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66-2021 道路隧道大修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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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236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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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366-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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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366-2021 道路隧道大修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在隧道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对服役性能处于“危险”等 内结构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的修复

对服役性能处于“危险”等级的道路面层,按原设计要习 的修复。

2.1.7隧道机电设施大修

对服役性能处于“危险”等级的设备及系统大部分进行更 成修复GB/T 15670.25-2017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满足各设备、系统的既定功能和精度

根据工程或设备的基本情况,对状态“恶化”已难以达到原设 计要求的部件或设施进行针对性维修,从而恢复所修部分的性能 与精度。

2.2.1服役性能等级

1结构服役性能等级 JE一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隧道结构整体服役状态“恶 化”等级; Jw一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隧道结构整体服役状态“危 险”等级。 2道路面层服役性能等级 RE一 面层结构整体服役状态“恶化”等级; Rw 面层结构整体服役状态“危险”等级。 3 机电设施服役性能等级 SE 隧道机电设施整体服役状态“恶化”等级; Sw 隧道机电设施整体服役状态“危险”等级

Lo 构件的计算长度; F——混凝土剥落区面积; S——混凝土剥落区最大深度; W—裂缝宽度。

3.1.1运营隧道应在隧道病害调查、总体服役性能初步检测评估 的基础上,参照大修判别标准,判定隧道大修的必要性,进行隧道 大修工程的立项申请。总体服役性能初步检测评估内容应包括 遂道结构、道路面层和机电设施。 3.1.2在取得立项申请即将开展大修前,深入开展隧道大修前服 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工作,形成针对性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的隧道大修设计与施工组织。 3.1.3在满足隧道原有设计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根据 大修技术标准,通过对隧道结构及连接构造、道路面层等进行必 要的修复、加固,达到其在原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使用及耐久 性标准。

1.1运营隧道应在隧道病害调查、总体服役性能初步检测评价 基础上,参照大修判别标准,判定隧道天修的必要性,进行隧近 修工程的立项申请。总体服役性能初步检测评估内容应包折 家道结构、道路面层和机电设施。

性能检测、评估专项工作,形成针对性强、经济合理、技术可 隧道大修设计与施工组织

3.1.3在满足隧道原有设计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修技术标准,通过对隧道结构及连接构造、道路面层等进行! 要的修复、加固,达到其在原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使用及耐 生标准。

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条件受限时,不应低于原设计标准

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条件受限时,不应低于原设计标准

.2大修前应具备的基础资料

3.2.1隧道大修应具备以下基础资料: 1 隧道设计图纸、设计标准及工程峻工资料。 2 隧道管养单位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检测资料及年度评 估报告。 3隧道在建设和运营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及处理资料。

4《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报告》。 2.2《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报告》应由专业单位 行检测、评估并通过评审。

4 《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报告》。

f.1.1 隧道大修应以隧道服俊 性能评定为基本依据。隧整体 服役性能评定等级应按表4.1.1分为I、Ⅱ、Ⅲ、IV、V五级。隧 道大修主要针对服役状态中危险(V级)等级进行。

表4.1.1隧道整体服役性能评定等级

4.1.2 隧道大修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三类: 1 以土建(含结构和道路面层)大修为主,兼带机电设施项修 2 以机电设施大修为主,兼带土建(含结构和道路面层)项修。 3土建(含结构和道路面层)、机电设施同时大修

4.2结构大修判别标准

4.2.1结构大修应在隧道日常检查、定期检测资料及隧道结构、 渗漏水初步检测的基础上,按照表4.2.2和表4.2.3标准,对隧道 结构服役状态做出判断。在取得大修立项申请后,应深入开展隧 道大修前结构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工作,对结构服役性能进 行详细评估。结构的检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检测、评估应分区段有序进行,区段划分应顾及隧道 关键部位、病害集中及事故多发地段、变形缝位置等,区段划分长 度可视具体情况,宜取为20m~60m。 2隧道结构服役性能检测分为使用条件检测和结构安全检测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检测主要内容宜按本标准附录A要求进行。 3结构检测时间宜安排在大修前的冬季进行。 4隧道结构服役性能评估标准主要针对服役状态中恶化和 危险两个等级进行。 4.2.2盾构法隧道结构大修 签主标准安 2.2确定

