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95:2011 建(构)筑物托换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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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95:2011 建(构)筑物托换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2.1.7 桩梁式托换

通过采用耕和箱基础,对原有基础进行托换的技术,

GB 50296-2014 管井技术规范pumping wall methoc

通过增加托换梁、托换桁架、墙梁及端柱等托换结构拆除承重 墙体的托换方法。

2. 1. 11抽柱法

pumping column method

通过增加托换梁、托换架及端柱等托换结构拆除承重柱的 托换方法。

通过加固周围梁、柱拆除梁、板的托换方法。

2. 1. 13 浸蚀

pumping beam method

建筑物地基基础、墙、柱等遭遇洪水、化工污水、油污或盐碱刀 腐蚀,导致强度降低。

2.1.14声发射动态监测

acoustic emission

利用结构裂纹扩展或断裂导致材料内部瞬态塑性变形产生声 发射的原理对裂纹的活动与发展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过程

3.0.1建(构)筑物托换包括因增高、改扩建、移位,地下隧道穿 越、桥梁等施工,地基过量沉陷及各种灾损处理等所采用的技术措 施。

3.0.2建(构)筑物托换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3.0.4建(构)筑物托换工程设计应以既有建(构)

3.0.11建(构)筑物托换施工各工序应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 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0.12托换工程施工全过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 求进行施工监测。必要时,应进行第三方监测。 3.0.13托换工程采用移位技术时的设备,可由液压泵站(动力 源)、千斤顶(执行机构)、支撑和连接部件、液压控制和移位监测系 统等组成。千厅项应结合工程情况,按附录A合理选用

,1.1桥染托换技术根据桥型,可分为染桥托换、拱桥托换 串桥托换。

形式、荷载等级、地基基础、上部和下部结构状况等进行调 斤,作为编制托换方案的依据。

择桥梁托换方案。选用的托换方案应具有可靠性、实用性和 生

4.2.1桥梁托换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4.2.1桥梁托换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桥梁检测报告、水文资料、使用要求及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托换设计可分为永久性托换设计和临时性托换设计,荷载 选取时,前者采用设计值,后者采用标准值。 3托换工程导致永久荷载变化时,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地基 与基础进行验算。 4原结构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托换设计应与加固设计同时 进行。 4.2.2 临时性托换节点设计时,对于桩、柱上传递竖向荷载的抱

(4.2.2)式估算,同时应满足构造要求。

P ≤0. 16 f.A.

式中:一 一综合系数,取值1.0~1.3; P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竖向承载力(kN) f。—梁、柱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kPa),可取较低值; A—新旧混凝土交接面的有效面积(m)

梁结构,当有植筋时,其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竖向承载力可按 式计算:

yP<≤0.16f.A.+0.56f.As f,A, ≤ 0. 07f.A.

式中:f.一结合面配置的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2抱柱梁的高觉比应符合混凝士梁的构造要求。 3被抱柱梁包围的原结构,其平面径向尺寸宜小于1.5m。 若超过1.5m时,应进行特殊设计。 4.2.5托换设计应对全桥进行整体承载力及特殊构件的强度和 稳定性验算,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变形应满足桥梁托换后整体结构

4.2.6桥梁托换设计中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压缩模量等参数可

123或《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改造技术规范》CECS225中的有关 规定确定。

4.2.7桩基托换设计应根据托换工程基底附加应力分布

4.2.8托换采用的支架、支撑等构件应根据不同工况,验算其强 度、刚度及稳定性。

2.9基础托换可采用增大基础底面积、增加基桩、增设支撑 方法进行。

承载力验算确定。增大基础时,应将原基础存在的缺陷清理 实部位,将结合面凿毛,按设计要求植筋,并与新增的钢筋骨 成整体

条件和桩径差异等方面的因素设计。增补桩基数量及群桩基础沉 降量计算应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条件和桩径差异等方面的因素设计。增补桩基数量及群

