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95-2021 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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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195-2021 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规程.pdf

5.4.1对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初查。采用库坝区开挖料的应结合库坝区的勘察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应符合SL251的规定。 5.4.2初步查明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岩土结构、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 用层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 5.4.3初查储量应不少于设计需要量的2.5倍。

6.1.1收集研究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150km范围内的沉积建造、岩浆活动、火山活动、变质作用、 地球物理场异常、表层和深部构造、区域性活断层、现今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第四纪火山活 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ⅡI、IⅢI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带)划分,复核区域构造与地震 中分布图。 6.1.2收集与利用区域地质资料,调查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25km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鉴定其活动 性。当可能存在活断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半径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 可选1:50000~1:10000,评价活断层对坝址的影响。 3.1.3确定工程区所属大地构造、单元和位置,分析区域构造对工程区的影响,结合历史地震及断层 活动性等资料,区域构造稳定分级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确定工程场地的地震动参数。 6.1.4活断层的判定内容应包括活断层的识别、活动年代与性质、现今活动强度和最大位移速率等 6.1.5坝(场)址选择中,大坝等主体建筑物不宜建在活断层上,无法避让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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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确定崩塌、滑坡及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位置,初步评价其在天然 情况及水库运行后的稳定性。 6.2.1.3初步查明可能塌岸位置,初步预测水库运行后的塌岸形式、范围、淤积情况,初步评价其对 工程、库区周边城镇、居民区、农田等的可能影响。 6.2.1.4初步查明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预测水库浸没范围和严重程度 6.2.1.5初步研究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 6.2.1.6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水质的地质体

GB/T 37270.1-2018 海洋基础地理要素矢量地图 第1部分:符号设计6. 2. 2勘察内容

6.2.2.1水库渗漏

6.2.2.1.1初步查明可溶岩、强透水岩土层、通向库外的大断层、古河道等的分布及其水文地质条件 初步分析渗漏的可能性,估算水库建成后的渗漏量。 6.2.2.1.2碳酸盐岩地区应初步查明岩溶的发育和分布规律、隔水层和非可溶岩层的分布特征及构造 封闭条件、不同层组的岩溶化程度,主要岩溶泉水的流量及其补给范围、地下水分水岭的位置、水位 地下水动态,初步分析水库渗漏的可能性和渗漏形式,估算渗漏量,初步评价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 理的可能性。岩溶渗漏评价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3.2.2.1.3修建在干河谷或悬河上的水库,应初步查明水库的垂向渗漏和侧向渗漏情况、地下水的列 渗途径和排泄区。 6.2.2.1.4初步查明相对隔水层的厚度、分布和封闭条件,初步评价对建库的影响及处理的可能性

5. 2. 2. 2 水库浸没

6.2.2.2.1调查当地气候、降水、盐渍化和沼泽化的历史及现状等自然情况。 6.2.2.2.2初步查明水库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岩性、分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 藏深度,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水的补排条件。 6.2.2.2.3初步查明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现状、主要农作物种类、根须层厚度、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 高度。 6.2.2.2.4调查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类型、基础形式和埋深及是否存在膨胀土、黄土、软土和填土 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 6.2.2.2.5预测浸没的可能性,初步确定浸没范围和危害程度。浸没判别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6.2.2.3水库库岸稳定

6.2.2.3.1初步查明库岸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及物理地质现象等 6.2.2.3.2初步查明库岸地下水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 6.2.2.3.3初步查明库岸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调查水上、水下与水位变动带稳定坡角。 6.2.2.3.4初步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 岸坡的分布、范围与规模,分析库岸变形失稳模式,初步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害 度。 6.2.2.3.5由第四纪沉积物组成的岸坡,应初步预测水库塌岸带的范围。 6.2.2.3.6进行库岸稳定性工程地质分段。库岸或边坡破坏类型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 2. 3勘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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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对可能威胁工程安全的滑坡和潜在不稳定 岸坡,可选用1:50001:1000比例尺。 6.2.3.2测绘范围除应包括整个库盆外,还应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 邻地貌单元的前缘、可能渗漏地段及大坝下游相邻地段。 6.2.3.3物探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库区滑坡体、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地 区的地下水位、隔水层的埋深、古河道和岩溶通道以及隐伏大断层破碎带的延伸情况等。 6.2.3.4水库区勘探部面和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库周勘察勘探点间距宜采用200m~500m。库盆中根据需要布置控制性勘探点,勘探点间距 宜为200m~1000m。若地质条件复杂可适当加密。勘探点深度应进入库底下可靠的相对隔水 层不少于5m,可靠的相对隔水层不宜小于3m~5m。当库底下相对隔水层理深较大时,控制 性孔深应进入库底下1.0~1.5倍坝高: b 可能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直渗漏带布置。勘探面上的钻孔, 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或可溶岩层中的非岩溶岩层; 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勘探点宜采用试坑或钻孔,试 坑应挖到地下水位,钻孔应进入相对隔水层; d 塌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水库死水位或陡坡脚高程以下应有坑、孔控制; e)滑坡体应按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剖面上的勘探坑、孔、竖井应进入下伏稳定岩土体 5m~10m。 6.2.3.5岩土试验应根据需要,结合勘探工程布置。有关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可根据试验成果或 按工程地质类比法选用。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取值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6.2.3.6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 期观测装置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对可能渗漏地段,有条件时应进行 连通试验。 6.2.3.7近坝库区的大型不稳定岸坡应进行岩土体位移监测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6.2.4水库诱发地震预测

