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57-2011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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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57-2011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负荷的分析和计算,保证改造后的设备容量和配置满足使用要求, 且冷热源设备在不同负荷工况下,应保持高效运行。 第三十六条太阳能资源丰富带或较丰富带,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 第三十七条当更换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锅炉及加热设备时,更 换后的设备应根据设定的温度,对燃料的供给量进行自动调节且 保证其出水温度稳定;当机组不能保证出水温度稳定时,应设置购 热水罐(箱)。 第三十八条输配系统节能改造后,空调风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 耗功率、集中热水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 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冷、热源系统的控制,宜满足下列节能配置要求: 一、应能对系统的冷热量(瞬时值和累计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二、冷水机组应优先采用由冷量优化控制运行台数的方式; 三、总装机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大型工程冷、热源机房,宜采 用机组群控方式,通过优化组合确定设备运行台数,送到系统整体 节能的目的; 四、集中供暖系统的热源,应采用根据室外气象条件自动调节 供热量的装置。 第四十条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应设自动启停控制装置。控制 装置应具备按照预定时间进行最优启停的功能。 第四十一条办公用房的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节能原则: 一、应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的供水压力; 二、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可采用减压措施,使其压力不大于 0.20MPa。 第四十二条办公用房的饮用水如采用直饮水系统或直接制备纯 争水,其制备饮用水过程中反冲洗过滤的废水必须进行有效的利 用。 第四十三条除特殊需要外,公共机构办公用房不应加设公共浴 室。

四十四条电气设备节能改造时,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 流发射限值的节能环保产品。 四十五条照明节能设计应根据使用条件,对各种室内场 室外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采用不同的、合理的控制方

第四十四条电气设备节能改造时,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谐波 电流发射限值的节能环保产品。 第四十五条照明节能设计应根据使用条件,对各种室内场所照 明、室外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采用不同的、合理的控制方式。

第四十六条附属用房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应进行相应改 造: 一、厨房炊事用水、用气、冷库等应采取节能措施,厨房排油烟 设备应便于定期清理,送排风气流组织应合理布置,热水加热设备 应有相应的保温措施及自动温控装置; 二、信息机房的空调系统在过渡李和冬季利用天然冷源; 三、信息机房专用空调机组能效比应满足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四、车库机械通风系统应有自动控制风机启闭的措施; 五、洗车用水应采用循环水或中水。 第四十七条信息机房的空调系统经改造在过渡季和冬季利用天 然冷源,其能源消耗应较改造前降低20%以上

第四十八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无法满足设备和系统 节能控制要求时,应进行节能改造。 第四十九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时,应设置能耗 监测计量系统。 第五十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后HG/T 4514-2013 无铬钝化液,应对建筑 能源消耗状况、室内外环境参数、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进行监测具备显示、查询、报警和记录等功能,其存储介质和数据 车应能保证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 第五十一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后,应能对 机电设备进行控制和调节,确保各类设备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可 靠,并达到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后,能源消 耗计量功能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用能单位、用能种类和用能系统不同,实现能源消耗 的分类、分项的统计; 二、具有远程传输的接口; 三、宜采用复费率电能表,满足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 的要求。

第八章节能改造检测与评估

第五十三条节能改造后应对室内环境、能源消耗量及改造效果 进行检测与评估。 第五十四条室内环境检测与评估内容包括:室内平均温度,室内 照度,照明功率密度。 第五于五条单项改造措施效果检测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 则,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性能检测,配电与照明系统检 则,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等内容(见附录二)。 第五十六条节能改造后,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评估: 一、改造前、后建筑物的能耗量和水耗量; 二、单项改造措施节能效果; 三、改造项目的技术经济综合评价。 第五十七条节能改造检测与评估应具备下列有关技术文件: 一、能源审计与节能诊断报告; 二、节能改造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审核批准文件; 三、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和相关技术文件; 四、节能改造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与 生能检测报告; 五、外墙、屋面(含建筑采光顶)、外门窗(含天窗)、热桥部位、 共暖和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管道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 六、与节能有关的隐蔽工程和节能施工质量的验收报告。 第五十八条节能改造效果不能满足节能改造方案和实际使用功 能要求时,应进行整改,达到节能改造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后方能 验收

