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481-2011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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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481-2011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规程.pdf

3.4.1投标人须知应对项目勘测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程

3.4.1投标人须知应对项目勘测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程序、招 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等事项作出全面规定。 3.4.2投标人须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则。 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补充和修改。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递交* *、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等, 5开标与评标,包括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程序、评标委 员会的组成、评标原则等。 6定标、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包括定标原则和**、重 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规定、中标通知送达**、履约担保条件、合

DB13T 1486-2011 改性硫铝酸盐水泥同授予的程序和条件等。

.4.3 总则应对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说明: 1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3 主要词语定义。 招标已经具备的条件。 阶段性成果控制时间及主要质量目标。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费用承担。 投标补偿的金额及支付**。 9 查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0 保密要求。 11 未中标投标文件的处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4 勘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应作出下列明确规定: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 2 总体要求。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废标条件。 5 投标报价。 6 投标有效期。 7 投标保证金的形*、数额及提交**。 8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主要内容。 .4.5接受*合体投标时,应在3.4.3条规定的投标人资 部分明确*合体牵头人和各*的权利与义务。*合体资质 应以*合体成员中最低的瓷质等级为准

求部分明确*合体牵头人和各*的权利与义务。*合体资质等 应以*合体成员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为准。

3.5.1勘测设计合同条款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具体建设程序

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3.5.2勘测设计合同条款应按附录A的格*对双*的权利和义 务作出明确规定,列出合同签署格*和履约担保格*,并按 3.5.3条的规定补充相应合同条款。

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3.5.3工程专题设计、科研、试验和专题研究等专项工作宜在

3.6.1勘测设计招标文件应对项目勘测设计的总体技术要求、 工作内容和深度、履约期限等有关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

3.6.2技术标准和要求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说明。 2基本设计条件、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工程投资控 制要求。 3采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 勘测设计任务书及勘测设计大纲编制要求。 5重大技术*案论证和关键技术问题研究的要求。 6工程专题设计、科研、试验和专题研究的要求。 7 技术接口关*。 8控制性节点、技术资料交接、成果提供、技术服务等具 体时间安排。 9成果报告质量和编制要求,设计产品审查**和验收 标准。 3.6.3工程项目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基本建设条件、已经具

备的工作条件、前期成果(报告、图纸、科研、试验和专题研究 等)、项目审批、审查、评估等有关文件及主要结论意见,应研 究的重大技术问题等。

列出已明确的水文、地质、测绘等基本资料,提出尚需复核、验 证的基本资料。

3.6.5测设计大纲应按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分 别编制,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解决,招标设计应 确定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型*及尺寸,确定工程量。 3.6.6技术接口关*应明确勘测设计人与所有第三*责任人的技 术衔接关*,对需要协调配合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作出界定与规定。 3.6.7对工程勘测设计所需的专项科研试验项目,应提出相应 的工作内容、具体安排和成果质量要求。 3.6.8应对环境工程勘测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移民专项工程 勘测设计、工程安全预评价、工程安全专篇等专题报告编制提出 要求。 3.6.9应分专业、分阶段对勘测设计成果报告的编制提出要求, 包括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计划、审查**和验收标准等。 3.6.10应鼓励投标人对工程勘测设计*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 明确合理化建议的处理办法。

3.7.1勘测设计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 的格*要求编写。

3.7.2勘测设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部分除应满足3.3

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主要技术装备、项目经理、设总、专业技术骨干和主要 人力资源投入等配置要求及需要提供的相应文件。 2费用报价及计算书。 3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格*。 3.7.3 接受*合体投标的,应给出*合体协议书格*。 3.7.4勘测设计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对工程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2 勘测设计大纲。 3 勘测设计、科研试验的总进度计划。 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和进度保证措施。

组织管理。 工程设计*案初步设想。 设计组织及技术服务保障。

3.8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3.8.1勘测设计招标文件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说明, 列出提供资料清单,对提供**作出规定。基础资料宜在出售招 标文件时一并提供。

3.9.1评标标准与*法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公规规定,给日 特点和技术要求进行编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评标依据、原则和评标**。 2 监督管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当采用资格后审时)。 5 评标细则,包括评标程序、赋分办法、赋分标准等。 6 定标办法,对定标原则和**等作出规定。 7 其他规定。 3.9.2评标*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说明具体的评标办法 分标准。

3.9.3技术评标标准应考虑技术*案的合理性、技术创新、

量保证体*、项目进度安排、勘测设计大纲编制水平等主要 素,分别给出相应的赋分范围。

3.9.4商务评标标准应对投标人业绩、资信、设备投入、人

资源投入、设计组织及技术服务保障、财务状况、报价等主要因 素,分别给出相应的赋分范围。

4.1.1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批复。 2必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2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施工监理宜采用 次性总体招标,若项目各单位工程独立性强,或相互施工十扰 小,或需要特定的专业技术时,也可实行分项招标。 4.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工 程情况,综合分析工程规模、建设条件、质量特点、工期要求、 施工难度和投资控制等因素,提出相应技术要求、招标投标程 予、评标办法和中标条件等。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 投标文件格*。 6 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7 评标标准与*法。 8当采用资格预审时,还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4.1.4资格审查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主要包 括单位资质、专业技术和设备能力、管理水平、类似工程经验、 业绩、资金、财务、信誉状况等。

