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73-2022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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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73-2022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6.2.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应配备RAP冷料仓不少于2个,以及RAP的配料装置和计量装 置。 6.2.2使用间歇式拌和机且当RAP掺量大于10%时,应增加RAP烘干加热系统,且RAP烘干加热滚筒 出料口应安装测温装置。 6.2.3烘干加热滚筒应确保RAP不与火焰直接接触,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粘料的装置。 6.2.4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燃烧器的供热能力、RAP烘干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 力的要求。 6.2.5应配备独立的RAP热料暂存仓,热料暂存仓应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并宜具有料位检测装置。 6.2.6沥青泵、管道、喷嘴应经常检查,保持畅通。 6.2.7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应按配合比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等原 材料比例控制计量。使用再生剂等外加剂时,应配备存储、计量、喷洒装置,宜采用质量计量,计量精 度宜为士0.3%

6.2.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应配备RAP冷料仓不少于2个,以及RAP的配料装置和计量装 置。 6.2.2使用间歇式拌和机且当RAP掺量大于10%时,应增加RAP烘干加热系统,且RAP烘干加热滚筒 出料口应安装测温装置。 6.2.3烘干加热滚筒应确保RAP不与火焰直接接触,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粘料的装置。 6.2.4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燃烧器的供热能力、RAP烘干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 力的要求。 6.2.5应配备独立的RAP热料暂存仓,热料暂存仓应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并宜具有料位检测装置。 6.2.6沥青泵、管道、喷嘴应经常检查,保持畅通。 6.2.7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应按配合比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等原 材料比例控制计量。使用再生剂等外加剂时,应配备存储、计量、喷洒装置,宜采用质量计量,计量精 度宜为士0.3%

6.3.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时放料先后顺序宜为集料、RAP、新沥青、填料,再生剂宜先与 RAP混合,干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5s以上,总拌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10~15s。

6.3.2拌和过程中目测发现RAP过热、碳化时,应将其废弃。目测发现RAP有起泡现象时SPM_平安金融中心项目_施工管理阶段_主体结构施工方案_71防汛防风应急预案.pdf,应重新对其 加热,烘干水分。

表6.3.5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生产温度(℃)

6.3.4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

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

6.4.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根据运距、拌和机产量配备数量足够的运料车。运料车应覆盖 保温、防雨、防污染。 6.4.2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装料时运料车应按照前、后、中的顺序来回移动,避免混合料离析。 6.4.3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运输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运输的规定。

6.4.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根据运距、拌和机产量配备数量足够的运料车。运料车应覆盖 保温、防雨、防污染。 6.4.2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装料时运料车应按照前、后、中的顺序来回移动,避免混合料离析。 6.4.3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运输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运输的规定。

6.5.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以减少离析,便于 压实。 6.5.2透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高渗透性乳化沥青,用量为0.7kg/m²~1.0kg/m²。 6.5.3粘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SBS改性乳化沥青,应保证均匀满布,用量0.3kg/m2~0.6kg/m2 6.5.4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不低于150℃,摊铺速度应为2~6m/min。 6.5.5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

6.5.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以减少离析,便于 压实。 6.5.2透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高渗透性乳化沥青,用量为0.7kg/m²~1.0kg/m²。 6.5.3粘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SBS改性乳化沥青,应保证均匀满布,用量0.3kg/m2~0.6kg/m² 6.5.4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不低于150℃,摊铺速度应为2~6m/min。 6.5.5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

6.6.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压实时,振动压路机吨位应大于13t,轮胎压路机吨位应大于25t,压路 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6.6.1的规定。

6.6.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压实时,振动压路机吨位应大于13t,轮胎压路机吨位应大于25t,压路 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6.6.1的规定。