注:1.由于隧道主体结构受内装饰层包裹,在未中断交通之前,不具备内装饰全部 拆除核查的条件,为便于大修决策,应对隧道结构服役状态是否达到恶化或 危险等级进行初步判断。初步判断基于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数据及隧道主 体结构、渗漏水初步检测结果。结构区段服役状态初步检测项有结构区段 连接处渗漏水、区段横断面相对变形,判别指标见本标准表4.2.7。 2.整体服役状态是由不良服役区段所占比例(不良服役区段长度之和与该结 构段总长度之比和管节接头中任意一项来判别。 3.沉管法隧道结构包含沉管段、明挖段。 4.2.4日 明挖法隧道结构大修初步判别宜按表4.2.2中明挖段的要 求确定。 4.2.5结构不良服役区段的判别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沉管隧道外,结构不良服役区段的等级应根据构件及 连接服役状态等级、结构区段相对变形和防水性能等级的子项指 标评定。 2结构区段内有相应等级不良服役状态(JE一恶化,Jw 危险)的结构累计长度占该区段总长不小于40%。 3在隧道同一里程处出现的不良服役状态,可以是一项,也 可以是多项不符合相应等级评定标准的子项同时存在。 4盾构段隧道结构不良服役区段的判别,可按单管隧道进 行;沉管段和明挖段隧道必须按整个结构横断面统一进行,若为 多孔时,不良服役区段长度可按同一区段内各孔中不良服役状态 最大长度进行判别。 4.2.6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隧道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服役状态

注:1.由于隧道主体结构受内装饰层包裹,在未中断交通之前,不具备内装饰全部 拆除核查的条件,为便于大修决策,应对隧道结构服役状态是否达到恶化或 危险等级进行初步判断。初步判断基于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数据及隧道主 体结构、渗漏水初步检测结果。结构区段服役状态初步检测项有结构区段 连接处渗漏水、区段横断面相对变形,判别指标见本标准表4.2.7。 2.整体服役状态是由不良服役区段所占比例(不良服役区段长度之和与该结 构段总长度之比和管节接头中任意一项来判别。 3.沉管法隧道结构包含沉管段、明挖段。 4 明挖法隧道结构大修初步判别宜按表4.2.2中明挖段的要

4.2.6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隧道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服行

注:1.盾构法隧道、沉管法隧道、明挖隧道中构件、连接件极限承载力能力状态的 安全性控制指标[α]的计算,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 2.[]和[△]分别为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隧道的衬砌、管节、变形缝间连接 处允许张开量(压缩量)、允许错台量评定标准,可参照本标准附录C 执行。

2结构区段服役状态等级判别指标及标准见表4.2.7。

表4.2.7结构区段服役状态等级判别指标及标准

注:1.不同工法结构区段相对变形指标Lμ]、[]计算和选取可按本标准附录D进行。 2.结构区段防水性能等级判定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8执行。

4.3道路面层大修判别标准

4.3.1隧道中沥青道路面层大修应在隧道经常性巡视检查、运维 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报告》 中道路面层评估结论,对照表4.3.2以及表4.3.4作出判断。道路 面层检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面层检测应分区段有序进行,区段划分应考虑结构 分段、病害严重和多发地段等因素,区段划分长度一般可取为

200m左右。 2道路面层结构服役性能检测主要内容包括路面状况、路 面平整度、路面抗滑三项。检测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1)路面状况检测应以自动化快速检测和人工调查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2)路面平整度宜以车载式激光平整仪或3m直尺测定路 面国际平整度并计算国际平整度指数IRI: 3)路面抗滑性能宜用摆式仪来测定路面抗滑值BPN或用 横向力系数测试车测定SFC。 3道路沥青面层服役性能应按图4.3.1沥青路面技术状况 评价体系进行评估,指标指数见表4.3.4。

4.3.1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评价体系

主:1.路面状况中路面破损率DR和路面破损状况指数PCI的计算可按现行 海市地方标准《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1/T489中相关内容进行 度取“重”)。

4.4.1隧道机电设施及系统包括通风、照明、弱电、给排水、供电、 防灾。机电设施大修应根据《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 项报告》中机电设施服役状态,再按照表4.4.1机电设施大修判别 标准作出判断

