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50093-2002_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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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50093-2002_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采用数字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具有综合控制功能的仪 制系统。

2.0.21 管道 piping

GB 31336-2014 铁矿地下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用于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截止流体的管子 管件、法兰、紧固件、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及支承件的总成

2.0.22 仪表管道 instrumentation

2.0.24信号管道 signal piping

2.0.25气源管道airpiping

2.0.26仪表线路instrumentation line

2.0.27电缆槽cabletray

2.0.28保护管protectiveti

敢设和保护电线电缆的管子及其连接

2.0.29回路100p

副系统中,一个或多个相关仪表与功

2.0.30伴热heat tracing

为使生产装置和仪表设备、管道中的物料保持规定的温度,在设备、 直旁敷设加热源,进行跟踪加热的措施。

2. 0. 31 脱脂 degreasing

2.0.32 检验 inspection

0.33试验testi

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的额定值(或极限值)或特性、指标、质量进行验 证。

2.0.34检定verification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试验,提 确认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2.0.35 校准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仪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实物量 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由参考标准确定的量值之间关系的 2

2.0.36 调整 adjustment

为使测量器具达到性能正常、偏差符合规定值而适于使用的状态 的操作。

2.0.38爆炸性环境explosive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 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2.0.39 危险区域hazardous area

爆炸性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可能大量出现,以致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 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措施的区域

2.0.42关联设备associatedappa

设备内的电路或部分电路并非全是本质安全电路,但有可能影响本质 电路安全性能的电气设备

施工单位应参加会审。 3.1.3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2仪表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和保管 3.2.1仪表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应进行检验或验证。 3.2.2对仪表设备及材料的开箱检查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包装及密封良好; 2型号、规格和数量与装箱单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一致,且无残损和短缺: 3铭牌标志、附件、备件齐全; 4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书齐全: 5本规范有关条文中对外观检查的规定。 3.2.3对仪表盘、柜、箱的开箱检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平整,内外表面漆层完好; 2外形尺寸和安装孔尺寸,盘、柜、箱内的所有仪表、电源设备及其所 有部件的型号、规格均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合。 3.2.4仪表设备的性能试验应按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执行。 3.2.5仪表设备及材料验收后,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区保管。主要的仪 表材料应按照甘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3.2.6仪表设备及材料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不应超过一年。当超期保管时, 应符合设备及材料保管的专门规定。 3.2.7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已安装的仪表设备及材料进行保护

4.1.1取源部件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1.2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的同时安装。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 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安装。 4.1.3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按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 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4.1.4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 方法。 4.1.5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理 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 4.1.6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4.1.7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4.1.8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4.2温度取源部件 4.2.1温度取源部件在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2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看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 道轴线相重合; 3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 轴线相交。

1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2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 道轴线相重合; 3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 轴线相交。

4.3.1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物料流束稳定的地方。 4.3.2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 件的上游侧。 4.3.3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4.3.4当检测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 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 束成锐角安装。 4.3.5当检测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 的压力表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型或U型冷凝弯。 4.3.6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方位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测量气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 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 0~45°夹角的范围内。 4.3.7在砌筑体上安装取压部件时,取压管周围应用耐火纤维填塞严密,然 后用耐火泥浆封堵。

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 4.4.2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当设计文件无规 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4.3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 牛,直管段管子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 4.4.4在节流件的上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 附录A的规定。 4.4.5在节流件的下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问的直管距离不应小 于5倍管道内径。 4.4.6节流装置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测量气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 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 的范围内 4.4.7孔板或喷嘴采用单独钻孔的角接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游侧取压孔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嘴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 等于取压孔直径的1/2。 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4~10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1.4.8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 0.6和D<150mm时,为25.4±0.5mm;当β≤0.6或β>0.6,但150mm≤l ≤1000mm时,为25.4±1mm。 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12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4.4.9孔板采用D或D/2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问的距离应等于D土0.1D;下 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时,等于0.5L 士0.02D;当β>0.6时,等于0.50士0.01D 2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3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4.4.10用均压坏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六截面上均设置,且上、下游侧 取压孔的数量必须相等。 4.4.11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 线,必须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1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 0.6和D<150mm时,为25.4±0.5mm;当β≤0.6或β>0.6,但150mm≤l ≤1000mm时,为25.4±1mm。 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12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4.4.9孔板采用D或D/2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问的距离应等于D土0.1D;下 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时,等于0.5L ±0.02D;当β>0.6时,等于0.50士0.01D 2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3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4.4.10用均压环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卡截面上均匀设置,且上、下游侧 取压孔的数量必须相等。 1.4.11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辑 线,必须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4.5.1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 到物料冲击的地方。