表6.6.1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6.6.2压路机应紧跟摊铺机进行碾压,做到“紧跟、有序、慢压、高频、低幅” 停止应减速缓慢进行,不应随便调头。 6.6.3初压温度不应低于140℃,不应产生推移、裂缝。 6.6.4复压应紧跟在初压后进行,应采用轮胎压路机,胶轮压路机不应洒水,为防止粘轮宜采用植物油与 水1:1的混合液喷涂;双钢轮压路机应严格控制洒水量,以沥青不粘轮为宜。 6.6.5终压应紧跟在复压后进行,使用钢轮压路机时,终压温度不应低于80℃,使用轮胎压路机时,终 压温度不应低于90℃。 6.6.6在已压实尚未冷却的沥青层上,不应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应散落杂物。 6.6.7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混合料碾压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

6.7.1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施工时不应有车辆通行。 6.7.2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施工后应保持整洁,不应造成污染,不应在沥青层上堆放施工杂物等。待 路面温度低于50℃时后,可进行下一层的摊铺或开放交通,不应洒水降温, 6.7.3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开放交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中同类型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二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施工

7.1.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可用于对各种改性沥青混合料回收料进行再生利用。厂拌热再生改性沥 青路面根据其性能和工程情况,可用于各等级公路及城市道路沥青面层。 7.1.2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不应在气温10℃以下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7.1.3厂拌热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应选择符合表4.1.5要求的RAP和适宜的掺配比例。 7.1.4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施工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7.1.1广拼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科可用于对各种改性沥青混合科回收科进行再生利用。广拌热再生改性波 青路面根据其性能和工程情况,可用于各等级公路及城市道路沥青面层。 7.1.2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不应在气温10℃以下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7.1.3厂拌热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应选择符合表4.1.5要求的RAP和适宜的掺配比例。 7.1.4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施工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

7.2.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 填料等原材料比例控制计量。使用再生剂等外加剂时,应配备带有电子计量、可输出记录的自动投料装 置。 7.2.2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应具备RAP的配料装置和计量装置,宜使用间歇式拌和机, 应增加RAP烘干加热系统。 7.2.3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

7.3.1干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10s以上,总拌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15~20s。 7.3.2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温度符合表7.3.2的要求。

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SJG19-2010.pdf7.4.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h。 7.4.2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

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h。 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

7.5.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 7.5.2透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高渗透性乳化沥青,用量为0.7kg/m²~1.0kg/m²。 7.5.3粘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SBS改性乳化沥青,应保证均匀满布,用量0.3~0.6kg/m²。 7.5.4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不低于170℃,摊铺速度应为2~4m/min。 7.5.5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7.5.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 7.5.2透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高渗透性乳化沥青,用量为0.7kg/m²~1.0kg/m²。 7.5.3粘层油宜采用残留物含量大于50%的SBS改性乳化沥青,应保证均匀满布,用量0.3~0.6kg/m²。 7.5.4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不低于170℃开光路施工组织设计,摊铺速度应为2~4m/min。 7.5.5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7.6.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压实应配备数量足够、吨位适宜的压路机,振动压路机应选择13t以上 的,轮胎压路机应选择25t以上,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5.1的规定。 7.6.2压路机应紧跟摊铺机进行碾压,做到“紧跟、有序、慢压、高频、低幅”,应尽量保证沥青混合料 在高温条件下完成碾压。碾压速度要均匀,起动、停止应减速缓慢进行,不得随使调头。 7.6.3初压不应低于160℃,不应产生推移、裂缝。 7.6.4复压应紧跟在初压后进行,应采用轮胎压路机,胶轮压路机不应洒水,为防止粘轮宜采用植物油与 水1:1的混合液喷涂;双钢轮压路机应严格控制洒水量,以沥青不粘轮为宜。 7.6.5终压应紧跟在复压后进行,终压温度不低于90℃。 7.6.6在已压实尚未冷却的沥青层上,不应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杂物。 7.6.7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碾压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

7.7.1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在施工时应禁止车辆通行。 7.7.2厂拌热再生普通沥青路面应待路面温度低于50℃时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摊铺或开放交通,不应 洒水降温。 7.7.3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路面开放交通的其他要求符合本规范第6.6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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