6. 2. 4. 1预测内容

3.2.4.1.1进行全库区的水库诱发地震地质环境分区。 6.2.4.1.2预测可能诱发地震的库段。 6.2.4.1.3预测可能发生诱发地震的成因类型。 6.2.4.1.4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最大震级和相应烈度。

6. 2. 4.2研究内容

6.2.4.2.1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地层岩性和岩体结构类型。 6.2.4.2.2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区域性和地区性断裂带的产状、规模、展布、力学性质、现今活 动性、透水性及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6.2.4.2.3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中新生代构造盆地的分布、其边界断裂的现今活动性、透水性及 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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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发育程度、规模及与库水的关系。 6.2.4.2.5收集水库区及影响区历史地震记载和现代仪测地震。 6.2.4.2.6了解水库区的现今构造应力场。 6.2.4.2.7初步查明水库区岸坡卸荷变形破坏现象和采矿矿洞分布及规模。 6.2.4.2.8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天然岩溶塌陷和矿洞塌陷的规模和频度。 6.2.4.2.9水库诱发地震的预测研究工作应充分利用水库区工程地质勘察和地震危险性分析评价工作 的成果。 6.2.4.2.10 当预测有可能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时,应提出设立临时地震台站和建设地震台网的初步规 划和建议。

6.3.1.1初步查明坝址区地形地貌特征,初步查明牛轭湖、决口口门、沙丘、古河道等的分布、埋藏 清况、规模及形态特征。当基岩理深较浅时,应初步查明基岩面的倾斜和起伏情况、基岩的岩性岩相 特征,进行详细分层,特别是软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初步评价其对 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 6.3.1.2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成因类型、组成物质及其分层和分布,湿陷性黄 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粉细砂和架空层以及胶结卵石层等的分布,基岩面的埋深、河床深槽 的分布。初步评价其对坝基、坝肩稳定和渗漏的可能影响。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对可 能地震液化的地层应进行液化判别,液化判别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初步判定工程区场地类别,应符 合附录G的规定。 6.3.1.3初步查明坝址区内主要断层、破碎带,特别是顺河断层和缓倾角断层的性质、产状、规模、 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初步评价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和渗漏的影响。 6.3.1.4初步查明坝址区地下水的类型、赋存条件、水位、分布特征及其补排条件,含水层和相对隔 水层理深、厚度、连续性、渗透性,进行岩土渗透性分级,初步评价坝基、坝肩渗漏的可能性、渗透 稳定性和渗控工程条件。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土的渗透变形判别应符合附录I的 规定。 6.3.1.5初步查明坝址区崩塌、滑坡、危岩及潜在不稳定体的分布和规模,初步评价其可能的变形破 环型式及对坝址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的影响。边坡稳定初步评价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3.1.6可溶岩坝址区应初步查明岩溶发育规律及主要洞穴、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 初步评价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量,岩溶洞穴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的影响。 3.3.1.7黄土状土地区应初步查明黄主岩溶分布、规模及发育特征,初步评价其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 的影响。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附录J的规定。 6.3.1.8初步查明坝址区环境水的物理化学性质,初步评价环境水对混凝土和钢结构的腐蚀性。环境 水腐蚀性判别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 6.3.1.9初步查明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6.3.1.10初步评价各比选坝址及枢纽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坝址比选和基本坝型的地质建议

6.3.2.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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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包括各比选坝址主副坝、导流工程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等有关地段。当比选 坝址相距在2km及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 b)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6.3.2.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物探方法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物理特性等确定; b)物探剖面宜结合勘探部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钻孔进行综合测试。 6.3.2.3坝址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比选坝址应布置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地质条件复杂的主要坝址,应在主要勘探剖面上、下 游布置辅助勘探剖面: b) 主要勘探部面勘探点间距应不大于100m。其中,河床部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两岸坝肩部 位,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上,也应布置钻孔: 土石坝应沿河流方向布置渗流分析勘探剖面,勘探钻孔间距视需要确定。土石坝的混凝土建 筑物应沿建筑物轴线布置勘探部面; d 当存在影响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 孔,可视需要布置平; 软弱夹层及主要缓倾角结构面勘探应布置竖井并(大口径钻孔)和平酮: 坝址区有较厚粉细砂或软土、淤泥质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分布时,应布置原位测试孔; g 对影响坝址选择的重要的地质现象,应根据需要布置专门性和控制性钻孔。 6.3.2.4坝址勘探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平原区水库第四系覆盖层较厚,勘探钻孔进入建基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坝高的1.5倍,在 此深度内若遇有泥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时,还应进入下卧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 对隔水层;当基岩埋深小于坝高的1.5倍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10m; 6 可溶岩地区钻孔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孔深; c) 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的深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