4.2.12增补桩基托换时,应考虑新增桩的类型和布置等对既有 基础的影响。

4.2.13用支撑梁扩大承台时,钢筋混凝土支撑梁顶面高

高于原承台顶面高程。应增加承台厚度或在重力式承台两侧加设 钢筋混凝土侧墙。承台增大截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处理原承台存在的缺陷。 2混凝土表面凿毛处理后,应冲洗干净,灌注混凝土前应保 持湿润清洁。 3对原有钢筋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应逐根分区分层进行焊 接。

4.2.14拱桥托换设计时,应计算拱脚水平推力对结构的影响,拱

4.2.15拱桥、悬吊桥设计计算应考虑结构损伤、材料劣

材料的结合性能及材料性能差异因素的影响。结构材料、几何尺 寸等参数应通过实测确定。

合面的抗剪能力应满足要求,应计入新增混凝土收缩变形引起的 结构内力重分布。

4.3.1当有下列情况时,可采用切断式托换:

4.3.1 当有下列情况时,可采用切断式托换: 1 当梁体需要降低; 2 梁体顶升量较大; 梁体需要整体移位; 4下部结构需要更换改造。

(a)」、下抱柱梁与盖梁式L图4.3.2(b)」、承台与盖梁式L图 (c)、抱柱梁与承台式[图 4. 3. 2(d)1等方法施工。

4.3.3当有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切断式托换

图4.3.2切断式托换类型

1 梁体顶升量较小; 2 需更换支座; 3 梁体纵横向坡度需调整; 4 沉降量需控制与调整

4.3.4非切断式托换可采用直接顶升式[图4.3.4(a)、牛腿式

4.3.4非切断式托换可采用直接顶升式[图4.3.4

[图 4. 3. 4(b)]与分配梁式[图 4. 3. 4(c)1等方法施工,

图4.3.4非切断式托换类型

4.3.5切断式施工可包括顶升基础处理、抱柱梁制作、支撑系统 设置、施力系统设置、监测系统设置、切断、顶升或降低、结构连接 和临时结构拆除等工序。

4.3.5切断式施工可包括顶升基础处理、抱柱梁制作、支撑系统

相抽时结构拆你等工序。 4.3.6非切断式施工可包括顶升基础处理、支撑系统设置、施力 系统设置、监测系统设置、顶升、结构连接和临时结构拆除等工序

4.3.6非切断式施工可包括顶升基础处理、支撑系统设置、施力

4.3.8桩基切断托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桩、柱间无承台构造或仅有系梁时,必须采用上、 梁式。 2当桩、柱间有承台构造且经验算可以作为传力构件 将承台作为盖梁,采用盖梁一抱柱梁式。

4.3.9 切断托换时,墩柱(桩)的切断位置按下列两个原则确定: 1墩柱的受力要求;

4.3.10切断部位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盖梁底部及承台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形成适 宜承载力的水平支撑面。 2切断部位应根据墩台构造、施工作业等因素确定,一般应 避开弯矩最大处。 3墩台切断后,应设置纵横向限位装置。切断面上、下部位 产生相对位移不大于10mm。

1直接顶升式托换应在墩台帽上用干斤顶同步顶升主梁,置 换支座或加高垫石。 2牛腿式托换应在墩台侧面安装钢制牛腿或钢筋混凝土牛 腿,在牛腿上置放干厅顶,同步顶升主梁、置换支座或加高垫石。 3分配梁式托换应将墩台侧地面临时处理作为支撑面基础: 在支撑面上置放于斤顶,干斤上置放横向分配梁,同步顶升横向 分配梁,置换支座或加高垫石。 4非切断式托换必须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干斤顶同步施力、同 步顶升。

3.12对于连续梁桥的托换,宜将两个伸缩缝间的n(n≥1 步顶升。当无法实现n跨同步顶升而只能实现m(1≤m

4.3.14对于连续梁桥和超静定异形板实施多跨多点回

4.4.2拱桥需移位托换时,应采取措施平衡拱脚水平推力

4.4.2拱桥需移位托换时,应采取措施平衡拱脚水平推力。 4.4.3拱桥托换前应对拱圈及拱脚裂缝、钢管混凝土脱空和基础 不均匀沉降等进行处理:

