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407-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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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407-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橱柜和厨房设备 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王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6集成式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n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和洁具设备及管线 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由工厂生产JB/T 4170-2011 组合机床 滑套进给式动力头 精度检验,现场装配的满足不同功能空间分类储藏要求的

基本单元模块化部品。

2. 0. 8 同层排水 drainage of the same floor

将多种配套的部件或复合产品以工业化的技术集成的功 元。

具备独立的使用功能,满足特定需求,可以用工业化的技未 组装成部品的单一产品。

一种实现部品部件拆卸、更换及安装时不对相邻的部品部件 立生破坏性影响的安装方式。

计进行总体技术策划,满足项目定位、建设条件、技术选择和成 本控制等要求。 总体技术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念方案和结构选型的确定; 2 部品部件运输的可行性、经济性和低影响性分析: 3 生产部品部件工厂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判定: 工程造价及经济性的评估; 5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路线的制定; 6 后期运营、维护、更新、拆除全过程方案的制定。 3.1.2 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在项目方案设计的前期阶段 介入,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 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一体化设计应包含下列内 容: 1建筑内墙体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2设备管线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3.1.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进行设 计,满足室内设备及管线检修维护的要求。 3.1.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与建筑设计相协调,为室内空间的 可变性提供条件。

段进行,部品选型时应明确关键的技术参数。

3.1.6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部品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3.1.8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宜遵循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满。

障碍设计及适老化的设计要求

现建筑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 确性和工程质量的可追潮性。

3.1.10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 明确施工界面;宜采用穿插施工的组织方式,提升施工效率。

3.2.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宜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所用材料 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

3.2.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

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

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2.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性能指标,应在环保、卫

3.2.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性能指标,应在环保、卫 生防疫、无障碍、适老化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相关 规定。

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 定。

3.2.5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用水房间所用材料的构造应符合

声、节能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能等国家和地力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2.6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设计应满足生产、运输、存放、 装、维护等生产与施工组织的要求。

3.2.7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

3.3.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 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 3.3.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设计阶段对内装修部品部件中各 种室内有害物质进行综合考虑和预估。 3.3.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先对样板间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 度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再进行批量工程的施工 3.3.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工程交付 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3.3.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 不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 B.3.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设计阶段对内装修部品部件中各 种室内有害物质进行综合考虑和预估,

3.3.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先对样板间进行室内环境污染

3.4.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对建筑的主要使用空间和主要的部 品部件进行标准化设计,提高标准化程度。 3.4.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采用标准化的构造节点、部件等进 行部品连接。

3.4.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部品部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有关规定。住宅宜符合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规定。

3.4.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部品部件的定位可通过设置模数

3.4.5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设计应协调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

安装过程的尺寸,并对建筑设计模数和部品部件生产制造的 进行统筹协调。

3.4.6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设计应根据生产和安装的要求确定公

差,并在结构构件尺寸、隔墙尺寸、装修做法尺寸和装修完成面 净尺寸中统筹考虑容错尺寸,用以调节温度变形、生产偏差和施 工误差。

3.4.7部品部件的设计应结合原材料的规格尺寸,提

3.4.7部品部件的设计应结合原材料的规格尺寸,提高出材 率,降低材料浪费。

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和《住宅厨房模数协 标准》JGJ/T 262 的相关规定。

3.4.10集成式卫生间的部品部件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GB/T11977和《住宅卫生间模数协 调标准》JGJ/T 263 的相关规定

3.5.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应采用干法施工,并应 满足可逆安装、易维护的要求。

3.5.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应采用干法施工,关

统、设备与管线系统,根据建筑主体工程特点,制定单位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遵守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 则进行整体策划,明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界面、避让原则、工艺 顺序、安装方法及技术要点等,

3.5.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施工应采用标准化工艺、工具化

新设备以及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应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取得主管部门认定、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实 施。

3.5.4改扩建工程实施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避免对主体 的破坏,必要时应进行检测、加固等相关措施

3.5.5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施工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对施 工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

3.5.5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施工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

3.5.6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施工安全、环境亻

部品宜通过前期设计,结合工厂加工,满足现场装配的尺寸精 度,并考虑预留公差余量,避免现场二次加工,达到低碳环保要 求。

4. 1. 1 一般规定

1装配式隔墙的设计应符合干法施工及国家现行标准的相 关规定。 2装配式隔墙常规类型有轻钢龙骨隔墙和轻质板材隔墙。 3隔墙墙面上的设备点位应与设备专业配合,定位准确。 4隔墙墙面上的管线穿墙应设置防火封堵,并采取隔声措 施和减震措施。 5隔墙槽盒及设备点位应采用集成设计、集成加工模式生 产,并不得降低规范规定的防火、隔声、防潮、防腐、防虫等性 能要求。墙面上的洞口、固定或吊挂物件、管线穿墙等位置应采 取结构加强措施,满足对应部位结构承载力的要求,预理件和锥 固件应做防腐和加固处理;其中,固定或吊挂物件不能单点适 定,固定点间距应大于300mm。 6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十燥、密实、均习、无下坠,同时防 火、隔声、防潮等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7隔墙的抗震、防火、隔声、保温、防潮和防水等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1龙骨空腔内应符合管线竖向敷设要求,竖向敷设管线的 定位应与设备专业配合。

