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30-2022 城镇排水系统 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测与智能化管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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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030-2022 城镇排水系统 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测与智能化管理技术规程.pdf

旱季管线液位监测时间间隔应≤15min。 一雨季管线液位监测时间间隔应≤5min。 一管线液位临界预警值,应提高监测频次。 5.3.3管线液位监测基面标高应与现行国家高程基准一致。 5.3.4管线液位监测设备应设置报警功能,宜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讯传输。 5.3.5管线液位监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满足在满管、非满管、低流速、浅液位、带压运行、溢流等条件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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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组合传感器的布测方式避免测量盲区。 应根据现场工况选择适宜的管线液位监测传感器进行测量。 5.3.6管线液位监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分辨力应为0.1cm、1.0cm。 能适应的液位变化率不宜低于40cm/min,对有特殊要求的不宜低于100cm/min。 测量允许误差符合表1的规定

CFDABT 0102.2-2014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术语 第2部分:药品表1管线液位监控传感器允许测量误差

5.3.7管线液位监测设备并下部分应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工作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IP68 5.3.8管线液位监测设备应满足数据采集,传输零点校准应设置5或10min时间间隔周期。 5.3.9管线液位监测设备应满足没测量, 实现数据的连续稳定时测量与传输

5.4管线流量、流速监测

一监测传感设备安装的位置应尽量避开温度高、机械振动大、磁场干扰强、腐蚀性 强的环境,宜选择易于维修的位置安装。 一一监测传感设备,宜支持不断流安装,不破坏排水设施。 5.4.8管线流量、流速监测设备井下部分应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工作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 P68,且具有达到安全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5.4.9管线流量、流速监测设备应满足数据采集及传输的零点校准以及可设置5或10min整 点时间间隔周期性采集与传输。 5.4.10管线流量、流速监测设备应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传输;通讯中断时应自动缓存数据, 通信恢复后可自动上传历史数据。 5.4.11管线流量、流速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宜小于1个月。 一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宜小于6个月。 一定期对监测设备探头进行清淤,清淤时间间隔宜小于1个月。 一在汛前、汛中、汛后应分别对管线流量、流速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当流量在线传输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开展检和维护。 根据现场情况,应及时更换电池等备件,保障设备的正常稳定工作

5.6有限空间气体监测

5.6.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有限空间气体监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甲烷、硫化氢、氨 气、臭气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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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气体监测设备应依据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质,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原理的传感 设备进行监测,应采用满足检测要求的方法。 5.6.3有限空间气体监测频次宜小于30min,当达到预警值时应增加监测频次和数据上传频 率。 5.6.4气体监测设备应布设在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节点或需要监测的客井盖、检查并处,设 备布设数量应根据管网实际气体浓度值高低做出决定。 5.6.5气体监测设备应适用于多种气体或单一气体监测,监测设备气路部分的防爆形式可采 用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兼隔爆型 5.6.6气体监测设备应具备根据分析结果及危害程度做出预警及报警的功能,描述预警及报 警的目标、位置、时间等相关信息。 5.6.7气体监测设备应满足防潮防水汽防腐的工作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IP68。 5.6.8气体监测设备的运行保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时,应能保证数据不丢失。 一具有自检功能。 备有与便携式计算机通信的接口,能使用便携式计算机采集监测数据。 供电宜采用交流220V或DC36V以下安全直流电源

5.7污水泵站及合流制泵站监测

5.7.1污水泵站的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集水池水位和水质。水质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TN、TP; 出水压力和流量。 一泵站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包括故障信息、启停状态、运行时间。 二气体监测,包括:硫化氢、甲烷、氨气。 一用电监测,包括:实时电量、累计电量、电流、电压。 5.7.2泵站监测频次,时间间隔宜设定为1~5min,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7.3泵站监测设备应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工作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IP68。

5.7.1污水泵站的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集水池水位和水质。水质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TN、TP; 出水压力和流量。 一泵站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包括故障信息、启停状态、运行时间。 气体监测,包括:硫化氢、甲烷、氨气。 一用电监测,包括:实时电量、累计电量、电流、电压。 5.7.2泵站监测频次,时间间隔宜设定为1~5min,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7.3泵站监测设备应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工作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IP68。

