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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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3.1.2公路建设项目除工程方案因素比选外,还应对该地区相关环境敏感点进行深入 周查,充分研究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影响,论证不同公路路线方案给沿线环境带来的不同 影响。

3.1.3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方案应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技术指标,结合项目沿线的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条件制订;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应突出环境协调、技术 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设施应安全适用,便于养护。

3.1.4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应符合

1 公路选线应结合地形条件,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2公路构造物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 路线平、纵、横组合得当,线形均衡、行车安全,为用户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 4公路主体及沿线设施用地规模适当,保护土地资源,有利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5防护措施合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地质灾害对工程的影响; 6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对施工与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声、气、水 各种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GB 29541-2013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3.2.1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应着重分析以下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应着重分析以下影响因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ITGB042010

1路线及其相邻路网交通量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噪声和废气的影响; 2公路工程对沿线自然环境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影响,公路施工和临时工程对水土保 持的影响; 3深路堑和高路堤对自然环境、边坡稳定和水土保持的影响; 4在治理工程地质病害、开挖隧道等工程时,水文地质情况改变后对周围生态环境 产生的影响; 5桥梁墩台压缩河床对河道冲刷的影响; 6公路工程对生态环境分割所带来的影响,包括湿地保护、地表径流、动物迁徙等; 路线布设与城镇规划、行政区划的相互配合及其影响; 8公路对不可移动文物和风景区的影响; 9 路线与环境敏感点的距离及其影响

3.2.2公路应结合地形、地物条件,针对路线所处区域的不同环境特征和不同

护对象,进行相应的技术方案比选。 1在平原地区,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重点在于: 1)降低路基高度,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设置通道,减少公路对当地居民出行及景观的 响; 2)减少取土、弃土方式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壤耕作条件和农田水利排灌系统的影响; 3)减少路面汇水对养殖业水体的影响。 2在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区,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重点在于: 1)重视桥隧方案的选用,减少高路堤和深路堑对自然景观、植被及地质条件的影响; 2)减少公路对珍稀动植物的影响; 3)重视路基开挖、取弃土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4)严禁大爆破作业及乱挖、乱弃,预防诱发地质灾害; 5)注意路基开挖对受国家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等的影响; 6)注意隧道工程对当地原有水资源的影响。 3绕城公路或接城市出人口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重点在于: 1)公路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减少拆迁工程数量; 3)方便当地居民的出行; 4)选择、利用、创造、改善环境景观; 5)采取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气座水等对环培的边

指标,注重下列要点: 1公路自身线形的协调、公路线形与结构物的协调及公路线形与环境的协调,公虽 、纵线形组合满足汽车速度协调性的要求:

2合理控制互通式立交规模,减少工程量和占地,合理运用互通式立交匝道指标,满 足车流顺畅运行的要求。

3.2.4路基路面设计应结合 1合理选择路基高度,有条件时宜采用低路堤和浅路堑方案,路基边坡顺应自然; 2重视路基及取弃土场范围内的表土保护与利用; 3充分利用现有料场,新设料场应考虑其位置、开采方式、数量等对坡面植被、河水 流向和水土保持等的影响; 4弃方应集中堆弃,重视弃方的位置、数量等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5路基路面综合排水工程设施应自成体系,不得与当地排灌系统相互干扰; 6路基防护形式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合理选用,有条件时宜采用植物防护;水土 流失严重或边坡稳定条件较差时,宜采用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方法,并重视表面 植被防护。

