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IE 14.2-2020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2部分:终端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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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IE 14.2-2020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2部分:终端技术规范.pdf

4.3.4.3前向碰撞报警

4.3.4.4车道偏离报警

4.3.4.5虚拟保险杠

车辆在0km/h~30km/h低速行驶中系统需支持识别并预报与前车可能发生的低速碰撞风险隔震工程施工方案 (1),并 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1)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2)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3)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b)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低速前碰撞预警信息,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 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4.3.4.6交通标志识别(非强制要求,推荐功

4.3.4.7行人碰撞报警(非强制要求,推荐功

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实时监控车前状态,如车前出现行人且碰撞时间小于报警阈值,应触发 行人碰撞报警,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能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1)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2)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3)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b)具备区分车辆前方行人与路侧行人的功能。 c)具备检测各种状态行人的功能,行人状态包括且不限于步行、跑步、下蹲、打伞、骑车等。 d)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报警速度分级和上传要求见附录B)。

4.3.5驾驶员状态监测系统功能

4.3.5.1功能说明

4.3.5.2疲劳驾驶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通过视频的方式检测到驾驶员疲劳驾驶,产生警告,并具备 以下功能: a)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通过面部监测的方式检测到驾驶员疲劳驾驶,并提供不同等级的疲劳 驾驶警告报警。 b)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疲劳驾驶检测。 c)在驾驶员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d)检测到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的情况,并向平台发送报警。 e)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报警速度分级和上传要求见附录B)。 f) 终端检测到驾驶员连续闭眼动作时,在动作开始后1s至3s内触发报警, g)终端检测到驾驶员打哈欠动作时,在动作开始后2s至4s内触发报警; h) )报警的准确率不低于95%

4.3.5.3分神驾驶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通过视频的方式检测到驾驶员分神状态,产生分神警告,并 具备以下功能: a)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分神驾驶检测。 b)有 在驾驶员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c)区分车辆转向、驾驶员观察后视镜等情况与分神驾驶状态。 d) 终端检测到驾驶员连续不目视前方的动作时,在动作开始后2s至3s内触发警。 e) 报警的准确率不低于90%。 f)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报警速度分级和上传要求见附录B)。

4.3.5.4抽烟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检测到驾驶员抽烟的行为产生报警, 并具备以下功能: a)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抽烟行为检测。 b)终端检测到驾驶员抽烟动作时,在2s内触发报警。 c)报警的准确率不低于90%。 d)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阅值的功能(报警速度分级和上传要求见附录B)

4.3.5.6驾驶员异常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未检测到驾驶员时,应对驾驶员异常情况进行报警提醒,同时满足以 下要求: a) 能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 辆振动等)实现驾驶员识别。 b))育 能对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的情况进行识别和分析。 c)终端未检测到驾驶员时,应在2s内触发报警。 d) 报警的准确率应不低于95%。 e)未检测到驾驶员报警触发时间间隔为300s。 f) 报警默认为二级报警。 g) 触发报警时,终端应保存报警前后驾驶室内的照片和音视频,并向平台发送报警信息,

4.3.5.7.1 终端应具备驾驶员面部照片抓拍的功能,在车辆点火行驶、定时或驾驶员离开监控画 面再返回等情况下应能主动抓拍包含驾驶员正面照片,并上传到平台进行身份识别。同时要求支持 终端人脸识别功能,终端识别的准确率不应低于97%,终端存储驾驶员模型数据容量大于50条。 4.3.5.7.2基于人脸识别应实现如下功能:点火上传驾驶员照片及身份标示;换人提醒;同一驾 驶员驾驶时长超过4h上传疲劳驾驶报警信息。

4.3.5.8换人提醒

4.3.5.8.1终端应具备本地驾驶员面部特征识别功能,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报警触发速度阈值,若 驾驶员面部特征不同,应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换人前、后的驾驶员的照片,同时向平台发送换人驾 驶信息。 4.3.5.8.2换人驾驶信息应包含日期、换人前后驾驶员(照片、时间、位置、车辆速度)、报警类 别、报警级别,该报警级别默认为报警,