1拱上建筑拆除应严格按设计卸载程序进行,并遵循对称、 均衡原则。 2对跨径较大的拱桥,应做专门的卸载程序设计与相应的结 构验算。 3应监测1/4跨、拱顶及其他控制截面的挠度和拱圈横向位 移和结构开裂情况。 4多孔拱桥上建筑不能同时对称拆除时,应监测相邻跨拱圈 和墩台的变位。

4.5.1采用直接顶升式托换时,个施工期周期内的地基沉降量 不应大于20mm。 4.5.2托换结构在整个施工期间的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大于原桥 的沉降设计值,并不大于25mm。 4.5.3桥面构造在施工过程中的同步顶升误差应控制在土5mm 之内。 4.5.4 托换施工完成后,桥梁的平面位置偏差应控制在土10mm 之内

4.5.5托换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巡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

1梁桥铰缝出现裂损:

2 连续梁受拉区出现新的裂缝; 3 支座安装不实; 4 吊杆、系杆及拉索防护层破损。

5.1.1城市隧道穿越托换技术可分为穿越区托换和影响区托换

既有建筑物的基础型式、结构状态、建成年代和使用情况等 城市隧道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白 措施。

测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5.2托换工程前的准备工作

5.2.2盾构隧道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影响范围

5.2.2盾构隧道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影响范围

沉降槽宽度系数(可取隧道中心全沉降曲线反弯点的 距离)(m)。 5.2.3托换工程施工前应核香原城市隧道风险评估的调查与结 构检测结果,并根据需要做必要的补充调查与结构检测。

5.3穿越区建筑物托换

·.1托换设 1托换工程所在区域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托换工程前的风险识别(城市隧道施工影响程度范围、风 险等级)和安全评估结论。 3城市隧道工程设计、风险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 4托换工程前安全评估、专项设计提出的安全控制标准。 5.3.2托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托换方案应根据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形式、施工空间 大小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2托换桩为摩擦桩时必须采用主动托换方式。 3经计算评估被托换建筑物变形大于规定变形控制值时,应 采用主动托换方式。 4当隧道施工引起托换桩的下沉时,应采用主动托换的方 式。 5经计算评估被托换建筑物变形满足规定变形控制值时,可 采用被动托换方式。 6对一级既有建筑物、风险等级为特级和一级的托换工程, 应采用主动托换的方式。 5.3.3城市隧道穿越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方式可分为沿建筑物侧 向边缘穿越、沿建筑物纵向轴线中间穿越、与建筑物斜向交叉穿 越。

5.3.4当城市隧道沿建筑物侧向边缘穿越时,可采用下列并

1当城市隧道施工对建(构)筑物造成的影响比较轻微时,可 采用加强建筑物整体刚度、强度或采用隔断保护措施的方法。 2当城市隧道施工对建筑物造成的影响较大时,可采用在建 筑物影响区内进行地基与基础加固处理,并增加隔断保护措施。 3当城市隧道施工仅对建(构)筑物地面造成影响时,可采用 在建筑物地面影响区内预先进行地面和地基与基础加固处理方 法。

的托换形式,并可采用下列托换方法: 1当城市隧道施工需切断建筑物下体穿越时,必须采用桩 梁式托换体系、桩筱式托换体系或者扩大承台增加新桩加固托换 体系。 2当城市隧道施工在桩尖以下土层(岩石)穿越时,视穿越对 桩的影响程度,可采用桩梁式托换体系或者扩护大承台增加新桩加 固、基础灌浆、加强建筑物整体刚度和强度等方法。 3当城市隧道施工穿越建筑物边沿轴线,且建筑物边缘轴线 处不具备施工条件时,可采用室内设置桩支点做桩梁托换体系或 者桩梁加斜撑托换体系。 4对于城市隧道施工穿越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等建筑物基础 的托换,视影响情况可采用桩梁式托换体系、桩式托换体系或者 扩大承台增加新桩加固托换体系。