求、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均应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

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的规定。 1.6招标人以书面形*对已发出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 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的规定。

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

4.2.1当采用公开招标时,应编制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当采用 邀请招标时,应编制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4.2.2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或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应对下列内容 作出简要说明: 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名称、地址、**人和** **。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概况及资金落实情况。 31 监理服务的范围、期限和相关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程序。 5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费用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 带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以及开标 的时间、地点。

4.3.1投标人须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则。 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补充和修改。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递交* *、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等。 5开标与评标,包括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程序、评标委 员会的组成、评标原则等。 6定标、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包括定标原则和**、重 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规定、中标通知送达**、履约担保条件、合

同授予的程序和条件等。

4.3.2总则应对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说明: 1项目概况,包括工程位置、建设条件、工程规模、 标准和建设工期等。 2施工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期,招标人提供的 生活和试验检测条件,对投标人和现场监理人员的要求等。 3招标已经具备的条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费用承担。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3.3 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应作出下列明确规定: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 投标文件的组成。 3 废标条件。 投标报价。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格*、数额及提交**。

4.4.1大、中型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条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制定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进行编制。 4.4.2施工监理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 分组成。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工程实 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4.4.3应列出施工监理合同书、履约担保格*。

4.5.1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特点,主要从施 工监理设备投入、人力资源投入、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和组织机

工监理设备投入、人力资源投入、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利

构设置等*面对投标人提出具体要求。 4.5.2应对施工监理大纲的主要编制内容和深度提出要求。 4.5.3应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 理、组织协调等施工监理目标和措施提出要求,并应符合批准的 初步设计报告和工程施工规划的相关要求。 4.5.4应提出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难点等关键技术问题,并 对投标人的相应监理措施提出要求。 4.5.5应根据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对施工监理机构的设置、资 源配置、质量检测工作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 4.5.6应对总监、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专业、学历、资历、 执业资格、工程经验和经历等提出要求

4.6.1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 的格*要求编写。

4.6.2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报价书格*。应包括对主要监理目标、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监理投入和报价等中标承诺内容。 2授权委托书格*。 3投标保证金格*。 4投标报价计算书。 5投标人应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 文件。 6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学历、职称、执业资 格等证明文件。 7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仪器清单及填写格*。 8 近3~5年类似工程业绩,有关*面评价意见,获奖 证明。 9 近3年财务、信誉状况证明文件。 4.6.3 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6.2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主

1监理大纲编制格*。 2投标人响应的关键技术问题处理措施。 4.6.4施工监理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监理范 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监理 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法和制度,监理人员进场工作 计划表,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合同、信息 管理*案,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 策,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等。 4.6.5投标报价计算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投标报价组成和投标报 价汇总表等,

4.7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4.7.1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说明, 列出提供资料清单,对提供**作出规定。基础资料宜在出售招 标文件时一并提供。 4.7.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对基础资料的保密作出严格、有效

4.7.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对基础资料的保密作出严格、有效 的规定。

4.8.1评标标准与*法应重点考虑施工监理的技术水平、资源 投入和服务质量。

投人和服务质量。 4.8.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对评标标准与*法作出规定,应包 括下列内容: 1评标依据、原则和评标**。 2 监督管理机构。 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4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 5 评标细则,包括评标程序、赋分原则、权重、赋分标 准等。 定标办法,对定标原则和**等作出规定。

7其他规定。 4.8.3评标*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并说明具体的评标办法和 评分标准。

4.8.4商务评标标准应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总监和技术骨十的 工程经验和经历、投标人业绩和资信、资源配置和投标报价等主 要因素,分别给出相应的赋分范围。

4.8.4商务评标标准应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总监和技术骨十

4.8.5技术评标标准应考虑监理大纲编制水平、关键技术问题 处理措施等主要因素,分别给出相应的赋分范围。

4.8.5技术评标标准应考虑监理大纲编制水平、关键技术问题

5.1.1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批复。 必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 施工招标文件应按照已划分的施工标段,分标段编制。 5.1.3施工招标文件应按商务文件、技术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图纸和 部分内容编制

2必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施工招标文件应按照已划分的施工标段,分标段编制。 5.1.3施工招标文件应按商务文件、技术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图纸和招标辅助资料等四个部分内容编制。 5.1.4施工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条件、规定、标准、指标、 时间安排等应明晰、准确。施工招标文件不应要求或标明某一特 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产品供应者。对新技 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法,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和必要的试验。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 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应注明“参照” 执行。

