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863-2022内河助航标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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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863-2022内河助航标志.pdf

图12通行信号标(续)

L.3 鸣笛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日a) 功能:设在通航控制河段或上、下行船舶不能相互通视的急弯航道的上下游两端河岸上,指示 船舶鸣笛。 b)形状:标杆上端装圆形标牌一块,标牌正中写黑体“鸣”字,标牌面向来船方向(见图13)。 C)首 颜色:标杆为白、黑色相间斜纹,标牌为白底、黑边框、黑字。 d)灯质·绿色快闪光

5.2.4界限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功能:设在通航控制河段、桥区水域或其他需要标示范围的河段上、下游,标示特定的河段范围 界限;设在船闸闸室有效长度的两端,标示闸室内允许船舶安全停靠的界限。 b)形状:标杆上端装菱形标牌一块,标牌面向来船方向;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时作为浮标设 置;船闸界限标可镶绘在闸墙上(见图14) c)颜色:标杆为白、黑色相间斜纹,标牌为白底、黑边框,中间有黑色横条一道。 d)灯质:红色,快闪光

a) 功能:标示航道内有横流,警告船舶注意。 b)形状:菱形体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或者在标杆上端安装菱形顶标设在岸上(见图15)。 c)颜色:左岸一侧菱形体为白色或黑色,标杆为白、黑色相间斜纹;右岸一侧菱形体为红色JJF(津) 79-2022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校准规范.pdf,标杆 为红、白色相间斜纹。 d)灯质:左岸一侧为绿色,顿光;右岸一侧为红色,顿光,

.2.6节制闸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功能:设在靠近节制闸上游或上、下游一侧的岸上,或者将灯悬挂于节制闸的上游或上、下游水 面上空架空线上,标示前方是节制闸,防止船舶误入发生危险。 b)形状:标杆上端装圆形标牌一块,标牌面向上游或上、下游来船方向,标牌上绘有船型图案及禁 令标志(见图16)。 c)颜色:标杆为红、白色相间斜纹,标牌为白底、红边框、黑色船形图案压红色斜杠。 d)灯质:并列红色定光灯二盏。 SZ1C

航道信息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功能:揭示航道前方城市、港口、水上服务区、锚地、枢纽、船闸、航道管辖分界点、分汇流口等

名称、方向、距离、航道里程,或航道保护等信息。 2 形状:两根立柱上端装矩形标牌一块;标牌上根据需要绘制箭形、文字、图案、数字、字母等(见 图17),其中文字、数字、字母等应符合GB17733的规定 颜色:标牌为绿底或蓝底;箭头、箭杆和文字、图案、数字、字母均为白色;立柱为黑、白色相间斜 纹或者蓝、白色相间斜纹或全白色。 灯质:可利用光电设施显示信息内容

O 航道整治建筑物提示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日) 1 功能:设在潜坝、丁坝、护底带等航道整治建筑物附近河岸或水面,标示航道整治建筑物所在位 置及范围。 SZ1C b)形状:两根立柱上端装正方形标牌一块,其左右两侧或一侧可带三角形标牌(顺河岸方向)(见 图18);正方形标牌上绘有坝头和水纹图案,标牌下部写“整治建筑物”;三角形标牌上绘有数 字和单位,为标位处至所指向的航道整治建筑物保护水域端点的范围。 C) 1! 颜色:标牌为蓝底,图案、文字、数字为白色;立柱为白色或蓝、白色相间斜纹或黑、白色相间 斜纹。 d)灯质:岸标不设灯光;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时设灯光,灯质为黄色单闪或双闪;或利用光电 设施显示信息内容

a)标志上游或下游一侧范围

18航道整治建筑物提

5.3.1专用标志的种类包括管线标、专用标2种;2种专用标志的特征应符合5.2.2、5. 5.3.2 :管线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标志的种类包括管线标、专用标2种;2种专用标志的特征应符合5.2.2、5.2.3的规定。 线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功能:设置在需要标示管道、电缆等跨河管线的两端或一端岸上,或设在跨河管线的上、下游适 当距离的两岸或一岸,警告船舶驶至标识区域时注意采取必要的措施

b)形状:两根立柱上端装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设在跨河管线两端岸上的标牌与河岸平行, 设在跨河管线上、下游的标牌与河岸垂直;标示水底管线的三角形标牌尖端朝上,当需要禁止 船舶在敷设水底管线的水域抛锚、拖锚航行或垂放重物时,应在标牌下部写“禁止抛锚”,并根 据需要配单、双箭头横条,上游侧箭头朝下游方向,下游侧箭头朝上游方向;标示架空管线的三 角形标牌尖端朝下,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时作为浮标设置(见 图19)。 c)颜色:立柱为红、白色相间斜纹,标牌为白色、黑边、黑字;箭头横条为绿色或蓝色底面,白色数 字和文字。 d)灯质: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一盏,左岸为白色(绿色)定光,右岸为红色定光。

