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177-2012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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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77-2012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NA.pdf

标准试件浸水72h的单位体积重量

2.1.14饱水抗压强度

3. 1. 1 水泥宜采用 42. 5 级及以上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石

.1.1水泥宜采用42.5级及以上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硫铝 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 GB175的规定GB/T 40257-2021 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 RT-PCR检测法,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铝酉 水泥》GB 20472 的规定,

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的规定,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铝酸盐 水泥》GB20472的规定。 3.1.2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63的规定。 3.1.3发泡剂应对环境无影响。发泡剂性能试验应符合本规程 附录A的规定,试验测定的气泡群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泡群密度应为48kg/m3~52kg/m²。 2 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沉降距不应大于5mm。 3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泌水量不应大于25mL。 3.1.4添加材料宜包括细集料、掺合料、外加剂等,其粒径不 宜大于4.75mm。 3.1.5原材料的适应性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试验 测定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静置1h的湿容重增加值不应大于 0.5kN/m3。试验结果应填写试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 表A.0.6的要求

3.1.2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

3.2.1容重等级应按湿容重划分,湿容重的允许偏差范围应符

3.2.1容重等级应按湿容重划分,湿容重的允许偏差范围应符 合表 3. 2. 1 的规定

表3.2.1 容重等级

2.2强度等级应按抗压强度划分,抗压强度的每组平均值禾 快最小值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强度等级

续表 3. 2. 2

4.1.1设计应遵循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原则。 4.1.2设计项目应包括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 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 4. 1.2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

4.2.1当路基填筑时,强度等级、容重等级应根据填筑部位按 表4.2. 1确定

表4.2.1用于路基填筑的性能指标

4.2.2当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容重等级、强度等级应按 表 4. 2. 2 确定。

表 4. 2. 2 确定。

2.2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的

4.2.3空洞填充、管线回填时,应按饱满性、施工性和经济性 综合确定强度等级、容重等级。 4.2.4当冻融环境中填筑时,抗冻性指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 4.2.5弹性模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 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 取值:

4.2.5弹性模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 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 取值:

式中: E。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弹性模量(MPa): qu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MPa)

4.3.1结构设计应包括断面设计和衔接设计。断面设计宜包括 填筑高度、填筑宽度,衔接设计宜包括衔接形式和细部尺寸,一 般断面设计(图4.3.1)尺寸宜按表4.3.1确定

图4.3.1一般断面设计图 注:表中B为填筑体顶面宽度。

表4.3.1 断面尺寸要求

4.3.2 填筑体与路基或斜坡体间的衔接宜采用台阶形式。 4.3.3 当填筑体顶面有坡度要求时,宜在填筑体项层分级设置 台阶。

4. 4 附属工程设计

4.4.1当面板采用挡板砌筑时,面板宜由基础、挡板、拉筋及 立柱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和挡板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降缝,其位置宜 与填筑体沉降缝对应。 2基础应采用水泥混凝土现浇,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3挡板应满足安全、耐久和美观要求,宜采用水泥混凝土 顶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4挡板可通过拉筋与立柱焊接固定。拉筋可采用HPB235 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0mm;立柱可采用等边角钢,边宽不宜 小于50mm

4.4.2填筑体沉降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填筑体长度超过15m时,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 降缝,缝宽不宜小于10mm。 2当填筑体底面有突变时,应在突变位置增设沉降缝, 3沉降缝填缝材料宜采用20mm~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 或10mm~20mm厚的夹板。

4.4.3当填筑体高宽比(H :B)大于 2、衔接面坡率

0.75时,宜在衔接面设置锚固设施。锚固设施应符合工

锚固设施应包括锚固件和坡面台阶。

24 锚固设计宜按1根/2m²~1根/4m²的密度布置,布置形 式应为梅花形或矩形。 3锚固件可采用HRB335钢筋,钢筋直径宜为Φ25mm~ Φ32mm

1钢丝网可采用钢丝焊接而成,钢丝直径不宜小于 3.2mm,孔径不宜大于100mm。 2当填筑高度小于5m时,应分别在填筑体底部、顶部 50cm以内位置设置一层钢丝网。 3当填筑高度为5m~12m时,应分别在填筑体底部、顶 部100cm以内位置设置两层钢丝网。 4填筑高度大于12m时,除应按本条第3款的规定设置 外,还应每隔5m设置两层钢丝网。 5相邻两层钢丝网间距宜为30cm~50cm,搭接部位应错 开50cm以上。相邻两块钢丝网的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cm,宜 采用钢丝绑扎。

