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运用维修管理规程》2018年最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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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运用维修管理规程》2018年最新版.pdf

第五十六条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 作业场的设置、撤销、调整由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审核、批复;货车运用车间、技术交 妾作业场的设置、撤销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报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跨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行超过1000km的货物列车人工检查或人机 分工检查的列检作业地点,按铁路总公司的规定执行,或由编组始发的铁路局集团 公司组织相关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和 失路货车技术状态等拟定,报铁路总公司机辆部批准后实施,

第一节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

第一节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

第五十八条货物列车的作业性质分为到达作业、始发作业、中转作业、通过 作业。 (一)到达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到达列车进行的作业,实行人机分工 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执行“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到达列 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列检作业场接入列车进路无TFDS的,实行人 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按“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到达列 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范围执行。 (二)始发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始发列车进行的作业,实行人工检查 方式YC/T 522-2014 雪茄烟鉴别检验规则,对铁路货车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三)中转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且处在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 的中转列车进行的作业,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执行“人机分工TFDS 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中转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列检 作业场接入列车进路无TFDS的,实行人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执行“始发列车检 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对加挂的铁路货车,实行人工检查方式,执行“始发列车检查 范围和质量标准”。 (四)通过作业:指对上述情况以外的货物列车,利用TFDS进行的作业,实行 动态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执行“通过作业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五十九条对仅在本局管内运行的货物列车,列检技术作业规定比照到达、 始发、中转、通过作业标准,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制定。 第六十条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编组始发列车,应在途经第一个列检作业场进 行列检作业,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执行“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 围和质量标准”和“中转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列检作业场接 入列车进路无TFDS的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铁路局集团公司须在

运行图技术资料中明确上述列车的作业地点;在本铁路局集团公司未途经列检作业 场时,由上述车站所在铁路局集团公司通知接入铁路局集团公司在途经第一个列检 作业场进行作业,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 第六十一条“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 部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超限;辐板孔边缘径向无裂 纹,周向裂纹不超限;轮辋无破损。 (二)滚动轴承无甩油,外圈、轴箱无破损,轴端螺栓无松动、脱出、丢失,前 盖无丢失;承载鞍无破损、错位,转K2型转向架承载鞍顶面无金属碾出;侧架导框、 副构架导框纵向与滚动轴承外圈无接触;轴箱橡胶垫无错位,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 上、下层板无错位;轴箱橡胶弹簧、轴箱纵向弹性垫无错位;轴承挡键无丢失,螺母 无松动、丢失。 (三)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副构架无折断;副构架与连接杆连接用螺母及 开口销无丢失;上心盘铆钉无折断,下心盘螺栓无折断,螺母、开口销无丢失,心盘 无脱出;侧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无破损、窜出、丢失,侧架立柱磨耗板折 头螺栓、铆钉无折断、丢失,摇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无窜出;摇枕斜面磨耗板折头螺 栓无丢失;旁承体无破损、丢失,双作用弹性旁承上旁承与下旁承尼龙磨耗板无间隙、 旁承滚子或旁承尼龙支承板与上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触,间隙旁承间隙不超限;交叉支 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无折断、变形,扣板螺栓、铆钉无丢失,安全索无丢失,交叉 杆端部螺栓无松动、脱出、丢失;轴箱、摇枕及减振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转向 架弹簧托板、折头螺栓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 (四)钩体无破损,牵引杆、钩尾框无折断;钩舌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钩 锁锁腿无折断,下锁销组成配件无丢失、脱落;钩提杆座无裂损,螺母无丢失;钩提 杆及复位弹簧无折断、丢失,钩提杆链松余量符合规定;两连接车钩中心水平线高度 之差(以下简称互钩差)不超限,车列首尾端部车钩钩舌S面无裂损、三态作用试验 良好;从板无折断、丢失,从板座、缓冲器、冲击座无破损,从板座及冲击座铆钉无 折断、丢失: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螺母、开口销无丢失:钩尾销插托

无错位,螺母无松动、丢失;钩尾销及安全吊螺母无松动、丢失,13型、13A型钩尾 框安全吊螺栓开口销无丢失,13B型钩尾框钩尾销螺栓开口销无丢失:车钩托梁无折 断,螺栓、螺母无丢失;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从板、缓冲器箱体 含油尼龙磨耗板无窜出;钩体支撑座止挡铁及螺母、铆钉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及吊 链无去失、插设良好。 (五)制动缸活塞制动、缓解作用良好,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显 示制动、缓解位置正确;制动缸、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缸体 无裂损、脱落、丢失,吊架无折断、脱落,吊架螺母无丢失;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连 接软管无破损、脱落、丢失,制动缸安装座拉铆销套环无丢失,制动缸推杆及β型插 销无丢失,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标志牌无丢失;制动阀中间体吊架螺母无丢失, 制动阀防盗罩无脱落;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折断,卡子及螺母、法兰螺母无丢 失;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传感阀无破损、丢失,横跨梁无折断、螺 母及开口销无丢失;制动软管、远心集尘器及组合式集尘器、缓解阀无破损、丢失, 制动软管连接状态良好,制动软管吊链无丢失、挂钩与制动软管无脱出,制动软管堵 及吊链无丢失;缓解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无折断、脱落、丢失,吊架无裂损、脱落, 手动空重车位调整正确:缓解阀拉杆开口销无折断、丢失;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 无关闭(列尾端未挂列尾装置的除外),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截断塞门无破损,塞 门手把无丢失,折角塞门、直端塞门卡子无丢失;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以下简称闸 调器)无破损、闸调器螺杆连接螺母防松垫圈及开口销无丢失,集成制动装置闸调器 控制杆螺母及锁紧螺母无松动、丢失;脱轨自动制动装置调节杆无折断,拉环无脱落, 拉环与车轴无接触,拉环圆销无丢失,拉环无丢失、塞门手把无关闭(始发、中转作 业故障时现场可不处理)。 (六)制动梁梁体、支柱无折断,支柱夹扣螺母无丢失,闸瓦托铆钉无丢失;制 动梁吊无裂损,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转K3型转向架制动梁端头与闸瓦托组 装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制动梁安全链无脱落;制动梁安装位置正确、无脱落;闸瓦 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无碾出金属镶嵌物,闸瓦插销安装位置 正确,闸瓦插销环无丢失;基础制动装置的各拉杆、杠杆、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

失,固定杠杆支点座、固定杠杆支点、固定杠杆支点链蹄环、制动缸后杠杆支点及圆 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拉铆销套环无去失,拉杆、杠杆吊架无折断、脱落,制动 缸后杠杆支点组装螺母无丢失;固定杠杆支点座拉铆钉无丢失;下拉杆安全吊或索无 脱落、丢失,下拉杆下垂不超限, (七)人力制动机拉杆、拉杆链、轴链无折断、脱落,吊架无脱落、螺母无去失 导向杆无卡滞,拉铆销套无丢失,附加杠杆、拉杆及圆销、开口销无丢失,附加杠杆 座无脱落、丢失,轴链拉杆与车轴无接触;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折页无折断,圆销及 开口销无丢失,托架无折断;集成制动装置手制动杠杆及销轴无丢失。 (八)中梁、侧梁、端梁、枕梁、横梁及牵引梁无折断,侧梁下垂、车体倾斜或 外胀不超限;铁路货车车号自动识别标签无丢失。 (九)防火板无脱落、丢失;侧柱、角柱无裂损,散车上端梁、上侧梁无折断; 车门、端板、渡板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丢失;底开门转轴开口销无折断、丢失; 车门滑动轨道无折断,车门滑轮无脱出轨道,车门、车窗无脱落、丢失;墙板、门板 地板、浴盆板破损或腐蚀穿孔不超限;车门锁闭装置配件无破损、丢失;绳栓无折断 柱插无破损;脚、车梯扶手、集装箱锁头、门挡及车端护栏无破损、折断、丢失, 脚、车梯扶手弯曲不超出车辆限界;罐车卡带无折断,紧固螺母及锁紧螺母无松动 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罐体及阀无漏泄,人孔盖及安全阀无丢失,下卸式排油管、加 热管及盖无脱落,罐体上部走板、防护栏无脱落、窜出。 (十)空车定检不过期(回送检修车除外)。 第六十二条“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车轮踏面、轮辋无缺损。 (二)滚动轴承无甩油,外圈、轴箱无破损,前盖、轴端螺栓无丢失;承载鞍无 错位、挡边无折断;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上、下层板无错位;轴箱橡胶弹簧、轴箱 纵向弹性垫无错位;轴承挡键无丢失、螺母无松动、丢失。 (三)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副构架无折断;下心盘螺栓无折断,螺母及开 口销无去失;心盘无脱出;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无折断、明显变形,扣板螺 栓、铆钉无丢失,安全索无丢失,交叉杆端部螺栓无丢失:轴箱、摇枕弹簧无折断、