5.3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4.5.5补偿式平衡容器安装固定时,应有防止因被测容器的热膨胀而被损坏 的措施。

4.5.6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暂必须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 由活动。

4.5.7电接点水位计的测量筒应垂直安装,简体零水位电极的中轴线与被测 容器正常工作时的零水位线应处于同一高度。 4.5.8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4.6.1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 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地方。取样点的周围不应有层流、涡流、 空气渗入、死角、物料堵塞或非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 4.6.2在水平或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符合本规范 第4.3.6条的规定 4.6.3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 间的仰角应大于 15°

4.6.3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 间的仰角应大于15°

5.1.1就地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当设计文件未具体明确 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线充足,操作和维护方便: 2仪表的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 3显示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示值的位置: 4仪表不应安装在有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电磁场干扰、高温 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位置: 5检测元件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输入变量的位置 5.1.2在设备和管道上安装的仪表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位置安装。 5.1.3仪表安装前应按设计数据核对其位号、型号、规格、材质和附件。随 包装附带的技术文件、非安装附件和备件应妥善保存。 5.1.4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震动仪表。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仪表与 设备、管道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 5.1.5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安装。 5.1.6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 与管道同时安装时,在管道吹扫前应将仪表拆下。 5.1.7直接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在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或管道系 统进行压力试验。

5.1.8仪表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工过程中应及时封闭接线盒盖及引

5.1.9对仪表和仪表电源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 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

.1.10仪表设备的产品铭牌和仪表位号标志应齐全、牢固、清晰。

5.1.10仪表设备的产品铭牌和仪表位号标志应齐全、牢固、清

5.2 仪表盘、柜、箱

5.2.1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位置和平面布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就 地仪表箱、保温箱和保护箱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选在光线充 足、通风良好和操作维修方便的地方,

定、通风良好和操作维修力便的地力 5.2.2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盘、柜、操作台相 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 为5mm。 5.2.3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其水平 度允许偏差为l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5.2.4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其上 表面宜高出地面。型钢底座应进行防腐处理。 5.2.5仪表盘、柜、操作台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采取防振措 施。 5.2.6仪表盘、柜、箱安装在多尘、潮湿、有腐蚀性气体或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选型并采取密封措施。 5.2.7仪表盘、柜、操作台之间及盘、柜、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之间的连接 应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 5.2.8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3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其水 充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充许偏差为5mm。 2.4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其 面宜高出地面。型钢底座应进行防腐处理

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m; 3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 5.2.9成排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的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mmm 2当同一系列规格盘、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2处时,顶部高度允许偏 差为5mm; 3相邻两盘、柜、台接缝处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m; 4当盘、柜、台问的连接处超过5处时,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5mm: 5相邻两盘、柜、台之间的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mm。 5.2.10仪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牢固; 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当箱的高度大于1.2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mm; 3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4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5.2.11仪表盘、柜、台、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 损伤。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用气焊方法。 5.2.12就地接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2到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

5.2.12就地接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

1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2到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

3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4接线箱应密封并标明编号,箱内接线应标明线号。

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5.3.1接触式温度检测仪表(水银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压力式温度什 热电阻、热电偶等)的测温元件应安装在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温度的地方 5.3.2在多粉尘的部位安装测温元件,应采取防止磨损的保护措施 5.3.3测温元件安装在易受被测物料强烈冲击的位置,以及当水平安装时其 插入深度大于1m或被测温度大于700°C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5.3.4表面温度计的感温面应与被测对象表面紧密接触,固定牢固。 5.3.5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测对象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 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 4 压力检测仪表

