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046-2014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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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046-2014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cologicalculture

人类在科学认识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所积累的精神 与物质财富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科技、生态 传媒、生态文艺、生态美学、生态宗教文化等。

3.1.1总体布局应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应处理好开发 利用与保护、游览、服务及生活等方面之间的关系。 3.1.2总体布局应从森林公园的全局出发,统一安排;同时应合 理利用地域空间,因地制宜地满足森林公园多种功能需要。 3.1.3总体布局应在分析各种功能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 以森林旅游区为核心,合理组织各种功能系统。 3.1.4总体布局应符合原生态保护与景观、环境相和谐的原则, 并应协调园区的竖向控制。

NB/T 33028-2018 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术语3.1.5总体布局应为今后的发展留有空间。

3.2.1森林公园的功能分区应根据性质和功能发展需求划分,主 要包括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和生态保育区,各区 的功能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心景观区应进行严格保护,除必要的保护、解说、游览、 休息和安全、环卫、景区管理等设施外,不得设计住宿、餐饮、购物、 娱乐等设施。 2一般游憩区应包括游览区、游乐区、野营区、休(疗)养区、 接待服务区等,各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览区是游客游览观光的区域,可建设景区、景点;在不 降低景观质量的条件下,可根据需要设置服务与游憩 设施。 2)对于距城市50km内的近郊森林公园或交通极为方便的

森林公园,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需建设大型游乐与体育 活动项目时,可单独划分游乐区。 3)野营区应为游客野营、露宿、野炊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设施。 4)休(疗)养区应为游客较长时期的休憩疗养提供必要的服 务设施。 5)接待服务区应相对集中建设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医疗 等接待服务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3管理服务区应包括行政管理区和居民生活区,各区建设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行政管理区应建设管理用房、游客中心、停车场、仓库等 设施。 2)居民生活区应建设森林公园职工及森林公园境内居民的 住宅及其配套设施。 4生态保育区应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森林公园景观 和生态环境为主要功能,并应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不应 对游客开放。

3.2.2景区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景观资源的地域分布、时空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综 合布局; 2景区内的景观资源应具有完整性且景点相对集中; 3景区的主题应鲜明且具有特色; 4应利于游览组织,并应便于安全游览和管理

3.3.1竖向控制应维护原有地貌特征和地景环境,并应保护地质 珍迹、土层与地被、水体与水系,不得在景点可视范围内采石取土、 乱挖滥填

3.3.3竖向控制应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主峰最高点、地形

3.3.3竖向控制应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王峰最高点、地形与 测绘控制点、森林植被分布的垂直带谱,并应根据海拔高度、高差、 坡度、坡向、海河湖岸、水网密度、地表水与地下水进行分区。

下,设计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的高程,主要建筑物的 位置与高度、体量与造型、底层和室外地坪、各出人口内外地面的 高程,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以及佳景相互因借的观 赏点高程等。

3.4.1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应采用1:10000~1:100000比例

3.4.1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应采用1:10000~1:100000比例

3.4.1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应采用1:10000~1:100000比例 尺地形图,结合现地绘制

主要建筑内容和控制高程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绘制。

主要建筑内容和控制高程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绘制。

4.1.2环境容量测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别按景区和景点可游面积测算一次性环境容量,并根据 周转率或日游客批数计算日环境容量,同时结合旅游季节的淡 平、旺特点,计算森林公园年环境容量; 2环境容量测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游客容量应小于环境容量,并随规划期限的不同而变化 同时与当地淡水供给、用地、相关设施及环境质量等条件相适应; 2在环境容量测算基础上,按景区和景点换算森林公园日、 年游客容量; 3游客容量的测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2.1设计前应核实总体规划的游客规模。 4.2.2根据森林公园所处地理位置、景观吸引力、森林公园改善后的 旅游条件及客源市场需求程度,按年度分别预测国际与国内游客规模。 4.2.3已开展旅游的森林公园的游客规模,可在分析旅游现状及 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按游人增长速度变化规律进行推算;未开展旅 游的新建森林公园,可按条件类似的森林公园及风景区游客规模 紧密相关诸因素发展变化趋势预测森林公园的游客规模。