一、节能改造方案制定 (一)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应进行节能诊断(见附录二)。 (二)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节能改造的目的、范围、要求、现状 分析、实施改造做法、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量指标)、投资估算和静 态投资回收期等内容。其中,单项节能改造应提出单项节能量指 标;综合节能改造应提出单项节能量指标和综合节能量指标。 (三)现状分析部分应包括:节能改造前建筑全年运行能耗、建 筑设备/系统的特性和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其中严寒和寒冷地 区,夏热冬冷地区应计算空调供暖系统全年能耗及空调供暖系统 能效水平,夏热冬暖地区应计算空调系统全年能耗及空调系统能 效水平。 (四)实施改造做法及节能潜力分析部分应包括:分项的节能 改造技术方法、改造做法、解决的问题、节能潜力和节能量指标,节 能改造后建筑能耗水平,综合节能量指标。 二、节能改造方案评审 (一)应对改造方案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可行性、节能量数据 指标科学性、投资估算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二)节能改造方案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否则不能通过评审: 1)节能诊断报告: 2)节能量指标; 3)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4)技术经济分析,静态投资回收期。

一、一般要求 (一)在节能改造前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进行诊断 找出建筑用能存在的问题,发现节能潜力,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 案。 (二)节能诊断包括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检测,建筑能源审计 方法参照《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节能检 测方法参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等相关规定。 (三)节能诊断应在具备下列有关技术文件的基础上进行: 1)建筑的基本信息; 2)峻工图纸; 3)前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1~12月的能耗记录,包括:电 燃气、水、燃油、燃煤、热网热水(蒸汽),以及建筑使用的其他能源: 4)上一年度建筑设备系统运行记录; 5)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二、建筑能耗调查 (一)统计分析建筑物前三年度的逐月能耗数据,包括电 燃气、水、燃油、燃煤、热网热水(蒸汽),以及建筑使用的其他能 源。 (二)已实现分项计量的建筑,统计分析用电量分项计量数据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分析供暖和空调系统能 耗水平和用能效率。 (四)夏热冬暖地区,分析空调系统能耗水平和用能效率。 三、室内热环境测试诊断 (一)严寒和寒冷地区,应在供暖季测试室内平均温度。 (二)夏热冬冷地区,应在空调李或供暖季测试室内平均

温度。 (三)夏热冬暖地区,应在空调季测试室内平均温度。 四、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 (一)通过查阅图纸资料,调查围护结构设计热工性能参数。 (二)当设计资料不全时,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进行测 试: 1)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 2)围护结构热工缺陷; 3)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 4)外窗气密性能。 五、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诊断 (一)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现场巡查等方式,调查供暖通风空调 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备型号,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系统原理图。 (二)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诊断内容包括: 1)冷水(热泵)机组的实际性能; 2)水系统回水温度的一致性; 3)水系统供、回水温差; 4)水泵效率; 5)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6)定风量系统平衡度; 7)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 8)补水率; 9)室外管网热损失率; 10)锅炉运行效率; 11)耗电输热比。 六、配电系统节能诊断 (一)查阅建筑配电系统竣工图。 (二)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内容包括: 1)线路电压损失; 2)低压配电系统(380V)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3)低压配电系统(380V)谐波电流及电压含量: 4)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380V/220V)补偿后功率因数; 5)变压器负荷率。 七、照明系统节能诊断 (一)现场照明光环境现状、照明耗电、照明光源及其附件、照 明灯具、照明控制方式等调查。 (二)建筑自然光利用情况调查。 (三)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内容: 1)照度值; 2)功率密度值; 3)公共区照明控制。 八、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诊断内容: (一)供暖通风空调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 (二)低压配电监测系统性能 (三)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 九、综合节能诊断应结合建筑能耗、图纸资料调查,设备系统 现场测试,分析建筑物及其用能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综合评估建 筑物节能潜力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四)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二、建设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法律法规及标准名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药能源法》 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四、《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五、《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六、《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级》GB19576 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八、《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九、《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十、《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 十一、《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十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四、《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五、《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六、《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级》GB19576 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八、《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九、《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十、《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 十一、《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十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

建标157—2011

总 则 (23) 基本规定.. (26) 围护结构 (28) 装饰装修 (30) 建筑设备 . (31) 附属用房设备 (33) 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 (34) 节能改造检测与评估 (36)

二条本条阐述本建设标准的

本建设标准是依据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精神,在充分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制定的,兼 颐了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本建设标准不仪为公共机构办 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项目提供了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也为有关 部门审批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水 平、控制投资规模、进行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过程提供了依 据。 节能改造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制定节能改造 方案,在节能改造后需要对项目进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有利手有 关部门评估、审批项目和判断项目节能改造效果

第三条本条阐述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建设标准主要针对公共机构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提出具体 要求。公共机构办公用房一般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文印室等常规

