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76-2012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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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76-2012 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pdf

3.0.1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的布设应根据观测自的、城市的地形 地貌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人的活动影响情况 确定,并应能满足城市的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地下水环境评 价、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需要。 3.0.2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及有密切水力 联系的相邻区域

3.0.3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布设应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单位; 2观测线应沿着地下水动力条件、水化学条件、污染途径 及有害环境地质作用强度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3在满足观测目的和要求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勘 探孔、供水井、泉、矿井、地下水排水点及其他取水构筑物等作 为地下水动态观测点: 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进行系统编号,并可分区或分类进 行编号; 5设置地下水动态观测点时QYSW 0003S-2015 沂水县盛旺食品厂 香菇酱,应测量其坐标、地面标高及 固定点的标高。 3.0.4对多层含水层地区,应根据需要确定观测目标层,并应 分层观测,

3.0.5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应包括水位、水量、水温

孔隙水压力等。对于与地下水有密切水力联系的地表水体,应同 时进行相应的观测

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温、水质及孔隙水压力等实测数据及相 关分析资料。

3.0.7专门性观测网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并应将其作为地下 水动态观测网的一部分。 3.0.8地下水动态观测方式应包括日常观测和统一观测。应选 取有代表性的观测点作为统一观测点,统一观测点应固定。 3.0.9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条件的 地区,宜逐步建立自动化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观测资料应根据 需要分别汇总整理。 3.0.10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定期维护,各观测孔宜每1年2 年定期检测1次,对于保护条件好的观测孔,也可每5年检测1 次,对失效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布设,观测点 的孔口高程或固定点高程应及时测量修正。 3.0.1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设置保护设施,且保护设施上应有 醒目的保护标识

4.0.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具有一种或多种观测功能,地下水 动态观测网可根据需要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或类别。 4.0.2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能控制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同 水文地质单元内至少应有1条水位观测线或3个水位观测点。 4.0.3地下水水质观测点应根据本地区地下水类型分区、地下 水流向、污染源分布状况、地下水开采强度分区以及咸淡水边 的区域展布等条件,采用网格法或放射法布设。 4.0.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密度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密度

4.0.5内陆地区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线宜平行或垂直地下水流向,垂直地貌界线、构造 线及地表水体的岸边线,并应通过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地下水 污染区等; 2在平行地貌(微地貌)界线方向上、泉水(或泉群)出 露地段,可布设辅助性观测点; 3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地 区及地下水污染地区,应加密观测点;

4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地形地貌变化大的地段、地下水越 流地段及地下水的补给、排泄边界等,应加密观测点。 4.0.6滨海地区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网,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4.0.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线宜垂直海岸线布设2条~3条,平行海岸线布设 1条~2条; 2当海岸线距离城市或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小于3km时,应 加密观测点; 3对已发生海水入侵的地区,当海水尚未侵入到城市规划 区时,应在咸淡水分界面靠近城市的一侧,特别在河道或古河道 地段加密观测点,并应监测咸淡水分界面的移动状况; 4当咸淡水分界面已运移到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时,应在 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地区加密观测点,全部观 测点均应同时作为水位、水质观测点

1观测点应主要布设在水源地保护区,观测点密度除应符 合本规程第4.0.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 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的规定;在水源地保护区的外围地 区可根据需要布设辅助性观测点; 2能满足水源地观测目的和要求的开采并,可作为观测点; 3水源地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区应设置观测点,观测线宜 沿地下水位下降漏斗的长轴及短轴方向分别布设1条~2条: 4当观测点密度不能满足绘制水源地水位下降漏斗形状、 分布范围及地下水污染范围的精度要求时,应根据情况增设观 测点; 5为满足建立城市地下水均衡计算模型或地下水管理模型 的需要,可在边界处及计算分区内布设临时性观测点。 4.0.8对于傍河水源地,当水源地开采井平行于河床成排布设