3.2.5公路交叉环境保护设计应根据公路网规划和相交公路状况,针对目然

3.2.5公路交义环境保护设计 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特点,结合公路交叉主体工程,综合考虑确定方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互通式立交设计应在满足公路交叉使用功能的同时,考虑交叉形式、布局的美观; 立交区综合排水系统应与路线综合排水系统统一考虑; 2互通式立交的匝道边坡宜放缓,设土质边沟或不设边沟,贴近自然,充分与环境协调; 3互通式立交主线桥和匝道桥应进行上跨与下穿的方案比选;上跨主线结构物的跨 经应合理布置,主线两侧宜设置边孔;合理确定桥上纵坡及桥头路基高度; 4分离式立交桥的结构形式应考虑行车视距和视觉效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2.6桥隧环境保护设计应结合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情况,考虑施工和运营环境 进行多方案论证,并符合下列要求: 1桥隧位置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接线设计,与周围山川、沟谷等自然景观协调;桥梁的 导流设施应自然平顺;隧道洞口总体布置应贴近自然,洞门不宜过分进行人工化修饰; 2隧址应避开或保护储水结构层和蓄水层,保护地下水径流和地表植被。 3.2.7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的位置、规模应充分考虑人性化,结合自然景观合理确定。 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的位置应避让饮用水源二级以上保护区; 2 服务区、停车区应合理布设,充分考虑驾乘人员的需求; 3对生活污水、废弃物等应进行综合治理; 4污染防治措施应进行多方案比选; 5拟分期实施的防污染设施应综合论证并注意近期和远期有机结合; 6结合区域路网、地形、景观和地域文化等环境进行景观设计。

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特点,结合公路交叉主体工程,综合考虑确定方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互通式立交设计应在满足公路交叉使用功能的同时,考虑交叉形式、布局的美观; 立交区综合排水系统应与路线综合排水系统统一考虑; 2互通式立交的匝道边坡宜放缓,设土质边沟或不设边沟,贴近自然,充分与环境协调; 3互通式立交主线桥和匝道桥应进行上跨与下穿的方案比选;上跨主线结构物的跨 径应合理布置,主线两侧宜设置边孔;合理确定桥上纵坡及桥头路基高度;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3.3.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应重视环境影响分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工作。其设 计内容如下: 1通过广泛调查公路沿线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文化和基础设施、土地 和矿产资源、旅游和文物古迹资源等社会环境状况,进行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2通过全面调查公路沿线野生动植物的种类、保护级别、分布概况、生长习性及演替 规律等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状况,结合公路工程实际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依据分段调查公路沿线的城镇、风景旅游区和名胜古迹及有关的环境敏感点分布 状况,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点和既有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特性进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4通过重点调查公路沿线的学校、城乡居民聚居区和医院、疗养院及有关的环境敏 感点分布状况,结合公路施工和运营等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5通过深入调查公路沿线各种不良工程地质分布状况,结合公路工程涉及范围进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3.3.2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应将环境保护要素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重要因麦

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要求,合理确定路线 方案。其设计内容如下: 1依据公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影响因素和影响范围,选择相应的保护措施和 方案; 2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地进行公路绿化和景观设计; 3根据声环境敏感点的性质进行噪声污染防治设计; 4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环境与公路工 程的协调性论证,并落实减少或避免环境侵害的实施方案; 5根据公路沿线设施的规模及排放标准提出经济合理的污水处理设计方案。 3.3.3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的审定方案进行环境保护的工程设计,把 保护沿线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水土流失作为重要因素,在各专业设计中予以考 和体现。其设计内容如下: 1根据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按照公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特性,进 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2完成公路绿化和景观图设计,包括互通式立交和服务区等重点工点的施工图设计; 3根据声环境敏感点的性质进行声屏障的施工图设计; 4按照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环境与公路工程的施工 图设计; 5根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污水处理施工图设计

4.1.1公路选线应体现以人为本,路线方案应征求沿线公众和地方政府意见,开 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等规划性文件,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选线,促进沿线经 展,满足沿线人员便利、安全、舒适出行的需求,实现对沿线社会环境的积极保护。

4.1.2公路设计应调查、收集公路沿线行政区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历史文化 生态与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等社会环境现状,通过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社会环境保 标及保护方案。

4.2.1公路路线走廊方案选择,应调查当地土地资源情况,进行分类研究,将王地 青况作为路线走廊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注意避让基本农田保护 主要经济作物区。