6.3.2.5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勘探中应观测地下水位,收集勘探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 基岩地层应进行钻孔压(注)水试验,测定岩体透水率或渗透系数;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 测试地下水的有关参数。钻孔压水试验应符合SL31的规定,钻孔注水试验应符合SL345 的规定; C 第四纪沉积物应进行钻孔抽水或注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钻孔抽水试验应符合SL320的 规定: d 可能存在集中渗漏的地带应进行连通试验;

6.3.2.6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6组。每一主要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 少于6组; b) 土基应根据土的类型选择标准贯入、圆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等方法进行原位 试验,主要土层试验累计不宜少于6组(段、点)。河床深厚砂卵砾石层取样与原位测试应 符合GB50487的规定; )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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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7长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长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推荐的坝址应布置地下水长期观测孔; b) 影响坝址选择的潜在不稳定岸坡应进行岸坡位移变形观测,观测线应平行和垂直可能位移变 形的方向布置

6.4.1.1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滑坡、崩塌体等的分布和规模。 6.4.1.2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基岩风化、卸荷深度和岩土体透水性 6.4.1.3初步查明溢洪道区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 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6.4.1.4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6.4.1.5初步评价溢洪道边坡、泄洪闸基的稳定条件以及下游消能段岩体的抗冲条件和冲刷坑岸坡的 稳定条件。溢洪道渗漏评价宜结合库坝区进行。

6.4.1.1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滑坡、崩塌体等的分布和规模。 6.4.1.2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基岩风化、卸荷深度 6.4.1.3初步查明溢洪道区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等的性质、产状 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4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1.5初步评价溢洪道边坡、泄洪闸基的稳定条件以及下游消能段岩体的抗冲条件和冲刷坑岸坡 条件。溢洪道渗漏评价宜结合库坝区进行。

6.4.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50001:1000。测绘池围包拍建巩物的比牧方案及为论证流 洪道边坡稳定所需的地段。当溢洪道与坝址邻近时,可与坝址一并测绘成图。 5.4.2.2应沿设计溢洪道中心线和消能设施等主要建筑物布置勘探纵横剖面,控制段横部面钻孔间距 般为20m~50m,钻孔深度应进入设计建基面高程以下20m~30m,泄洪闸基钻孔深度应满足防渗要 求。 6.4.2.3泄洪闸基钻孔应分别按SL31进行压水试验、按SL345进行注水试验。 6.4.2.4主要岩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6.5.1.1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形地貌。 6.5.1.2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6.5.1.3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型和物理力学性质,重点为工程性质不良岩土 层的分布情况和工程特性。 3.5.1.4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理深及岩土透水性,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物 理化学性质,初步评价水、土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土的腐蚀性分析应符合GB50021的规定。 6.5.1.5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6.5.1.6初步评价建筑物场地地基承载力、渗透稳定、抗滑稳定、地震液化和边坡稳定性等。

6. 5. 2勘察方法

6.5.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比选方案在内的所有建筑物 地段,进水和泄水方向应包括可能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地段。 6.5.2.2宜采用物探方法测定土体的动力参数,初步判定工程区场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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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纵横勘探剖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场址的地形地质条件布置;主要勘探剖面的钻孔间距 宜控制在20m~50m之间,每条面不应少于3个孔。 6.5.2.4闸基勘探钻孔进入建基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闸底板宽度的1.5倍,在此深度内遇有泥炭 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时,钻孔应进入下卧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 层。当基岩埋深小于闸底板宽度的1.5倍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5m~10m。 6.5.2.5泵站勘探钻孔深度,当地基为基岩时宜进入建基面以下10m~15m,当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 时应根据持力层情况确定。 6.5.2.6分层取原状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各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 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当主要持力层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土层类别选择合适的原位测试方 法,每一主要土层的累计有效数量不宜少于6组(段、点)。 6.5.2.7根据需要进行抽水试验、压(注)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抽水试验应符合SL320 的规定。 6.5.2.8应取水土样进行水、土腐蚀性分析

6.6.1对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详查。采用库坝区开挖料的应结合库坝区的勘察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应符合SL251的规定。 6.6.2查明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岩土结构、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用层 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 6.6.3储量应不少于设计需要量的1.5倍。

7.1.1.1查明可能严重渗漏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问题作出评价。 7.1.1.2 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浸没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7.1.1.3 查明滑坡、崩塌等潜在不稳定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其影响。 7.1.1.4 查明土质岸坡的工程地质条件,预测塌岸范围。 7.1.1.5论证水库诱发地震可能性,评价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 7.1.1.6根据需要复核或补充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与评价

