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49-2019 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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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34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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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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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49-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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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49-2019 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为避免劳动者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 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2. 0.7 危险因素

hazardous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 因素。

GB 31604.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ntrinsic safety

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 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劳动的繁重和紧张程度的总和

intensityof work

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值量值,劳动者在职业注 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百 接触水平。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 的地点。

所及周围空间的安全卫生状态

总平面布置设计的职业安全,

3.1.1厂址选择应全面综合建厂地区的区域位置、地质、地貌、水 文、气象等条件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的影响,以及企业与周边区域 的相互影响等因素,经多方案比选,择优确定

3.1.4选择的厂址应具有良好的防洪、防涝、防潮、防台风

3.1.5厂址选择应根据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的排放,明确污

物排放、消纳的地点、途径和式。 3.1.6厂址宜位于公共消防设施的有效控制范围内,否则企业应 配设消防站。 3.1.7厂区与居住区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设置安全防护

1.7厂区与居住区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设置安全际 施

3.1.8总平面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工艺过程要求的同时符

总平面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工艺过程要求的同时符合安全 设计的规定

应根据 安全、卫生等要求,结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交通运输、地区规划、 场地自然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功能性分区,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采光良好的区域。散发较大热量的车间在确定朝向时,宜有较好 的自然通风条件,并应避免西晒

3.1.15原料堆场布置应远离明火或有火花散发的地点。

3.1.15原料堆场布置应远离明火或有火花散发的地点。 3.1.16木材原料堆场每隔120m~150m应设置大于10m的中 间纵、横防火通道,且防火通道宜与环行消防车道相通。 3.1.17主要生产厂房、成品库周边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1.18散发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的车间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卫 生防护绿化带,厂区绿化设计应结合安全、卫生要求进行。 3.1.19扩建或改建的林产加工工业工程总平面布置,应综合原 厂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改善其不合理布局,并提出改进方案

3.2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原则

3.2.1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应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性质及安全要 求,执行和落实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卫生健康要求及规定的防 治措施,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有关规定确定

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 除事故隐惠。

3.2.4林产加工工业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3.3.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项自应配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人 员、安全卫生设施专职操作人员和监测人员 3.3.2林产加工工业工程项目应按其建设规模、性质及安全危害 因素设置职业安全监测设施。

国素设置职业安全监测设施。

3.3.3 林产加工工业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体系。

4.1.17 林产加工工业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设施。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 的有关规定执行

.1设计集中采暖地区,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冬季工作地 采暖计算温度,应按表4.2.1的规定执行。

表4.2.1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

4.2.2办公室等其他辅助用房的冬李温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工作地点的夏李室内温度,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执行,最高 不得超过37℃。

4.3.1厂区内各类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声级不应超

表4.3.1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表所列噪声限值是指室内背景噪声级。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 执行。

5.1.1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产加工工业单项工程生产、贮存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 (构)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单项工程生产、贮存的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

2林产加工工业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1.2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易产生火花的气力输送和除尘系统中应设置火花探测 及熄灭系统; 2易燃易爆物料仓应设置防爆、泄爆装置; 3甲醛罐区应设防泄堤,并应做防渗漏处理。

2林产加工工业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1.2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为

5.1.3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夫

1林产加工工业生产车间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 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报警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2原料堆场内宜采用直理式电缆配电线路,若设置架空线路 时,架空线路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 3原料堆场内应选用带护罩、封闭式的安全灯具;灯具与堆 垛最近水平距离应天于2m,且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 4中型电缆沟、电缆夹层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电缆沟通过 变电所、电器室的部位应设防火隔离墙;电缆穿过电器室的墙壁 顶棚、楼板或穿出配电柜时,应用防火堵料封堵; 5有火灾危险的仓库应设置单独的照明配电箱;照明线及配 电箱均应装于库房墙外,库内的照明支线应采用金属管或硬塑料 管配线; 6成品库照明及临时、移动照明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 明器; 7甲类防火区域内电气设备与器件应采用防爆型。 5.1.4 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 或消防水池供给;选用的水源和取水方式应确保消防用水的可 靠性; 2厂区消防水量、水压、消防泵房、灭火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厂房、成品库房、原料堆场周围应设置环状给水消防管网

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 或消防水池供给;选用的水源和取水方式应确保消防用水的可 靠性; 2厂区消防水量、水压、消防泵房、灭火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厂房、成品库房、原料堆场周围应设置环状给水消防管网 进环状管网的输水管不应少于2条,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 区段; 4原料堆场应设消防工具器具存放区

.2.1防触电设施应符合下列

1正常不带电而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的 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 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并设计可靠接地装置;

21 临时性及移动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 3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通道以及控制室、配电室应设事故照 明装置,电源由配电室自动接入,并应对以上场所和设有紧急停车 按钮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器; 4凡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安全电压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的有关规定; 5照明器安装高度低于2.2m的照明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 动作保护装置,照明器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5.2.2防雷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产加工工业生产车间厂房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2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设备、露天设备、梯架、储罐、电气设 施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 3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 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措施;架空管道以及变 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级端,应设置防雷电波侵入的防护措施。