5.8污水厂及调蓄池监测

5.8.1污水厂及调蓄池实时在线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进水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 进水水质,包括但不限于:pH、温度、电导率、COD、氨氮、TN、TP。 一出水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 一出水水质,包括但不限于:pH、电导率、COD、氨氮、TN、TP。 一过程工艺主要运行状态监测,主要为污水厂处理工艺中各个阶段的主要运行指标, 依照工艺不同合理选择,其中DO溶解氧、MLSS污泥浓度为必测指标。 设备状态,包括:各工艺段设备运行参数、故障信息及启停控制。 一气体,一般包括:硫化氢、甲烷。 一用电量,包括:实时电量、累计电量。 药量,主要为实时药剂和累计药剂量。 调蓄池运行启动、停止时间。

5.8.1污水厂及调蓄池实时在线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进水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 进水水质,包括但不限于:pH、温度、电导率、COD、氨氮、TN、TP。 一出水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 一出水水质,包括但不限于:pH、电导率、COD、氨氮、TN、TP。 一过程工艺主要运行状态监测,主要为污水厂处理工艺中各个阶段的主要运行指标, 衣照工艺不同合理选择,其中DO溶解氧、MLSS污泥浓度为必测指标。 设备状态,包括:各工艺段设备运行参数、故障信息及启停控制。 一气体,一般包括:硫化氢、甲烷。 一用电量,包括:实时电量、累计电量。 药量,主要为实时药剂和累计药剂量。 调蓄池运行启动、停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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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进 行集成或通过工业智能网关从平台直接采集设备端数据,数据采用固定格式进行推送,推 送时间为整点开始,1~5min一次数据。 5.8.3污水厂及调蓄池在线监测设备应满足防潮防腐的工作要求,浸入水部分防水等级应不 低于IP68。 5.8.4除在线监测外,应将实验室取样检测数据同步纳入污水厂监测管理范围,

9管线及附属设施工况相

5.9.1污水管线、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工况检测时的现场作业应符合CJ/181的有关规定。 5.9.2对污水管线、合流管线内已经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应进行检测并评估,并 形成评估报告。 5.9.3污水管线、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破损的检测可选用电视检测、潜望镜检测、传统的反 光镜检测技术和人工目视观测技术等。 5.9.4污水管线、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破损检测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检测设备的适应性进 行选择;当一种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线状况时,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5.9.5检查并的检测应分为检查井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 5.9.6管线及附属设施检测设备应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0°C~50C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 恶劣的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环境中正常工作

5.10.1污水管线、泵站、污水厂、调蓄池视频监测的场所应包括溢流口、排放口、泵站、 亏水厂、调蓄池的每个工艺段关键位置、污水设施施工工地等,监测形式可采用实时或折 拍(联动)的形式。 5.10.2污水管线、泵站、污水厂、调蓄池视频监测的最大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测覆盖范 围的要求,监测设备的灵敏度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 5.10.3视频监测设备的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本机存储功能,支持录像和图片存储,高清视频文件保存时间应长于90大。 一具有抓拍报警功能。 一支持有线和无线图像传输和报警功能, 一具有外接开关量报警输入和本地报警输出接口。 5.10.4视频监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采用H264/H265视频编码,三码流/双码流。 一像素不宜低于720P。 一高压缩比,高视频质量。 5.10.5管线、泵站、污水厂、调蓄池视频监测设备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充分满足监测目标的环境照度、安装条件、传输、控制和安全管理需求等因素 的要求。 一监测环境中可见光照明不足或监测设备隐蔽安装时,宜选用红外灯作光源。 监测设备宜顺光源方向对准监测目标安装,并宜避免逆光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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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设备的工作温度、湿度应适应现场气候条件的变化,必要时可采用适应环境 条件的防护罩

6.1.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组成:入流入渗管理、设 施运行安全监测、运行预警;设施养护管理、协同管理、设备资产管理及巡检、高水位运 行、管道淤积及堵塞分布分析。 5.1.2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智能化管理决策依据运行监控系统提供的综合数据决定 6.1.3智能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安全可靠,降低污染,并应减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6.1.4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智能化管理系统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从管线故障发生到最终判定管线故障时间宜不超过2min。 一传感器信号数据误差宜不超过0.5%。 一上位机操作软件响应时间宜不超过10s。 一异常状况点定位误差范围控制应在1km以内。 6.1.5应根据GB/T8566标准要求,制定系统完善和维护制度,并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及安 全测试。 6.1.6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运行监控,按下列频率提供成果: 一监测数据未达到预警值,可按周或月提交监测报表。 一监测如数据达到报警数值,应提交监测报表及现场巡检记录。 6.1.7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应合理设置智能化管理站点。 6.1.8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的智能化管理系统主要针对“厂、站、网”基础数据和 运行监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并通过建模计算,实现城镇污水系统的科学管理与调度

