JGJ321-2014 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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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21-2014 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3.1.1外墙板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面板及其连接构件应选用耐气候性材料,其物理和化学 性能应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 3.1.3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应有与所接触材料的 相容性试验报告,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2钢材、铝合金和五金材料

3.2.1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其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 规定。

DB21T 2671-2016 切花菊生产种苗繁育技术规程规定。 3.2.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种类、牌号和质量 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 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的规定。

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 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的规定。

3.2.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防腐处理。 3.2.4铝合金材料的牌号及所对应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铝 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 5237.6的规定,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度或超高精度。

3.2.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防腐处理。

3.2.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防腐处理。

3.2.5背栓应采用组别为A4的奥氏体型不锈钢,且直径不应 小于6mm

3.2.5背栓应采用组别为A4的奥氏体型不锈钢,且直径个

3.2.6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胀型、打孔型建

筑锚栓》JG160等的规定。紧固件及其他五金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

3.3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板

3.3.1瓷板、轻质陶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板技术指标应分别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瓷板》JG/T217、《轻质陶瓷 砖》JC/T1095、《建筑幕墙用陶板》JG/T324和《建筑装饰用 微晶玻璃》JC/T872的规定,并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板技术指标

3.3.2 轻质陶瓷板的吸水率不宜大于3%

3.4.1石材宜选用花岗石。石材面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天 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等的规定,石材面板的弯曲强 度、吸水率、最小厚度和单块面积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石材面板的弯曲强度 吸水率、最小厚度和单块面积

3.5建筑密封材料和粘结材料

胶》GB16776的规定,接缝硅酮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GB/T22083和《幕墙玻璃接缝用密 封胶》JC/T882的规定。 3.5.2石材、瓷板和微晶玻璃板等接缝用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的规定,并应通过密 封胶与接触材料的污染性试验

3.5.3挂件与安装槽口之间填缝用环氧胶粘剂应符合现行行业

3.5.3挂件与安装槽口之间填缝用环氧胶粘剂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887的规定,不得采用 不饱和聚酯树脂类胶粘剂

3.5.4外墙用建筑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应

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的有机材料的相容性试验及与被粘结材 料的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标准 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3.6.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作填充材料, 其密度不应大于37kg/m²

材防护剂》JC/T973的规定,性能应达到一等品及以上要求, 其耐碱性、耐酸性宜大于 80%

4.1.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列 观造型、节能要求及基层条件,通过综合技术经济分析,选择合 理的结构形式、面板材料和五金附件,并应方便制作、安装、维 修和保养。 4.1.2构图、色调应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表面分 格应与整体结构相协调。面板模数选择宜利于提高板材的出 材率。 4。1.3变形缝设计应满足原结构墙体的设缝要求,并应保证外 墙系统的功能性。面板不应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 4.1.4檐口、雨篷、阳台、窗台、装饰线、阴阳转角和变形缝 等部位应采用防水、排水构造。水平突出构件的顶面排水坡度不 应小于3%。 4.1.5当外墙板采用开放式构造时,建筑墙面基层应进行防水 处理或在面板与基层之间设置防水构造。 4.1.6!点挂外墙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锚固件与主体结构 的锚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拉拨试验进行验证。 4.1.7实心砖砌体结构加强处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的相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锚固位置设置构造梁和构造柱结构,构造梁和构造 柱的截面尺寸、配筋以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按点挂外墙板所 受荷载计算确定;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2.5m,构造梁间距不应 大于1.5m;构造梁和构造柱截面长和宽不宜小于200mm:其配

4.1.2构图、色调应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表面分 格应与整体结构相协调。面板模数选择宜利于提高板材的出 材率。

4.1.4檐口、雨篷、阳台、窗台、装饰线、阴阳转角和变形缝 等部位应采用防水、排水构造。水平突出构件的顶面排水坡度不 应小于3%。

4.1.5当外墙板采用开放式构造时。建箱墙面基层应进行防水

的锚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拉拔试验进行验证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的相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锚固位置设置构造梁和构造柱结构,构造梁和构造 柱的截面尺寸、配筋以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按点挂外墙板所 受荷载计算确定;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2.5m,构造梁间距不应 大于1.5m;构造梁和构造柱截面长和宽不宜小干200mm:其配

筋直径不宜小于8mm,且不应少于4根,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且间距不应大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找平层应采用钢丝直径不小于2mm,网格规格不大于 20mm×20mm的钢丝网格满挂;钢丝网搭接或搭入相邻墙体面 不宜小于200mm,并应可靠连接;应采用不低于M7.5的水泥 砂浆找平,其厚度不应小于25mm。 4.1.8面板间缝隙宽度不应小于6mm,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 胶密封。密封胶的厚度不宜小于5mm。 4.1.9点挂外墙板系统不得影响基层墙体防水、保温性能。 4.1.10点挂外墙板装饰设计应能满足维护和清洗的要求,可按

