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90-2021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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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90-2021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pdf

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各项 技术,同时要注重节能环保和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

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 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 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 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 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 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 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 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 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 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人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利用DB33T 2054-2017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场地 内累计一年消纳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 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覆土层和蔬水设施构建的绿化 体系。

2.1.5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

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透速度

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径流污染控制设施的总称,包括雨水 入渗(渗透)、收集利用、调蓄排放等

利用绿地、透水铺装及各类渗透设施将雨水就地消纳,减少 雨水径流,回补地下水的一种雨水控制与利用方式

2.1.8雨量径流系数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2. 1. 9 流量径流系数

形成高峰流量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1. 11 弃流设放

利用降雨量、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 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池等。

诸存雨水径流量并进行渗透的设施,包括下沉式绿地、透水 浦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地下渗水池、渗井、渗管/渠等 单一或组合的形式。

2. 1. 13 下沉式绿地

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 绿地

由透水面层、基层、底基层等构成的地面铺装结构,能储 存、渗透自身承接的降雨

雨水径流,由植物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蓄水层 构成,

可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 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的措施。

2.1.17 地下渗水池 underground infiltration pool

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理地水池。

2.1.18渗井infiltration pit

诸存未经处理的雨水的设施。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 水体。

2.1.22雨水调蓄排放

降雨期将区域内部分雨水暂时滞留在管道或设施内,雨停后 将调蓄的雨水按照所控制的流量排到下游

储存一定时间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洪峰径流量、 延长排放时间的设施

2.2.1 流量、水量、流速

W设计控制雨水径流总量; W,建设用地内年均降雨总量; W:一初期径流弃流量; W渗透设施承担的雨水入渗量; W2收集利用设施承担的雨水利用量; Wm一渗透与渗滤设施降雨过程中的入渗量; Vn一渗透、渗滤及滞蓄设施控制及利用的雨水径流量 V一设施有效调蓄容积;

2.2.2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A有效渗透面积; F——汇水面积; F,建设场地总面积; H,年均降雨量; H——设计日降雨量

2.2.3计算系数及其他

设计重现期; 降雨历时; 降雨过程中的入渗历时

设计重现期; t—降雨历时; 降雨过程中的入渗历时。

3.1 降雨量与雨水水质

3.1.1降雨量应根据建设区域或近区域近期20年以上降雨量 资料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按照本标准附录A执行。 3.1.2建设用地内应对年雨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控制率及相 应的设计降雨量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不同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照本标准附录B执行。 3.1.3建设用地内年均降雨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3.1.3建设用地内年均降雨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W, = 10H,F,

式中:W,一建设用地内年均降雨总量(m"); H,一年均降雨量(mm),按本标准3.1.1规定执行; F,一建设场地总面积(hm²)。 3.1.4排人市政雨水管道的污染物总量宜进行控制。排入城市 地表水体的雨水水质应满足该水体的水质要求

3.2.1建设用地内应对雨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设计控制雨水

3.2.1建设用地内应对雨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设计控制雨水 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水文及降雨资料具备时,也可按多年 降雨资料分析确定

式中: W 设计控制雨水径流总量(m): W——渗透设施承担的雨水人渗量(m²); W,—收集利用设施承担的雨水利用量(m²)

H一设计日降雨量(mm); β一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F一汇水面积(hm)。 3.2.2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以实测资料为准,缺乏径 流系数资料时宜按表3.2.2取值。汇水面积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和综合流量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

表 3. 2. 2径流系数

3.2.3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A,(1 + ClgP) q = (t + b)"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²)]; t一降雨历时(min); P一设计重现期(a): Al,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20年以上隆雨量记录的地区,雨水排水系统设计暴雨 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执行。 3.2.4在规划或方案设计时,建筑与小区设计降雨历时可按 10min~15min计算。 325设计流是应按下式计管

3.2.5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亚综合流量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L/(s·hm²)]; F汇水面积(hm²)。

3.3雨水资源化利用量

3.3.1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应符合山东省设区市海绵城市专项规 划的要求,并应扣除初期弃流量: 3.3.2绿化、道路及广场浇酒、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循 环冷却水补水等的最高日用水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规定执行,平均日用水量应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 标准》GB50555的规定执行。 3.3.3绿化灌溉年均用水定额可按表3.3.3的规定取值。绿化 灌溉最高日用水定额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 状、浇灌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 1L/ (m² : d) ~3L/ (m² : d) 计。

