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207-2007 钢塑共挤门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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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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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207-2007 钢塑共挤门窗.pdf

表3门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6.1.2门窗框与扇对角线尺寸之差

门窗框、门窗扇对角线尺寸之差不应大于3.0mm。

6.1.3搭接量 门窗框扇应配合严密,框扇周边搭接量实测值不应小于6mm,平开门扇、窗扇装配时应 措施。

门窗框、扇、挺装配时联接部位应加连接件LS/T 6113-2015 粮油检测 粮食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测定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确保装 处的缝隙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门窗框、扇四角及中挺等连接件组装应牢固不得有松动、破裂及 变形等缺陷。相邻两构件连接处同一平面度不应大于0.6mm,两角错位不应大于1mm。门板拼 允许缝隙不应大于0.6mm。排水通道要畅通且安装要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6.1.5五金配件安装

五金配件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数量齐全。当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至少应有两个锁闭点 金配件及专用连接件的安装应有足够的强度满足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要求,承受往复运动的配件, 购上应便于更换

6. 1.6 密封条、毛条装配

、毛条装配后应均勺、牢固,接口严密、无脱槽、虚

玻璃装配时,玻璃的尺寸及最大允许面积、玻璃垫块应符合JGJ113的规定。

[6.4.1 力学性能

平开窗、悬窗及其组合窗各项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推拉窗各项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 平开门、平开下悬门及推拉下悬门各项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要求,推拉门各项力学性能应符 7的要求

表4平开窗、悬窗及其组合窗的力学性能

表5推拉窗的力学性能

6平开门、平开下悬门及推拉下悬门的力学性

注:全玻璃门不检测软重物体撞击性能

注:全玻璃门不检测软重物体撞击性能

6. 4. 2物理性解

6.4.2.1抗风压性能: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s)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P,按表8规定 表8抗风压性能分级

直(P3)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P,按表8规定 表8抗风压性能分级

5.4.2.3水密性能:分级指标值△P按表10规定

注:表中×××X表示用≥700Pa的具体值取代分级代号

表12门窗的空气声品声性能

6.4.2.6采光性能:分级指标值T.按表13规定。

6.4.2.7门窗的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空气声隔声性能及采光性能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 求。在订货合同中未提出要求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空气声隔声性能及采光性能 不应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7.1试件存放及试验环境

试验前门窗试样应在18℃~28℃的条件下存放16h以上,并在该条件下进行检测。 7.2门窗框与扇外形尺寸偏差及对角线尺寸之差 用精度为1mm的量具测量。

用精度为1mm的量具测量。

7.4.1相邻构件装配间陈、门板拼装缝

用精度为0.02mm深度尺进行测量

用精度为0.02mm的量具检测

7.6密封条、毛条装配

用塞尺测量对接处的间隙,目测检查是否在边使用了两根及两根以上压条,检查压条装配是否 牢固。

在自然光线下,距试样400mm~500mm月测外观

.11.1抗风压性能检测,接GB/T710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在各分级指标中,当外窗采用单层、夹 层玻璃时,其主要受力杆件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120;采用中空玻璃时,其主要受力杆件相对挠度不应 大于1/180。对于单扇固定窗,其最大允许挠度为矩形玻璃短边边长的1/60;当采用中空玻璃时,对于 单扇平开窗,取距锁点最远的窗扇自由角的位移值与该自由角至锁点距离之比为最大相对挠度值;当窗 扇上有受力杆件时,应同时测量该杆件的最大相对挠度,取两者中的不利者作为抗风压性能检测结果; 无主要受力杆件外开单扇平开窗只进行负压检测,无受力杆件内开单扇平开窗只进行正压检测。 7.11.2气密性能按GB/T7107规定的方法检测;水密性能按GB/T7108规定的方法检测;保温性能 按GB/T8484规定的方法检测;空气声隔声性能按GB/T8485规定的方法检测。采光性能按 GB/T11976规定的方法检测。 7.11.3物理性能宜按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试验。当有其他要求时,也可按双方协 议检测。 7.11.4内门及无下框(无槛)外门不测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

8.1.1应在型式检验合格后的有效期内进行出厂检验,否则检验结果无效。 8.1.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4、表15,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8.1.3产品出厂应附有合格证。 8.1.4抽样方法:产品出厂前,应按每批次、品种、规格随机抽样5%且不得少于3。 8.1.5判定规则:根据表14、表15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合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经检验 检测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合格指标,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注:如有必要,出厂检验也可按有关各方协议的要求进行,

8.1.1应在型式检验合格后的有效期内进行出厂检验,否则检验结果无效。 8.1.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4、表15,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8.1.3产品出厂应附有合格证。 8.1.4抽样方法:产品出厂前,应按每批次、品种、规格随机抽样5%且不得少于3。 8.1.5判定规则:根据表14、表15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合格时,应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经检验,若全部 检测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合格指标,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注:如有必要,出厂检验也可按有关各方协议的要求进行。

8.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测的项目,“一”表示不需检测的项目,“△”表示当有要求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3.2.2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4、表15。 3.2.3抽样方法:批量生产时,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进行型式检验。 3.2.4型式检验判定规则:根据表14、表15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合 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经检验,若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6)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2.2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4、表15。 8.2.3抽样方法:批量生产时,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进行型式检验。 8.2.4型式检验判定规则:根据表14、表15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检验门窗的性能。当其中某项不合 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经检验,若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9标志、包装、运输、存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如下内容: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标记及执行的标准编号 d)生产日期 9.2包装 9.2.1产品的外表面应用无腐蚀作用的软质材料包装,包装要牢固可靠。 9.2.2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清单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9.3运输 9.3.1装运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 9.3.2在运输、装卸时,应保证产品不变形、不损伤。 9.4贮存 9.4.1产品应放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平整的地方FZ/T 32017-2014 精梳亚麻棉混纺本色纱,严禁与腐蚀物质接触。

9.4.1产品应放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平整的地方,严禁与腐蚀物质接触。 9.4.2产品贮存环境温度应低于50℃,距热源不应小于1m。 9.4.3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底部垫高不应小于100mm,产品应立放,立放角不应小于70°,并有防 倾创措施,

JG/T 2072007

JR/T 0025.1-2018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部分:总则A.1紧固件及五金附件标准

GB9962夹层玻璃 GB/T9963钢化玻璃 GB11614浮法玻璃 GB/T11944中空玻璃 GB/T18701着色玻璃 GB/T18915.1 镀膜玻璃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18915.2镀膜玻璃 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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