。4.5填筑体与相邻结构物间宜设置缓冲层,缓冲层可

4.4.6宜在填筑体底层设置碎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5cm。

1荷载分类应按表4.5.1确

表4.5.1荷载分类

注:1洪水与地震力不同时考虑:

2冻胀力、冰压力与流水压力或波浪压力不同时考虑; 3车辆荷载与地震力不同时考虑,

4.5.3当软土地基路段填筑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进行沉降计算。 4.5.4除空洞填充、管线回填工程外,应对填筑体进行强度验 算和稳定性验算。

路基填筑的填筑体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100 X CBR) qul = 3. 5

式中:qul 路基填筑的填筑体抗压强度(kPa); F。一—安全系数,取 3; CBR 加州承载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 范》JTGD30取值。 2填筑体自立稳定的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其填筑的填筑体抗压强度(kPa

qu2 = F,(0. 5YH + W)

稳定性验算及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动稳定性验算,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当填筑体的抗滑动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安全 系数不应小于表 4.5. 6的规定。

表4.5.6抗滑动、抗倾覆安全系类

2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动稳定性验算的安全系数不应 小于1.25。 3土质地基的基底合力的偏心距不应大于BL/6(B为填 筑体底宽),岩石地基的基底合力的偏心距不应大于BL/4。基底 压应力不应大于基底的容许承载力。 市按下式进行坑浮终空性

压应力不应大于基底的容许承载力。 4.5.7当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应按下式进行抗浮稳定性 验算:

0. 95Vi + P F. ≥ 1. 2 PwgV2

5.1.1配合比设计应包括配合比计算、试配及调整。 5.1.2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试配前,应 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5.1.3配合比设计指标应包括湿容重、流动度及抗压强度,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容重应符合本规程表3.2.1的规定。 2流动度应为160mm~200mm。 3试配抗压强度应大于设计抗压强度的1.05倍

2.1配合比中各种材料的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mc mw mf ms mm Pc Pw Pf Ps Om e+mw十m+ms +mm=100

Pm一一掺合料密度(kg/m²)。 .2当掺有细集料、掺合料和外加剂等添加材料时,每立方 包混合轻质土的细集料、掺合料及外加剂等掺量应按设计指标 水胶比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5.2.2当掺有细集料、掺合料和外加剂等添加材料时,每立方

5.2.3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泥用量应按设计指标和添加

.3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泥用量应按设计指标和添力 科用量综合确定,

5.2.4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胶比(兴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未掺外加剂时,水胶比应按0.55~0.65选取 2掺入外加剂时,水胶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宜按0.20~ 0.55选取。

W mw (mc+mm) B

式中: B 母立方气泡馄合轻顶王的水胶比。 5.2.6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应按下式计算:

5.2.6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Vf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L)

5.3.1配合比试配应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宜通过调整

5.3.1配合比试配应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宜通过 计算配合比中的各种材料用量,直到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的 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5.3.3拌好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后,应立即制作试件

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

2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应装满试模并略高于试模顶面: 并应采用保鲜膜覆盖。 3拆模前,应先沿试模顶面刮平试件;拆模后,应将试件 在20℃土2℃条件下密封养生至28d。

5.3.4试拌配合比的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至少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 比时,其中1个配合比应为本规程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2个 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宜在试拌配合比基础上分别增加和减少 10kg。 2应分别按本规程附录C、附录D的规定检验湿容重、流 动度,作为相应配合比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试验结 果应填写配合比设计报告,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表C.0.5的 要求。 3应分别按本规程附录E、附录F的规定检验容重、强度 指标,试验结果应填写配合比设计报告,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 表 F. 0. 4 的要求。

5.4.1应根据本规程第5.3.4条的强度试验结果,在试拌配合 比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确定设计配合比。 5.4.2施工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配合比备用,并

5.4.2施工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配合比备用,并 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6.1.1施工前,应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2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应做好 调试及标定工作。

6.1.1施工前,应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3应按原材料使用计划,组织原材料进场、检验。