办公用房,还包括信息中心机房、食堂等附属办公用房。公共机构 办公用房能耗具有一定特殊性,主要包括常规能耗(即建筑供暖、 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照明与办公设备等),特殊能耗(即信息中心 机房、食堂等)。根据公共机构办公用房用能特点,本建设标准提 出对公共机构办公用房围护结构、装饰装修、建筑设备、附属用房 设备、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等进行节能改造的要求,以及 节能改造项目检测与评估的内容。 第四条本条从规划、地域、建设能力等方面对公共机构办公用房 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提出要求。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目属于政府行为,应纳入国家 或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时,根 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我国 建筑热工设计气候分为五个区,分别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 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不同气候分区建筑围护结构 热工性能要求不同,建筑冷热负荷相差悬殊,相应的暖通空调系统 配置要求不同,适合各气候区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不尽相同。因 此,本条规定公共机构办公用房实施节能改造要根据当地的地理 气候条件确定,同时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 技术措施,量力而行。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应统筹计划分步实施,按照不同 节能改造项自分类进行。 第五条本条提出本建设标准的原则。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目既要保证节能改造效果,也

第五条本条提出本建设标准的原则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自既要保证节能改造效果,也 要考虑投资成本,不能盲自道求节能效果而使改造成本过高、难于 从节能效益中回收。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自采取的技术 借施要成熟可靠,保证节能改造效果,避免造成国家财产浪费。 节能改造主要自的是通过对围护结构、建筑设备系统等进行 必要的改造,送到降低建筑能耗的自的,一般不应改变原有办公用 房功能,且不改变原有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更不能以节能改造名 义进行装修改造和改扩建

第六条本条提出在实施结构加固、维修、防火等改造时进行节能 改造的必要要求及投资。 考虑节约改造成本、减少工期等因素,在进行办公用房结构加 固、维修、防火等工程改造时,应按照节能改造建设标准的要求,对 涉及的改造项目同时进行节能改造。 由于结构安全加固或改造、建筑内部防火改造等改造投资往 往较节能改造高,涉及建筑安全性能的结构安全加固或改造、建筑 内部防火改造等内容应专门申请改造投资,不应在节能改造投资 中包含上述改造费用。 节能改造过程中有时会对建筑原有的装修、防火、防水、保温 等造成局部破坏,节能改造完成后需将这些部位恢复到原有状态, 不影响其性能,这部分恢复费用应包含在节能改造投资中。 第七条本条阐述本建设标准与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 定额指标的关系。 在编报工程项目、计划及建设全过程中,除执行本标准外,对 国家颁布的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和用房建设定额指标所规定的内 容同样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条本条阐述节能改造后进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的内容

为评估节能改造效果,节能改造后应由具备资质的检 对改造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按本建设 八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本条要求节能改造后的建筑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须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的相应 指标要求,避免进行权衡计算。 第十六条对手夏热冬暖地区及温和地区可采用外墙内保温措 施,并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外墙、门窗及屋顶部位的防潮、通风、隔热 采取合理有效的构造措施。例如,外墙增加防潮隔气层:通过加强 门窗的开启及室内外空气对流,在平屋顶上设置架空层及屋顶花 园进行隔热,坡屋顶可利用闷顶及屋面瓦垄构造达到隔热目的。 第二十条规定外窗及透明幕墙可开启面积,是为了加强室内通 风降温效果,减少空调运行时间,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严寒及寒冷 地区采用外墙凸窗、天窗容易造成冷热桥,增加热损耗,因此控制 采用。对于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较大的现象,应采取活动遮阳隔 热、薄膜覆盖天窗等必要的保温隔热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筑中庭通常是指建筑内部的庭院空间,其最大的 持点是形成具有位于建筑内部的“室外空间”,是建筑设计中营造 一种与外部空间既隔离文融合的特有形式,或者说是建筑内部环 境分享外部自然环境的一种方式。 中庭的应用可解决地下建筑固有的一些问题,诸如不良的心 理反应、外部形象与特征不明显、观景与自然光线的限制、方向感 差等。 第二十四条当外窗或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时 可设置遮阳措施。不同的气候区,适用的遮阳措施也不同。 由于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的东西向外窗面积较大,大 部分室内冷负荷是由透过玻璃的日射得热引起的。为减少日射得 执,采用各种类型的外部遮阳措施是必要的,其遮阳效果也是明显

的。因此对东西向外窗的遮阳设施进行改造时,宜采用外部遮阳 措施。采用外遮阳措施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 结构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构造加固措施或采 取玻璃贴膜等其他遮阳措施

第二十五条可能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装修环节包括:外墙、内 墙、地面、内门、吊顶、暖气罩等。 第二十八条玻璃幕墙容易造成建筑冷热负荷增加,在改造时SN/T 1828.3-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3部分:氧化物,不 得使用玻璃幕墙。当办公用房为利用新能源而采用太阳能集热墙 时,可在部分区域使用玻璃幕墙。 第二十九条为减少照明用电,应使建筑内部空间充分利用自然 采光。透明构件可以采用间接采光 增加上亮或玻璃等