时,应垂直河床布设2条~3条及平行河床布设1条~2条观测 线(含连接开采井排的观测线):当水源地开采井为其他形式布

设时,应通过水源地中心并沿垂直和平行河床方向分别布设1条~3 条观测线。近河床地带应加密观测点。当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影响 到河对岸时,应在河对岸加设观测点。 4.0.9对于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水源地,可根据水源地规模大 小,在平行与垂直于地下水流向上,分别布设1条~2条观测 线。观测线长度宜延伸到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边界。在岩 容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的边界以及对水源地地下水起控制作用 的构造线上,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4.0.10对于冲洪积平原区水源地,宜平行与垂直于地下水流 可分别布设1条~2条观测线,并可在开采并群(并排)以外 增设辅助观测点。当水源地开采层为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层 观测。

没时,应通过水源地中心并沿垂直和平行河床方向分别布设1条~3 条观测线。近河床地带应加密观测点。当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影响 到河对岸时,应在河对岸加设观测点

4.0.11城市工程建设专门性观测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下水对地基基础及地下结构的设计、施工、安全使 用等有重大影响时,应布设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专门性观测网: 2当工程建设影响深度范围内涉及上层滞水、潜水及承压 水等多个含水层时,应设置代表性的观测点,分别对各主要含水 层的地下水动态进行分层观测; 3当工程建设区内有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的地表水体存 在时,应根据水力联系条件、地下水流向等在地表水体影响范围 内布设观测点,观测线应垂直地表水体岸边线; 4对于水平径流较强的山区及山前建设区,可沿地下水流 向布设1条~2条观测线;对洪坡积的第四系松散层,可适当增 设观测点; 5对于以开采浅层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可直 接收集已有的观测资料,为工程建设提供所需的地下水动态资 料;在以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城市,可利用已有的城市水 源地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并依据工程建设对地下水动态观测的特 殊要求,在一些建设地段对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的密度进行调整或 增设新的观测点:

1 观测点应满足取水样的要求; 2观测点应利用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点和地下水水质动态

观测点,兼顾评价区及其上下游地下水流场及污染物运移特性 适当增补专门性观测点; 3应考虑地下水在垂向上的空间展布及其对地下水环境评 价的影响,当有多层地下水时,应设置地下水分层观测点。

观测点,兼顾评价区及其上下游地下水流场及污染物运移特性, 适当增补专门性观测点; 3应考虑地下水在垂向上的空间展布及其对地下水环境评 价的影响,当有多层地下水时,应设置地下水分层观测点。

5.1.2观测孔的并管内径不宜小于100mm,基岩观测孔裸孔并 段的口径不应小于108mm。生产井作为观测孔时,泵管与井管 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5.1.3观测孔的深度应根据观测目的、含水层类型、含水层理 深和厚度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承压含水层,观测孔宜深入整个含水层,当含水层厚 度较大时,观测孔深入其厚度不宜少于15m; 2对潜水含水层,观测孔宜深入整个含水层,或深入最低 动水位以下7m~15m; 3对上层滞水含水层,观测孔应深入整个含水层。 5.1.4过滤器的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5.1.3观测孔的深度应根据观测目的、含水层类型、含水层埋

5.1.4过滤器的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目标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m时,可在动水位以下的含 水层部位全部安装过滤器: 2当目标含水层厚度超过30m,岩性较均一时,宜在动水 位以下的含水层部位安装长7m~15m的过滤器:目标含水层岩 性不均时,宜在动水位以下的含水层部位全部安装过滤器。 5.1.5在裂隙、岩溶含水层中宜采用裸孔架、缠丝过滤器或填 砾过滤器:在卵石、圆(角)砾及粗中砂含水层中,宜采用缠丝 过滤器或填砾过滤器;在粉细砂含水层中,宜采用填砾过滤器。

5.1.6单层填砾过滤器的砾料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含水层的不均匀系数(㎡)小于10的砂土类含水层 砾料规格应按下式确定:

D50 = (6 ~ 8)d50

D50 = (6 ~ 8)d20

3对于d20大于或等于2mm的碎石类含水层,可填入 10mm~20mm的砾石,也可不填砾。 4填砾宜采用均匀砾石,填砾的不均匀系数应小于2。 5砂土含水层的不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m= d6o/d1o