4.3.5.9超时驾驶报警

4.3.5.9.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通过对驾驶员人脸定时抓拍,并通过计算与分析, 计算同一驾驶员的实际连续驾驶时间,对超过规定驾驶时间或休息时间不足的,终端应产生超时驾 驶报警信息,并对驾驶员进行超时驾驶报警提醒,同时将报警信息上传至监控平台。 4.3.5.9.2保存报警点至少应包含驾驶员区域的照片。超时驾驶报警信息应包含日期、超时驾驶 起始(时间、位置、速度、驾驶员照片)、超时驾驶报警点(时间、位置、速度、驾驶员照片)、实际 连续驾驶时间、报警类别、报警级别,该报警级别默认为报警。

外设设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安装,主要包含:胎温胎压检测设备、盲区检测设备、双手脱 离方向盘监测设备等。 终端应支持外设设备功能

4.3.6.2盲区检测设备报警功能

4.3.6.2.1车辆直线行驶速度大于1km/h小于30km/h时,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0.5m以内, 或者转弯行驶车速大于1km/h小于30km/h,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1.5m以内,系统应能监测 到并产生盲区碰撞预警,以声光提醒驾驶员,预警上报平台。 4.3.6.2.2设备可支持视频、图片上传平台,视频为盲区摄像机视频。

4.3.6.3系统响应时间

整个系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满足警告到发出有效报警指示的时间,不应超过300ms。整个系 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不满足报警到发出指示失效的时间,解除不应超过1s。盲区视频分辨率不应 低于720P

终端应能支持驾驶行为管理,支持识别车辆急加速、车辆急减速、车辆空挡滑行的危险驾驶 并支持以报警方式上报平台。

4.3.7.2设备参数管理

终端应能支持本地或远程查看、具有设置相关设备参数的功能,设备参数应包括卫星定位参数 频监控参数、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参数、驾驶员状态监测参数以及与终端相关的其他参数。

4.3.7.3车辆状态数据采集

终端应具备通过车辆数据通信总线或信号线采集车辆状态数据的功能,车辆状态包含但不限 辆速度信息、制动信息、油门信息、转向灯信息、陀螺仪数据、

4.3.7.4报警证据采集

终端应具备触发报警时采集报警证据的功能。报警证据包含但不限于报警点前后1路以上视频 通道的图片和视频、报警点前后车辆状态信息等。当车辆状态采集方式为终端触发报警时,终端应 以不高于200ms的时间间隔记录报警点前后不少于5s的车辆状态数据,并生成车辆状态数据记录文 件。

4.3.7.5固件升级

4.3.7.6报警提示功能

主动安全预警车载终端及外设应当为驾驶员提供相应的报警提示设备,以听觉、触觉或视觉等 形式给出的危险状态报警提示,报警方式应在各种环境下清楚识别,

4.3.7.7功能配置要求

终端的功能应能根据不同车辆营运性质、用户需求、政策法规要求等进行增减,增减功能不应 影响其他功能正常运行。车辆营运性质与终端功能配置要求见表1。

4.4.1电气性能要求

4.4.2环境适应性要求

4.4.3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终端及外设中具备发光功能的原件或设备,其发出的光线不得对驾驶员产生危害,其辐射强度 射亮度等参数指标应满足EN62471:2008中的相关要求

终端及外设提供的电源输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5V电源输出:+5V(土5%),电流≥1A。 b) 2 12V电源输出:+12V(土5%),电流≥0.5A。 C1 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用电 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备用电池工作时间应足够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

a)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30 b)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500m

c)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d)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e)记录时间精度: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4.4.10振动和冲击