2当隔墙高度大于3m时,竖尚龙骨宽度应不低于 100mm,并设置穿心龙骨进行固定,隔墙高度不大于4m时应居 中设置一道穿心龙骨;隔墙高度大于4m时设置间距应不大于 2m,墙体转角、门窗洞口处均应采取结构加强措施,满足结构 承载力的要求。

4.1.2.2部品构造

1轻钢龙骨宜采用镀锌钢板,型材厚度宜为 0.5mm~1.5mm,质量应符合《减震用轻钢龙骨》GB/T11981相 关规定。 2隔墙由天地轻钢龙骨、竖向轻钢龙骨和横向轻钢龙骨连 接做支撑体。

4.1.3 轻钢龙骨隔墙

4.1.3轻钢龙骨隔墙

1单层条板隔墙做为分户墙时,厚度不应小于120mm;作 为户内分室隔墙时,厚度不宜小于90mm;其他隔墙厚度不宜小 于60mm。 2双层条板隔墙两侧墙体的竖缝错开间距不应小于 200mm。 3双层条板隔墙条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两板间空腔尺 寸为10mm~50mm,内填充吸声、保温材料或空气层。

4. 2. 1 一般规定

1饰面面板应与隔墙集成,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便于维修 和更换。 2外墙体的内表面,防护墙的两侧表面,宜采用装配式墙

饰面,且应留出空腔,满足管线竖向敷设要求。 3凸窗侧壁宜采用装配式墙饰面,顶棚宜采用装配式顶 棚,窗台宜采用压顶石,以便和整体装修效果相衔接 4饰面面板的接缝应设置防火封堵和隔声措施,接缝转角 处宜设置护角板。

1饰面面板可根据不同空间或实际需求选择壁纸、布纹、 木纹、皮纹、石纹和砖纹等不同观感和质感的饰面。 2饰面面板的防火、甲醛含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 关规定。

4. 3. 1 一般规定

1在结构楼板下吊挂的装配式吊顶板应具有保温隔热性 能。 2灯具、吊扇、风口、喷头等末端设备应与装配式吊顶一 体化设计,应在设计配合阶段定位准确,规划合理有序。灯具和 吊扇等设备重量超过3kg的要有预理件设置或固定在建筑承重结 构上,并在吊顶隐蔽前按规定做5倍重量的过载试验。 3不设吊顶的房间,设备管线可从架空地面敷设,具体做 法详见架空地面章节。 4装配式吊顶部件的抗震、防火、防水、防潮、隔声和保 温等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1装配式吊顶可选用以下材料: 矿棉吸声板:矿棉板、玻璃纤维吸声板: 金属板(网):铝单板、蜂窝铝板、U垂、金属网、自饰面 (木纹、水波纹、镜面等);

非石棉纤维增强水泥板(局部湿作业):纤维水泥板、石膏 板、自饰面硅酸钙复合顶板(石纹、木纹、皮纹等)。 2装配式吊顶材料宜密度高、自重轻、免涂饰、防火、防 潮防腐、绿色环保、耐久性好,龙骨等材料集成安装,易于打理 和翻新,适用经济美观。 3矿棉吸声板的分模数,可为600mm×600mm,300mm× 1200mm等。 4金属板(网)的分模数,可为300mm×300mm、600mm X600mm、300mmX1200mm、600mmX1200mm等。 5采用吊杆的吊其吊杆做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 定。

1地面部品的模数宜为300mm×300mm,600mm×600mm 和 600mmX900mm 等。 2边沿部位宜采用可调式地板支撑结构,实现在安装面层 地板时,快速、精确调节平整度,

1集成式卫生间应由工厂化预制的一体化防水底盘、墙板 和天花板构成整体框架,并配套装配各种功能洁具及配件。 2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 3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全干法作业。 4集成式卫生间宜全定制、装配式、可拆装,排水底盘可 单套定制;应匹配市面上流通的各种卫浴洁具及部品部件;墙 板、顶板应可更换、回收、降解,并与控制面板、灯具、取暖 器、风口等设备集成设计。 5集成式卫生间应有可靠的防水及防虫鼠设计,门口处应 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架空层内管线应设置检修口,宜以标准 板向内排布,淋浴与非淋浴区应设置挡水条。 6集成式卫生间应根据卫生间的实际尺寸进行定制设计。 7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十湿分离的布置方式。 8集成式卫生间宜充分考虑维护更新的需求。 9集成式卫生间应考虑安装热水器或相关设备管道需求。