7.1. 2 勘察内容

7.1.2. 1水库渗漏

7.1.2.1.1可溶岩区应查明下列内容

2.1.1可溶岩区应查明下列内容: a)可溶岩层、隔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厚度、连续性和空间分布; b 岩溶发育程度、主要岩溶洞穴系统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与邻谷、河间地块、下游河弯地块的 关系; C 岩溶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岩溶水系统(泉、暗河)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特征,地下水位及其 动态变化特征、河谷水动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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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主要漏水地段或主要渗漏通道的位置、形态和规模,岩溶渗漏的性质、估算渗漏量,提出防 渗处理范围、深度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7.1.2.1.2非可溶岩区,应查明断裂带、古河道、第四纪松散层等渗漏介质的分布及其透水性,确定 可能发生严重渗漏的地段、渗漏量及危害性,提出防渗处理范围和措施的建议

7. 1. 2. 2水库浸没

7.1.2.2.1查明可能浸没区的地貌、地层的层次、厚度、物理性质、渗透系数、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 高度、给水度、土壤含盐量, 7.1.2.2.2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结构,含水层的类型、埋深和厚度,隔水层底板的埋深,地下 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水位、流向及其动态,地下水化学成分和矿化度。确定浸没类型。 7.1.2.2.3岩溶区水库应在查明库周岩溶发育与连通情况,水库蓄水后库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 补给、排泄关系的基础上,查明库周洼地、槽谷的分布、形态、岩土类型和水文地质条件。 7.1.2.2.4对于农作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农作物的种类、分布,查明土壤盐渍化现状,确定地下水 临界深度。 7.1.2.2.5对于建筑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建筑物的类型、数量和分布,查明基础类型和埋深,确定 地下水临界深度。查明黄土、软土、膨胀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和性状,评价其影响。 7.1.2.2.6确定浸没的范围及危害程度

.1.2.3水库库岸稳定

7.1.2.3.1查明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塌岸等不稳定岸坡的分 布、范围、规模和岸坡地下水的赋存特点、水流活动等地下水动态特征。 7.1.2.3.2查明不稳定岸坡的岩土体的分布、厚度以及物理力学性质,调查库岸水上、水下与水位变 动带天然稳定坡角。 7.1.2.3.3查明库区塌岸岸坡的结构类型、失稳模式、稳定现状,预测水库蓄水后塌岸范围及危害性 7.1.2.3.4进行库岸边坡工程地质分类,预测和评价不同库水位的岸坡稳定性和可能变形破坏或塌岸 的范围、规模、方式,以及变形失稳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失稳边坡的防治措施和长期观测提 出建议。

7.1.3.1水库渗漏

7.1.3.1.1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渗漏层(带)的可能人渗、出 逸区和渗漏量估算所必须的范围。 7.1.3.1.2宜采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探测渗漏层(带)的位置。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布置钻探,钻孔 的数量和孔距可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当地河流枯水位以下10m~15m。 7.1.3.1.3垂直或平行可能渗漏方向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剖面线的位置、数量应根据渗漏层(带)类 型、产状和渗漏地段宽度而定,并应注意不同地貌单元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代表性。 7.1.3.1.4库周勘察勘探点间距宜采用100m~300m。库盆中根据需要布置控制性勘探点,勘探点 间距宜为200m~500m。若地质条件复杂可适当加密。 7.1.3.1.5勘探点深度应进入库底下可靠的相对隔水层不少于5m,可靠的相对隔水层不宜小于3m~ 5m。当库底下相对隔水层理深较大时,控制性孔深应进入库底下1.0~1.5倍坝高。并满足渗透稳定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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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6在设计蓄水位以下的钻孔,应分段或分层进行压水(注水)试验。地下水位以下第四系透 水层中,应进行抽水试验。 7.1.3.1.7对钻孔地下水位应进行动态观测,并基本形成长期观测网。各可能渗漏岩组内不应少于两 个观测孔。观测内容除常规项目外,还应观测降雨时的洞穴涌水和流量变化情况。雨季观测时间间隔 应缩短。地下水位、降水量、岩溶泉流量应同步观测。 7.1.3.1.8岩溶区应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岩溶洞穴间的连通情况。可采用堵洞抬水、抽水试验等方法 了解大面积的连通情况。 7.1.3.1.9根据岩溶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选择对地下水的渗流场、化学场、温度场、同位素 场及岩溶水均衡进行勘察研究

7. 1. 3. 2 水库浸没

7.1.3.2.1上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农作物区可选用1:10000~1:2000,建筑物区可选用1:2000~ 1:1000。测绘范围,顶托型浸没应包括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的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渗漏型浸 没应包括渗漏补给区、径流区和排泄区及其邻近洼地。 7.1.3.2.2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堤坝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剖面间距,农作物区宜为500m~ 1000m,建筑物区宜为200m~5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应适当加密。

