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66-2014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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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666-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6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7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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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66-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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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66-2014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pdf

4.2.1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对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与职责。县级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级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指导所属乡 (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乡(镇)级防汛指挥机构具体组织乡(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 任人。

4.2.3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村内简易雨量和水位站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 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4.2.4在交通、通信中断等紧急情况下,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组织做好本区 域的人员转移自救工作

4.2.5应明确工作组职责。

5.1应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现状,制定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方案,并在实践中修订 完善。 5.2应制定雨量、水位监测制度,明确本区域自动监测站点报汛要求,包括报汛方式、标准、流 程等。 5.3应确定各监测站点与危险区、防汛责任人的关联关系,填写监测站点与预警对象关联表。 5.4雨量、水位预警指标按小流域或乡村确定,宜分为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级。预警指标应委托 相关专业单位分析确定,由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审定,并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5.5按照确定的预警指标,根据实时降雨、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a)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由县级防汛指挥机构通过监测预警平台向乡(镇)、村、组、户 发布。 b)群测群防的预警信息由乡(镇)、村(组)及时发布。 c)建立流域上下游相邻行政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上游行政区的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 下游行政区。

5.6应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行政级别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

7.1应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GB 24330-2020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2应明确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7.3应明确灾情处置方案,包括围困人员解救、伤员抢救等。 7.4应明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应急保障方案。 7.5应明确治安、卫生防疫、灾后救助等应急保障方案。

9.3附图应包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基不情况示意图, 气象监测站点和主要预警设施分布图等 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情况示意图应标注区域闪的水素分布,水利程器区域地形,城区、乡(镇)、 村庄分布等基本信息 山洪灾害危险区图应标注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点、重要设施(工矿企业、学校、医院、敬老院、风 景区、交通设施等)等基本信息。 人员转移安置图应标明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基本信息。 附图比例宜采用1:10000~1:50000,有条件的可采用比例尺更大的底图制作。 9.4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附表和附图可适当增减,

明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执行 害防御预案的发布与实施时间等管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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