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45-2019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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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5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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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45-2019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程

4.4.1可行性分析要求

可行性分析应明确系统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达到的目标,应论证系统开发的必要性和可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宜参照附录A中A.1的规定

4.4.2 项目管理要求

GJB 6238.6-2008 特种航空炸弹效应试验方法 航空靶标炸弹靶标炬发光强度、发光时间息系统建设的项目管理和建设过程宜符合GB/T8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总体设计均应进行评审,评审应形成记录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记录格式宜参照附录A中的A.2的规定。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评审记录格式宜参 照附录B中的B.1的规定。总体设计评审的记录宜参照附录C的要求。应按照评审结论对可行性研究 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总体设计进行修改。系统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总体设 计通过评审后开始实施。

也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系统出现异常或崩渍时,应按照CJJ/T100的规定制定数据和系统的备份与恢复策略。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编写和使用有效的文档。文档的名称、编号、编写格式、装订应规 范,并应制定文档管理制度,

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应符合GB/T19001的

4.5.2软件测试评价

4.5.3数据库质量控制

4.5.4运行环境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运行的物理场所环境、基础支撑软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应经过测试合格

4.5.5投入使用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测试、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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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应以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需求调研与分析成果为基础,对系统建设提出整体性、概要性 要求,编制总体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总体架构设计、功能设计和非功能设计等。

需求调研与分析应先提出系统建设的初步要求,然后对系统需求进行详细调研与分析,最终应 规格说明书的形式将系统需求确定

5.2.2.1应调研空间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的业务流程与要求、主要任务、数据流程及现有基础。 5.2.2.2应调研空间基础数据管理与应用业务对系统开发的实际需求,包括对数据内容、系统功能 生能、系统集成、管理、安全保密等方面的需求。 5.2.2.3应对系统开发周期、开发方式及软硬件配置等方面的意向及要求进行调研与分析,

5.2.3.1需求调研宜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收集资料和需求调研会等方法,应对需求调研结果进行记 录,需求调研结果的记录宜参照附录B中的B.2的规定。 5.2.3.2需求分析应对需求调研成果进行整理分类,将同类需求归纳、合并,应将需求调研中非形式 化的需求表达转化为完整的需求定义。 5.2.3.3需求分析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 5.2.3.4 需求分析宜采用功能分解法、结构化分析法或面向对象分析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功能分解法应按照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需求进行功能分解,确定系统的功能模块、子功 能和接口需求; b) 结构化分析法应分析空间基础数据在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环节上所需进行的工作和处理,确 定数据流、数据处理或加工、数据存储、数据管理和应用需求; c) 面向对象分析法应识别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的对象,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建立对象 模型、动态模型和功能模型; d)需求分析宜采用IUML图进行描述

.2.4需求规格说明书

5.2.5需求变更控制

5.2.5.1当需求发生变化时,应更新需求规格说明书,并进行版本号变更。 5.2.5.2需求变更控制过程应包括变更请求、变更评审、变更确认、实施变更和验证变更。

5.2. 6需求变更跟踪

DB11/T545—2019

总体架构设计应包括逻辑架构、数据库、应用架构、开发架构和部署架构等设计内容。

5.3.2逻辑架构设计

6.3.2.1逻辑架构设计应包括物理环境、基础支撑软硬件数据库、网络服务、系统、标准规范体系和 安全保密体系的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基础支撑软硬件设计应优先选用云环境: b) 数据库应根据不同数据的特点进行分类规划,内容应覆盖空间基础数据和系统运行支撑数据; c 网络服务应面向基础地理信息管理和应用,通过内外部接口设计,结合应用目标,以在线调 用和在线应用方式提供: d) 系统设计应以用户直接使用为设计目标,宜按子系统或模块进行; e) 安全保密体系应包括所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技术; f) 标准规范体系应覆盖系统建设相关的空间基础数据库标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标准,并区 分应遵循的标准和通过系统实施需制定的标准。 .3.2.2 应以图1的方式表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逻辑架构