7.1.3.2.3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勘探部面上的钻孔间距应为100m500m。部面上每个地貌单元钻孔不应少于2个,水库正 常蓄水位线附近应布置钻孔。顶托型浸没钻孔深度应到达基岩或相对隔水层以下不小于1Ⅱ 渗漏型浸没钻孔深度应到达基岩或相对隔水层以下不小于5m,钻孔内应测定稳定地下水位 b 勘探点可采用钻孔和试坑,试坑宜与钻孔相间布置,试坑深度应到达表部土层底板或稳定的 地下水位以下0.5m; C 当勘察区地层为双层结构,下部为承压含水层,且上部黏土层厚度较大时,宜在钻孔旁边布 置试坑,对比试坑内地下水位与钻孔内地下水位之间的关系; 勘探剖面之间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了解剖面间地下水位、基岩或相对隔水层埋深的变化情

7.1.3.2.4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通过室内试验测定各主要地层的物理性质、渗透系数、给水度、毛管水上升高度、地下水化 学成分和矿化度。每一主要地层的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b)毛管水上升高度还应在试坑内实测确定; c)渗漏型浸没区应进行一定数量的现场试验,确定渗透系数: d)可能次生盐渍化的农作物浸没区应测定表部土层含盐的成分和数量: e)建筑物浸没区应测定持力层在天然含水率和饱和含水率状态下的抗剪强度和压缩性。 7.1.3.2.5建筑物浸没区和范围较大的农作物浸没区宜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当浸没区地层为双层 结构,且上部土层厚度较大时,宜分别观测下部含水层和上部土层内的地下水动态。 7.1.3.2.6水库蓄水后地下水雍高计算可采用地下水动力学方法。渗漏型浸没区可采用水均衡法计算 渗流场较复杂的浸没区宜采用三维数值分析方法进行计算。 7.1.3.2.7浸没区应编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当原布置的勘探剖面方向与地下水流向有较大差别时 立根据地下水等水位线图调整计算部面方向。 7.1.3.2.8浸没计算应采用止常蓄水位,分期蓄水水库应采用分期畜水位。水库末端应采用考虑库尾 翘高后的水位值:多泥沙河流的水库应考虑淤积对库水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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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3水库库岸稳定

7.1.3.3水库库岸稳定

7.1.3.3.1工程地质测绘应利用前阶段水库区地质图进行补充复核,近坝库岸不稳定边坡应单独进行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与边坡稳定性评价有关的地区。 7.1.3.3.2近坝库区或城镇附近规模较大的塌岸,应平行和垂直边坡可能失稳方向布置勘探剖面线。 勘探线间距,城镇地区可选用200m~500m,农业地区可选用500m~1000m。每一勘探剖面不应少于 3个坑、孔,靠近岸坡边缘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应穿过可能塌岸下限以下不小于5m,勘探点间距视 可能塌岸宽度确定。 7.1.3.3.3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层物理性质试验。调查并确定库岸水上、水下岩土体的稳定坡脚。与塌 岸预测计算有关的参数可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塌岸预测宜采取2种或2种以上的方法,并对预 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岸范围。 7.1.3.3.4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根据需要建立和完善变形监测网。 7.1.3.3.5库岸滑坡、崩塌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7. 2. 1. 1±石坝