1集成式卫生间应由工化预制的一体化防水底盘、墙板 和天花板构成整体框架,并配套装配各种功能洁具及配件。 2集成式卫生间部品作为内装模块,其部件和接口应采用

标准化设计,并与结构、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 3集成式卫生间内墙面应采用易清洗的不透水材料,地面 应采用防渗、防滑的不透水材料,门及隔板应采用防潮、防划、 防烫材料,宜选用防霉密封胶。 4集成式卫生间使用功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洗 手台、镜子、洁具龙头、卫浴五金配件等宜采用标准化产品,布 置宜符合人体工学。 5集成式卫生间的建筑结构与装修部件之间应设置安装间 隙,当间隙处安装机电管线时,宽度应大于25mm,装修部件应 预留孔洞及预理件,便于构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 6卫生间原建筑地面应根据集成式卫生间地面的完成面高 度,预留支撑及设备空间,并做好防水措施。 7集成式卫生间宜设置防水盘,防水盘与挡水应一体成 型,墙面应安装在底盘挡水内侧。 8集成式卫生间地面应设置挡水,卫生间地面应尚水沟或 地漏找坡。 9集成式卫生间应合理布置灯具、通风及电器设备,以满 足采光、防热、防寒、防潮、防霉、防异味、防腐蚀和防蚊蝇等 各方面的要求。

4. 6. 1 一般规定 1集成式厨房应满足易清洁、易维护、易更新需求。 2集成式厨房成品隔断墙板的承载力应满足厨房设备固定 的荷载要求。 3集成式厨房架空地面需延伸至橱柜内部,充分考虑防水 及防虫鼠设计。 4集成式厨房的水、电、燃气接口与管线协调统一,包括

位置、简距、管径和坡度等。 5集成式厨房应预留设备检修口。 6集成式厨房应与内装修设计进行统筹,与结构、公共设 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

6集成式厨房应与内装修设计进行统筹,与结构、公共设 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 7集成式厨房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 4. 6. 2设计要求 1对于改造的集成式厨房宜按原建筑的结构管井、给水、 排水、电气、燃气位置进行设计,满足与原建筑预留管道对接要 求。 2集成式厨房家具及设备应协同设计,空间布置、管线敷 设应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家具尺寸应符合人体工学。 3集成式厨房墙面应按悬挂式家具及设备的受力点,设置 符合荷载规定的构造措施。 4集成式厨房墙面应满足防水防渗的要求,墙面与家具连 接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宜选用防霉密封胶。 5集成式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水、防滑、耐磨和耐腐蚀的材 料;墙面、天花、家具应采用防火、防水、防潮、耐腐蚀、耐高 温、易清洁、无毒和无污染的材料。 6集成式厨房排烟、通风、空调系统设计应满足防异味、 防潮、防菌和防高温等标准的规定,电气及燃气系统的布置应满 足安全要求。 7集成式厨房应按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进行分类设计,使 用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收纳系统应满足易清洁、易维护、易更新需求。 收纳系统的橱柜应与装配式墙面集成设计,并与智能感

应开关、灯具等统一考虑。 3收纳系统应综合空间布局和使用需求,充分考虑装饰性 和便利性,对物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归纳,其位置、尺度和容积应 满足相应功能需求。 4收纳系统的成品隔断墙板承载力应满足固定荷载要求, 宜与建筑隔墙、固定家具、吊顶等结合设置,也可单独设置,收 纳系统应能适应使用功能和空间变化的需求。 5收纳部品应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优先采用工厂出 品的标准化部品。 4. 7. 2一般规定 1收纳系统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对建筑空间尺寸的要求, 非独立的收纳空间面积可含在所在房间使用面积中,住宅收纳空 间的总容积不宜少于室内净空间的1/20。 2收纳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建筑受力构件的充许设计荷 载,应在设计图中标明重量限值,并应在交付使用前标明相关部 位的重量限定标识。 3电气开关箱、接线箱不宜设置于收纳部品内。当与收纳 部品设计结合时,收纳部品深度不应大于300mm,且不应放置 易燃或可燃物品,部件燃烧性能应达到B1级。 4当管道接头部位或检修阀!门被收纳部品遮挡或安装于收 纳空间内时,应采取方便管道检修的措施。 5收纳部品中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其厚度应根据受力大 小和支承跨度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的相关规定。 6收纳系统常用材料:生态板、密度板、杉木板、钢化玻 璃、金属板材、亚克力板等。 7收纳系统五金常用类别:轨道、拉手、合贞、锁点、液 压气撑等。