5.4.1就地安装的压力表不应固定在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或管道上。 5.4.2测量低压的压力表或变送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 5.4.3测量高压的压力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宜距地面1.8mm以上,或 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

5.5.1节流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孔板的入口和喷嘴的出口边缘应无毛刺、圆 角和可见损伤,并按设计数据和制造标准规定测量验证其制造尺寸。 2安装前进行清洗对不应损伤节流件。 3节流件必须在管道吹洗后安装。

4节流件的安装方向,必须使硫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的下 游端面。孔板的锐边或喷嘴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流体的流向。 5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的孔板或喷嘴,若有排泄孔时,排泄孔的 应置为:当流体为液体时应在管道的止上方,当流体为气体或蒸汽时应在管 道的正下方。 6环室上有“十”号的一侧应在被测流体流向的上游侧。当用箭头标明 流向时,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流体的流向一致。 7节流件的端面应垂直于管道轴线,其允许偏差为1° 8安装节流件的密封垫片的内径不应小于管道的内径,夹紧后不得突入 管道内壁。 9节流件应与管道或夹持件同轴,其轴线与上、下游管道轴线之间的不 司轴线误差ex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0.0025D 0.1 + 2.3β4

式中 D管道内径 β一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管道内径之比。

B 一一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管道内径之比。 5.5.2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正负压室与测量管道的连接必须正确,引压管倾 斜方向和坡度以及隔离器、冷凝器、沉降器、集气器的安装均应符合设计文 件的规定。 5.5.3转子流量计应安装在元振动的管道上,其中心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不 应超过2°,被测流体流向必须自下而上,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2倍管 子直径。

5.5.4靶式流量计靶的中心应与管道轴线同心,靶面应迎着流

5.4靶式流量计靶的中心应与管道轴线同心,靶面应迎着流向且与管道

线垂直,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5.5涡轮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线,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前置放大器与变送器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m。 5.5.6涡街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线,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 件要求,放器与流量计分开安装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0m

5.5.7电磁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流量计外壳、被测流体和管道连接法兰三者之间应做等电位连接,并 应接地; 2在垂直的管道上安装时,被测流体的流向应目下而上,在水平的管道 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 3流量计上游直管段长度和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5.8椭圆齿轮流量计的刻度盘面应处于垂直平面内。椭圆齿轮流量计和腰 轮流量计在垂直管道上安装时,管道内流体流向应自下而上。 5.5.9超声波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对于水平管 道,换能器的位置应在与水平直径成45°夹角的范围内。被测管道内壁不应 有影响测量精度的结垢层或涂层。 5.5.10均速管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压测孔应迎着流向,其角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2检测杆应通过并垂直于管道中心线,其们离中心和与轴线不垂直的误 差均不应大于3°; 3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5.10均速管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压测孔应迎着流向,其角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2检测杆应通过并垂直于管道中心线,其们离中心和与轴线不垂直的误 差均不应大于3°; 3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6.1浮力式液位计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6.2浮筒液位计的安装应使浮筒呈垂直状态,处于浮筒中心正常操作液位 或分界液位的高度。 5.6.3钢带液位计的导管应垂直安装,钢带应处于导管的中心并滑动自如, 5.6.4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 口。 注:吹气法及利用低沸点液体汽化传递压力的方法瞩量液位时,不受此 规定限制。 5.6.5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 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6.6核辐射式物位计安装前应编制具体的安装方案,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 施必须符合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的国家标准的规定。在安装现场 立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6.7称重式物位计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

1负荷传感器的安装和承载应在称重容器及其所有部件和连接件的安 装完成后进行。 2负荷传感器的安装应呈垂直状态,保证传感器的主轴线与力。荷轴线 相重合,使倾斜负荷和偏心负荷的影响减至最小。各个传感器的受力应均匀 3当有冲击性负荷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采取缓冲措施。 4称重容器与外部的连接应为软连接。

5水平限制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传感器的支承面及底面均应平滑,不得有锈蚀、擦伤及杂物。

