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13-2016 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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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T15-113-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1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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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13-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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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13-2016 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3.1.1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新混凝土,应符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50010的规定,且砂率不宜小于 45%;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所采用的新混凝土的粗 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6mm,其他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 采用的新混凝土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新凝工,应付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50010的规定,且砂率不宜小于 45%;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所采用的新混凝土的粗 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6mm,其他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 采用的新混凝土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3.1.2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旧混凝土的最大氯离 子含量和最大碱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 50010的规定。旧混凝土块体表面应无污染并清洗干净。 3.1.3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旧混凝土的立方体抗 压强度推定值,宜根据直径100mm、高度100mm的旧混凝土芯 样的实测抗压强度,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的规定执行;也可依据直径70mm、高径比1:1的旧混 凝土芯样的实测抗压强度,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 程》CECS03的规定执行。 3.1.4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和外置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墙

压强度推定值,宜根据直径100mm、高度100mm的旧混凝土 羊的实测抗压强度,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ECS03的规定执行;也可依据直径70mm、高径比1:1的旧 疑土芯样的实测抗压强度DB52T 1001-2015 遵义红红茶 加工技术规程,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 程》CECS03的规定执行。

3.1.4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和外置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墙

不应采用立方体抗压强度推定值低于25MPa的旧混凝土;U形外 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和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不 应采用立方体抗压强度推定值低于15MPa的旧混凝土。当旧混 凝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推定值相比再生块体混凝土的组合立方体 抗压强度标准值偏低时,偏低幅度不应超过10MPa

3.1.5同一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

同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推定值;同一楼层相同类型的再生块体混 土组合构件中的旧混凝土,宜具有相同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定值。

3.1.6对于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 土梁、外置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墙,旧混凝土块体的特征尺寸不 宜大于构件横截面短边方向尺寸的1/3。对于压型钢板再生块体 混凝土组合楼板,旧混凝土块体的特征尺寸不应大于压型钢板肋 顶以上混凝土厚度的70%。

3.1.7再生块体混凝土的组合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按下工

3.1.8再生块体混凝土中旧混凝王块体的质量替代率,

表3.1.10再生块体混凝土的组合轴心抗压、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

表3.1.11再生块体混凝土的弹性模量(N/mm²)

3.2.1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结构钢,应符合《钢

3.2.1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结构钢,应符合《 结构设计规范》CB50017的规定。

度标准值和物理性能指标,按《钢结构设计规范》CB50017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及钢带》CGB/T2518中相同牌号及相同成 工艺结构钢的对应取值取用。

丝、焊剂、普通螺栓、高强度螺栓,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CB50017的规定。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栓钉及其 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CB/T 10433的规定。

设计值,以及普通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 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和设计预拉力,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7的规定。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中单个抗剪栓 钉的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结构设计规范》CB50017的规定 计算。

CB50017的规定。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中单个抗剪栓 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结构设计规范》CB50017的规定 5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钢筋,应符合《混凝 构设计规范》CB50010的规定。 6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用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强度 值和弹性模量,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相 县钢筛的对应值取用

3.2.5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采用的钢筋,应符合《混

3.2.6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所用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强度 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相 同牌号钢筋的对应取值取用。

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相

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时,这些标准所涉及的混凝土力学性能参 数应改按再生块体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参数取用,具体由本规程第 3.1.7条、第3.1.9条、第3.1.10条、第3.1.11条确定。 4.1.2凡本规程未作规定者,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以及梁 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节点的设计,应符合《钢管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 的设计,应符合《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73的规定; 外置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剪力墙的设计,应符合《钢板剪力墙技 术规程》JGJ/T380的规定;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的设 计,应参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组合结构设计规 范》JCJ138执行。

4.2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

4.2.1圆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大 于160×(235/f),方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钢管横截面边长 与壁厚之比不应大于100×(235/f)0.5,f,为钢材的抗拉和抗压 强度标准值。 4.2.2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大于135×(235/f)时圆钢

