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314-2021 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TB 10314-2021 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6.1 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资源ID:263049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TB 10314-2021 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为确保监测对象的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形量所设定的监控值, 用以判断铁路运营设备设施是否出现变形超限。

为确保监测对象的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形量所设定的警告值, 一般为监测控制值的80%,用以警告铁路运营设备设施变形量已 接近监测控制值。

2.0.7监测预警值early warningvalue of monitoring

为确保监测对象的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形量所设定的预先警 告值,一般为监测控制值的60%,用以判断铁路运营设备设施变形 是否出现异常。

QTDJ 0007S-2015 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含康牌红天海肽胶囊2. 0.8 人工监测

采用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等常规设备对监测对象实施的 定期人工观测等相关工作。

采用全站仪、电水平尺、静力水准装置及卫星定位等自动化设 备对监测对象进行的持续实时量测。

邻近施工时铁路营业线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涵(含公铁两 用桥)隧道以及站房等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竖向投影的区域。

邻近施工时从铁路营业线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涵(含公铁 两用桥)、隧道以及站房等铁路运营设备设施外侧起向外延伸一定 距离的区域。

3.0.3监测单位在编制监测方案之前,应搜集岩土工程勘察

3.0.4监测设备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监测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 性、安全性及可靠性。

3.0.4监测设备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监测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

3.0.5监测方法应根据项目特点、监测对象、监测等级、设计要

3.0.6基准点、工作基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准点应设置在邻近施工影响区之外的稳定区域,每个工 程应不少于3个。 2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对能直接 使用基准点测定监测点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 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施工前布置,经观测确定其稳定后 方可使用。 4监测期间,应定期复核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3.0.7监测点的布置严禁影响铁路运营安全,且应便于观测及更 换维修。

3.0.8监测点应牢固,并应充分考虑气象环境影响、列车振动和

3.0.9监测点布置、维护及监测实施工作中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

运营和相关铁路运营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的监测点及各类监测设备 应及时拆除清场。 .0.10邻近施工安全监测应明确变形值正负号,竖向位移以向 上为正,向下为负。 3.0.11专项监测方案应根据邻近施工特点、铁路营业线等级、铁 路运营设备设施状况及工程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制,并应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邻近施工及铁路营业线概况。 2 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风险分析。 3 监测目的和依据。 监测项目、监测范围及工程监测等级。 5 监测方法及测点布置。 6 监测仪器设备及人员配备。 7 监测频率、周期、预警值、报警值及控制值。 8 监测信息采集反馈。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3.0.12 当邻近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时,应及时调整 监测方案

3.0.11专项监测方案应根据邻近施工特点、铁路营业线等级、铁

3.0.13邻近施工安全监测数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数据应真实、有效,并做好原始数据的保存工作。 2监测数据管理分正常、预警、报警和超限四个级别,预警 值、报警值及控制值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监测方案执行。 3按监测方案中的监测频率及时将监测报表提交工程建设 各方和铁路运输企业,监测报表可按附录A填写。定期提交阶段 性报告,数据异常时应提交快报。 4工程建设各方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数据反馈及异常情 况处理工作机制。 3.0.14邻近施工安全监测应编制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 列主要内容:

邻近施工及铁路营业线概况。 2 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条件。 3 监测方案概述。 4 监测数据分析。 5 结论与建议。 3.0.15 邻近施工安全监测范围,监测等级,监测方法,监测频率 监测预警值、报警值及控制值等可按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分类确 定,城际铁路宜按高速铁路标准执行。

4.1.1监测项目应根据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类型、邻近施工对其影 响程度分析确定。 4.1.2测点断面布置应能反映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的状态变化趋 势,并宜与邻近施工的测点断面布置一致。 4.1.3,监测点应布置在监测对象的变形和内力控制点上,并不应 影响和妨碍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1.4监测点应标识清晰、编号统一。 4.1.5监测点布置后应与相关铁路运输企业交底,防止线上作业 造成损坏。

4.1.5监测点布置后应与相关铁路运输企业交底,防正线

.2.1监测项目可根据铁路运营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和邻近施工 待点分为必测项且和选测项目,可按表4.2.1选用。

