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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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_T 1468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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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 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pdf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8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试验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 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 300mm; d)摇筛机; e)浅盘。

7.3.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1规定的质量,烘于或风

3.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1规定的质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JB/T 11958-2014 机械密封用缠绕式波形弹簧技术条件表11颗粒级配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7.3.2.2按表11的规定称取试样。将试样倒人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 筛分。 7.3.2.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 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 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 拨动颗粒。 7.3.2.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7.3.3结果计算与评定

7.3.3.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应精确至0.1%。 7.3.3.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应精确至1%。筛分后,如 每号筛的筛余量及筛底的筛余量之和与筛分前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7.3.3.3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GB/T146852022

7.4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土5)℃; b) 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 试验筛:孔径为75um及1.18mm的方孔筛; 容器: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土5)℃;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 试验筛:孔径为75uμm及1.18mm的方孔筛; d)容器: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7.4.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2规定的2倍质量,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 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注:恒重系指在两次称量间隔不小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7.4.2.1接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2规定的2倍质量,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

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

/.4.2.2称取一份烘十试样(mal)。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士10min。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黏土与石子颗粒分离, 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75u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75μm筛上面),滤去粒径小于75un 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防止粒径大于75um颗粒流失。 7.4.2.3向容器中注人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4.2.4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75um筛放在水中,同时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的上 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粒径小于75u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 洗净的试样一并倒人浅盘中,置于烘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 (m2)。

7.4.3结果计算与评定

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应按公式(1)计算,并

式中: Q 卵石含泥量或碎石泥粉含量; mal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一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3.2 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0.1%。两次结果的差 值超过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 试验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的方孔筛; 容器: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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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m~10mm单粒级应按照GB/T14684一2022中7.6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他粒级按以下步骤 进行: a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2规定的2倍质量,放在烘箱中于(105土5)℃下 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b 称取一份试样(m),将试样倒人淘洗容器中,注人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充分搅拌均 匀后,浸泡(24士0.5)h,然后在水中将泥块碾碎,再把试样放在2.36mm筛上,用水淘洗,直至 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C 保留下来的试样从筛中全部取出,装人浅盘后,放在烘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 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m)

7.5.3结果计算与评定

7.5.3.1泥块含量按公式(2)计算,精确至0.01%

泥块含量按公式(2)计算,精确至0.01%

式中: Q 泥块含量; mb1 —淘洗前烘干试样的质量(4.75mm筛筛余),单位为克(g); m b2 淘洗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5.3.2泥块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7.6针、片状颗粒含量

7.6针、片状颗粒含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示意图见图1和图2; b)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c)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 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 d)游标卡尺

GB/T146852022

图1针状规准仪示意图

7.6.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不小于表13规定的质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图2片状规准仪示意图

GB/T146852022

表13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6.2.2按表13的规定称取试样(mcl),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将试样分成不同粒级。 6.2.3对表14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最大一维尺寸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者 状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

表14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

7.6.2.4对粒径大于37.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逐粒检验,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5的规 定,最大一维尺寸大于针状卡口相应宽度者,为针状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片状卡口相应宽度者,为片 状颗粒。

称出7.6.2.3、7.6.2.4检出的针、片状颗粒总质

.6.3结果计算与评定

针、片状颗粒含量应按公式(3)计算,并精确至1

式中: Q 针、片状颗粒含量; mc2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条形筛:一套5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不锈钢材质,筛孔尺寸、孔间距 及适用粒径见表16,示意图见图3; b 天平:分度值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及31.5mm的方孔筛; d)游标卡尺,

表16条形筛筛孔尺寸、孔间距及适用粒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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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17规定的2倍质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平均个 2份备用。

表17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7.7.2.2按表17的规定称取试样(md),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将试样分成5个粒级:4.75mm 9.5mm,9.5mm~16mm、16mm~19mm,19mm~26.5mm和26.5mm~31.5mm。 7.7.2.3将7.7.2.2筛分出的4.75mm~9.5mm9.5mm~16mm、16mm~19mm、19mm~26.5mm 和26.5mm~31.5mm石子分别放入孔径宽3.6mm、6.4mm、8.8mm、11.4mm、14.5mm的带筛底的 条形筛上。将条形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再逐个用手筛,筛分过程中充允许用手指拨 动颗粒。筛下颗粒(各筛筛底)为不规则颗粒。 7.7.2.4对粒径大于31.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逐粒检验,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8的规 定,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卡口相应宽度者,为不规则颗粒

表18大于31.5mm颗粒的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

7.7.2.5称出7.7.2.3、7.7.2.4检出的不规则颗粒总质量(m)

7.7.2.5称出7.7.2.3、7.7.2.4检出的不规则颗粒总质量(m)

