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077-2017 四川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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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1/T 07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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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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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077-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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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077-2017 四川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Appendix A Ine ratio ol ceme and concrete mix ratio for utility tunnel structure... 1o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 10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 10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15

1.0.1为集约利用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工程管线建设安全 标准,统筹安排城市工程管线在综合管郎内的敷设,使城市综 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 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综合管廊工 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适度超前、因地 剖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 1. 0. 4 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B/T 4444-2017 船用菌形通风筒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 附属设施。

2.1.2干线综合管廊

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 郎。

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 合管廊。

采用浅理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 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2.1.5城市工程管线

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冉 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 管线。

用于传输信息数据电信号或光信号的各种导线的总称,包括 通信光缆、通信电缆以及智能弱电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

由地面挖开的基坑中修筑地下结构的方法。包括明挖、盖挖 顺作和盖挖逆作等工法

借鉴矿山开挖掘进巷道的方法,用钻眼爆破或人工开挖方法 开挖坑道来修筑隧道的施工方法。

2.1.9 盾构法 shielding method

盾构机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为在盾构钢壳体 开挖、推进、衬砌和注浆等作业的方法

借助于顶推装置,用支承于基坑后座上的液压 顶人土层中修建隧道的施工方法。

1.12预制拼装综合管廊

在工厂内分节段或分片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 为整体的综合管廊

新建结构物邻近既有结构物施工,并可能对既有结构物产生 不利影响的工程称为近接工程,有关近接工程的施工称为近接施 工。与隧道有关的近接施工则相应地称为隧道近接施工。

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等 而设置的铭牌或颜色标识。

隧道开挖后用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进行支护,不设 次衬砌的隧道支护形式,围岩软弱地段也可辅以钢拱架支护。

由喷锚初期支护和模筑混凝土二次支护形成的隧道支护形 式。

为保障隧道施工安全与优化支护参数,在隧道 地层及支护结构的变形与应力进行量测、分析与评

全寿命期工程项目或其组成部分物理特征、功能特性及管理 要素的共享数字化表达。

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与主干路同步建设。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 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 进行。

3.0.8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各类 工程管线统筹协调。

3.0.11综合管廊防灾应根据防灾对象、重要程度以及危害程度 采取相应的防灾标准和措施。 3.0.12综合管廊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 3.0.13综合管廊工程主体结构、管线、附属设施的设计使用年 限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主体结构和运营期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及其预埋件,应 按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 2运营期间可以更换的次要结构构件,宜按设计使用年限 不低于5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 3临时结构宜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结构特点确定其使用年 限; 4管线系统除有专业规范规定且确实不能达到外,宜按设 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 3.0.14综合管廊工程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符合 设计要求并经过试验一检测和监定合格后应用

设计要求,并经过试验、检测和鉴定合格后应用。

4.1.2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管线专

4.1.3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统一规 划、统筹建设的原则

4.1.6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的

地布同和道路系统规划相道应。 4.2.2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 地下空间利用、海绵城市、道路交通、轨道交通、人防建设 防洪排涝、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

下空间利用、海绵城市、道路交通、轨道交通、 洪排涝、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

通信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 廊的布局。

4.2.4综合管廊宜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

式规划建设: 1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轨 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 2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 发区、重要广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 处、过江隧道等; 3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4 重要的公共空间; 5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4.2.6综合管廊平面线形宜与所在道路平面线形一致,平面位 置布置应考虑与邻近建(构)筑物的相互影响。 4.2.7综合管廊应设置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宜与邻近公共建筑

合管廊竖向位置应满足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居道路断面、地下管线和地下空间利用情况等因素综

4.3.2干线综合管廊宜设置

综合管廊宜设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 郎宜设置在人行道下。

4.3.3综合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地下设施竖向规划、行车

1管廊与非重力流管道交叉时,非重力流管道避让管廊; 2管廊与重力流管道交叉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避 让方案; 3管廊穿越河道时,宜经景观、技术经济比较后,采取从 河道下部穿越或管桥跨越等方法,

4.4.1综合管郎断面形式应根据纳人管线的种类及规模、占地 况、道路交通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等综合确定,宜预留 舌当的管位空间,适应城市的发展要求

4.4.2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维护作业所需要

4.4.3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布置应根据纳入管线及其附属设

4.5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4.6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布置时,不应同侧布置

4.4.9进人综合管廊的排水管道应采用分流制。

管廊可利用结构本体或采用管道排水方式,污水纳入综合管廊应 采用管道排水方式;污水管道宜设置在综合管廊的底部

标准配置及布置要求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程度和设计要求确定管廊工程的勘察方案,并 提交勘察成果,

5.1.3勘察前应根据不同勘察工作阶段要求取得下列图纸、技

5.1.3勘察前应根据不同勘察工作阶段要求取得下列图纸、技 术资料:

1 综合管廊总平面布置图; 2 综合管廊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法; 3 综合管廊周边环境状况。

5.1.4综合管廊工程勘察应为管廊选线、施工方法选择、地基

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加固、开挖和支护、降水排水设计提供相应 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及相关建议。 5.1.5综合管廊工程勘察,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察标准的

5.1.5综合管廊工程勘察,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

行性研究勘察应以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为主, 劲探测试工作

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 宜性,并评价比选方案; 2初步评价不良地质作用类型及其分布范围和影响; 3在特殊性岩土分布的区域,初步评价其工程特性及不利 影响。

要的工程地质调查测绘、物探等方法,初步香明管廊沿线的工程 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稳定性。

