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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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

专业工程分包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业主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 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2.0.9国标工程量清单

国标工程量清单指根据国家“计价规范”及浙江省补充要求编制的,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10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 况编制的 示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GB/T 36317-2018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信息描述家装建材,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 包括说明和表格。

2. 0. 12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消耗 量标准。

2. 0.13定额人工费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2.0.14定额机械费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 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6综合单价法

关其他项目费的单价按综合单价计算,施 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按规定程房 一种计价方法

合同价格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 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2.0.19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 金额等,

2.0.20竣工结算价

峻工结算价指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 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 0. 21基准目

2.0.22基准价格 基准价格指基准日当天所对应月份的由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2.0.23基期价格 基期价格指组成建设工程计价要素的人工、材料、机械在某一时点(预算定额编制期)的价格。其

2.0.24缺陷责任期

2.0.25招标风险警戒值

招标风险警戒值指招标控制价下降一定幅度达到工程成本线的风险警戒值,也称招标控制 幅度控制值。

工程造价鉴定指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月 价方面的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 活动。

3.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 成(见图3.1.1)

图3.1.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

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

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建筑

3.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也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见图3.2.1) 3.2.2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 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 3.2.3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定的 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 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 (1)通用施工技术措施项自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 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含运输、装卸、辅助材料、架线等)费用及机械 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费用。 (2)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现行国家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 量规范”)或浙江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专业定额”)及有关规定,列人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的属于施工技术措施的费用。 (3)其他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按实施要求划分,可分为施工技术常规措施项目和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其 中,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是指根据设计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需由承包人提出专项方案并经论证 批准后方能实施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如深基坑支护、高支模承重架、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基础等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大气污染防 治及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要求等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治并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包括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治理在内 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施工现场的标牌设置,施工现 场地面硬化,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现场安全保卫及保持场貌、场容整洁等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施工现 场的安全警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等发生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 办公室、加工厂(场)以及在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

图3.2.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造价形成内容划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实施标准划分,可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 加费(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 (2)提前峻工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赶工所需发生的夜间施工增加 费、周转材料加大投人量和资金、劳动力集中投人等所增加的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 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 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是指边施工边维持行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

0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3.3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方法

程量清单计价(以下简称“国标清 )和定额项目清单计价(以下简称 采用“国标清单计价”和“定额清单 寸,除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分别依据“计量规范"规定的清单项目和“专业定额”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

定的定额项目列项计算外,其余费用的计算原则及方法应当一致。 3.3.2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可采用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计税,如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符 合税务部门关于简易计税的适用条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3.3.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其税前工程造价(或税前概算费用)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 的进项税额,相应价格、费率及其取费基数均按“除税价格”计算或测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其 税前工程造价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相应价格、费率及其取费基数均按“含税价 格”计算或测定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由税前概算费用和税金(增值税销项税,下同)组成,计价内容包括概算分 部分项工程(包含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下同)费、总价综合费用、概算其他费用和税金 1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概算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其中: (1)工程数量。概算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根据概算“专业定额”中定额项目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计算。 (2)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所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按照概算“专业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 表)台班消耗量以概算编制期对应月份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进行计算。遇未发布 市场信息价的,可通过市场调查以询价方式确定价格。 2)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概算“专业定额”中定额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乘以单价综合费用费率进行计算。单价综合费用费率由企业管理费费率和利润费率构成,按相应施工 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2总价综合费用按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总价综合费用费率 进行计算。总价综合费用费率由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相关费率和规费费率构成,所含施工组织措施项 目费费率只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提前峻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不包括标 化工地增加费和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费率。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按市区工程相应基准费率(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2)提前峻工增加费费率按缩短工期比例为10%以内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3)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4)规费费率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取定。 3概算其他费用按标化工地预留费、优质工程预留费、概算扩大费用之和进行计算。其中: (1)标化工地预留费是指因工程实施时可能发生的标化工地增加费而预留的费用。 1)标化工地预留费应以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标化工地预留 费费率进行计算。 2)标化工地预留费费率按市区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相应标化等级的施工取费费率取定,设计概算 编制时已明确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目标的,按目标等级对应费率计算。 (2)优质工程预留费是指因工程实施时可能发生的优质工程增加费而预留的费用。 1)优质工程预留费应以“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总价综合费用”乘以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进行 十算。 2)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按优质工程增加费相应优质等级的施工取费费率取定,设计概算编制时已 明确创优质工程目标的,按目标等级对应费率计算。 (3)概算扩大费用是指因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初步设计图纸与施工图纸的设计深 度差异等因素,编制概算时应予以适当扩大需考虑的费用。 1)概算扩大费用应以“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总价综合费用”乘以扩大系数进行计算。 2)扩大系数按1%~3%进行取定,具体数值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图纸的设计深度确定。其中,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较简单工程或图纸设计深度达到要求的取1%,一般工程取2%,较复杂工程或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要求 的取3%。 4税前概算费用按概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总价综合费用、概算其他费用之和进行计算。 5税金按税前概算费用乘以增值税销项税税率进行计算。