窜出、去失;转向架弹簧托板、折头螺栓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去失。 (四)钩体、牵引杆、钩尾框无折断;钩舌销无折断、丢失,钩舌销开口销无丢 失;钩锁锁腿无折断,下锁销组成配件无丢失、脱落;钩提杆及复位弹簧无折断、丢 失;从板无折断、丢失,从板座、缓冲器无破损;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 梁螺母、开口销无丢失;钩尾销插托无错位,螺母无松动、丢失;钩尾销及安全吊螺 母无松动、丢失,13型、13A型钩尾框安全吊螺栓开口销无丢失,13B型钩尾框钩尾 销螺栓开口销无丢失;车钩托梁无折断,螺栓、螺母无丢失;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 板、钩尾销托梁、从板、缓冲器箱体含油尼龙磨耗板无窜出;钩体支撑座止挡铁及螺 母或铆钉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及吊链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插设良好(到达作业故 障时现场可不处理)。 (五)制动缸、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无脱落、丢失,吊 架无脱落;制动阀防盗罩无脱落;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折断,卡子及螺母、法 兰螺母无丢失;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无丢失,横跨梁无折断,螺母及 开口销无丢失;制动软管、远心集尘器及组合式集尘器、缓解阀无丢失,制动软管连 接状态良好,制动软管吊链无丢失、挂钩与制动软管无脱出,制动软管堵及吊链无丢 失;缓解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无折断、脱落、丢失;缓解阀拉杆开口销无折断、丢 失,吊架无脱落;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无关闭(列尾端未挂列尾装置的除外), 截断塞门手把无关闭,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及卡子无丢失;闸调器无破损、闸调 器螺杆连接螺母防松垫圈及开口销无丢失:脱轨自动制动装置拉环无脱落,拉环无丢 失、塞门手把无关闭(中转作业故障时现场可不处理);集成制动装置闻调器控制杆 螺母及锁紧螺母无丢失,制动缸连接软管无脱落,制动缸安装拉铆销套环无丢失。 (六)制动梁梁体、支柱无折断,支柱夹扣螺母无丢失,闸瓦托下铆钉无丢失 制动梁、制动梁安全链无脱落;闸瓦无折断、丢失,磨耗不超限,闸瓦插销安装位置 正确,闸瓦插销环无丢失;基础制动装置的各拉杆、杠杆、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 失,固定杠杆支点座、固定杠杆支点、固定杠杆支点链蹄环、制动缸后杠杆支点及圆 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拉铆销套无丢失,拉杆、杠杆吊架无折断、脱落,制动缸 后杠杆支点组装螺母无丢失:固定杠杆支点座拉铆钉无丢失:下拉杆安全吊或索无脱

洛、去失。 (七)人力制动机拉杆、拉杆链、轴链无折断、脱落,吊架无脱落,导向杆无卡 滞,拉铆销套无去失,附加杠杆、拉杆及圆销、开口销无去失,轴链拉杆与车轴无接 触,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无脱落;集成制动装置手制动杠杆及销轴无丢失。 (八)横梁无折断;铁路货车车号自动识别标签无去失。 (九)防火板无脱落、丢失;端板或渡板无脱落、丢失;地板、浴盆板无破损, 罐车下卸式排油管、加热管及盖无脱落。 TFDS具备车体检查功能时还应检查:车门滑动轨道无折断,车门滑轮无脱出轨道: 车门及车窗无脱落、丢失;车门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丢失;车门锁闭装置配件无 破损、丢失;墙板、门板无破损;罐车卡带无折断;脚、车梯扶手及车端护栏无折 断、丢失。 第六十三条“中转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 部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超限;辐板孔边缘径向无裂 纹,周向裂纹不超限;轮辋无破损。 (二)滚动轴承外圈、承载鞍无破损,轴端螺栓无松动、脱出,转K2型转向架 承载鞍顶面无金属碾出;侧架导框、副构架导框纵向与滚动轴承外圈无接触,交叉杆 端部螺栓无松动、脱出。 (三)装有弹簧托板转向架摇枕、上心盘铆钉无折断;副构架与连接杆连接用螺 母及开口销无丢失;侧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无破损、窜出、丢失,侧架立 柱磨耗板折头螺栓、铆钉无折断、丢失,摇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无窜出;摇枕斜面磨 耗板折头螺栓无丢失;旁承体无破损、丢失,双作用弹性旁承上旁承与下旁承尼龙磨 耗板无间隙、旁承滚子或旁承尼龙支承板与上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触,间隙旁承间隙不 超限;装有弹簧托板转向架内侧摇枕弹簧、减振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 (四)钩体无破损;钩提杆座无裂损,螺母无丢失,钩提杆链松余量符合规定; 互钩差不超限;冲击座无破损,从板座及冲击座铆钉无折断、丢失;车列首尾端部车 钩钩舌S面无裂损、三态作用试验良好。

(五)制动缸活塞制动、缓解作用良好;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显 示制动、缓解位置正确;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缸体无裂损, 吊架无折断、螺母无丢失;制动缸吊架无折断、螺母无丢失;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连 接软管无破损,制动缸推杆及β型插销无丢失,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标志牌无去 失;制动阀中间体吊架螺母无去失;制动主管卡子及螺母、法兰螺母无去失;空重车 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传感阀无破损;制动软管、远心集尘器及组合式集尘 器、缓解阀无破损,缓解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吊架无裂损,手动空重车位调整正确: 折角塞门、直端塞、截断塞门无破损;脱轨自动制动装置调节杆无折断,拉环与车 轴无接触,拉环圆销无丢失。 (六)制动梁闸瓦托铆钉无丢失;制动梁吊无裂损,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 转K3型转向架制动梁端头与闸瓦托组装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制动梁安装位置正确; 闸瓦上部无折断,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无碾出金属镶嵌物;基 础制动装置的固定杠杆支点座、固定杠杆支点、固定杠杆支点链蹄环、上拉杆、制动 缸后杠杆支点及圆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拉铆销套环无丢失。 (七)人力制动机附加杠杆座及圆销、开口销无丢失;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折页 无折断,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托架无折断。 (八)中梁、侧梁、端梁、枕梁及牵引梁无折断;侧梁下垂、车体倾斜或外胀不 超限。 (九)侧柱、角柱无裂损,车上端梁、上侧梁无折断;端板、渡板折页及座无 折断,圆销无丢失;底开门转轴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墙板、门板破损或腐蚀穿孔不 超限;绳栓无折断、柱插无破损;脚、车梯扶手、集装箱锁头、门挡及车端护栏无 破损、折断、丢失,脚、车梯扶手弯曲不超出车辆限界;罐车卡带紧固螺母及锁紧 螺母无松动,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罐体及阀无漏泄,人孔盖及安全阀无丢失,罐体 上部走板、防护栏无脱落、窜出。 TFDS不具备车体检查功能时还应检查:车门滑动轨道无折断,车门滑轮无脱出轨 道;车门及车窗无脱落、丢失;车门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去失;车门锁闭装置配 件无破损、丢失,罐车卡带无折断。

(十)空车定检不过期(回送检修车除外)。 (十一)对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预报的故障进行确认和处置。 第六十四条“到达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 部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超限;辐板孔边缘径向无裂 纹,周向裂纹不超限;轮辋无破损。 (二)钩提杆座无裂损;侧柱、角柱无裂损,车上端梁、上侧梁无折断;端板、 渡板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丢失;底开门转轴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墙板、门板破 损或腐蚀穿孔不超限;绳栓无折断、柱插无破损;脚、车梯扶手、集装箱锁头、门 挡及车端护栏无破损、折断、丢失,脚、车梯扶手弯曲不超出车辆限界;罐车卡带 无折断,紧固螺母及锁紧螺母无松动,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罐体及阀无漏泄,人孔 盖及安全阀无丢失,罐体上部走板、防护栏无脱落、窜出;车门滑动轨道无折断,车 门滑轮无脱出轨道;车门及车窗无脱落、丢失;车门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丢失; 车门锁闭装置配件无破损、丢失。 (三)空车定检不过期(回送检修车除外)。 (四)对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预报的故障进行确认和处置。 第六十五条“通过作业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滚动轴承轴箱无破损;轴承前盖、轴端螺栓无丢失;承载鞍无错位。 (二)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副构架无折断;心盘无脱出;交叉支撑装置盖 板及交叉杆体无折断,交叉杆端部螺栓无丢失;轴箱、摇枕弹簧无丢失。 (三)钩尾框无折断;钩提杆无脱落;钩尾销插托无错位,螺母无丢失;钩尾销 安全吊螺栓、螺母无丢失;车钩托梁无折断;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无 脱落。 (四)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无关闭(列尾端未挂列尾装置的除外)。 (五)制动缸、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缓解阀拉杆、脱 轨自动制动装置拉环无脱落。 (六)制动梁、上拉杆、下拉杆无折断、脱落:制动梁支柱圆销、开口销、拉铆

销套环无去失;下拉杆圆销、开口销无去失, (七)人力制动机轴链、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无脱落。 (八)车门、端板、渡板无脱落;重车地板、浴盆板破损故障不影响行车安全。 第六十六条接入进路安装有TPDS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 车车轮踏面碾堆、擦伤、剥离、局部凹下的检查由TPDS负责;接入进路安装有TWDS 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车车轮轮缘垂直磨耗、轮缘厚度、踏面圆 周磨耗深度以及轮辋厚度的检查由TWDS负责。 第六十七条到达、中转列车进站前,检车员应提前到达指定位置接车,重 点观察车轮是否因故障打击钢轨、配件有无脱落;列车到达后,检车员应及时向本 务机车司机了解列车途中运行情况。始发、中转列车发车时,检车员应在指定位置 送车,重点观察配件无脱落、折角塞门无关闭等。如因转线作业等无法安排全组 接、送车时,可指定专人在列车尾部接车、首部送车。 第六十八条列检作业计划由基本作业计划、班作业计划组成。 (一)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车辆段按照列车运行图规定的作业列车对数及列车到 达、始发或通过时刻,结合列检作业场劳动组织、作业性质、作业方式制定24h列检 基本作业计划。当列车运行图调整时,应及时组织调整基本作业计划。运输阶段性调 整计划时应及时通知车辆部门,车辆部门调整基本作业计划。 (二)列检值班员根据基本作业计划和车站提供的12h班计划及阶段计划,编制 列检班作业计划。 第六十九条中转、到达列车从进列检作业场的前方站发出时、始发列车列 检作业前,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将列车车次、编组辆数、作业股道、摘挂安排、开出 时分通知列检值班员。始发、中转作业发现客车违规编挂、关门车编挂位置违反规 定等情况,列检值班员应通知车站进行调整。列检作业完毕后,列检值班员应及时 通知车站值班员。始发列车在通知列检作业前、中转列车在发车前,应完成编组和 调车作业。 第七十条在列车密集到发时间段内,当作业列车数量超过列检作业场的实际 作业组数时,须按车站安排的顺序进行列检作业。对于按车站安排等待进行技术作

