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26-2022 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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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04/T 4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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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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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2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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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426-2022 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pdf

3.2.4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

3.3.3配制城镇道路用混凝土时,I类再生细骨料取代率宜为

4.1.6结构用再生粗骨料杂物含量检验可采用人工分选法,应符合 附录A的规定。 4.1.7结构用再生粗骨料吸水率检验方法应符合《轻集料及其试验 方法》GB/T17431.2中的规定;结构用再生粗骨料氯化物含量检验 方法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中的规定;表4.1.5其余各试验 项目的检验方法均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中的相 关规定。 4.1.8结构用再生细骨料取样方法、试样处理和试验环境应符合《建 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 4.1.9结构用再生细骨料单项试验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1.9 的规定。进行多项试验时,如能确保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 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衍不同的试验

规定。进行多项试验时,如能确保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 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衍不同的试验。

HJ 98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1.9结构用再生细骨料试验最小取样

4.1.10结构用再生细骨料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再生胶砂强度比检验 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中的规定。 表4.1.9其余各试验项目检验方法均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 的相关规定。

续表4.2.3累计筛余(%)公称直径(mm)方孔筛筛孔边长(mm)2.364.759.5016.019.026.531.537.54.75~9.595~10080~1000~1509.5~16.095~100|80~1000~15单粒9.5~19.095~10085~10040~60级配16.0~26.595~10055~7025~400~10016.0~31.595~100|85~10055~7025~400~1004.2.4再生粗骨料用作面层时,公称最大粒径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再生粗骨料用作基层时,V七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用作底基层时,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表4.2.4各面层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再生粗骨料最大粒径交通荷载等级中、碾压混凝土、试验方法面层类型水泥混凝土砌块混凝土最大公称粒径(mm)26.519.0JTGE42T03024.2.5公路面层用再生粗骨料按技术要求,其分类标准和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公路基层用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的规定。公路面层用再生粗骨料可单独或掺配新骨料后使用,但应通过配合比试验验证,确定混凝土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1有抗冰冻、抗盐冻要求时,再生粗骨料不低于Ⅱ类;无抗冰13

冻、抗盐冻要求时,可使用Ⅲ类再生粗骨料。 2再生粗骨料不得用于裸露粗骨料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滑表层。 3出现了碱活性反应的旧混凝士再生粗骨料不得用于混凝 面层,但可当作碎石,用于路基加固或垫层。

公路面层用再生粗骨料分类及性能指

4.3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技术

4.3.1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粗骨料的取样方法、试样处理和试验方 法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颗粒级配按《公

注:次干路及以不基层颗粒范围般采用筛孔37.5mm通过量为100%的 级配人受再生骨料限制时可采用另一组级配。 4.3.4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粗骨料分类标准和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4.3.4的规定。

注:次十路及以不基层颗粒范围般采用筛孔37.5mm通过量为100%的 级配人受再生骨料限制时可采用另一组级配。 4.3.4人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粗骨料分类标准和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4.3.4的规定。

表4.3.4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粗骨料分类及性能指标

理和试验环境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 4.3.6城镇道路基层、底基层用再生细骨料颗粒组成应符合表4.3.6 的规定

表4.3.6城镇道路基层、底基层用再生细骨料颗粒组成范围

5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1.1再生骨料混凝土应采用体积法进行配合比计算,骨料月 以饱和面干状态为基准,如以自然状态为基准进行计算应 应修正。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料掺量20%以上的 混合材料掺量计人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 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料掺量20%以上的 混合材料掺量计人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 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5.1.5公路面层、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方 法应分别按《公路水泥混凝大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公 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CJJ1中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相关规定执行。

5.2.1结构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差取值应按如下方

【表5,2.2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净用水量(kg/m²)

6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性能

6.1.1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中的规定。 6.1.2仅掺用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各类强度均可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取值。 6.1.3掺用II类、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轴心抗压 强度标准值fck,r、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k,Λ、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cr、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tr、轴心抗压疲劳强度设计值ftr、轴 心抗拉疲劳强度设计值ft.r,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取值乘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折减系数α。的方法确 定。对于掺人II类、IⅢI类再生粗骨料制备的混凝土,当再生粗骨料 取代率为30%时α取0.95,当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100%时α取 0.85,当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介于30%和100%之间时可用线性插值方 法确定α。的取值 6.1.4仅掺用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弹性模量E。可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采用。掺用II类、 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E。宜通过试验确定;缺 乏试验资料时,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30%、100%的再生骨料混凝土 弹性模量可按表6.1.4采用,当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介于30%和100% 之间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可采用线性插值方法确定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采用。掺用II类 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E。宜通过试验确定;缺 乏试验资料时,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30%、100%的再生骨料混凝土 弹性模量可按表6.1.4采用,当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介于30%和100% 之间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可采用线性插值方法确定