于160×(235/f),方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钢管横截面边长 与壁厚之比不应大于100×(235/f)0.5,f,为钢材的抗拉和抗压 强度标准值。 4.2.2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大于135×(235/f)时,圆钢 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轴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计算;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 大于135×(235/f,)但不大于160×(235/f)时,圆钢管再生块 体混凝土柱的轴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

4.2.2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大于135×(235/f

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轴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计算;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 大于135×(235/f,)但不大于160×(235/f)时,圆钢管再生块 体混凝土柱的轴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

规程》DBJ1351的规定计算

4.2.3当钢管横截面边长与壁厚之比不大于60×(235/f)0.5时, 方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短柱的轴心受压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计算并乘以0.95的折减 系数;当钢管横截面边长与壁厚之比大于60×(235/f)0.5但不大 于100×(235/f)0.5时,方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短柱的轴心受压 承载力设计值,按《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59 的规定计算并乘以0.95的折减系数。 4.2.4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大于135×(235/f)时,圆钢 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横向受剪承载力设计值,按《钢管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的规定计算;当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

一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套箍系数。

160×(235/f,)时,圆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设计轴压比不宜 超过0.65:当钢管横截面边长与壁厚之比大于60×(235/f)0.5

梁一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

4.3.1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梁的连接不宜采用 穿心式节点构造;若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与钢梁的连接采用内 加强环节点构造,内加强环中心孔洞的直径应大于旧混凝土块体 特征尺寸的两倍

4.3.2当钢管外径与壁厚

截面边长与壁厚之比不大于60×(235/f,)0.3时,圆钢管再生块 昆凝土柱和方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与钢梁或钢筋混凝士 板)的连接设计,应符合《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0936的规定。

4.3.3当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的柱身钢管外径与壁厚

于135×(235/f)但不大于160×(235/f),或柱身钢管横截面 边长与壁厚之比大于60×(235/f)0.5但不大于100×(235f)0.5 时,节点域内及其附近的钢管应局部加厚。局部加厚处的钢管外 径或横截面边长宜与柱身钢管相同:局部加厚处的钢管外径与壁 厚之比或钢管横截面边长与壁厚之比,应分别不大于135×(235 )或60×(235/f)0.5;局部加厚钢管向上和向下伸出节点域的 长度,应不小于钢管外径或钢管横截面边长的一半;局部加厚钢 管和柱身钢管宜采用全熔透焊缝对接。在此基础上,钢管再生块 体混凝土柱与钢梁或钢筋混凝土梁(板)的连接,可按《钢管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CB50936的规定设计

4.4 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

4.4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

4.4.1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宜选用闭I

4.1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宜选用闭口型或缩

型压型钢板,压型钢板的单槽槽口最小浇筑宽度与旧混凝土块体 特征尺寸之差宜大于50mm。

4.4.2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的总厚度不应小于 125mm,压型钢板肋顶以上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85mm。 4.4.3对于简支压型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楼板,当常温下 其跨中组合弯矩设计值与跨中受弯承载力设计值之比不大于0.3 或0.6时,无须涂抹防火涂料即可满足1.5h或1.0h的耐火极限 要求;当该比值大于0.6时,为满足1.5h的耐火极限要求,应 在压型钢板底面涂抹厚度不小于10mm的非膨胀型防火涂料。

表4.5.3外置钢板再生块体混凝土剪力墙的设计轴压比限值

6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

6.1本规程适用于由U形外包钢、内填再生块体混凝土、抗

.6.1本规程适用于由U形外包钢、内填再生块体混凝土、抗

剪连接件、钢筋混凝土板四部分组成且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 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 4.6.2U形外包钢宜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其横截面宽度不宜小 于200mm,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 4.6.3U形外包钢的上翼缘应从梁的两侧面向外延伸,单侧上 翼缘的宽度不宜小于50mm。上翼缘与抗剪连接件之间宜采用焊 接连接,抗剪连接件可以是上翼缘上表面布设的栓钉,也可以是 横跨两侧上翼缘且沿梁纵向间隔布设的角钢、槽钢或有可靠依据 的其他类型连接件。当采用横跨两侧上翼缘的抗剪连接件时,其 沿梁纵向的布设间距不宜小于200mm。 4.6.4为提高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正弯矩作用区段的 承载能力,可在梁底配置适量纵向受拉钢筋,其保护层厚度不应 小于钢筋直径和20mm二者的较天值。 4.6.5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负弯矩作用区段的纵向受 拉钢筋设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4.6.6在进行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的正截面受弯承载 力计算时,钢筋混凝翼板的有效宽度,按《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计算,并将相关公式中的板托顶部宽度取为梁 的横截面宽度。 4(7完人前达±