机电设施总体服役状态判别以各分项故障率控制指标为主,如JDJS处于SE 级,但隧道中某些分项指标达Sw级,决策时宜作相应升级处理。

4.4.2分项设备故障率应根据《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

专项报告》中提供的机电设施各分项主要检测内容及各分项故障 的考核及统计数据计算。主要检测内容及故障率的统计应根据 本标准附录F、附录G进行。

.4.4机电设施总评分JDJS按公式(4.4.4)计算

4.4.4机电设施总评分JDJS按公式(4.4.4)计算

5大修工作流程、设计文件编制

5.2.1大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市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隧道工程”相应条款执行。 5.2.2工程可行性文件编制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概述及说明:大修工程项目背景、编制依据、研究范围及 内容、大修的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项目批复意见及执行情况 2大修方案比选及研究结论:对不同方案的大修规模、技术 标准、环境影响、交通疏解、工期、工程风险、投资估算、存在问题 等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推荐意见。 3投资估算。 4设计方案图纸。 5附件(主要的设计依据性文件、项目委托书、批复文件)。

5.2.3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设计说明书,包含大修设计依据、原则、标准;隧道

能概况;工程条件;大修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整体筹划;量测、监控 要求;环保、节能、新技术应用;交通疏解方案;工程安全、工程技 术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2工程概算。 3 主要工程量、材料及更新设备表。 4初步设计图纸。

5.2.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扩初设

施工前期拆除隧道内建筑装修后的结构本体、机电设施核查 果,在机电设备招标后作快速、必要的调整、优化后形成,

5.2.5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内含设计依据;初设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结构 检测及本体核查、机电设施检测结果;设计技术标准、扩初设计方 案调整;工程实施方案;测量、监测要求;环保、节能、新技术应用; 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2施工图预算。 3主要工程量和材料及更新设备表。 4施工图设计图纸

6.1.1结构天修设计应在原结构、建筑限界不变的情况下进行。 大修的设计标准不应低于原隧道相应的设计标准,满足大修后隧 道设备布置、正常运营和防灾的要求。 6.1.2大修中应妥善处理大修范围和非大修范围结构性能的协 调过渡,保证隧道结构总体服役性能的均衡、连续。 6.1.3大修设计施工前应采取措施改善引发结构病害的环境条 件,如超出设计标准的河床冲淤、地面加卸载等,控制结构病害的 发展。 6.1.4结构大修过程中应加强对大修影响范围及邻近区段的结 构和周围环境的监测.满足设计控制要求

结构病害类型及大修设计方案

6.2.1结构大修设计方案的选择应以《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 测、评估专项报告》及结构本体核查资料为依据,综合考虑工程条 件的改变、隧道服役性状、病害类型及发生原因、大修工程的结构 构造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等,优选安全适用、有效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6.2.2结构大修设计方案可根据病害具体情况按表6.2.2进行针 对性的选用。

6.2.2结构大修设计方案可根据病害具体情况按表6.2.2进行针

表6.2.2结构大修设计方案

6.2.3在进行重大、系统性结构病害的处治、设计时,应先进行分 析论证、设计计算和风险评估,必要时经专家评审。确保大修工 程质量,将施工中和修复后对结构本身和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控 制在允许范围内。

6.3.1盾构段采用壁后注浆、体外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隧道纵向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隧道结构横向收敛 变形超出控制标准时,可在病害段采用壁后注浆、体外注浆方式 对隧道底部、两侧或单侧地层进行注浆加固。 2加固方式宜采用微扰动双液注浆加固,注浆对隧道产生 的抬升量或直径收敛值应满足设计控制要求。 3注浆浆液性能需满足设计要求,浆液配比宜根据地层情 况经试验后确定。 4壁后注浆防喷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松脱或漏浆现 象,注浆完成后应及时封孔。 5注浆期间应对隧道位移、结构收敛变形、结构性裂缝进行 实时监控。 6.3.2沉管段管节和明挖段体内注浆体外注浆方案应符合下列 机定

6.3.1盾构段采用壁后注浆、体外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沉管段或明挖段存在较天总体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时, 可对恰当位置的结构底部采用体外注浆或体内注浆进行加固。 2注浆加固以低压、慢速、充填注浆为原则,实施过程中,注 浆压力应严格予以控制。 3沉管段管节体外注浆可在陆域适当位置采用定向钻注浆 方案,其平面、纵部面布线应根据管节基础处理形式、两侧回填覆 盖范围、管节埋深、管节沉降资料等综合确定。 4体内注浆方案应有可靠的防喷装置,注浆孔应尽可能避

