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24-202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pdf

DB11T 1024-202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9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378888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11T 1024-202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pdf

4.1.1室内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应被遮挡,不应影响正常通行; 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位置,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3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 在门、窗或其他可活动的物体上; 4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与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之间应采用固定连接; 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指示牌,除必须外,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活动的物体上; 4.1.2室内指示疏散出口的标志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内侧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装条件限制标志无法安装 在门框上侧时,可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不能被遮挡; 2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底边与门框距离不应大于0.2m;室内高度大 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3采用吸顶或吊装式安装时,标志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所在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0.05m。 4.1.3室内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标志的箭头指示方向与疏散指示方案一致,并导向安全出口; 2安装在两侧的墙面或柱面上时: 1)站台和站厅公共区,标志上边缘距地面应小于1m; 2)其他场所,标志上边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 3安装在疏散通道上方时,地铁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内的疏散指示标志下边缘距地面 不应小于2.2m、上边缘距吊顶面不应小于0.5m,其他场所: 1)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2.2m~2.5m; 2)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 于3m,且不宜大于6m。 4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转角处的上方或两侧时,标志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 大于1m。 5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在疏散走道增设的方向标志应安装在疏 散走道的顶部,且标志面应与疏散方向垂直、箭头应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6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 2)标志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配电、通信线路 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3)标志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 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 4.1.4指示楼层的标志应安装在楼梯间内朝向楼梯的正面墙上,标志底边距地面的高度 宜为2.2m~2.5m。 4.1.5室外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附着在建筑物上的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3m; 2室外用标志杆固定的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2m。设置在道路边缘 的标志牌,其内边缘距路面(或路肩)边缘不应小于0.25m,标志牌下边缘距路面的高度 应在1.8m~2.5m之间。 4.1.6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工艺包括钉挂、粘贴、镶嵌等附着式,以及悬挂式、柱

4.1.5室外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附着在建筑物上的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3m; 2室外用标志杆固定的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2m。设置在道路边缘 的标志牌,其内边缘距路面(或路肩)边缘不应小于0.25m,标志牌下边缘距路面的高度 应在1.8m~2.5m之间。 4.1.6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工艺包括钉挂、粘贴、镶嵌等附着式,以及悬挂式、柱 式等安装方式。 4.1.7标志的安装采用粘贴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必须达到相关规范规定的强度要求,并要干燥透彻;基面必须平整、稳定, 并清理干净; 2应在标志的背面均匀涂覆胶粘剂固定牢固。 4.1.8标志的安装采用镶嵌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镶嵌面预留出基槽; 2基槽镶嵌面基层要处理成粗糙面; 3基槽内部必须清理干净并要充分湿润,但不得积水。 4.1.9标志的安装采用钉挂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标志与固定面的间距不超过5mm; 2对于圆形、三角形标志,不应少于3个固定点;对于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不应 少于4个固定点; 3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 4.1.10标志的安装采用螺钉紧固式工艺时,必须保证标志后背附件与固定面紧密接触: 螺钉间距不应超过0.3m。 4.1.1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设计变更记录。 4.1.1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施工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的规定。其中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的施工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 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消防应 急疏散标志灯具系统的施工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规定

4.2.1系统峻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 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4.2.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属于分项工程,其施工验收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4.2.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验收应检查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外观检查,设置位置、数量及其合理性; 2产品合格证明、合格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等有关资料。 4.2.4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验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外观完整、无明显缺陷;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划痕、无碰伤、无变色、无 气泡、无起鼓;标志内容应准确、清晰、简洁,不矛盾、不重复;对于同一疏散路线上 的指示标志,其间距宜均匀; 2标志采用镶嵌式工艺施工后应平整,镶嵌缝隙应密实,嵌缝宽度应均匀,镶嵌平 整度、嵌缝尺寸等不应大于有关建筑施工和装修标准的规定; 3标志固定应牢固,无歪斜、无松动、无缺棱掉角等缺陷; 4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的系统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输出线路、输出电源负载应与设计相符,且不应 连接与消防安全疏散无关的负载或插座; 5对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牌,设置场所和部位的正常光照度,不应低于50lx。

5.1.1对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进行日常巡查的巡查项目和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巡查的部位、频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填写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 外观破损、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修。 5.1.2对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的功能进行检查的检查项目、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 5.1.3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 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 1破坏或丢失; 2标志的色度坐标及亮度因数超出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的规定: 3逆向反射标志的逆向反射系数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规定的最小反射系数的50%; 4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最低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外部照明的紧急切换时间、亮度的规 定。 5.1.4标有疏散出口标志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处于维修状态、停用状态或其他可能导致 疏散功能丧失的状态时,应及时调整疏散指示方案,并相应调整疏散出口标志、指向该 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疏散方向标识的状态和方向。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疏散功能恢复 时,应及时恢复正常疏散指示方案、标志的状态和方向

5.2.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管理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5.2.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投入使用后,应建立管理制度。 5.2.3应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文件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档案保存期限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档案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检测、验收合格资料;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3建(构)筑物峻工后的总平面图、系统图、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 图: 4各防火分区圆柱墩技术交底,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5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6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7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5.2.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管理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5.2.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投入使用后,应建立管理制度。 5.2.3应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文件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档案保存期限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档案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检测、验收合格资料;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3建(构)筑物峻工后的总平面图、系统图、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 图: 4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5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6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7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D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8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 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 1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11《消防应急照明和蔬散指示系统》GB17945 12《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建筑物外》GB/T23809.2 13《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 14《疏散平面图设置原则与要求》GB/T25894 15《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 16《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XF480.3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