业的列车,列检作业场应在《列车技术检查记录薄》内注明待检时间,并使用数字 音记录装置或信息化系统做好记录

第二节列车制动机试验和制动关门车规定

第七十一条列车制动机试验分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和简略试验。 第七十二条 列检作业场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时,须使用制动机微控地面试验 装置和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进行,试验、监测数据须进行分析,监测结果作 为列车制动机试验过程及质量判别的依据,监测数据保存1个月。 第七十三条 列检作业场的列车制动机试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始发作业:发车前施行一次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二)中转作业:发车前施行一次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七十四条 列检作业场对始发、中转作业的列车连挂机车后须施行简略试 验;始发、中转作业的列车制动机试验后停留超过20min时,发车前还须再次施行简 略试验。 第七十五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尾部制动软管上安装无线风压 监测仪,并确认主管压力达到规定压力。 1.感度保压试验:置常用制动位,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减压70kPa), 全列车须发生制动作用;同时保压,第1min内无线风压监测仪显示的列车主管压力 下降不大于20kPa,3min内不得发生自然缓解,并确认制动缸活塞行程无异常。然后 置运转位充风缓解,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安定试验:置常用制动位,减压140kPa(列车主管压力为600kPa时减压 170kPa),不得发生紧急制动,并确认感度保压试验发现异常的制动缸活塞行程是否符 合规定。 (二)列检作业的简略试验: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尾部制动软管上安装无线风压监 测仪,确认列车管压力达到规定后,通知机车乘务员减压100kPa,尾部检车员确认最 后一辆车制动缸活塞发生制动作用后,向机车乘务员显示缓解信号并确认最后一辆车

制动缸活塞发生缓解作用。 第七十六条因制动机微控地面试验装置检修、停电及故障等不能使用时,应 利用本务机车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第七十七条列车制动机试验时,须按以下方式显示手信号: (一)制动信号:查间一一用检查锤高举头上,夜间一一白色灯光高举。 (二)缓解信号(继续充风信号):昼间一一用检查锤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 白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 (三)试验完毕信号:昼间一一用检查锤由上部向车列方向作圆形转动,夜间 白色灯光由上部向车列方向作圆形转动。 第七十八条因装载的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或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 铁路货车,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以下简称关门车)。关门车在列车中的编挂规定如 下: (一)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 (二)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1辆时按四舍五入 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 超过6%时,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计算换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 书》交司机。 (三)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3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2辆: 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关门车须排净副风 江的压缩空气。 (四)组合的重载列车中每个单元列车的关门车数量和编挂位置均须符合上述规 定。 第七十九条列检作业场发出的列车运行前方途经长大下坡道区间的,在始 发、中转作业时,需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具体填发地点,由铁路局集团 公司制定。 第八十条装有2个及以上自动制动机的铁路货车,在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发生 临时故障,须采取关闭截断塞门时,应关闭全车截断塞门。列检作业场发现货物列

车中的铁路长大货物车截断塞门关闭时,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填 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司机。 第八十一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列车,车辆 制动软管的连结、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和制动软管摘结、单班单司机值乘的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由检车员负责。 第八十二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列车,列尾 装置主机软管与车辆制动软管的连结、未挂列尾装置时尾部车辆制动软管的吊起, 由检车员负责。制动软管使用铁线吊起,软管连接器与车钩下平面距离不大于 200mm。

第八十三条对进出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 线和工程临管线等单位以及上翻车机翻卸前和翻卸后、经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 车,须由路内外双方进行技术交接。路内技术交接工作由技术交接作业场负责,未 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的,由最近的列检作业场负责。技术交接工作可采取TFDS动态 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八十四条技术交接作业场在铁路货车进入解冻库前,应在每批车中至少 辆车的制动阀防盗罩、管系连接法兰、轴箱橡胶垫、轴承外圈、车体等部位表面粘 贴变色示温贴片或设置温度计,待该批铁路货车按规定时间解冻后,检查车辆配件 外表面温度变化是否符合规定;对经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车须检查铁路货车配件有 无损坏、烧损,橡胶制品有无变质,车号自动识别标签有无损坏等情况,使用机车 进行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八十五条铁路局集团公司须根据翻车机、解冻库以及装卸机具对车辆损坏 等情况,制定技术交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八十六条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车辆段与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 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相关单位签订铁路货车技术交接协议, 对铁路货车的技术交接地点、交接方式、交接单据、交接范围和质量标准、损坏赔

偿等进行具体明确。 第八十七条铁路局集团公司须根据《国际联运货车使用规则》《国境铁路协定》 《国境铁路会议议定书》、货物换装方式、外方铁路货车技术结构等和本规程,制定 国境站技术交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八十八条往返循环开行的快速货物班列装车前须进行整备;局管内固定编 组货物快运列车,可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列车交路、运行工况等组织进行整备。 整备作业除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外,还须执行以下标准: (一)滚动轴承外圈、前盖、承载鞍无裂损。 (二)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无裂损;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弹簧托 板)无裂损,端部螺栓防松片止耳无折断。 (三)钩体、钩舌及钩尾框无裂损;钩舌推铁无丢失;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 钩尾销托梁螺母无松动。 (四)各缸阀吊架螺母无松动;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漏泄,卡子及螺母、 去兰螺母无松动;制动软管胶圈无破损、安装正位。 (五)制动梁梁体、支柱无裂损;制动梁滑槽磨耗板无丢失。 (六)人力制动机配件齐全、作用良好;车体倾斜不大于50mm,棚车车门开关作 用良好。 (七)查询最近一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探测信息,按照到达列车处置要 求处置THDS、TPDS、TADS、TWDS预警信息。 (八)施行一次列车制动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第八十九条格尔木等列检作业场是进出高原铁路的关口列检作业场,对进入 高原铁路的铁路货车进行整备。关口列检作业场所在铁路局集团公司在不低于“始发 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前提下,组织制定整备标准

第九十条自备铁路货车、企业内用铁路货车和出口铁路货车进入国铁运行 时,须按有关规定由国铁车辆段进行过轨技术检查,过轨技术检查仅对与国铁货车

相同的通用部件进行检查,并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其他部件由自 备铁路货车企业、企业内用铁路货车企业或出口铁路货车制造企业负责。经检查符合 要求的填发《自备铁路货车、企业内用铁路货车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办理过轨技 术检查时,企业须向车辆部门提供交通工具和符合过轨技术检查的条件。 第九十一条重型轨道车(含轨道平车)、大型养路机械、接触网作业车遇有 以下情况需进入国铁营业线运行前,应办理过轨手续,按照铁路总公司设备主管部 门提供的过轨技术检查标准进行过轨技术检查。 (一)国外引进抵达港口或国境站后首次进入国铁营业线运行时。 (二)大修或返厂修需与列车挂运时(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具备有效《年 检合格证》的除外)。 (三)路外企业所属的重型轨道车或大型养路机械进入国铁挂运时。 (四)施工场地转移进入国铁与列车挂运时。 第九十二条重型轨道车(含轨道平车)、大型养路机械、接触网作业车按以 下程序办理过轨技术检查: (一)重型轨道车(含轨道平车)、大型养路机械、接触网作业车所属单位须对自 轮运转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过轨技术检查标准,提前7天向所在地车辆段以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技术检查申请表》书面形式提出过轨技术检查申请,申请内 容包括: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名称、用途、运行区段、技术状态等。 (二)过轨技术检查还需提供技术结构资料和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以上专业主管部 门发放的有效技术状态合格证明。其中接触网作业车、供电轨道车须提供铁路局集团 公司供电处发放的《年检合格证》;国铁大型养路机械、工务轨道车须提供铁路总公 同工电部发放的《年检合格证》(《年检合格证》过期的须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工务处 发放的有效技术状态合格证明);路外大型养路机械、工务轨道车须提供铁路局集团 公司工务处发放的技术状态合格证明。 (三)车辆段接到书面申请后,须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复印存档,符合规定 的方可办理过轨技术检查。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所属单位须负责向车辆部门提供交通工 具和符合过轨技术检查的条件。

(四)过轨技术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具《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 式两份,设备所属或使用单位、车辆部门各一份,加盖过轨检查运用车间或车辆段 公章。 (五)货运部门凭车辆部门签发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方 可受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货物运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自车 辆部门填发之时起7日内交给货运部门。

客车车轮运用限度表(摘自《铁路客车运用维值

正位。 (三)客车与铁路货车连挂符合规定。与铁路货车连接的车钩连接状态良好,两 车接车钩互钩差不超限。 (四)与铁路货车连接的制动软管连接状态良好。 (五)进行列车制动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时,客车制动机须发生制动、缓解 作用。 列检作业场发现客车故障,应及时通知车辆押运人员或车辆乘务员处理;对车辆 押运人员或车辆乘务员预报的客车故障,列检作业场应积极配合处理。发现客车故障 是否需要扣车,由列检作业场决定。 第九十八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货物列车,

编有城市轨道客车的,列检作业场人工检查作业前须通知车辆技术人员对城市 轨道客车进行技术检查和制动机试验。车辆技术人员负责确认城市轨道客车技术 状态良好、制动机试验符合规定,并将城市轨道客车中的关门车及时通知列检作 业场检车员。列车技术作业完成前,列检作业场检车员须与城市轨道客车车辆 技术人员核对关门车情况。 第九十九条客车、城市轨道客车关门车编挂位置、数量执行铁路货车关 门车的相关规定,需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时,《铁路技术管理规 程》规定以外的客车、城市轨道客车自重及换算闸瓦压力,由车辆押运人员、车 辆乘务员或车辆技术人员提供。 第一百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货物列车 中的DL1型大吨位预制梁运输专用车组(以下简称预制梁运输车组),列检作业 场除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列检作业外,还需对以下配件进行技术 检查: (一)空车运行时,支撑装置配件齐全。 (二)空车运行时,所有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应处于非工作位并锁闭。重车运行 时,与游车相邻铁路货车的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应处于工作位状态,预制梁运输车组 两外端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处于非工作状态;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配件齐全良好。 (三)转向盘底座旁承磨耗板连接螺栓及螺母无松动、丢失。 (四)转向盘底座与车体间的连接螺栓及螺母无松动、丢失。 第一百○一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货物列车 中的机械冷藏车组(含单节机械冷藏车,下同),列检作业场按以下检查范围和质量 标准进行技术检查。 (一)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 部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超限。 (二)闸瓦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无碾出金属镶嵌物,闸 瓦插销正位,闸瓦插销环无去失。 (三)制动缸活塞制动、缓解作用良好(到达列车除外):制动软管无破损,连