5.1.4施工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条件、规定、标准、指标

时间安排等应明晰、准确。施工招标文件不应要求或标明某一特 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产品供应者。对新技 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法,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和必要的试验。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 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应注明“参照” 执行。

5.1.5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说明工程项目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建设条件、建设 标准和资金来源情况。 2介绍工程总体布置、标段划分、本标段的工作内容及与 其他标段的相互关系。 3明确开工时间、总工期及各重要节点工期的控制要求。 4提出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 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提出有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环保要求、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职责、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技术资料交付规定、计量 与支付的规定和验收、保修责任等。

6提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明确承包人与发包人、监 理人、设计人、咨询机构、设备供应商、其他承包人之间的相互 关系、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7明确承包人进场、退场的条件和要求。 8提出完整的招标图纸及招标辅助资料。 9明确招标和投标程序、时间和地点安排、资格要求、投 标文件格式等。 10明确评标标准与方法、中标条件。 5.1.6工程建设条件如有重大不确定因素,应分别在专用合同 条款、技术条款和招标辅助资料中予以说明。 5.1.7当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 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8施工招标文件应按5.2~5.5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卷 音)编制

5.1.7当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

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1.8施工招标文件应按5.2~5.5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卷

(章)编制,并将5.2节商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列为第一卷 (章)。

5.2.1应根据主管部门审定的招标方式,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时,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 告;招标公告应同时载明发布招标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采用邀 请招标时,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有承担该工程能力的法人发出投 标邀请书。

5.2.2资格审查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当采用资格预审

时,应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当采用资格后审时, 应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3商务文件应全面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2009年版)中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 法、通用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和格式。其中评标办 法、通用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格式应不加修改地全文引用。

5.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资质条件、 业绩要求等内容应结合工程特点和需要进行编制。

5.2.5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 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不宜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5.2.6工程施工与安装“专用合同条款”(见附录B)应按“通

5.2.6工程施工与安装“专用合同条款”(见附录B)应按 用合同条款”对应的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

1 阅读方法。 2 工程量的作用、计算规则。 3 单价和合价包含的费用构成。 4 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方法。 项目增加和修改的限制规定。 6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合价”栏填报要求。 7 各项工作包含的内容、要求、计量和支付的规定。 8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的费 用构成和填报要求。 9备用金或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数量,以及拟用子项的 说明。 10有关算术错误的改正原则。

工程分组,每组再细分专项工程和子项,组号与单位工程编号应 致,专项工程编号与技术条款章(节)号应一致。当招标项目 包含的单位工程数量较少时,宜按5.3节规定的技术条款各章 (节)专项工程分组,每组再分单位工程和子项。

表(含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零星工作项目),分组工程量表和 单价分析表的格式。

5.3.1技术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应根据各分项土建及安装 工程的施工内容和技术特点,对合同条款规定的参建各方的责 任、权利和义务,在施工条件、工作范围、设备及材料采购、图 纸及资料提供、文件审批程序、工程进度、施工布置、施工方 法、施工工艺、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标准、检验和验收程序 及标准、计量与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工程的施工内容和技不特点,对合向条款规定的参建各方的贡 任、权利和义务,在施工条件、工作范围、设备及材料采购、图 纸及资料提供、文件审批程序、工程进度、施工布置、施工方 法、施工工艺、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标准、检验和验收程序 及标准、计量与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5.3.2施工技术条款应将5.3.4条一般规定”所规定的内容 作为第一章(节),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次按5.3.4~ 5.3.29条所规定的内容分章(节)编制。各章(节)专项工程 名称应与5.2.9条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分项(分组)名称相 致。对零星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当施工项目简单、技术标准明 确时,可将多个专项工程合并为一个专项工程。 5.3.3每章(节)专项工程在依据相应条款提出技术规定或要 求的同时,均应首先对本专项工程施工的适用范围、发包人的工 作内容、承包人的责任、主要提交文件的内容、职责、提供及审 批程序、引用标准等进行说明,最后对质量检查、检验、试验、 验收程序和标准及工程量计量办法、支付程序作出规定。 各章(节)专项工程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2009年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进行编制

作为第一章(节),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次按5.3.4~ 5.3.29条所规定的内容分章(节)编制。各章(节)专项工程 名称应与5.2.9条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分项(分组)名称相 致。对零星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当施工项目简单、技术标准明 确时,可将多个专项工程合并为一个专项工程

求的同时,均应首先对本专项工程施工的适用范围、发包人的工 作内容、承包人的责任、主要提交文件的内容、职责、提供及审 批程序、引用标准等进行说明,最后对质量检查、检验、试验、 验收程序和标准及工程量计量办法、支付程序作出规定。 各章(节)专项工程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牛》(2009年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进行编制。

5.3.4“一般规定”应包括下列内

1简述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对外交通等建设 条件。说明本合同项目的施工内容和工作范围,发包人或其他承 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及临时设施,以及与其他承包人承担项目之 间的相互衔接关系。