表 5. 3.5托换结构形式

上部结构较重,需扩大基底支承面积,上托梁或 80 沉井式托换结构 梁板式托换结构,现场边开挖边下沉井简,适用于 复杂场地 5.3.6当城市隧道与建筑物斜向交叉穿越时,可采用下列托换方 式: 1对于城市隧道通过建筑物轴线中间穿越时,可按本规程第 5.3.5条进行托换处理。 2对于城市隧道通过建筑物轴线边缘穿越时,可按本规程第 5.3.4条进行托换处理。 5.3.7当采用桩梁托换法、桩筏托换法时,应评估托换桩的施工 对托换基础及相邻基础的影响,对产生影响的基础应先加固处理 后进行托换桩的施工。 5.3.8布置托换桩时,托换桩与隧道开挖净距不应小于1m。托 换桩桩尖进入隧道底下士层不宜小于1m。当隧道穿越岩层,且托 换桩与隧道开挖净距大于2m时,可根据岩层特征情况设计桩身 长度,且满足承载能力的要求。 5:3.9对大跨度托换梁应采用主动托换方式,消除新桩沉降和提 前完成托换梁的变形,并应在隧道穿越施工过程中配合隧道施工 进行主动项升。

式: 1对于城市隧道通过建筑物轴线中间穿越时,可按本规程第 5.3.5条进行托换处理。 2对于城市隧道通过建筑物轴线边缘穿越时,可按本规程第 5.3.4条进行托换处理。

5.3.7当采用桩梁托换法、桩役托换法时,应评估托换桩的 对托换基础及相邻基础的影响,对产生影响的基础应先加固 后进行托换桩的施工,

换桩桩尖进入隧道底下士层不宜小于1m。当隧道穿越岩层: 换桩与隧道开挖净距大于2m时,可根据岩层特征情况设计 长度,且满足承载能力的要求。

5:3.9对大跨度托换梁应采用主动托换方式,消除新桩沉降 前完成托换梁的变形,并应在隧道穿越施工过程中配合隧道 进行主动顶升。

5.3.11同一托换桩梁采用多桩或大直径单桩构成支点的相

不少于3个预顶干斤顶。

1托换顶升应分级加载,每级顶升荷载增量为总荷载的 10%,分级顶升加载间隔时间不应少于5min。初始顶升荷载可为 每级顶升荷载增量的50%。 2·预顶过程中应增设辅助支点,辅助支点可为混凝土短柱, 小型钢柱与打钢楔配合。 3预顶支点处上下支点应根据荷载情况设置钢垫板,具体确 定,尺寸不应小于200mm×200mm,板厚不应小于10mm。 4辅助支点与传力钢垫板与底部托换预顶承台应可靠连接 辅助支点与托换梁应垂直。 5顶升完成后,辅助支点与托换梁之间通过打钢楔连接并焊 接牢固。 6当钢筋连接接头不能错开只能设置在同一连接范围内时, 应根据受力特点在连接处增设加强钢筋、角钢等。 7顶升后预顶承台与托换梁之间转换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应小于C30,且为细石混凝土,并对转换承台顶部进行二次压力 注浆。 8隧道开挖与主动托换法配合施工时,隧道开挖与支护进度 应与上部托换顶升柱位置的设置相互协调对应,并应满足托换构 件的变形要求。

1新旧结构连接面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凿槽,连接面抗剪 验算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2当托换梁采用包柱式与托换柱连接时,托换梁与柱的连接 处应增设加强箍筋。 3浇筑混凝土前,原结构面应保持潮湿,新旧混凝土界面应 涂刷界面处理剂或素水泥浆。 4新旧结构之间应增加植筋、螺栓等抗剪连接件

5托换梁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且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6在同一区域内托换梁的钢筋穿越原结构受力构件时,应有 可靠的安全措施。

5.4影响区建筑物托换

5.4.1对按本规程第5.2.2条确定的影响区范围内的既有建筑 物应进行影响程度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必要时应对既有建筑 物的地基或基础预先进行加固处理。

时,可采用隔断墙将既有建筑隔开。隔断墙可采用钢筋混凝 注排桩、钢板桩、树根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注浆 或地下连续墙等方法。

5.4.3当既有建筑物位于1级和Ⅱ级影响区内时,应对既有 地基进行加固。加固方法可选用锚杆静压、树根桩、高压喷 浆或注浆加固等。

5.4.4·当既有建筑物位于Ⅲ级影响区内时,可采用增加剪力墙、

表 5. 4. 7 影响区建筑物保护措施

5.5.1托换工程的质量控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执行,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5.5.2对重要工程或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对风险等级评定为特 级和一级的建筑物质量控制标准应通过专项设计确定。 5.5.3隧道施工的周边工程和设施的监测控制标准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可按附录C确定。