安状态良好。 (四)钩舌销无折断,车钩连接状态良好、处于闭锁位,互钩差不超限;钩提杆 及座无脱落,钩尾销及安全吊螺母无松动、开口销无丢失。 对随车车辆乘务员预报的故障,列检作业场应积极配合处理;发现机械冷藏车组 存在故障需要扣车时,由列检作业场办理。 第一百○二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货物列车 中的C100型敬车,列检作业场除执行相应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外,还须执行以下检 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二位转向架摇枕组成的下旁承平面磨耗板、立面磨耗板和三位转向架下旁 承磨耗板无裂损、丢失;三位转向架下旁承磨耗板螺母无松动、丢失。 (二)三位转向架中心销筒的磨耗套或中心销无裂损、焊缝无开焊。 (三)二、三位转向架闸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25mm;同一制动梁两端闸瓦厚度 差不大于10mm。 (四)均载装置连接杆和均衡拉杆及圆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 (五)均载装置安装座下平面与上旁承体不得接触。 (六)均载装置安装座与枕梁的连接螺栓螺母无松动、丢失。 (七)均载装置旁承滚轮座与下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触。 第一百O三条标记载重260t及以上的落下孔车、标记载重300t及以上的凹底 平车、钳夹车等铁路长大货物车装车前、装车后、卸车后,货运部门须提前通知车 辆配属单位,由车辆配属单位指派车辆乘务人员进行技术检查,铁路长大货物车通 用部分执行铁路货车“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其他部分须执行以下检查 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包板式转向架:构架侧梁、横梁无裂损;轴箱导框无裂损,导框铆钉无折 断、丢失;附加弹簧传动组成弹簧座、吊杆、活动吊座、均衡梁、卡板、吊环、卡子、 吊环铁无裂损;附加弹簧无折断,吊环铁、销子、卡子、中心轴无窜出;板弹簧簧片 及簧箍无裂损,板弹簧组成中间弹簧箍与均衡铁无错位,下拉板螺栓无折断、丢失。 (二)焊接构架式转向架:构架侧梁、横梁无裂损:构架导框无裂损,导框磨耗

板无破损、窜出、去失;直顶式减振器顶座无裂损;均衡梁、弹簧座无裂损,组装圆 销、开口销无窜出、丢失;制动梁闸瓦托吊座无裂损。 (三)轴箱无裂损、轴箱弹簧及均衡梁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轴箱前盖、后 盖无裂损、组装螺栓无脱出,轴箱橡胶垫无窜出、丢失,轴箱弹簧座无裂损。 (四)心盘衬垫无窜出;心盘防脱螺栓无折断、丢失,心盘防脱圆销、开口销无 丢失。 (五)滚轮式旁承组装螺栓、滚轮轴卡板组装螺栓无折断、丢失;滚子式旁承滚 子无去失,滚子盒无裂损,组装螺栓无折断、去失;旁承盒无裂损,组装螺栓无折断、 丢失;旁承间隙符合规定。 (六)焊接构架式转向架扁钢制动梁梁体无裂损,端轴开口销无丢失,闸瓦托、 用瓦托吊、安全链及调整装置无裂损。制动主、支管不得与车体或其他零部件干涉 车接软管不得接触零部件。 (七)凹底架侧梁弯角部位无裂损;落下孔车、钳夹车承载框架拉杆、压杆、等 分撑杆及座无裂损;心盘防脱装置连接件无裂损。 第一百○四条长大平车、双联平车、标记载重260t以下的落下孔车、标记载 重300t以下的凹底平车等铁路长大货物车装车前、装车后、卸车后,货运部门须提 前通知就近车辆段派员进行技术检查,铁路长大货物车通用部分执行铁路货车“始 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其他部分须执行以下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 (一)构架侧梁、横梁、构架导框无裂损,构架导框磨耗板无破损、窜出、丢失: 直顶式减振器顶座无裂损;均衡梁、弹簧座无裂损,组装圆销、开口销无窜出、丢失 制动梁闸瓦托吊座无裂损。 (二)轴箱无裂损、轴箱弹簧及均衡梁弹簧无压死、折断、窜出、去失,轴箱前 盖、后盖无裂损、组装螺栓无脱出,轴箱橡胶垫无窜出、丢失,轴箱弹簧座无裂损。 (三)心盘衬垫无窜出;心盘防脱螺栓无折断、丢失,心盘防脱圆销、开口销无 丢失。 (四)滚轮式旁承组装螺栓、滚轮轴卡板组装螺栓无折断、丢失;滚子式旁承滚 子无丢失,滚子盒无裂损,组装螺栓无折断、丢失:橡胶堆弹性旁承预压卡板、磨耗

第六节铁路货车运用限度

求的须使用检查锤,夜间或昼间能见度不能满足要求的须使用白色灯光检车灯。禁 止使用红旗(红灯)代替检查锤(检车灯)显示传递。遇恶劣天气、曲线线路及显示 距离不可视等特殊情况时,信号传递可采用无线对讲机等辅助手段,具体辅助手段 及传递方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车辆段制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传递安全防护插设信号时,由车列(列车)首部检车员依次 逐段传递至尾部检车员,尾部检车员接到信号后,依次逐段向首部检车员传递确认 信号;传递安全防护撤除信号时,由车列(列车)尾部检车员依次逐段传递至首部检 车员,首部检车员接到信号后,依次逐段向尾部检车员传递确认信号。具体安全防 护信号显示方式,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制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在作业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作业时,应在列车两端来车 方向的左侧钢轨上,设置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灯)进行安全防护,前后 两端的安全防护距离均应不小于20m,插设固定脱轨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20m或固定 脱轨器不能正常使用时,应使用移动脱轨器进行安全防护;防护距离不足时,应使 用连接语音记录功能的通讯设备通知车站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现场 应在车列首尾车辆端部来车方向的左侧车体上设置停车信号(昼间红旗,夜间频闪红 灯)进行安全防护,车列中部不得设置停车信号。在旅客列车到发线上进行列检作业 时,其安全防护办法和前后两端防护距离不足20m时是否锁闭道岔及道岔锁闭办法由 铁路局集团公司制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列检作业摘解机车或连挂机车进行制动机试验时,应使用停 车信号进行安全防护,停车信号应按以下规定设置: (一)到达、中转列车摘解机车时,应在机后一位车辆前端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车 体上插设停车信号,关闭机后一位车辆前端和机车的折角塞门,摘解制动软管后撤除 停车信号,方可摘解机车。 (二)连挂机车进行制动机试验时,待机车与车列连挂后,在机后一位车辆前端 和列车尾部最后一辆车后端列车发出方向左侧车体上插设停车信号,制动机试验结束 后,及时撤除停车信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插撤脱轨器时,应确认股道正确,列车(车列)、机车停留位

置符合规定,同对检车员之间、检车员与列检值班员之间要做好联系和互控;移动脱 轨器应按规定存放和使用。要做到脱轨器插撤有监督、反馈有记录。禁止无安全防 护作业。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制定脱轨器的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沿线调查、处理故障和事故时,要在车站登记,通知车站 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调查处置线路的位置,并在车列首尾端部来车方向的左侧车 体上设置停车信号进行安全防护后进行检查处理。作业结束并撤除防护信号后,通 知车站。

第八节列车技术作业时间

第一百一十九条列检作业场人机分工检查和人工检查的列车技术作业时间 (以下简称技检时间),以列车技术作业脱轨器装置上轨时分为开始时分,下轨时分 为结束时分,采取锁闭道岔方式防护的列车以插设停车信号时间为开始时间,以撤 除停车信号时间为结束时间,计算技检时间不包括摘、挂机车时间。规定如下: (一)到达作业与始发作业技检时间原则上合计为60min,始发作业为25min, 到达作业为35min (二)无调中转作业技检时间为35min,有调中转作业技检时间为40min。 (三)经整备作业的快速货物班列无调中转作业技检时间为25min,有调中转作 业技检时间为35min。其他快速货物班列无调中转作业技检时间为35min,有调中转 乍业技检时间为40min。 (四)关口列检作业场对进入高原铁路的列车始发作业,技检时间为60min;高 原铁路列检作业场(如拉萨西列检作业场)的到达作业、始发作业,技检时间均为 60min。 (五)寒冷、长大下坡道区段及重载、计长超过88.0、编组60辆及以上的列车, 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运输组织实际,相应增加技检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其他技检时间规定如下: (一)TFDS动态检查时间原则上按10min(50辆/列)的标准掌握。

2h;其他整备作业时间不少于4h。 (三)技术交接的技检时间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实际制定,但人工检查作业的 原则上不低于40min。 (四)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的技检时间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按国际联运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