2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交文件的名称、内容、份 数、供图计划、提供期限、提交及修改程序和期限、审批(签 发)程序和期限、保存和归档要求等作出规定。 1)发包人提交文件包括:各类施工图纸、基本工程资料 和设计文件等。 2)承包人提交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实施计 划,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临建和总价 项目(措施项目)设计,材料和设备资料、工程进度、 质量检查验收和计量、支付、结算资料以及竣工资 料等。 3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规格、 质量标准、采购计划、交货验收程序和保管等作出规定。 4提出临时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 控制网及测量设施、其他措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 时机、场区规划和施工总布置设计,并对相应项目的设计、施 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维护、使用、移交等作出规定。当工 程项目划分为两个以上标段时,应由发包人负责建立施工控 制网。 5提出承包人在文明施工、施工测量、施工期消防、保险 等方面的责任、工作内容、期限、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 6对承包人进场、施工测量、施工期消防、保险、退场及 其他措施项目的工程量计量方法、计量周期和费用支付作出规 定;列出相应项目支付分解表。 7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李月进度计划、月 周进度报告、施工进度控制措施文件的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控 制程序等作出规定。 8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 和提交文件作出规定。 9对工程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的工作内容、工 作程序、提交资料(文件)和验收标准作出规定。

5.3.5施工临时设施专项工程宜包括现场试验、施工交

工供水、施工供电、施工通信、施工照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 凝土生产系统、预制场、机械修配厂及加工厂、仓库、存料场、 弃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宜分别按总价方式计量支付,并与工程量清单中 的措施项目(或总价项目)相对应。工程规模或工程费用较小的 项目可合并,或将其工程费用计入相应主体工程单价中。各分项 工程宜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分别对各分项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施工、 设备采购、安装、运行、管理维护、投入使用时间、拆除和清 理、审批程序和检查验收等提出要求。 2需要为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的临时设施,应对 服务内容、服务时期、工作职责、服务费用等作出规定。 3分别说明各分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和支付规定,列出支付 分解表。

爆破作业、照明、场内交通、地下洞室施工作业保护、洪水和气 象灾害保护、施工安全监测等,并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分别对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应急救援和文明施工提出 具体的预案和保护措施,对各类安全事故提出相应善后处理 措施。 2说明计量方法和支付规定,列出支付分解表。 5.3.7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应全面涵盖施工期的生产、 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应 包括:施工与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 本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以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 植被恢复等。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分别就施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环境

爆破作业、照明、场内交通、地下洞室施工作业保护、洪水和气 象灾害保护、施工安全监测等,并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分别对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应急救援和文明施工提出 具体的预案和保护措施,对各类安全事故提出相应善后处理 措施。 2 说明计量方法和支付规定,列出支付分解表

主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十保持的有关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应 包括:施工与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 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以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 植被恢复等。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分别就施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环境

清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责任区范围、保护项目、防护标准、工作 积责和工程措施。 2分别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作出规定。 3水土保持、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植被恢复等项目涉及 的土石方开挖、填筑、浆砌石、混凝土等应提出具体工程量,并 按永久工程列入相应专项工程。 4分别说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和支 付规定,列出支付分解表。

工导截流标准和方法,分析标段划分情况,提出本标段承包人各 施工期在导流、截流、度汛、防凌、施工期通航、下游供水、排 水、下闸蓄水等方面的责任,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明确导流、截流、施工期通航、排冰、施工排水、下游 供水等建筑物、构筑物、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设计标准和规模,对 承包人的设计成果和审批程序作出规定。必要时应安排适当的截 流模型试验。 2提出截流设计、导流建筑物的设计、施工、拆除、封堵 等技术要求。 3提出安全度汛、防汛抢险、排冰、基坑排水、施工期通 航、下游供水等工程措施。 4提出施工期下闸蓄水条件,明确承包人下闻蓄水前在启 闭设备检查、施工区内的水库清理、安全监测等方面应完成的工 作和工程形象面貌。

爆破、土方明挖、石方明挖、临时边坡保护、安全监测、坡面处 理、基坑与边坡排水降水、土料堆存、石料堆存、弃渣处理保护 等方面的责任,提出土石分界标准和计量控制措施,并应按下列 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依据有关法规和工程移民占地设计文件,对植被、附属