4.2.1点挂外墙板抗风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21点挂外橱极折净载力 协《娃巩构呵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天然 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8部分:用均勾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 统结构强度试验方法》GB/T9966.8进行承载力试验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天然 饰面石材试验方法第8部分: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 统结构强度试验方法》GB/T9966.8进行承载力试验。 4.2.2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公共建筑点挂外墙板系统及其基层 墙体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规定。居住建筑点挂外墙板系统及其基层墙体的传 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JGJ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规定。 4.2.3处于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幼儿活动等场所,容易 发生物体和人体冲击的脆性材料板材外墙应具有耐撞击性能,其 指标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2级。当外墙板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防护设施或对面板采取构

墙体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规定。居住建筑点挂外墙板系统及其基层墙体的传 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JGJ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规定。

发生物体和人体冲击的脆性材料板材外墙应具有耐撞击性能,其 指标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2级。当外墙板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防护设施或对面板采取构 造措施进行加强,

4.2.4锚固件承载力现场抗拉拨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

4.3.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防火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外墙系统与每层楼板、防火分区隔墙处的建筑缝隙应采 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采用岩棉或矿渣棉封堵时,其填充厚度不 应小于100mm。防火封堵的承托材料不得采用铝板,当采用经 防腐处理的热镀锌钢板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 2防火封堵用材料和阻燃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 火封堵材料》GB23864和《建筑用阻燃密封胶》GB/T24267的 规定。

4.3.2外墙板与基体间的防火封堵构造系统。

下,应具有密封性和耐久性。在遇火状态下,应在规定的耐火极 限内,不发生开裂或脱落,应具有相对稳定性

5.1.1点挂外墙板系统应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度。

.1点挂外墙板系统应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度

点挂外墙板系统应其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 5.1.2构件应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内力与位移,应力或承载力应 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6 风荷载作用下最大应力设计值(N/mm); f一材料强度设计值(N/mm²); S一一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内力效应设计值; R一一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中: 风荷载作用下最大应力设计值 f一材料强度设计值(N/mm²); S一一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内力效应设计值; R一一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1.3进行点挂外墙板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作用效 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地需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计算:

R一一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5.1.3进行点挂外墙板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作用效 应的组合应链合下列宝

5.1.3进行点挂外墙板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

应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计算:

2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 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GK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SEK 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Y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分项系数; YE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Tw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E 地震作用组合值系数。

S=YScK+wwSwK

=YGScK+YwYwSwK+YeYeSEk

5.1.4点挂外墙板系统在进行构件承载力设计时,作用分项系 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构件、连接承载力和锚固件计算时,永久荷载分项 系数G应取应1.2、风荷载分项系数Yw应取1.4、地震作用分项 系数e应取1.3; 2永久荷载的效应起主要控制作用时,其分项系数G应取 1.35,参与组合的可变效应仅限于竖向荷载效应。 5.1.5点挂外墙板系统在进行构件承载力设计时,可变作用的 组合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w应取1.0,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 数应取0.5。 2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州,在永久荷载的效应不起主要 控制作用时应取1.0;在永久荷载的效应起主要控制作用时应 取0.6。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确定。风荷载 不应小于1.0kN/m²。对风环境较复杂的墙面,宜进行风洞试验 确定风荷载标准值。

5.2.1热轧钢材、冷成型薄壁型钢材料强度设计值及连接强度 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 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采用。 5.2.2不锈钢抗拉强度标准值fsk可取其屈服强度00.2。不锈钢 抗拉强度设计值fs可按其抗拉强度标准值fsks除以1.15后采 用;其抗剪强度设计值fs可按其抗拉强度标准值fski的0.5倍 采田

抗拉强度设计值fs可按其抗拉强度标准值fsk除以1.15后采 用;其抗剪强度设计值fs可按其抗拉强度标准值fski的0.5倍 采用。

5.2.3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及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的相关规定采用

5.2.4的规定采用。

表5.2.4面板材料强度设计值(N/m

5.2.5石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k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 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计算确定,其抗弯强度设 计值f、抗剪强度设计值F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5石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k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

ff=fk/%r fY=0.5fk/%

表5.2.6材料的自重标准值%(kN/m)

表5.2.7材料的弹性模量E(N/mm²)

5.2.8材料的泊松比可按表5.2.8的规定采用

5.2.8材料的泊松比可按表5.2.8的规定采用

表5.2.8材料的泊松比

5.2.9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可按表5.2.9采目

表5.2.9材料的线膨胀系数~(1/℃)

5.3.1点挂外墙板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 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等的规定。 5.3.2背栓式连接面板可采用点支承面板计算模型;点挂外墙 板连接根据设计要求,可采取四点式、三点式或多点式锚固。 5.3.3四点连接的点挂外墙石板和瓷板在垂直于平面的风荷载 和地震作用下,面板截面抗弯强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应力标准值可按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式计管

式中:一 面板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N/mm²); Q一风荷载和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组合作用设计值(N/ mm?); 弯矩系数,可由面板长边与短边及锚固点距板边缘 之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采用; Lx一面板水平边长(mm); Ly一一面板竖向边长(mm); t一面板的厚度(mm)。 2面板弯曲应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进行组 合后计算,并不应大于面板的抗弯强度设计值。