3.3.5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即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或征收率,下同)组 成,计价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 其中: (1)工程数量: 1)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根据“计量规范”中清单项目(含浙江省补充 清单项目)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2)采用“定额清单计价”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根据预算“专业定额”中定额项目规定的工程 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3)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工程数量应统一按照招标人在发承包计价前依据招标工程设计 图纸和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并提供的工程量确定;编制峻工结算时,工程数量应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 予计量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2)综合单价: 1)工料机费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综合单价所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按照预算“专业定额”中的人工、材料、 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以相应“基准价格”进行计算。遇未发布“基准价格”的,可通过市场调 查以询价方式确定价格;因设计标准未明确等原因造成无法当时确定准确价格,或者设计标准虽已明确 但一时无法取得合理询价的材料,应以“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编制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可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预算“专业定额”中 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以当时当地相应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其中,材料 的“暂估单价”应与招标控制价保持一致。 编制峻工结算时,综合单价所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除“暂估单价”直接以相应“确认单价”替换 计算外,应根据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按照合同约定 计算因价格波动所引起的价差。计补价差时,应以分部分项工程所列项目的全部差价汇总计算,或直接 计人相应综合单价。 2)企业管理费、利润。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的工程,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清单项目中 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相应费率分别进行计算;采用“定额清单计价”的 工程,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定额项目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 利润相应费率分别进行计算。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应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计取。 编制投标报价时,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的工程,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清单项目中的 “人工费+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分别进行计算;采用“定额清单计价”的工程,综合单价所 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定额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相应费率分别进行计 算。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可参考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 编制峻工结算时,采用“国标清单计价”的工程,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清单项目中依 据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分别进行计算;采用“定额 清单计价”的工程,综合单价所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应以定额项目中依据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的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

“人工费+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相应费率分别进行计算。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 报价时的相应费率保持不变。 3)风险费用。综合单价应包括风险费用,风险费用是指隐含于综合单价之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 在工程合同中约定风险内容和范围(幅度)内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的市场价格波动风 险的费用。以“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不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之和进行计算。其中: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应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以 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数量及综合单价的计算原则参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相关内 容处理。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 峻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属于必须 计算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列项,工程实际不发 生的项目不应计取其费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中的“定额人 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相应费率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 本费费率应按相应基准费率(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计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标化工地增加 费”除外)费率均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确定。 编制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机费”乘以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相应费率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应 以不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计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标化工地增 加费"除外)可参考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 编制峻工结算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中依据已标价 清单综合单价确定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相应费率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 其中,除法律、法规等政策性调整外,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的费率均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费率保持不变。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分为非市区工程和市区工程。其中,市区工程是指 城区、城镇等人流、车流集聚区的工程;非市区工程是指乡村等人流、车流非集聚区的工程。 对于工程规模变化较大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根据其取费基数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 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含“人工费+机械费”)大小采用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费用。 对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 的费用可另列项目计算或要求投标报价的施工企业在费率中考虑。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包括市政、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高架区间)及道路绿化等工程在施工 区域沿线搭设的临时围挡(护栏)费用,发生时应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另列项目进行计算。 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硬化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的交通条件,属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的包含内容。如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费用应按实并经现 场签证后另行计算。 2)标化工地增加费。标化工地施工费的基本内容已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综合考虑,但获得国 家、省、设区市、县市区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应计算标化工地增加费。 由于标化工地一般在工程峻工后进行评定,且不一定发生或达到预期要求的等级,编制招标控制价 和投标报价时,标化工地增加费可按其他项目费的暂列金额计列;编制峻工结算时,标化工地增加费应 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其中,合同约定有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的,不计 算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建等级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合同无约定而实际创建的,按实际创建等级相应费 率标准的75%~100%计算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建等级高于合同约定等级的,不应低于合同约定等 级原有费率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1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 15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