5.1.7双层填砾过滤器的外层填砾规格,应按本规程第5.1.6 条的规定确定,内层填砾的粒径宜为外层砾石粒径的4倍~ 6倍。

5.1.8对于单层填砾过滤器的填砾厚度,粗砂以上地层不应少

于75mm,中砂、细砂、粉砂地层不应少于100mm。对于双层 填砾过滤器的填砾厚度,内层应为30mm~50mm:外层应 为100mm。 5.1.9双层填砾过滤器的内层砾石网笼上下端,均应设四块弹 簧钢板或其他保护网笼装置。 5.1.10填砾过滤器骨架管的缠丝间距、不缠丝穿孔管的圆孔直

钢板或其他保护网笼装置

(5. 1. 10)

于4m的沉淀管,管底应用钢板焊接或其他方式封闭。当沉 中的沉积物厚度高出沉淀管而掩埋过滤管时,应及时洗井

5.1.13对于兼作观测孔的生产并、试验井,可在并管外的

层中设置水位观测管,也可在泵管与井管之间设置水位观测管, 水位观测管的直径不小于30mm,水位观测管下端应低于观测孔 最大动水位的埋藏深度

5.1.14观测孔井管的管材应根据地下水水质、管材强

5.1.14观测孔井管的管材应根据地下水水质、管材强度、观测 孔的口径与深度,以及技术经济等因素确定,并宜选用钢管、铸 铁管、预制钢筋混凝土管及PVC管等。

5.1.15在地下水具有强腐蚀性或地下水已被污染的地区,

取下列防腐措施: 1选用耐腐蚀性的管材; 2缠丝宜采用不锈钢丝、铜丝或玻璃纤维增强聚乙烯 腐蚀性的滤水丝

16观测孔的孔口应符合下列

5.1.17观测孔使用的各种材料应无毒,并应具有足够

散含水层宜用黏土球封闭,基岩裂隙宜用水泥浆封闭。止水段厚 度不宜小于5.0m。同一观测孔分层止水时,应根据地下水的赋 存条件确定透水段和止水段。

5.2.1观测孔宜采用清水钻进,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泥 浆的性能应根据地层的稳定情况、含水层的富水程度及水头高 氏、孔的深浅以及施工周期等因素,按现行行业标准《供水水文 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13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 在成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5.2.3观测孔钻至规定深度后应校验孔斜,且应在孔斜满

5.2.3观测扎钻至规定深度后应校验扎斜,且应在扎斜满足不 大于1.5°的要求后,再根据并(孔)结构设计图向并(孔)中 下并管。采用填砾过滤器的观测孔并管下入后,应立即按设计要 求在管外回填砾料及止水材料。

5.2.4生产并、试验井兼做观测孔时,应在砾料层中安装水位

5.2.7观测孔、观测管施工及渗透性测试工作均应有详细记录, 并应附成果图。

5.2.7观测孔、观测管施工及渗透性测试工作均应有详细

行观测,根据观测目的、土层渗透性质、观测时间长短和量 度:可选用封闭式孔隙水压力计或开口式孔隙水压力计,并 合下列规定:

水压力计; 3使用期大于1个月、测试深度大于10m或在一个观测孔 中多点同时量测时,宜选用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流体压力式孔 隙水压力计使用期不宜超过1个月: 4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不宜在环境温度低于0℃的情况下 使用。 5.2.9孔隙水压力计量程不宜过大,且上限值宜比静水压力值 与预估超孔隙水压力值之和大100kPa~200kPa。 5.2.10孔隙水压力计的理设应根据测试孔、测点布设的数量及 的性质等条件,选用钻孔理埋设法、压入埋设法和填理法:在同 孔中设置多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钻孔理设法。 5.2.11在软弱土层中理设单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压入理 设法,并应根据理埋设深度和压入难易程度,直接将孔隙水压力计 缓慢压入预定深度或钻进成孔到理设预定深度以上0.5m~1.0m 处,再将孔隙水压力计压到预定深度,其上孔段应用隔水填料全 部填实封严。大填方中孔隙水压力计宜采用填埋法,可在填筑过 程中按要求将孔隙水压力计理入预定位置 5.2.12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钻孔埋设法理设时,钻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孔径宜为110mm~130mm; 2在填土层或其他松散不稳定的土层中,应下套管护孔: 护孔套管应垂直: 3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4孔深应考虑沉渣的影响; 5钻探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应包括回次进尺、地层分 层深度和土的性质描述等。 5.2.13在钻孔中埋设孔隙水压力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土的性质等条件,选用钻孔理设法、压入理设法和填理法; 一孔中设置多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钻孔埋设法

5.2.11在软弱土层中埋设单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

没法,并应根据埋设深度和压入难易程度,直接将孔隙水压力计 爱慢压入预定深度或钻进成孔到理设预定深度以上0.5m~1.0m 处,再将孔隙水压力计压到预定深度,其上孔段应用隔水填料全 部填实封严。大填方中孔隙水压力计宜采用填埋法,可在填筑过 程中按要求将孔隙水压力计埋入预定位置

5.2.12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钻孔理设法理设时,钻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孔径宜为110mm~130mm; 2在填土层或其他松散不稳定的土层中,应下套管护孔: 护孔套管应垂直: 3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4孔深应考虑沉渣的影响; 5钻探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应包括回次进尺、地层分 层深度和土的性质描述等

1孔隙水压力计安放前,应排除孔隙水压力计内及管路中 的空气; 2孔隙水压力计周围应回填透水填料,且透水填料宜选用

干净的中粗砂、砾砂或粒径小于10mm的碎石,透水填料层高 度宜为0.6m~1.0m; 3同一钻孔内上下两个孔隙水压力计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 于1m的隔水层,隔水材料宜选用直径2cm左右的风干黏土球: 4孔口应用隔水填料填实封严,防止地表水渗入; 5孔隙水压力计导线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6理设工作应有详细记录,并应附理设柱状图。图中应 明各孔隙水压力计安放位置、透水填料层和黏土球隔水层的起正 深度等

6.1.1根据现场观测点条件和测量精度与频率要求,水位观测 可采用测绳、电测水位仪、自记水位仪或地下水多参数自动监测 仪等。

6.1.2地下水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2地下水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

1水位观测应从固定点量起,并应将读数换算成从地面算 起的水位理深及标高; 2每次测量水位时,应记录观测并近期是否曾抽过水,以 及是否受到附近井的抽水影响; 3采用测绳测量水位前,应对其伸缩性进行校核,并应消 除误差; 4采用电测水位仪时,应检查传感器的导线和测量用导线 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应采用绝缘胶带仔细包扎,并应检查电 源、音响及灯显装置是否正常,测量用导线应作好长度尺寸 标记; 5对安装自记水位仪的观测点,宜每个月用其他测量设备 对水位实测1次,核对自记水位仪的记录结果,并应及时更换记 录纸; 6对安装自动监测仪的观测点,应在安装后第一个月及以 后每半年:用其他测量设备实测1次水位,核对自动监测仪的记 录结果; 7当承压水水头高于地面时,可用压力表测量水位,当水 头高出地面不多时,也可采用接长井管或测压管的方法测量 水位。