1检验频率应为1次/5000L,每批次产品或每个施工项目 应至少检验1次。 2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6.1.5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挖前,应事先做好防护措施。 2 开挖后,应按要求控制压实度、平整度,完成防排水施 工,并应进行交接检验。 3当基坑底部位于计算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6.2.1浇筑设备应包括发泡设备、搅拌设备和泵送设备,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设备性能应满足连续作业要求。 2搅拌设备应具备水泥、水及添加材料的配料和计量功能 3搅拌设备的计量偏差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搅拌设备的计量偏差

续表 6. 2. 1

6.2.2气泡群应采用发泡设备预先制取,不宜采用搅拌方式制 取气泡群,

6.2.3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宜采用配管泵送。

6.2.4气泡群应及时与水泥基浆料混合均匀,新拌气泡混合轻 质土在泵送设备、泵送管道中的停置时间不宜超过1h。 6.2.5单级配管泵送范围应根据配合比、泵送距离及泵送高度 确定。水平泵送距离及垂直泵送高度宜按表6.2.5的规定执行。 当泵送范围超过表6.2.5的规定时,可增加中继泵

自定。水平泵送距离及垂直泵送高度宜按表6.2.5的规定执 泵送范围超过表6.2.5的规定时,可增加中继泵。

表6.2.5水平泵送距离与垂直泵送高度

注:s/c表示细集料与水泥质量之比。如同时存在泵送距离和泵送高度时,泵送范 围由泵送距离与泵送高度综合确定

围由泵送距离与泵送高度综合确定。

6.2.7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单层浇筑厚度宜按 0.3m~0.8m控制。上一层浇筑作业应在下一层浇筑终凝后进行。 6.2.8浇筑过程中,泵送管出口应与浇筑面保持水平,不宜采 用喷射方式浇筑。 6.2.9浇筑时,如遇大雨或持续小雨天气时,应对未硬化的填 筑体表层进行覆盖。

6.2.10 夏李施工时,应避开高温时段浇筑。 6.2.11冬期施工时,应对浇筑设备、泵送管道、发泡剂及浇筑 区域等采取保温防冻措施,每班完工后应清空浇筑设备、泵送管 道中的残留物。

6.2.10夏季施工时,应避开高温时段浇筑。

规定: 混凝土的集料粒径和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设计要求定位挡板拉扣。 3浇筑完混凝土后,应重新测量定位挡板拉扣,并应对挡 板表面进行光面处理。 6.3.2面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板基础的断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2挡板砌筑前,应标出挡板外缘线并进行水平测量,曲线 部分应加密控制点。 3挡板应随浇随砌,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砌缝宜采用勾缝。 4当挡板搬运和砌筑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挡板损坏和拉 扣变形。 5挡板水平及倾斜误差应逐层调整,曲线部位应砌筑平顺。 6.3.34 钢丝网、沉降缝、抗滑锚固、防水等工程施工应满足设 计要求。

6.4.1在填筑体达到设计抗压强度后,方可在填筑体顶面进行机 械或车辆作业。作业前,应先铺一层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20cm。 5.4.2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在完成填筑体顶层施工 后,应立即对填筑体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保湿养生,养生 时间不宜少干7d

后,应立即对填筑体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保湿养生, 时间不宜少于7d

7.1.1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7.1.2质量检验与验收应以填筑体为构造单元,并应按单个或 若干个构造单元划分为检验批。

7.2.1挡板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2.1的规定QMLS 0004S-2015 弥渡县老土罐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红油酱菜,检验结果应填 与面板质量检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G表G.0.1的要求。

表7.2.1挡板的质量检验

7.2.2面板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2.2的规定,检验结果应填 写面板质量检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G表G.0.1的要求。

表7.2.2面板的质检验

7.2.3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宜在浇筑管管口制取,试件制

7.2.3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试样宜在浇筑管管口制取DB33T 846-2011 海洋底栖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试件制 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构造单元应至少制取二组试件。 2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少于400m3时,应按每200m3制 取一组试件。 3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400m3时,应按每400m3制 取一组试件。 7.2.4试件脱模后,应分别按本规程附录E、附录F的规定检 验容重、强度,检验结果应填写强度检验报告,并应符合本规程 附录F表F.0.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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