表4.2.1监测项目

注:在设计及安全评估中,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监测项目的选测内容进行 调整。

4.2.2邻近施工影响区范围应根据铁路营业线等级、地质条件 和工程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可根据邻近施工对铁路运营设 备设施的影响程度分为主要影响区、一般影响区和轻微影 响区。 1基坑工程的邻近施工影响区范围可按表4.2.2一1 确定。

注:1H为基坑开挖深度。 2对于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较高的工程应进行专项评估以确定邻近施工 影响区范围。

隧道工程的邻近施工影响区范围可按表4.2.2一2确定。

主:1i为隧道地表竖向位移曲线Peck计算公式中的竖向位移槽宽度系数(m), H为隧道覆土厚度(m),D为隧道直径或等效直径(m)。 2对于风险、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应进行专项评估以确定邻近施工影响区 范围。

3大面积降水、桩基施工、顶进桥涵以及路基填挖方等工程 的邻近施工影响区应由设计或安全评估单位确定。

的邻近施工影响区应由设计或安全评估单位确定。 4.2.3邻近施工安全监测应根据铁路营业线等级、监测对象重要 程度以及邻近施工影响区范围进行分级实施,可按表4.2.3划分。

程度以及邻近施工影响区范围进行分级实施,可按表4.2.3划分。

表4.2.3监测等级划分

4.2.4当遇到下列情况时,邻近施工安全监测应适当扩大监测范 围并提高监测等级: 1轨下隧道、顶管及基坑周边土体以淤泥、淤泥质土或其他 高压缩性土为主。 2’邻近施工存在不良地质体或特殊岩土层。 3采用锚杆支护、注浆加固、高压旋喷桩等工程措施。 4施工期间发生严重的涌砂、漏水、冒水、支护结构变形过 大、邻近建(构)筑物及铁路运营设备设施变形过大。 5邻近施工采用挤密桩。 6 新建铁路建设期已发现的显著差异变形地段。 74 铁路运输企业日常动、静态检查时线路状态出现持续变化 且变化较大的地段。 84 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状态异常。 9自然灾害引起监测对象变形异常。

4.3.1路基段无轨道监测点宜布置在轨道支承层(底座)

上,路基段有诈轨道监测点宜布置于轨枕适宜部位。路基段轨 道监测点可按本规程附录B布置,监测断面间距可按表4.3.1 确定。

注,邻近施工自身风险等级高的间距取小值,自身风险等级低的间距取大值。

注:1本表仅适用于穿越隧道工程,并行隧道工程由设计或安全评估部门另 决定。 2邻近施工自身风险高时间距取小值,自身风险低时间距取大值。

1本表仅适用于穿越隧道工程,并行隧道工程由设计或安全评 决定。 2邻近施工自身风险高时间距取小值,自身风险低时间距取大值。

注:1本表仅适用于穿越隧道工程,并行隧道工程由设计或安全评估部门另行 决定。 2 邻近施工自身风险高时间距取小值,自身风险低时间距取大值

4.3.5,站房的结构墙角、结构分界处和出入口侧墙应设置竖向位 移监测点,每侧不少于3个测点。 4.3.6地面雨棚柱和接触网支柱应设置位移监测点。变形较为 敏感的无柱雨棚监测应提高一个监测等级。 4.3.7其他铁路运营设备设施或增设其他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布 置方式应根据安全评估报告结合体情源确定

置方式应根据安全评估报告,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5.1.1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应符合表5.1.1一1和表 5.1.1一2的规定。

5.1.1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应符合表5.1.1

5. 1. 1一2 的规定。

注:监测点坐标中误差是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为 点位中误差的1/2。

点位中误差的1//2

5.1.2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高

5.1.2竖向及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高 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 的相关规定。

2.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水准测量法、三角高程测量法等。

5.2.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水准测量法、三角高程测量

5.2.3竖向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精度应与布置的控制网观测精度一致。 2监测期间应定期对水准仪i角进行检校,检校后的角不 应大于15",检校间隔不应超过30d。 3三角高程测量宜采用0.5"级或1"级的全站仪和特制规牌 采取中间设站、不量仪器高的前后视观测方法,

5.3.1测定特定方向的水平位移可采用投点法、小角度法、激光 准直法及方向线偏移法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投点法和小角度法时,应对经纬仪或全站仪的竖向轴 倾斜误差进行检验,当竖向角超出±3°范围时,应进行竖向轴倾斜 改正。 2采用激光准直法时,应在使用前对激光仪器进行检校。 3采用方向线偏移法时,对主要监测点,可以该点为测站测 出对应基准线端点的边长与角度,求得偏差值;对其他监测点,可 选适宜的主要监测点为测站,测出对应其他监测点的距离与方向 值,按坐标法求得偏差值。