1人工观测水位宜每10d观测1次。对于承压含水层,可 每月观测1次。 2安装有自动水位监测仪的观测孔,宜每日观测4次,观 测时间宜为6时、12时、18时和24时。存于存储器内的数据可 每月采集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采集。 3当遇有中雨以上降雨时,潜水层中的观测点应从降雨开 始加密观测次数至雨后5d。 4对傍河的观测孔,洪水期每日观测1次,从洪峰到来起 应每日早、中、晚各观测1次,并应延续至洪峰过后48h为止。 5对流量较稳定的泉水水位,应每10d观测1次;当泉水 水位变化异常时,应每日观测1次,直至水位恢复正常为止。 6当城市规划区内出现矿山突水或工程建设基坑排水时, 附近的观测孔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应观测1次~2次,直至水 应变化接近突水(或排水)前时,再转入正常观测。 7常年进行地下水人工回灌地区,宜每10d观测1次;非 连续回灌地区,回灌期间宜每日观测1次,停灌后,可根据回灌 水反向漏斗的消失速率,逐渐改为每10d观测1次。 8确定地下水垂直补给量或消耗量的观测点,在补给期或 消耗期应每天观测1次,其他时期宜每10d观测1次。 9当需测定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时,应对地下 水水位与地表水水位同步进行观测,汛期及水位变化较大时,应 每日观测1次,

6.1.4地下水水位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观测数值应以米为单位,并应测记至小数点后三 2人工观测水位时,同一测次应量测两次,间隔时间不 少于1min,并应取两次水位的平均值为观测结果,两次测量 许偏差应小于10mm; 3自动监测水位仪精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4每次测量结果应当场核查,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补测。 5.1.5地下水位统一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位统一观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并应在枯水期、 丰水期各进行1次; 2统一观测点的结构、标记应完好,其坐标、标高资料应 齐全; 3统一观测水位前,应全面掌握统一观测点的水文地质资 料,潜水井与承压水井、混合开采井与分层开采并应严格区分; 4城市地区枯水期动态水位观测时,应同时记录生产井的 单位时间涌水量; 5水位统一观测应在2d内完成,观测时间内遇降大雨时, 应另安排时间重测。

6.1.6地表水体水位观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文普通测量

范》SL58执行,并应按五等水准测量标准观测

6.2.1水量观测方法应根据观测对象、现场条件和测 求等确定,可采用流量表法、流量计法、堰测法及流速

6.2.2水量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量观测应包括出水量及回灌量的观测,出水量应包括 实测的泉水流量、各种生产井的开采量和工程施工及矿山的排水 量等,回灌量应包括水并的人工回灌量、回扬量和渗水池的入 渗量; 2水量观测点应包括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用的生产并、排 水井、回灌井及泉水等; 3利用生产并进行流量观测时,每眼并均应装有流量表或 自动流量监测仪,并应按规定时间观测累计开采量; 4对不同地下水类型和含水层的生产并,应分别统计出 水量; 5对观测网内灌溉机井,应按灌溉期间记录的抽水井数 开泵时数、水泵规格或灌溉亩数等统计地下水开采量; 6地下工程施工排水和矿山排水等的排水量,应按月进行

统计; 7地下水回灌点应安装流量计,并应记录回灌量、回扬量: 渗水池的入渗量,宜根据池中水位标尺读数近似计算; 8观测过程中流量表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检查,确保 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6.2.3水量观测与调查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城市水量观测孔,宜在每月未观测或调查一次累计出 水量; 2对专项抽水试验、施工降水及回灌并的观测,应调查相 应月份的实际抽水量、排水量和回灌量; 3对城市观测网范围内的矿山排水量及农由灌溉用水量 宜每月统计1次; 4泉水流量宜每10d观测1次,遇流量变化大时,应每日 观测1次,并应换算成月累计出水量。 6.2.4水量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6.2.4水量观测精度应符合下

1当使用堰测法或孔板流量计进行水量观测时,固定标尺 读数应精确到1mm,其换算单位流量值应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2流量表观测精度不应低于0.1m3,对生产并月累计开采 量统计值应精确至1m3

6.3.1根据工作要求,地下水水温可选用水银温度计、缓变温 度计、热敏电阻温度计、电导温度计等进行观测:在条件充许 时,可采用自动测温仪。 6.3.2 对下列地区应进行地下水温度观测: 1 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的地区; 2 进行回灌的地区; 3有热污染及热异常的地区。 6.3.3 水温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水温观测应符合下列规