物、文物古迹等项目的清理内容、范围、产权处置和保护措施作 出规定。 2说明土方、石方分界标准,提出土石方超挖、欠挖、复 核测量、勘探等控制措施。 3对钻孔与爆破技术方案的设计、试验、参数选定、作业 安全作出规定,提出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的防护 措施。 4分别对临时边坡、永久边坡、建筑物基础、土质边坡、 石质边坡、水下开挖边坡的不良地质构造处理、塌滑处理、保护 措施、支护方法、安全稳定监测、安全防护作出规定。 5分别对土料、砂石料、石料的料场规划、复核勘测、 存、开采、废弃料处理、渣场边坡设计和防护、覆盖、恢复植被 及复耕等工作内容作出规定。 5.3.10土石方填筑专项工程应明确承包人在挖填平衡复核、现 场生产性试验、填筑料复核测、开采、运输、加工和碾压等方 面的责任,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明确承包人在料场质量、储量、挖填平衡方面的责任和 工作内容。 2安排必要的现场碾压试验、土料防渗试验和砂石料级配 试验,提出试验内容、目的和相关技术要求。 3分别对土料、砂石料和石料的开采加工方法和工艺、堆 存、运输方式等作出规定。 4明确土工合成材料的使用范围和质量标准,提出运输及 诸存过程中保护、拼接、铺设、回填覆盖等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 措施。 5分别提出土料、砂石料、石料的填筑工艺、碾压方法、 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 6提出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措施。

物、文物古迹等项目的清理内容、范围、产权处置和保护措施作 出规定。 2说明土方、石方分界标准,提出土石方超挖、欠挖、复 核测量、勘探等控制措施。 3对钻孔与爆破技术方案的设计、试验、参数选定、作业 安全作出规定,提出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的防护 措施。 4分别对临时边坡、永久边坡、建筑物基础、土质边坡、 石质边坡、水下开挖边坡的不良地质构造处理、塌滑处理、保护 措施、支护方法、安全稳定监测、安全防护作出规定。 5分别对土料、砂石料、石料的料场规划、复核勘测、堆 存、开采、废弃料处理、渣场边坡设计和防护、覆盖、恢复植被 及复耕等工作内容作出规定。

场生产性试验、填筑料复核勘测、升采、运输、加工和碾压等方 面的责任,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明确承包人在料场质量、储量、挖填平衡方面的责任和 工作内容。 2安排必要的现场碾压试验、土料防渗试验和砂石料级配 试验,提出试验内容、目的和相关技术要求。 3分别对土料、砂石料和石料的开采加工方法和工艺、堆 存、运输方式等作出规定。 4明确土工合成材料的使用范围和质量标准,提出运输及 诸存过程中保护、拼接、铺设、回填覆盖等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 猎施。 5分别提出土料、砂石料、石料的填筑工艺、碾压方法 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 6提出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措施。

5.3.11地下洞室开挖专项工程应明确承包人在钻孔、爆破、洞 口处理、渣料利用、开挖面处理、二次扩挖、欠挖处理、超前勘

探和监测、地下水控制和排水、岩溶处理、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责 任,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对施工方法、 施工支洞布置、施工支洞封堵等提出设计和施工要求。 2分析地下洞室结构要求和地质岩性情况,提出钻孔与爆 破设计、试验、钻爆参数控制等技术要求,提出开挖与支护程序 及技术措施,临时支护技术措施,以及特殊部位开挖支护和对相 邻建筑物保护的技术措施。 3开挖面清撬与冲洗,超挖、欠挖处理,二次扩挖,岩溶 开挖和回填处理等应根据地下洞室支护和衬砌情况分别提出技术 措施和作业要求。 4提出超前勘探、补充勘探、洞室变形监测、不良地质构 造处理、塌方处理等技术措施。 5对地下水排放、照明、通风排烟、劳动保护等内容作出 规定。 6对出渣、运输、渣料利用、堆存、防护等工作作出规定。 5.3.12喷锚与支护专项工程应结合开挖面地质情况,分别对岩 石锚杆、土锚杆、预应力锚束、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钢支撑、 地下水排水设施等项目的工作内容、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作出 规定。当喷射混凝土有防渗、防裂要求时,应安排必要的现场试 验,对喷射工艺,外加剂,掺合料的品质、掺量,养护,质量保 证措施等作出规定。

5.3.13钻孔和灌浆专项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按固结灌浆、帕

灌浆、回填灌浆、接缝灌浆、接触灌浆、化学灌浆、劈裂灌浆 等进行分项,分别提出灌浆材料、设备、钻孔、钻孔冲洗、压水 式验、灌浆试验、灌浆布置、制浆、灌浆工艺、异常情况处理、 变形监测等各个环节的控制措施和质量标准,提出灌浆质量检查 的方法、工作量和质量标准。

5.3.14混凝土专项工程宜包括混凝土生产系统、模板、钢筋和 锚筋、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水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