灌溉最高日用水定额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 状、浇灌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 1L/ (m² : d) ~3L/ (m² : d) 计。

表3.3.3绿化灌溉年均用水定额(m/m)

3.3.4道路广场浇洒用水定额根据路面性质按表3.3.4的规定取值。

3.3.4道路广场浇洒用水定额根据路面性质按表3.3.4的规定取值。 道路及广场浇洒最高日用水定额可按2L/(m²·d)~3L/(m²·d)计。

表3.3.4浇洒道路用水定额[L/(m²·次)

注:广场及庭院浇酒用水定额可按下垫面类型参照表3.2.2选用。

3.3.5地下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应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 标准》GB50555的相关规定。 3.3.6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冲洗方式、道路路面等级 车辆类型及用途,按表3.3.6的规定取值。

表3.3.6汽车冲洗用水定额「L/(辆·次)

注:汽车冲洗后的排水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相关 规定。

3.3.7建筑物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量应根据气象条件、冷却塔 形式确定,一般可按循环水量的1.0%~2.0%计算。 3.3.8雨水用于冲厕的用水量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和《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中的用水定额 及用水百分率确定,

3.3.7建筑物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量应根据气象条件、冷却塔 形式确定,一般可按循环水量的1.0%~2.0%计算。

准》GB50015和《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中的用水定额 及用水百分率确定。

3.3.9景观水体补水量应根据当地水面蒸发量和水体渗透量、

水处理自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3.3.10渗透、渗滤及滞蓄设施控制及利用的雨水径流量应按下 式计算:

W.. = KJA.ts

V一渗透、渗滤及滞蓄设施控制及利用的雨水径流量 (m3) ; V一设施有效调蓄容积(m²); W—渗透与渗滤设施降雨过程中的人渗量(m²); K一土壤或人工介质的饱和渗透系数(m/h);根据设 施调蓄空间的有效蓄水深度和设计排空时间计算确 定,由土壤类型或人工介质构成决定,不同类型土 壤的渗透系数参见表3.3.11; J一水力坡度,一般可取1.0; A—有效渗透面积(m²),按本标准第3.3.12条执行; t。一一降雨过程中的人渗历时(h),为当地多年平均场 降雨历时,资料缺乏时,可根据平均场降雨历时特 点取2h~12h。

3.3.11土壤渗透系数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 可按表 3. 3. 11 选用。

3.3.11土壤渗透系数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无实测资料

表 3. 3. 11 土壤渗透系数

3.3.12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下列要求计算:

3.3.12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下列要求计算: 1 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2 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所对应的垂直面积的1/2 计算; 3 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 计算; 4埋入地下的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3.4.1回用雨水集中供应系统的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处理后

3.4.1回用雨水集中供应系统的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处理后 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用户需求相匹 配。当处理后的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 标准确定。

号外数字为河道指标,括号内数字为湖泊、水

3.4.2应对入渗雨水的水质进行控制,保证其不得对地下水造 成污染。

水系的径流雨水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

4.1.1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控制标准应符合海绵

4.1.1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控制标准应符合海绵 城市相关规划要求。

4.1.2建筑与小区项目应根据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要求,编制系

4.1.3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应使场地在建设或改建后,对于常

年平均降雨的年径流总量和外排径流峰值的控制达到建设开发前 的水平,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1.2条的规定。

1·+岁 相结合。景观水体、绿地应具有控制径流或调节功能;景观水体 在兼顾景观效果的同时,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在岸线建设过程 中,注重生态与景观的结合,并兼顾水质净化功能。

相结合。景观水体、绿地应具有控制径流或调节功能;景观水体 在兼顾景观效果的同时,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在岸线建设过程 中,注重生态与景观的结合,并兼顾水质净化功能。 4.1.5场地设计应因地制宜,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径 流控制设施,优化建筑、广场、道路、绿地的空间布局和竖向 关系。 4.1.6 雨水控制及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利用系统

4.1.5场地设计应因地制宜,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百 流控制设施,优化建筑、广场、道路、绿地的空间布局和坚 关系。

4.1.6雨水控制及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利用系统、

4.1.6雨水控制及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利用系统、 调蓄排放系统中的单一系统或多种系统组合,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雨水入渗系统应由初期径流雨水弃流、雨水收集、储存 部分入渗系统可不设置)、入渗设施组成: 2收集利用系统应设初期径流雨水弃流、雨水收集、储存 处理和回用供水系统等设施; 3调蓄排放系统应设初期径流雨水弃流、雨水收集、调蓄

