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6.JTG C30--2015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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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JTG C30--2015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2. 0.1 设计洪水 design flood

二程正常使用条件下符合指定防洪设计标准

2.0.2设计洪水频率

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作为设计依据的洪水统计意义上出现的频率。

SN/T 4454-2016 出口植物油中胆甾二烯、菜甾二烯、豆甾二烯、豆甾三烯含量的测定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作为设计依据的洪水统计意义上出现的频率。

2.0.4设计水位designflood surfaceelevation

2.0.5涉河工程structuresinriveraffectingthebridgeengineering

.5 tnebridgeengineering 河流上对工程有影响的所有构造物

河流上对工程有影响的所有构造物。

2.0.6雍水backwater

为进行水文观测和水文分析计算而选定的河流

2.0.9造床流量dominantdischarge

2.0.10水拱therisingoflocalwatersurfaceinspate

2.0.10水拱therisingof localwatersurfaceinspate 洪水涨水时,横断面上主流水面的局部雍高。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一2015)

2.0.11糙率系数 roughness coefficient

河流各横断面表面最大流速点的连线。

河流各横断面表面最大流速点的连线。

2.0.13深泓线thalweg

河流各横断面最大水深点的连线。

2.0.14行近流速approachflowvelocit

邻近建筑物上游某一距离处的流速。

2.0.15起动流速thresholdvelocity

.0.16起冲流速theapproachvelocityduringinitialscourofpier 桥墩迎水面两侧的泥沙,在绕流切应力作用下开始移动时,所对应的墩前行进 速。

2.0.17一般冲刷general scour

桥墩或桥台阻碍水流,导致其周围河床的

2.0.19桥下净空安全值

2.0.19桥下净空安全值safevalueof headroomunderbridgesuperstruct

设计水位加各种可能发生的水位增高值后,或最高流冰水位以上预留的安全值。

水面波浪的波峰至波谷的垂直高度。

水面波浪的波峰至波谷的垂直高度。

斜坡爬升的以静水面算起的垂直高度。

遇桥墩后发生变形,在墩柱迎水面产生的力

处于动力平衡状态的河流,河床形态特征与流域来水来沙条件和河床组成之 量因果关系。

包括涨急流速和落急流速,分别对应涨潮过程和落潮过程中所出现的水 大值。

包括涨急流速和落急流速,分别对应涨潮过程和落潮过程中所出现的水流速度最 大值。

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一2015)

3各勘测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3.1.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文勘测设计,应为选择路线方案提供水文依据,初拟大、 中桥桥梁长度,估算小桥涵及浸水路基防护工程数量。 3.1.2基本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沿线各主要河流的分布、汇水区概况及河堤的设计标准等。 2通航河道的等级、航道图、最高通航水位、最低通航水位、最小通航净高及最 小通航跨径。 3沿线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的分布及分洪、滞洪的运用情况。 4 沿线水利工程分布、规模、标准、运用情况。 5水利及河道整治规划资料。 6 沿线各地区水文、气象资料及洪水计算方法。 71:10000、1:50000比例尺地形图。 3.1.3测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 1各主要河流桥位河段处的历史最高洪水位、常水位、汛期、一般洪峰持续时间 漂流物大小、河流封冻时间及流冰、冰厚、涎流冰等情况。 2各主要河流历次分洪、决口情况,沿线分洪区、滞(蓄)洪区、沿线低洼内涝 区等的历史最高积水位、淹没时间、积水时间。 3各主要河流桥位河段处的河道演变概况,自测河床质组成及量测河道断面宽度, 4沿线历史最高潮位、波浪高度。 5航道的航运密度、历年平均最高通航水位、最低通航水位、船舶最大吨位、船 队尺度。 6 沿线原有桥涵及各种水利工程的泄水宽度、高度及使用情况。 7在1:10000地形图上量取河道比降及与路线夹角。 8大、中桥的设计流量可利用已有成果或地区经验公式计算。 9人工河道上的大、中桥桥梁长度,可按其设计水面宽度拟定;其他河流上的大 中桥桥梁长度,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时的有效过水宽度或上、下游已有桥梁长度拟定。 10小桥涵的孔径可按河渠断面宽度或已有桥涵孔径拟定。

