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43-2012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GB/T50743-2012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82337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B/T50743-2012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2.2.2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

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调整系数

3.0.1工程施工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和 环保方面的标准和规定。工程施工废弃物处理应满足资源节约和 环境环保的要求。 3.0.2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对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 量化、资源化和再生利用原则

3.0.4工程施工废弃物回收可划分为混凝土及其制品、模板、砂 浆、砖瓦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回收工程应遵守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 便于控制废弃物回收质量的原则

JC/T 2126.7-2012标准下载3.0.5由工程施工废弃物加工的再生骨料及其制品的放射性应

3.0.6施工单位宜在施工现场回收利用工程施工废弃物。施工

3.0.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中的环境

.0.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中的环境 保护要求,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在工程施工废弃 勿再生利用中的职责

.0.8设计单位应优化设计,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工程施工废 本物的产生。优先选用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产品以及可以循环利 目的建筑材料

3.0.8设计单位应优化设计,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工程施工废

3.0.9工程施工废弃物回收应有相应的废弃物处理技术预案、健

3.0.10再生粗骨料中金属、塑料、沥青、竹木材、玻璃等杂质含量 以及砖瓦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的有关规定。 3.0.11再生细骨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和砂奖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的有关规定

4.1.3再生骨料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的有关规定 可分为I类、Ⅱ类和Ⅲ类

生粗骨料宜用于C40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Ⅲ类再生粗骨料 可用于C2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但不得用于有抗冻性要求 的混凝土。

4.1.5I类再生细骨料可用于C40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Ⅱ类再生细骨料宜用于C2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Ⅲ类再生

Ⅱ类再生细骨料宜用于C2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Ⅲ类再生 细骨料不宜用于配制混凝土

4.1.6对不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要求的工类、Ⅱ类和Ⅲ类再生

骨料,经试验试配合格后,可用于垫层混凝土等非承重结构以及道 路基层三渣料中

4.2废混凝土回收与破碎加工

4.2.1废混凝土按回收方式可分为现场分类回收和场外分类回 收。 4.2.2有害杂质含量不足以影响新拌再生骨料混凝土使用性能

艺流程包括一次破碎加工和二次破碎加工。废混凝土中的钢筋宜 采用磁铁分离器加以去除。废混凝土中木屑、泥土、泥块应采用水 洗加以去除。

4.3.1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的有关规定。 4.3.2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的有关规定。 4.3.3再生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 砌块、墙板、地砖等混凝土制品。再生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 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4.3.4再生骨料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有关规定执行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有关规定执行。 4.3.5再生骨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报告、出厂 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下列内 容:

4.3.5再生骨科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报告、出厂 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下列内 容: 1产品品种、规格、等级与批量编号; 2生产厂名; 3编号及日期; 4供货数量; 5性能检验结果; 6检验人员与检验单位签字盖章。 4.3.6再生骨料宜按类别、规格及日产量确定检验批次,日产量 在2000t及2000t以下,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也为一批;日产 量超过2000t,每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也为一批;日产量超过 5000t,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也为一批;对于工程施工废弃 物来源相同,日产量不足600t的,可以以连续生产不超过3天且 不大于600t为一检验批。

在2000t及2000t以下,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也为一批;日产 量超过2000t,每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也为一批;日产量超过 5000t,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也为一批;对于工程施工废弃 物来源相同,日产量不足600t的,可以以连续生产不超过3天且 不大于600t为一检验批。

1不同类别、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应分别运输和堆放; 2再生骨料和天然骨料不得混合; 3再生骨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防止混人泥土和其他可能改变 其品质的杂质; 4再生骨料的生产部门应做好废混凝土相关信息的采集与 记录工作,主要应包括拆除结构的用途、服役时间和原始混凝土强 度等级等。

4.4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4.1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各种水泥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 的规定。为控制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水泥的质量,在使用前 应复检其质量指标

4.4.2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再生粗骨料进场时应具有质重

文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 的有关规定。

4.4.3基于性能的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生有科批凝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IGI52的有关规定

和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海水拌制钢筋再生骨 料混凝土。

4.4.6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宜掺加粉煤灰、矿渣粉、硅粉等矿物疹

合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的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外加剂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场外加剂应按 批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 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复检合格后再使用。

【精选】施工组织设计范本-砖溷结构住宅楼4.4.8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的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

1再生骨料混凝土宜采用绝对体积法进行配合比计算。在 不使用引气型外加剂时,含气量可取1%。 2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用水量可分为净用水量和附加用水量 两部分。再生粗骨料采用预湿处理时,可不考虑附加用水量,再生 骨料混凝土的用水量应按净用水量确定。

3净用水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55的有关规定取值。 4附加用水量应根据再生粗骨料吸水率加以确定。 5水泥强度等级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GJ55的有关要求选用。 6砂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的有关规定取值,然后再把砂率取值适当增大1%~5% 其中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30%时增大1%,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 100%时增大5%,中间采用线性内插取值

4.4.9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计算试配强度,并求出相应的净水胶比;水胶比计算可按 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 执行。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eu.ofek+1.6450

式中:fa,一再生骨料混凝土试配强度(MPa); feu,k一再生骨料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0一一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2选取单位立方米混凝土的净用水量,并由用水量及水胶比 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和矿物掺合料用量。 3选取砂率,按绝对体积法计算粗骨料和细骨料的用量。 4根据再生粗骨料的用量及其吸水率计算出附加水用量。 5根据水泥用量和水的总用量以及粗细骨料用量得出试配 用的计算配合比。 6进行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与调整。 4.4.10对于不掺用再生细骨料的混凝土,当仅掺工类再生粗骨 料或Ⅱ类、Ⅲ类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小于30%时,再生骨料混凝土 强度标准差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规定取值;当Ⅱ类、Ⅲ类的再生粗骨料的取代率大于30% 时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根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更生骨

4.4.10对于不掺用再生细骨料的混凝土,当仅掺I类再生粗骨

4.4.10对于不掺用再生细骨料的混凝土,当仅掺工类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