5.7.2测力仪表的安装应使被测力均匀作用到传感器受力面上

5.7.3测量位移、振动、速度等机械量的仪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探头的安装应在机械安装完毕、被测机械部件处于工作位置时进 行,探头的定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机械设备制造厂技术文件的要求确定利 固定。 2涡流传感器测量探头与前置放大器之间的连接应使用专用同轴电缆 该电缆的阻抗应与探头和前置放大器相匹配 3安中应注音保护探头和专用由继不受损作

5.8成分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

5.8.1分析取样系统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安装,应有完整的取样预处理装 置,预处理装置应单独安装,并宜靠近传送器。 5.8.2被分析样品的排放管应直接与排放总管连接,总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场 所,其集液处应有排液装置。 5.8.3湿度计测湿元件的安装地点应避开热辐射、剧烈振动、油污和水滴 2

.8.3湿度计测湿元件的安装地点应避开热辐射、剧烈振动、油污和水温 发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密度确定。其密度大于空气时,检测器应安装在距地面200~300mm的位置; 其密度小于空气时,检测器应安装在泄漏域的上方位置,

5.9.1核辐射式密度计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6.6条的安装

.9.1核辐射式密度计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6.6条的安装要求

5.9.2噪声测量仪表的传声器的安装位置应有防止外部磁场、机械冲击和风 力干扰的措施。

5.9.3安装辐射式火焰探测器时,其探头上的小孔应对准火焰,防止炽热空 人 气和炽热材料的辐射进入探头

5.10.1控制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护。 5.10.2执行机构应固定牢固,操作手轮应处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10.3安装用螺纹连接的小口径控制阀时,必须装有可拆卸的活动连接件。 5.10.4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和卡涩现象。 5.10.5执行机构连杆的长度应能调节,并应保证调节机构在全开到全关的 范围内动作灵活、平稳。 5.10.6当调节机构能随同工艺管道产生热位移时,执行机构的安装方式应 能保证其和调节机构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 5.10.7气动及液动执行机构的信号管应有足够的伸缩余度,不应妨碍执行 机构的动作。 5.10.8液动执行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低于控制器。当必须高于控制器时,两 者间最大的高度差不应超过10m,且管道的集气处应有排气阀,靠近控制器 处应有逆止阀或自动切断阀。 5.10.9电磁阀的进出口方位应安装正确。安装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检 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绝缘电阻。

5. 11 控制仪表和综合控制系统

5.11.1在控制室内安装的各类控制、显示、记录仪表和辅助单元,以及级 合控制系统设备均应在室内开箱,开箱和搬运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和避免龙 尘、潮气进入设备。 UO 5.11.2综合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底座安装完毕; 2地板、顶棚、内墙、门窗施工完毕 3空调系统已投入运行: 4供电系统及室内照明施工完毕并已投入运行; 5接地系统施工完毕,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5.11.3综合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就位后应保证产品规定的供电条件、温度 湿度和室内清洁。 5.11.4在插件的检查、安装、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静电的措施,

5.12.1安装电源设备前应检查其外观及技术性能并应符合下

1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的触点,接触应紧密可靠,动作应灵活,无锈 蚀、损坏; 2固定和接线用的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3防爆电气设备及附件的密封垫、填料函,应完整、密封; 4设备的电气绝缘性能、输出电压值、熔断器的容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的规定; 5设备的附件齐全。

5.12.2就地仪表供电箱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宜 将设备安装在高温、潮湿、多尘、有爆炸及火灾危险、有腐蚀作用、有振动 及可能干扰其附近仪表等位置。当不可避免时,应采用适合环境的特定型号 供电箱,或采取防护措施。 5.12.3就地仪表供电箱的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成排 安装时应排列整齐、美观。 5.12.4电源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设备位号、端子标号、用途 标志、操作标志等应完整无缺。 5.12.5检查、清洗或安装电源设备时,不应损伤设备的绝缘、内部接线和 触点部分。 不应将设备上已密封的可调部位启封,因特殊原因必须启封时,启封后 应重新密封并做好记录。 5.12.6盘柜内安装的电源设备及配电线路,两带电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 的不带电导体问,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额定电压不大于60V的线路,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为3mm 2对于额定电压大于60V且不大于300V的线路,电气间隙为5mm,爬电 距离为6mm; 3对于额定电压天于300V且不天于500V的线路,电气间隙为8mm,爬 电距离为10mm。 5.12.7强、弱电的端子应分开布置。 5.12.8金属供电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线连接应牢固可靠, 5.12.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的开关均应置王断开位置,并应检查