3.1.3测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

1各主要河流桥位河段处的历史最高洪水位、常水位、汛期、一般洪峰持续时间、 漂流物大小、河流封冻时间及流冰、冰厚、涎流冰等情况。 2各主要河流历次分洪、决口情况,沿线分洪区、滞(蓄)洪区、沿线低洼内涝 区等的历史最高积水位、淹没时间、积水时间。 3各主要河流桥位河段处的河道演变概况,自测河床质组成及量测河道断面宽度。 4沿线历史最高潮位、波浪高度。 5航道的航运密度、历年平均最高通航水位、最低通航水位、船舶最大吨位、船 队尺度。 6沿线原有桥涵及各种水利工程的泄水宽度、高度及使用情况。 7在1:10000地形图上量取河道比降及与路线夹角。 8大、中桥的设计流量可利用已有成果或地区经验公式计算。 9人工河道上的大、中桥桥梁长度,可按其设计水面宽度拟定;其他河流上的大 中桥桥梁长度,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时的有效过水宽度或上、下游已有桥梁长度拟定。 10小桥涵的孔径可按河渠断面宽度或已有桥涵孔径拟定。

11拟定浸水路基防护范围。

11拟定浸水路基防护范围。

.1.4水文勘测设计的资料整编应包括下

则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

1说明可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和勘测日期; 2)沿线地形类别; 3)多年平均年降雨量、气象情况及洪水期: 4)沿线主要大、中河流及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的分布; 5)历年地区洪涝灾害(淹没水位和时间); 6)航道等级及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 7)冰凌河段的灾害情况、上下游既有构造物的防撞设施及使用情况; 8)滨海路基所处海岸形势及水文地质情况; 9)水利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以及对路线布设的建议等。 2水文调查与斯测的各项成果图表

3.2.1初步设计阶段的水文勘测设计,应为路线布设及路基、桥涵等工程设计提 文依据,确定桥涵、浸水路基防护工程总体布设方案。

3.2.2基本资料的收集除应核实可

料外,尚应补充收集下列资料: 1按现行《公路勘测规范》(JTGC10)规定,初测应收集的水文资料。 2初测或一次定测中设置的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位置、高程,与有关部门设置的 水准点高程间的关系。 3县志、地方历史文献、报刊等有关洪水灾害的记载及水利、城建等部门收集调 查的历史洪水资料。 4收集上、下游水文(水位)站、潮位站位置,历年实测最大流量、相应水位 断面平均流速、最大流速、比降、含沙量、实测日期及测站河床断面、河床质、高程系 统和设站沿革、测流基本要素变动的相关关系等资料。

3.2.3勘测与分析计算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要求:

.2.3勘测与分析计算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要求: 1汇水区概况调查。 2河段形态调查与勘测: 1)河段调查; 2)水文断面测绘; 3)河段比降测绘;

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

4)河床质测定。 3洪水及其他特征水位调查。 4洪水观测。 5冰凌河段大、中桥应进行冰凌调查,位于冰凌严重的河段或水库上的特大桥 大桥尚应进行冰凌观测。 6既有涉河工程调查。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技术难度大的特大桥、大桥,尚宜 对位于桥位河段上的既有桥梁作洪水冲刷观测。 7水文分析与计算: 1)确定设计流量、水位、流向和流速; 2)预测桥位河段河道变迁、冲淤变化; 3)拟定桥(涵)孔及调治工程平面布设,预测对河段的影响; 4)确定桥涵最小高度,计算墩台及调治工程冲刷深度。 8小桥涵、路基及特殊地区桥梁的水文勘测和分析计算,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 11章的规定