6.2管线入流入渗系统

5.2.1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入流入渗管理与智能化管理应获取下列资料: 已有的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图等技术资料。 管线入流入渗检测的历史资料。 待检测管线区域内相关的管线竣工图, 一待检测管线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待检测管线区域内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管线监测设备液位、流量监测数据。 5.2.2根据现场和收集资料情况选择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渗入量计算方法,宜选择晴天污水 量法、夜间最小流量法、用水量折算法和模型评估法。 5.2.3城镇污水管线或合流管线入流入渗检测方法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设备的适应 生进行选择,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5.2.4采用流量在线监测法评估污水管线入流入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现场安装条件良好的地方安装在线流量计。 使用面积速度法进行流量监测,宜采用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和互相关流量计。 周期性维护流量监测设备,流量监测数据应保证真实可靠。

6.2.5采用闭路电视检测法评估污水管线入流入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用于确定管线入流入渗的具体位置及状况。 一分析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得出结构性缺陷指数和功能性缺陷指数 6.2.6污水管线、合流管线入流入渗管理与智能化管理应建立雨量、液位、流量的在线监测 及评估工具,保持长期持续运行,动态计算与评估不同时期的入流入渗情况,

6.3管线及设施运行安全监测系统

6.3.1污水管线、合流管线运行安全监测宜采用电视检测(CCTV)、声纳检测、潜望镜检 则(QV)、内窥镜以及传统的反光镜检测技术等技术手段获取管线缺陷情况数据。 6.3.2污水管线、合流管线运行安全监测应对外业检测视频和缺陷图片进行审核,避免缺陷 的错判和漏判。 6.3.3管线数据、检测视频、修复建议等应充分利用可视化技术,全面掌握目前污水管网的 健康程度。 6.3.4管段普查信息、外业检测视频、缺陷图片、修复建议、缺陷报告、缺陷分布等成果数 据应统一入库、分类管理。 6.3.5气体的管理与处置应设置自动抽排装置,包括风机、气泵等。 6.3.6污水管线、合流管线气体安全智能化管理指标应满足防爆国家标准GB3836相关要求, 6.3.7在居民区附近自动抽排装置排除有害气,风机或气泵启动后的噪声宜低于55分贝, 处理后的化学试剂应定期收集并进行环保处置。 6.3.8泵站、污水厂等污水设施应对影响污水设施运行的人员、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实施全 方位智能监测,应集成安全警卫、人员定位、电气设备状态监测、危化品管理、动力监测 和后台信息管理平台,构建污水设施智能安全管理系统,满足“智能监测、智能判断、智 能管理、智能验证”的要求

5.4.1严格控制截污纳管的水质,对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设施的接入口应安装流量及水质 在线监测装置,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总量监测装置,并配备相应的限流断流设施设备,实 现智能化控制。 6.4.2水质监测预警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利用GIS、物联网、无线通信、云平台、大数据、 水力模型、水质模型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 6.4.3水质监测预警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一数据导入功能,包括节点导入、管线导入、雨水汇水区导入、污水汇水区导入、 土地利用导入等。 一网格生成功能,能够利用地形数据、建模范围、网格大小生成模拟网格。 一网络分析功能,包括:网络上下游追踪、网络最短路径、网络连通分析、连接方 向逆转,检查并修正网络拓扑。 一模拟计算功能,能够根据模拟情景和模型用途设定模型数值参数,包括演算模型 选择、日期、步长、动态波细节等。 一方案管理功能,用来管理水动力模型中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参数数据、情景模 拟工程的工程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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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可视化对象的管理功能,能够对模型构建过程中的非图形对象进行管理,包括 对象的添加、修改、查看、删除等。 一一支持动态可视化,能够动态播放模拟区域所有节点水深随时间的变化视频,并以 GIS专题图的形式显示。 一支持情景对比分析,能够比较分析不同的情景工程文件。 5.4.4污水溢流预警与智能化管理应具备完整的污水溢流预警体系,通过物联网终端实时监 测道路低洼地污水检查井、溢流口、截流井、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水位、 流量、水质、视频、雨量等信息。 6.4.5污水溢流预警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应支持物联网设备数据接入和集成数据接入。 6.4.6污水溢流预警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污水溢流智能化管理,充分利用气象、物联网设备和人工巡查等多源数据,智能 分析,科学生成应急调度处置方案,最大程度控制溢流污染。 一雨季应急指挥调度功能,及时调配人员、车辆、物资,降低风险,减少溢流污染 一合流管出水口应设置智能截流井,降雨时具备控制雨水入河流量及污水流量控制 功能。 雨季后总结评估的功能,针对某次预案,自动生成总结报告。 6.4.7污水溢流预警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对各个物联网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自动判断, 当发生下列情况,系统应进行报警: 一监测数值超阅值。 一设备故障。 一数据丢失。 6.4.8水质超标排放预警及智能化管理系统宜基于有效的水量、水质、水动力模型,实现污 水超标排放预警和污染源追溯等功能。 6.4.9水质超标排放预警及智能化管理系统宜实现污染源模型追潮功能,支持污水厂尾水排 放自然水体的水环境容量计算、水环境容量预测、水质分析、水质评估等功能。 6.4.10水质超标排放预警及智能化管理系统宜提供完善的水质超标排放预警体系,针对排 污户(重点排污户)排入市政污水管接口、污水厂进水、尾水进行实时、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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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或自动录入养护成果。 统计量化养护的年月计划完成情况,按养护单元分析养护频次,并给出养护质量 评价和自动养护提醒。

