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24-2018 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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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AGHP 024-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5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2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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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 024-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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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 024-2018 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指南(试行)

a)根据整理后的数据 估方法,对地质灾害灾情进行评估 b)根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 害灾情等级

4.4.5报告编写阶段

依据调查评估结果编写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5.1灾区基本情况调查

调查灾区的社会人文情况,主要包括人口数量和年龄结构NB/T 20010.3-2010 压水堆核电厂阀门 第3部分: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房屋结构类型,农作物种植区域和面 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规模等信息

5.1.3灾区范围调查

a)灾区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直接造成损失范围和灾害链造成损失范围。 b)灾区边界根据地质灾害形成、活动和灾害链影响区域的自然边界确

5.2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内容

5.2.1人员损失情况调查

周查包括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 b)调查内容应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失踪人口、受伤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过渡性 活救助人口,按附录B要求填写

5.2.2房屋损失调查

a)房屋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所有房屋价值损失。 b)房屋价值损失应调查房屋的结构类型、间数、户数、面积、损毁情况和各类房屋的重置单价 按照附录C表C.1的要求填写。 房屋结构类型,参照GB/T18208.3一2011附录A中的A.1,将房屋结构类型划分为以下 几种: 钢混结构:由梁和柱以钢接或者铰接相连接而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 砖混结构:由砖墙来承重,钢筋混凝土梁柱板等构件构成的混合结构体系

砖木结构: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构成的结构。 土木结构:主要有竹子、木材、夯土、稻草、干草、土坏砖和瓦等构成的结构。 其他结构: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于此类。 d) 房屋损毁程度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般损坏: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 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可继续使用。 严重损坏: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 除,无维修价值。 倒塌: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

5.2.3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调查

)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的所有居民家庭财产损失 b)现场应调查受损生产性固定资产、耐用消费品和其他财产等的数量和单价,按附录C 表C.2要求填写

5.2.4农林牧渔业损失调查

a)农林牧渔业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所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和农业机械等的损失 按附录C表C.3要求填写。 b) 种植业损失应调查农作物的种类、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农业生产大棚的 损毁面积及直接经济损失。 c) 畜牧业损失应调查死亡性畜的种类、大小、数量,死亡家禽的种类、数量,养殖场(基地)受损 数量及直接经济损失。 渔业损失应调查受灾养殖面积、水产品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养殖设施直接经济损失。 e) 林业损失应调查受灾、成灾和损毁的森林、苗圃良种繁育基地面积及直接经济损失。 农业机械损失应调查损毁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直接经济损失

5.2.5工业损失调查

业原材科及业产成品等的锁:按附求 表C.4要求填写。 b)现场应调查受损厂房与仓库、设备、原材料和产成品等的规模、数量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5.2.6服务业损失调查

服务业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所有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产业和 其他服务业等经营性部分的损失,按附录C表C.5要求填写。 b)现场应调查受损网点的数量、受损设备设施的数量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5.2.7基础设施损失调查

基础设施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所有交通(公路和铁路) 能源、水利和市政设施等 失,按附录C表C.6要求填写。 公路损失应调查公路等级(包括国道、省道、县及以下道路)、公路损毁里程、客/货运站及

5.2.8公共服务系统损失调查

)公共服务系统损失调查内容 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广电、体育、自然 化遗产和其他公共服务系统等公益部分的损失,按附录C表C.7要求填写。 b)现场应调查受损机构的数量、受损机构的设施设备及直接经济损失

5.2.9资源环境损失调查

a)资源环境损失调查内容为灾区内所有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等的损 失,按附录C表C.8要求填写。 b)现场应调查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等的损毁数量或面积

5.3地质灾害灾情调查方法

a)地质灾害灾情调查方式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 b)全面调查即对受灾区域某一受灾对象的破坏和损坏情况逐个进行调查的调查方式。对于 死亡人口、失踪人口、受伤人口等特殊指标应采用全面调查。对于受灾区域较小且需要全 面掌握受灾对象的破坏和损失情况时也应采用全面调查。 C 抽样调查即按照抽选样本的方法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调查获得相关资料,以此推断 总体的调查方式。受灾区域范围较大,调查时限要求较高,且需要调查推断总体损失情况 时可采用抽样调查,例如大范围的农作物受灾、居民房屋受损。 d)重点调查即针对受灾区域中的重灾区进行调查的方式。适用于调查总体同质性比较大的 情况和对受灾对象有初步认识的情况

5.3.2信息获取方法

a)地质灾害灾情信息获取方法分为目视识别、仪器测量、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调查和综合方法。 b) 目视识别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专业知识、经验等通过直接观察获取灾害现场信息 仪器测量应利用专业仪器实地测量获取灾害现场信息。 问卷调查应通过问卷的方式向被调查者了解灾害现场情况和征询意见。 e 访谈调查应通过直接采访受灾人员、受灾影响人员、救灾人员等,获取灾害现场信息。 座谈调查应在特定场所,与受灾区相关人员,围绕某一主题,通过开放式讨论获取灾害现场信息 综合方法应根据现场调查环境、调查对象类型、调查阶段特征等,选择以上多种获取信息手 段相结合的方式来获取灾害现场信息

6.1地质灾害灾情评估依据及等级

地质灾害灾情等级评估应依据以下主要内容: a)人员伤亡。 b)直接经济损失

害灾情等级,应根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自

表1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表

致时,则以教商为准 注2:灾区内同期群发地质灾害,可按合计的死亡人数或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灾情等级

6.2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内容及方法

6.2.1房屋灾情评估

根据受灾区房屋结构类型和损毁情况,参考地方房屋重置费用及损毁率,计算各类房屋在 某种破坏等级下的损失,具体计算可参照DZ/T0269一2014。 b 所有破坏等级的房屋损失相加,得到该类房屋价值损失;所有结构类别房屋价值损失相加 得到房屋价值损失