表 6.1.4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104N/mm²)

6.1.5采用1类再生粗骨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收缩值和徐变系 数与普通混凝土一致。 6.1.6采用II类、IⅢII类再生粗骨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干燥收缩宜通

过试验确定;在缺之试验条件或技术资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收 缩值在普通混凝土的基础上加以修正。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小于30% 时,修正系数为1.0,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100%时,修正系数为1.5, 中间可采用线性内插取值。 6.1.7采用11类、类再生粗骨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徐变系数宜 通过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条件或技术资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 徐变系数在普通混凝土的基础上加以修正,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小于 30%时,修正系数为1.0,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100%时,修正系数 为1.2,中间可采用线性内插取值。 6.1.8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剪切变形模量Gc可按相应弹性模量值的 40%采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泊松比Vc.r可按0.2采用。 6.1.9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热膨胀率、比热容和导热系数宜通过试验 确定;当缺乏试验条件或技术资料时,/可按附录B计算。 6.1.10仅掺用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的适用环境 设计使用年限和采取的措施可与普通混凝土结构二致 6.1.11掺人II类和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的耐久 性应根据表6.1.11的环境类别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

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时,其耐久性宜符合表6.1.12的规定

1.12再生骨料混凝土耐久性基本要

注:1氯离子含量是指氯离子占胶凝材料总量的白分比; 2素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的水胶比及最低强度等级可适当放宽; 3 预应力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中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5%,其最低 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表中规定值提高两个等级; 4有可靠工程经验时,二类环境中的最低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 可降低一个等级; 5处于严寒和寒冷地区工b三a类环境中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应使用 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如剂,并可采用括号中的有关参数; 6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再生骨料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作限 制。 6.1.13 掺人I类和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中钢筋的保

1.13掺人II类和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中钢筋的 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6.1.13中规定的要求。

表6.1.13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注: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最小厚度应增加 5mmo

注: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最小厚度应增加 5mm。 1.14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潮湿环境中,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抗冻

求,混凝土抗冻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6.1.15当再生骨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和使用条件超出本标准 6.1.11~6.1.14中规定时,必须通过试验对其结果做出可行性评定。 6.1.16当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配制抗渗等级P8以上要求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时,应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验证 6.1.17再生骨料混凝土耐久性能,如抗冻性能、抗渗透性能、抗碳 化性能、抗侵蚀性能等试验方法应按照《普通混凝士长期性能和而 久性能试验方法》GB50082的规定执行。

6.2.1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强度检验评定应 行国家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 规定。

表6.2.2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表6.2.3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经验参考值(MPa)

6.2.4公路面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泊松比可取0.15

公路面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泊松比可取0.15。 公路面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温度线膨胀系数宜通过试验确

,当缺乏试验条件或技术资料时,可按附录B计算。 2.6严寒与寒冷地区公路面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冻等级不厂 于表 6.2.6 的要求。

表6.2.6严寒与寒冷地区公路面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冻等级要

6.2.9公路基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公路水 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 术细则》JTG/TF30的规定。 6.2.10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耐久性能,如抗冻性能等试验方法 应按照《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王试验规程》JTGE30的规定执行。 6.3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性能 6.3.1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强度检验评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 中的规定。X 6.3.2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设计强度应采用28d龄期的弯拉 强度各交通荷载等级要求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 低于6.3.2 的规定

表6.3.2 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6.3.3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宜通过试验确定。当 缺乏试验资料时,仅掺用I类再生骨料配制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 和弹性模量参考值见表6.3.3。

表6.3.3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经验参考值(MPa)

6.3.4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温度线膨胀系数应通过试验确 定。当缺乏试验条件或技术资料时,可按附录B计算, 6.3.5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泊松比可按015采用。 6.3.6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6 的规定。严寒地区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抗冻等级不宜小于F250。寒 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

表6.3.6再生骨料混凝±含气量及允许偏差(%)

主:1冻深小或填方路段,或者底基层、垫层为隔湿性能良好的材料, 可采用低值;冻深大或挖方及地下水位高的路段,或者底基层 垫层为隔湿性能较差的材料,应采用高值:

2冻深小于0.50m的地区,可不考虑结构层防冻厚度, 6.3.8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耐久性能,如抗渗透性能、抗 东性能以及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性能等试验方法应按《公路工程水泥 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的规定执行