6.6协同智能化管理系统

5.6.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协同管理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功能应包括协同处理、地图 操作、查询统计和参数设置等模块,并应提供延期、缓办、作废等的申请授权和授权等功 能。 6.6.2协同管理与智能化管理应基于实时监测数据、基础数据及数据分析模型计算分析得到 的异常信息,根据异常信息类型及处置部门自动完成派遣。 6.6.3系统上位机应实现与应急管理中心的数据对接,实现下列功能: 当污水设施发生异常状态,如管网破裂、传感器故障时,应将报警信号发送至管 理中心,由其进行实地分析处理,反馈实地处置注意事项。 当侦测到诸如施工等引起的地形地质变化等情况,且变化在设计允许范围内时 管理中心应给予管网运行监控系统提供安全防护信息,以防造成误判。 5.6.4为保障城镇污水设施“、站、网”运行智能化管理系统止常运行,协同管理部门应 故好以下工作: 一应制定运维**紧急处置方案。 一应建立24小时运维**值班坐席监控制度。 管理部门运维**公司堡 制

6.7巡检智能化管理系统

6.7.1城镇污水设施“、站、网”设备设施管理应与巡检管理结合,通过对设备设置定期 的巡检任*管理以及巡检项管理,实现对排水设施设备的长效运营运维。 6.7.2对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分片分区管理,满足对区域巡检打卡管理,提高 巡检执行效率与考核评估质量。

7.1.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采集与处理应使用国家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 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统。 7.1.2采集的数据成果应进行检查和筛选,并能正确导入数据库。 7.1.3应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空间定位与地形分析,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具备测 绘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的地形图,地形图比例尺选用1:500或1:1000。 7.1.4数据库的设计和建立应满足城镇污水设施“)、站、网”运行监控与智能化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的要求。 7.1.5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数据采集、处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集已有污水设施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运行监测、检测、养护数据及与污水设施相关对象的数据,

7.1.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采集与处理应使用国家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 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统。 7.1.2采集的数据成果应进行检查和筛选,并能正确导入数据库。 7.1.3应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空间定位与地形分析,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具备测 绘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的地形图,地形图比例尺选用1:500或1:1000。 7.1.4数据库的设计和建立应满足城镇污水设施“)、站、网”运行监控与智能化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的要求。 7.1.5城镇污水设施“)、站、网"设施数据采集、处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集已有污水设施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运行监测、检测、养护数据及与污水设施相关对象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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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数据缺失或已有数据不准确的进行现场查验。 建立完整的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拓扑关系

7.2.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及相关要素的空间分类编码规范应按照GB/T51187 的规定执行,并增加冲洗设施和除污设施。 7.2.2城镇污水设施及监测设备应赋予唯一的标识码,编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识码由10位数字的设施代码与7为数字的流水号组成, 一设施代码应依次为:行政区划代码6位、大类代码2位和小类代码2位。行政区 划代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2260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流水号应从0000001开始顺序编码。 7.2.3监测指标类型应赋予唯一编码,处置指标的等级根据紧急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并应对每个级别设置不同的处理流程。 7.2.4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养护状态应根据设备养护频率和设备健康状况设置每种 状态的唯一编码。