熔断器的容量。在仪表工程安装和试验期间,所有供电开关和仪表的通电断 电状态都应有显示或警示标识

6.1.1仪表电气线路的敷设,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一92及《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一96的有关规 定。 6.1.2电缆电线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 表测量绝缘电阻,100V以下的线路采用直流25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 由阻值不应小于5MO.当设计文件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甘其规定

6.1.3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纤导通检查: 2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6.1.4线路应按最短路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敷设 线路时,应使线路不受损伤。 6.1.5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物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 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位置,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或屏蔽措施, 6.1.6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和妨碍设备、管道检修的位置,应避开运输 人行通道和吊装孔。 6.1.7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线路附近有火 源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6.1.8线路不宜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的上方,也不宜敷设在具有腐蚀性液

6.1.9线路与绝热的设备和管道绝热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设 备和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6.1.10线路从室外进入室内时,应有防水和封堵措施。 5.1.11线路进入室外的盘、柜、箱时,宜从底部进入,并应有防水密封措 施。 6.1.12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余 度。 6.1.13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接线箱或拉线盒内接线 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应采用压接 司轴电缆和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6.1.14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和标号,并应按本规范第6.1.2条的规 定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 5.1.15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部件断 开。 6.1.16光缆光纤的连接方法和测试要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光纤连 接应按照制造厂规定的工艺方法进行操作,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熔接。连接操 作中应防止损伤或折断光纤。在光纤连接前和光纤连接后均应对光纤进行测 试。 6.1.17在线路的终端处,应加标志牌。地下理设的线路,应有明显标识。 5.1.18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在有防腐蚀层的建 筑物和构筑物上不应损坏防腐蚀层。 6. 2 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6.2.1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制作 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 6.2.2安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充允许焊接的金属结构上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预理件上,应采用焊接固 定。 2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3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管道上,应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 4在允许焊接支架的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可采用焊接固定。 当设备、管道与支架不是同一种材质或需要增加强度时,应预先焊接 块与设备、管道材质相同的加强板后,再在其上面焊接支架。 5支架不应与高温或低温管道直接接触。 6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在同一直线段上的支架间距 应均匀。 7支架安装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结构上时,其安装坡度应与电缆 沟或建筑结构的坡度相同。支架安装在有弧度的设备或结构上时,其安装弧 度应与设备或结构的弧度相同。 6.2.3电缆槽及保护管安装时,金属支架之间的间距宜为2mm在拐弯处、终 端处及其他需要的位置应设置支架。 6.2.4直接敷设电缆的支架间距宜为:当水平敷设时为0.8m;当垂直敷设时

6.2.1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制作 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

6.2.4直接敷设电缆的支架间距宜为:当水平敷设时为0.8m;当垂直 为1. 0m。

3.7电缆槽的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

6.3.8电缆槽应有排水孔。

6.3.9电缆槽垂直段大于2m时,应在垂直段上、下端槽内增设固定电缆用 的支架。当垂直段大于4m时,还应在其中部增设支架。 6.3.10电缆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4.1保护管不应有变形及裂缝,其内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

6.4.2钢管的内壁、外壁均应做防腐处理。当理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 不应涂漆

6.4.3加工制作保护管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管弯曲后的角度不应小于90°; 2保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人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回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4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6.4.4当保护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或弯曲角度的总和超过270°时,应在 其中间加装拉线盒。 6.4.5当保护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或沿炉体敷设,以及过建筑物伸缩缝 时,应采取下列热膨胀措施之一: 1根据现场情况,弯管形成自然补偿 2增加一段软管; 3在两管连接处预留适当的问距,外套套管单端固定。 6.4.6保护管的两端管口应带护线箍或打成喇叭形。 5.4.7金属保护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 2埋设时宜采用套管焊接,管子的对口处应处于套管的中心位置;焊接 应牢固,焊口应严密,并应做防腐处理。 3镀锌管及薄壁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栓连接,不应采用熔焊 连接。 4在可能有粉尘、液体、蒸汽、腐蚀性或潮湿气体进入管内的位置敷设 的保护管,其两端管口应密封。

