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46-2012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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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146-2012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pdf

4.1.2场地土类型宜根据地面下20m且不深于场地覆盖层厚度范围内各土层的剪切波

4.1.2场地土类型宜根据地面下20m且不深于场地覆盖层厚度范围内各土层 速,按表4.1.2划分。

注:①V,为土层剪切波速; ②V为土层等效剪切波速

4.1.3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时桥梁墩台扣件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可按表4.1.3划分土的类型。当为单一土层时,土的类型 即为场地土类型;当为多层土时,场地土类型可根据地面下20m且不深于场地覆盖层厚 度范围内各土层类型和厚度综合评定。

f.为地基土静承载力标准

4.1.4场地覆盖层厚度,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且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 速均不小于500m/s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当地面5m以下存在剪切波速大于其上部各 土层剪切波速2.5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400m/s时, 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剪切波速大于500m/s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 土层;土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土层中扣除。 4.15土层的等效前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se=do/t t=≥(d;/Va)

式中V一土层等效剪切波速(m/s); do一场地土计算深度(m),取覆盖层厚度和20m两者中的较小值; t一剪切波在地面至计算深度之间的传播时间(s); n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的土层数; d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土层的厚度(m); V一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土层的剪切波速(m/s)。 4.1.6场地类别应根据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划分为4类,其中 应分为I。、1,两个亚类。当有充分依据时可适当调整。

山 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土层的厚度(m; V一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土层的剪切波速(m/s)。 4.1.6场地类别应根据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划分为4类,其中I类 应分为I。、1,两个亚类。当有充分依据时可适当调整。

4.1.6场地类别应根据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划分为4类,其中I类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

4.1.7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提供场 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评价,对需要采用动力分析的水运工程建筑物,尚应根据设计要 求提供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抗震设防热度为度的,应对论相工进行液化列别相格应的地基处理。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液化判别,但对液化敏感的码头、船闸结构,可按7度考 虑。 4.2.2地面以下20m内存在饱和砂土、粉土或混合土层时,应首先进行是否液化的初步 判别,对初步判别为可液化的土层,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作进一步判别。当有条件 时,尚可采用其他判别方法。

(1)地质年代为弟四纪晚史新世(3)及其以前时; (2)土的粒径小于5mm颗粒含量的质量百分率小于或等于30%时; (3)对粒径小于5mm颗粒含量质量百分率大于30%的土,当采用六偏磷酸钠作为分 散剂的测定方法测得的粉土,其粒径小于0.005mm的黏粒含量的百分率,7度、8度和9 度分别不小于10、13和16时。黏粒含量采用其他方法确定时,按相关规定换算。 4.2.4采用标准贯人试验判别法进行地基土的液化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N63.5一未经杆长修正的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实测值; N一一液化判别标准锤击数临界值。 2.4.2地面下20m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锤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4.2.4.2地面下20m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锤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注:g为重力加速度。

d',+d'+7.8

式中N63.5一建筑物建成后的饱和土标准贯人锤击数修正值; N63.5一—未经杆长修正的饱和土标准贯人锤击数实测值; d'一建筑物建成后的饱和土标准贯人点深度(m); d'一建筑物建成后的地下水位深度(m); d一饱和土标准贯人点深度(m); d一地下水位在地面以下的深度(m);当地面位于水下时,d取0。 4.2.5地基内有液化土层时,可不计该层土的强度,当有经验或经论证可利月 部分强度时,可根据抗液化指数对液化土层的桩侧摩阻力指标进行折减。抗液 按式(4.2.5)计算,折减系数可按表4.2.5采用。

d一地下水位在地面以下的深度(m);当地面位于水下时,d取0。 ? 地基内有液化土层时,可不计该层土的强度,当有经验或经论证可利用该层 强度时,可根据抗液化指数对液化土层的桩侧摩阻力指标进行折减。抗液化指 (4.2.5)计算,折减系数可按表4.2.5采用。

部分强度时,可根据抗液化指数对液化土层的桩侧摩阻力指标进行折减。 按式(4.2.5)计算,折减系数可按表4.2.5采用。

式中I一—抗液化指数; N63.5——未经杆长修正的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实测值; N—液化判别标准锤击数临界值。