1根据沿线的岩土条件,分析其对管廊敷设的影响,并评 介线各地段场地稳定性: 2根据沿线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区域、性质及 发展趋势,初步分析其对管廊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初步建议: 3初步提供管廊设计施工相关参数。

5.2.5初步勘察勘探点间

表 5.2.5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

5.2.6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基础设计、地下水控制、支 护设计及施工的要求,且不小于管廊底设计标高下5.0m。采用 暗挖施工敷设的管廊,勘探孔深度宜进入管廊底标高下5m~ 10m。当预定深度内分布软弱夹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5.2.7初步勘察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 于勘探孔总数的2/3。 5.2.8详细勘察应按管廊设计方案、施工法、设计对勘察的 技术要求,提供管廊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岩土特性参数及相关建 议。详细勘察蔡的勘探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蔡点的布置宜沿管廊中线布置,因现场条件限制调整 时,不宜偏移综合管廊外边线3.0m以上; 2综合管廊走向转角点、管廊交叉节点、附属用房应布置 勘探点; 3综合管廊穿越河流时,河床及两岸均应布置勘探点,穿 越公路、铁路时,在公路、铁路两侧均应布置勘探点; 4详细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 5.2.8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

1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开挖、地下水控制、基坑支护设 计及施工要求,且应达到管廊底标高以下不少于5.0m; 2当基底下分布有软弱土层、厚层填土及液化土层、岩溶 等不良地质条件时,勘察探孔深度应适当加深; 3当在规定的深度范围内遇见中等风化以上岩层时,勘探 孔深度可适当降低。

1分段评价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建议适宜的设计、施工方案; 2分析评价场地的稳定性,不良地质作用、特株性岩土的 分布情况及其对管廊的影响,提供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 3对采用明挖施工的综合管廊,应提供基坑边坡稳定性计 算及基坑支护设计参数建议: 4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影响,提供地下水 控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分析评价地下水控制方案可能对周达 环境产生的影响; 5采用暗挖法施工时,应提供相应工法的设计、施工所需 参数,对稳定性较差的地层及可能产生流砂、管涌、涌水、涌泥 的地层,应提出预先加固处理的措施建议; 6对穿越河床和岸坡的管廊,应分析评价河床、岸坡的稳 定性,提供相关措施建议。

6.1.1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 中心线平行。

公路、河道时,宜垂直穿越;受条件限制时可斜向穿越,最小 交叉角不宜小于60°,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的 河段。

线种类、数量、分支等综合确定。断面的大小应保证管道间的合 理间距、人员通行巡查和管道维护的空间、布置相关设备的空间 并考虑管道扩容的需求。

6.1.4综合管廊管线分支口应满足预留数量、管线进出、安装

敷设作业和管线转弯预留空间的要求。相应的分支配套设施应后 步设计。

6.1.5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

6.1.5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 合建。大然气管道舱与其他管廊舱室不得连通。 6.1.6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压

6.1.7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

环境条件、地下结构的埋深、安全、交通条件、投资和工期等因 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2.1综合管廊平面应依据规划,结合道路横断

6.21综合管廊平面应依据规划,结合道路断面合理布置, 其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应设置在道路绿化带或 人行道区域,

6.2.2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

6.2.2综合管廊与相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根 居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且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6.2.6综合管廊内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和分层布置

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的有 关规定。

6.3.1综合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敷设位置的地下设施竖向布 置情况、荷载情况、绿化种植、地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 满足管线引「出或穿越、通风风道设置的需求。

6.3.2综合管廊纵断面宜结合道路纵断面布置,在穿越道路横 可管线、沟渠、河道或其他障碍物处可采用倒虹方式。 6.3.3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最小覆土深度应考虑河道整治、冲 刷的影响,满足施工方法和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在1~V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 道底高程2.0m以下; 2在V、VI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 道底高程1 0 m以下:

6.3.2综合管廊纵断面宜结合道路纵断面布置

1在I~V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舫 道底高程2.0m以下; 2在V、И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 道底高程1.0m以下; 3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

容纳高压电力电缆的舱室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4%, 时不宜大于 10%。

6.4.1综合管廊采用明挖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面

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行业标准《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 DL/T5484的有关规定。

设计规定》YD/T5151的有关规定。 6.4.7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图6.4.7),不宜小于表6.4. 中的规定。

图 6.4.7管道安装净距

表 6.4.7 管道安装净距

6.5.1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出入口、

DL/T 5461.4-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4部分运煤6.5.2综合管廊的人员出

6.5.2综合管廊的人员出人口、逃生口、吊装口、进区

风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并应采取防正地 面水倒灌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 m。 2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 m。 3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 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4敷设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 400m。 5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1m×1mSN/T 3538-2013 出口食品中六种合成甜味剂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当为圆形时,内径不应 小于 1 m。 6.5.5综合管廊吊装口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0m。吊装口净尺 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充许限界要求。当无特殊 要求时可采用下列尺寸(长×宽): 1高压电力电缆的吊装口尺寸3.0m×1.5m,中压电力电缆 的吊装口尺寸为3.0m×1.2m; 2设有管道的舱室吊装口尺寸6.5m×(管道外径+0.5)m,月 最小宽度不小于0.8m。

1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敷设大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天于200m。 3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 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4敷设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400m。 5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 1m×1m,当为圆形时,内径不应 小于1 m。

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当无特殊 要求时可采用下列尺寸(长×宽): 1高压电力电缆的吊装口尺寸3.0m×1.5m,中压电力电缆 的吊装口尺寸为3.0m×1.2m; 2设有管道的舱室吊装口尺寸6.5m×(管道外径+0.5)m,且 最小宽度不小于0.8m。 6.5.6综合管廊进、排风口的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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