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94-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含2021年第1号修改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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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794-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含2021年第1号修改单).pdf

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应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 块工作状态、主电源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与终端主机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终端应能以预 频率进行自检,自检频率宜由监控中心设定。若出现故障,应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故 型等信息,存储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2.2定位技术要求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30s b)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500m; c)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d)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e)记录时间精度: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GJB 6467.2-2008 贵金属及其合金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电阻温度系数(0℃~100℃)的测定,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30s b)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500m; c)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d)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e)记录时间精度: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终端的通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a)终端应支持至少两个远程连接,即主监控中心和备份监控中心的连接,应在与主监控中心通 信中断时自动切换至备份监控中心; 如果终端无法接入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 网络时一并传送; C 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 d) 终端与监控中心的通信宜采取加密措施

5.4.1 驾驶员身份

终端的驾驶员身份识别装置应符合JT/T825的要求,支持加密后通过远程认证的方式采集从业资 格证信息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终端应能够自动侦测更换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动作,并实现相应的驾驶员身份识别功能

包险质物运撤电于运单得合1/101.的要求 字身份认证方式向终端下发的电子运单信息

5.4.3车辆CAN总线费

终端应具有两路内置CAN总线通信接口,通过CAN总线采集车辆运行状态信息

5.4.4车辆载运状态

终端可具有车辆载运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运状态,并上传至 中心。

5.4.5收费结算数据

费结算数据采集装置接口,支持采集收费结算信!

5.4.8车辆状态信息

终端应支持采集车辆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等信息,包括制动、左转向、右转向、近光、远光等。应采集 至少5个开关量和至少2个模拟量,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定位数据一起上传至监控中心。

终端以具有汽车行数汇求功具 正传、茶件检系上 专和数据接口导出功能。数据分析软件 储性能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

终端可具有通过电路域或数据链路进行监听的功能,监听时扬声器应处于关闭状态。通过电路域 盗听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控中心下发监听指令后,终端自动拨打监听指令携带的监听号码进入监听状态: b) 监听时保存需要上传的数据,监听结束后上传; c)人工报警时,图像、音频和视频采集功能均不具备的终端自动拨打预先设定的监听号码进人 监听状态; d)终端拨打监听号码时,在首次未打通情况下,再连续拨打三次,每次间隔30s

)终端可由监控中心设定只允许呼人号码和只允许呼出号码

终端应具有车辆启动点火检测功能(挂车端除外),当车辆熄火1h后终端向监控中心发送终端 木眠信号,进入休眠状态,并在下次车辆启动后退出休眠状态。终端在休眠状态下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关闭除无线通信模块外其他不必要设备,卫星定位模块在需要上传时自动唤醒; b 数据上传频率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或按照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持续降低数据上传 频率; C 终端在蓄电池欠压报警后,转由内置备用蓄电池供电,在内置备用蓄电池电量用完时自动 关机; d)终端在休眠期间平均功率不超过1.5W

5. 9.1 一般要求

终端触发警示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上传警示信息或根据需要向指定手机发送短消息警示信息,并 能接收监控中心指令取消警示。警示手机号码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当监控中心依据车辆上传的车 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或者安全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应以语音报读方式,可结合声、光、文字 等方式向驾驶员提示警示信息。终端警示功能分为人工报警与自动提醒

人工报警是驾驶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触发的报警,当遇到抢劫、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时 驾驶员通过触动应急报警按钮向监控中心上传报警信息,同时关闭语音报读模块。如果终端具有图像、 现频采集功能,应立即启用该功能。若在无移动通信信号地区,具备北斗通信功能的终端可通过北斗系 统短消息方式上传报警信息。人工报警应具备防止误操作功能

自动提醒是驾驶员不对终端进行任何操作,终端根据监控中心设定的条件触发,包括以下功能: a)区域提醒:终端中应存储有不少于24个多边形或圆形区域,当车辆驶人禁人区域或驶出禁出 区域时触发,监控区域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 禁行时段提醒:终端可根据预设的禁行时段或通过接收监控中心下发的信息触发,以提醒驾 驶员当前处于禁行时段状态,禁行时段默认为凌晨2时至5时。 C 路线偏离提醒:终端中应存储有不少于24条路线,每条路线应是16个或以上点构成的折线。 当车辆驶离设定的路线时触发,监控路线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 d 超速提醒:终端应根据预设的速度阈值或通过接收监控中心下发的信息触发。 疲劳驾驶提醒:车辆或者驾驶员单次连续驾驶时间、累计驾驶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值时 触发,疲劳驾驶时间阈值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单次连续驾驶时间默认为4h,累计驾驶时间 默认为8h。 电瓶欠压提醒:终端检测车辆电瓶电压低于预设值时触发,同时终端须停止从车辆电瓶取电 转由终端内置备用电池供电。 8 断电提醒:终端在被切断主供电源时触发, h)大线断开提醒:终端卫星定位大线被剪断时触发。 超时停车提醒:停车时间超过系统预设时间时触发

终端管理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终端初始支持本地直接修改接入参数,对终端接人地址远程配置时,由终端本地确认后生效; 终端支持加密或数字身份认证的无线网络远程方式实现终端在监控中心注册和注销功能、固 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固件更新、参数修改过程中遗到掉电等意外情况时支持自动恢复功能,保证更新失败时终端 能够正常使用; 固件更新和固件参数修改功能支持本地(SD卡、USB或其他数字接口)方式实现; 终端支持通过USB口或串口对终端进行设置和输出。