4.2.2公路选线应全面调查治线 等不同种类分别统计总体指标和单项指标等用地指标,遵照节约用地和集约利用土地的 原则,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当地基本农田实际,少占或不占耕地,通过充分比选确定路线 位置。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以乡为单位调查统计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的数量,根据当地人均占地指标估算占地后的失地人数,作为路线走廊带方案比选的指标 之一; 2初步设计阶段应以村为单位调查统计各类用地的数量,公路用地的总体指标和单 项指标应满足《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计算统计为节约土地设置的结构物数量,确定征用土地的数量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CB04—2010)

和公路用地的单项指标以及土地复垦与利用情况

4.2.3公路设计应合理选用技术指标,降低路基高度,农田地区宜设置挡墙、护坡、护 脚等防护设施,节约用地。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走廊带的选择应调查统计高路堤、深路堑路段和支挡防 护设施的数量; 2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采用高路堤、深路堑路段和支挡防护设施与路基进行多方案比 选,把节约土地作为方案取舍的重要指标;当路堤高度大于20m时,宜采用桥梁方案;当 挖方路中深度大于30m或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6倍的路基宽度值时,宜采用隧道方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路线线位优化,确定公路防护工程的结构类型和尺寸,计 算统计为少占土地而增设的支挡防护工程的数量

4.2.4路基断面形式和防护设施应结合自然地形、土地状况和工程地质特占

,科学确定公路用地规模,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1应论证确定公路路基横断面、中央分隔带、硬路肩、护坡道的宽度; 2应论证确定公路缓边坡的设置条件及边坡坡率.并统计放缓边坡占用的土地

4.2.5公路工程应结合土地利用规划,重视土石方调配,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合 理选择取、弃土场位置及取、弃土方式;减少施工和取土坑、弃土场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 由取、弃土。

4.2.7土源缺乏或工程需要时,应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优先考虑采用工业矿渣 欧(填)砂或粉煤灰等填料填筑路堤,减少取土占地。 4.2.8施工临时用地应尽量在路线走廊中公路用地范围内布设,结合公路永久用地统 筹安排;有条件时,设计中应明确临时用地的恢复方案。

4.2.9公路工程征用土地宜利用非耕地和废地,少占耕地保护土地资源

4.3.1公路选线应与当地的农田水利排灌系统、人工蓄防洪设施的布局与规划相互 办调。

4.3.2路线不宜压占干渠、支渠;压占时应采取工程措施.保持原过水断面面积。跨走

干渠、支渠的桥涵,不宜压缩渠道过水断面。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统计公路压占干渠、支渠的数量; 2初步设计阶段应计算统计公路压占干渠、支渠的数量和应采取的处置方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具体落实公路压占干渠、支渠的相关措施,恢复农田水利、人工 蓄行洪设施的功能 4.3.3对排灌设施进行合并、调整或改移设计时,不得影响其原有的排灌功能与要求 4.3.4公路与已建铁路、航道、电力、电信和输油(气)管道等设施发生交叉或并行时 应注意各种设施的保通措施。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走廊带通道内的公路与铁路、航道、电力、电信和输 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发生交叉或并行的情况,论证走廊选择的合 理性; 2初步设计阶段应分析公路与铁路、航道、电力、电信和输油(气)管道等设施发生 交叉或并行的情况,提出应采取的保通处置方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公路与铁路、航道、电力、电信和输油(气)管道等设施发

4.4.1选定路线方案时,宜绕避村镇和敏感建筑物,避免大规模拆迁生产厂矿或 水利、电力等设施:无法绕避时,应作保护与拆迁等多方案比较,

4.4.2对公路沿线两侧必须拆迁的建筑物应进行调查统计,分类登记造册。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将工程拆迁的类型和数量作为路线走廊带选择的 依据; 2 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工程拆迁和环保拆迁的工程数量,提出宜采取的安置 方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拆迁建筑物的数量;拆迁生产厂矿、水利、电力等设施,宜 提出拆迁方案意向性协议。 想出征址

4.4.2对公路沿线两侧必须拆迁的建筑物应进行调查统计,分类登记造册。

4.3公路征地拆迁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按有关标准计列补偿费用,提出征地 和安置方式等建议方案。