图1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逻辑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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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应参照CJJ/T100计算各类数据的来源、数据量及数据总量。 3.3.3应确定各类数据资源之间的关系,并应确定各类数据资源所属的数据库范畴及各个数据 之间的关联关系。 3.3.4应确定各类数据资源的输出内容、形式及使用方式。

5.3.4应用架构设计

5.3.4.1应根据业务需求对用户、使用场景、应用方式、应用功能等进行应用架构规划与设计。 5.3.4.2用户规划应梳理用户数量、用户角色、用户分级特征。 5.3.4.3使用场景设计应满足日常工作场景和特殊工作场景要求。 5.3.4.4应用方式设计应依据用户需求选择桌面、移动终端和大屏模式等模式,宜结合VR、AR、MR 等展现交互技术融合应用。 5.3.4.5应用功能设计应依据用户使用需求。

5.3.5系统架构设计

5.3.5.1应依据用户的规模与分级、用户专业特征、系统的使用环境和系统定位等因素进行系统架构 设计。 6.3.5.2 系统架构可选择B/S、C/S、M/S申一种或多种架构相结合的模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a) 当系统的用户为多(级)用户、使用环境简单、系统功能侧重于相对通用的空间数据浏览、 查询、统计等应用场景时,系统架构宜设计为B/S架构; b) 当系统的用户为专业用户、使用环境相对复杂、系统功能侧重于相对专业的空间数据编辑、 数据管理和制图应用等应用场景时,系统架构宜设计为C/S架构; C 当系统的用户需要基于移动设备使用系统、系统功能侧重于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现场数据采集 数据浏览等应用场景时,系统软件架构宜设计为M/S架构

5.3.6部署架构设计

5.3.6.1部署架构的设计应依据系统架构、系统的应用规模、运行计算要求、软硬件支撑能力和网络 环境等因素。 5.3.6.2部署架构设计应包括部署模式、相关设备及其数量和网络位置、支撑软件及其数量和部署位 置、应用系统包及其数量和部署位置,以及相互之间的连接关系。 5.3.6.3部署模式宜支持单机模式、集群模式以及云环境部署。 5.3.6.4不同类型支撑软件宜分离部署。 5.3.5.5网络服务应从系统中独立出来,宜根据服务类别分离部署。

功能性设计应包括空间基础数据库、网络服务、子系统、模块、内部接口、外部接口等设计

5.4.2空间基础数据库设讯

5.4.2.1空间基础数据库宜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基础地质数据库和其他相关数据库。 5.4.2.2不同尺度的相同要素数据之间应建立明确的集成和关联关系。 5.4.2.3空间基础数据库应包括现势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且现势数据库与对应的历史数据库间应建 立关联关系。

5.4.2.1空间基础数据库宜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基础地质数据库和其他相关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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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网络服务设计

宜包括空间基础数据服务、空间基础数据管理服

5. 4. 4 子系统设计

5.4.4.1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宜包括数据加工与管理子系统、分发服务子系统、应用服务子系 统、辅助管理子系统和安全管理子系统。 5.4.4.2数据加工与管理、安全管理子系统设计应采用C/S模式开发,分发服务子系统设计宜采用B/S 模式开发,辅助管理、应用服务子系统宜采用C/S或B/S模式开发。 5.4.4.3各子系统应具备唯一编码。 5.4.4.4各子系统应由具有一定相关关系的功能模块组成。 5.4.4.5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确定关联关系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5.4.5.1子系统的功能模块应具备唯一编码。 5.4.5.2各功能模块之间存在关系的,应确定关联关系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5.4.5.3模块设计应规定各功能模块的内容、功能、输入参数、处理过程和输出结果。 5.4.5.4数据加工与管理子系统应包含数据编辑更新、数据库创建与入库、数据转换、数据库管理、 历史数据库、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导出管理等功能模块。 5.4.5.5数据分发服务子系统应包含分发数据目录管理、目录查询、空间检索、分发服务数据提取、 数据导入导出、用户信息管理、过程监控等功能模块。 5.4.5.6应用服务子系统应包括网络服务、数据查询与统计、空间分析、量算、报表制作管理、专题 图制图等功能模块,宜包括数据挖掘等功能模块。 5.4.5.7安全管理子系统应包含用户管理、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日志管理等功能模块。 5.4.5.8辅助管理子系统应包含图层管理、数据字典管理、符号管理、元数据管理等功能模块。

