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T 8011-2017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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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 8011-2017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规程

若已知装卸一艘设计船型所需的时间,可按照下式计算 力一

若已知装卸一艘设计船型所需的时间,可按照下式计算

p设计船时效率(t/h); G设计船型的散粮装载量(t); t,一一装/卸一艘满载散粮的设计船型所需的时间(h)。 3.2泊位设计通过能力应根据泊位性质和设计船型,按下式计算:

式中: P一 泊位设计通过能力(t/a); T—年日历天数(d),取365d; P 一一泊位利用率(%); G 设计船型的散粮装载量(t); 装/卸一艘满载散粮的设计船型所需的时间(h); td 昼夜的小时数(h),取24h; t—昼夜的非工作时间之和,包括工间休息、用餐及交接班时间,应根据各港实际情况确定,海 港码头可取2h~4h;河港码头三班作业可取4.5h~6h; tf 船舶的装卸辅助作业、技术作业以及船舶靠离泊时间等各单项作业时间之和(h)。当无统 计资料时,海港码头单项作业可采用表4.3.2中的数值。河港码头内河船t;可取0.75h~ 2.5h,进江海船可取2.5h~4h

GB/T 35031.7-2019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7部分:功能分类和系统分级4.3.2海港部分单项作

4.3.3泊位利用率β应根据运量、到港船型、泊位装卸效率、泊位数、船舶在港费用和港口投资及营运 费用等港口实际情况和各类因素综合考虑,并应以港航整体经济效益为目的确定。资料缺乏时可采用 表4.3.3中的数据。

表4.3.3货种分泊位的泊位利用率取值

注:①装卸效率高和同类泊位数多时,泊位利用率取较高值; ②泊位年营运天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时,泊位利用率取较低值。 确定泊位利用率因条件限制有困难时,泊位设计通过能力可用下式计算

...........(4.3.4)

式中: T,一泊位年可营运天数; KB—港口生产不平衡系数。受港口规模、货源组织、自然条件及生产管理等因素影响,根据码头 的型式,分别按《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和《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的规 定进行计算或取值

4.3.5泊位年通过能力可按下式估算:

tg—昼夜装卸作业小时数(h),海港码头可取20h22h;河港码头三班作业可取15h~18h。 4.3.6泊位数应根据码头年作业量、泊 接下式计算

式中: N—泊位数; Q——码头年作业量(t),指通过码头卸装散粮货物量; P.——一个泊位设计通过能力(t/a)。

5.1.1新建火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应位于粮食物流通道及线路节点上,设计中转量不宜小于30万 吨/年。 铁路专用线接收发放作业产量不宜低于300t/h。 5.1.2火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方案,应根据散粮流通的品种、流向、数量和铁路线的性质(即粮 食铁路专用线或散杂货铁路专用线)等因素综合确定。 5.1.3铁路专用线在项目总平面中的位置,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专用线的有效长度(通常为直线区段)应满足铁路装卸作业要求; 2对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的交通组织影响最小; 3有利于与铁路干线的接轨; 4有利于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的功能分区。 5.1.4火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应设置铁路罩棚,罩棚至轨道面的净高不应小于5.5m,或满足当地铁路 部门的相关要求。 5.1.5铁路运输优先采用散粮专用车皮或集装箱,火车接收发放设施应满足设计车型的装卸要求。火 车散粮车皮和通用集装箱的容量和尺度见附录A和附录B。 5.1.6火车散粮接收设施主要有移动式、固定式两类。移动式主要通过移动接料机、移动皮带机等设 备组合作业;固定式由火车卸粮坑及固定输送设备等构成。 5.1.7火车散粮发放设施主要有移动式、固定式两类。移动式主要通过移动皮带机搭接作业,直接装 火车;固定式由装车仓、装车栈桥、固定输送设备、装车装置等构成。 5.1.8接收发放火车散粮集装箱为主的站场宜合理配置起重设备、集装箱装粮设备和卸粮设备等专用 机械设备。