(3)计日。计日工按计日工数量乘以计日工综合单价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 1)计日工数量。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计日工数量应统一以招标人在发承包计价前提供 的“暂估数量"进行计算;编制峻工结算时,计日工数量应按实际发生并经发承包双方签证认可的“确认 数量”进行调整。 2)计日工综合单价。计日工综合单价应以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进行计算。编制招标控制价时 应按有关计价规定并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算;编制投标报价时,可由企业自主确定;编制峻工 结算时,除计日工特征内容发生变化应予以调整外,其余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价格保持不变 (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按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申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之和进 行计算。 1)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发包人对其发包工程中的相关专业工程进行单独发包的,施工总承包人 可向发包人计取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按各专业发包工程金额乘以专业发包工程 管理费相应费率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 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各专业发包工程金额应统一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内相应专业发包工 程的暂估金额取定;编制峻工结算时,各专业发包工程金额应以专业工程结算价内相应专业发包工程的 结算金额进行调整。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费率应根据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相应区间费率的中值 计算;编制投标报价时,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费率可参考相应区间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编制峻工结算 时,除服务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化应予以调整外,其余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费率保持不变。 发包人仅要求施工总承包人对其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水电 费用可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峻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而进行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施 工总承包人可按专业发包工程金额的1%~2%向发包人计取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施工总承包人完成 其自行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搭建的临时道路、施工围挡(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在合理的施工进度计 划期间应无偿提供给专业工程分包人使用,专业工程分包人不得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发包人要求施工总承包人对其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 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时,施工总承包人可按专业发包工程金额的2%~4%向发包人计取专业发包工程 管理费,专业工程分包人不得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发包人未对其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要求施工总承包人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的,专业承包人应 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其垂直运输等相关费用。如施工时仍由总承包人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的,其费 用由总包、分包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自行商定。 当专业发包工程经招标实际由施工总承包人承包的,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不计。 2)申供材料设备保管费。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工程设备的,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进行管 理、服务的单位(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分包人)可向发包人计取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甲供材料设 备保管费按甲供材料金额、甲供设备金额分别乘以各自的保管费费率以其合价之和进行计算 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甲供材料金额和甲供设备金额应统一以招标人在发承包计价前按 暂定数量和暂估单价(含税价)确定并提供的暂估金额取定;编制峻工结算时,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应 按发承包双方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保管费费率应按相应区间费率的中值计算;编制投标报价 时,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保管费费率可参考相应区间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编制峻工结算时,除服务内 容和要求发生变化应予以调整外,其余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费率保持不变。 (5)专业工程结算价。专业工程结算价按各专业工程的结算金额之和进行计算。各专业工程的结 算金额应根据各自的合同约定,按不包括税金在内的全部费用分别进行计价,计价方法及原则参照单位 工.程相应内容。 专业工程结算价分为按规定必须招标并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范围的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结算价

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3.3.6其他相关计价规定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