2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设备、露天设备、梯架、储罐、电气设 施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 3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 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措施;架空管道以及变 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终端,应设置防雷电波侵入的防护措施 5.2.3接地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应设置工作接地、设备保护接地、设备 防静电接地、等电位接地以及建筑物防雷接地; 2林产加工工业工程的接地和接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 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保护措施 应与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协调配合。 5.2.4防静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 应的防静电措施;

5.2.3接地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应设置工作接地、设备保护接地、设备 防静电接地、等电位接地以及建筑物防雷接地; 2林产加工工业工程的接地和接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 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保护措施 应与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协调配合。 5.2.4防静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 应的防静电措施; 2设备各部位金属部件及物料输送金属管道之间厂 连接; 3在建筑物及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设置静电接地连接端

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5.3.1林产加工工业应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 材料、工艺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 隐惠。

5.3.2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应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设备本身应配置可靠的监控、联锁、制动、信号、紧急开关等 装置。

5.3.3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设备布置时,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劳

安全要求,保证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有足够 距

5.3.4各种机械传动装置、高速旋转设备、可动零部件处应配置

3.4各种机械传动装置、高速旋转设备、可动零部件处应酉 全防护装置。

5.3.5设备水平移动所形成的开口处,应设置随设备移

体,或设置易于拆卸的盖板,或不妨碍作业的栏杆。

5.4.1操作者进行操作、维护、调节、检查的高处作业位置应设置 供站立的平台、扶梯、防坠落装置。

4.2楼梯、升降口、吊装孔、坑池边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应设 栏杆或盖板。

5.4.2楼梯、升降口、吊装孔、坑池边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

5.4.3生产线长度大于60m时,应设置横跨设备的人行过桥或

5.5.1热媒温度大于50℃的有机热载体管、热空气管

5.5.1热媒煤温度大子50C的有机热载体管、热空气管、热水管、 蒸汽管和凝结水管等热媒管道,应采取隔热措施或防烫伤措施。 5.5.2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采取防腐蚀或防灼伤 措施。

5.5.2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采取防腐蚀或防灼伤

6.1.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防寒与防暑控制应符合现行国

6.1.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防寒与防暑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6.1.2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高于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有 效的防暑措施。 6.1.3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局部增温和有效

6.1.3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局部增温 的防寒措施。

6.1.3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局部增温

6.1.4林产加工工业生产线控制

6.1.5生产车间内宜设置饮水供应设施

6.2.1林广 玉你补 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 6.2.2林产加工工业宜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 材料、工艺和设备。

6.2.3在设备选型上应优先采用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

6.2.4车间内粉尘、有害气体的输送或贮存应采取有效措施,不

6.2.5砂光粉、细小木粉等废料应集中利用或要善处理。

防腐、清洗要求,配置冲洗设

6.2.10除尘系统的输送管道宜以负压状态运行。

6.2.11除尘系统中的分离器出料口处应设置回转阀,回转阀应

6.2.16胶液和添加剂制备间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通风频率宜 为4次/h一10次/h

6.2.17库房应设机械通风装置。

6.2.18生产用房应设机械通风装置和排气系统

6.3.1林产加工工业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规定。 6.3.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消声与隔振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 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 有关规定。

择符合国家噪声控制标准的设备

6.3.6对采取技术措施或噪声控制措施仍不能达到国家

准要求的作业地点,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6.4.1放射源的安装位置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有关规定

7.1.1凡需要迅速发现并引起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 应涂安全色,安全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的有 关规定,

7.1.2消防设备、器材、设施以及不得进入的危险区域的护栏,应

7.1.3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护栏、低矮的过梁、设备转动轴

7.1.4坑口防护栏杆等需要警示的区域,应设置黄黑相间的条纹 警示线。

。5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太平门、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 的指示标志,应使用绿色。

7.2.1凡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场所或发生事故后需要疏散的场 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7.2.2易燃、高温、高压、易触电、易挤伤、放射源等场所,应设醒 自的警告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 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

7.2.1凡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场所或发生事故后需要疏散的场

7.2.1凡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场所或发生事故后需要疏散的场

7.2.3厂区道路交叉道口、道路路口、道路转弯等处均应设置醒 目的安全标志。

GB/T 22380.3-2019 燃油加油站防爆安全技术 第3部分:剪切阀结构和性能的安全要求醒目的提示标志和指示箭头。

8.0.2生产车间的存衣室可与休息室合并设置,便服、工作服可 同室存放。 8.0.3车间内应分区集中设置盟洗设施,洗设施应做好地面排 水和防滑。

8.0.5安全教育用室应配备相应的教育设施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安全色》GB289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BZ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GB/T51349一2019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1月24日以第2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 国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 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多项重要技术 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林产加工工业职业安全卫生 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 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 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GB 1886.52-2015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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