6.2.2居民家庭财产灾情评估

a)根据室内外财产重置费用计算各类室内外财产损失,具体计算可参照DZ/T0269一2 b)所有室内外财产损失相加,得到居民财产损失

6.2.3农林牧渔业灾情评估

a)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农业机械直接经济损失。 b) 种植业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耕地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直接经济损失。耕地直 接经济损失分为复垦耕地直接经济损失和不可复垦耕地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地方市场耕地 价值及修复所需费用,计算灾区耕地直接经济损失。所有种类作物的损失相加,得到农作 物和经济作物直接经济损失。具体计算可参照DZ/T0269一2014。 所有种类禽畜的损失相加,得到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具体计算可参照DZ/T0269一2014。 d) 所有林木和林地的损失相加.得到林业直接经济损失。具体计算可参照DZ/T0269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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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工业灾情评估

a)工业经济损失包括受灾区内工业设施、工业原材料及工业产品等的直接经济损失。 b)工业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参照农业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工业原材料及工业产品直接经济 损失参照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c)工业灾情等级按照设施数量、功能影响和恢复时间等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基本无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工业设施数量不超过5%,工业生产功能不受到影响 轻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工业设施数量不超过20%,工业生产功能基本不受影响。 中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工业设施数量不超过50%,不超过30%工业生产受到影 响,局部工业生产中断,在一周内可恢复工业生产功能。 重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工业设施数量超过50%,大范围工业生产停止,经抢修,需 周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功能

6.2.5服务业灾情评估

a) 服务业经济损失包括受灾区内所有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文化产业和其他 服务业的直接经济损失。 b) 服务业建筑物价值损失参照房屋灾情评估,设施设备价值损失参照居民财产灾情评估。 C) 服务业灾情等级按照设施数量、功能影响和恢复时间等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基本无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服务业设施数量不超过5%,区域服务业功能不受到影响。 轻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服务业设施数量不超过20%,区域服务业功能基本不受 影响。 中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服务业设施数量不超过50%,不超过30%区域公共服务业 受到影响,局部服务业中断,在一周内可恢复服务功能。 重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服务业设施数量超过50%,大范围服务业停止,经抢修,需 周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功能、

6.2.6基础设施灾情评估

a)基础设施损失包括受灾区内所有建筑物、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和市政设施的直接经济 损失。 D) 基础设施建筑物价值损失参照房屋灾情评估,设施设备价值损失参照居民财产灾情评估。 c 交通直接经济损失根据重置费用、绝对破坏长度及清理滑坡、塌方和修复支护所增加的费 用计算,具体计算参照DZ/T0269一2014。 d) 基础设施灾情等级按照设施数量、功能影响和恢复时间等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基本无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不超过5%,区域基础设施使用功能不受到 影响。 轻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不超过20%,区域基础设施使用功能基本不 受影响。 中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确设施数量不超过50%,不超过30%区域基础设施使用

a)基础设施损失包括受灾区内所有建筑物、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和市政设施的直接经济 损失。 b) 基础设施建筑物价值损失参照房屋灾情评估,设施设备价值损失参照居民财产灾情评估。 c 交通直接经济损失根据重置费用、绝对破坏长度及清理滑坡、塌方和修复支护所增加的费 用计算,具体计算参照DZ/T0269一2014。 d) 基础设施灾情等级按照设施数量、功能影响和恢复时间等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基本无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不超过5%,区域基础设施使用功能不受到 影响。 轻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不超过20%,区域基础设施使用功能基本不 受影响。 中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不超过50%,不超过30%区域基础设施使用

T/CAGHP0242018

受到影响,局部基 重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数量超过50%,大范围基础设施使用停止,经抢 修,需一周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功能

6.2.7公共服务系统灾情评估

a)公共服务系统经济损失包括受损结构建筑物价值损失和设施设备价值损失。 b) 受损结构建筑物价值损失参照房屋灾情评估,设施设备价值损失参照居民财产灾情评估。 C) 公共服务灾情等级按照设施数量、功能影响和恢复时间等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基本无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公共服务系统设施数量不超过5%,区域公共服务系统功 能不受到影响。 轻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公共服务系统设施数量不超过20%,区域公共服务系统功 能基本不受影响。 中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公共服务系统设施数量不超过50%,不超过30%区域公共 服务系统受到影响,局部公共服务系统中断,在一周内可恢复公共服务功能。 重度受灾: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公共服务系统设施数量超过50%,大范围公共服务系统停 止,经抢修,需一周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功能

6.2.8资源环境灾情评估

资源环境损失评估包括灾区内所有的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环境污 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 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的直接经济损失参照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计算;由环境污染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根据具体的内容参照上面内容

7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报告名称应以当次地质灾害的命名为核心词作为修饰,称为“> 辖市、自治区)X市(区)XX地质灾害(或单一灾害类型,如:滑坡)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报告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受灾区基本情况 二、地质灾害灾情调查 (一)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内容 (二)地质灾害灾情调查方法 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 (一)评估内容和原则标准 二)地质灾害灾情等级 四、结论和防治建议

T/CAGHP0242018

表C.2 居民家庭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居民家庭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表C3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表C.4工业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GB/T 40133-2021 餐厨废油资源回收和深加工技术要求表C.4工业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表C.5服务业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1:本表适用于非公共服务业损失的调查,包括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文体娱产业及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业包括仓储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服 2:服务业系统职工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损失参照表C.1计算

T/CAGHP0242018

表C.7公共服务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DG/T J08-2068-2009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表C.8资源环境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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