时间不应少于3min; 2当测量生产井、自流井中地下水及泉水水温时,可将水 温计放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应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 3采用自动测温仪测量并内地下水温度时,探头位置应放 于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3m处; 4同一观测点宜采用同一个温度计进行测量,当更换其他 温度计时,应注明仪器的型号及使用时间; 5观察水银温度计应采用平视或正视,不得斜视; 6观测水温的同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6.3.4水温观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应观测1次,当出现异常时,可每日观测1次,并 应查明原因; 2对安装自动测温仪的,可每日观测两次,观测时间可在 5时和17时。存储器中的数据,可每月采集1次,并应及时输 入计算机。 6.3.5一般动态观测点水温观测精度应达到0.5℃,与水环境 保护有关的观测点应达到0.1℃。 6.3.6地下水温统一观测应每年1次,并可与枯水期水位统

时间不应少于3min; 2当测量生产井、自流井中地下水及泉水水温时,可将水 温计放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应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 3采用自动测温仪测量并内地下水温度时,探头位置应放 于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3m处; 4同一观测点宜采用同一个温度计进行测量,当更换其他 温度计时,应注明仪器的型号及使用时间; 5观察水银温度计应采用平视或正视,不得斜视; 6观测水温的同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6.3.4水温观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应观测1次,当出现异常时,可每日观测1次,并 应查明原因: 2对安装自动测温仪的,可每日观测两次,观测时间可在 5时和17时。存储器中的数据,可每月采集1次,并应及时输 入计算机。 6.3.5一般动态观测点水温观测精度应达到0.5℃,与水环境 保护有关的观测点应达到0.1℃。 6.3.6地下水温统一观测应每年1次,并可与枯水期水位统

保护有关的观测点应达到0.1℃。

6.4.1水质常规分析可分为简分析、全分析和特殊工

5.4.2根据监测目的和需要,可选择增加下列专项分析项目

1取水样点应分布均匀; 2 在严重污染地段和咸淡水分界区域,应加密取样点; 3 对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或潜水、承压水,应分别 取样; 4 对地表水,水样应在城市附近河段的上、中、下游分别 采取; 5对城市内浅层含水层分布区,应增加对建筑材料腐蚀性 分析样品的取样数量

1应每月在水质观测点取水样1次进行水质常规分析; 2每年枯水期应在水质统一观测点统一取水样1次:进行 水质常规分析及必要的专项分析,且水质统一观测取样应3d内 完成; 3对于城市供水水源地,除应按本条第1和2款采取水样 进行分析外,每李度还应取样1次,进行饮用水水质评价项目分 析。当水质出现特殊变化时,应每周取水样1次,进行个别项目 分析,查明引起变化的原因,待水质正常后,可恢复到正常监测 频率; 4对回灌水源,在回灌前应作全分析、特殊项目分析和细 菌分析等,回灌用水水质应每10d取水样1次,进行简分析,口 灌后的地下水水质应每月取水样1次,进行全分析;当长期回灌 时,对地下水应每月取水样1次作全分析,且每半年应至少取1 次水样作特殊项目分析及细菌分析: 5对海水入侵地区,应每月取水样1次进行简分析,每半 年取水样1次进行全分析及特殊项目分析: 6对安装有多功能自动监测仪监测地下水电导率的观测孔: 应每日观测两次,设定观测时间应为0时和12时。存于存储器 中的数据,应每10d采集1次,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并查明变化原因或取水样进行分析验证。