5.2.1火车卸车站的位置宜靠近清理、计量作业区及仓储存放区。

5.2.1火车卸车站的位置宜靠近清理、计量作业区及仓储存放区。

5.2.2确定火车卸粮坑在铁路专用线上的位置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应使同一批调人的车皮数量最 多,且卸车工序顺畅。 5.2.3单个卸车工位火车卸粮坑的尺寸应满足一节不同类型散粮车皮的接卸要求,其长度应不少于 L70车两端挂钩中心距。 5.2.4火车卸军站所需的卸车工位数量由散粮日接收量、卸车时间、调军时间及卸粮坑下输送线生产 能力等因素确定。 5.2.5接卸一节车皮的火车卸粮坑容积不宜小于1.11.2倍的散粮专用车皮的容积,卸粮坑上表面应 设置格栅,格栅下宜设置活页蔽尘装置。 5.2.6卸粮坑下部的出料口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 5.2.7火车卸车站应配置粉尘控制系统,通常沿卸粮坑壁开设吸风口,沿卸粮坑两侧设置吸风管道, 卸车区域宜配置真空清扫系统。 5.2.8装/卸车车皮组在站场内的调车,宜采用牵引机车、公铁两用车、牵引绞盘等。 5.2.9火车卸粮坑宽度不宜小于3.8m,轨道内侧、外侧均应分布卸粮格栅。卸粮坑应设置人孔,净尺 寸不应小于700mm×700mm。卸粮坑下方应设通廊,通廊尺寸宽度不宜小于3.5m,过人通道净空高 度不应小于2.2m。通廊空间应具有通风、除尘、防结露措施。

5.3.1清理、计量作业区及仓储存放区的位置应尽可能地靠近火车装车站。 5.3.2确定装车站在铁路专用线上的位置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应使同一批调入的车皮数量最多,且 装车工序顺畅。 5.3.3火车装车站所需装车工位数量由每天的最大散粮发放量、装车时间和调车时间等因素确定。 5.3.4发放输送线宜垂直于装车线布置,宜在相邻的铁路线上对称布置。设置装车平台,应满足操作 和维修要求。 5.3.5备载仓有效容积不宜小于1.5倍的车皮容积。当使用装车溜管时,装车溜管在收缩状态时的出 口到轨面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5.5m或铁路部分规定的高度。 5.3.6对于装车量大的装车站宜采用大型料斗秤计量,对于装车量小的装车站宜采用工作塔内的自动 累加料斗秤计量或静态轨道衡进行计量。 5.3.7火车伸缩装载管的间距、火车装车溜管摆动角度及高度应满足装载设计车型的要求。 5.3.8装车站应配备粉尘控制系统,以保证装车站有良好的环境。 5.3.9火车装车站可配置直空清扫系统

5.3.1清理、计量作业区及仓储存放区的位置应尽可能地靠近火车装车站。

5.4火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建设规模

火车卸车站建设规模应保证一个散粮车列的卸车时间小于铁路部门商定卸车时间:

t 需与铁路部门商定的一个散粮车列的卸车时间(min); th1 每组车皮从开底门到散粮卸完的时间(min); th2 关底门和清理轨道、格栅的时间(min); t3 每一个卸车组的调车时间(min); M 一个车列的车皮数量(辆),M应根据铁路专用线的有效长度确定 NA 卸车工位数。

5.4.2卸粮坑下接收输送线能力C,可用下式确定:

60N9 Ct I k.(tn + t2 +tns)

式中: h 需与铁路部门商定的一个散粮车列的装车时间(min); t1 散粮装满一个车皮的时间(min); t 关进料口盖板、清扫车顶的时间(min); t3 每一个装车组的调车时间; t 一个车皮装载管伸缩时间(min); Nhz 一装车工位数量。 5装车合上发放输送线能力C.可用下式确定

——同一股道上的装车工位数量。

5.4.6火车装车站的年装车能力Q.可用下式

6汽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

6.1.1汽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方案,应根据当地的散粮流通品种、汽车货运量、车型、作业要求等

6.1.2汽车散粮装卸车站在项目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1.2汽车散粮装卸车站在项目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其他设施作业协调,且线路简捷; 2有利于交通物流组织; 3有足够的停车场作为车辆等候区。 6.1.3汽车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主要有移动和固定两种类型。固定式汽车散粮接收设施宜包括汽车卸 粮坑、辅助卸车装置、固定输送线、粉尘控制系统、作业罩棚等。固定汽车散粮发放设施宜包括装车仓、 装车装置、作业罩棚等构成。移动式汽车接收发放设施可由移动式输送线及移动装卸车设备组合构成。