6.4.7金属保护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4.7金属保护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判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 2埋设时宜采用套管焊接,管子的对口处应处于套管的中心位置;焊接 应牢固,焊口应严密,并应做防腐处理。 3镀锌管及薄壁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栓连接,不应采用熔焊 连接。 4在可能有粉尘、液体、蒸汽、腐蚀性或潮湿气体进入管内的位置敷设 的保护管,其两端管口应密封。

6.4.9埋设的保护管应选最短途径敷设,理入墙或混凝土内时,离表面的净 距离不应小于15mm。 6.4.10保护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用管卡或U型螺栓固定时,固定点 间距应均匀。 6.4.11保护管有可能受到雨水或潮湿气体浸人时,应在其最低点采取排水 措施。 6.4.12穿墙保护套管或保护罩两端延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大于30mm。 6.4.13保护管穿过楼板时应有预埋件,当需在楼板或钢平台开孔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孔的位置适当,大小适宜: 2开孔时不得切断楼板内的钢筋或平台钢梁 6.4.14埋设的保护管引出地面时,管口宜高出地面200mm:当从地下引入落 地式仪表盘、柜、箱时,宜高出盘、柜、箱内地面50mm。 6.5电缆、电线的敷设

6.5.1敷设仪表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下列温度值:

.5.1敷设仪表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下列温度值:

6.5电缆、电线的敷设

6.5.2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义;敷设时应避免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 他硬物体之间的摩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当。 .5.3塑料绝缘、橡皮绝缘多芯控制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10 倍。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一92的有天规定。 6.5.4仪表电缆与电力电缆交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 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6.5.5在电缆槽内,交流电源线路和仪表信号线路,应用金属隔板隔开敷设 5.5.6电缆沿支架敷设时,应绑扎固定,防止电缆松脱。 6.5.7明敷设的仪表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 净距离,宜大于1.50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带盖的金属 电缆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0m。 6.5.8电缆在隧道或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电缆槽内。 6.5.9电缆敷设后,两端应做电缆头。 6.5.10制作电缆头时,绝缘带应干燥、清洁、无折皱、层间无空隙;抽出 屏蔽接地线时,不应损坏绝缘;在潮湿或有油污的位置,应有相应的防潮、 防油措施。 6.5.11综合控制系统和数字通信线路的电缆敷设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技 术文件要求。 6.5.12设备附带的专用电缆,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说明敷设 6.5.13补偿导线应穿保护管或在电缆槽内敷设,不应直接埋地敷设, 6.5.14当补偿导线与测量仪表之间不采用切换开关或冷端温度补偿器时 宜将补偿导线和仪表直接连接。 6.5.15对补偿导线进行中间或终端接线时,不得接错极性。 6.5.16仪表信号线路、仪表供电线路、安全联锁线路、补偿导线及本质安 全型仪表线路和其他特殊仪表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6.6.1从外部进入仪表盘、柜、箱内的电缆电线应在其导通检查及绝缘电阻 检查合格后再进行配线。 6.6.2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宜敷设在汇线槽内,在小型接线箱内也可 明线敷设。 当明线敷设时,电缆电线束应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扎带扎牢,扎带间距宜 为100~200mm。

6.6.3仪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线前应校线,线端应有标号: 2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3电缆与端子的连接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4多股线芯端头宜采用接线片,电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 6.6.4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不应有接头,其绝缘保护层不应有损伤。 6.6.5仪表盘、柜、箱接线端子两端的线路,均应按设计图纸标号。标号应 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褪色。 6.6.6接线端子板的安装应牢固。当端子板在仪表盘、柜、箱底部时,距离 基础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50mm。当端子板在顶部或侧面时,与盘、柜、箱边 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多组接线端子板并排安装时,其间隔净距离不宜 小于200mm