列规定: 1 简分析,每件水样应取1.0L~1.5L; 2全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5L~3.0L; 3特殊项目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0L~3.0L; 4 细菌分析,每件水样应取0.5L1.0L; 5有机痕量指标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5L~3.OL。 6.4.6 水样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水质监测水样时,应同步量测水温; 2在生产井中采取水样时,可在泵房抽水时从出水管放水 处采取,放水阀应是距生产并泵房最近的放水阀,取样前应把 水管中存水放净; 3当取水样点为长期不用水并时,取水前应进行洗并,抽 出的水量应大于孔内存水量的2.0倍以上: 4从自流井和泉水处取水样时,如出水口高于地面,可直 接从出水口采取,如出水口低于地面,取样瓶口应距水面10cm 以下采取水样; 5盛水器应采用磨口玻璃或塑料瓶,且当水中含有油类及 有机污染物时,不得采用塑料瓶;取含氟水样时,不得采用玻 璃瓶; 6除采取含石油类水样或细菌分析水样外,取水样前应先 用拟取水冲洗容器(包括容器盖)至少3次;采取含石油类水 样,可直接注入瓶内,并应留少量空间: 7当采集测定溶解氧和生化需氧量的水样时,应注满水样 瓶,且水样不得接触空气: 8采取细菌分析水样,应用无菌玻璃瓶,取样前不得打升 瓶盖,采样时严禁手指或异物碰到瓶口和接触水样; 9在回灌井内采取地下水样时,应在开泵40min且待水清 后冉取样; 10水样取好后,应立即封好瓶口,就地填好水样标签,标 明取样时间、地点、孔号、水温、取样人签名,并应尽快送化

验室; 11水样长途运输时,应防止出现瓶口破损、水样瓶破裂及 爆晒变质等不良后果:有机痕量指标样采集后及运输过程中,应 直放入冷藏箱中; 12送样时应填好送样单,确定各种样品化验类别与要求, 并应提交收样单位验收: 13对于地下水中含不稳定成分的水样,其采取及保存方法 应按本规程附录B执行。 6.4.7统一观测时所取水样,应送水质化验室进行分析,并应

6.4.8水样采取后,应在下列规定时间内送到化验室

1 细菌分析水样:6h~9h,有冷藏条件时为24h; 2建筑材料腐蚀性分析水样:24h; 3放射性分析水样:24h; 4特殊项目分析水样:72h,其中挥发酚、氰化物、六价 铬为24h。 6.4.9水样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法》GB5750的规定

6.5.1孔隙水压力观测主要适用于饱和弱透水层中,应按照本 规程第5.2.8、5.2.9条的规定选用合适的孔隙水压力计。 6.5.2孔隙水压力观测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系统标定,且在 使用前应经过检验。标定和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隙水压力无变化时,仪表指示的读数应稳定,标定曲 线的3次重复误差应满足精度要求; 2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应绝缘可靠,理入土中的导线不宜 有接头,所使用电源的电压值应在充许范围内; 3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管路中不得有气泡,导管与接头不

应渗漏,各部分连接应牢固

6.5.3孔隙水压力计应准确测定初始值,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理设结束后,应逐日定时量测,观测初始值的稳定性: 2稳定标准:对于电测式、液压式应符合连续3d读数差小 于2kPa;对于气压式应符合连续3d读数差小于10kPa;对于水 位计应符合连续3d读数差小于5cm: 3初始值应取稳定后读数的平均值或中值。 6.5.4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根据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采用跟踪 逐日或多日等不同的观测频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观测均应作好记录,完整填写日报表: 2孔隙水压力上开期间,应逐日定时观测,当上升值接近 控制值时,应进行跟踪观测并及时报警; 3孔隙水压力消散期间的观测,可根据工作要求和消散规 律确定观测频率; 4测试过程中应随时计算、校核、分析测试数据,当出现 异常值时,应及时复测,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每次观测均应作好记录,完整填写日报表: 2孔隙水压力上升期间,应逐日定时观测,当上升值接近 控制值时,应进行跟踪观测并及时报警; 3孔隙水压力消散期间的观测,可根据工作要求和消散规 律确定观测频率; 4测试过程中应随时计算、校核、分析测试数据,当出现 异常值时,应及时复测,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见测资料分析、整理与管

7.1.1 观测资料记录、整理宜按本规程附录C~E的规定进行。 7.1.2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时,采集的数据应及时入库。 7.1.3 应定期搜集城市规划区内的气象、水文资料:并应按的 间顺序排列、整理

7.1.4 每次实测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孔隙水压力等资

料,应及时进行核查分析,当出现观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明原 因,必要时应进行复测。经复查确认数据无误后,应及时汇总到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报表内,