4.4公路拆迁与安置应作多方调查研究,可征求当地民众与政府意见,结合乡镇建 划考虑采取异地集中安置与就地分散安置等不同方案的影响。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4.5.1公路选线应注意调查居民聚集区、学校、厂矿等的分布位置,了解人群流向,根 据公路等级设置必要的横向通行设施,满足人们出行需要

位置、规模与结构形式;对于多路合并后设置的通道,应增设必要的连接道。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统计横向通行构造物的数量; 2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路线交叉和横向通行构造物的位置、形式、主要尺寸,并 论证出行与安全影响;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路线交叉和横向通行构造物的位置、结构形式和工程 数量。 4.5.3通道内的排水设计应充分考虑积水对安全通行的影响;位于居民聚集区的跨线

4.5.3通道内的排水设计应充分考虑积水对安全通行的影响;位于居民聚集区的跨线 桥应设置防落物设施。

4.5.4公路通过农田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横向通行构造物形式与间距,并与 、机耕道等农田基本设施相协调

公路通过牧区时,应考虑放牧转场的需要

4.6.1应充分收集公路沿线风景区等资料,并根据风景区的位置和保护级别合理选择 路线方案。应优先选择避让方案;无法避让时,路线方案应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对可开发的重要旅游资源,应考虑其与公路的连通性

4.6.2应调查收集公路沿线文物分布情况,并根据文物保护区的位置和保护级别合理 选择路线方案。公路应绕避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 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无法绕避时,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的 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文物普查,确定文物保护区的位置和保护级别; 2初步设计阶段应避让不可移动的法定保护文物,合理确定路线方案与相应的 对策;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对有冲突的不可移动文物选择进行挖掘、异地恢复或拆除 等措施及相应的工程预算

4.6.3公路设计应注意妥善处理与当地有特殊意义的建筑物及自然景点的关系。

4.6.3公路设计应注意妥善处理

4.6.4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选址宜考虑充分利用自然或人文景点,建(构 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高速公路宜考虑设置公共汽车停靠点,方便沿线居民的 也可结合服务区等区域或独立设置观景台等休息设施。普通公路宜因地制宜设置件 息设施及观景台等设施,方便驾乘人员休息。

4.6.5大型桥梁、互通式立交、隧道洞口等大型构造物应考虑美学效果,其形式、布局 等宜与当地环境协调,创造具有独特风格的景观。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5.1.1公路设计应调查公路沿线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分析研究当地野生动、植物习性 及生长演替规律;对湿地、沙漠、戈壁、高寒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地区,应论证确定生态环境 保护原则,

5.1.2当公路对生态环境中的保护对象产生影响时,应结合受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 方案,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5.2生物及其栖境的保护

5.2.1公路中心线距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边缘不宜小于100m。当公 路必须进人自然保护区时,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2公路通过林地时,应注意保护用地范围内的林木,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数量,不 得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林木。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占用林地的类型和规模; 2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林木的砍伐数量和种类;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分别计算统计林木的砍伐数量和种类,对用地范围内可移植或 保留的林木应分类统计数量。

5.2.4公路应尽可能绕避法定保护湿地;必须穿过时,应选择影响范围小的位置

2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重点保护 形式;

5.3水资源、自然水流形态的保护

5.3.1公路设计应调查和收集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地表水资源分布,并 周查影响水体的环境功能。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 2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和环境功能及应采取的保护 普施;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类别和位置,落实保护措施及其 工程数量。 5.3.2路面径流不得直接排人饮用水体和养殖水体。 5.3.3公路不得占用居民集中地区的饮用水体;当路基边缘距饮用水体小于100m、距 离养殖水体小于20m时,应采取绿化带或其他隔离防护措施。 5.3.4公路在湖泊、水库、湿地等地表径流汇水区通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公路对地表 经流的阻隔。 5.3.5公路经过瀑布上游、温泉区等特殊水体时,应采取有效工程措施进行保护。 5.3.6在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污染地下水源的渗水构造物。 5.3.7对自然水流形态应进行保护,做到不淤、不堵、不留工程隐患。 1公路通过山谷时,应根据山谷宽、深及汇水面积等选择通过方式,有条件时宜优先 采用桥梁跨越; 2对工程废方弃置应做出具体设计,对于临水域的弃渣场,要设置有效的拦挡措施 避免阻塞河道水流或造成水土流失。