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

M≤A.fy+Asfy2 x=(Af+Asif)/bf

中:Wpn U形外包钢横截面对过其形心水平轴的塑性净 面模量(mm3); Ar U形外包钢翼缘的横截面积(mm²):

2负弯矩作用区段(塑性中和轴在U形外包钢腹板内,图

式中:Ab U形外包钢底板的横截面积(mm); th U形外包钢的底板厚度(mm); A.2 负弯矩区翼板有效宽度范围内纵向钢筋的横截面积 (mm²); f2——货 负弯矩区翼板有效宽度范围内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 设计值(N/mm); %6——翼板内纵向钢筋截面形心至梁底纵向钢筋截面形心 的距离(mm)。

4.6.8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的受剪安全性,应采取可 靠方法进行验算。 4.6.9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的抗剪连接件的计算,应 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并将相关公式中的 混凝土力学性能参数取为翼板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参数。 4.6.10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的挠度计算,应符合《钢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并将相关公式中的混凝土力 学性能参数取为翼板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参数,相关公式中的钢梁 截面面积取为U形外包钢的横截面积。

5.1.1现场施工时,旧混凝土块体质量替代率的波动幅度,不

5.1.1现场施工时,旧混凝土块体质量替代率的波动幅度,不 应超过预定数值的±5%。在与新混凝土混合之前,旧混凝土块 体表面应充分浇水湿润。

5.1.2对于钢管再生块体混凝土柱

墙,宜采用新混凝土和旧混凝土块体反复交替投放开充分振揭的 施工方法,每次投放的旧混凝土块体在构件内部的堆积高度不应 超350mm。

500mm的U形外包钢再生块体混凝土梁,可采用先将全部旧 混凝土块体一次性分散投放在压型钢板上表面或U形外包钢 围成的空腔内部,然后持续浇筑新混凝土并充分振捣的施工 方法。

5.1.4在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的施工过程中,

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旧混凝土块体和新混凝土的混合物进行振 捣,难以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可采用外壁附着式振捣器进行 振捣。

筑过程中,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中的型 钢不发生非弹性变形

5.2.1在混凝土浇筑现场应制备再生块体混凝土立方体试件, 并与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组合立方体抗 压强度,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分批检验评定,其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 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评定过程中试件的组合立方 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按式(3.1.7)确定。再生块体混凝土立方体 试件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针对同一配合比的新混凝土和具有相同立方体抗压强度 推定值的旧混凝土,当旧混凝土块体的质量替代率保持不变时, 每浇筑不超过100m3的再生块体混凝土,应制备不少于两组 试件。 2当新混凝土的配合比、旧混凝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推定 值、旧混凝土块体的质量替代率任意一项发生改变,应针对改变 后的再生块体混凝土制备不少于两组试件。 5.2.2在混凝土浇筑现场制备的再生块体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 边长应大于旧混凝土块体特征尺寸的2倍。

表5.2.3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GB/T 31363-2015 无损检测 热中子照相检测 总则和基本规则5.2.4对于重要的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或再生块体

5.2.4对于重要的再生块体混王组合构件或再生块体混 组合构件的重要部位,可按《超声波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组合构件的重要部位,可按《超声波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CECS21白规定LY/T 1599-2011 旋切单板,对构件内部再生块体混凝土的浇筑质量进行检 测:也可采用型钢外贴压电材料或再生块体混凝土内嵌压电材料 的检测技术,对型钢与再生块体混凝土之间的界面剥离,以及构 件内部再生块体混凝土的浇筑质量进行检测。 5.2.5再生块体混凝土组合构件的施工质量,除满足本规程第 5.2.1条、第5.2.2条、第5.2.3条和第5.2.4条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05和《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CB50628的相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产 怡生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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