7.7.3结果计算与评定

7.7.3.1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公式(4)计算,精确至0.1%

7.7.3.1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公式(4)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Q 一不规则颗粒含量; md2 试样中所含不规则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g); mdl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7.3.2不规则颗粒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1.0%时,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试剂:氢氧化钠、棘酸、乙醇、蒸馏水; b) 氢氧化钠溶液:将3g氢氧化钠溶于97mL蒸馏水中; C 标准溶液:取2g酸溶解于98mL乙醇溶液(无水乙醇10mL加蒸馏水90mL)中得到干酸 溶液。然后取该溶液25mL注入975mL氢氧化钠溶液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 标准溶液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天平:量程不小于2kg,分度值不大于2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1g; b)量筒: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1000mL,分度值不大于5mL; C 试验筛:孔径为19.0mm的方孔筛; d)烧杯、玻璃棒、移液管等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天平:量程不小于2kg,分度值不大于2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1g; b)量筒: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1000mL,分度值不大于5mL; c)试验筛:孔径为19.0mm的方孔筛; d)烧杯、玻璃棒、移液管等

7.8.3.1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19.0mm以上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g,风十后备用。 7.8.3.2向1000mL量筒中装入干试样至600mL刻度处,然后注人氢氧化钠溶液至800mL刻度处 剧烈搅动后静置24h。 7.8.3.3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盛装试样的量筒大小应一致

3.1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19.0mm以上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g,风十后备用, 3.2向1000mL量筒中装入干试样至600mL刻度处,然后注人氢氧化钠溶液至800mL刻度 搅动后静置24h。 3.3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盛装试样的量筒大小应一致

7.8.4.1当试样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颜色时,则表示试样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2当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时,应把试样连同上部溶液一起倒入烧杯中,放在60℃~70℃的水浴 装置中,加热2h~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较,当浅于标准溶液,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3当试样上部溶液深于标准溶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做进一步试验。配制方法为:取一份试样, 用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与另一份未洗 式样分别按相同的原料与配合比制成混凝土,并在同条件下养护,测定28d的抗压强度。当用未洗试 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淘洗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的95%时,则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氯化钡溶液:将5g氯化钡溶于50mL蒸馏水中; b) 稀盐酸: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蒸馏水混合; 硝酸银溶液:将1g硝酸银溶于100mL蒸馏水中,再加入5mL~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 d)滤纸:中速定量、慢速定量

试剂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氯化钡溶液:将5g氯化钡溶于50mL蒸馏水中; b)稀盐酸: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蒸馏水混合; c)硝酸银溶液:将1g硝酸银溶于100mL蒸馏水中,再加入5mL~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 d)滤纸:中速定量、慢速定量。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量程不小于100g,分度值不大于0.0001

c)高温炉:温度控制在(800土25)℃ d) 试验筛:孔径为75um的方孔筛; ? 烧杯:300mL; 量筒:20mL及100mL,分度值不大于1mL; 粉磨钵或破碎机; h)干燥器、瓷、浅盘(瓷质或金属质)、刷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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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1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37.5mm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g。烘干或风干后粉磨,筛除 大于75um的颗粒。将小于75um的粉状试样再按四分法缩分至30g~40g,放在烘箱中于(105士 5)℃下烘干至恒重,移人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备用。 7.9.3.2称取粉状试样约1g(mel),精确至0.001g。将粉状试样倒入300mL烧杯中,加入20mL~ 0mL蒸留水及10mL稀盐酸,然后放在电炉上加热至微沸,并保持微沸5min,使试样充分分散后取 下,用中速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10次~12次。 7.9.3.3加入蒸馏水调整滤液体积至200mL,煮沸后,搅拌滴加10mL氯化锁溶液,并将溶液煮沸 5min,取下静置至少4h,此时溶液体积应保持在200mL,用慢速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至氯离子反应 消失,其消失用硝酸银溶液进行检验。 7.9.3.4将沉淀物及滤纸一并移入已恒重的瓷埚内,灰化后在(800士25)℃高温炉内灼烧30min 取出瓷埚,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出试样质量,精确至0.001g。如此反复灼烧,直至前后两次 质量之差不大于0.001g,最后一次称量为灼烧后沉淀物的质量(m)

7.9.4结果计算与评定

7.10.1试剂和材料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土5)℃。 b) 天平:量程不小于5kg,分度值不大于1g。 C) 三脚网篮:用高强、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制成,网篮外径为100mm,高为150mm,网的孔径 为2mm~3mm。检验37.5mm~90mm颗粒时,应采用外径和高度均为150mm的网篮。 d 容器:非铁质,容积不小于50L。 e)玻璃棒等

.10.3.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可满足表19规定的质量,用水洗干净,放在烘箱中于(105 土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按7.3规定筛分成4.75mm~ 9.50mm、9.50mm~19.0mm19.0mm~37.5mm、37.5mm~63.0mm.63.0mm~90.0mm五个粒 级,依次称量各粒级试样的质量(m)