7.3.1城镇污水设施数据结构设计时,应确定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和 完整性约束等内容。 7.3.2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的数据资源应包括基础地理数据、智能感知数据、专题 数据及业*数据。 7.3.3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运行维护管理数据表名称及说明应按照GB/T51187的 规定执行。 7.3.4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资源的数据结构应进行时空标识,即时间、空间和 属性的三域标识。 7.3.5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资源的获取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定期从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获取。 一智能感知数据应依据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在*或离*共享。 专题可共享的数据可通过有*或无*网络接入,采取多层次部署、多层次摘要、 多层次**的方式动态追加。 一业*数据通常部署在具体相关部门,宜源于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6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类型应使用各主流数据库都支持的基础数据类型 包括整型(I)、长整型(L)、字符型(C)、数值型(D)、时间型(DT)、布尔型 (B)。字符型应注明长度,默认为50位变长字符串,如C(50);数值型应注明小数位 数,默认为2位小数位,如D(11,2);时间型除特别注明默认包含日期和时间部分。 7.3.7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设施及相关要素分为点、*、面三种空间要素类型,应 赋予唯一标识码(唯一编号),唯一标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标识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识码宜采用6位排水设施对象编码+6位排水设施所在镇街行政区划代码(行政 区划代码后6位)+6位排水设施顺序号组成。

6位排水设施所在镇街行政区划代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2260执行,取对 应镇街代码后6位数字。 流水号由000001开始顺序编号

7.4.1数据入库阶段应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在GB8566及HJ/T417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 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保障应用数据的真实有效。录入的数据应包 括已有数据、现场探测数据及监测检测数据。 7.4.2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基础数据处理工作应包括数据的处理、更新、传输、存 储和编辑。 7.4.3数据处理主要内容应包括坐标转换、数据格式转换、属性项对接转换、标准规范约束 性检查,常规应包括: 一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采集、探测外业数据录入。 一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测量数据内业处理。 一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和属性数据关联处理。 当入库数据与设计数据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不一致时,应按设施数据库的平面 坐标和高程系统进行坐标转换和校正。 一对数据进行常规错误检查,生成数据库文件。 一根据数据库文件自动生成管*图形、标注和管*点、*属性数据和元数据文件。 7.4.4数据更新时应按原有数据分类编码和数据结构进行数据组织,应保证新旧数据之间的 正确接边和要素之间的拓扑关系。数据更新应符合下列要求: 数据更新方式应包括专题更新、局部更新和整体更新。 一数据更新操作之前应对需要更新数据进行备份 一更新数据应包括删除数据、修改数据和新增数据。 一数据更新应保证及时性,反映管*的最新变化, 数据更新应保证正确性,对管网数据更新应进行校核 7.4.5数据传输过程中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和易管理性。数据更新操 作端到数据存储**器的网络带宽不宜低于20M。 7.4.6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的数据存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具有良好的节点扩充性和良好的传输速率。 一宜采用可伸缩的网络拓扑结构。 一宜具有高传输速率的光通道直接连接方式。 7.4.7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编辑应同时支持在*编辑和离*编辑两种方式。 7.4.8为了保证原始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数据库的安全,宜建立离*编辑任*,以 离*编辑方式进行管*要素修改,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离*任*应携带任*范围内完整的管*和管点数据。 一对离*任*中要素数据的编辑应包括图形编辑、属性编辑和拓扑关系的修改。 一对编辑完成的图形、属性和拓扑关系数据应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与数据库中的 原始污水管*或合流管*数据合并,审核有误时应发回重新编辑。 当离*任*处于数据编辑状态时,应对该离*任*范围内的数据进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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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数据库设计应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需求分析,需求调查应包括已有“厂、站、网 资料情况、管理要求、数据更新情况、使用关联信息、已有软硬件平台等。 7.5.2数据库的建设应遵循结构可扩充性、拓扑可维护性、数据完整性、空间与属性关联性 空间数据多源性和数据安全性等原则。 7.5.3对实时在*、定期在*和离*拷贝的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数据,应进行一致性处理并 空间化。 7.5.4数据库的建库应包括数据结构设计、数据加工与处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管 理和数据运行测试过程。 7.5.5数据的结构性和规范性应在入库前进行检查,存储结构应具有可扩展性。 7.5.6数据整合入库后应进行运行测试,检查数据在入库过程中是否发生修改或丢失。 7.5.7数据库应及时更新,实时反映新建、废弃和拆除管*的信息变化。 7.5.8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普查的数据库应严格采取安全措施,及时备份数据,防 止数据丢失和非法使用。 7.5.9数据库管理的功能应包括输入输出、数据编辑及处理、查询统计、历史数据管理、元 数据管理及安全管理。 7.5.10数据入库应以业*需求为导向,进行数据入库更新,数据入库常规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新建、改建或重置的“厂、站、网”设施数据应及时更新入库,并应对变化的管 *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发现“厂、站、网”数据与现场排水设施有较大出入的,应进行修补测,以提高 数据准确度。可采用管网通APP动态更新功能,先更新运行库数据,再安排测量人员现场 复测。 一数据入库前应进行入库校核,以备图面内容检查和数据合并更新。 “厂、站、网”数据合并是将中间临时数据库的管*数据,按批次合并至排水设施 运行库及标准库,包括新旧管*的连接编辑、修补测合并编辑、批次边界处被打断管*接 边编辑等。 一数据合并入库要求全面检查本图幅内管*、管点编号、连接关系以及测量坐标的 完整性、唯一性。新增管*的空间位置与相邻图幅,甚至整个图幅内已有数据属性分析和 拓扑关系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拼接、合并处理,形成完整的“厂、站、网”标准数据 库。 一数据提交是将通过合并审查的管*数据提交至已有管*运行库、标准库中,更新 “厂、站、网”设施现状数据库。