观测项目的年平均值和极值等,并应绘制典型观测点地下水各动 态要素的年变化曲线、多年变化曲线和该点的地下水动态综合 曲线。

7.2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

7.2.1观测点宜按本规程附录C的表C.0.1的规定建立“地下 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登记表”。建网区内宜按本规程附录 C的表C.0.2的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汇总 表”。

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登记表”。建网区内宜按本规程附录 C的表C.0.2的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汇总 表”。 7.2.2对建网地区,应编制“××××年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分 布图”,实地观测点与图上标定的观测点的位置、标高等,应每 年校对,当增加新观测点时,应补充在图上,

7.2.2对建网地区,应编制“XXXX年地下水动态

布图”,实地观测点与图上标定的观测点的位置、标高等,应每 年校对,当增加新观测点时,应补充在图上。

7.3.2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小时,可取当日观测水位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地下水位日平均值: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大时,可 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法计算地下水位日平均值

7.3.2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小时,可取当日观测水位的算术

7.3.3地下水位月平均值应按下列

1当月内观测不少于3次且观测时间间隔相同时,地下水 立月平均值应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观测时间间隔不等时,地下 水位月平均值应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法计算: 2当月内观测少于3次时,地下水位月平均值可采用算术 平均法计算,但该值应加括号。 州工 平击险

7.3.4地下水位年平均值可采用当年内地下水位月平均值的算

术平均值。当年内缺少1个地下水位月平均值时,计算的地下水 立年平均值应加括号:当年内缺少2个及以上的地下水位月平均 值时,不宜计算地下水位年平均值

7.3.5地下水位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 E.0.1的规定编制水位观测点的“××××年地下水位观测资料 年报”

1观测点的年与多年水位动态变化曲线,必要时绘制水位 动态与影响因素综合分析曲线; 2丰水期和枯水期地下水等水位线图与理藏深度图: 3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平面分布图、部面图,必要时绘制 历年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演变部面图: 4历年同期水位变化差值分布图,表示出水位上升区、下 降区及其变化差值

7.4.1地下水量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 .0.2的规定编制水量观测点的“××××年地下水量观测资料 年报”,应提供各观测点年总开采量、年总回灌量、月平均开采

量、年内最大和最小月开采量及其发生的月份,并应根据各观测 点的水量资料,统计全市的年总抽水量、总回灌量及总排水量。 7.4.2根据开采量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E.0.3的规定 编制“×××年地下水开采强度分区表”。 7.4.3应根据水量观测与调查数据编制下列图件: 1 观测孔抽水量、排水量或回灌量年动态变化历时曲线; 2泉水流量年动态变化曲线: 3年总抽水量、总排水量或总回灌量年及多年动态变化 曲线; 4开采强度分区图。

量、年内最大和最小月开米量及其发生的月份,开应根据各观测

QHS 8000-2007 货位规划指南1观测孔抽水量、排水量或回灌量年动态变化历时曲线: 2 泉水流量年动态变化曲线: 3 年总抽水量、总排水量或总回灌量年及多年动态变化 曲线; 4开采强度分区图。

7.5.1地下水温度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 表E.0.4的规定编制“X×××年单孔地下水温度观测资料年 报”。

表E.0.4的规定编制“××××年单孔地下水温度观测资料年 报”。 7.5.2同一含水层组,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E.0.5的规定编 制“××××年地下水温度综合年报”。年内缺少3个及以上月 水温时,不宜计算年平均水温

7.5.2同一含水层组,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E.0.5的规

7.5.3应根据地下水温度观测数据编制下列图件,

1地下水年平均温度、年最高或最低水温等值线图及年水 温变幅图; 2单孔不同含水层组、不同深度的地下水温度同一时轴综 合曲线图; 3月或年地下水温动态变化曲线图。

7.6.1水质分析资料整理时DB34T 1921-2013 35kV及以下铝合金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宜按地下水类型或不同含水层组 分别进行统计分析

7.6.2地下水质分析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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