1汽车散粮装卸移动设施宜布置在仓储区附近。 2移动式设备生产能力,应根据接卸作业量及作业时间等条件综合确定。输送线能大 100t/h。 3作业线连贯,设备产量应匹配.移动方便

6.2.1汽车卸军站应满足本地区主要散粮军型卸车作业要求。汽车卸军站作业能力不小 时,宜设置卸粮坑。有集装箱作业的汽车卸车站应配置集装箱卸车装置。 6.2.2汽车卸车站所需的卸车工位数量由散粮日接收量、作业品种、设计车型及载重量、卸 索确定。

6.2.3汽车卸车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卸车区的长度应满足项目设计车型作业要求。 2卸车区的宽度应满足车辆通行作业和辅助卸车装置作业要求。 3单个车辆通道的汽车卸车站通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双车通道不宜小于8m。 4汽车卸粮坑的宽度不宜小于3.5m。有侧卸汽车作业要求的卸粮坑长度不宜小于车厢长度。 且保证粮食卸载在格栅上。 5卸粮坑上表面应设置格栅。格栅应保证承受允许通过的最大满载车辆重量。钢格栅板设计应 满足《钢格栅板及配套件》YB/T4001.1的要求。 6卸粮坑的格栅下应装有蔽尘装置,装置应灵活,并配备粉尘控制系统。 7卸粮坑料斗斜面与水平面夹角不应小于粮食的休止角加5°。斗容满足系统暂存物料的工艺要 求,一般不宜少于单车容量一半。 8卸粮坑下部的出料口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 6.2.4 卸粮坑下通廊宽度不宜小于3.0m。过人通道净空高度不宜少于2.2m。 6.2.5 汽车卸车站宜配置真空清扫系统。 6.2.6 汽车卸车站宜配防雨作业罩棚。罩棚长度、高度及宽度应满足汽车卸车作业要求。 6.2.7 集装箱散粮卸车作业宜满足下列要求:

非集装箱散粮自卸车的卸车站,应设置辅助卸车装置; 2集装箱的起吊宜采用集装箱专用吊具,保证作业安全和快速作业; 3采用两台起重机联合作业方案时,单个起吊设备的能力不应小于整件满载重量; 4宜设置便于观察的操作室。 2.8采用液压翻板辅助卸车装置时,卸车站的设计应满足液压翻板作业要求。

6.3.1汽车装车站应能适应本地区主要散粮汽车车型装车作业要求。有集装箱作业的汽车装粮站应 考虑集装箱装车辅助装置。 6.3.2汽车装车站所需装车工位数量由散粮日发放量、车辆数量、装车方式、装车时间和调车时间等因 素确定。 6.3.3汽车装车备载仓的容量由散粮日发放量、汽车单车装载量、发放输送线的能力和分配给汽车装 车作业的供料时间确定。装车备载仓最小容量不宜小于设计车型额定载重量的2倍。 6.3.4单个装车工位净宽度不宜小于4m。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5m。 6.3.5装车仓出口位置应使装载管完全收缩的管口底端面到地面的净高度不宜小于4.5m。 6.3.6 汽车装车站宜设便于观察的操作室。 6.3.7固定集装箱散粮装车站一般由装车仓、计量秤、装车装置、集装箱翻转装置、粉尘控制系统构成。 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装车仓容量不宜少于2个集装箱容量。 2采用料斗计量秤的斗容应满足装集装箱计量要求。 3采用连续累加计量秤的计量装置应设置空气平衡管。 4集装箱装车站通道宽度根据集装箱翻转装置的要求确定,不宜少于5m。高度净空满足集装箱 装车要求。 5宜设置便于观察的操作室

6.4.1汽车散粮装卸车日作业量,按照下式计算:

6.4.1汽车散粮装卸车日作业量,按照下式计算

6.4汽车散粮装卸设施生产能力

Qd—汽车散粮站的散粮日作业量(t); KB—汽车运输散粮接收发放的不平衡系数;一般取值为1.1~1.3; Q,一一每年(或区间时间段)由汽车运输的散粮作业量(t); 一每年的工作天数(d),一般取值为300d。集中作业区间时间作业天数由物流分析确定, 6.4.2汽车散粮日车辆数按下式计算