8.1.1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一体化智慧运维**平台包括市(县)级、区级(乡镇) 运维**平台和运行监控与智能化管理系统组成。 3.1.2各级**平台应有**于各级政府部门、相关职能单位、社会公众的功能。

8.1.3污水设施智慧运维**平台的体系架构应由感知交互层、基础设施**层、数据平台 层和应用平台层组成。

8.2平台建设基本要求

8.2.1平台应建立涵盖城镇污水设施管理的各部门和其他公共信息资源的综合信息主题数据 库,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8.2.2平台应实现智慧城镇污水处理业*活动的信息化及污水设施工程的标准化 8.2.3平台应对污水设施覆盖范围的排水户建立标准的监管流程,建立标准化数据采集与通 信机制。 8.2.4平台应满足日常污水排放、处理的综合监管的要求,实现城镇污水设施的全方位监控 和全局化调度管理。 8.2.5平台应对下级污水设施已采集的历史数据、现状数据和管理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处理 分析和维护,实现智慧化的分析与辅助决策。 8.2.6平台应集中显示重要报警和预警信息,并以多种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各级 部门及时协同处理问题

8.3平台建设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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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污水设施智慧运维**平台应具备的具体功能包括:显示功能、数据查询与管理功能 统计分析功能、数据存储功能、实时画面编辑功能、监测报警功能、设备管理功能、监测 点配置功能、数据可靠性评价功能、系统管理功能、机构管理功能。

8.4.1平台对城镇污水设施监管的业*流程应包括建设管理、管网养护、巡查管理、维护维 修、运行调度、厂站网监控、溢流控制、应急处置、排污户(许可)监管、****、奥 情监管和污水厂进水、出水水质监督等。 8.4.2应根据各城市的实际管理需要,梳理污水设施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业*流程。 3.4.3应对城镇污水设施管理部门和运维单位建立统一的运营维护标准,实现统一的业*流 程。 8.4.4平台的业*流程应支持去定义、执行和管理工作流,协调工作流执行过程中工作之间 以及群体成员之间的信息交互。 3.4.5平台的业*流程设计应支持各种流程特性,包括串行流程、并行流程、子流程、条件 路径、条件人员、环节信息权限设置、普通环节、机构环节和会签环节。 8.4.6平台的业*流程之间的接口应清晰定义,对局部业*流程进行改变时不会对全局的流 程产生灾难性后果

9.1运行维护具体要求

9.1.1保障监测设备及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全天候安全、持续、可靠、有效运行, 9.1.2运行维护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每月提供监测月报。 每月系统时钟作1次校正。 每季度每个监测点的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0%。 一每季度监测数据至少作1次备份。 一运行单位应确保数据真实。 一应配备满足2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9.1.3每季度应对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对存在问题的监控仪器设备及其配件进行 及时更换,确保正常运行。 9.1.4根据动态监测数据,结合管网结构、运行体系、地质条件等,应进行排水管网、泵站 污水处理厂健康状态诊断和综合分析。 9.1.5管*液位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应小于3个月; 一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6个月; 一定期对监测设备探头进行清淤,清淤时间间隔宜小于3个月; 雨季时应适当缩短清淤时间间隔; 在汛前、汛中、汛后应对管*液位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根据现场情况,应及时更换电池等备件,保障设备的正常稳定工作