5.1.1景点设计内容应包括景点平面布置,景点主题与特色,以 及景点内各种景物和建筑设施及其占地面积、体量、风格、色彩、材 料及建设标准等。

1.4景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5.1.4景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突出森林公园主题,从森林公园整体到局部均应围绕森 林公园主题安排; 2景区内应突出主要景点,并应运用烘托与陪衬等手段安排 背景与配景; 3静态空间布局与动态序列布局应紧密结合,并处理好动静 之间的关系。

5.1.5静态空间布局应符合下列规

应依据风景透视原理确定景点视场,并应综合借用对景、

透景、障景、夹景、框景、漏景、借景等多种艺术手法,处理画面与 景深; 2对景的运用应结合河流、道路、疏林、草地等自然地形、地 物设置,不应滥伐林木开辟透视线; 3应根据闭锁空间与开朗空间的条件要求,组织开朗风景与 闭锁风景。

5.1.6动态序列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用“断续”、“起伏曲折”、“反复”“空间开合”等手法,构 成多样统一的鲜明连续风景节奏; 2在整个演替过程中,连续布局不应平铺直叙,除应自始至 终有主调、配调和基调外,还应有阶段性,并突出开始、发展、高潮 和结束的时空艺术构图特征; 3景点的连续序列布局应沿山势、河流水系、干道的走向 展开; 4季相交替布局宜根据具体条件,利用植物干、叶、花、果的 形态和色彩的季节变化在形成四季景观的同时,重点突出具有特 色的季节景观。

1应概括景点特点,主题恰如其分,并应充分揭示景观的内 涵精髓; 2应满足各层次多数游人游览需要,不得单纯追求艺术、片 面标新立异、古辟、抽象、令人费解; 3应具有新颖性、知识性与趣味性,并能激发游人的探索和 游赏兴趣; 4景名构思应虚实并举,达到意境与景物形体的完美结合。

5.2.1游览方式设计应利用各类交通设施和地形、地势等自然地 理条件,充分体现景点特色,并应紧密结合游览功能需要,因地制

5.2.2游览方式可包括陆游、水游、空游和地下游见等,各游见力 式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游应为步行或利用必要的代步工具进行游览; 2水游应为利用自然或人工水体进行游览; 3空游应为乘直升飞机、滑翔机、热气球、缆车等开展空中游 览,空游设施选址应以不降低景观质量和有利于资源保护为原则; 4地下游览应利用溶洞或人防工事等进行游览,当利用人防 工事进行游览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5各种游览方式的设计应采取严格保护人员安全的措施。

6.1.3植物景观工程设计应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藤工 相结合的较完整的区系植物群落,并应提高游览观光价值和生态 功能。

6.1.5植物景观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植物景观平面布置、竖向带 谱、面积、植物配置、景观特色、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种苗与花卉 需要量和来源等

6.2.1植物景观设计应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并应包括主景、配 和衬景设计

6.2.2森林植物景观应以现有森林植被为基础,按景观需要,

6.2.2森林植物景观应以现有森林植被为基础,按景观需要,结 合造林(种草、种花)、封育、改造和抚育等措施进行设计;应保持森 林植被原始状态,不应大砍大造。

GB/T 40121-2021 技术产品文件 产品残余应力符号表示法.pdf合造林(种草、种花)、封育、改造和抚育等措施进行设计;应保持

6.2.3对于森林公园内尚存的宜林地,应结合景观需要进行人

6.2.4对于生长不良且无景观价值的残次林或由于景观单调而

对于生长不良且无京观价值的残次林或由于京观单调而 需要调整的林分,应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景观应突出特色,并

确实需要调整的林分,应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景观应突出特色,

6.2.5建(构)筑物周围和道路两侧,应根据功能需要,在借森林 自然景观配景、衬景的同时,采用园艺手法因地因景制宜进行创意 设计。

利用森林植物群落结构及林相特色和植物干、花、叶、果等形态、色 彩和芳香,形成不同结构景观与季相景观。

大桥防撞栏施工方案利用森林植物群落结构及林相特色和植物干、花、叶、果等形

6.2.7植物景观布局应以景区为重点,并应点、线、面相结合,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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