5.3.1公路设计应调查和收集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地表水资源分布,开 调查影响水体的环境功能。 1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 2初步设计阶段应基本确定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和环境功能及应采取的保护 措施; 3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确定公路拟跨越水体的数量、类别和位置,落实保护措施及其 工程数量。

路面径流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体和养殖

1公路通过山谷时,应根据山谷宽、深及汇水面积等选择通过方式,有条件时宜优元 采用桥梁跨越; 2对工程废方弃置应做出具体设计,对于临水域的弃渣场,要设置有效的拦挡措施 避免阻塞河道水流或造成水土流失。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6.1.1公路建设项目应主要防治下列环

公路建设项目应主要防治下列环境污染: 公路交通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 公路搅拌站(场)的烟尘和施工扬尘、沿线设施内锅炉排污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 公路沿线设施内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工程废渣等对水环境的污染; 施工中的废弃物对景观环境的污染

6.1.2公路环境污染防治应主

1声环境敏感点: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聚居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2环境空气敏感点: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聚居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3 水环境敏感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有特殊要求的水体

6.1.3公路环境污染防治设计应符合以

以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设计依据; 2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防治目标,提出技术经济合理的治理方案; 3 优先考虑调整线位,或利用地形公路结构物减缓环境影响

6.1.4特殊环境问题的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公路到对交通振动、电磁辐射有特殊要求的环境敏感点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和储存设施等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2公路经过具有放射性污染源的区域时,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现定。

0.2.1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需要进行防治设计的声环境敏感点应 进行降噪综合防治设计,并提出分期实施方案。

.2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根据环境敏感点的性质、位置、规模、当地条件及工程

特点进行工程费用与环境效益分析,综合比较确定。防治对策主要有: 1 调整公路线位; 2 利用工程弃方降噪; 3 建筑物设置隔声设施; 4 设置声屏障; 5 栽植绿化林带; 6 拆迁建筑物或调整其使用功能。

6.2.3结合工程条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调整公路线位,减缓公路交通噪声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ITGB04—2010)

6.2.7城镇、风景区附近或有景观要求的路段,宜采用绿化林带。绿化林带设计应符 合以下规定: 1绿化林带应结合自然环境、公路景观、水土保持规划等进行栽植; 2绿化林带宽度不宜小于10m,长度不应小于环境敏感点沿公路方向的长度,并根 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繁叶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树种;乔、灌木应搭配密植,乔木高度不宜 低于 7. 0m,灌木不低于 1.5m

6.2.8拆迁建筑物或调整其使用功能可作为公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比选方 一,应通过技术、经济比选和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

6.2.9公路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环境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期间产生强噪声辐射的 机械作业时间、施工方式等做出规定,施工场界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 值》(GB12523)的规定

6.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6.3.1公路宜结合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且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 草木、灌木和乔木栽植绿化林带减轻空气污染。在用地许可时,可种植多层次的绿 带。

.3.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应符合以

1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搅拌场站距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置在 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 2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宜采用袋装、罐装方式运输,当采用散装方式运输时 应采取遮盖措施;该类材料的堆放应有遮盖或适时洒水措施以防止扬尘污染; 3混合料拌和宜采用集中拌和方式,拌和站距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并 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考虑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6.3.3在公路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等沿线设施内安装的锅炉,锅炉选型、燃料种类及 因窗高度应满足相关环境保护的要求,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现行《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规定

6.3.3在公路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等沿线设施内安装的锅炉,锅炉选型、燃料种类及