N。车辆数; Qa—对于设计车型的散粮日作业量(t); 。 —设计车型的载重量(t)。

6.4.3单个汽车卸粮工位接收输送线能力C.,可用

—输送线综合效率,可取k,=0.70~0.85; tq1—从车厢卸料门开启始,到车厢内的散粮全部卸完的时间(min); tq²—从车厢内的散粮卸完始,到粮食通过格栅全部进人料斗的时间(min); tq3—从粮食通过格栅全部进入料斗始,到后继车辆到工位并开启车厢卸料门的时间(min)。 5.4.4同时作业的汽车散粮卸车工位数量可用下式确定

td——每天的工作小时数(h);单班工作取8h,二班工作取16h。 4.5汽车散粮卸车站年通过能力,可用下式计算:

6.4.5汽车散粮卸车站年通过能力,可用下式计算:

汽车散粮装车站工位数N可用下式确定

Ng 一汽车装车站的工位数; 汽车装车站散粮日发放量(t); tql 从装载管到位始至设计车型装满散粮止的时间(min); tex2 设计车型装满散粮始至后一辆车到达装车工位止的时间(min); tox3 装载管伸缩时间(min); q 设计车型的载重量(t); ted 每天的工作小时数(h); KB 汽车运输散粮发放的不平衡系数; 汽车装车站每年散粮发放量(t); y 每年的工作日(d)。 7装裁管最小能力不应小于300+/h.C.可用下式计算

Qa(tq=1 + tq2 +tq3) V.> 60gated

汽车发放输送线能力应与整个系统能力相协调,最小发放输送线能力C,可用下式计算

k,—输送线效率,可取0.70~0.85。 9汽车散粮装车站年发放通过能力,可用下式计算

7.1.1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输送工艺包括输送、取样、计量、清理和磁选等基本功能。 7.1.2散粮接收发放输送工艺方案应根据使用要求、气候条件、输送物料特性、输送量、技术先进性、经 济合理性等因素,比较后确定。 7.1.3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应根据输送物料特性、输送量、破碎率、清理效果、计量 精度、工艺布置、工作环境、给料方式、卸料方式等确定。 7.1.4用于散粮接收发放的仓储及中转的配套仓房宜采用立简仓和浅圆仓,也可采用平房仓

7.2散粮接收发放输送线

7.2.1散粮接收发放输送设备选型应考虑降低能耗、提高稳定性、减少粮食破碎,优先选用带式输 送机。 7.2.2 提升输送设备选用应根据输送散粮品种、输送能力、运距、工作场地条件以及进料、卸料要求等 因素比较确定。在平面布置许可的条件下,宜采用倾斜带式输送机;受平面布置限制时,可采用斗式提 升机。 7.2.3倾斜布置的带式输送机的倾角不宜大于10。若因地域限制不能满足条件时,应采取技术措施 保证设备输送能力。 7.2.4船舶散粮接收输送线的输送能力应与卸船设备最大的卸船能力相匹配,接收输送线能力不宜小 于卸船设备额定能力的1.2倍。发放输送线的能力宜与装船设备额定能力相等。 7.2.5当采用连续卸船机时,顺岸栈桥散粮接收输送线可采用能连续进料的盖带输送机,亦可采用间 隔料斗接料的带式输送机,各接料斗的间距应根据船舶舱口尺寸、卸船机的水平臂长度和工作时的水平 旋转角度确定,以保证卸船机在任一舱口作业时,能保证粮食卸人接料斗内。 7.2.6当采用门座起重机卸船时,顺岸栈桥带式输送机可采用在轨道上移动的接料斗进料,亦可采用 间隔料斗进料。 7.2.7采用轨道式装船机时,顺岸发放输送线宜采用有盖带的托辊式带式输送机;采用固定式溜管装 船机时,顺岸发放输送线宜采用气垫带式输送机。 7.2.8位于一条火车卸车线上的卸粮坑应采用一条接收输送线。火车接收输送线的能力应由相应卸 车线上的卸粮工位数量、卸车时间和车皮卸车组的调车时间综合确定。 7.2.9装火车发放输送线的能力应根据装车工位的数量、装车作业方式、火车装车时间和车皮装车组 的调车时间综合确定。 7.2.10汽车接收输送线的能力应根据设计车型、卸车时间和汽车调车时间综合确定。 7.2.11卸粮坑下的接收输送机机型宜采用托辊带式输送机或带有防堵措施的埋刮板输送机。 7.2.12栈桥及通廊尺度应满足设备布置、安装检修、运行维护和清扫的要求。 1正品服地地坛卫通座 店