4. 7. 2 一般规定

1内门窗系统应与装配式墙面集成设计。 2内门窗系统应满足易维护、易更新需求。 3内门窗系统的热工应进行综合计算,并符合国家节能设 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4对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内门窗系统,应满足耐火时间要 求,并通过相应的耐火检测实验取得检测报告。

1细部工程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宜采 用取得国家环保标志的材料和部品。 2细部工程密封措施宜采用与隔墙、地面接缝一体化设 计,并应考虑美观。设计应考虑材料的变形系数且留有安装缝 隙,并选用弹性密封材料,满足防水要求。所用材料的品种、规 格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且应符合节能 绿色环保要求。 3窗帘盒(杆)、阳台板、顶角线、踢脚线、阳台线、检修 口、户内楼梯、护栏及安全防护设施、扶手、无障碍设置、花饰 等部品应与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集成同步设计。 4其他内装部品宜选用满足十式工法的成套化产品。 5使用空间、设施设备应通过设置预留空间和预敷设备管 线的方法,使室内空间具备实现适老化性能的便利条件。 6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的完成面与相邻空间地面高差 不宜大于15mm。高差处宜作斜切面处理,斜切面角度不大于45 度。 7使用空间的墙体阳角部位宜采用圆角或切角设计,且在 1800mm高度以下设置与墙体完成面齐平的护角,护角宜选择环 保坚固材料。 8卫生间的浴盆、坐便器旁、淋浴侧墙面宜预留安装扶手 的空间,并应安装紧急呼叫设施。 9室内门宜采用横执杆式把手,宜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 具。

4. 10.1 一般规定 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设计不应改变原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2 无障碍建筑不宜设计地面高差,当存在大于15mm的高

4.10.2无障碍装配式厨房

4. 10. 2. 1

1洗涤池及炉灶前宜设扶手,方便轮椅使用者及老年人使 用; 2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无障碍双 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 650mm~700mm; 3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 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 4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 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 5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 6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扶手的材质宜选用防 滑、热惰性指标好的材料,扶手要安装牢固,应能承受100kg以 上的重量。

1厨房操作台面长度不宜小于2100mm,电炊操作长度不 应小于1200mm,宜连续设置,以便轮椅使用者及老年人使用: 2洗涤池和灶台下部柜体应留空或者向里侧凹进,便于轮 椅使用者及老年人使用。操作台下方净宽、高不应小于 650mm,深度不应小于250mm; 3厨房内宜设置适老橱柜、升降类五金,方便轮椅使用者 及老年人使用。 4.10.3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 4.10.3.1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墙面应满足基本的防水、防潮 防霉及防火要求; 410 王应辉全下刻哲定

4.10.3.2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的地面十湿区之间不应设挡水条; 2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地漏应设置在靠近角部最低处不易 被踩踏的位置; 3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出口处门槛高低差不应大于 15mm,并且以斜面做过渡 4.10.3.3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洗面盆旁应设计防水插座;洗面盆应选用浅水盆并设置 扶手,便于轮椅使用者及老年人使用; 2镜子安装位置应考虑坐姿照镜子的方便: 3 淋浴间应采用浴帘等软质隔断,便于轮椅进出; 4淋浴间应设置坐姿淋浴装置。

JY 111-1982试行 小型气源 试行4.10.3.3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负

4.10.3.4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的扶手、座椅等具有承重效

辅助设施应安装在原墙上,增加可靠性,并且穿过墙板位置 计收边防止漏水。

4.10.3.5无障碍装配式卫生间内的坐便器,洗手盆,淋浴间 浴盆等应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的 相关规定。

5.1.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集成设计应协调建筑、结构、给水排 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的要求, 进行同步协同设计,并统筹设计、生产、安装和运维各阶段的需 求。

5.1.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集成设计应协调建筑、结构

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

1室内管线宜敷设在装配式部品的空腔层内或装配式室内 墙面系统与基层墙体间的空腔层内,并应采取防火封堵、防腐 蚀、隔声降噪、保温和防结露等措施,吊顶内管线集中部位应设 置检修口; 2当在空腔层内敷设室内管线时,空腔层厚度应满足管线 安装最小尺寸: 3墙面线盒、插座、检修口等的位置应根据使用需求、造 型要求进行精准定位。 5.1.4机电设备及管线应选用安全可靠、便于连接的管道材料 及连接配件,接口应标准化JJG 1022-2016 甲醛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满足通用性和互换性的要求。 5.1.5支吊架安装应在预制的结构构件上预理埋用于支吊架安装 的埋件,支品加间距应符合相应的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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