公路沿线设施排放的污水和施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6.4.2公路经过饮用水水源地及对水环境质量有较高要求的水体时,应符合以下 规定: 1 公路线位应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 2 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应在驶人和驶出点设置警示标志牌; 3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沥青混合料及混凝土搅拌站;不得堆放或倾倒任 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取土、弃土,破坏土壤植被; 4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I~Ⅱ类标准的 水体及《海水水质标准》(GB3097)中的一类海域时,路面径流雨水排人该类水体之前应 设置沉淀池处理; 5.公路桥梁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I~IⅡ 类标准的水体及《海水水质标准》(GB3097)中的一类海域时,桥面排水宜排至桥梁两端 并设置沉淀池处理。

4.3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沿线设施污水的处理及排放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确定; 2沿线设施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现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 当地下水埋藏深度小于1.5m时,不应使用污水灌溉; 3当沿线设施污水用于回用时,其水质应满足现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 K质》(GB/T18920)的要求

1沿线设施污水的处理及排放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确定; 2沿线设施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现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 ;当地下水埋藏深度小于1.5m时,不应使用污水灌溉; 3当沿线设施污水用于回用时,其水质应满足现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 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 6.4.4施工期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6.4.3条的 规定。

6.4.4施工期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6.4. 规定。

6.4.5隧道施工排水、混凝土搅拌站排水及桥梁基础施工中的泥浆等施工废水厂 处理后排放。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ITGB04—2010)

7.1.1公路工程应根据自然环境、用地条件,结合水土保持和景观要求,因地制 绿化设计。

7.1.2公路工程应利用绿化缓解因修建公路给沿线带来的影响,有条件时应结合防护 工程进行绿化设计,保护自然环境,改善景观。 7.1.3公路绿化设计应根据车速与视点不断移动的特点,考虑动态视觉与心理效果 做到尽量与周围景观、自然环境相协调。 1公路绿化应结合地形、地区的特点,尽量改善环境,协调景观,并注重服务区、管理 区、隧道洞口的绿化设计; 2以保护自然环境为目的的绿化设计,应充分结合地区特性、沿线条件进行; 3公路绿化不得遮挡交通标志。 7.1.4公路绿化常用物种应根据气候、土壤、防治污染的要求等立地条件和功能要求 进行选择。其要求如下: 1具有较强的抗污染和净化空气的功能; 2 具有苗期生长快、根系发达、能迅速稳定边坡的能力; 3 易繁殖、移植和管理,抗病虫害能力强; 4 能与附近的植被和景观协调; 5 应充分考虑植物的季相景观效果; 尽量采用乡土物种。

7.2.1公路绿化设计应按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等功能要求,全面分析、突出重点,合理 选择设计方案。

2.2保护环境绿化应以降噪、防尘、防止水土流失和稳定边坡为重点。其要求如下

1位于风沙或多雪等地区的公路沿线,有条件时宜栽植防护林带; 2、公路从学校、医院、疗养院或居民聚居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通过时,宜栽植绿化材 带防尘降噪; 3公路路基、弃土堆、隔声堆筑体等边坡坡面宜及时绿化。

1在小半径竖曲线项部且平面线形左转弯的曲线路段,为诱导视线,宜在平曲线外 则以行植方式栽植中树或高树; 2在隧道洞口外两端光线明暗变化段,宜裁植高大乔木进行过渡; 3在中央分隔带、主线与辅道或平行的铁路之间,可栽植常绿灌木、矮树等,以隔断 对向车流的眩光; 4在低填方且没有设护栏的路段或互通式立交出口端部,可栽植一定宽度的密集灌 木或矮树,对驶出车辆进行缓冲保护; 5对公路沿线各种影响视觉景观的物体,宜栽植中低树进行遮蔽;有条件时,公路声 屏障宜采用攀缘植物予以绿化或遮蔽; 6在公路用地边缘的隔离栅内侧,宜栽植刺篱、常绿灌木及攀缘植物等,以防止人或 动物进入。