5.4.6 内部接口设计

5.4.6.1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内部接口应包含模块之间、子系统之间的接口。 5.4.6.2内部接口可采用本地调用和网络服务等形式。 5.4.6.3内部接口设计应定义接口名称、接口功能、接口输入参数和接口输出参数等

5.4.7外部接口设计

5.4.7.1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优先采用接口方式对外提供空间基础数据应用及服务。 5.4.7.2外部接口功能应包括地图可视化、空间数据管理、空间分析等。 5.4.7.3外部接口形式可以是服务端API、客户端API或移动端API中的一种或多种 5.4.7.4外部接口设计应定义接口名称、功能、输入参数和输出参数等

能设计应包括性能、运行环境、运维及安全保密

5. 5.2 性能设计

5.5.2.1性能设计应依据系统架构、软硬件支撑能力、数据量等因素确定。 5.5.2.2性能设计应对系统加载时间、系统功能响应时间、用户量、系统的稳定性等进行设计。 5.5.2.3应用服务子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秒,峰值响应时间和复杂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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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用户量设计应设计当前和未来使用的用户数量、系统能支撑的最大并发访问数量。 5.2.5稳定性设计应对系统的异常处理、错误隔离、报警、容错和可恢复机制等进行设计

5.5.3运行环境设计

5.5.3.1运行环境设计应包括物理环境和基础支撑软硬件环境等的设计。 5.5.3.2物理环境宜符合GB50174的规定。 5.5.3.3基础支撑软硬件环境应满足系统功能、性能和安全的需要,应确定各类支撑软硬件的类型、 型号和数量要求。 5.5.3.4应确定网络拓扑和网络带宽等相关要求

5.5.4.1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运维设计应包含性能监控、故障监控、安全监控、运行信息采集和报警 响应等的设计。 5.5.4.2应对硬件资源使用情况、网络使用情况、在线用户数量、系统响应时间、并发响应能力等方 面进行实时性能监控。 5.5.4.3应对基础支撑软硬件和系统的运行时故障情况进行实时故障监控。 5.5.4.4运行日志信息采集应反映系统的运行状态,不应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5.5.4.5应根据运行日志信息对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指标进行分析。 5.5.4.6应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给出分析判别,并自动报警。

5.5.5安全保密设计

方问控制。 5.5.5.2应对入侵监测、漏洞扫描、病毒防范等进行设计。 5.5.5.3应对空间基础数据传输安全进行设计。 5.5.5.4应设计系统操作日志功能,记录和区分系统操作级别,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隐患,增强系统 防护性能。 5.5.5.5安全监控应包括用户访问监控、数据传输监控、入侵防御和病毒查杀等,应通过漏洞扫描软 件对安全漏洞进行分析,并应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进行修补。 5.5.5.6应设计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密管理手段,

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前应依据总体设计方案编写数据库设计书,数据库设计书编写应按附录D的 要求执行。数据库建设的内容应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基础地质数据库建设、其他相关数据库建设、 元数据库建设和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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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逻辑结构设计