3.2.4水文勘测和分析计算成果整编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可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和勘测日期、范围。 2)沿线地形类别、水文、气象情况。 3)河流分布、特征,各河主要涉河工程的分布、运用情况及对桥位河段流量、流 向、冲淤变化的影响,水利规划和河道整治方案。 4)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等的分布和运用情况,历史最高淹没水 立、淹没范围、洪涝灾害和治理情况。 5)冰凌河段封冻和开河时间、开河形势以及各项冰情特征值。 6)滨海路基历史最高潮位、波浪、海流、冰凌和海水碎波高度等内容。 7)沿河路基设计流量、水位、流速、路基坡脚冲刷深度的计算成果,防护工程布 设依据。 8)大、中桥的桥位河段类型、历史洪水情况、河道变迁及发展趋势预测、河道安 全泄洪量、通航要求、漂流物等情况,设计流量、水位、流速,冲刷深度的计算成果 乔孔确定和调治工程布设依据。 9)小桥涵孔径计算依据及漫水桥、过水路面设置理由。 10)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的设计水位及排水构造物布设依据。 11)改扩建工程中,既有桥涵建成后水文条件的变化情况。 12)路线布设及路基和桥涵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2水文调查与勘测的各项成果图表。 3设计洪水分析与计算的各项成果图表。 4水文、水力设计计算书。

勘测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

5 既有涉河工程一览表。 6 桥梁、涵洞总体布设方案图。 滨海、沿河路基调治及防护工程布设方案图。 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排水构造物及防护工程布设方案图。 9 河势演变分析、通航论证、防洪评价及水力模型试验成果。 10有关函件及其他资料。

既有涉河工程一览表。 6 桥梁、涵洞总体布设方案图。 滨海、沿河路基调治及防护工程布设方案图。 8 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排水构造物及防护工程布设方案图。 9 河势演变分析、通航论证、防洪评价及水力模型试验成果。 10有关函件及其他资料。

3.3.1施工图设计阶段水文勘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实初步设计阶段水文调查和勘测的成果资料。 2验证初步设计阶段水文分析和计算成果,实地检验桥(涵)孔总体布设及路基 调治、防护工程设置的合理性。 3补充或修正初步设计水文调查和勘测成果资料及水文分析和计算成果,满足施 工图设计的需要。 4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补充水文调查和勘测内容,调整水文分析和计算成果。 3.3.2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水文勘测设计工作,应按本规范第3.2节的要求进行。

3.3.3本节的水文勘测设计工作内容,

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一2015)

4.1.1除控制性桥位外,桥位选择原则上应服从路线走向。在适当范围内,可根据 阿段的水文、地形、地质、地物等特征,路桥综合考虑,比选确定。 4.1.2对水文、地质和技术复杂的特殊大桥的桥位,应在已定路线大方向的前提下, 根据河流形态、水文、地质、通航要求、地面设施、施工条件以及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的关系等,在较大范围内作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必要时应先期进行物探和钻 探,保证桥梁建造的可实施性

4.1.3桥位选择在水文方面应符合下列

1桥位应选在河道顺直、稳定、较窄的河段上。 2桥位选择应考虑河道的自然演变以及建桥后对天然河道的影响。 3桥轴线宜与中、高洪水位时的流向正交。斜交时应在孔径及墩台基础设计中考 虑其影响

4.1.4通航水域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位应选在航道稳定、顺直且具有足够通航水深的河段上,航道不稳定时,应 考虑河道变迁的影响。 2桥轴法线与通航主流的夹角不宣大于5°,大于5°时应增大通航孔的跨径。 3桥位应避开既有水工设施、港口作业区和船舶锚地等。 4.1.5对改扩建桥梁,既有桥梁位于港区、地形地物复杂处、航道弯道处或航道交 织处,可另择桥位。拟建桥位与既有桥位之间的距离应考虑通航和防洪要求,且水中部 分的桥墩宜相互对应。

4.1.4通航水域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位应选在航道稳定、顺直且具有足够通航水深的河段上,航道不稳定 考虑河道变迁的影响。 2桥轴法线与通航主流的夹角不宜大于5°,大于5°时应增大通航孔的跨径 3桥位应避开既有水工设施、港口作业区和船舶锚地等。

.1.5对改扩建桥梁,既有桥梁位于港区、地形地物复杂处、航道弯道处或航道交 处,可另择桥位。拟建桥位与既有桥位之间的距离应考虑通航和防洪要求,且水中音 的桥墩宜相互对应。