表19坚固性试验所需的试样质量

7.10.4结果计算与评定

7.10.4.1各粒级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应按公式(6)计

7.10.4.1各粒级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应按公式(6)计算

×100% Zm oi

? 各粒级试样质量占试样(原试样中筛除了小于4.75mm颗粒)总质量的百分比; nfo 各粒级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10.4.2各粒级试样质量损失率应按公式(7)计算,并精确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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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i ×100% mf

式中: P一试样的总质量损失率,%; a:——各粒级试样质量占试样(原试样中筛除了小于4.75mm颗粒)总质量的百分比,%; P一各粒级试样的质量损失率.%

7.11 岩石抗压强度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压力试验机:量程不小于1000kN,精度不大于1%: b 钻石机或石材切割机; C 岩石磨光机; d)游标卡尺、角度尺等

试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a)50mm×50mm×50mm立方体试件或50mm×50mm圆柱体试件,仲裁试验采用圆柱体 试件; b 试件与压力机压头接触的两个面要磨光并保持平行,6个试件为一组,试件形状用角度尺检 查。对有明显层理的岩石,应制作2组,一组保持层理与受力方向平行,另一组保持层理与受 力方向垂直,分别测试。

Z.11.3 试验步骤

7.11.3.1用游标卡尺测定试件尺寸,精确至0.1mm,并计算顶面和底面的面积。取顶面和底面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计算抗压强度所用的截面积。将试件浸没于水中浸泡(48土2)h。 7.11.3.2从水中取出试件,擦干表面,放在压力机上进行强度试验,加荷速度为0.5MPa/s 1.0MPa/s。

.11.4结果计算与评定

生抗压强度应按公式(9)计算,并精确至0.1MPa

式中: R 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一 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载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7.11.4.2岩石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给出最小值,应精确至1MPa 7.11.4.3对存在明显层理的岩石,应以平行层理与垂直层理的岩石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抗压 强度,应精确至1MPa,并给出最小值

式中: R 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一一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载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7.11.4.2岩石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给出最小值,应精确至1MPa 7.11.4.3对存在明显层理的岩石,应以平行层理与垂直层理的岩石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抗压 强度,应精确至1MPa,并给出最小值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压力试验机:量程不小于300kN,精度不大于1%; b)天平:量程不小于5kg,分度值不大于5g;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 压碎指标测定仪,示意图见图4; d)试验筛:孔径为2.36mm、9.50mm及19.0mm的方孔筛; e)垫棒:$10mm,长500mm圆钢

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压力试验机:量程不小于300kN,精度不大于1%; b)天平:量程不小于5kg,分度值不大于5g;量程不小于1kg,分度值不大于1g; )压碎指标测定仪,示意图见图4; d)试验筛孔径为2.36mm、9.50mm及19.0mm的方孔筛; e)垫棒:$10mm,长500mm圆钢

图4压碎指标测定仪示意图

.12.2.1按7.1规定取样,风干或烘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平均分为3份备

.12.2.1按7.1规定取样,风干或烘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平均分为3份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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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每份约3000g。 7.12.2.2取一份试样,将试样分两层装人圆模(置于底盘上)内。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放置 垫棒。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两层颠实后,整平模内试样表面,盖上压头。当圆模装不 下3000g试样时,以装至距圆模上口10mm为准。 7.12.2.3把装有试样的圆模置于压力试验机上,开动压力试验机,按1kN/s速度均匀加荷至200kN 并稳荷5s,然后卸荷。取下加压头,倒出试样,并称其质量(mgl);用孔径2.36mm的筛筛除被压碎的 细粒,称出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m2)。

.12.3结果计算与评定

压碎指标按应公式(10)计算,并精确至0.1%

式中: Q 一压碎指标; mg 试样的质量DB12T 557-2015 冷链物流 冷库技术规范,单位为克(g); mg2 压碎试验后筛余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2.3.2压碎指标应取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1%

7.13.1液体比重天平法

7.13.1.1试验环境与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时各项称量可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h起至试验结束,其温 度变化不应超过2℃;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 C) 关平:量程不小于10kg,分度值不大于5g,其型号及尺寸应能允许在臂上悬挂盛试样的吊篮 并能将吊篮放在水中称量; d) 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由孔径为1mm~2mm的筛网或钻有2mm~3mm孔洞的 耐锈蚀金属板制成; 试验筛:孔径为4.75mm的方孔筛; 盛水容器:有溢流孔; 8 温度计、浅盘、毛巾等。

.13.1.2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按7.1规定取样,并缩分至不小于表20规定的质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 刷干净,平均分为两份备用

WS/T 500.52-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第52部分:住院医嘱表20表观密度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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