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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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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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未构件经防腐剂加压处理后,能长期保持在木材内部的防腐 剂量,按每立方米的千克数计算。

木构件经防护剂加压处理后,防腐剂透入木构件的深度或占 边材的百分率。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按相关的标准要求 进行检验,以对产品质量合格与否做出认定。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 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验。

3.0.1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广东惠州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业工种应有操作上岗证。

3.0.2木结构工程施工分部工程应划分为木结构制作安装和木

结构防护(防腐、防火)分项工程。当两个分项工程由两个或两 个以上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时,应以木结构制作与安装施 工企业为主承包企业,并应负责分部工程的施工安排和质量 管理。

3.0.3木结构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含施工图、设计变

月等)施工,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见范》GB50206各项质量标准的规定。设计文件应由有资质的 设计单位出具和通过当地施工图审查部门审食。

3.0.4木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

于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单位作技术交底,结果应记录在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整的施工方案,并应经建设或监理单位审 该确认后再进行施工。

的规定;可使用力学性能、防火、防护性能达到或超过设计文 规定等级的相应材料、构配件替代。作等强(效)换算处理 ,应经设计单位复核并签发相应的技术文件认可;不得采用性 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构配件替代

3.0.6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有关规定做进场验收 和见证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在工程中应用。施工过程中各 种工序交接时尚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由监理单位签发可否继续 施工的文件。

3.0.7木结构工程外观质量应分为A、B、C三级,并应达到下 列要求: 1结构外露、外观要求高、需油漆但显露木纹,应为A 级。施工时木构件表面应用砂纸打磨,表面空隙应用木料和不收 缩材料封填。 2结构外露、外观要求不高并需油漆,应为B级。施工时 木材表面应刨光,可允许有偶尔的漏刨和细小的缺漏(空隙、缺 损),但不应有松软节子和空洞。 3外观无特殊要求、允许有目测等级规定的缺陷、孔洞, 表面无需加工处理,应为C级。 3.0.8木结构工程中木材的防护方案应按表3.0.8的规定选择。 除允许采用表面涂刷工艺进行防护(包含防火)处理外,其他防 护处理均应在木构件制作完成后和安装前进行。已作防护处理的 木构件不立再行锯解、刨削等加工。确需作局部加工处理而导致 局部未被浸渍药剂的外露木材,应作妥善修补

表3.0.8木结构的使用环境

3.0.9进口木材、木产品、构配件以及金属连接件等

0.9进口木材、木产品、构配件以及金属连接件等,应有产

3.0.9进口木材、木产品、构配件以及金属连接件等,应有产 地国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标识,并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 规定

4.1原木、方木与板材

4.1原木、方木与板材

4.1.1进场木材的树种、规格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

1当构件直接采用原木制作时,应将原木剥去树皮,并应 砍平木节。原木沿长度应呈平缓锥体,其斜率不应超过0.9%, 每1m长度内直径改变不应大于9mm。 2当构件用方木或板材制作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 将原木进行锯割,锯割时截面尺寸应按表4.1.2的规定预留干缩 量。落叶松、木麻黄等收缩量较大的原木,预留干缩量尚应大于 表4.1.2规定的30%

表4.1.2方木、板材加工预留干缩量(mm)

3东北落叶松、云南松等易开裂树种,锯制成方木时宜采 用“破心下料”的方法[图4.1.2(a)];原木直径较小时,可 采用“按侧边破心下料”的方法[图4.1.2(b)],并应按图

.1.2(c)所示的方法拼接成截面较大的方本。

图4.1.2破心下料示意

E:1Ia、Ⅱ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山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 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1/5,且每2m内不得多于1个。 2I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a、目a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计。

Ia、Ⅱ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Ⅲ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 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1/5,且每2m内不得多于1个。 2I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a、目a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10mm的本节不计。

注:1 I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Ⅱa、Ⅲ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 节),对于Ⅱ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20r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1个,对 Ⅲ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50m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 2I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a、Ⅲa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 不量(图4.1.4);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计。

注:1 I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Ia、Ⅲa等材充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 节),对于Ⅱ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20r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1个,对于 Ⅲ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50m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 2I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a、Ⅲa等材允许有表层的虫眼。 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本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 不量(图4.1.4);直径小于10mm的木节不计

在此面表现为条状,不量

挖孔桩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图4.1.4本节量法

表4.1.43板材材质等级标准

注:Ia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Ⅱa、Ⅲ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节), 对于Ⅱ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20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1个,对于Ⅲa等材 直径不应大于50m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

4.1.5制作构件时,原木、方木全截面平均含水率不应大于 25%,板材不应大于20%,用作拉杆的连接板,其含水率不应 大于18%。 4.1.6干燥好的木材,应放置在避雨、遮阳且通风良好的场所 内,板材应采用纵向平行准垛法存放,并应采取压重等防止板材 翘曲的措施。 4.1.7从市场直接购置的方木、板材应有树种证明文件,并应 按大规共筑人14名的要式分第验收

翘曲的措施。 4.1.7从市场直接购置的方木、板材应有树种证明文件,并应

4.1.8工程中使用的木材CECS253-2009标准下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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