第九节铁路货车故障处理

第一白二十一条铁路货车故障处理种类分为:摘车临修、列车队较大故障修 理(以下简称大件修)、列车队一般故障修理(以下简称小件修)、临时整修等。大 件修、小件修按处理方式分为:更换、补装、调整、紧固、恢复、修复等。 第一百二十二条列检作业场发现影响行车安全且在列车队中无法施修或处理 障超过列车技检时间影响车站解体作业或正点发车时,应摘车送站修作业场临 修。对有运到时限要求的铁路货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运行到货物到达站, 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减少停时。 第一百二十三条摘车临修的故障范围如下: (一)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超限;踏面碾堆、擦伤、剥离、局部凹下、 缺损、圆周磨耗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符合规定;辐板孔裂纹超限等需更换轮 轴的故障。 (二)滚动轴承故障;滚动轴承甩油,外圈、轴箱破损,轴端螺栓松动、脱出、 丢失,前盖丢失;承载鞍破损,转K2型转向架承载鞍顶面金属碾出;侧架导框、副 构架导框纵向与滚动轴承外圈接触;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上、下层板错位等需更换 轮轴或分解修理的故障。 (三)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副构架折断;副构架与连接杆连接用螺母丢失; 上心盘铆钉折断,下心盘螺栓折断,心盘脱出;侧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破 损、窜出、去失,侧架立柱磨耗板折头螺栓、铆钉折断、丢失,摇枕斜楔摩擦面磨耗 板窜出;摇枕斜面磨耗板折头螺栓丢失;旁承体破损、丢失,双作用弹性旁承上旁承 与下旁承尼龙磨耗板有间隙、旁承滚子或旁承尼龙支承板与上旁承磨耗板接触,间隙

旁承间隙超限;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变形、折断,扣板螺栓、铆钉去失,交 叉杆端部螺栓松动、脱出、丢失;轴箱弹簧折断、窜出或丢失,重车摇枕弹簧及减振 弹簧折断、窜出或丢失;转向架弹簧托板、折头螺栓折断等需架车修理的故障。 (四)钩体破损,牵引杆、钩尾框折断;钩锁锁腿折断,下锁销组成配件丢失、 脱落;钩提杆座裂损;钩提杆折断、丢失,钩提杆链松余量不符合规定;从板折断, 从板座、缓冲器、冲击座破损;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从板、缓冲 器箱体含油尼龙磨耗板窜出、丢失;钩体支撑座止挡铁铆钉丢失;列车队无法调整的 车钩高度超限故障等需分解修理及更换的故障。 (五)制动缸活塞作用不良;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显示制动、缓 解位置不正确,标志牌丢失;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缸体裂损, 吊架折断;制动缸脱落,吊架折断;制动阀作用不良、防盗罩脱落;制动主管、支管、 连接管折断;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传感阀破损,横跨梁折断;缓解 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折断,吊架裂损;闸调器破损;脱轨自动制动装置调节杆折断, 拉环脱落、丢失,拉环与车轴接触,塞门关闭等需分解修理、焊修及更换的故障。 (六)制动梁梁体、支柱裂损,支柱夹扣螺母、闸瓦托铆钉折断、丢失,制动梁 吊裂损;制动梁安全链折断,制动梁脱落;基础制动装置各拉杆、杠杆、链蹄环折断 或丢失,拉铆销套环丢失,拉杆、杠杆吊架裂损、脱落,固定杠杆支点座拉铆钉丢失 等需要更换、补装、焊修及铆接的故障。 (七)人力制动机配件破损、脱落、丢失,附加杠杆、拉杆丢失,人力制动机轴 链折断、拉销套丢失,集成制动装置手制动杠杆及销轴丢失等影响人力制动机使用 的故障。 (八)中梁、侧梁、端梁、枕梁、横梁及牵引梁折断等需要焊修的故障,侧梁下 垂、车体倾斜或外胀超限;铁路货车车号自动识别标签失效、丢失,防火板脱落、丢 。 (九)侧柱、端柱、角柱裂损,散车上端梁、上侧梁折断;车门、车窗脱落或丢 失,底开门关闭不良,棚车漏雨,车门、端板或渡板折页及座折断;车门滑动轨道折 断,车门滑轮脱出轨道:墙板、门板、地板、浴盆板破损或腐蚀穿孔超限,车门锁闭

装置配件破损或去失;绳栓折断,柱插破损或丢失;脚、车梯扶手、集装箱锁头、 挡及车端护栏破损、折断、丢失:罐车卡带折断,罐体及阀漏泄,人孔盖及安全阀 丢失,下卸式排油管脱落,罐车上部车顶走板、防护栏配件脱落、窜出或丢失等需要 焊修、补装及处理的故障。 (十)从板座及冲击座铆钉折断、丢失等其他需焊修、铆接的故障。 (十一)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及有撞车、脱轨等痕迹需扣车鉴定的铁路货车;轴承 遭遇水浸或火灾的铁路货车。 (十二)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预警需扣修的铁路货车。 (十三)其他危及行车安全且因结构在列车队中无法处理的铁路货车故障。 第一百二十四条列检作业场发现铁路货车大件修故障,须使用专用工具、机 具,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修理。大件修范围规定如下: (一)更换、补装:钩舌、钩舌推铁、钩锁、下锁销组成、车钩托梁、空车摇枕 弹簧及减振弹簧、制动阀、制动软管、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截断塞门、组合式集尘 器、远心集尘器、罐车卡带圆销等。 (二)调整:互钩差、脚及车梯扶手弯曲、钩提杆链松余量等。 (三)恢复:承载鞍错位,摇枕弹簧及减振弹簧窜出,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板、 钩尾销托梁含油尼龙磨耗板窜出等。 (四)修复:主管、支管、连通管漏泄,下拉杆下垂超限、关门车等。 第一百二十五条列检作业场发现铁路货车小件修故障,须按相应的质量标 进行修理。小件修范围规定如下: (一)更换、补装:钩舌销、车钩防跳插销、钩体支撑座止挡铁、钩提杆复位弹 簧、钩提杆链,闸瓦、闸瓦插销、闸瓦插销环,下拉杆安全索、交叉杆安全索,各风缸 堵、各管系卡子及螺母,折角塞门卡子及螺母,闸调器螺杆连接螺母定位片,人力制动 拉杆链环、螺栓、螺母、圆销、开口销,塞门手把、制动软管胶圈、轴承挡键等。 (二)紧固:螺栓、螺母等。 (三)恢复:闸瓦插销、下锁销组成不正位等。 (四)修复:制动梁安全链、人力制动机拉杆吊架脱落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列检作业场发现需要摘车临修的故障,经鉴定不能安全运行 至站修作业场的,应摘车送临时整修线路进行整修,整修后应按规定办理回送手 续,并承担相应的回送安全责任。对列车队中因处理故障影响车站解体作业或正点 发车的铁路货车,可摘车送临时整修线路进行修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到达列车中的制动故障关门车,须全数处理。到达列车中的 定检过期空车,须办理扣车。到达、中转列车中的定检过期重车,卸车地点在本铁路 局集团公司管内的,须对卸空后的车辆办理扣车。 第一百二十八条到达作业时,对司机反映途中列车制动故障和作业中发现铁 路货车存在车轮踏面温度异常偏高、轮辋变色严重、闻瓦异常磨耗等疑似抱闻迹象 时,须施行制动机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确认并查找故障原因,按规定处置;需 进行制动机试验时,列检值班员通知车站值班员待列车制动机试验结束后,再进行 排风作业。 第一百二十九条列检作业场进行人机分工或人工检查发现因货物超载、偏 载、偏重、集重引起铁路货车技术状态异常的,列检值班员通知车站值班员,由车 站通知货运部门进行现车确认和处理,处理后,车站值班员须通知列检值班员,安 排对上述铁路货车进行技术检查,符合铁路货车运用标准后方可挂运,双方应做好 记录备查。 第一百三十条对到达列车中提示标签信息故障的铁路货车,使用标签读出器 检查、确认,读不出信息或标签丢失的须扣车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发现棚车漏雨、透光以及调车、装卸作 业、停运列车等发生铁路货车配件损坏、丢失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列检作业场按规 定处置。 第一百三十二条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当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不能挂入列车 运行时或因列车中铁路货车技术状态不良摘车后,车站值班员应及时报告列车调度 员。列车调度员通知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调度员,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调度员通知 车辆段派员检查、处理。 (一)故障处理符合“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后,按规定办理恢复运用

牛手续。 (二)需临修时,应确保安全回送到就近的站修作业场。 第一百三十三条回送的故障铁路货车编入列车前,应派检车员对各部进行检 查和整修,必要时派员护送;不能编挂于列车中部,需挂于尾部(每列以1辆为限) 时,须上报车辆段调度员,由车辆段调度员上报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调度员申请挂 运,调度所安排挂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采取防止车钩分离的 措施;需限速运行时,应由车辆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由车辆段调度员上报铁路局集 团公司车辆调度员申请限速,调度所安排挂运,车辆部门在《检修车回送单》中注 明。 第一百三十四条装运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货车时,车站或货运部门应书面通知 所在地货车车辆段,由货车车辆段组织相关运用作业场派员关闭截断塞门并施封, 封上应有“停止制动”字样,货运部门在运单上注明“停止制动”。到站卸车后, 车站或货运部门应书面通知所在地货车车辆段,由货车车辆段组织相关运用作业场 派员拆封,并确认铁路货车自动制动机技术状态良好后开启截断塞门。因货物装载 原因而关闭或开启铁路货车截断塞门时,现场检车员均须在《检车员工作记录手册》 中做好记录。 第一百三十五条列检作业场对扣修铁路货车的有关信息须及时录入HMIS运用 子系统。

第十节铁路货车故障修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货车运用作业场使用和储备的材料配件须符合段修标准(闸 瓦除外),应按照规定进行储存管理,安装使用前须外观检查,破损、标记不清、使 用寿命到期或储存时间过期时不得装车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储备的材料配件不得露天存放,有防尘要求 的管接头、制动阀、制动软管等空气制动配件,须装外套(盖)式或外包式、平罩型 防护件进行密封防护,不得使用通道内嵌式防护件。所有材料配件须上架、入箱存 放,配件储存期管理如下:

(一)各型橡胶密封件目制造完成之日起至使用前的储存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空气制动阀检修完成后,储存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三)编织制动软管总成、塞门、组合式集尘器检修完成后,储存期不得超过6 个月。 (四)闸瓦自制造完成之日起至装车使用的储存期不得超过18个月 (五)钩舌自检修完成后,储存期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经分解更换、补装的铁路货车配件须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至现车相应修程。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当剩余寿命不足现车相应修程 时,经检查确认质量状态良好者,可装车使用,并承担超过使用寿命期的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对不摘车施修的铁路货车故障,须按以下标 准进行修理: (一)圆销、螺栓或拉杆、杠杆上组装的圆开口销须为新品,双向劈开角度不小 于60。;钩尾销螺栓、钩尾销安全吊架螺栓、钩托梁螺栓、人力制动轴上、下端及制 动轴链羊眼螺栓的圆开口销和下拉杆、中拉杆等扁开口销安装后须劈开卷起。 (二)扁孔圆销长度允许在上下两个规格范围内调整,组装后扁孔圆销的窜动量 2~10mm (三)斜向或竖向安装的圆销应由上向下装入,横向安装的圆销应以车体纵向中 心线为准,由里(左)向外(右)装入(无安装空间者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车轮 附近的直立式杠杆圆销,由车轮侧由外向里装入;横向安装的圆销应在开口销与被连 接件之间装平垫圈。 (四)各阀和风缸吊架安装螺栓应由上向下装入(无安装空间者除外),在长圆 孔侧加平垫圈;制动阀防盗罩螺栓须紧固。各螺栓组装紧固后,螺杆上的螺纹须露出 螺母1扣以上,但不能超过1个螺母厚度(U形管吊卡和风缸吊卡除外)。使用4个螺 栓连接紧固的配件,须对角进行紧固;处理螺母丢失的故障时,填补基本母紧固后须 加装备母(防松螺母及有弹簧垫圈者除外)。 (五)处理制动管故障时,管系螺纹处须使用聚四氟乙烯薄膜缠绕或涂抹黑铅粉 油,缠绕不得超过螺纹端部,连接处紧固后须外露1扣以上的完整螺纹,旋入部分不

得少于4扣;主管端接管(辅助管)长度为250mm~400mm;分解管系时,橡胶密封件 更换新品,橡胶密封圈须使用E型密封圈。 (六)橡胶密封圈、接头体、法兰体组装时,螺栓应均匀紧固,不得发生漏泄。 (七)更换折角塞门时,折角塞门体中心线与主管垂直中心夹角为30°;更换制 动软管时,软管连接器连接平面与车体中心夹角为45°;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八)更换远心集尘器或组合式集尘器时,集尘器体的安装箭头方向须符合安装 要求;更换的集尘器下体在组装时胶垫正位,密封线须向上,止尘伞位置正确,螺栓 均匀紧固。更换的制动阀在组装时安装座胶垫须正位,螺栓须均匀紧固。 (九)更换闻瓦时,须使用有生产资质厂家的良好闸瓦,且闸瓦型号及生产厂家 代码标记清晰,禁止高、低摩合成闸瓦互换安装使用。闸瓦插销穿入闸瓦托与瓦背的 插销孔内正位入底,闸瓦插销下部环孔需露出,并须安装闸瓦插销环。 (十)更换钩舌及钩腔内部配件时,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配件,钩舌尾部及钩锁的 上作面须涂抹二硫化钼耐磨剂。 (十一)更换和补装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横跨梁螺栓时,须使用标准专用螺母, 并安装圆开口销;安装后,螺栓垂向移动量不小于3~5mm,开口销须插入螺母的槽口, 双向劈开,调整垫圈数量不超过3个。 (十二)更换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截断塞门、制动阀、制动软管等空气制动配 件时,装车前须取下各通路防护件包装、密封防护物,并确认无异物进入通道。 (十三)新安装配件不得与邻近的零部件、管系发生干涉。 (十四)装用交叉支撑装置的转向架需要进行滚动轴承转动检查时,侧架顶升高度单侧不 得超过70mm,同轴两侧均不得超过100mm。 (十五)处理空气制动故障后,须进行持续一定时间全部试验。 (士六)其他故障处理执行《铁路货车站修规程》临修标准

章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

第一百四十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须按照铁路总公司统一规划,不断优 化和完善探测站布局,实现探测站、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总公司三级联网,列检 作业场、车辆段、铁路局集团公司三级复示应用,满足点线成网、跟踪运行、局间 互控的需求。 第一百四十一条铁路局集团公司设车辆运行安全中心监测站(以下简称铁路 高集团公司监测站),车辆段设动态检查作业场、列检作业场复示站或动态检车室。 第一百四十二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须实现远程检测、联网监测、跟 踪运行、信息共享,通过对探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建立智能综合判别模型,实现对 铁路货车运行状态的全方位监控、综合预报警和跨局、跨线间的全程跟踪。铁路货 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综合利用,应以车号为基础信息自动关联、同屏显示和预 报,将安全防范的关口前移。 第一百四十三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须自动判别列车运行方向、车 次、车种车型车号,自动测速、计轴、计辆;具备系统自检、运行状态监测、远程 维护及数据查询分析、统计报表自动生成等功能;具备数据传输功能,预留各系统 间、与其他系统间信息交互接口:各级终端须统一规范用户界面、功能及操作流 程,具备自动校对时间功能。 第一百四十四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须满足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气候 条件下不间断运行的要求,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具有自动转换功能,配备不间断电 源(UPS)、防雷装置,具备抗干扰能力;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监控(复示)终 端和网络通道须有可靠的备份机制,实行一主一备或双机热备。 第一百四十五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在设备工程验收合格且试用结束 后,应进行运用验收,运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 系统要按规定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当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及时组织修复。

因系统性能未满足技术条件或设备停机、非正常运行导致漏探、误探、漏预报铁路 货车故障等影响铁路货车安全时,属系统设计技术结构缺陷、制造质量不良的,追 究设备生产厂家责任;属检修、日常维护质量不良或系统故障未及时修复的,追究 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单位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THDS、TPDS、TADS、TWDS探测站自动生成列车报文并逐级上 传至相应的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总公司。列车报 文由列车基本信息和预报警信息等组成,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探测站名称、列车通 过时间、车次、运行方向、平均速度、编组辆数、编挂位置、车种车型车号、铁路 货车标签安装位置判别、列车中铁路货车的总轴承数;预报警信息主要包括:故障 类型、预报警级别、故障方位等。 第一百四十七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轨边设备的安装位置须避开曲 线、长大下坡道、桥涵和调速区段,确保探测准确性。探测站的名称由车站名、线路 名、方向别及系统名四部分组成。设置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THDS探测站沿铁路线路平均距离30km设置,特殊情况不超过35km。列检 作业场所在车站进站信号机外均须安装,且须具备内、外探功能。 (二)TFDS探测站根据动态检查作业的需要设置,布点平均距离为300km,距列 检作业场不小于10km (三)TPDS、TWDS探测站在进入列检作业场的前方铁路线路设置,布点平均距离 为400km。 (四)TADS探测站在进入列检作业场的前方铁路线路设置,布点平均距离为 500km。 第一百四十八条配备列检手持机系统的列检作业场,列检值班员将铁路货车 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预报的信息通过列检手持机系统直接传递给检车员,检车员根据 提示的故障信息进行检查、处理、反馈。 第一百四十九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预报模型和预报标准,由铁路 总公司机辆部或授权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货车技术结构及运用实际优化调整

第二节 THDS 运用要求

第二节 THDS 运用要求

退行至后方车站。当检查发现轴承变色(变蓝或变红)、冒烟、外圈破损或变形、前 盖丢失或变形、外圈存在新圆周磨痕、密封罩脱出等异状时,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并 转报列车调度员,启动区间激热拦停应急处理预案。区间拦停应急处理预案由铁路局 集团公司制定。 (二)列车在站内停车时,停车车站有列检作业场的,由列检人员检查、处理: 无列检作业场的,由车站安排将该车从列车中摘下,按规定通知车辆部门派员前往检 查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铁路局集团公司红外线调度员预报的强热报警的列车,列 车调度员要立即安排列车在前方站停车并通知机车乘务员;机车乘务员根据通知在 前方站停车。列车到达前方站后,停车车站有列检作业场的,由列检人员检查、处 理;无列检作业场的,由车站安排将该车从列车中摘下,按规定通知车辆部门派员 前往检查处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到达、 中转列车,THDS动态检车员要将微热报警信息通知列检值班员,由列检值班员通知 检车员,检车员对微热报警的轴承进行轴温测量和起轴转动检查,对温升超过规定 或转动检查有问题的铁路货车须扣修,并将检查处理结果报告列检值班员。 第一百五十七条当THDS探测站预报微热、下一个THDS探测站遇有以下情况 时,须按强热预报处理。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到 达、中转列车,列检作业场THDS探测站遇有以下情况时,须安排检车员对未正常探 测的铁路货车进行人工轴温检查。 (一)THDS发生临时故障。 (二)THDS受到干扰出现异常。 (三)列车在THDS探测站调速或停车影响探测。 (四)因停电、维修、线路施工及其他因素等造成THDS无法探测。 第一百五十八条列检作业场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作业方式进行列 检作业的到达、中转列车中有轴箱滚动轴承和因铁路货车结构轴承底部有遮挡的无 轴箱滚动轴承铁路货车须进行人工轴温检查

第一白五十九条人工轴温检查须使用具备数据存储功能的便携式红外线测温 仪。检查部位为:无轴箱滚动轴承为轴承外圈底部、前后排滚子所处外圈相应部位 的运行方向后侧;有轴箱滚动轴承为轴箱前盖里侧轴箱体上部。发现轴温异常或外 观异状,须转动检查。 第一百六十条对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摘下的热轴铁路货车,列检人员应及时到 达甩车车站进行热轴故障检查和图像采集,并将检查结果报车辆段调度员,车辆段 调度员分别向铁路局集团公司红外线调度员、车辆调度员报告;铁路局集团公司红 外线调度员须在发生时刻起24h内将检查处理结果录入THDS。 对有列检作业场的车站摘下的热轴铁路货车,列检作业场应及时进行热轴故障检 查和图像采集,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车辆段调度员,车辆段调度员分别向铁路局集团公 同红外线调度员、车辆调度员报告。铁路局集团公司红外线调度员须在发生时刻起6h 内将检查结果录入THDS。 第一百六十一条对车站摘下的THDS预报热轴铁路货车,须更换轮轴处理;对 不具备更换轮轴条件的车站,车辆段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铁路货车限速运行 方案,运行到就近地点进行更换。 第一百六十二条热轴铁路货车更换轮轴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热轴轮轴送 车辆段检修车间进行轴承退卸、分解。形成《THDS热轴轴承故障诊断分析报告》,并 要善保存轴承故障损品。有关退卸和分析结果、故障数码照片自系统预警之日起10 日内录入THDS。《THDS热轴轴承故障诊断分析报告》格式、内容由铁路局集团公司 制定