.3.3专用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功能:标示锚地、水上服务区、渔场、娱乐区、游泳场、水文测量、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特定水域 标示取水口、排水口、码头、泵房以及其他航道界限外的水工构筑物。 b)形状:浮标采用锥形、罐形或柱形,岸标采用塔形、灯桩、锥形、罐形等(见图20)。 c)颜色:黄色。 d)灯质黄鱼单闪光双闪光

锚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功能:设在水下或河岸附近有航道整治建筑物或其他水工设施的河岸上或水上,警示船舶不能 抛锚、拖锚航行或垂放重物。 D) 形状:单立柱上端装长方形标牌一块,标牌上绘制铁锚图形压斜杠(见图21);可根据需要在标 牌下方配单箭头横条,上游侧箭头朝下游方向,下游侧箭头朝上游方向。 C) 颜色:标牌为白底、红边框、红斜杠、黑铁锚;立柱为红、白色相间斜纹或全白色。 d)灯质:黄色,快闪

.3危险水域标的功能、形状、颜色和灯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功能:设在有沉船、水下碍航物、水工构筑物、以及正在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水域,警示船 舶驶入该水域存在危险。 b)天 形状:在专用标或侧面标的标体顶部设置立体“×”形;当危险水域远离航道时,采用顶部带 “×"形的专用标,表示用专用标标识的水域为危险水域[见图22a)];当危险水域临近航道时, 采用顶部带“×"形的航道侧面标,表示航道以外为危险水域[见图22b)、图22c)]。 c)颜色:“×"形为黄色 d)灯质:设在专用标上:黄色快闪,或黄色“×"形显形定光;设在侧面标标体顶部上:“×"形顶标 不发光,该侧面标灯质右岸侧采用红黄互闪光,左岸侧采用绿黄互闪光。

采暖施工方案无线电航标应根据船舶航行需要和航道条件设置。在航道口门、重要转向点、导堤堤头、桥梁立

孔以及其他重要部位,可设置雷达应答器、雷达指向标或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装置, 6.2无线电航标可与视觉航标同时设置,也可单独设置。在视觉航标上设置的无线电航标,其安装位 置不应影响视觉航标特征的表达,其用电不应影响航标灯的正常工作。 6.3虚拟航标可设置在新发现的碍航物、危险水域、环境复杂或航道条件变化频繁的水域;虚拟航标的 设置、调整或撤销应及时发布信息,虚拟航标信息可通过电子航道图数据平台、航标AIS基站发布。 6.4虚拟航标的设置种类和功能应与所替代的视觉航标种类和功能相同。 6.5虚拟航标应采用统一、标准的数据格式和图示符号,在导助航系统及管理系统中应准确、清晰地表 达虚拟航标的设置类型、名称、时间、位置和有效期等必要信息

7.1内河视觉航标外形尺寸应根据航道条件和视距要求确定,并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如附录A规 定的外形尺寸不能满足需要,可成比例放大或缩小。 7.2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间接导标、泛滥标、鸣笛标、界限标、节制闸标、横流标 等具有标杆的内河视觉航标,其标杆顶端应高出标牌100mm~300mm。通行信号标其标杆顶端应高 出横桁300mm~500mm。 7.3内河视觉航标的标杆需涂横纹或斜纹时,其每条纹宽可为300mm~500mm,斜纹角度可为30°~ 60°。需加装梯形牌时,梯形牌与标杆间的夹角应不大于30°。 7.4内河视觉航标的标体、标牌可采用整版或板条结构。采用板条结构的,板条间空隙不应大于板条 宽度的三分之一,并不应影响标志图案和文字。采用整版结构的,可在版面上开均匀布置的过风小孔, 开孔孔位应避开标志图案和文字。 7.5大型标志、标牌的结构应进行专项设计,并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8.1.1航标配布类别应根据航道条件与航运需要,以河段为单位,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

航标配布类别应根据航道条件与航运需要,以河段为单位,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航标配布类别分为一类航标配布、二类航标配布、三类航标配布及四类航标配布,其分类应符 规定

航标配布类别分为一类航标配布、二类航标配布、三类航标配布及西类航标配布,其分类应付合 下列规定。 a)一类航标配布:航标连续配布,夜间航标全部发光。 b)二类航标配布:航标连续配布。夜间通航的河段上的航标发光,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航标不 发光。 c)三类航标配布:航标分段连续配布,夜间航标不发光。 d)四类航标配布:航标不连续配布敦化市某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施工方案,夜间航标根据需要发光或不发光

8.2航标配布总体要求

8.2.1 航标配布应与航运、港口、船型发展以及内河航道建设相协调,与十支交汇处、江海分界处相 衔接。 8.2.2航标配布应根据江河、湖泊等具体航行条件,以及航路布置和船舶航行特点,简洁、明了地标示 出安全、经济而又便于船舶航行的航道, 8.2.3航标配布应注意航标之间有效衔接,注意岸标与浮标之间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每座航标的助 航效能。 8.2.4航标设置的密度和数量应根据航道自然条件、航路船舶流量及船舶航行风险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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