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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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2.0.8 接地端子 earthing terminal

将保护导体、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导体与接地装置 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2.0.9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FZ/T 52035-2014 抗菌涤纶短纤维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并直接与接地装置连接的 属板。

terminal board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 作等电位连接用。

2.0.11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排) local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2.0.11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排)

2.0.12等电位连接

直接用连接导体或通过浪涌保护器将分离的金属部件、列 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缆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 在它们之间产生电位差的措施。

2.0.13等电位连接带

用作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导体

建筑物内用作等电位连接的所有导体和浪涌保护器组成 网络。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浪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包含 个非线性元件,又称电涌保护器

这种浪涌保护器在无浪涌时呈现高阻抗,当出现电压浪涌时

突变为低阻抗。通常采用放电间隙、气体放电管、晶闸管和三 双向可控硅元件作这类浪涌保护器的组件。

2.0.18电压限制型浪涌保护器

这种浪涌保护器在无浪涌时呈现高阻抗,但随浪涌电流和电 的增加其阻抗会不断减小,又称限压型浪涌保护器。用作这类 线性装置的常见器件有压敏电阻和抑制二极管,

2.0.19标称放电电流

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8/20us波形的电流峰值,用于浪 保护器的Ⅱ类试验以及类、Ⅱ类试验的预处理试验

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8/20us波形的电流峰值,其值按 类动作负载试验的程序确定。Imax大于 In。

由电流峰值Ipeak、电荷量Q和比能量W/R三个参数定义 电流,用于浪涌保护器的I类试验,典型波形为10/350μs。 2.0.22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maximum continuousoperatingvo

2.0.22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age(U.) 可连续施加在浪涌保护器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 电压。

0.23残压residual voltage (

施加规定波形和幅值的冲击时,在浪涌保护器接线端子间 得的最大电压峰值

2.0.25电压保护水平voltageprotectionlevel(U,)

表征浪涌保护器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该值应 于限制电压的最高值。

2. 0.26有效保护水平effective protection le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的感应电压降与浪涌保护器电压保护 平 U,之和。

2.0.271.2/50μs冲击电压1.2/50μsvoltage impu

视在波前时间为1.2us,半峰值时间为50μs的冲击电压。 2.0.288/20μs 冲击电流8/20μs current impulse 视在波前时间为8μS,半峰值时间为20μs的冲击电流

复合波由冲击发生器产生,开路时输出1.2/50us冲击电压, 短路时输出8/20us冲击电流。提供给浪涌保护器的电压、电流 幅值及其波形由冲击发生器和受冲击作用的浪涌保护器的阻抗而 定。开路电压峰值和短路电流峰值之比为22,该比值定义为虚 拟输出阻抗Zt。短路电流用符号Isc表示,开路电压用符号 U.表示。

按本规范第2.0.19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1n,第2.0.27 定义的1.2/50μs冲击电压和第2.0.21条定义的冲击电流Iim 行的试验。I类试验也可用 T1 外加方框表示,即T1

2. 0.31 IⅡI类试验 class I te

按本规范第2.0.19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In,第2.0.27 定义的1.2/50us冲击电压和第2.0.20条定义的最大放电电 Imax进行的试验。 IⅡI 类试验也可用 T2 外加方框表示,即[T2

按本规范第2.0.29条定义的复合波进行的试验。Ⅲ类试 也可用T3外加方框表示,即T3

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 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

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保护器原始性 参数的变化。

2.0.35热熔焊exothermic welding

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 体的连接方法。

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 值(人和物)之比,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 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 1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5d及以下的地区; 2中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5d,不超过40d的地区; 3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d,不超过90d的地区; 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90d的地区。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3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

1 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5d及以下的地区; 2 中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5d,不超过40d的地区; 3 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d,不超过90d的地区; 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90d的地区。

3.2.1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规

3.2.1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规范 第 3. 2.2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

3.2.2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

3.2.2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LPZOA区:受直接雷击和全部雷电电磁场威的区 或。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全部或部分雷电浪涌电流的 影响; 2LPZOB区:直接雷击的防护区域,但该区域的威胁仍是 全部雷电电磁场。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部分雷电浪涌电流 的影响; 3LPZ1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作用使浪 涌电流受到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以衰减雷电电 磁场; 4LPZ2~n后续防雷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

作用使浪涌电流受到进一步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 进一步衰减雷电电磁场。

进一步衰减雷电电磁场。 3.2.3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的雷 电防护区内

3.2.3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的雷

4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第4.3节或 第4.4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4.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防雷装置的拦 截效率或本规范第4.3节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 直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1.3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别采用本规范第 4.2节和4.3节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 确定。

4.1.4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4.4节雷电

4.2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2.1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值可按下式 通定:

式中: Ni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次/a),按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计算; N2一3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次/a),按本规 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

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接雷击和雷电电磁脉冲 可能造成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可按下式 计算: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接雷击和雷电电

4.2.3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 应将N和N进行比较 1 当N小于或等于N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2 当N大于N。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 2.4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可按下式计算防雷装置拦截效 率E:

4.2.5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确

4.2.5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E大于0.98时,定为A级 2 当E大于0.90小于或等于0.98时,定为B级; 3 当E大于0.80小于或等于0.90时,定为C级: 4 当E小王或等王0.80时定为 D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 按表4.3.1选择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表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续表 4. 3. 1

注:表中未列举的电子信息系统也可参照本表选择防护等级。

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

4.4.1因雷击导致建筑物的各种损失对应的风险分量Rx可按 下式估算:

4.4.2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R可按下式估算:

Rx = Nx X Px X Lx

:Rx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涉及的风险分量RA~Rz, 按本规范附录B表B.2.6的规定确定。 3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计算建筑物雷击损害风险R

4.4.3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计算建筑物雷击损

并与风险容许值比较。当所有风险均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可 不增加防雷措施;当某风险大于风险容许值,应增加防雷措施减 小该风险,使其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并宜评估雷电防护措施 的经济合理性。详细评估和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

5.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 防护措施。

5.1.2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

重要性、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及所要求的电磁场环境等情况选择下 列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 1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2电磁屏蔽; 3合理布线; 41 能量配合的浪涌保护器防护。 5.1.4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1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物状况、气象条件和地质条件; 2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长、宽、高度及位置分布,相邻建 筑物的高度、接地等情况; 3建筑物内各楼层及楼顶需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分 布状况; 4配置于各楼层工作间或设备机房内需保护设备的类型、 功能及性能参数: 5电子信息系统的网络结构; 6电源线路、信号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 7供、配电情况及其配电系统接地方式等。 5.1.5扩、改建工程除应具备上述资料外,还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 防直击雷接闪装置的现状:

2引1下线的现状及其与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接地引入线间的距离; 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 电气竖井内线路敷设情况: S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及耐受冲击电压水平; 总等电位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状况,共用接地装置状况 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性接地导体与等电位连接网络互连情况 8 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分布情况; 曾经遭受过的雷击灾害的记录等资料

5.2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1机房内电子信息设备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的结 沟形式应采用S型、M型或它们的组合(图5.2.1)。电气和电

构形式应采用S型、M型或它们的组合(图5.2.1)。

1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

设备;·等电位连接网络的连接点; ERP接地基准点;Ss单点等电位连接的星形结构: M.网状等电位连接的网格形结构。

1设备;●等电位连接网络的连接点; ERP接地基准点;S单点等电位连接的星形结构: Mm网状等电位连接的网格形结构。

5.2.3等电位连接网络应利用建筑物内部或其上的金属部件 多重互连,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网络,并与接地装 置构成一个接地系统(图5.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 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引出的预留接 地端子接地。

图5.2.3由等电位连接网络与接地装置组合构成 的三维接地系统示例 1一等电位连接网络;2一接地装置

5.2.4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设专用垂直接 地于线。垂直接地于线由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引出,同时与建 筑物各层钢筋或均压带连通。各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应与垂 直接地十线连接。垂直接地干线宜在竖并内敷设,通过连接导 体引入设备机房与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音、视频 等专用设备工艺接地干线应通过专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独立引 至设备机房。

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

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机房设备接地线不应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1

应在入口处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上。在LPZ1入口处应 分别设置适配的电源和信号浪涌保护器,使电子信息系统的带电 导体实现等电位连接。

5.2.9电子信息系统涉及多个相邻建筑物时,宜采用两根

接地体将各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相互连通。

安地件时究物 5.2.10新建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在设计、施工时,宜在 各楼层、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处引出和预留等电位接地 端子。

5.3.1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宜 采用建筑物屏蔽、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缆屏蔽和线缆合理布 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

.3.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 筋、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 珊型大空间屏蔽; 2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 内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 3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 其设备应配置在LPZ1区之后的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 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图5.3.2)。 4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的计算方法 确定。

5.3.3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

图5.3.2LPZn内用于安装电子信息系统的空间 一屏蔽网格;2一屏蔽体;V。一安装电子信息系统的空间 ls/1、ds/2一空间Vs与LPZn的屏蔽体间应保持的安全距离

w一空间屏蔽网格宽月

w一空间屏蔽网格宽度

1与电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 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 蔽或钢管按前述要求处理; 2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人孔井或手孔井到机房的 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1可按公式(5.3.3)计算,

但不宜小于15m;电缆屏蔽槽或金属管道应在入户处进行等电位 连接;

式中:β一一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α·m)。 3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宜 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屏蔽电缆 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建筑物各自的等电 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见 的雷电流; 4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 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

5.3.4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 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 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2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 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5.3.4)

图5.3.4合理布线减少感应环路面积 ①一设备;②一a线(电源线);③一b线(信号线) ④一感应环路面积

3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5.3.4 的机定

DB13T 514-2004 无公害食品 美国大口胭脂鱼养殖技术规程电子信息系统线缴与其他管线的间

4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

注:1当380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 度小于或等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2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 板隔开。

:1当380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 度小于或等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2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GB/T 1653-2013 邻、对硝基氯苯,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 板隔开。

5.4浪涌保护器的选择

5.4.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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