第三节TFDS运用要求

第一百六十三条动态检查作业应按照“直通优先、先开优先的原则安排检查 质序,每列车的动态检查作业须由1个动态检车组完成。 第一百六十四条网络通道带宽、传输距离及设备软硬件须满足动态检查需 要,探测图片存储不少于1个月;TFDS作业平台须具备交接班,设备监控,智能分 组、分车、分辆,探测图片显示,故障智能跟踪,丢图、窜图、曝光等质量不良图

第一百六十七条TFDS发生丢图、窜图、曝光等故障及停机、停电、设备检修 等无法正常进行动态检查时,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方式的列车,应安排人工补充检 查;实行动态检查方式的列车,只对能正常探测的部位进行动态检查。 第四节TPDS运用要求

第四节TPDS运用要求

第五节TADS运用要求

等级根据轴承故障的严重程度由重到轻顺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一百七十二条对采取人机分工或人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到达、中转 列车,TADS动态检车员须查看该列车TADS预警信息,将一级预警或联网预警信息报 文内容通知列检值班员,由列检值班员通知检车员进行处理。对到达列车中一级预 警或联网预警铁路货车须立即扣车;对其他列车中一级预警或联网预警铁路货车的 预警轴承进行转动检查,确认有故障时应扣车处理。检车员将检查处理情况报列检 值班员,列检值班员核对后通知TADS动态检车员将预警铁路货车的检查和处理结果 录入TADS。 第一百七十三条故障铁路货车送站修作业场更换轮轴后,须及时将故障轮轴 送至车辆段对故障轴承进行退卸、鉴定分析,形成《TADS预警轴承故障诊断分析报 告》,并妥善保存轴承故障损品。有关退卸和分析结果、故障数码照片自系统预警之 日起1O日内录入TADS。《TADS预警轴承故障诊断分析报告》格式、内容由铁路局集 团公司制定。

第六节TWDS运用要求

第一百七十四条TWDS预警信息包括:轮缘垂直磨耗预警、踏面圆周磨耗预 警、轮缘厚度预警、轮辋厚度预警等。 第一百七十五条TWDS动态检车员对采取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方式进行列 检作业的到达、中转列车,须查看每列车TWDS预警信息,将预警信息报文内容通知 列检值班员,由列检值班员通知检车员进行处理。对预警铁路货车车轮进行检查, 车轮轮缘垂直磨耗、踏面圆周磨耗深度、轮缘厚度、轮辋厚度超限的,应扣车处理。 车员将检查处理情况报列检值班员,列检值班员核对后通知TWDS动态检车员将预 警铁路货车的检查和处理结果录入TWDS。

第七节综合预警运用要求

第一百七十六条采取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到达列 车,列检值班员须将每列车的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综合预警信息通知检车员 进行扣车处理。检车员将检查处理情况报列检值班员录入系统

新设翻车机、解冻库时,还须将铁路货车检查维修场地、人员、房屋、设备等纳 入设计内容。 第一百八十三条解冻库应具备智能监控、自动报警功能,热源须设在铁路货 车侧梁以上,热源出口温度及解冻时间等须符合《铁路货车翻车机和散装货物解冻库 测技术条件》规定。禁止使用化学品喷淋等易造成车辆损坏的解冻方式或方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对爱车人员颁发“爱车检查证”,爱车人 员凭“爱车检查证”进入爱车区域内的车站、货场、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 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单位进行爱车宣传,检查、监督爱车 办议的执行情况和铁路货车的使用情况。爱车人员对违反铁路货车使用规定、违章 操作损坏铁路货车或装卸货物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处 理,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未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擅自改变铁路货车技术结构 或安装永久性配件和装置的行为,须立即制止,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百八十五条车站、货场、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 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发生调车冲撞、脱轨及因违规装卸作业等导致铁路货 车损坏时,须立即、如实向车辆部门报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 路内外单位损坏铁路货车时,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须填 写《车辆破损技术记录》,由双方共同检查签认,作为损坏车辆赔偿的依据,并按规 定准确、足额计算铁路货车损坏赔偿费用,及时收取损坏铁路货车赔偿费。

第二节重点物资和超限货物运输

第一百九十一条机械冷藏车组、铁路长大货物车、预制梁运输车组、矿石车 和其他指定的专用铁路货车,实施配属管理,由配属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应按规定 余打固定配属管理的单位名称标记,并根据需要配备车辆乘务人员。每年年底前配 属单位向铁路总公司机辆部上报次年专用铁路货车的检修计划;专用铁路货车报废 寸须告知使用部门;配属调整须经铁路总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一百九士二条机械冷藏车组运用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铁

路机械冷藏车运用维修规则》。 第一百九十三条铁路长大货物车配属管理单位应向货车运用部门和运输部门 提供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加盖车辆制造单位印章,内容应包括铁路长大货物车的技 术参数、运行条件及检查、修理、维护、闸瓦压力计算依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第一百九十四条标记载重260t及以上的落下孔车、标记载重300t及以上的 凹底平车、钳夹车等铁路长大货物车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根据运输需要,运用时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配件,应有满足车辆乘务人员 生产、生活的空间,以及具备装载救援及故障处理所需工装配件等物资的储备空间。 运用时须安排车辆乘务人员,负责装车前、装车时及装车后铁路长大货物车技术状况 的检查,随车监视铁路长大货物车运行状况。 (二)车辆乘务人员须是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的车辆检修、运用从业人员,须具 备专列运输途中液压、机械、电气设备维护、车辆技术检查及故障处理等能力。 (三)除危及本列行车安全外,在重车状态运行申不得施行紧急制动。 (四)重车状态运行中遇有障碍物需作侧移通过时,应在通过前于平直线路上停 车,做好铁路长大货物车侧移操作处理后,按规定通过障碍物;通过后在平直线路上 亭车,恢复通过障碍物前的侧移,方可继续运行。 (五)运行中因发生行车、机械事故或遇自然灾害不能运行时,车辆乘务人员应 立即汇报当地车站、铁路局集团公司,并听从当地铁路局集团公司的指挥。 (六)车辆乘务人员的车辆技术检查及故障处理须与列检人工或人机分工作业同 步进行,并在技检时间内完成,其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由配属管理单位组织制定;处 理故障超过技检时间时,须联系列检作业场。列检作业场对车辆乘务员预报的故障应 积极配合处理,对需扣车的故障应及时通知车辆乘务人员,并上报铁路局集团公司, 由车辆段和车辆乘务人员共同确定施修方案。 第一百九十五条铁路长大货物车的固定配属管理单位应建立铁路长大货物车 管理台账,实时掌握铁路长大货物车定检动态,确保各级修程按时施修。 (一)固定配属管理单位应保证铁路长大货物车技术状态良好,满足使用要求。 (二)固定配属管理单位须根据不同车型的铁路长大货物车结构特点,制定铁路

长大货物车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百九十六条预制梁运输车组装车前,车站应通知就近车辆段派员进行技 术检查。当发现支撑装置、转向盘和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配件破损、丢失故障时, 通知预制梁运输车组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百九十七条预制梁运输车组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及相关 规定。 预制梁运输车组卸车后,相关设备配件的复位状况由卸车单位负责。卸车单位须 在卸空后将桥梁支撑杆平放于两侧的锁闭装置上并锁闭;将专用车钩缓冲停止器平放 于一侧的锁闭装置上,处于非工作位并锁闭;将游车的所有通用车钩缓冲停止器拆除。

第二百○一条为保证完成临时紧急任务需要储备的技术状态良好的备用国铁 铁路货车空车(以下简称备用车)须在铁路局集团公司公布的地点、港口和国境站备 用。 第二百○二条不免收车辆使用费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备用须通知所在地车辆段 派员检查,不得将技术不良车、定检过期车列入备用车。

第六节国际联运铁路货车

第七节新技术运用考核铁路货车

第八节铁路交通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调查

第二百一十一条根据事故、故障调查、应急救援和快速抢修任务需要,货车 运用作业场须具备沿途事故救援及故障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工具、仪器、配件、 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满足在野外、夜间等恶劣环境下快速救援和抢修作业 的要求。 第二百一十二条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区段内发生与铁路货车有关铁路交通事 故时,车辆处和车辆段应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时参加事故调查,并迅 速组织人员协助事故救援工作,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秩序,及时跟进调查分析情 况、向铁路总公司货车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百一十三条车辆段对管辖区段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造成铁路货车破损 的,按规定编制《车辆破损技术记录》,作为事故赔偿和统计管理的依据,并按规定 办理。