5.3.14混凝土专项工程宜包括混凝土生产系统、模板、钢筋和

混凝土、碾压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分缝止水、预理件等分项工 程,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各分项工程宜分别对其适用范围、工作内容、职责、施 工设计和措施计划提交程序、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进行说明: 并分别作出计量支付规定。 2模板工程应分别对各类模板的材料、制作、存放、安装、 清洁、涂料、拆除,模板支撑结构,以及模板验收等作出规定。 3钢筋和锚筋工程应分别对各类混凝土内各种结构钢筋 插筋、锚筋、架立筋的材质、性能试验、加工制作、安装、防锈 除锈、等量代换、仓面验收等指标和工艺要求作出规定。 4分别对各类混凝土及砂浆、水泥浆的配合比设计,生产 性试验,水泥、水、骨料、掺合料、外加剂的质量指标,材料运 输、储存,拌和设备,拌和及拌和物性能,运输,入仓温度,取 样试验等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5分别对各类混凝土施工的浇筑前准备,仓面验收,入仓 方式,振捣或碾压工艺,砂浆、水泥浆铺设,加浆要求,分层浇 筑作业,间歇作业,浇筑层厚度,施工缝面处理,温控措施,温 变监测,防晒、防冻、保温、保湿养护措施,预制件堆放、运 输、吊装等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6对各部位混凝土的分缝方法,缝面要求,止水设置,预 埋管道,结构埋件,预应力张拉、锚固构件安装及注浆工艺等作 出规定。 7提出止水带的材质、规格、拼接方法、安装程序、保护 错施等技术要求。 8对各类混凝土缺陷、裂缝提出相应处理措施。 5.3.15砌体专项工程宜包括干砌石、浆砌石、砖砌体、预制块 彻筑等分项工程,应分别对基础垫层、理件、拉结筋、分缝止水 等构造措施,砌块、砂浆、砌体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按下列 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对石料的料场、材质、物理力学指标、外形规格作出

规定。 2对预制块和砌筑用砖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作出规定。 3提出砌筑砂浆、勾缝砂浆和表面抹灰的材料、配合比、 强度等级、拌和及使用时间、稠度等技术指标。 4按护坦、护坡、挡土墙、砌石坝、承重墙、填充墙等结 合施工部位划分分部工程,分别对砌筑方法、灰缝、尺寸偏差、 传的湿润、含水率等工艺要求作出规定。 5.3.16基础防渗专项工程宜包括钢筋混凝土、塑性混凝土、固 化灌浆、高压旋喷、摆喷、定喷等防渗墙工程,应分别对施工准 备、生产性试验、场地排水、材料品质、施工工艺、质量检测方 法、质量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 5.3.17地基及基础处理专项工程宜包括桩基、振冲、沉并、强 夯、换土等方式对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应分别对 施工准备、场地、材料、生产试验、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质量 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 5.3.18沥青混凝土专项工程宜包括土石坝、蓄水池及其他水工 建筑物的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结构,应对沥青混凝土的材料、 配比、生产试验、施工准备、沥青混合料的制备和运输、铺筑和 碾压工艺、气候条件限制、缺陷处理、质量检查和验收等作出 规定。 5.3.19疏浚和吹填专项工程应结合江河、水库、港湾、湖泊、 勾渠、基槽等治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合理确定并提出挖泥 船疏浚、水力冲挖机组施工、吹填的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配置要 求,提出施工测量控制、排泥场布置、吹填施工、排水布置、质 量控制等技术措施和要求。

规定。 2对预制块和砌筑用砖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作出规定。 3提出砌筑砂浆、勾缝砂浆和表面抹灰的材料、配合比、 强度等级、拌和及使用时间、稠度等技术指标。 4按护坦、护坡、挡土墙、砌石坝、承重墙、填充墙等结 合施工部位划分分部工程,分别对砌筑方法、灰缝、尺寸偏差、 传的湿润、含水率等工艺要求作出规定。 5.3.16基础防渗专项工程宜包括钢筋混凝土、塑性混凝土、固 化灌浆、高压旋喷、摆喷、定喷等防渗墙工程,应分别对施工准

化灌浆、高压旋喷、摆喷、定喷等防渗墙工程,应分别对施工准 备、生产性试验、场地排水、材料品质、施工工艺、质量检测方 法、质量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

夯、换土等方式对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应分别对 施工准备、场地、材料、生产试验、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质量 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

5.3.18沥青混凝土专项工程宜包括土石坝、蓄水池及其他水工

沥青混凝土专项工程宜包括土石坝、蓄水池及具他水工

建筑物的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结构,应对沥青混凝土的材料、 配比、生产试验、施工准备、沥青混合料的制备和运输、铺筑和 碾压工艺、气候条件限制、缺陷处理、质量检查和验收等作出 规定。

沟渠、基槽等治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合理确定并提出挖泥 船疏浚、水力冲挖机组施工、吹填的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配置要 求,提出施工测量控制、排泥场布置、吹填施工、排水布置、质 量控制等技术措施和要求。

5.3.20安全监测专项工程应对各类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和日

采购、率定、验收、保管、安装、理设、保护、施工期监测、监 则资料整编、监测资料分析报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作出技术规 定,并提出安全监测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施工要求。 在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电缆理设、保护、数据采集、相

关土建施工资料提供等方面,应对土建工程承包人与安全监测专 项工程承包人相互配合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

5.3.21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专项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对明