7.2.13散粮接收发放输送线可根据需要设置非连续累计自动料斗秤,输送线可设置旁通溜管。 7.2.14 散粮汽车发放宜采用汽车衡计量,散粮打包发放可采用包装计量秤计量。 7.2.15散粮接收输送线应具备散粮初清功能。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清理设备的选型。 7.2.16散粮接收发放输送线宜在适当位置,设置在线取样装置,满足检验及检疫等需要。 7.2.17 散粮接收发放输送线应配备粉尘控制系统。 7.2.18带式输送机应配备皮带失速开关、跑偏开关、拉绳开关、张紧开关、防堵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气垫带式输送机还应设置空气压力传感器,以监测气室压力。 7.2.19斗式提升机应设有跑偏开关、失速开关、张紧开关、防堵开关、温度开关等安全监测装置。斗式 提升机应设置泄爆口,泄爆要求应符合《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的有关规定。 7.2.20理刮板输送机应设有断链开关、张紧限位开关、防堵开关等安全监测装置。埋刮板输送机头部 应设置合适的泄爆口。 7.2.21当输送物料为易破碎散粮,斗式提升机设备带速不宜大于2.5m/s。埋刮板输送机的刮板链条 最大速度不宜大于0.6m/s。

.3.1本节条款适用于具有安全水分、杂质符合标准的散粮钢制溜管设计。 7.3.2钢制溜管倾角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麦、玉米及大豆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36°; 2稽谷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45° 3豆粕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50°; 4 灰尘和杂质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60°; 5 其他粮食品种,溜管倾角视物料品种确定。

.3.1本节条款适用于其有安全水分、杂质符合标 7.3.2钢制溜管倾角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麦、玉米及大豆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36° 2稽谷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45°; 3豆粕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50°; 4 灰尘和杂质的溜管倾角不应小于60°; 5 其他粮食品种,溜管倾角视物料品种确定。

表 7.3.3溜管的流和净截面尺寸

注:圆截面溜管可按相等截面参照使用。

7.3.4溜管的材料和结

溜管壁应采用钢板制造,钢板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700×700以上溜管,钢板厚度不宜小于6mm; 400×400~700×700溜管,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 350×350以下溜管,钢板厚度宜等于3mm。 2溜管宜采用法兰连接,并有密封垫,每节长度不宜超过2.0m。 3溜管垂直段应每隔3m6m宜设置缓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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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溜管内壁受到粮流冲击的表面应加设可拆换的耐磨衬板。钢耐磨衬板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高分子聚合物耐磨衬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5斜溜管和垂直溜管的转弯处宜设置观察检查门。 6所有溜管应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7.4.1配套仓仓容可按照下式计算:

8.1.1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应配置完善的粉尘控制系统。 8.1.21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应以“密闭为主、吸风为辅”的原则进行粉尘控制系统设计。 8.1.3 根据散粮接收发放设施生产工艺特性设置相对独立的粉尘控制系统。 8.1.4粉尘控制系统中,除尘器所收集的粉尘可返回所运行作业的粮流。积尘清扫收集的粉尘不应返 回到任何工艺设备内。 8.1.5粉尘控制系统排放的废气不应排人室内,且应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 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等的要求。 8.1.6宜配置真空清扫装置进行积尘清扫,禁止使用气流喷吹等清扫方式。 8.1.7 粉尘控制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粉尘爆炸泄 压指南》(GB/T15605)、《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918)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等的要求。

8.2.1在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中的下列位置应设置吸风口

8.2.1在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中的下列位置应设置吸风口

3.2.1在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中的下列位置应设置吸风口 1 输送设备的进料点和卸料点; 2 装卸设备的进料点和卸料点; 清理设备; 散粮仓; 5 卸粮坑、接料斗和备载仓等; 6其他扬尘较高部位或需要吸风的地方,