第二百一十四条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处负责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 理,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铁路总公司货车主管部门可根据行车设备故 障情况直接组织调查或指定单位组织调查。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定责由调查处理 部门负责,对行车设备故障原因分析不清、定责不准确的,铁路总公司货车主管部 门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对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有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第二百一十五条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区段内发生与铁路货车有关铁路行车设 备故障时,车辆处须组织车辆段相关人员前往调查处理,必要时应派员指挥抢修工 作,并及时向铁路总公司货车主管部门报告。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升级为铁路交 通事故时,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车辆段调查人员到达事故或故障发生地点后,须进行全面调 查,并及时逐级汇报概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时间、地点、车次、始发车站,列车运行正点时分、晚点时分及甩车 时间,前方列检作业情况,本铁路局集团公司沿途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探测和 监测情况,以及运行、沿途甩挂情况。 (二)编组辆数、故障铁路货车的车种车型车号、定检、编挂位置、货物装载、 破损部件名称、部位及破损程度,热轴故障还应记录滚动轴承标志板内容、轮轴技术 状态等。 (三)有关作业记录、台账资料、管理制度等。 第二百一十七条事故、故障发生后,车辆段须及时组织救援抢险队伍携带救 援设备、机具、量具、材料配件、相关调查设备和装备,迅速赶往现场,按铁路局 集团公司事故、故障应急处理、救援起复等规定,服从指挥,配合实施救援抢险。 铁路交通事故、行车设备故障调查结束后损坏的铁路货车及列车中的其他铁路 货车,须由车辆部门检查处理或指导相关人员检查处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处 理

第二百一十八条货车运用各信息系统是货车运用作业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新 建和改建货车运用车间和作业场应同期建设配套的信息系统SH/T 3533-2013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同步交付使用。各 信息系统须随着货车运用工作要求变化、技术条件的更新而及时升级。铁路局集团 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须将列检作业和车站生产组织信息一并纳入。 第二百一十九条货车运用的安全和技术装备须满足货车运用装备现代化和信 息化要求,利用信息通信网络、人工智能、自动检查检测、网络视频等现代化技 术,推进列车技术检查自动化、制动机试验智能化、安全管理科学化、质量监控网 络化、作业条件规范化、台账报表电子化,提升货车运用管理、列检生产指挥、列 车技术质量检查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二百二十条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段、货车运用车间和作业 场的网络和硬件配置须符合铁路信息化规划、相关技术规范和货车运用的需要,保 证货车运用生产、管理信息的录入、存储、传输和分析。 第二百二十一条HMIS运用子系统是HMIS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货车运用技术 作业、故障处置、技术交接、质量分析等工作的信息化记录载体,由铁路总公司、 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段三级系统构成。 第二百二十二条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电动脱轨器、手持机系统等生 产设备、设施须具备与HMIS运用子系统数据交换的接口,系统间信息交换须符合相关 技术规范和公用数据编码规范要求。 第二百二十三条货车运用作业场须部署HMIS运用子系统,综合利用铁路货车 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等,以及其他专业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和综合应用,按照列检“一班、一列、一辆”标准化流程,根据列车列辆集成铁路 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预警信息、到过期车信息、特定车辆追踪信息指导运用作 业,实现货车运用作业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建模仿真等工作,研究货车故障发生规律,合理谋划货车运 用作业场布局,准确制定货车运用作业范围和质量标准,科学确定人工作业和动态 检查作业保证区段,为货车运用管理、列车技术质量管理和修程修制优化提供依 据,不断提升决策支持能力和水平。

第二百三十三条货车运用车间应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按各岗位职务分工及责任范围,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 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工作标准等内容,制定岗位评价考核标准。 (二)总结计划制度。按月、李、年度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安全生产中的惯 性问题,进行同比、环比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预测和布置下月、季、年 度重点工作。 (三)列车技术质量抽查及检查指导制度。明确列车技术质量抽查及检查指导的 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上报,提出整改措施。 (四)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时间、班前预想会和完工分析会程序和内容,工 具、材料、配件、设备设施等交接事项,以及责任分工、信息反馈等管理要求。列检、 动态检查作业场班组间交接班情况须记录在《列检、动态检查作业场班组交接班记录 薄》。 (五)竞赛评比考核制度。建立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标准执行、列车质量、 人员素质等为主要内容的竞赛评比考核办法,开展列检作业场、班组和岗位间的竞赛 活动,按月、季、年进行综合考评。 (六)列车技术质量互控制度。明确相邻货车运用作业场间列车技术质量信息接 收和反馈程序、办法,根据铁路货车故障漏检和漏修信息,分析货车运用作业存在的 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列车技术质量控制的措施。 (七)资料统计管理制度。明确资料室定置管理及资料归档、借阅、保存、销毁 等管理要求,定期对各类表报台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分类存 放、便于香询。对于替代手工台账的电子台账,明确保存期限、备份方案、查询方式、

统计分析等要求。 (八)机具、材料及配件管理制度。明确工具、机具、量具管理台账、交接保管、 操作使用、定期检测等管理要求,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定检定和维护保养,交接使用, 每班开工前应进行试验或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建立材料、配件登记领取、入 库检查、分存保管、定期送检、交接使用、回收上交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根据现场 实际消耗、材料分存箱配备以及新型车修理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和调整材料、配件 军和现场分存箱定额定量标准,做到“账、料、卡”相符,保证现场正常使用。 (九)安全质量分析制度。货车运用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分析会,分析总 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发生责任或关联的铁路交通事 故、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及严重漏检漏修等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 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十)技术业务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和月度职工技术业务学习计划,以岗位应知 应会和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演练和技能竞赛

机车、车辆,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严禁抢道、抓车、跳 车、钻车。 (五)顺线路行走时,不走轨道中心和枕木头,不得坐在枕木头、轨道心、钢轨 上、车端部、站台边缘或在车底下坐、卧、闲谈、休息、避雨或乘凉。 (六)横越无安全防护停留车辆的线路时,应先确认无调车作业及车辆无移动的 可能;从停留车辆的端部横过线路时,要留有安全距离:徒手通过时不少于3m;搬运 材料、工具时不少于5m,并迅速通过,不得在轨道中停留;如由车钩上方通过时,手 抓牢,脚踩稳,严禁脚踩上锁销、钩颈和折角塞门手把。 第二百三十五条在列检作业时,检车员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一)熟悉本站内线路、设备、建筑物及列车运行、调车作业、车辆取送等情况。 列检作业要严格执行“整队出发,列队归所”制度,严禁单独行动。平行作业时,前 后不超过一个转向架,并保持相互联系。 (二)列检作业在开始和结束前,要严格执行插、撤安全防护信号的传递办法, 严禁在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车辆检查和故障处理,严禁在列车运行中处理车辆故 障,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的列车(车列)中摘结长风管或车辆制动软管。 (三)接发列车要目迎目送,并注意车辆运行、货物装载、篷布绳索状态,防止 意外伤人。接车时要提前到达接车地点,奠在两线中间安全位置接车。狭窄线路邻线 上、下行同时到发列车时,要在两线外侧安全位置接发列车。 (四)检查罐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品的铁路货车时,严禁明火接近、敲打罐体或进 入车内、罐内。 (五)处理制动故障时,要先关闭截断塞门,排净副风缸余风后方可进行,作业 结束后开通截断塞门;调整制动缸活塞行程时,严禁用手指探摸圆销孔;拆卸制动缸 盖螺栓时,头部要闪开;更换折角塞门时,要关闭邻车及本车两端的折角塞门,摘解 制动软管,缓慢开放折角塞门,排出本车制动主管余风后方可进行;更换闸瓦时,严 禁将手伸入闸瓦与车轮踏面间。 (六)两人及以上从事同一车辆故障修理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统一行动 相互配合。在站内抬运笨重工具、材料或在车底下传递工具、配件时,要呼唤应答、

步调一致,并注意邻线列车动态;搬运材料、配件应在两线间行走,不得紧靠线路。 两人及以上扛抬物品时,应同肩同步,同起同落,做好呼唤应答。更换大型配件时, 工长要亲自组织指挥和负责安全工作。 (七)遇有动车、直达、特快旅客列车通过时,严禁对相邻线路的列车进行现场 支术作业。有列车通过、调车作业时,线作业人员要注意避让。线间距小于规定标 准的线路,邻线上、下行同时到发列车时,要在两线外侧接发列车。 (八)在修理铁路货车上部时,应确认装载货物状态及车门的关闭状态,确保安 全后,再进行作业。 (九)使用各种镐类、千斤顶起重时,重心要找准,底座安放平稳牢固,镐体垂 直,金属与金属接触部要加防滑垫,其行程不得超过全长的四分之三(或安全线)。使 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同时顶起一个重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平衡起落,防止倾倒。在 起重过程中,被顶起的重物尚未垫妥架稳前,操纵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身体任何部位 不得侵入被顶起的重物下方。 (十)对列检使用的轨边设施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设专人防护,不得单人作业。 (十一)在列检作业现场,如遇施工、堆放路料等影响列检作业和人身安全时, 停止该线路的列检作业。 (十二)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带应定期检验。 工具材料不得丢。露天工作场所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登高2m及以 上者均为高空作业)。 第二百三十六条电气化铁路区段的列检作业,检车员须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直接、间接地与接触网导线接触,严禁攀到车顶、罐顶、机械冷藏车 冷冻机工作台上、装载的货物上面及棚车、散车的人力制动机踏板台上。 (二)携带的任何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应保持2m以上的距离。 (三)列检设施的安装及工具、材料、配件的堆放,必须与电气化有关设备隔开 0.5m以上的距离。 (四)接触网导线折断下垂搭在车辆上或其他物品与接触网接触时严禁进行处 理,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同时对现场进行防护,并及时通知车站进行相应处理。

(五)严禁在电气化线路的有关设施设备处所倚靠或坐卧 第二百三十七条沿途车站处理铁路货车故障、区间内进行事故调查和救援作 业、恶劣天气下的作业安全、高原铁路作业安全及其他作业安全的具体办法,由铁路 局集团公司比照上述规定制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货车运用作业量主要包括:列检作业量、国境站技术交接作 业量、技术交接作业量、整备作业量、过轨技术检查作业量等,按检查列数和辆数 进行统计。根据相应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确定权重。 第二百三十九条列检作业量包括人工检查作业量和动态检查作业量。动态检 查作业量包括TFDS、THDS、TPDS、TADS、TWDS动态检查作业量。 第二百四十条过轨技术检查作业量SN/T 5353-2021 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按自备铁路货车、企业内用铁路货车、出 口铁路货车和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分类统计检查辆数,

第五节生产用单据、手册及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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