7.1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构件

3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介于30%和100%之间时,αg、α%按线性 内插法取用。 7.1.6掺用II类、III类再生粗骨料的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和预应力 混凝土构件,应按裂缝控制等级进行受拉边缘应力或正截面裂缝觉 度验算,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限值应与普通混凝土构件一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二级裂缝控制等级时,裂缝控制验算应考虑再生骨料 混凝土强度折减系数α 2三级裂缝控制等级时,裂缝控制验算应考虑再生骨料混凝十 强度折减系数α。,裂缝计算结果尚应乘以荷载长期作用下再生骨料 混凝土构件裂缝附加增大系数αo。 7.1.7掺用II类、ⅢII类再生粗骨料的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受拉、受 弯和偏心受压构件及有粘结预应力再生骨料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和 梁,按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 宽度,考虑再生骨料混凝达强度折减系数α。后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计算,且裂缝宽度计 算结果尚应乘以荷载长期作用下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裂缝附加增大 系数α。 7.1.8掺用IⅡ类,III类再生粗骨料的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受弯构件 和有粘结预应力再生骨料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和梁的挠度,可依据 最小刚度原则按结构力学方法计算,且挠度限值应与普通钢筋混凝 土构件一致;掺用II类、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受弯构 牛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的刚度,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十结 沟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计算,并应按本标准确定再生骨 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包含初始挠度和荷载长期作用徐变挠度在内的 总挠度计算结果尚应乘以荷载长期作用下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变形 附加增大系数αe。 7.1.9掺用11类、I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

7.1.9掺用11类、III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

钢筋的锚固和连接要求以及梁、板、柱、节点、牛腿、墙、叠合构 件、预理件及连接件的设计,考虑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折减系数α后 可与普通钢筋混凝士构件相同。 7.1.11装配式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中,掺用11类、Ⅲ类再生粗骨料 的各类预制构件及连接构造的设计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中 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验算,考虑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折减系数 α后可与装配式普通混凝土结构相同。 7.2再生骨料混凝土公路 7.2.1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安全等级及相应的设计基准期 目标可靠度指数和目标可靠度,以及各安全等级路面的材料性能和 结构尺寸参数的变异水平等级,宜参考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7.2.2再生骨料混凝土公路的面层设计可以采用素再生骨料混凝 土、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面板。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钢筋再生 骨料混凝土面板,面层配筋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40中的相关规定。 7.2.3除了沥青加铺层外,再生骨料混凝土面板不宜用于多层路面 的设计。 7.2.4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接缝以及附属结构的设计,可参照《公 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中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 计方法。

钢筋的锚固和连接要求以及梁、板、柱、节点、牛腿、墙、圣 件、预理件及连接件的设计,考虑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折减系类 可与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同

各类预制构件及连接构造的设计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 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验算,考虑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折减系 后可与装配式普通混凝土结构相同

7.3再生骨料混凝土城镇道路

7.3再生骨料混凝土城镇道路

7.3.1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安全等级及相应的设计基准期、 自标可靠度设计标准,以及各安全等级路面的材料性能和和面层厚 度的变异水平等级,宜参考《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确定。 7.3.2再生骨料混凝土城镇道路的面层设计可以采用素再生骨料混 疑土、钢筋再生骨料混凝土面板。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钢筋再 生骨料混凝土面板,面层配筋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169中的相关规定。 7.3.3再生骨料混凝土城镇道路的路面纵向、横向和交叉口的接缝 以及附属结构的设计,可参照《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中 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方法。

8结构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施工及质量检验

8.1.2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8.2制备和运输 8.2.1再生骨料混凝土原材料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原材料应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2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 正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应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时温度不 宜高于60℃;水泥出厂超过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3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 不同类别、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避免混杂或污染 4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液态外加剂应 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 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 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物混杂,并应防潮、防雨。 8.2.2再生骨料混凝土原材料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体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进 行计量。 2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 司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 (数据)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 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 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 应至少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3原材料的计量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8.2.2规定的范围,并应每 班检查1次

再生骨料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

8.2.3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粗、细骨料的实际含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粗、细 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用量。 2再生骨料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应搅拌均匀。 每盘搅拌时间应在表8.2.3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2.3再生骨料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

3再生骨料混凝土宜采用分次投料搅拌方法,掺合料宜与水泥 司步投料外加剂宜与水同步投料。全部材料装人搅拌筒后,应根 据落度确定搅拌时间。分次投料搅拌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骨料全部投人,搅拌不应少于30s; Y第二步:加50%的水搅拌不应少于60s; 第三步:将水泥、矿物掺合料投入,搅拌不应少于30s; 第四步:将剩余的水和外加剂投入,搅拌不应少于120s。 8.2.4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不离析、不分层,并 应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2在运输途中及等候卸料时,应保持搅拌运输车罐体正常转速, 不得停转

