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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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doc

▲(1)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2)反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反映财务状况相关材料必须为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年度财务报表(如财务报表为网上申报的,网上打印的视为原件;如财务报表为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自行编制的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原件);反映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必须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如证明为网上打印的,打印件视为原件);反映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必须有年12月、年1月、2月共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付款凭证或纳税证明(或年12月、年1月、2月共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参保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此条的证明材料可以为类似项目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冀】12S9:给水排水管道及连接(带书签)▲(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年12月、年1月、2月共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参保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及原件;

▲(8)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工作人员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9)供应商自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要求携带的原件无需密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企业资信: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诚信企业证书复印件、质量奖项的获奖文件复印件、安全文明标化奖项的获奖文件复印件、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施工合同复印件、、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装修面积业主证明复印件(如需提高)、提前竣工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原件,上述涉及复印件的原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可参照评分细则);

(3)供应商自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自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

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

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2磋商响应文件的纸张采用白色纸,格式及字体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及字体;未提供格式的,标题可采用黑体字,正文采用宋体字;

3.3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纵向装订。

3.4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和漏写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3.5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本项目结算价的100%(含),供应商报价应低于最高限价,否则其磋商无效。

4.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

4.3供应商报价百分数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即.%),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4.4本项结算价编制要求:

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以下按工程专业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4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

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缩短工期30%以内)的费用按中值计算,税金按11%计取。

5.1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6.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6.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签署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全名。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

6.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6.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

1.2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均需要密封,在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供应商单位公章。

1.3所有密封文件封皮正面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封面式样进行标贴。

1.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2招标人可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在磋商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4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至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有效期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有效期内,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否则将不接受其参加磋商。

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2.1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据的收款收据及采购人开据给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票据凭证复印件)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凭供应商开据的正规的收款收据)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3.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招标人恶意串通的;

3.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1.1未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足的;

1.2严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影响正常磋商的;

1.3提供虚假信息谋取成交的;

1.4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5磋商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装订、应签字未签字、未有效授权的;

1.6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1.7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本次磋商会议由 常山县采监工作人员 进行全程监督。

1.2招标人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不参加磋商会的,磋商结束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1.3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磋商时出现的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4当出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及磋商程序

1.1磋商是指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及要求的服务、商务报价、服务承诺和供应商的信誉等进行确认并优化的过程。

1.2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服务,仅为基本需求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服务承诺。

2.磋商小组人员组成:

磋商小组组成: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将组织5人磋商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专家4名,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

3.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①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截止时间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②工作人员确认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到场及磋商保证金交纳情况;

③工作人员检查各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情况;

④工作人员按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逆顺序当众启封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递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⑤工作人员启封通过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文件,技术资信得分按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工作人员启封技术资信得分前3名的价格文件,其余供应商的价格文件不予启封;

⑥磋商小组分别与技术资信文件得分前3名的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不超过3轮;如磋商过程中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按技术资信得分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进行磋商;

⑦工作人处宣布供应商的最终磋商价格;

⑧工作人员宣布各供应商最终得分及三名成交候选人名单

5.1本次磋商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通过制,技术资信文件为70分,价格文件为30分。磋商小组会按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前三高的为成交候选人,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最终磋商价格低的排序优先,如综合得分相同和最终磋商价格相同时,技术资信分高的排序优先。如综合得分相同、最终磋商价格、技术资信分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5.2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某大酒店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技术、价格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

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技术资信文件得分前3名的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不超过3轮。价格文件中的报价视为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全部进行磋商一次视为1轮。

资格评审采用通过制评审预制装配式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版).docx,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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