8.2.2除尘风网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8.5.6积尘真空清扫系统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 8.5.7风管的连接应密闭、不漏气,风管与具有振动特性的设备如风机等连接时应有软连接措施,室外 风管应做防水处理。 8.5.8管网设计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且满足《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和《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 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的规定

9.1.1散粮接收发放设施电力负荷等级宜为三级,位于重要交通枢纽、港口二类及以上粮库的电力负 荷等级宜为二级。 9.1.2散粮接收发放设施供配电系统及设备选型均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9.1.3散粮接收发放设施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备选择、配电线路防护要求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等规定。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电气设计应严格遵守防止粉尘爆炸的技术要求。 9.1.4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宜在非爆炸危险区或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设置和敷设,且应采取防尘、防 鼠害及安全防护等措施,

1固定设备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电缆或铜芯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 导线不应低于0.45/0.75kV,电缆不应低于0.6/1kV; 2非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电气线路的最小截面:电力、照明线路不小于1.5mm,控制线路不小于 1.omm; 3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电气线路的选择和最小截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4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铠装电缆,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线路应采用YC或YCW 橡胶电缆。

9.2.2电气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作用于 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2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 3对电动机、电梯等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规定,

9.2.3电气线路可采用下列敷设方式

电缆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

穿管敷设时,保护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电气线路在穿越不同防爆或防火分区之间的墙体及楼板时,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塞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应根据工艺功能需要设置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应根据作业特点确定技术方案及设备选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电气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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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工艺作业要求; 2 对用电设备和工艺设备提供安全运行监测及保护 3 用电设备及生产作业线的联锁; 生产作业设备故障时的安全停车及报警; 5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态及运行参数显示; 6现场手动操作

4生产作业设备故障时的安全停车及报警; 5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态及运行参数显示; 6 现场手动操作。 9.3.4 当电气控制系统采用自动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应设置控制室。控制室宜靠近接收发放设施设置,并宜与配电室合并建设。控制室不宜设 在振动及噪声大的场所。 2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关键部位可根据工艺作业要求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系统信号应接人控 制室。 3系统应设置启动预告信号功能。 4对于装卸船机、散料秤、空气压缩机、真空清扫装置等具备独立控制的机电一体化设备,宜纳入 散粮接发设施控制系统集中监控。 9.3.5粮食筒仓、浅圆仓及备载仓应设料位传感器。工艺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及安全运行需要设安全 验测传感器件。 9.3.6粮食筒仓和浅圆仓根据需要可设置粮情测控系统。 9.3.7大中型中转库和产量较大的港口库宜设置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 2压产合自平主读合温热发的全业再层登间膳装显油型

1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 2生产信息采集,主要包括流程及设备的作业量、运行时间、故障报警记录、耗电量等; 3数据统计并按需要生成管理报表,主要包括年、月、日、班作业量、设备和流程的总运行时间、总 耗电量、吨粮耗电量、故障统计、维护保养信息等

表A.1常用铁路散粮车皮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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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常用救粮集装箱参数表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AQ/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0《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1《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 12 《粮食物流园区总平面设计规范》 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14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LS/T 8011—2017

1.0.1随着散粮物流蓬勃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多批粮库工程建设,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已成为粮食 仓储及物流项目的关键组成部分。工程实际中,对散粮接收发放设施的生产能力要求日益提高,系统功 能丰富多样;既有船舶散粮的接收和发放,又有火车散粮的接卸和装车发放,同时还有汽车散粮接收发 放。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呈现大型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编制组在总结粮食行业多年来散粮接收发放设施 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技术规程,其目的是统一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施作业 效率GB/T 33062-2016 镍氢电池材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提升行业设计水平。 1.0.2简仓、浅圆仓、平房仓、装车站及卸粮坑等相应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 准规范执行,不包含在本技术规程范围内。

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技术规程,其目的是统一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施作业 效率,提升行业设计水平。 1.0.2简仓、浅圆仓、平房仓、装车站及卸粮坑等相应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 准规范执行,不包含在本技术规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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