9.1.6数据库管理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厂、站、网”数据维护使用应符合国家地下管*的保密要求,统一存放所有管* 数据,集中入库与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一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基于已接收运营厂、站、网设施运行库,对排水设施入库现 状进行分析,编制数据覆盖率、数据质量报告。 一应基于“)、站、网”设施数据库,建立健全“)、站、网”污水设施地理信息 系统(GIS)和运维管理平台,应提供完善的数据上报、入库、编辑及校核功能和接口。 二“厂、站、网"数据库维护、使用,应建立完整的审计日志跟踪、记录及查看机制 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漏洞。 一 数据表说明 数据库数据表包括:业务数据表集合和空间数据表集合两部分,其中业务数据表集合 主要用于系统的监测、运营、管理、分析以及权限等,空间数据表集合主要用于存储排水 管、泵、厂等设施的空间位置、拓扑关系以及属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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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的管理分析应主要针对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基 出数据和运行监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并通过建模计算,实现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 系统的科学管理与调度。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调度模型的建设主要是为研究区域 城镇污水设施“厂、站、网”一体化联合调度与智慧化监管提供量化分析依据和辅助决策 支撑。

A.1.1调度模型涵盖的调度设施有:管网、泵站、污水厂、截流井、调蓄池、溢流井、排 口、闸阀等。 A.1.2辅助调度模型进行调度模拟计算和分析评估的参考信息有:水位、流量、降雨、水 质等实际调度运行数据。 A.1.3调度模型通过量化模拟计算可提供的辅助决策分析服务有: A.1.3.1评估管网运行状态和排水能力; A.1.3.2分析各调度设施运行状态和水量变化过程及规律: A.1.3.3模拟计算不同调度预案各调度设施的水量变化过程; A.1.3.4通过模型模拟不同预案下,泵站调度方案对污水厂水量变化的影响,为泵站制定 合适的调度规则; A.1.3.5对污水厂、泵站、截流井、调蓄池等各类调度设施的历史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获 取不同调度情景、不同调度模式下“厂、站、网”、截流系统、排口、闸阀等的运行规律 制定合理的调度规则,指导污水设施实际运行调度。 A.1.4污水调度模型的建设和调度流程主要包括(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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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1现场调研,收集研究区域内污水设施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料、调度设施实际运行数 据; A.1.4.2将管段、调度对象、汇水区域、蓄水单元、排口等地理对象相关数据导入模型, 通过概化处理生成模型对象,进行管网水力模型的可视化构建; A.1.4.3对建成的模型进行检查、校准; A.1.4.4对重要连接点处各调度对象的现状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模拟现状条件下,不同调 度情景和模式下各调度对象的运行状态的规律; A.1.4.5对不同场景、不同模式下的调度方案进行设计,形成调度预案: A.1.4.6对当前排水系统各调度对象运行数据进行判断,是否包含于已设计的调度预案中 若包含,则通过模型接口提供相关信息供业务系统调用,指导“厂站网”的实际调度,若 不包含则进一步分析调度数据,生成新的调度预案,评估结果,不断优化。 A.1.5为确保建成的污水调度模型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研究区域污水设施各要素之间的水 力关系和调度联动关系,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尽可能全面、细致地收集研究区域内污 水设施的资料,主要包括水文气象资料、地理资料、工情(调度)资料等。 水文气象资料:需要收集研究区域内近年降雨资料,包括雨量站点位置、降雨过程数 据,从而通过历史典型场次降雨分析,研究区域降雨特征,为相关方案计算设计降雨雨型 和降雨过程。 地理资料: a)应收集研究区域管网规划设计图、竣工图,能反映管网走向、连接关系、管径、 高等,支撑管网系统的模型化真实再现; b)应收集污水厂、泵站、截流系统、溢流口等的位置、标高等地理相关数据。 工情(调度)资料: a)研究范围内不同区域、不同管段的运行水位; b)污水厂的规模、运行工艺(曲线)、进出水水量水质: c)泵站类型、设计运行能力、运行曲线、进出水集水池标高; d)截流系统调蓄能力、运行水位、流量; e)溢流口或管网排口水量。 其他资料: a)研究区域排水标准、排水规划设计相关文档; b)研究区域排水系统应急联动预案; c)研究区域社会经济信息 说明:若相关资料不足或缺失,则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测和试验获取代表 性数据。

A.2.1模型工具的选择

建设排水系统调度模型,应对模型建设工具具有模型适用范围、模型应用、以及模型精度 具有一定的要求。 A.2.1.1模型适用范围 适用于污水管网水力模型建设与模拟计算。

具有一定的要求。 A.2.1.1模型适用范围 适用于污水管网水力模型建设与模拟计算。

A.2.1.1模型适用范围

A.2.1.2模型功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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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进行可视化构模、可视化查询; b)可设计污水设施的规模/尺寸; c)为保护水质设计调蓄设施及附属物的规模; d)可对非点源产生的污染负荷进行计算; e)可对输入的各类型数据进行系统、规范地管理: f)在保证污水管网溢流最小前提下,可对污水管网最优控制策略进行设计; g)可评估污水管网溢流产生的入流和下渗给公共卫生环境带来的影响; h)对采取最优管理措施在雨季所导致污染负荷减少的作用进行评估; i)满足其他污水设施相关问题分析需要的功能和应用