1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不离析、不分层,并 应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2在运输途中及等候卸料时,应保持搅拌运输车罐体正常转速 不得停转。

3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时,卸料 前宜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不少于20s。 4当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时,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 设置交通安全指挥人员,施工现场道路应顺畅,有条件时宜设置循 环车道;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 5当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再生骨料混凝土时,从搅拌机卸人搅 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1h:如需延长运送时间,则 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运 送再生骨料混凝土时,运输时间不宜天于0.5h。 8.3浇筑、振捣和养护 8.3.1再生骨料混凝土浇筑前的检查项自及浇筑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8.3.2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并根据施工对 象及拌合物性质确定振捣器及振捣时间,振捣时间应控制在10s~30s 内。 X 8.3.3再生骨料混凝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再生骨料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 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选择养护方式应考虑现场条件、 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 2人再生骨料混凝土采用自然养护时,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0d; 对于添加缓凝剂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3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成型后静停时间不宜 少于2h。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然后再置于标准养护条件 下继续养护至28d或设计规定龄期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主控项目

料混凝土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理

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4.4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珊落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符合现行国家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落度抽样检验记录。

8.4.5再生骨料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再生骨料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子,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取试件进行耐久性试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留置试件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 验方法标准》GB/T50082和《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耐久性试验报告。 8.4.9再生骨料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以 及养护方法应符合本标准8.3.3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施工及质量检验

9.1.1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公路路面时,其施工及质量检验除满足 本章关于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 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2公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面层施工应在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合格 后方可进行。 9.1.3公路基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施工及质量检验,除满足本章 要求外,还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 的规定。

9.2制备和运输 9.2.1 原材料贮存应符合本标准第8.2.1的相关规定。 9.2.2再生骨料混凝工应优选具备资质X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集中搅 拌站供应。

K×表9.2.3搅拌设备的计量允许偏差(%)

1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和日进度要求合理配备拌合设备 及运输车辆。 2三辊轴机组与小型机具两种铺筑工艺的混凝土应采用集中搅 拌。

3铺筑长度不足10m时,可使用小型搅拌机现场搅拌,严禁人 工拌和。 9.2.5再生骨料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拌合物的黏聚性、均质性及搅拌机 类型,经试拌确定。 2外加剂宜稀释成溶液,均匀加人进行搅拌。当同时掺用弓气 剂时,一次搅拌量不应大于额定搅拌量的90%。 3拌合物应均匀一致。生料、干料、严重离析的拌合物,或有 外加剂团块、外掺料团块的拌合物不得用于路面摊铺 4拌合物出料温度宜控制在10℃~35℃之间 5碾压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最短纯搅拌时间应比水泥再生骨料混 凝土延长15s~20s。雨天不得拌和碾压再生骨料混凝土。 9.2.6当原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有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 计及试拌,必要时应重新铺筑试验路段,合格后方可搅拌生产。 9.2.7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 术细则》JTG/T F30 的相关规定。 X 不掺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到运抵现场的允许最长 时间应符合表9.2.7的规定。不满足时,可采用通过试验调整缓凝剂 的剂量等措施X保证到达现场的拌合物工作性能满足要求

表9.2.7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出料到运抵现场充许最长时间

9.3.1再生骨料混凝土面层选择铺筑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速、一级、二级公路再生骨料混凝土面层宜采用滑模摊铺 铺筑。 2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面层可采用三辊 轴机组铺筑工艺。 3三、四级公路再生骨料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可采用小型机具铺 筑工艺,不得用于隧道和桥面。 9.3.2采用滑模摊铺机、三辊轴机组与小型机具铺筑再生骨料混凝 土面层时,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C 中的规定

9.4.3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铺筑质量标准、检查项目、频率和方法 应符合表 9.4.3 的规定。

GB/T 30357.7-2017 乌龙茶 第7部分:佛手9.4.3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铺筑质量标准、检查项目、

表9.4.6碾压再生骨料混凝土面层的补充质量标准及检查项目、频率和方法

10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施工及质量检验

10.1.1城镇道路基层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施工及质量检验,除满足 本章关于城镇道路用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 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2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10.2制备和运输 10.2.1 再生骨料混凝土原材料的贮存满足本标准第8.2.1条的相关 规定。 10.2.2 再生骨料混凝土宜优选具备资质、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集中搅 拌站供应。 的规宗

QC/T 29104-2013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的限值表10.2.3搅拌设备的计量允许偏差(%)

10.2.4V再生骨料混凝土搅拌应满足本标准第9.2.5条规定。 10.2.5设立现场搅拌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表 10.2.5 的规定。

0.2.5再生骨料混凝土搅拌料运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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