第二十五条可能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装修环节包括:外墙、内 墙、地面、内门、吊顶、暖气罩等。 第二十八条玻璃幕墙容易造成建筑冷热负荷增加,在改造时,不 得使用玻璃幕墙。当办公用房为利用新能源而采用太阳能集热墙 时,可在部分区域使用玻璃幕墙。 第二十九条为减少照明用电,应使建筑内部空间充分利用自然 采光。透明构件可以采用间接采光窗、门上增加上亮或玻璃等

第三十二余 一、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设备若无随室外气温变化 进行供热量调节的自动控制装置时,容易造成冬季室温过高,无法 调节,浪费能源。 二、室温调控是建筑节能的前提和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药能源法》要求,“使用空调供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 度控制。”因此,不具备室温调控的供暖空调系统应进行相应的改 造。 四、在过去的30年内,冷水机组的效率提高很快,使其占空调 水系统能耗的比例已降低了20%以上,而冷却塔和水泵的能耗比 例却相应提高了,因此以减少水泵能耗为目的的空调水系统改造 方案值得推荐。在实际工程中,由于设计选型偏大而造成的系统 大流量运行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规定了这一条文。 八、一般变压器容量是按照用电负荷确定的,但有些建筑建成 后使用功能发生了变化,这样就造成了变压器容量偏大,造成低效 率运行,变压器的固有损耗占全部电耗的比例会很大,如果建筑物 的用电负荷在建筑的生命周期内可以确定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则 应当更换合适容量的变压器。 第三十四条以高品位的电能直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供 暖,是能源的低效率使用。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中,早有“不得采 用直接电加热的空调设备或系统”的规定,因此必须严格加以限 制。 第三十六条太阳能属于可再生能源,根据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 我国的太阳资源大致上可分为四个资源带,分别为I资源丰富带、 Ⅱ资源较丰富带、Ⅲ资源一般带、IV资源贫乏带。在太阳能资源丰

一、公共机构一般都配有食堂,用餐人数常年稳定,厨房炊事 能耗是公共机构能耗的重要环节,主要消耗天然气、水、电等。目 前,常用的厨房节能措施和设备包括节气灶具,节水洗菜机、洗碗 机,还有冷库的节能改造。 厨房的排油烟设备由于其风量大、阻力大,属于厨房的较大耗 能产品。因此,对其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也是节能的重要手段。 热水要进行保温和控制也是常见的节能措施。 三、信息机房由于内部发热量大,需要全年供冷。节能的两个 重要手段,一是提高信息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能效比,二是在过渡 季和冬季利用室外的天然冷源为机房供冷。 四、车库机械通风系统主要控制方式有定时控制或一氧化碳 气体浓度自动控制。 五、洗车用水的水源是自来水时应循环使用,水源为中水时则 不必循环使用

第七章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

第四十八条利用计算机进行集中的优化控制和管理,可以避免 常规仪表分散控制所造成的人机联系困难及无法统一管理的缺 点,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易于实现系统总体运行状况的监测和设 备的工况转换,有利于系统运行节能。具体监控内容应该根据实 示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本条来自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 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 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 费现象。”“第二十八条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 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 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第三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 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 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八条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 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 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 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第五十条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除计量功能外应实现相 关规范规定的监测功能,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 准》GB/T50314和《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的要求,本条规定“记录连续二年以上的”运行数据与 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相符。 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实现监测功能的基础上,还 应实现控制调节功能,以优化运行管理、实现节能目的。该功能是

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等规定的。 第五十二条本条是对与节能改造密切相关的能源消费计量功能 的具体化要求。 一、本款来自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公共机构 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 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 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二、为了改造后的系统可以与正在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接。建科[2007]245号文《关于 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 见》中说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 设实施方案》从2007年开始在大型公共建筑较为集中且具备一定 工作基础的省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 体系建设示范,在经过示范取得经验后,2008年开始扩大示范范 围,在全国逐步推开。 三、对于电表选型方面的具体建议,考虑到全国大部分省市均 已实行峰谷电价,近期还要执行阶梯电价,选用对不同时段不同费 率的电表有更强的适用性,需要在建设初投资中有所考虑。

第五十八条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检测与评估,当节能改造效果 不能满足节能改造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应要求改造方案设计 单位与施工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DB33T 2143-2018 森林抚育目标树选择和密度控制技术规程,达到节能改造方案和 使用功能要求后方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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