6.2.3.1 空间基础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应根据各类空间基础数据的概念模型确定数据组织形式,如失 量数据、栅格数据、瓦片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等,并建立空间基础数据库逻辑模型。 6.2.3.2 关量数据的逻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根据概念模型、要素分类以及拓扑关系划分要素类,并对重要地物要素设置标识码; b) 要素类应按点、线、面空间几何特征进行设计,同一要素类应具有相同的几何特征、属性结 构和定位基准,宜设计要素类空间格网索引; c) 矢量数据应设计拓扑关系; d) 要素类应满足实体完整性、引用完整性和域完整性约束, 6.2.3.3 栅格数据的逻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栅格数据可采用非压缩或无损压缩等方式存储; b) 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栅格数据宜设计栅格金字塔,并应根据数据量大小、存储空间限制和反应 速度等因素设置栅格金字塔的级数。 6.2.3.4 瓦片数据的逻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系统应设计栅格瓦片或矢量瓦片数据形式; b) 生成瓦片数据的地图工程应确定坐标系统、图层内容、图层显示比例尺控制和图层样式等内 容,应符合相关符号化规范: c) 栅格瓦片的切片应设计起始点、瓦片DPI、分块大小、瓦片图像格式、瓦片金字塔等内容 d) 矢量瓦片的切片应设计瓦片数据格式、分块方式、图层样式等内容; e) 瓦片数据可采用文件系统或非关系型数据库系统进行存储管理; f) 瓦片数据宜通过地图服务方式对外提供。 6.2.3.5 属性数据表的逻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采用实体关系模型进行设计; b) 宜满足实体完整性、引用完整性和域完整性约束, 6.2.3.6 三维模型数据的逻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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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依据建模单元的范围大小、地形起伏、模型分级分类、模型纹理等要求确定三维模型数据 结构; b) 宜采用分类和分区相结合的数据组织方式; c) 同类型的数据之间应建立索引,不同类型的数据之间宜建立关联; d) 三维模型数据可采用文件系统或非关系型数据库系统进行存储管理。 6.2.3.7 应按照数据内容、比例尺和存储单元设计文件目录结构,并应设计文件目录结构索引。 5.2.3.8应设计矢量数据集、矢量数据集的要素类、栅格数据集、瓦片数据集、三维模型数据集和属 性数据表等逻辑对象的命名规则。

6.2.4.1数据量估算

他相关数据的量数据集、栅格数据集、瓦片数据集、三 维模型数据、属性数据表和文件目录结构数据等的数据量总和进行空间基础数据库数据量估算,数据量 估算方法应符合CJJ/T100的规定

6.2.4.2物理结构设计

a) 物理结构设计对象应包括数据库数据文件、数据库日志文件和数据库控制文件; b) 物理结构设计内容应包括数据物理存储方式的选择,应设计每类数据的存储位置、存储容量、 组织方式、限制指标和索引设计等; c 物理结构设计应依据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对系统文件的限制和要求、数据库的选型、数据 库服务器存储空间的限制、数据库逻辑结构、数据安全、数据访问速度和索引机制等因素。

6.2.5数据字典设讯

数据字典宜根据空间基础数据种类、比例尺等进行设计,可包括要素的总序号、分类序号、要 定义、分类代码、几何特征、要素类名称、采集方式、存储方式、属性、关系、符号及其处理 注解等。

6.2.6.1应对不同比例尺的天量数据分别设计符号库,宜根据要素的几何特征,采用点状符号、线状 符号、面状符号和体符号分类进行设计。 6.2.6.2符号库中各符号应规定唯一编码。 6.2.6.3符号库中的符号应可通过参数设置进行调整。

6.2.7元数据库设计

6.2.7.1一个空间基础数据库系统应只建立和维护一个元数据库。 6.2.7.2应根据不同的空间基础数据分别设计元数据子库。在每个元数据子库中,应根据其所包含逻 辑对象的不同,设计元数据描述的内容、元数据的几何类型、元数据的表结构等。 5.2.7.3宜独立设计一个数据库级元数据子库,用于存储和管理元数据子库相关的描述信息。

6.2.8数据更新设计

6.2.8.1数据更新设计应包括数据库更新方法设计和历史数据库设计。 6.2.8.2应确定数据更新的周期、更新的工作流程、更新所采用的技术方法等。 6.2.8.3历史数据库的逻辑设计应符合6.2.2的规定,物理设计应符合6.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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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4应设计调用历史数据库数据、维护历史数据库信息的软件接口。

6.3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

基础地理数据库数据宜包括控制点、DLG、DEM、DOM、DSM、DRG、行政区划、基础地理底图、 地理国情、不动产、综合管线、地名地址、三维模型和实景地图等内容,建设步骤宜包括数据内容与逻 辑结构定义、数据准备、数据库模式创建、数据入库、数据更新,采用小区实验方式进行验证。