开底板结构钢筋,注浆完成后应及时封孔。 5注浆前应通过现场试验孔进行注浆试验,以调整和确定 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 6注浆期间,应对结构姿态进行实时监测并予以及时反馈。 6.3.3盾构段和明挖段顶部荷载调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隧道所处地面环境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对隧道结 构的纵向不均匀沉降、横向收敛变形过大等病害可采用结构上部 加、卸载或土体换填的处理方法。 2隧道顶部加、卸载或换填土的实施方案,应满足周边建 (构)筑物、地下管线对变形的控制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保护 措施。 3隧道顶部卸载后如需换填土,应满足原环境功能的使用 要求,并得到产权单位的认可。 4加(卸)裁范围深度土体换填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并得到产权单位的认可。 4加(卸)载范围、深度、土体换填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增设钢内衬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不侵占建筑限界情况下,可采用局部或整个横断面增 设钢内衬的方法,与原隧道衬砌结构形成组合结构共同受力。 2隧道盾构段、沉管段钢内衬以锚栓与结构相连,间隙宜填 充环氧树脂材料进行加固处理。明挖段隧道钢内衬与结构宜采 用结构胶粘剂连接,胶粘剂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 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施工时,应采 取措施卸除或大部分去除作用在被加固构件上的活荷载。 3钢内衬安装应在隧道渗漏治理、注浆加固、地面加(卸)载 等处理完成后,隧道纵向不均匀沉降、横向收敛变形基本稳定情 况下进行。 4盾构段隧道钢内衬宜封闭成环。尺寸应进行现场测量 放样,以确保与成型隧道内壁贴合。明挖段隧道钢内衬宜针对病 害严重的墙、板、梁、柱结构构件分别进行处理。 5沉管段管节中,对存在结构性裂缝和渗漏已经过多次注

浆堵漏仍收效甚微的顶板或侧墙,可采用在局部或一定宽度板面 内增设钢内衬的方法予以处理。 6钢内衬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 定;构造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执行。 7钢内衬的外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当被加固构件有防 火要求时,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规定的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要求进行防护。

6.3.5沉管段顶部增设钢支撑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实测管节接头间顶部GINA止水带压缩量接近充许最天 压缩量时,应在管节接头间采取设钢支撑,限制接头的进一步压缩。 2钢支撑设置数量应根据接头压缩变形情况、实测或根据 GINA止水带应力应变曲线、差异沉降、管节接头转角变化、温度 变化等数据推算得出的最大纵向压力,结合钢支撑设计承载力综 合计算确定。 3钢支撑位置应与管节接头连接构件错开布置,根据实测 管节接头距离确定钢支撑合适长度。 4钢支撑设置形式应考虑管节接头随温度变化而产生的张 开、压缩变形特性,既能限制管节接头进一步压缩文能适应一定 的张开。 5钢支撑及其锚板可采用锚栓固定,锚栓采用植筋方式锚 入管节结构。 6钢支撑及锚板、锚栓外露面均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7钢支撑设置后,应加强该管节接头和邻近管节接头的纵 向间距监测,且宜与管节沉降监测同步进行。

6.3.6沉管段接头间柔性钢拉索张拉

1当实测管节接头间GINA止水带压缩量接近允许最 缩量时,应对管节接头位置的钢拉索进行适当、均匀的张拉。

2钢拉索的张拉应按原设计要求使其处于张紧状态( 弛、不悬垂),张拉时确保必要的预紧力

弛、不悬垂),张拉时确保必要的预紧力。 6.3.7沉管隧道OMEGA止水带更换应满足下列规定: 1当管节接头OMEGA止水带发生破损时,应根据具体情 况,对OMEGA止水带进行局部或整圈更换;被更换的止水带应 分段切割、拆卸;局部更换时,新旧止水带间应按专门的工艺、采 用剖口热接法连接。连接后,应保证整圈止水带的连续、平整、密 贴、无渗漏。 2更换的止水带材质、型号和安装固定方式宜与原设计保 持一致,物理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 3OMEGA止水带的更换应有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更换止水带前,应针对其受损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度受损。更 换过程中,应防止对结构、变形的影响,保证止水带未更换部分不 产生松动、位移。更换止水带后,宜进行密水试验,确认其防水性 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应对止水带变形情况、接头间距变化进 行观察和跟踪测量。

