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Z 719-2015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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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Z 719-2015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清晰无水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 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一2015)为水利标准化指导性技术 文件,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5年11月18日

水利部 2015年11月1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根据水利技术标准 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水工程 所在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水工程建设方案,水工程建设规划 符合性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 析,结论与建议等。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敏凤吴志广荣凤聪胡向阳 张琳李令长江小青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梅锦山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CECS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pdf,根据水利技术标准 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一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水工程 所在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水工程建设方案,水工程建设规划 符合性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 析,结论与建议等。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敏凤吴志广荣凤聪胡向阳 张琳李令长江小青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梅锦山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基本情况 水工程建设方案. 水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证 ··.· 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 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 ? 结论与建议·... + 付录A水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证报告编制参考目录 附录B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附图参考目录 府录C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附件参考目录.:1 4司D一水工积建设规划大晒冷江报生编制分老目司

附录A水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证报告编制参考目录..:12 附录B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附图参考目录·…·:13 附录C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附件参考目录.:14 附录D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参考目录·.....:15

年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向意书 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为适应签署水 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需要,规范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 编制,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由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签署规划同意 书的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 程,省级以下(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署规划同意书的 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本标准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 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 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1.0.4本标准所指已获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 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审查 批准权限规定获得有效批准的规划。

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需要,规范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 编制,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由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签署规划同意 书的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 程,省级以下(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署规划同意书的 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本标准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 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 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1.0.4本标准所指已获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 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审查 批准权限规定获得有效批准的规划

1对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经批准的 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水工程任务、规模要求明确的,应主要就水 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进行规划符合性分析。新建 或加固堤防可根据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进行规划符合性分析。 2对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经通过相 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水工程任务、规模要 求明确的,应主要就水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进行 专题论证。 3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批准或 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相应水工程虽列人流域综合规划,

但其任务或规模尚未明确的,应就水工程建设任务、规模是否符 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进行专题论证;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 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已批准但流域综合规划尚未批准的,应分析 水工程建设防洪符合性,并就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 其他要求进行专题论证;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 合规划尚未审查、批准的,应就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 发、保护的要求进行专题论证;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 流域综合规划已批准或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但相应水工 程未列人流域综合规划的,应阐述水工程未列人流域综合规划的 缘由,论证水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并就水工程建设任务、规模能 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进行专题论证。 1.0.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水工程 所在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水工程建设方案,水工程建设规划 符合性分析或专题论证,水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结论与建 议等。 1.0.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应由水工程建设单位委 托具有相应工程设计或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大型水工程或跨国 境河流上的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 有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中小型水工程建设项目规 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有水利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工 程次询或设计资质

托具有相应工程设计或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大型水工程或跨国 境河流上的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 有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中小型水工程建设项目规 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有水利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工 程咨询或设计资质。

1.0.8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水工性建设规划向总节论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所在江河(湖泊)基

2.0.1应简述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自然地理、水文气象 区域地质等流域自然概况

少旧 国系地生 区域地质等流域自然概况。 2.0.2应简述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资源与环境概况。资源 概况主要包括水土资源、能源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内 容;环境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自然保护区、重要湿 地、少数民族聚居地等环境敏感因素的分布情况;饮用水源保护 区、水功能区分布情况

2.0.4应简述开发治理与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0.1应简述水工程前期工作过程和主要成果审查、审

应间还示 3.0.2应简述水工程建设条件: 1应简述水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特性、水文测站分布及主 要水文参数和成果。 2应简述区域地质内容、场区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 3.0.3应简述水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应简述经主管部门审定的 水工程建设必要性、开发任务、建设规模、工程等级(别)及设 计标准、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施 工布置、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补偿、环境影响评价、投资及主要 效益指标等

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证

4.0.1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经批准的 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水工程任务、规模要求明确的,应按流域综 合规划要求重点就水工程建设任务、规模、场址、运行调度与管 理方案、设计标准等符合性进行分析。水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 证报告编写可参考附录A、附录B、附录C。 4.0.2应说明水工程所在流域综合规划主要内容,审批情况及 主要结论。主要包括:江河(湖泊)规划水平年、规划目标及任 务,规划确定的本水工程任务、规模及特征指标、场址等。 4.03应调查分析水工程所在河段(湖治)开份治理卡份校