4.2各类河段上的桥位选择

深、流急的山区峡谷河段,桥位宜选在可

4.2.3山前变迁河段,桥位宜选在两岸与河槽相对比较稳定的束窄河段上;必 须跨越扩散段时,应选在河槽摆动范围比较小的地段。桥轴线宜与洪水总趋势 正交。 4.2.4山前冲积漫流河段,桥位宜选在上游狭窄段或下游收缩河段上,不宜选在中

4.2.4山前冲积漫流河段,桥位宜选在上游狭窄段或下游收缩河段上,不宜选在中 游扩散段。 4.2.5平原顺直、微弯河段,桥位宜选在河槽与河床走向一致,槽流量较大处,桥 轴线宜与河岸线正交。 4.2.6平原弯曲河段,桥位一般应选在主槽流向与河流总趋势一致的较长河段上; 当河湾发展已逼近河床的基本岸边时,桥位宜选在河湾顶部的中间位置。 4.2.7平原分汉河段,桥位宜选在深泓线分汉点以上;在江心洲稳定的分汉河段上, 桥位亦可选在江心洲或洲尾两汉深泓线汇合点以下。 4.2.8平原宽滩河段,桥位宜选在河滩地势较高、河槽居中、稳定、顺直和滩槽流 量比较小的河段上。 4.2.9平原游荡河段,桥位宜选在两岸有固定依托的较长束窄河段上,桥轴线宜与 河岸正交。 4.2.10倒灌河段,桥位跨越倒灌河段的支流时,桥位宜选在受大河雍水倒灌影响范 围之外或受大河雍水倒灌影响较小处跨越。 紧邻挡潮闸。 4.2.12冰凌河段,桥位宜选在河道顺直稳定、主槽较深、流冰顺畅的河段上,不宜 选在浅滩、沙洲较多,河流分汉,水流不畅等容易发生冰塞、冰坝的河段

4.2.4山前冲积漫流河段,桥位宜选在上游狭窄段或下游收缩河段上,不 游扩散段。

4.2.11潮汐河段,桥位不宜选在涌潮区段,应避开凹岸和滩岸消长多变地段,不 邻挡潮闸。

4.2.12冰凌河段,桥位宜选在河道顺直稳定、主槽较深、流冰顺畅的河段上,、 在浅滩、沙洲较多,河流分汉,水流不畅等容易发生冰塞、冰坝的河段

4.3特殊地区的桥位选择

4.3.1水库地区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应用龄建水店

4.3.1水库地区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

2在水库蓄水影响区内时,桥位宜选在库面较窄、岸坡稳定、泥沙沉积较少的地 段;在封冰地区,不应选在回水末端、容易形成冰坝的地段。 3在水库下游,桥位宜选在下游集中冲刷影响范围以外

4.3.2泥石流地区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

1在泥石流发展强烈的形成区,应采取绕避方案。 2不宜挖沟设桥,亦不宜改沟并桥。 3路线必须通过泥石流流通区时,桥位应选在沟床稳定的流通区的直线段上,并 宜与主流正交。不应选在沟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收缩或扩散地段以及弯道的转 折处。 4路线通过泥石流堆积扇时,桥位应避开扇腰、扇顶部位,宜选在扇缘及其尾部 桥梁应沿等高线分散设置。如堆积扇濒临大河受到水流切割时,桥位应考虑切割的发 展,留有一定的安全余地。 桥位宜选在冬沟出山口外成横切冬扇缘屋部