4.4.11.1视觉报警设备应能通过不同显示方式表示不同报警类型及等级,显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不同颜色、频率及图标等。其设备视角应不小于100°。 4.4.11.2听觉报警设备应能通过不同声音方式表示不同报警类型及等级,声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不同分贝、不同频率等。一级报警使用语音提示,二级报警使用报警音提示,每类报警应具备其独 特的报警音,不同报警类型之间的报警音应易于区分。报警声音的声压级在10cm处测量不应大于 86dB(A)。终端应具备修改视觉报警和听觉报警的报警提示内容或提示方式的功能。 4.4.11.3终端需具备连接触觉报警设备的接口。

4.4.12盲区监测系统

终端安装应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确保不会因为终端的安装而产生车辆安全隐 患。如产品说明书上对其安装和维护有特殊要求规定,应遵守其规定。对于在用车辆,由终端设备 安装服务商与用户共同设计、决定终端安装方式,不得影响汽车的结构强度和电气安全性能。

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设备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主机安装位置,严禁将主机安装在发动机附近 并应远离碰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油和灰尘的位置,确保主机设备安全。如需要安装外 设,则安装完成后应确保外设与主机之间通讯正常,且连接稳定。

4.5.3.1取电原则

制,考虑到终端负载要求,需在主电源

4.5.3.2布线原则

设备安装标定完成后,应在空旷场地对设备进行上电测试,检测遵循以下原则: a) 设备安装完成后,不应增加车辆状态异常,异常包含车辆不能正常启动,发动机故障以及 其它车辆功能性故障。 b) 1 设备自身工作正常,可正常定位JC/T 2464-2018标准下载,并连接到监控平台,平台可接收终端定位数据,查看设 备实时视频。 C 保证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功能可以正常工作

5.1.1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车载终端包含行车记录仪与车载视频终端的功能,所以被测产品应已经通 过相关国标及部标认证,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测试不对行车记录仪功能和视频终端功能进行重复 测试。 5.1.2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中高级驾驶辅助模块和驾驶人状态监测模块功能测试采用模拟场景 测试与实车功能试验相结合的方式,模拟场景测试主要测试系统功能参数是否达标,实车功能测试 主要验证实际报警触发情况。 5.1.3实施过程中,应对终端及外设产品首先采用模拟场景测试,通过在终端正前方指定位置播放 视频场景的形式,为终端提供多样化的模拟环境特征,通过测试结果判断终端在复杂环境下能否正

5.1.4模拟场景测试结束后,应将车载终端及外设产品进行实车场地试验,将终端按照要求安装在 测试车辆上,测试人员在标准试验场地中驾驶测试车辆触发各类报警情形,检测终端在实际车辆运 行时报警的可靠性,从而判断设备在实际装车后是否能够有效运作

5.2.1模拟场景测试时,检测设备通过显示器播放高级驾驶辅助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 频,或驾驶人状态监测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的场景视频,并以符合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 方式输出车辆信息。

5.2.1模拟场景测试时,检测设备通过显示器播放高级驾驶辅助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的场景视 频,或驾驶人状态监测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的场景视频,并以符合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要求的 方式输出车辆信息。 5.2.2被测设备的视频传感器固定在显示器正前方,测试时接收测试设备发出的车辆信息,并以符 合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要求的方式输出报警信息。测试设备结合场景信息和接收到的报警信息判断 终端是否满足要求。

被测设备的视频传懋器回定在显示器止前方,测试时按收测试设备发出的年辆信总 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要求的方式输出报警信息。测试设备结合场景信息和接收到的报警信息判民 端是否满足要求

5.3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测试

广州广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5.3.1视频场景要求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测试场景要求如下: a)视频场景分为正常行驶、与前方静止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与匀速行驶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以及 与减速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与前车车距过近、车道偏移、与不同状态行人产生碰撞危险等的 节选视频,每段视频片段约1min左右。 b)视频场景应包含完整的道路信息、前方车辆信息等,且应包含不同道路条件、天气情况参数 的视频。 c)每段视频场景应匹配有对应的场景参数说明文件。 d)视频场景播放时横向像素不小于20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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