7.2.4公路绿化应与沿线环境和景观协调,并考虑总体环境效果。

1公路通过林地、果园时,除因影响视线、妨碍交通或砍伐后有利于获得视线景观者 外,应充分保留原有树木; 2公路通过草原和湿地时,应选择乡土物种进行绿化; 3公路绿化宜结合当地区域特征,分段裁植不同的树种,但应避免不同树种、不同高 度、不同冠形与色彩频繁变换而产生视觉景观的混乱; 4公路管理养护区、服务区、停车区和互通式立交等区域的绿化设计,应根据总体布 局,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2.5中央分隔带绿化应与当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相适应。其要求如下: 1绿化植物种类应选择低矮缓生、抗逆性强、耐修剪的植物,有条件时应选择四季常 绿的植物; 2种植单元的长度应根据设计速度和公路等级合理确定; 3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3m时,绿化植物宜采用规则式布置;中央分隔带宽 度大于3m时,绿化植物宜采用自然式布置。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7.2.7公路边坡的绿化应综合考虑稳定路基、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景观等功能,宜与

7.2.7公路边坡的绿化应综合考虑稳定路基、防止水土流失和 原地貌融为一体。其要求如下: 1公路边坡绿化应根据边坡坡度、坡面土质等因素优先选择适宜于本地生长的 物种; 2当路基高度较低并采用浅碟式边沟时,边坡的绿化应与边沟统一考虑; 3对于挡墙、浆砌护坡、石质边坡等,可通过在其下栽植攀缘植物或在其顶部栽植垂 枝藤本植物遮蔽构造物。

7.2.8取、弃士场的绿化应结合区域自然环境,与当地自然地形相协调

计综合考虑,有条件时优先进行复耕。其要求如下: 1公路视线之内的取、弃土场绿化,宜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结合景观设计要 求,选择相应的物种进行立体绿化; 2公路视线之外的取、弃土场绿化设计,可选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物种进行绿化, 重点防治水土流失。

7.2.9公路用地范围内有特殊意义的植物宜予以保护

8.1.1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应贯彻水土保持工程与公路主体 程与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并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原则。 8.1.2水土保持设施应合理布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8.1.3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应兼顾施工期和运营期,突出施工期,注重近期与远期 相结合。

8.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8.2.1公路工程的桥梁导流设施、路基路面排水、路基防护、泥石流和滑坡防治、公路 绿化、防风固沙和防洪等工程应充分考虑水土保持措施。其设计重点在于: 1桥台形式和位置的选择不宜压缩河床断面,其导流设施应与河岸自然衔接: 2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应系统完善,自成体系,宜远截远送,因势利导; 3路基防护、泥石流和滑坡防治等宜选择刚性结构与柔性结构相结合,多层防护与 生态植被防护相结合的方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4公路绿化、防风固沙和防洪等工程宜乔灌草相结合,种植与养护并重,优先选择乡 土植物,减少养护成本,注重水土保持实效。

8.2.2应重视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当取、弃土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或改变了原地 自然坡度而形成裸露坡面时,应进行绿化或复垦。其要求如下: 1取土场宜选择在植被稀疏的丘陵、山包等荒地、荒坡,并应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 土范围和深度;弃土场宜选择在储量大、地形低的洼地,或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 低产田地,并分级填筑弃土; 2取土场宜远离建筑物、管线等生活生产设施,不应影响其安全;取土场可能蓄水或 水时,其位置不应影响路基及周围坡体稳定;