5.3.2测定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可采用边角前方交会法、边角

方交会法、导线测量法和极坐标法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边角前方交会时,交会角宜在60°~120°之间,并宜采 用三点交会。 2采用边角后方交会时,宜采用全站仪后方交会,由三个及 以上固定点测角、测边求得测站坐标。 3采用导线测量时,测量要求应参考对应的基准网测量 要求。

位法或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5.3.4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应采用强制对中装置。

5.3.5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并进行一次布 网,定期复测。每次监测前,宜对基准网进行稳定性检查,并以稳 定点为起算点。

5.3.6单测角或单测边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宜布置为近似等边

三角形网,其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当受场地或其他条件限制 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边角网应合理配置测角和测 距的精度。

5.4.1接触网支柱、高架墩台、站房和雨柱棚等铁路运营设备设 施的倾斜监测,可根据现场观测条件采用投点法、全站仪坐标法或 差异竖向位移法等。

5.4.2投点法适用于每个测站观测一个倾斜方向的偏移量,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结构的上、下部竖向对应设置观测标志。 2测站点设置在倾斜方向的竖向方向线上,与观测点的距离 宜为上、下部观测点高差的1.5~2.0倍。 3.采用经纬仪或全站仪观测时,在下部观测点安置水平尺, 瞄准上部观测点后投影到水平尺上直接读取倾斜偏移量;观测时 应正、倒镜各观测一次取平均值。 4历次倾斜偏移量的变化值与上、下点高差的比值即为倾斜 率变化值。当上、下观测标志的连线与结构的竖向轴线平行时,倾 斜偏移量与高差的比值即为结构的倾斜率。

5.4.3全站仪坐标法适用于同一测站对监测对象在两个正交方

向的倾斜偏移量进行观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结构的上、下部竖向对应设置观测标志,观测标志宜为 小棱镜或反射片,采用基于无合作目标测距技术时可为其他平 的标志。

2测站点应设置在结构边线的延长线或结构边线的垂线上, 与观测点的水平距离宜为上、下部观测点高差的1.5~2.0倍。 3以测站点为原点、测站点至下部观测点连线为x轴正方 向、y轴竖向于x轴、竖直方向为z轴建立独立坐标系,α、y两个坐 标分量的变化值分别为两个方向的倾斜偏移量。 4历次观测应正、倒镜各观测一次取平均值。 5历次两正交方向的倾斜偏移量的变化值与上、下点高差的 比值即分别为相应两个正交方向的倾斜变化率。当上、下点的连 线与结构的竖向轴线平行时,倾斜偏移量与高差的比值即为结构 的倾斜率。 5.4.4当采用差异竖向位移法进行倾斜观测时,应在需要观测的 倾斜方向上对应设置竖向位移观测点。竖向位移监测应满足本规

5.4.4当采用差异竖向位移法进行倾斜观测时.应在需要观测

倾斜方向上对应设置竖向位移观测点。竖向位移监测应满足本 程第5.2节的要求。差异竖向位移量与距离的比值可作为该连 方向的倾斜率。

5.4.5倾斜监测成果应包含测量位置、倾斜方向、偏移量和倾斜 率等。

5.4.5倾斜监测成果应包含测量位置、倾斜方向、偏移量和倾

5.5.1:令部近施工前应详细调香 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情况,记录 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及初测日期。

5.5.2裂缝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裂缝监测应测定裂缝分布位置和裂缝的走向、长度、宽度 及其变化情况。 2对需要监测的裂缝应统一进行编号。 3裂缝宽度监测宜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首、末端布置。 4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

5.5.3裂缝监测宜采用下列方法

1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裂缝监测仪、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 接测量,也可采用安装裂缝计、于分表或摄影测量等方法监测裂缝

5.5.5监测标志布置完成后应拍摄裂缝监测初始照片。每

测时,应拍摄裂缝照片,并记录裂缝的走向、长度、觅度和监测日 期等。

5.5.6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量测精度

5.5.7采用测缝传感器自动采集时,应确保数据的传输过程

5.5.8裂缝监测频率应根据裂缝变化速率确定。当

p.1.1自动化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自动化监测方法与适用条件

6.1.2 自动化监测的通信与供电系统应避免对列车运营产生 影响。 6.1.3 自动化监测采样频率应满足实际工程监测频率要求。 6.1.4 自动化监测设备应性能稳定,精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1.1 条的规定。 6.1.5自动化监测设备应安装牢固,满足铁路的限界要求,不应 利共