6.6.8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余度。

设计文件要求标注备用线号。

设计文件要求标注备用线号。

7.1.1仪表工程中的金属管道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一97中的有关规定 7.1.2仪表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测量要求,不宜安装在有碍检修、易受机 械损伤、有腐蚀和振动的位置。 7.1.3仪表音道理地敷设时,应经试压合格和防腐处理后方可理入。直接理 地的音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焊按,在穿过道路及进出地面处应加保护套管。 7.1.4金属管道的弯制宜采用冷弯,并宜一次弯成。 7.1.5高压钢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5倍,其他金属管的弯曲半径 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5倍,塑料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4.5倍。 7.1.6管子弯制后,应无裂纹和凹陷。 7.1.7仪表管道安装前应将内部清扫干净。需要脱脂的管道应经脱脂检查合 格后再安装。 7.1.8高压管道分支时应采用三通连接,三通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7.1.9管道连接时,其轴线应一致。 7.1.10直径小于13mm的铜管和不锈钢管JJF 1288-2011 多通道声分析仪校准规范,宜采用卡套式接头连接,也可采 用承插法或套管法焊接。承插法焊接时,其插入方向应顺看流体流向。 7.1.11当管道成排安装时,应排列整齐,间距应均匀一致。 7.1.12仪表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当管子与支架间有经常性的相 对运动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木块或软垫。 7.1.13仪表管道支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同时

还应满足仪表管道坡度的要求。支架的间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 水平安装1.00~1.50m; 垂直安装1.50~2.00m。 2铜管、铝管、塑料管及管缆 水平安装 0.50~0.70m; 垂直安装0.70~1.00m。 7.1.14不锈钢管固定时,不应与碳钢材料直接接触。 7.2测量管道 7.2.1测量管道在满足测量要求的前提下,应按最短路径敷设。 7.2.2测量管道水平敷设时,应根据不同的物料及测量要求,有1:10~1:100 的坡度,其倾斜方向应保证能排除气体或冷凝液。当不能满足时,应在管道 的集气处安装排气装置,在集液处安装排液装置。 7.2.3测量管道在穿墙或过楼板处,应加保护套管或保护罩,管道的接头不 应在保护套管或保护罩内,管道穿过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域、火灾危险区 域和有毒场所的分隔间壁时,保护套管或保护罩应密封。 7.2.4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连接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7.2.5测量差压的正压管和负压管,应安装在环境温度相同的地方。 7.2.6测量管道与玻璃管微压计连接时,应采用软管,管道与软管的连接处 应高出仪表接头150~200mm。 7.2.7测量管道与设备、管道或建筑物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测量

7.3.1气动信号管道应采用紫铜管、不锈钢管或聚乙烯、尼龙管缆。管道安 装时应避免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卡套式中间接头连接。管道终 端应配装可拆卸的活动连接件

7.3.2气动信号管道宜汇集成排敷计

7.3.3管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变形和损伤; 2敷设管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最低环境温 度; 3敷设时QYWL 0001S-2015 云南万力贸易有限公司 干制芸豆,应防止管缆受机械损伤及交叉摩擦 4敷设后的管缆应国有余度

7.4.1气源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应用螺纹连接,拐弯处应采用弯头,连接 处必须密封; 缠绕密封带或涂抹密封胶时,不应使其进入管内。采用无缝钢管时,应焊接 连接,焊接时焊渣不应落入管内。 7.4.2控制室内的气源总管应有不小于1:500的坡度,并在其集液处安装排 污阀,排污管口应远离仪表、电气设备和线路。装在过滤器下面的排污阀与 地面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7.4.3气源系统的配管应整齐美观,其未端和集液处应有排污阀。水平干管 上的支管引出口,应在十管的上方。

1吹扫前,应将控制室气源入口、各分气源总入口和接至各仪表气源入 口处的过滤减压阀断开并口,先吹总管,然后依次吹干管、支管及接至各 仪表的管道; 2吹扫气应使用合格的仪表空气; 3排出的吹扫气应用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1min内板上无铁锈、尘上 水分及其他杂物时,即为吹扫合格。 7.4.5气源系统吹扫完毕后,控制室气源、就地气源总管的入口阀和干燥器 及空气贮罐的入口、出口阀,均应有“未经许可不得关闭”的标志。 7.4.6气源装置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整定气源压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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