3路线必须通过泥石流流通区时,桥位应选在沟床稳定的流通区的直线段上,并 宜与主流正交。不应选在沟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收缩或扩散地段以及弯道的转 折处。 4路线通过泥石流堆积扇时,桥位应避开扇腰、扇顶部位,宜选在扇缘及其尾部 桥梁应沿等高线分散设置。如堆积扇濒临大河受到水流切割时,桥位应考虑切割的发 展,留有一定的安全余地。 5路线通过泥石流堆积扇群时,桥位宜选在各沟出山口处或横切各扇缘尾部。 4.3.3平原低洼(河网)地区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位选择应注意与当地水利和航运规划相配合,不宜选在水闸、引水或分洪口 门等水利工程附近。 2桥位宜选在两岸地势较高处,不宜选在淤泥或土质特殊松软的地段。 3桥位跨越灌溉渠网时,不宜破坏原有排灌系统。 4.3.4岩溶地区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位宜避开强岩溶地区,选择岩溶发育轻微的区域。必须在强岩溶地区设桥时 应选在岩层比较完整、洞穴顶板较厚处。 2桥位应避开巨大洞室、大竖井和构造破碎带。无法绕避构造破碎带时,应使桥 位垂直或以较小的斜交角通过。 3桥位宜设在非可溶岩层地带上,不宜设在可溶岩层与非可溶岩层的接触 带上。 4路线跨越岩溶丘陵区的峰间谷地时,桥位不宜选在漏斗、落水溶洞、岩溶泉 地下通道以及地下河出露处。 5岩溶塌陷区的桥位应选在工业与民用取水点所形成的地下水位下降漏斗范围以 外,覆盖层较厚、土层稳固、洞穴和地下水位稳定处。

1桥位选择应注意与当地水利和航运规划相配合,不宜选在水闸、引水或分洪 等水利工程附近。 2桥位宜选在两岸地势较高处,不宜选在淤泥或土质特殊松软的地段。 3桥位跨越灌溉渠网时,不宜破坏原有排灌系统

4.3.4岩溶地区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1桥位宜避开强岩溶地区,选择岩溶发育轻微的区域。必须在强岩溶地区设桥时 应选在岩层比较完整、洞穴顶板较厚处。 2桥位应避开巨大洞室、大竖井和构造破碎带。无法绕避构造破碎带时,应使桥 位垂直或以较小的斜交角通过。 3桥位宜设在非可溶岩层地带上,不宜设在可溶岩层与非可溶岩层的接触 带上。 4路线跨越岩溶丘陵区的峰间谷地时,桥位不宜选在漏斗、落水溶洞、岩溶泉 地下通道以及地下河出露处。 5岩溶塌陷区的桥位应选在工业与民用取水点所形成的地下水位下降漏斗范围以 外,覆盖层较厚、土层稳固、洞穴和地下水位稳定处。 6地下河范围内不宜设桥

3.5海湾地区的桥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

3桥位宜选在海岸基本稳定,泥沙来源少、沿岸泥沙流弱的地段。不宜选在两股 或多股泥沙流相汇的地段。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一2015)

5.1.1水文调查与勘测应为水文分析和计算提供基础资料,其分析和计算成果应作 为确定设计洪水的依据。 5.1.2水文调查与勘测的主要内容,应满足工程水文分析和计算的需要,并应符合 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1.1水文调查与勘测应为水文分析和计算提供基础资料,其分析和计算成果应个 角定设计洪水的依据

.1.2水文调查与勘测的主要内容,应满足工程水文分析和计算的需要,并应符合 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5.2.1汇水区概况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绘制沿线水系图,核实低洼内涝区、分洪区、滞(蓄)洪区的分布及主要水利 工程位置和形式。 2从地形图上量绘沿线各汇水区面积、长度、宽度、坡度等特征值及主要水利工 程控制的汇水面积。 3调查岩溶、泉水、泥石流等的分布和规模,以及土壤类型、地形、地貌、植被 青况等特征资料。 4调查各汇水区内对工程设计有影响的水利及河道整治规划资料

5.2.2河段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收集河段历年变迁的图纸和资料,调查河湾发展及滩槽稳定情况。 2 调查支流、分流、急滩、卡口、滑坡、塌岸和自然水等现象。 3 调查洪水流泛滥宽度、河岸稳定程度。 4 调查河床冲淤变化、上游泥沙来源、历史上淤积高度和下切深度。 调查河堤设计标准、河道安全泄洪量及相应水位。 6 调查河道整治方案及实施时间。 7 调查航道等级,最高和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孔数,高、中、低水位的上、下行 航线位置。 8 调查漂流物类型及尺寸。 9 根据河床形态、泥沙组成、岸壁及植被情况,确定河床各部分洪水糙率