6.1.5自动化监测设备应安装牢固,满足铁路的限界要求,不应

6.1.6监测初始值采集应于邻近施工开始前完成,3天内监测点

6.2全站仪自动化监测

6.2.1高速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的监测应选用0.5"级全站仪,普速 铁路运营设备设施的监测应选用1.0"级及以上全站仪。全站仪应 具有马达驱动和自动照准功能。 6 2 2全站仪观测应采用强制对中装置。后视基准点不应少于

具有马达驱动和自动照准功能。 6.2.2全站仪观测应采用强制对中装置。后视基准点不应少于3 个且目分布均。全站仪自由设站点的精度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全站仪自由设站精度要求

注:连续梁、特殊孔跨桥等困难地段,自由设站点坐标中误差可放宽1.5倍

6.2.3邻近施工安全监测全程应同步记录气象数据,温度最小读 数为0.2℃,气压最小读数为50Pa,并应及时进行数据的气象 修正。

6.2.4监测点或监测点组应根据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和倾

6.2.4监测点或监测点组应根据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和倾斜等监 测项目的具体要求设置。监测点宜采用固定棱镜的方式布置,并 做好保护。

6.2.5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宜具备异常数据自动剔除、未测

点目动补测、观测限差自动检查、超限数据自动重测等功能。 6.2.6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具备根据远程指令选取观测方 向,设置观测时间、观测频率和观测测回数等性能。 6.2.7数据处理前应进行基准网稳定性判断,对异常观测值应及 时补测。

向,设置观测时间、观测频率和观测测回数等性能

6.2.7数据处理前应进行基准网稳定性判断,对异常观测

6.3静力水准装置自动化监测

6.3.1静力水准线路应由基准点和观测点等组成,宜布置成附合 水准线路。

水准线路。 6.3.2静力水准的基准点应位于影响范围之外,并应采用水准测 量法定期联测。

6.3.3静力水准设备的连通管路应平顺,管路内不应有气泡

一点都应低于蓄液罐底部。对于有冰冻可能的地段,应使用防 液填充。

6.3.4同一测段内静力水准测量的竖向位移观测值可按公式 (6.3.4)计算。

式中·公H 以第j测次为计算基准(i>j),k测点相对g测点 的第i次竖向位移值(mm); h——h测点第i测次相对于蓄液罐内液面安装高度的 距离(mm);

距离(mm); hc——k测点第i测次相对于蓄液罐内液面安装高度的 距离(mm); h—g测点第j测次相对于蓄液罐内液面安装高度的 距离(mm)。 单点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3mm。

hg——g测点第j测次相对于蓄液罐内液面安装高度的 距离(mm)。 6.3.5单点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3mm。

6.4电水平尺自动化监测

6.4.1电水平尺传感器量程不宜小于±40'分辨率不宜低于 ±1",重复测量精度不宜低于±3"。 6.4.2采用多支电水平尺串联安装进行竖向位移测量时,应对尺 链起点与终点的高程进行定期校核。 6.4.3单支电水平尺差异竖向位移可按式(6.4.3)计算。

FZ/T 63001-2014 缝纫用涤纶本色纱线式中△S,一一电水平尺两端点的差异竖向位移值(mm); L一电水平尺长度(mm); Q,一第t次倾角(°); αo—初始倾角(°)。 6.4.4多支电水平尺差异竖向位移测量可按式(6.4.4)计算

6.5卫星定位自动化监测

6.5.1卫星定位自动化监测应采用连续运行基准站进行监测,接

6.5.1卫星定位自动化监测应采用连续运行基准站进行监测,接 收机宜具有数据通信和定时上传功能。

6.5.2监测过程中应采用多基站平差方案基准站不反

6.5.4监测点宜采用接收机等配套设备内置于天线保护罩的 式,做好保护。

限差自动检查、超限数据自动重测等功能

JGJT 299-2013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6.5.6卫星定位自动1

6.5.6卫星定位自动化监测系统宜具备根据远程指令设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