3不应在基本农田区、林地,以及可能导致地质灾害或路基病害的区域设置取、弃土 场;严禁在泥石流沟、滑坡体上缘等位置设置弃土场; 4取土场不宜设置在桥头引道两侧。 8.2.3应合理确定取土场的防护措施。对于取土场形成的裸露边坡,应结合工程防护 恢复植被;取土场坡脚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方,应采用工程护坡;当取土场边坡高度大于 4m,坡度大于1:1.5时,宜采取削坡开级措施。 8.2.4取土场的排水工程宜结合取土情况及时布设。其要求如下: 1当取土场裸露坡面易受到上游水流冲刷时,应在取土场坡顶以外设挡水土或截 水沟,拦截来水; 2受坡面集水冲刷的取土场,应根据地形在距最终开采边界以外设置截水沟,拦截 坡顶以上集水; 3位于山坡地的取土场GB 29930-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应在取土场中间平台和坡脚设排水沟,排除坡面径流; 4施工期应在取土场下游排水沟外侧设置临时拦渣带。 8.2.5取、弃土结束后,宜及时绿化、覆土造田或考虑其他综合利用。其整治要求 如下: 1取、弃土前,应先将表土集中堆存,待取、弃土结束后,再将表土予以利用; 2整治或复垦后的取、弃土场,宜根据其土地质量、灌溉条件、气候特征、生产功能及 规划情况等合理确定利用方向;农业用地一般覆土30~55cm,林业用地20~45cm,牧业 用地15~25cm。

8.2.6弃王场的拦渣及护坡工程,应根据奔土堆放位置、弃土性质、预计弃土高度等因 素合理确定。其要求如下: 1弃土场坡面防护宜以植物防护为主; 2在沟道中堆置弃土、弃石、弃渣时,应修建拦渣坝; 3弃土、弃石、弃渣等堆置物易发生滑塌,或堆置在坡顶及斜坡面时,应修建挡渣墙, 8.2.7弃土场排水系统应根据弃土场的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结合沟渠、农田灌溉等 设施综合考虑设置,避免水流冲刷土体或改变地面径流条件引起农田、坡地的冲刷。位于 勾谷、坡地的弃土场,必须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当弃土场周围有汇流条件时,可采取截, 非水措施,将水流引出排泄。

地表层,进行复垦或绿化;生态环境脆弱或植被恢复困难地区,宜将原地表表层覆盖的植 被加以保护和利用; 2当施工期开挖路堑和填筑路堤的裸露边坡易产生水土流失时,应及时在施工中修 筑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工程,局部区域应根据需要设置拦挡设施、沉沙设施或有效 的覆盖设施; 3对于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和临时弃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基桩 钻孔位置附近宜设置沉沙池和临时排水沟排除池中积水,沉沙池可根据沉沙量设置单级 或多级;对于扩大基础开挖基坑产生的土石,应采用沙包临时拦挡,待完工后用于回填基 坑及平整场地,多余的废弃土石应运至弃土场; 4临时工程开挖边坡的上侧应设置截水沟,下侧应设置排水沟,防止水流冲刷造成 水土流失和对下游各类设施产生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情况进行土地整治。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9.1.2公路景观设计应综合考虑路线、构造物、排水防护工程、绿化、沿线设施等各项 景观要素,协调路内景观与路外景观,使公路景观与沿线自然、人文景观和谐统一。 9.1.3根据工程及沿线区域环境特征或行政区划等,可将公路划分为若干景观设计 路段。 1在各景观设计路段中,可选择典型构造物和沿线有特色的景物作为设计重点;公 路景观设计应点、线、面兼顾,整体统一,使公路与沿线环境景观相协调; 2各景观设计路段应充分结合工程和自然景观,特殊构造物宜具有一定的风格,且 与地域景观协调一致。

9.1.4公路上的各种人工构造物的造型与色彩,应考虑景观效果和使用者

9.2.1公路景观设计应合理组合路线的平、纵、横面,保证线形流畅、视野开阔;线位方 案比选应将环境景观作为考虑因素。 1在自然景观单一的路段,其线形设计宜以曲线为主,并保持连续; 2平、竖曲线的线形几何要素宜均衡、协调; 3深挖方路段宜对路堑与隧道方案的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路线跨越山间谷地 时,宜对高路堤与高架桥方案的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 4路线沿横坡较陡的山坡布设时,宜对分离式路基、半填半挖与纵向高架桥方案的 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

9.2.2对公路沿线有景观价值的孤立大树、独立山丘或建筑等自然景观和人文 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的设置宜利用公路沿线景观。

路基边坡宜以自然流畅的缓坡为主QGDW 11332-2014 输电线路掏挖基础机械化施工工艺导则,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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