5.2.3洪水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洪水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所收集的历史洪水资料,在河段两岸调查各次洪水发生的时间、洪痕位 置、洪水来源、涨落过程、主流方向,调查有无漫流、分流及受人工建筑物的影响,确 定洪水重现期。 2应调查各次洪水发生时的雨情、灾情、汇水区内有无受人类活动影响及自然条 件有无变化,并按大小排序确定其重现期。 3洪水调查的河段宜选择两岸有较多洪痕点,水流顺直稳定,无回流、分洪及人 工建筑物影响处,并宜靠近水文断面。 4同一次洪水应调查3个以上较可靠的洪痕点,作出标志,记录洪痕指定人的姓 名、职业、年龄和叙述内容。根据指定的洪痕标志物情况、指定人对洪水记忆程度,综 合分析,可按照表5.2.3的规定判断洪痕点的可靠性。

表5.2.3洪痕可靠程度评定标准

定时以表内1、2为主,3项仅作参考,使用时应根据具

5.2.5冰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历年封冻及开河时间、开河形势、最高和最低流冰水位。 2调查冰塞和冰坝现象、历史上凌汛水害情况以及流冰对上、下游建筑物的影响。 5.2.6涉河工程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桥位河段上既有桥梁设计洪水标准、过河管缆的跨度、基础埋深、修建年代 毁和防护等情况。 2提坝设计洪水标准、结构形式、基础理置深度、施工质量、洪水检验情况。 3上、下游水库位置、设计洪水标准、泄洪流量、控制汇水面积、回水范围及建

5.2.5冰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历年封冻及开河时间、开河形势、最高和最低流冰水位。 2调查冰塞和冰坝现象、历史上凌汛水害情况以及流冰对上、下游建筑物的影 5.2.6涉河工程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涉河工程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1桥位河段上既有桥梁设计洪水标准、过河管缆的跨度、基础埋深、修建年代 水毁和防护等情况。 2提坝设计洪水标准、结构形式、基础理置深度、施工质量、洪水检验情况。 3上、下游水库位置、设计洪水标准、泄洪流量、控制汇水面积、回水范围及建 库后上、下游河床冲淤变化。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

4取水口、泵站、码头、储木场、锚地等涉河工程的位置及其对公路工程的 影响。

5.3.1水文断面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断面宜选在洪痕分布较多、河岸稳定、冲淤不大、泛滥宽度较小、无死水 和回流、断面比较规则的顺直河段上,宜与流向垂直。 2水文断面应在桥位上、下游各测绘一个;对河面不宽的中桥,可只测绘一个; 当桥位断面符合水文断面条件时,桥位断面可作为水文断面。对改扩建工程,应施测既 有桥梁处水文断面,并在不受既有桥梁影响的河段上,再选1~2个水文断面测绘。 3平原宽滩河流测绘范围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泛滥线以外50m;山区河流应测至 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上2~5m。 4应标出河床地面线、滩槽分界线、植被和地质情况、糙率、测时水位、施测时 间、历史洪水位及发生年份、其他特征水位等。滩槽分界线应在现场确定

5.3.2河段比降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文断面测绘范围,下游不应小于1倍河宽,上游不应小于2倍河宽。 2应标出河床比降线、测时水面比降线、历次洪水比降线、水文断面及桥位断面 位置。

5.3.3河床质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河床质测定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确定河床断面各层河床质的类别、性质和平均 立径。 2对表层河床质,可按现行《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规定,采集扰动 上样,进行颗粒分析或液、塑限试验确定。 3河槽内的土样采集数量,小桥涵不应少于1个,中桥不应少于2个,大桥、特 大桥不应少于3个;河滩内的采集数量,可视土质分布情况取1~2个。 4采样深度应大于底沙运动的厚度

5.3.3河床质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冰凌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春季即将开河时,宜现场观测河心冰厚、冰温、冰块尺寸、流动速度和方向、 冰层面积、沿水流方向的长度、冰层下的水流流速、水面比降、风速、风向、气温变化 率,以及冰压力计算所需的其他内容。 2观测期不宜少于一个凌汛期,宜每隔5d观测一次,必要时应按每隔1~2d观测 一次。