6.3.2.1数据内容

6.3.2.2数据逻辑结构

6.3.2.2.1现状控制点和历史控制点应建立不同的矢量数据集,并按6.3.2.1.2对控制点数据划分要素 类。控制点的要素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要素类的空间几何特征应以点描述,宜以三维形式表达,也可以二维形式表达。当以二维形 式表达时,应建立存储高程值的属性字段; b) 要素类属性数据表内容和结构宜符合附录E中E.1的规定。 6.3.2.2.2控制点网图数据的逻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控制点网图数据的逻辑结构应采用多级目录的文件目录结构,并宜按照附录E中E.2的规定 编制文件索引表; b) 应建立控制点网图与控制点成果的关联。 6.3.2.2.3J 点之记数据的逻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点之记宜存储在属性数据表中,一个控制点的点之记对应表中的一条记录,且点之记的相关 电子文件、照片或扫描的图片等宜存储在数据表的大二进制字段中; 点之记属性数据表内容和结构宜符合附录E中E.3的规定。

6.3.2.3数据准备

6.3.2.3.1控制点数据应按测区进行目录组织;网图和点之记数据应按文件或属性数据表进行目录组 织。 5.3.2.3.2应检查所准备的数据是否符合数据库设计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目录和文件的命名及层 次关系的正确性、数据格式的正确性、数据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等。

6.3.2.4数据库模式创建

6.3.2.4.1应根据数据库的物理设计进行文件目录结构存储空间以及数据库表空间的分配。 6.3.2.4.2应根据控制点数据的逻辑结构设计建立控制点的矢量数据集、要素类、属性数据表和文件 目录结构。 6.3.2.4.3应根据控制点数据的空间覆盖范围确定矢量数据集的空间域。 6.3.2.4.4数据库模式创建后,应检查存储空间分配的正确性、数据库逻辑结构的正确性和矢量数据 集空间域的正确性

6.3.2.5数据入库

应将控制点数据批量导入到相应的矢量数据集、要素类、属性数据表和文件目录中。

6.3.2.5.2数据入库后,应对要素类设定合理的空间格网索引,索引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6.3.2.5.3数据入库后应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拓扑关系正确 性、要素类空间格网索引设定的合理性

6.3.2.6 数据更新

6.3.2.6.1宜采用按区域的增量更新或版本更新方式

6.3.2.6.2历史数据的管理应采用时间

6.3.3 DLG数据

6.3.3.1数据内容

DLG数据应包括1:500、1:2000、1:10000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矢量数据及元数据,其内容与 符合DB11/T407的规定。

6.3.3.2数据逻辑结构

3.3.2.1DLG数据宜建立量数据集,并与属性信息关联。不同比例尺的DLG数据宜建立不同的 量数据集。 3.3.2.2应在矢量数据集下建立要素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一个要素类应由属于同一地形要素分类、具有相同属性结构、具有相同几何特征的要素组 成; 同一要素类应物理无缝; c) 1:500、1:2000、1:10000DLG要素类的设置宜符合表1的规定,可根据数据管理需要扩充原 始观测、待更新区域、工作区域、问题信息、排除信息等要素类; ) 要素类属性数据表内容和结构宜符合附录E中E.5的规定,可根据需要增加属性字段

6.3.3.2.1DLG数据宜建立量数据集,并与属性信息关联。不同比例尺的DLG数据宜 矢量数据集。

表11:500、1:2000、1:10000DLG要素类设置

DB11/T 5452019

DB11/T 5452019

表11:500、1:2000、1:10000DLG要素类设置(续)

3历史数据库要素类设置应与现势数据库一一对应,对应要素类的属性结构宜在现势数据库 基础上,增加记录创建删除和更新时间、新增、更新和删除状态等的字段。 4每一要素应设置在现势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中全局唯一的标识码。

6.3.3.3数据准备

6.3.3.3.1准备入库的DLG成果数据可按作业网格、更新区域等不同范围分文件存储,其文件格式 应符合或经过转换后应符合入库要求。 5.3.3.3.2应检查待入库数据的文件与结构一致性、空间参考正确性等。对于存在问题的数据需要返 回到前一生产工序进行修改后再重新汇交和检查,