7.2.1.1.1查明坝基基岩面形态、河床深槽、古河道、理藏谷的具体范围、深度以及深槽或理藏谷侧 壁的坡度。 7.2.1.1.2查明坝基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层次、厚度和分布,重点查明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 架空层、漂孤石层、胶结卵石层以及基岩申的石营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主层的情况。复核工程区场 地类别,对可能地震液化的地层应进行液化判别。 7.2.1.1.3查明心墙、斜墙、面板趾板及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部位坝基有无断层破碎带、软弱岩 本、风化岩体及其变形特性、充许水力比降。 7.2.1.1.4查明影响坝基、坝肩稳定的断层、破碎带、软弱岩体、石膏夹层、夹泥层的分布、规模、 产状、性状和渗透变形特性。 7.2.1.1.5查明坝基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理深,含水层或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变化和 空间分布,进行岩土体渗透性分级。重点查明可能导致强烈漏水和坝基、坝肩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 的具体位置,提出坝基防渗处理的建议。调查坝前表层土的性质、分布、厚度、颗粒组成、渗透性及 渗透稳定性,研究其作为天然铺盖防渗的可能性。 7.2.1.1.6查明岸坡岩体风化带、卸荷带的分布、深度和工程边坡、自然边坡特别是面板坝趾板上游 边坡的稳定条件,评价其稳定性。结合边坡地质结构,提出工程边坡开挖坡比和支护措施建议。 7.2.1.1.7评价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7.2.1.1.8提出各类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并对坝基的综合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7.2. 1.2混凝士重力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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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起伏差、充填物、物理力学性质以及与上下岩层的接触情况。 7.2.1.2.3查明断层、破碎带、断层交汇带和裂隙密集带的具体位置、规模和性状,特别是顺河断层 和缓倾角断层的分布和特征。 7.2.1.2.4查明岩体风化带和卸荷带在各部位的分布、深度及其特征。 7.2.1.2.5查明坝基、坝肩岩体的完整性、结构面的产状、延伸长度、充填物性状及其组合关系。确 定坝基、坝肩稳定分析的边界条件。 7.2.1.2.6查明坝基、坝肩岩溶洞穴、通道及长大溶蚀裂隙的分布、规模、充填状况及连通性;查明 君溶泉的分布和流量。 7.2.1.2.7查明两岸岸坡和开挖边坡的稳定条件。结合边坡地质结构,提出工程边坡开挖坡比和支护 措施建议。 7.2.1.2.8查明坝址的水文地质条件,相对隔水层埋藏深度,坝基、坝肩岩体渗透性的各向异性,以 及岩体渗透性的分级,提出渗控工程的建议。 7.2.1.2.9查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物理化学性质,评价其对混凝土和钢结构的腐蚀性。 7.2.1.2.10查明消能建筑物及泄流冲刷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泄流冲刷、泄流水雾对坝基及两 边坡稳定的影响。 7.2.1.2.11进行坝基岩体结构分类,岩体结构分类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7.2.1.2.12在分析坝基岩石性质、地质构造、岩体结构、岩体应力、风化卸荷特征、岩体强度和变 形性质的基础上进行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并对坝基工程地 质条件作出评价。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7.2.1.2.13提出建基岩体的质量标准,确定可利用岩面的高程,并提出重大地质缺陷处理的建议,

7. 2. 2 勘察方法

7.2. 2. 1土石坝

2.2.1.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区水工建筑物场地 程有影响的地段

a 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 b 可采用电法、地震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情况及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物探剖面应尽 量结合勘探部面进行布置; C 可采用综合测试查明覆盖层层次,测定土层的密度; 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测定纵、横波波速; e)应利用勘探平碉和勘探竖井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

7.2.2.1.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勘探剖面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坝轴线、心墙、斜墙和趾板防渗线、排水减压井、消能建 筑物等特点布置; 勘探点间距宜采用50m~100m; C 基岩坝基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1/3~1/2,防渗线上的河床控制性钻孔深度应深入相对隔水层 不少于10m或不小于坝高,两岸及河床一般性钻孔应达到枯水季地下水位以下或相对隔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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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软质岩区坝基钻孔深度宜为建基面以下1.0~1.5倍坝高,竖井深度应能满足抗滑和抗冲稳 定计算对软岩的取样要求。钻孔宜采用孔内综合测井或钻孔全孔壁光学成像探查软弱夹层或 结构面的分布规律及特征; e 覆盖层坝基钻孔深度,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坝高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10m~20m,防渗线 上钻孔深度可根据防渗需要确定:当下伏基岩理深大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根据透水层与相 对隔水层分布及下伏岩土层的力学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 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和孔深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g 对两岸岩体风化带、卸荷带以及对坝肩岩体稳定和绕渗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岩溶洞穴(通 道)、废旧矿洞等应布置平碉、钻孔或探槽

a)坝基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大型工程不应少于12组,中小型不应少于6组 土层抗剪强度宜采用三轴试验,细粒土还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 b 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渗透变形试验和载荷试验,以及可能地震液化主的室内三轴振动试验: 根据需要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d 软质岩主要岩石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10组;软弱岩石的软化、冻融 崩解、膨胀等试验不宜少于6组,影响坝(闸)基变形的主要岩层原位变形试验不宜少于2 点;控制坝基抗滑稳定的岩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原位抗剪(断)试验组数不宜少于2组;岩石 风化崩解速度观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点; e 应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评价其对混凝土的腐蚀性。 2.2.1.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单孔、多孔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大型水 利工程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不应少于3组 强透水的断裂带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C 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确定。

e)应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评价其对混凝土的腐蚀性, 7.2.2.1.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单孔、多孔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大型水 利工程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不应少于3组; b 强透水的断裂带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c)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确定。 7.2.2.1.6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应符合7.2.2.2.6和7.2.2.2.7规定

7.2.2.1.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2混凝士重力坝

7.2.2.2.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 b)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C)当岩性变化或存在软弱夹层时,应测绘详细的地层柱状图

7.2.2.2.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综合测试和钻孔全孔壁光学成像等方法,确定对坝基(肩)岩体稳定有影响的结构面 软弱带及软弱岩石、低波速松弛岩带等的产状、分布,含水层和渗漏带的位置等; 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跨洞法测定各类岩体纵波或横波速度; C岩溶区可采用孔间或洞间测试以及层析成像技术调查岩溶洞穴的分布