管、埋管和钢衬管道作出技术规定。提出材质、连接件、加工制 造、焊接、运输安装、垫层铺设、涂装、接触灌浆、水压试验、 质量检测等技术标准、施工程序和工艺要求。

规格,构件加工,构件组装,焊接、铆接或栓接等提出技术要 求,对运输安装程序、安装工艺、除锈防锈、载荷试验等作出技 术规定。

5.3.23闸门、拦污栅、启闭机、门机及起重设备安装专项工

1说明设备、安装材料、理件、附属设施等安装项目的材 质、型式、品种、数量、设计参数、性能指标和供货方式。附属 设施应包括轨道、电缆和所有配套电气设备。 2对运输保管责任以及交货验收程序作出规定。 3提出预理件理设、设备运输、安装程序、安装工艺、表 面涂装、二期混凝土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质量检查、运行调试 和验收等技术要求。

5.3.24预埋件埋设专项工程宜包括水力机械、电气、暖通与空

调、给排水、消防、结构支座等项目。应说明管道和套管、设备 基础、接地装置、支架、吊架、框架、锚钩等固定件的规格、数 量、理设位置和供货方式,提出各种理件的材质、采购、加工、 保管、测量放线、安装理设、冲洗防腐、检验试验、缺陷处理和 质量检查等技术要求。

5.3.25机电设备安装专项工程应按水轮机(水泵)及其附属

备、发电机(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发电 机电压配电设备、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开关站及其进 (出)线设备、厂用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和接地系统、控制 保护系统、通信系统、视频监视系统、电缆线路、厂内起重设

备、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建筑给排水系统、 消防系统等划分专项工程,并应按下列内容提出技术要求: 1说明各专项工程设备及系统的组成、数量、主要功能 结构特点、特性、设计参数、电气主接线、工程布置、安装场地 和辅助设施布置要求。 2说明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交货计划、运输保管、 块陷处理、质量责任和交货验收程序,对计量器具、检测仪表和 自动化元件、备品备件的提供、检验和使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3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材料的品种、数量、性能指 标、零部件的制作、质量控制标准、验收程序等作出规定。 4说明设备的控制性安装进度计划、安全措施、质量检查 和验收项目。 5提出安装程序、工艺措施、安装偏差及处理、现场试验 徐装、运行标示等安装技术要求。

5.3.26建筑与装修专项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主、副房及附属建筑物的规划布置、建筑要求、 结构要求、地基处理、给水排水、电气、消防和各种管线布置, 以及建筑装修和装饰标准。 2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建筑材料、装修、装饰和安装材 料的数量、质量、采购、保管等作出规定,提出质量控制标准, 明确验收程序。 3对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 施工质量标准和保修、维修等提出技术要求。

.3.27油漆专项工程应包括下列

1说明表面装饰和保护的主要工程部位,主要建筑物、设 备、管道、构件的工程布置和环境条件。 2分部位对油漆材料的颜色、品种、品质作出规定。 3对承包人提供的油漆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涂层试验、 验收程序等作出规定。

4对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油漆喷涂质量、施工方法和施 工工艺提出要求。

5.3.28联合试运行专项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下闻蓄水、充排水试验、设备调试、机(泵)组启 动试验、试运行的主要工作内容、职责和总体安排。 2说明施工期提前蓄水和工下闻蓄水应具备的条件、施 工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和应采取的工程措施。 3说明输水系统等建筑物、构筑物充水排水试验的目的 水源供应、仪器设备和动力提供、监测检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和达到的效果。 4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调试方法和职责作出规定。 5说明机(泵)组启动试验的启动方式、准备工作内容、 预先检查项目、试验项目和程序以及并网步骤。 6说明试运行的目的、期限、合格标准、移交程序、缺陷 处理和保修责任。

5.3.29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的其他专项工程施工及安装

求,应依据合同条件规定和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专项施

求,应依据合同条件规定和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专项施 工及安装活动的特点以及相应技术标准,另行编制具体的技术 条款。

5.4.1招标图纸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招标图纸应符合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要求,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应与技术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协调对应,并能满 足工程量计算的需要。 2图纸绘制应符合有关工程专业制图标准的规定。宜按总 图、水工、建筑、施工、安全监测、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 构、暖通等专业图的顺序归类,依次编号装订成册。 3招标图纸宜包括总图和本标段图。

