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15-202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pdf

SJG 115-202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SJG 115-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8 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72883
VIP资源

SJG 115-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SJG 115-202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pdf

5.2.2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模型元素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表5.2.3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几何表达要求

5.2.4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 要求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5.2.4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

JB/T 4278.4-2011 橡皮塑料电线电缆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方法 耐磨试验装置表5.2.4各级模型精细度对应的信息交付要求

2.5模型元素属性信息宜明确数据来源,属性值数据来源分类宜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属性值数据来源分类

5.2.6应根据工程对象的类型和特点,在现行深圳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 编码标准》SJG88中选用适宜的类目和编码。 5.2.7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5.2.8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模型元素信息交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5.2.9公交场站工程中勘察信息模型的交付要求应符合现行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工程勘察信 息模型交付标准》SJG89的规定。

5.3.1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及交付物的命名应简明且易于辨识。

5.4.1各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按照不同设计阶段进行版本管理,并应在文件命名中予以标识。 5.4.2版本管理应满足在设计成果交付过程中交接双方文件管理的需要,并应具有可追溯性 5.4.3发生版本变更时,应形成版本管理说明文件,并应记录下列内容: 1版本变更的原因;

5.4.1各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

1 版本变更的原因 2版本变更的内容; 3变更依据的参考文件及对应版本。 5.4.4在同一交付阶段对同一交付物进行多次交付时,文件夹与文件版本应在满足文件命名规 则的基础上,在文件命名字段中添加版本号。版本号宜采用英文字母V与主版本号和子版本号 的组合进行标识。

5.4.5主版本号和子版本号应采用正整数表示,并应使用小数点“.”进行连接。 5.4.6在设计需求与前置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文件宜采用同一主版本号。子版本号管理 要求宜根据工程情况在执行计划中约定。

6.1.1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进度计划按时交付各设计阶段的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 6.1.2各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包括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和 工程总体信息表,同时宜交付工程图纸和属性信息表。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独立交 付,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工程总体信息表、工程图纸和属性信息表宜共同交付。 6.1.3模型信息可通过模型、表格、文档等方式表达,表达方式之间应具有关联访问关系。 6.1.4模型交付前,设计单位应开展内部质量审核。 6.1.5交付过程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共同完成。 6.1.6交付的模型应具有唯一性。若因需求发生变更重新提交模型,交付成果应符合本标准第 5.4节版本管理的规定

6.2.1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根据工程需求分阶段制定,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含工程名称、工程简称、工程编号、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应用需求等 信息; 2工程中采用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涉及的标准名称和版本; 3 模型元素的交付要求; 4 各阶段模型元素的信息交付要求: 5 软硬件工作环境,以及文件组织方式的简要说明; 6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基础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 自定义的内容。 6. 2. 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基于模型元素进行信息交换和更新,并应将阶段交付物存档管理: 2 应符合模型执行计划的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模型可索引其他类型的交付物,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4 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模型交付审核时信息不被编辑篡改,或在编辑时记录留痕; 5 模型通过交付审核后,应删除余信息形成最终交付模型。 6. 2.3 工程总体信息表应体现工程所处设计阶段的总体概况,宜采用表格或数据库的形式进行 交付。 6.2.4 工程图纸应基于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生成,并应符合工程制图相关标准的规定。 6.2.5属性信息表中属性值应从模型中提取,尚不具备的属性值可空缺

6.3.1应基于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的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合同及补充文件开展模型 审核。 6.3.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审核模型元素类型的完整性及同类模型元素属性的统一性: 2人 应审核模型元素与各专业图纸表达的一致性; 3 应审核模型元素的组合、命名及模型视图的合规性; 4应根据执行计划确定的信息交付要求,审核不同设计阶段模型元素信息的符合性。 6.3.3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审核单位应对交付物进行审核,并应出具审核意见。交付物经修改 并通过再次审核后,应由设计单位及审核单位共同签章确认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与交付物 起移交建设单位。 6.3.4模型审核报告应具备模型基本描述、交付单位、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审核日期、审核 过程、审核意见与审核结果等内容,

6.3.1 应基于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的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合同及补充文件开展模型 审核。 6.3.2 公交场站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审核模型元素类型的完整性及同类模型元素属性的统一性; 2人 应审核模型元素与各专业图纸表达的一致性; 3 应审核模型元素的组合、命名及模型视图的合规性; 4应根据执行计划确定的信息交付要求,审核不同设计阶段模型元素信息的符合性。 6.3.33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审核单位应对交付物进行审核,并应出具审核意见。交付物经修改 并通过再次审核后,应由设计单位及审核单位共同签章确认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与交付物 起移交建设单位。 6.3.4模型审核报告应具备模型基本描述、交付单位、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审核日期、审核 过程、审核意见与审核结果等内容。

附录A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附录A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表A.0.1公交场站车站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续表A.0.1公交场站车站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A.0.2公交场站停车场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续表A.0.2公交场站停车场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A.0.3公交场站保养场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续表A.0.3公交场站保养场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A.0.4公交场站修理厂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续表A.0.4公交场站修理厂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公交场站调度中心模型元素

续表A.0.5公交场站调度中心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注:表中“人”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续表B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C.0.1停车坪/库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1停车坪/库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2到发车位(首末站)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

表C.0.3车轮挡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3车轮挡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C.0.4减速带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 “之”表示宜具备, 表示口

表C.0.5反光镜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

表C.0.6顶棚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6顶棚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7候车亭/候车廊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8人行通道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8人行通道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C.0.9站台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C.0.10无障碍设施(坡道、盲道)信息交付要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C.0.11监控设施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12智能站牌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13广播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14智能道闸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14智能道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八”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C.0.15充电桩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 C.0.15充电桩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

表C.0.16变配电室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八”表示应具各,“^”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C.0.17照明设施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C.0.18洗车台/间信息交付要求

续表C.0.18洗车合/间信息交付要求

: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

表C.0.19保养器械信息交付要求

FZ/T 01054-2012 织物表面摩擦性能的试验方法续表C.0.19保养器械信息交付要求

^”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一”表示可不具备

表C.0.20维修工间/维修车间信息交付要求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 ”表示可不具备。

表C.0.21调度工作平台信息交付要求

主:表中“ 表示可不其备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JT/T 1201-2018 带式收油机《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 0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 [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3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 4 《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 .5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76 《城市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SJG88 8 《道路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JG89 9 《市政道路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0 0 《市政隧道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92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