7.2.2.2.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勘探部面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选定的坝线应布置坝轴线勘探剖面和辅 助勘探剖面,剖面的间距根据坝高和地质条件可采用50m~100m。坝、坝趾、消能建筑物 及泄流冲刷等部位应有勘探剖面控制。溢流坝段、非溢流坝段、厂房坝段、通航坝段、泄洪 中心线部位等均应有代表性勘探纵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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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坝轴线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间距可采用20m~50m,其他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间距可视具体 需要和地质条件变化确定; 钻孔深度应进入拟定建基面高程以下1/3~1/2坝高的深度,惟幕线上的钻孔深度可采用 倍坝高或进入相对隔水层不应小于10Ⅲ; d 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孔深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当需要查明河床坝基顺河断层、缓倾角软弱 结构面时可布置倾斜钻孔; e 平、竖井、大口径钻孔应结合建筑物位置、两岸地形地质条件和岩体原位测试工作的需要 布置。地形和地层平缓时宜布置竖井或大口径钻孔 当钻孔或平码遇到溶洞或大量漏水时,应继续追索或采用其他手段查明情况

2.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

a)各主要岩体(组)及控制性软弱夹层,应进行现场变形试验和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组 变形试验累计有效数量不应少于6点,同一类型夹层抗剪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4组。 建基主要岩体(组)应进行混凝土/岩石接触面现场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组)累计有 效组数不应少于4组。根据需要,进行室内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每一主要岩石(组)室 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b 根据需要可进行岩体应力测试和现场载荷等专门试验。 7.2.2.2.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坝基、坝肩及惟幕线上的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部位的钻孔可根据需要确定; b 岩溶区及为查明坝基集中渗漏带的渗流特征、连通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地下水连通试验和 抽水试验; C 强透水的破碎带可进行专门的渗透试验和渗透变形试验; 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坝址区,宜进行数值模拟等专题研究,分析建坝前后渗流场的变化 编制建坝前后的等水位(压)线图和流网图,为渗控处理设计提供依据; 进行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分析

a)各主要岩体(组)及控制性软弱夹层,应进行现场变形试验和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 变形试验累计有效数量不应少于6点,同一类型夹层抗剪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4 建基主要岩体(组)应进行混凝土/岩石接触面现场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组)累 效组数不应少于4组。根据需要,进行室内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每一主要岩石(组 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b)根据需要可进行岩体应力测试和现场载荷等专门试验

7.2.2.2.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坝基、坝肩及惟幕线上的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部位的钻孔可根据需要确定; b 岩溶区及为查明坝基集中渗漏带的渗流特征、连通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地下水连通 抽水试验; 强透水的破碎带可进行专门的渗透试验和渗透变形试验; d 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坝址区,宜进行数值模拟等专题研究,分析建坝前后渗流场的变 编制建坝前后的等水位(压)线图和流网图,为渗控处理设计提供依据; e进行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分析

7.2.2.2.6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规测两高的他直可地下尔的流年平和垂直: b) 观测内容应包括水位、水温、水化学、流量或涌水量等; 观测时间应延续一个水文年以上,并逐步完善观测网。 7.2.2.2.7根据需要,对不稳定岩土体可逐步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监测网应由观测剖面和观测点组成, 7.2.2.2.8土基上的混凝土闸坝勘察方法应符合土石坝和水闸的规定。

7.3.1.1查明溢洪道地段地层岩性,特别是软弱、膨胀、湿陷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和架空层的分布 及工程地质特性。 7.3.1.2查明开挖边坡岩土体的性质,结构特征,特别是断层、节理裂隙密集带、层间剪切带、缓倾 角结构面及软弱夹层的分布、性状及其空间组合情况。 7.3.1.3查明岩体风化、卸荷的深度和程度,评价不同风化、卸荷带的工程地质特性。 7.3.1.4查明地下水分布特征和岩土体透水性。 7.3.1.5查明下游消能段、冲刷坑岩体结构特征和抗冲性能。

3.1.1查明溢洪道地段地层岩性,特别是软弱、膨胀、湿陷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和架空层的 工程地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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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分段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对泄洪闸基及控制段、泄槽 物地基稳定性以及溢洪道沿线边坡下游消能冲刷区和泄洪雾雨区的边坡稳定性、抗冲刷能力进

7. 3. 2勘察方法

7.3.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引渠、控制段、泄槽 段以及为论证溢洪道边坡稳定所需的地段

7.3.2.2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布置勘探纵、横部面。勘探纵剖面宜沿溢洪道中心线或隔墙、外边线布置。横剖面间距不 宜大于200m,宜结合控制段建筑物轴线、消能建筑物、开挖边坡稳定分析等需要布置,不 同工程地质分段应布置横向勘探剖面;横剖面钻孔间距可为20m~50m; b 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高程以下20m~30m,泄洪闸基钻孔深度应满足防渗要求,其他 地段孔深可根据需要确定; c 当溢洪道存在高边坡时,应布置基本垂直于边坡走向的勘探剖面,且每个高边坡的勘探剖面 不宜少于2条,并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平碱。 3.2.3泄洪闸基及两侧惟幕区的钻孔应进行压水或注水试验。 3.2.4对影响建筑物和边坡稳定的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夹层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累计 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原位变形和抗剪试验。 3.2.5根据需要可进行地下水动态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变形观测。