程)外 于分部分项工程计价。

3.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用计算程序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分为招投标阶 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两种 3.4.2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按表3.4.2计算

.4.2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注:1.本计算程序适用于单位工程的概算编制,

3.4.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

3工程造价组成及计价方法19

2.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列“人工费+机械费"仅指峻工结算时依据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确定 的用于取费基数部分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3.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列“工料机价差"是指峻工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因价格波动所 引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差。 4.其他项目费的构成内容按照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要求设置,专业发包工程及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应根据 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5.专业工程结算价仅按专业发包工程结算价列项计算,凡经过二次招标属于施工总承包人自行承包的专业工程 结算时,将其直接列入总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相关费用中。 6.计日工、申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仅限于施工总承包人自行发生部分内容 的计算。专业发包工程分包人所发生的计目工、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 应分别计人专业发包工程相应结算金额内, 7.编制峻工结算时,计税方法应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保持一致。遇税前工程造价包含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 金额的,应在计税基数中予以扣除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4.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1.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企业管理费费率使用说明

1.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并包括相应的附属工程;单独装 饰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专业工程仅 其他专业工程是指本费率表所列专业工程项 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专业发包工程。 2.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其费率应根据不同 C率(预制装配率)乘以相应系数进行调整。其中 PC率20%及20%以上至3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PC率4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5;PC率50%以内 的.调整系数为1.2:PC率50%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25

4.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利润费率按表4.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利润费率按表4.1.2计取

表4.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利润费率

注:利润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税金税率按表4.1.6计取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23

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1.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税金税率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 兑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4.2.1通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2.

通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2.1计取

4.2通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通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

注:消防安装工程和智能化安装工程不分单独承包与非单独承包.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4.2.2通用安装工程利润费率按表4.2.2计

表4.2.2通用安装工程利润费率

注:利润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背率2

1.其他项目费不分计税方法,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2.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按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测定,适用于获得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工程的计价;获得工程质 量单项性专业奖项的工程,费率标准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商定 3.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甲供材料保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 费的取费基数按其含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4.2.5通用安装工程规费费率按表4.2.5计取

表4.2.5通用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2.6通用安装工程税金税率按表4.2.6计取

表4.2.6通用安装工程税金税率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 总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4.3.1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3.1

4.3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3.1计取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表4.3.1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企业管理费费率使用说明

工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注: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使用说明: 1.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适用于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及车 辆基地工艺设备等轨道交通专用安装工程。 2.地下、地面及高架车站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及通信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 定执行。 3.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的下限、中值、上限分别对应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化工地,县市区级标化工地的费率 按费率中值乘以系数0.7。

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他项目费费率按表4.4.4计取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他

注:其他项目费费率使用说明: 1.其他项目费不分计税方法,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2.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按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测定,适用于获得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工程的计价;获得工程质 量单项性专业奖项的工程,费率标准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商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分土 建与安装,统一按相应费率计算。 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甲供材料保 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费的取费基数按其含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费费率按表4.4.5计取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33

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4.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费费率

注:规费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成市轨道交通工程税金税率按表4.4.6计取

QLJY 0003S-2016 漯河市金阳饮料厂 风味饮料表4.4.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税金税率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客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 兑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4.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QGDW 11265-2014 电池储能电站设计技术规程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5.1计

表4.5.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1.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楼、台、亭、阁、塔、廊及牌楼、牌坊等仿古类建筑;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适用于园林景区 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区等综合性园林建筑的绿化、景观工程,以及喷泉、假山、塑石、立峰、围墙、园路、园桥 和小品等单独景观工程;单独绿化工程仅适用于单独实施的纯绿化工程;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园林绿化 及仿古建筑工程中单独承包的土石方专业发包工程 2.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公共建筑及道路等的绿化、景观与仿古建筑,以及非农林性质的片林、风景林等相应工 程,可套用本规则费率。 3.园林景区等综合性园林建筑内以市政标准设计的道路、桥梁及给排水工程,按市政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 行:仿古建筑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及通信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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