5.3.4背栓在面板中产生的剪应力应行

1在风载荷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背栓在面板中 产生的最大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背栓在面板 中产生的剪应力设计值(N/mm²); 一个连接边上背栓个数; n di一一背栓在面板中前端拓孔直径(mm); h一一背栓在面板中钻孔深度(mm); t一一面板厚度(mm)。 2剪应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进行作用组合 后计算,并不应超过面板抗剪强度设计值。

5.4.1点挂外墙板连接背栓锚固点数量应经计算确定,背栓中

5.4.1点挂外墙板连接背栓锚固点数量应经计算确定,背栓中

5.4.1点挂外墙板连接背栓锚固点数量应经计算确定,背栓中 心至面板边部距离不应小于50mm;采用3个背栓锚固点的面 板,宜采取附加固定措施。

5.4.2背栓抗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背栓所承受的 拉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一由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单个背 栓拉力设计值(N); q—风荷载和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组合设计值 :(N/mm²); Lx、Ly一一面板在X向、Y向的边长(mm); n一单块面板的背栓个数。 2背栓拉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进行组合后 计算。 3背栓拉力设计值N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式中:V一背栓剪力设计值(N); G一面板自重荷载设计值(N); n一单块面板背栓个数。 2背栓剪力设计值V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r一背栓承载力系数,取2.5。 5.4.4支承角码宜采用热轧角钢,靠墙一侧翼缘高度不应小于 50mm,壁厚不应小于3mm,角码长度不应小于100mm。表面 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铝合金角码或托件的厚度不应小于 4mm。支承角码(图5.4.4)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 计算:

6Gk(eie2) k brt

式中:ok 自重荷载或平行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支承角码的 最大剪应力设计值(N/mm²); Gk 自重荷载或平行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设计值(N); e1 面板剖面中线至支承角码外挑端头的距离(mm); e2 支承角码外挑距离(mm); 61 支承角码的长度(mm); t2 支承角码外挑翼缘的厚度(mm)

5.4.5支承角码的最大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5.4.5支承角码的最大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图5.4.4背栓连接节点示意图

式中:k一一 自重荷载或平行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支承角码的 最大剪应力设计值(N/mm²); Gk一自重荷载或平行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设计值(N/ mm?); br一一支承角码的长度(mm); t2一一支承角码外挑翼缘的厚度(mm)。 5.4.6支承角码的最大弯曲应力设计值和最大剪应力设计值应 按本规程第5.1节规定进行组合,并分别不应大于支承角码的抗 弯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弯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5.4.7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的锚栓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有关规定。 5.4.8锚栓的最大拉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5.4.7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的锚栓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

5.4.8锚栓的最大拉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中:V 一锚栓的最大剪力设计值(N)。 5.4.10锚栓的最大拉力设计值和最大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 5.1节规定进行组合计算,并分别不应大于锚栓的抗拉设计值和 剪设计值。

5.5基层及构造连接设计

5.5.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设置绝 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5.5.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设置绝

5.5.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设置绝

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5.5.2基层易渗水部位应采取防水措施, 5.5.3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底部应设置排水孔或通道。 5.5.4当采用挂件连接时,挂件宜具有三维调整能力,且宜实 现面板独立安装与拆卸;不得使用T形挂件和挑件;当挂件采 用不锈钢时,其厚度不应小于3mm,采用铝合金时,厚度不应 小于4mm。

5.5.2基层易渗水部位应采取防水措施。

现面板独立安装与拆卸;不得使用T形挂件和挑件;当挂件采 用不锈钢时,其厚度不应小于3mm,采用铝合金时,厚度不应 小于4mm。

5.5.7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锚固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锚栓,可采用扩孔型或金属膨胀型锚栓。

6.1.1在加工制作前,应对已建主体结构进行复测,并应按实 测结果对点挂外墙设计进行必要调整。 6.1.2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加工所采用的设备、机具应保证构 件加工精度的要求,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6.2.1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面板所用连接件、支承件的加工精 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支承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凸 翘曲、变形等缺陷; 2连接件、支承件加工尺寸(图6.2.1)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6.2.1的规定。

图6.2.1连接件、支承件尺寸示意图

GB/T 37046-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灾难恢复服务能力评估准则2.1连接件、支承件尺寸允许偏差(m

6.2.2金属挂件加工长度允许偏差应为土5mm。

6.3瓷板、陶板、微晶玻璃和石材

6.3.1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加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幕墙用瓷板》JG/T217、《建筑幕墙用陶板》JG/T324和 《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JC/T87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6.3.1 的规定。

表6.3.1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加工充许偏差(mm)

6.3.2瓷板、微晶玻璃板的槽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槽口加工宜采用专用设备,不宜采用手持机械; 2 槽口的宽度、长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槽口侧面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内壁应光滑、洁 净,不得有自视可见的阶梯; 4槽口连接部位应无爆边、裂纹等缺陷; 5槽口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DB51T 2718-2020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国有资产6.3.2瓷板、微晶玻璃板的槽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6.3.2瓷板、微晶玻璃板槽口加工允许偏差(mm)

天然石材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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