A.2.1.3模型精度

a)满足相关规定标准; b)满足具体项目对模型的精度需求。 A.2.2调度模型构建 A.2.2.1确定模型建设范围与边界; A.2.2.2输入管网、污水厂、泵站、截流井、溢流口等数据,形成拓扑关系,建立厂、站、 网联合调度模型: A.2.2.3对各管段,各污水厂、泵站、截流井、溢流口等的属性及运行参数进行输入和设 置; A.2.2.4输入土地利用数据,设置汇水区域信息; A.2.2.5输入降雨数据; A.2.2.6设置模型计算参数、边界条件。

A.3.1.1检查厂、站、管拓扑关系; A.3.1.2检查污水设施各要素基本属性及运行参数; A.3.1.3复核输入的水雨情、工情时间序列数据; A.3.2参数调优 A.3.2.1检查模型计算参数(是否在合理范围); A.3.2.2调参,对比模拟计算结果改善与否、改善程度,统计精度误差、进一步调参优化。

A.4现状调度数据研析

对研究区域排水系统现状运行数据进行整合、分析;通过已建成的模型进行模拟计算 分析污水设施现状问题。 A.4.1对收集到的降雨资料进行分析,分析晴天、小雨、中雨、大雨、暴雨雨量及过程数 据; A.4.2分析泵站、截流井等调度对象运行数据,研究上下游水量关联及影响关系; A.4.3将降雨数据、调度设施运行数据输入模型,进行模拟计算,还原上述分析中不同调 度场景、不同调度规则下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

1.4.4分析不同频率降雨以及每场降雨之前、降雨过程中、降雨过后,污水截流管网排水 能力及调度设施运行状况和各调度设施运行联动关系; 1.4.5根据分析结果找出污水设施问题。

A.5调度方案设计及优化

1.5.1形成晴天、雨天调度方案,进行模型计算,对比分析调度成果数据,通过调整模型 参数和调度设施运行规则实现方案优化: 1.5.2对不同降雨场景、不同调度模式和规则下的优化方案进行管理,形成预案库

A.6实际运行规则/监控条件判断与调度

在执行调度之前,对排水系统各调度对象实时运行数据进行条件判断,判别一个或多 个调度设施当前运行情况/规则是否包含于已设计的调度预案中,若包含,则通过模型接口 提供相关信息供业务系统调用,(通过远程控制)发出指令、执行调度,实现厂站网联合调 度;若不包含则进一步分析调度数据,则作为一个新的调度规则进行模拟计算、评估结果 不断优化,生成新的调度预案。

A.7.1模型数据管理

模型系统可对输入的各类数据以及模型计算成果数据进行系统、规范地管理。包括: A.7.1.1对各类地理数据进行管理: A.7.1.2对雨量、水位、流量等各类站点进行管理; A.7.1.3对雨情、工情时间序列数据进行管理; A.7.1.4对污水设施各要素基本属性、运行曲线等数据进行管理; A.7.1.5对调度方案进行管理; A.7.1.6对模型计算成果数据进行管理。

A.7.1.6对模型计算成果数据进行管理。

对于各项调度方案,进行计算之前需要: A.7.2.1设置模型计算边界条件; A.7.2.2设置模型参数值; A.7.2.3设置模型计算初始条件,包括调度设施初始启停状态、初始水位、计算开始时间 等。 A.7.2.4执行计算,可对计算进行暂停、继续计算、结束计算等过程控制,

A.7.3成果数据输出

模型每执行一次结算,都可进行计算成果数据的展示、统计、分析、输出。 A.7.3.1数据输出对象 管网管段、连接点、污水厂、泵站、截流井、溢流口等

A.7.3.1数据输出对象

网管段、连接点、污水厂、泵站、截流井、溢流

A.7.3.2输出数据类型

DBJT 13-197-2014 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按数据性质分:实测数据、模拟计算数据; 按数据属性分:雨量数据、水位数据、流量

A.7.3.3输出形式

a)支持以报表形式进行输出; b)支持以过程线形式进行输出; c)支持二维输出(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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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支持以报表形式进行输出; b)支持以过程线形式进行输出; C)支持二维输出(非必要)

JY 149-1982试行 昆虫标本通用技术条件 试行A.7.3.4输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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