务,规划确定的本水工程任务、规模及特征指标、场址等。 4.0.3应调查分析水工程所在河段(湖泊)开发治理与保护现 状及主要问题。主要包括防洪(潮)与治涝、河道整治、供水与 灌溉、水力发电、航运、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与环境保护、流域 管理等。

4.0.4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任务与综合规划的符会性

程建设任务与综合规划相比发生调整的,应论证建设任务调整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

4.0.5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规模与综合规划的符合性

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规模与综合规划的符合性。水工

程建设规模与综合规划发生调整的,应论证建设规模调整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

4.0.6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场址与综合规划的符合性

6 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场址与综合规划的符合性。水工

程建设场址与综合规划发生调整的,应分析建设场址调整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

程建设场址与综合规划发生调整的,应分析建设场址调整

大连某工程GRC薄壁管施工方案7 应根据规划拟定的综合利用要求和本水工程的任务、目 分析水工程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的会理性

4.0.7应根据规划拟定的综合利用要求和本水工程的任务、

4.0.8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标准和等级(别)符合GB

SL252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SL252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

5.0.1对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已经过相关主 管部门技术审查,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水工程任务、规模要求明 确的;流域综合规划已批准或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相应 水工程虽列人流域综合规划,但具体任务或规模尚未明确的;流 域防洪规划已批准但流域综合规划尚未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尚 未审查、批准的;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 已批准或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但相应水工程未列人流域 综合规划的,应分别按照5.0.2~5.0.6条的要求进行专题论证。 5.0.2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经过相关 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神龙架旅游公路绿化施工组织设计,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水工程任务、规模要求 明确的,应参照4.0.2~4.0.8条规定,按照江河(湖泊)的流 域综合规划要求重点就水工程建设任务、规模、场址、运行调度 与管理方案、设计标准等进行专题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 证报告编写可参考附录B、附录C、附录D。 5.0.3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批准或通 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相应水工程虽列人流域综合规划,但 具体任务或规模尚未明确的,应重点从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 流域综合规划总体要求,流域治理开发存在突出问题和需求,结 合水工程特点分析论证任务、规模、场址、水工程运行调度与管 理方案的合理性。分析水工程设计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水工程建 设规划专题论证报告编写可参考附录B、附录C、附录D。 1应简述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审批情况 和规划水平年、规划目标、任务以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规划意见 等主要规划成果。 2应简述水工程所在行政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审批情 况和规划水平年、主要社会经济指标以及对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防

治水害要求等规划审批情况和主要规划成果。 3应调查分析水工程所在河段(湖泊)开发治理与保护现 状及主要问题。主要包括防洪(潮)与治涝、河道整治、供水与 灌溉、水力发电、航运、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与环境保护、流域 管理等。 4应按上述1~3款提出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 和防治水害要求,结合水工程特点分析建设方案确定的水工程任 务、规模和场址的合理性。 5应根据水工程综合利用要求,分析水工程运行调度与管 理方案的合理性。 6应分析论证水工程建设等级(别)和标准符合SL252、 GB50201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5.0.4对水工程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已批准但 流域综合规划尚未批准的,除论证水工程建设满足防洪规划要求 外,尚应根据水工程所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业规 划,流域治理开发存在突出问题和需求,结合工程特点分析论证 综合利用任务、规模、场址、水工程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的合理 性。分析水工程设计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 证报告编写可参考附录B、附录C、附录D。 1应简述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流域防洪规划审批情况 和规划水平年、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相应要求等主 要规划成果。 2应简述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开发、利用、节约、保 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专业规划审批情况和规划水平年、规划目 标、任务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相应要求等主要规划成果。 3同5.0.3条2款。 4同5.0.3条3款。 5应按上述1~4款提出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 和防治水害要求,结合水工程特点,论证防洪规划的符合性,分 析建设方案确定的水工程任务、规模和场址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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