要求,并可按附录C确定。

6.1.1建筑物托换按部位可分为上部结构托换、基础托换与地基 处理。

顶升、开洞、扩洞、抽柱法、抽墙法、抽梁法、增加或改变结构构件等 方法。

6.1.3恢复灾损建筑物原结构安全状态的托换可包括震损、浸

以安界贝 拍辰、 蚀、地下洞穴及采空区、软弱地基沉陷等灾损的处理托换。 6.1.4建筑物托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托换结构或构件进行设计、计算,根据计算结果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 2应避免结构中出现薄弱构件、薄弱层、刚度突变部位。 3对被托换梁、柱、墙拆除后导致的该层刚度减小,应采取措 施提高其他构件的刚度,使刚度均匀、对称。 4当被托换结构出现不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指 标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或降低使用功能,但应满足使用安全 要求。 6.1.5基础托换、地基处理的设计与施工除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 规范》JGJ79、《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改造技术规范》CECS225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CECS269的要求;当扩大基础 底面积采用混凝土围套时,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

6.1.6下列情况可进行整体顶升托换: 1建筑物因地震灾害造成某层柱严重破坏,而其他层相对完 好时; 2因建筑使用功能变化而需增加层高时; 3软弱地基上基础沉降过大,或因周围地坪高度提升等,影 向使用功能时; 4重要建筑物或古建筑物,由于城市规划或其他原因要求提 高其建筑高度时。 6.1.7下列情况可进行局部支顶托换: 1 梁、柱或墙体承载力重低于设计要求; 2 梁、柱或墙体因地震或其他灾害损坏严重: 墙体开设宽度不大于1.0m的洞口。 6.1.8 下列情况可通过增加传力结构或构件进行托换: 1 墙体开设宽度大于1.0m的洞口; 2 拆除承重墙体; 3 拆除承重柱。 6.1.9 建筑物遭受洪水、化工污水或盐碱地积水的浸蚀影响安全 使用,应同时采用结构托换补强与治理浸蚀环境的措施。对受到 洪水、浸蚀的建筑物,必要时可增设防撞坝、防撞墙、防撞墩或涂抹 防护剂等保护性措施。 6.1.10拆除施工前应进行可靠支顶,托换结构完成并达到设计 要求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拆除施工时应分期、分批进行,先拆成 水平缝,然后对托换结构及受影响结构进行变形、裂缝监测,必要 时应进行应力(应变)监测。当确认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后, 方可拆除下部剩余部分。拆除完成后,应继续监测至变形稳定

要求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拆除施工时应分期、分批进行,先 平缝,然后对托换结构及受影响结构进行变形、裂缝监测DB33T 968-2015 热处理电炉可比单位产品电耗 监测技术要求, 寸应进行应力(应变)监测。当确认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 可拆除下部剩余部分。拆除完成后,应继续监测至变形稳定

6.2建筑物结构改造托换

建筑物上部结构改造托换宜包括增加层高、改变开间或进 体开设洞口等。

6.2.2增加层高可采用下列托换技术:

1建筑物某层增加层高时,可采用整体顶升。顶升的设计与 施工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改造技术规范》 CECS225中升降移位的要求进行。 2建筑物局部增加层高时,可采用局部顶升法、抽梁法、抽墙 法和抽柱法处理。

1开设洞口宽度为1.5m~2.4mFZ/T 95003-2018 圆网印花机,且宽度不大于墙体长度的 1/2时,应对洞口上方的墙体进行支顶,应加设过梁与边框柱; 2开设洞口宽度大于2.4m或宽度大于墙体长度的1/2时: 应按抽墙法进行托换。

2采用钢筋混凝土夹墙梁时,在欲拆除墙体上端两侧设置钢 筋混凝土夹墙梁,在夹墙梁的两端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柱。在夹墙

宜小于250mm,高度不宜小于夹墙梁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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