终端应具有人机交互功能,与驾驶员进行信息交互。终端应能通过语音报读设备与显示设备,可结 合信号灯或蜂鸣器等设备向驾驶员提供信息,驾驶员能通过按键或触摸屏或遥控器等方式操作终端。

终端的信息服务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支持驾驶员主动上报信息以及监控中心直接下发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D 可通过显示设备、语音报读设备向驾驶员提示监控中心下发的调度信息、物流信息等,同时驾 驶员可通过按键方式向监控中心回传应答信息; C 应至少存储所有信息类型的最近50条记录,支持条件查询功能

能同时向多个中心上报信息,但只接收并执行 主监控中心下发的指令。 终端应支持以域名的方式接人监控中心

终端可具有在加油站、油库等特定危险区域内自动关闭与监控中心的无线通信的功能,符合以下 要求: a 可响应监控中心下发的添加、删除、清空危险区域三种相关指令; 可存储至少200个监控中心下发的危险区域,当车辆驶人某区域时自动关闭通信功能,反之 驶出区域时自动启动通信功能,并补传之前未上传的所有数据

5.16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

两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通信,车辆通过ETC通道时

根据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监管要求 物运输车鹏整端、运车鹏整、客运车鹏整所 车终端四类.各类终端基本功能配置应符合附 A的要求

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h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性能要求: a)可靠性:终端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最低为3000h,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终端平均无故障间 隔时间最低为8000h。 可扩展性:应具有USB接口、总线数据接口以及采集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接口,可根据 实际需要具有RS232接口或RS485接口或其他连接外部设备以及传感器的数据接口。接口 类型和数量应能满足功能的要求。 安装在冷藏车辆上的终端应具有货物温度采集、记录、上传功能,或留有与温度监测设备通信 的接口,

6.4.1.1电源部件

6.4.1.2电源电压适应性

日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试验后终端各

表1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6.4.1.3耐电源极性反接

按表1规定的标称直流电源电压进行极性反接时,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 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6.4. 1.4耐电源讨电压性

6.4.1.4耐电源过电压

6.4.1.5低压保护性能

在车辆蓄电池电压低于门限值时,终端应停止从汽车电瓶取电。当汽车电瓶电压恢复超过低压 值上限时,终端应从备用电池切换回汽车电瓶供电,恢复从汽车电瓶取电。低压门限值要求如下: a)12V电瓶:8.5V±0.5V; b)24V 电瓶:17.0V ±1.0V

连接导线性能应符合QC/T414的相关要求。终端的连接线应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 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应有序编扎。导线颜色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电源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 熔断器性能应符合GB/T31465.3的相关要求,

接插器性能应符合QC/T1067的相关要求。连接器插头两端的线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 应有明显标识,插头不能互换

6.5.1气候环境适应性

6.5.2机械环境适应性

终端主机耐机械冲击性能根据终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GB/T28046.3一2011中4.2

6.6.1静电放电抗于扰度

19951中B类要求

6.6.2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

按照GB/T21437.2一2008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对终端进行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试 验脉冲按照GB/T21437.2—2008中表A.1或表A.2中Ⅲ级要求选择1,2a,3a,3b。试验中、试验后终 端所有功能应符合GB/T21437.2一2008中表A.4或表A.5的要求

6.6.3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

采用容性耦合钳法和感性耦合钳法按! 2012中第3章的规定对终端进行耦合电 舜态发射抗扰度试验,试验脉冲严酷程度应符合GB/T21437.3—2012中表B.1或表B.2中Ⅲ级的要

终端主机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安装位置应远离碰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油和灰尘,应避开安全气囊、ABS系统和其他 敏感电子设备的位置,同时注意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好的地方;安装位置宜隐蔽,不影响原 车外观和驾驶员操作。 b)安装固定不应松动。应使用螺栓进行固定,不应使用胶粘工艺。 在终端两侧预留各接插件的接插空间。其他外接设备与主机之间的连接线要求隐蔽敷设,线 路所经过部位不应有尖锐和可剧烈撞击物体,确保连接线不因外来因素断路。

离其他敏感的电子设备,并保证信号的正常接收与

安装布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终端取电在车辆启动点火之后。 6)终端的车速信号输入应取自车速传感器脉冲信号,制动信号输入应取自制动开关量信号。 c)设备在车辆上的线路都应保证整齐安全地连接、固定,线路用线夹固定好,走线固定在波纹管 里。安装完毕后,电线不应外露。 d)设备不应使用车上自带的保险丝DB41T 1643.3-2018 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现场采集装置技术要求,所接电源线的额定电流值远大于车载终端电源的实际工作 电流值。

外部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装,并按照方便、美观的原则选取安装位置。其中,应急报警按钮 的安装应避免发生误操作。

7.6安装完成后的测试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1.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情况下每两年; b) 产品新设计试生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C 转产或转厂: d 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 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明显差异时。 .1.3每套出厂的终端都应由制造商进行出厂检验

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表2型式检验和出场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中如果有一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型号终端不合格

“O”表示应具有的功能Q/YZD 0002-2014 云南中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咖啡固体饮料,“△"表示可选功能,“×”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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