5.3.5改扩建工程除常规水文勘测内容外,尚应测绘既有工程与拟建工程的相互关 系、既有工程水害和修复的工程范围,测量既有桥梁墩台冲刷深度,

5.4.1对水又情况复杂或需做水模型试验的特殊桥梁,应进行洪水观测,观测项 目可视需用而定,宜包括水位、水深、流速、流向、水文断面、水面比降和含沙量。一 般桥梁在勘测遇洪水时,宜进行水位、流速、流向、比降等观测,洪水过后补测水文 断面。

5.4.2水位、水面比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水文断面上设基本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水位;在基本水尺上、下游应分 别布设比降水尺,观测水面比降;也可用基本水尺兼用上游或下游比降水尺。比降水尺 间距不宜小于表5.4.2的要求。

表5.4.2比降水尺间距

2基本水尺的观测时段和精度,宜与上、下游水文(位)站一致。在水位变化急 刮的洪水期,应增加观测次数,控制洪峰过程。 3上、下游比降水尺的水位,宜同时观测,观测次数应与流速观测相一致。 4洪水位观测,可在涨水过程、洪峰附近、落水过程中各观测一次,同时沿水文 断面上、下游观测水面比降。观测总长度宜控制水面差0.1~0.3m,上游长度占2/3, 下游长度占1/3。

5.4.3流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流速仪施测,有困难时可用均匀浮标法施测。当洪峰历时短、需缩短测 速时间时,可改用中泓浮标法施测。 2流速观测不应少于一个洪峰过程,每个洪峰至少应峰前观测2次,峰顶附近观 测1次,峰后观测2次。同时应观测水位、风力和风向。 3一般桥梁可采用中泓浮标法或漂浮物浮标法施测,在洪峰峰前、峰后及峰顶附 近各测一次。

5.4.4流向观测宜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

2采用浮标观测的河段长度,在水文断面或桥位上游不宜小于2倍河宽,在水文 面或桥位下游不宜小于1倍河宽。 3宜根据浮标运行轨迹确定流向

5.4.5水深、水文断面测量宜与测速同时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的有关 定。

6.1.1设计洪水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的年最大洪水流量及相应的流量 过程线。当构造物以水位控制设计时,设计洪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的 年最高洪水位。当以暴雨径流计算设计流量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的雨 力或降雨量。 6.1.2用于分析与计算的洪水资料,应审查其可靠性、一致性和系列代表性。 6.1.3洪水分析与计算可根据资料情况及地区特点,采用多种方法,经分析论证后 选用合理的分析计算成果。

6.1.1设计洪水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的年最大洪水流量及相应的流 程线。当构造物以水位控制设计时,设计洪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 最高洪水位。当以暴雨径流计算设计流量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8条规定频率的 或降雨量。

6.2利用实测流量系列推算设计流量

6.2.1实测流量资料的审查和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同一洪水类型、符合独立随机条件的各年实测最大洪水流量。 2各年实测最大洪水流量,当有人为影响或河道自然决口、改道等情况时,应按 天然条件修正还原。 3不同时期的实测最大洪水流量,当有站址、水准基面等基本要素改动时,应根 据历次变动的相关关系进行修正。 4实测洪水流量系列中为首的几项GB/T 15860-2011 激光唱机通用规范,应通过流域洪水分析、比较或实地调查考证, 审查其可靠性。 5计算洪水频率时,实测洪水流量系列不宜少于30年,且应有历史洪水调查和考 证成果。

6.2.2实测洪水流量系列的插补、延长和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文计算断面的汇水面积与水文站的汇水面积之差,小于水文站汇水面积的 20%,且不大于1000km²,汇水区的暴雨分布较均匀,区间无分洪、滞洪时,可按下式 将水文站的实测最大洪水流量转换为水文计算断面的洪水流量:

6.2.2实测洪水流量系列的插补、延长和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水文站的汇水面和之兰小王水文站汇水面和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

6.2.3洪水流量的经验频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连续系列、可按下式估算:

×100 n + 1

GB/T 29232-2012 650nm百兆以太网塑料光纤网络适配器M PM = ×100 N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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