1当混凝土结构部分出现大于0.2mm的结构性裂缝、结构 内渗水,裂缝宽度随温度呈周期性变化时,宜对隧道中的钢筋混 凝土受弯、偏心受压构件采用粘贴纤维复合材料进行加固。 2采用纤维复合材料加固修复时,应由专业人员按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进行设计,结构加 固用纤维复合材料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 3采用纤维复合材料加固应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前 应先对加固范围内的裂缝用合适的材料进行封闭止水。 4结构加固用的胶粘剂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 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 5粘贴在混凝土构件表面上的纤维复合材料,其表面应进 行可靠的防护处理。

6.3.9增大截面法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增人截 规定: 1因服役条件发生变化,构件截面不满足受力要求的情况 下,当隧道内具备条件时,可采用增大截面法进行加固。 2增大截面法加固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 设计规范》GB50367和《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的相关规定。 3对墙、板等大面积构件加厚时,应考虑混凝土干缩的影 响,适当考虑钢筋的加强。新增的受力钢筋,两端应可靠锚固。 4加固施工前:应采取措施卸除或大部分卸夫作用在结构 上的活荷载;加固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新浇混凝土的密实度,以及 新老混凝土界面的可靠连接,保证新老混凝土共同工作。 6.3.10基础压桩、结构绑桩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明挖隧道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时,可采用基础压桩 措施进行基础加固;当明挖隧道理深较浅且隧道外侧地面具备条 件时,也可采用结构绑进行加固。 2基础压桩宜采用锚杆静压桩,桩型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桩 钢管桩、预制管桩、型钢等;桩位宜布置在墙体的内外侧或柱四周 的底板上,压桩施工应有可靠的防喷措施并满足现行行业标准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相关规定。 3结构绑桩宜采用钻孔灌注桩,桩位宜布置于隧道外侧尽 量靠近侧墙,通过植筋等措施将桩顶绑梁与明挖隧道顶板或侧墙 连成整体。

7.1.1渗漏水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以堵为主,因地制宜,多 道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 7.1.2当渗漏部位有结构安全隐患时,宜在结构修复后再进行渗 漏水治理。渗漏治理设计施工不得对结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1.3渗漏治理选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时,应经过鉴定或 工艺验证

施工和验收资料,根据《隧道大修前服役性能检测、评估专项 告》,并参考正常维修中已采取的治理措施和效果,提出科学、 效、经济合理的治理方案。

7.1.5渗漏治理所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工艺应适应现场环境条件。 2 应与原防水材料相容,并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应满足工程的特定使用功能要求。

7.2病害类型及大修设计方案

7.2.1隧道结构主体渗漏水治理应根据渗漏形式及病害类型按 表7.2.1选取合适的工艺及材料。

7.2.1隧道结构主体渗漏水治理应根据渗漏形式及病害类型按

表7.2.1选取合适的工艺及材料。 7.2.2盾构段隧道接缝渗漏水应根据渗漏部位按表7.2.2选取 适的工艺及材料。

JJG(纺织) 026-2010 耐洗色牢度试验机校准规范表7.2.2盾构段隧道接缝渗漏治理工艺及选材

7.2.3当沉管管节接头OMEGA止水带存在局部破损时,应先 采取措施稳定管节间差异沉降和水平变位,再对OMEGA止水带 破损部分进行更换。

3对反复渗漏的裂缝,可先注浆止水,然后在基层表面设置 刚性防水层。设置刚性防水层时,宜沿裂缝走向在两侧各 200mm范围内的基层表面先涂布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再单层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对于裂缝分布较密的基层,宜 天面积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4当工程部位长期承受振动荷载、结构尚未稳定或变形较 大时,宜在变形缝背水面设置内置式密封止水带或可卸式橡胶止 水带。 5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 渗漏治理技术规程》IGI/T212的要求

2.5密封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根及预埋件根部宜使用高模量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 开槽的深度宜为宽度的1倍~2倍,槽中宜设置背衬材料,槽壁宜 涂刷基层处理剂。 2变形缝嵌缝槽宜使用拉伸模量在 0.4 MPa~0.8 MPa的密

封材料,并宜先涂布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底部宜设置背衬材料。 3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应在约束膨胀的条件下使用。

GB 28325-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2.6刚性防水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7.2.6刚性防水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氧树脂类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宜小于0.5kg/m²,涂刷次 数应不少于2遍。 2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m² 且涂膜厚度不应小于1.0mm。 7.2.7柔性防水涂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涂聚脲防水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1.5mm,并应配备合 格的基层处理剂。 2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2.0mm,并宜设置 水泥砂浆保护层,必要时可铺设胎体增强材料

7.2.6刚性防水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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