N63.5 N= Ncr

液化土力学指标的折减系数a值

注:d,为饱和土标准贯人点深度(m)。

4.2.6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每个钻孔

4.2.6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每个钻孔

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每个 化指数应按式(4.2.6)计算,并按表4.2.6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

5m时采用10,等于20m时采用零值,大于5m小于20m时按线性内插法 取值

液化等级与液化指数的对应关系

4.2.7当地基的液化等级为轻微或中等时,可采取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 性,合理设置沉降缝,避免采用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措施。不宜将未经处理的 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4.2.8当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除应满足第4.2.7条的要求外,尚应采取全部消除 地基液化沉陷或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

地本的液化守级为厂重时,际应满定弟 地基液化沉陷或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 4.2.9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4.2.9.1采用桩基时,桩端伸人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除桩尖部分的长度应按计算 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砂、粗砂、中砂、坚硬黏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5m,对其他非 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5m。 4.2.9.2采用振冲、振动加密、挤密碎石桩、强夯等方法加固时,应处理至液化深度下 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人锤击数不宜小于第4.2.4条规定的液化 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4.2.9.3采用换填法时,全部液化土层均应采用非液化土替换。 4.2.10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0.1处理深度应满足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小的要求,处理后的地基液化 指数不宜大于5。 4.2.10.2采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按第 4.2.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临界值。 4.2.11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黏性土层与高含水量的可塑性黄土时,应结合

4.2.9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5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括号内数值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

5.1.3水运工程建筑物水平向地震作用,应进行验算,根据建筑物的型式,可对纵、横两 个方向或其中一个方向进行验算。 5.1.4对于重力式建筑物,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抗震验算应同时计人水平向 和竖向地震惯性力。竖向地震惯性力系数,取水平向地震惯性力系数的2/3,并乘以0.5 的组合系数。

5.1.5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可由各阶振型的地震作用效应按平 方和方根法组合。

5.1.5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可由各阶振型的地震作月

(1)设计地震加速度时程的峰值按第3.2.4条的规定采用; (2)选择1条以设计反应谱为目标谱的人工生成模拟地震加速度时程和至少1条类 似场地地震地质条件的实测加速度记录; (3)对不同地震加速度时程计算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设计验算采用的地震作 用效应。

5.1.7.1前后方桩台可作为整体进行横向地震惯性力计算。 5.1.7.2对高桩码头纵向地震惯性力,可仅计算端部段,中间段可不考虑。 5.1.7.3对质量或刚度分布明显不均匀、不对称的桩基码头结构,应考虑水平向地震 作用的扭转影响。

力不应大于0.2MPa。

5.2.1计算梁板式、无梁板式、桁架式和实体墩式高桩码头的地震惯性力,可按单质点考 虑,其水平向总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PH=CKHBW W=W,+W+mW

5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5.2.1条计算外,尚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分析,且至少取前5阶振型;在7度 区码头高度大于35m或在8度区码头高度大于30m时,应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专门 研究。 5.2.3计算空箱式和刚架、桁架式高桩墩式码头的地震惯性力,宜按多质点考虑(图 5.2.3),沿建筑物高度作用于质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2.3计算空箱式和刚架、析架式高桩墩式码买的地震债性力,直按多质点考虑(图 5.2.3),沿建筑物高度作用于质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KβX(i) x,(i)W; y1= =1 x,(i)=√ H

图5.2.3计算简图及第一振型图

云南省岛式站台车站项目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125页)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

5.2.4对于空箱式和刚架、桁架式高桩墩式码头,当计算高度大于30m时,应计入高振 型的影响,其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及内力标准值可按附录C计算。 5.2.5对于斜坡码头和浮码头的柱、桩式墩宜按多质点考虑,沿建筑物高度作用于质点 的水平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 CKβX(i)W 2x,(i)W; Y1 x(i)W;

5.2.6重力式码头沿高度作用于质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中 P 质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标准值 (kN);

式中 P: 质点 (kN):

地下工程SMW工法桩施工方案图5.2.6重力式码头加速度分布系数图 )沉箱码头、扶壁码头、不带卸荷板方块码头; )带卸荷板方块码头、衡重式码头

5.2.7对重要的重力式码头,当码头高度大于30m 火系U开同汉 时,除应按第5.2.6条计算外,宜同时采用时程分析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 分析。 5.2.8重力墩式码头沿高度作用于质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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