设施和排放管道等设施。

4.1.7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包括区域滞水层分布、土壤种类和相应的渗透系数、地下水动 态等。

4.1.9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

可能造成珊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 场所。 4.1.10 传染病医院的雨水、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 污染严重的场地雨水不得采用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有特殊污染源 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 4.1.11设有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有超过水量 标准的雨水外排措施,并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 流入用地,城市用地的竖向规划设计应满足《城乡建设用地竖向 规划规范》CJJ83的要求。 一

污染严重的场地雨水不得采用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有特殊污 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

4.1.11设有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有超过

标准的雨水外排措施,并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 流人用地,城市用地的竖向规划设计应满足《城乡建设用地竖向 规划规范》CJ83的要求

4.1.12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不应对土壤环境、地下合

质、公众健康和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并应便于维护管理。园林 景观的植物选择应适应雨水控制及利用需求

4.2.2根据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与要求,应对项目

进行汇水分区的划分,分单元进行管控,提出相应的约束性指材 和弓引导性指标,并提出管控策略,实现各分区之间指标衔接平衡。

1应结合场地竖向和雨水管网系统进行划分; 2各汇水分区应自成相对独立的网络系统,且互不重叠。 4.2.4 雨水控制及利用应优先采用人渗系统或(和)收集利用 系统,当受条件限制或条件不具备时,应增设调蓄排放系统,并 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应针对屋面雨水设置收集利用系统 收集的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冲厕等; 2市政条件不完善、片区内涝风险高、项目排水标准高的 区域,当排水量超过市政管网接纳能力时,应设置调节系统,减 少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

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广场、园路的径流雨水应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或排入 水体; 2车行道路的径流雨水经初期雨水弃流后,应优先采用雨 水人渗或收集利用;道路与绿地之间宜设置截污设施,便于后期 维护; 3道路竖向高程宜高于相邻绿地,高差不宜小于100mm 首路横坡宜大于等于1%; 4道路纵坡较大,雨水径流速度较快,无法通过横坡进入 渗透设施时,应采用横向截流设施将道路径流雨水汇入相邻的入 渗系统、收集利用系统内;

5屋面雨水应采用雨水入渗、收集利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调蓄; 6在控制指标范围内,降落在水体上的雨水应就地储存。 1.2.6种植屋面应按照《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相 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建成的屋面改造为绿色屋面时,应校核屋面荷载,加 虽或改建原屋面防水做法,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绿色屋面应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 的植物种类: 3绿色屋面应设置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灌溉宜采用滴灌 微喷灌和渗灌设施。 .2.7 屋面雨水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当地水资源情况; 2 室外土壤的入渗能力; 3 雨水的需求量和用水水质要求: ? 杂用水量和降雨量季节变化的吻合程度; 5 经济合理性。 4.2.8「 同时设有收集利用系统和调蓄排放系统时,宜合用雨水 诸存设施。 4.2.9 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系统时,原水不应混合,出水 可混合。如有中水供水系统,宜将雨水供水与中水对接。 1.2.10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出地面构筑物的敬口位置 不宜设置雨水入渗设施,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设置时,应采取防止

4.2.10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出地面构筑物的

不宜设置雨水人渗设施,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设置时,应采取防正 雨水倒灌的措施

应设置外排水流量和水质监测、雨量监测设备以及雨水存储池、 调节池的液位计等。

4.3.2雨水收集、处理和利用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及自动控制 两种控制方式DB3201T 051-2004 鹅掌楸穴盘苗生产技术规程,当控制设备与雨水收集、处理和利用系统不在同 视线内时,还应设有远程控制功能,并在系统周边设置就近控 制开关。

4.3.2雨水收集、处理和利用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及自动控制

4.3.3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就地分散设置,控制箱宜集中设置, 并宜设在室内; 2应具有自动切换雨水弃流管道和收集管道的功能,并具 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的功能: 3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在管径最小的管 道上; 4 雨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5设备间宜设置在地上,避免电磁阀、计量装置、处理设 备等因潮湿环境出现损坏

4.3.4 雨水处理设施、利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设监控 装置。

3.5雨水处理设施运行宜自动控

4.3.6应对常用控制指标(降雨量、主要水位、流量、常规水 质指标)实现现场监测JT/T 1281-2019 近海潜水支持船选择技术要求,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质指标)实现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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