6.3.3.4数据库模式创建

6.3.3.4.1应根据数据库的物理设计进行DLG数据库表空间的分配,并设置用户及权限 6.3.3.4.2应根据DLG数据的逻辑结构设计建立矢量数据集、要素类、属性数据表。 6.3.3.4.3应根据DLG数据的空间覆盖范围确定失量数据集的空间域。 6.3.3.4.4数据库模式创建后,应检查存储空间分配的正确性、数据库逻辑结构的正确性和矢量数据 集空间域的正确性。

6.3.3.5数据入库

6.3.3.5.1应使用入库工具将DLG数据批量导入到相应的矢量数据集、要素类和属性数据表中, 6.3.3.5.2数据入库后,应对要素类设定合理的空间格网索引,索引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6.3.3.5.3数据入库后应对数据内容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拓扑关系正确性、要素类空间格网索引设定 的合理性等进行检查,

6.3.3.6数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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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G数据,数据更新时不应修改管理类信息。 6.3.3.6.2同时作业的多个更新区域的DLG数据变量更新入库时,应对跨相邻更新区域地物的空间 位置和属性信息进行冲突检测。检测无冲突情况下应直接更新入库,检测出有冲突情况下,应逐一完成 冲突情况处理,并经重新冲突检测无冲突后进行更新入库。 6.3.3.6.3数据更新时应维护标识码的唯一性和延续性,未更新要素实体的标识码应保持不变,已经 使用过的标识码被删除后不应再次使用

6.3.4 DEM 数据

GB/T 34047-2017 制造过程物联信息集成中间件平台参考体系6.3.4.1数据内容

DEM数据成果应包括描述高程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特征点线数据、元数据及相关文件,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a)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为用格网点的三维坐标表达地面起伏形态的数据集,格网类数据宜分为规 则格网类数据和非规则格网类数据; b) 特征点线数据应为切准地表采集的特征线、特征点,其中特征线宜包括道路边线、河流边线、 面状水域(湖泊、水库、池塘等)范围线等,特征点宜为山顶最高值等特殊点位; c) DEM元数据应是描述数字高程模型成果信息的数据,元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应符合CH/I 1007的规定; d) DEM相关文件应包括技术设计书、图幅接合表、图历表、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成果清单; e) DEM的基本比例尺应采用1:500、1:2000和1:10000:还可采用1:1000和1:5000

6.3.4.2数据逻辑结构

6.3.4.2.1DEM成果的格网尺寸应符合DB11/T407的规定。 6.3.4.2.2DEM规则格网类数据应根据分辨率的不同分别建立栅格数据集,建立栅格金字塔,并按照 栅格数据集组织和命名;非规则格网类数据根据格网特点和要求进行单独设计。 6.3.4.2.3DEM的特征点线数据应建立矢量数据集,存储特征点、线的三维坐标(X,Y,Z),并进 行无缝拼接。

6.3.4.3数据准备

6.3.4.3.1DEM数据文件宜采用多级文件目录结构进行准备。 5.3.4.3.21:500到15000DEM数据文件宜采用三级目录结构,第一级目录为数据集名称,第二级 目录为数据文件所在万分之一图幅号,第三级目录为数据文件图幅号,在第三级目录下存放所有DEM 数据文件。 6.3.4.3.31:10000DEM数据文件宜采用两级目录结构,第一级目录为数据集名称YY/T 1663-2019 孕酮测定试剂盒,第二级目录为数 据文件图幅号,在第二级目录下存放所有DEM数据文件。卧 6.3.4.3.4数据入库前应对特征线采用分区或整体的方式进行物理无缝拼接。 5.3.4.3.5应检查所准备的数据是否符合数据库设计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目录和文件的命名及 次关系的正确性、数据格式的正确性、数据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等。

6.3.4.4数据库模式创建

6.3.4.4.1应根据数据库的物理设计进行DEM数据库表空间的分配。 5.3.4.4.2 应根据DEM数据的逻辑结构设计建立栅格数据集、量数据集、要素类和栅格文件目录 结构。 6.3.4.4.3应根据DEM数据的空间覆盖范围确定栅格数据集和矢量数据集的空间域。 6.3.4.4.4数据库模式创建后,应检查存储空间分配的正确性、数据库逻辑结构的正确性、栅格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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