7.4.1.1查明导流明渠和围堰布置的地形条件

7.4.1.2查明地层岩性特征。基岩区应查明软弱岩层、可溶岩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性;第四纪沉 积物应查明其厚度、物质组成,特别是软土、粉细砂、湿陷性黄土和架空层等的分布、厚度及其工程 地质特性。 7.4.1.3查明主要断层、构造破碎带、节理裂隙密集带、缓倾角结构面的性状、规模、分布特征及其 组合关系。 7.4.1.4查明围堰堰基含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及岩土体渗透性、渗透稳定性。 7.4.1.5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提出导流明渠土体抗冲流速 7.4.1.6评价堰基稳定性、导流明渠和围堰开挖边坡稳定性及导流明渠岩土体抗冲刷性,

7. 4. 2 勘察方法

7.4.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导流明渠、围堰及其两侧各 100m~200m地段,及为论证边坡稳定性所需地段。 7.4.2.2勘探剖面应沿导流明渠和围堰轴线布置。根据需要围堰上、下游可布置辅助勘探剖面或横部 面,导流明渠边坡可布置专门性勘探。 7.4.2.3勘探方法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宜采用物探、坑槽探、钻探。勘探点间距视需要确定 7.4.2.4围堰地基为基岩时,钻孔深度宜为堰高的1/3。围堰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当下伏基岩埋 深小于堰高,钻孔深度宜进入基岩不小于10m;当下伏基岩理深大于堰高,钻孔深度宜进入相对隔水 层或基岩面以下不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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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5基岩段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河床覆盖层必要时进行钻孔抽(注)水试验。 7.4.2.6每一主要岩土层(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特殊性土应进行 专门试验。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确定工程地质参数。 7.4.2.7围堰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应进行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等原位测试。

7.5.1.1查明建筑物布置地段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粉细砂等工程性质 不良岩土层的分布范围、性状和物理力学性质,基岩埋藏较浅时应调查基岩面的倾斜和起伏情况。 7.5.1.2查明场址区的地质构造和岩体结构,主要建筑物布置地段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发育规 律及其组合关系。 7.5.1.3查明场址区滑坡、潜在不稳定岩体等物理地质现象。 7.5.1.4查明场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透水性。 7.5.1.5评价建筑物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性及渗透变形条件。

5.1.1查明建筑物布置地段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主、粉细砂等工栏 良岩土层的分布范围、性状和物理力学性质,基岩埋藏较浅时应调查基岩面的倾斜和起伏情况, 5.1.2查明场址区的地质构造和岩体结构,主要建筑物布置地段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发

7.5.2.2勘探剖面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于水闸,应在闸轴线及其上、下游,防冲消能段、导(翼)墙等部位布置勘探剖面。剖面 上钻孔间距可为20m~50m; 6 对于泵站,应结合泵房轴线、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等建筑物布置勘探剖面。泵房基础 剖面上钻孔间距不应大于50m,其他建筑物基础剖面钻孔间距可根据需要确定; c)对闸址区、泵站等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 7.5.2.3勘探剖面上钻孔应结合建筑物进行布置,钻孔深度宜根据覆盖层厚度及建基面高程确定,并 符合下列规定 a)当覆盖层厚度小于建筑物底宽时,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5m10m; 当覆盖层厚度大于建筑物底宽时,钻孔深度宜为建筑物底宽的1~2倍,并应进入下伏承载 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 当建筑物地基为基岩时,钻孔深度宜进入建基面下10m~15m或根据惟幕设计深度确定; d)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孔深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7.5.2.4分层取原状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建筑物地基每一主要土层室内试验累计 有效组数不宜少于12组;对于重要建筑物地基,应进行三轴试验,每一主要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 宜少于6组;特殊土的特殊试验项目,应根据土层分布情况确定,每一主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 于6组。当建筑物地基为基岩时,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7.5.2.5根据土层类别选择合适的原位试验方法。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累计 有效数量不宜少于12段(点)。根据需要可进行原位载荷试验、可能地震液化土的三轴振动试验等专 门性试验工作。当需要进行现场变形和抗剪试验时,试验组数各不宜少于2组。 7.5.2.6建筑物渗控部面上的钻孔应进行压(注)水或抽水试验。 7.5.2.7建筑物渗控剖面的钻孔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其要求应符合7.2.2.2.6的规定;对于建筑

建筑物渗控剖面的钻孔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DB21T 1628.5-2014 信息安全 第5部分: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其要求应符合7.2.2.2.6的规定;对于建筑 潜在不稳定边坡及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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