5.4.2总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图主要包括施工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工程位置图、工 程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典型部面图及上下游主要的立视 图,以及对外交通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分标范围及分 标线坐标控制点图、施工控制性进度表等。 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物总体布置、主要控制点图 及控制点坐标表、与建筑物总体布置关系密切的导流等临时建筑 物、永久及临时干线施工道路等。 3建筑物分标范围及分标线坐标控制点图中,应标明各相 邻标区或标段分界线的适用时段或截止日期,并列出控制点的坐 标表。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导流等临时建筑物布置、施工场 地布置、料场位置及其范围、堆弃渣场、场内交通干线、转运 站、重要施工支洞、供水系统、供风系统、配电系统、通信系 统、照明系统、永久和临时工程征地占地图、有关工作场地与设 施等图纸及其使用条件说明。应标明本标段的使用区域、范围、 期限和控制点坐标。 5根据标段需要,可提供大坝典型部面图及材料分区图, 防渗惟幕及排水布置图,泄水、引水、发电、船闸、升船机、过 未、鱼道等主要建筑物部面图,泄水、弓引水等建筑物的水位流量 关系曲线,以及十线公路布置图及公路、桥梁特性表等。

5.4.3本标段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标段图包括本标段工程(枢纽)布置图、标准图、升 挖图、支护图、水工建筑物结构图、典型钢筋配置图、基础处理 及灌浆与排水图、边坡处理图、金属结构安装图、水力机械图、 电气图、暖通图、安全监测图等。 2标准图包括词语缩写和符号等图(表)、建筑物典型大样 图、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标准图、栏杆标准图、爬梯标 准图、伸缩缝标准图、回填灌浆标准图、锚杆(索)标准图、施 工缝键槽标准图、人行道抹面标准图、接地符号及接地网连接标 准图等,应对各种标准图中的图例、详图分别标出代号,以便在

绘制有关工程图时使用。 3开挖与支护图包括开挖标准详图(含锚喷支护类型、近 以开挖线、支付线及标准详图代号等)、开挖平面图与部面图 (含支护类型、开挖标准详图的代号)、边坡开挖支护及其排水系 统布置图等。 4水工建筑物结构图包括建筑物平面布置图、典型剖面图、 材料分区图,压力钢管衬砌单线图,预埋件布置图,回填、固 结、接缝、接触、防渗惟幕灌浆布置图,排水布置图等。 5安全监测图包括岩土边坡、水库岸坡和建筑物的安全监 则仪器设备的布置图,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及其安 装位置高程、数量明细表,以及电缆沟、监测房(站)的布置 图等。 6水力机械图包括水轮机(水泵)、发电机(电动机)层平 面布置图、典型剖面图,主要辅助设备的系统图、布置图、典型 到面图及其主要管路布置图、理件典型图等。 7电气图包括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电气主接线图、厂用 电接线图、控制保护系统的系统图、通信及自动化系统接线图、 主要电气设备布置图、电缆布置图、桥吊滑线理件图与安装图: 电气(包括电缆洞沟)理件典型图、各建筑物(群)的防雷接地 系统图,照明图等。 8金属结构图包括闸门、拦污栅、清污机、启闭机、起重 设备的布置图及典型剖面图、埋件图以及起重机械轨道安装 图等。 9暖通图包括通风、空调系统图和主要设备布置图、埋件 典型图等。 10其他图纸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水土保持、环境 保护及美化等工程图纸。

5.5.1招标辅助资料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招标辅助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应在明显位置标注“此 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和“此资料的发售方与汇编单位均不对其 他单位或个人按此资料做出的分析、判断及推论等负责”字样。 2招标辅助资料的内容可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标段 划分及实有资料等情况,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 确定。

.5.2招标辅助资料宜包括下列内

1水文及泥沙资料包括各年实测统计的月平均流量、月最 大流量、月最小流量,月平均水位、月最高水位、月最低水位: 月平均含沙量、月最大含沙量、月最小含沙量,年平均悬移质及 推移质颗粒级配等图表。 2施工导流期有关频率的洪水流量过程线及其图表。 3气象资料包括各年实测统计的全月降雨量、全年降雨大 数、全年降雪天数、全年霜降天数、平均月气温、平均最高月气 温、平均最低月气温、绝对最高月气温、绝对最低月气温,平均 相对湿度,平均月风速、最常见风的风向及频率、最大风速及风 司,月蒸发量,平均月地面温度,月日照时间,月封冻时间等 图表。 4有关工程地质资料和试验资料包括各项工程建筑物(包 活大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平面地质总图、平面地质填图、地质部 面和平切面图,以及各永久工程建筑物基础与天然建筑材料的物 理力学试验成果等。 5其他资料及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等

6.1.1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适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

6.1.1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适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 结构设备和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

6.1.3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正、合理、竞争的原 则,提出的要求、条件、规定、标准、指标、时间安排等应明 晰、准确,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的相关规定GB/T 39888-2021 项目和项目群管理中的挣值管理,不应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设备采 购招标文件不应指定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 地或产品供应者。

6.1.4采购设备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指标应先进合理、符合工程 设计要求。

6.1.5依据采购设备的具体要求和技术特点,可按单种类设备 采购编制招标文件,也可按多种类设备采购编制招标文件

6.1.5依据采购设备的具体要求和技术特点NY/T 2813-2015 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菠萝,可按单种类设

9招标图纸。 6.1.7当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 修改的内容应作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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