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39-2015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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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33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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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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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39-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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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39-2015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pdf

18度且功能级别为一级、9度且功能级别为一、二级的非 结构构件,以及本规范各章有具体规定时,应进行抗震承载力 验算。 2框架结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层中,符合本条 第1款规定的非结构构件,尚应按本规范第3.3节的规定进行地 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 3本条第1、2款以外的情况,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3.1.2非结构构件及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可仅进行水平地震作 用下的计算分析,9度时宜计入竖向地震作用。 3.1.3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应施加于其重心,水平地震力应 沿任一水平方向。 3.1.4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应根据其连接构造、所处部位 的建筑高度和特征,分别采用等效侧力法、楼面反应谱法或时程 分析法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结构构件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可采用等效侧力法 计算。对支承于不同楼层或防震缝两侧的非结构构件,除自身重 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外,尚应同时计入地震时支承点之间相对位移 产生的作用效应。 2建筑附属设备及其支架体系的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 力超过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建筑附属设备的重力超过所在楼 层重力的10%时,宜采用楼面反应谱方法。当建筑附属设备与 楼盖为非弹性连接时,可直接将设备与楼盖作为一个质点计入整 个结构分析中得到设备所受的地震作用

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应采 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结构,其非结构构件的计算,宜采用弹 性时程分析法

考虑它们之间的变形协调及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对结 构体系地震反应的影响,

3.2.1采用等效侧力法时RHB 202-2004 脱脂乳粉感官评鉴细则,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F= YmS, S2anxG

3.2.2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

3.2.2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 计算:

式中:βs—非结构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

3.2.3施加于附属机电设备部件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采 用下式计算:

Fv = YmSS,αrmxG

式中:Fv一 施加于机电设备部件重心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 准值; αvmax 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关于多遇地震的规定 采用。

αvmas 艺地晨彩叫尔双取 优家孙低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关于多遇地震的规定 采用。 4非结构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可按下 算

3.2.4非结构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可按下 式计算:

式中:F一一非结构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 K一一非结构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应根据其端部的 实际连接方式,分别采用刚接、铰接、弹性连接 或滑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型; △u 相邻楼层的相对水平位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限值采用。

3.3抗震承载力与变形验算

3.3.1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应按下式计算:

S=YSce+YhSehk +YrSEvk +wYw

式中:S一一非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 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等; Y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当重力荷载效应对非结构构件 承载能力不利时应采用1.2,重力荷载效应对非结 构构件承载能力有利时不应大于1.0; YEh、YEv一 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 3.3.1采用;

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 系数或调整系数; S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 系数或调整系数; Swk 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应采用0.2。

3.3.1地震作用分

3.3.2非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按下式进行抗震验算

.2非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按下式进行抗震验算:

式中:R一一非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 震作用的抗力;

能力,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对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要求

4.1.1本章适用于非承重墙、顶棚、附属于楼屋面悬臂构件和 大型储物架的抗震设计。 4.1.2建筑非结构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级别可按表4.1.2采 用。对下述情况,其功能级别应按下列规定调整: 1闹市区丙类建筑临街面的围护墙等,应提高一级,一级 时不再提高。 2平时无人地段乙、丙类建筑的外墙及其连接件,可降低 级,三级时不再降低。 3房屋总高度超过12m的乙类框架结构的楼电梯间隔墙 天并隔墙和有防火要求的顶棚,应提高一级,一级时不再提高。 4丙类建筑内有易燃气体时,其天井隔墙宜提高一级。 5避难场所、人流密集处商场和门厅的顶棚,应提高一级

表4.1.2建筑非结构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级别

续表 4. 1. 2

存放重要文物柜的功能级别和类别系数应专

4.1.3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考虑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 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考虑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 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4.2.1非承重墙体的材料、选型和布置,应根据烈度、房屋高 度、建筑体型、结构层间变形、墙体自身抗侧力性能的利用等因 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承重墙体宜优先采用轻质材料;采用砌体墙时,应采 取措施减少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并应设置拉结筋、水平系 梁、圈梁、构造柱等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刚性连接的非承重墙体布置,应避免使结构形成刚度和 强度分布上的突变;非对称均匀布置时,应考虑地震扭转效应对 结构的不利影响。 3非承重墙体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的拉结,应能满足主体 结构不同方向的层间变形的能力,与悬挑构件相连接时,尚应具 有满足节点转动引起的坚竖向变形的能力。

4外墙板的连接件应具有满足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主体结 构层间变形的延性和转动能力。 5圆弧形外墙应加密构造柱,墙高中部宜设置钢筋混凝土 现浇带或腰梁。 6应避免设备管线的集中设置对填充墙的削弱。 4.2.2非承重墙应按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护墙、隔墙宜进行构件平面外和连接的验算。 28度、9度时,功能级别为一级的楼、电梯隔墙和人流通 道两侧脆性材料的隔墙,宜进行构件平面外和连接的验算。

4.2.3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填充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层间变形较大的框架结构和高层建筑,宜采用钢材或木 材为龙骨的隔墙及轻质隔墙。 2砌体填充墙宜与主体结构采用柔性连接,当采用刚性连 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避免形成 薄弱层或短柱。 2)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实心块体的强度 等级不宜低于MU2.5,空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3.5,墙顶应与框架梁紧密结合。 3)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2g6 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度、7度时宜沿墙全长 贯通,8度、9度时应全长贯通。 4)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或 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间距 不宜大于4m,框架结构底部两层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宜加密;填充墙开有宽度大于2m的门洞或窗洞时 洞边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 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 水平系梁

4.2.5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的围护墙和隔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2)厂房转角处柱顶圈梁在端开间范围内的纵筋,6度~8 度时不宜少于4g14,9度时不宜少于4g16,转角两侧 各1m范围内的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 于100mm;圈梁转角处应增设不少于3根直径与纵筋 相同的水平斜筋; 3)圈梁应与柱或屋架牢固连接;顶部圈梁与柱或屋架连 接的锚拉钢筋不宜少于4Φ12,且锚固长度不宜少于35 倍钢筋直径,防震缝处圈梁与柱或屋架的拉结宜加强 6山墙沿屋面应设钢筋混凝土卧梁,卧梁应与屋架端部上 弦标高处的圈梁、標条或屋面板有可靠拉结。 7墙梁宜采用现浇,当采用预制墙梁时,梁底应与砖墙顶 面牢固拉结并应与柱锚拉;厂房转角处相邻的墙梁,应相互可靠 连接。 8砌体隔墙与柱宜脱开或柔性连接,并应采取措施使墙体 稳定,隔墙顶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梁。 9砖墙的基础,8度Ⅲ、N类场地和9度时,预制基础梁 应采用现浇接头;当另设条形基础时,在柱基础顶面标高处应设 置连续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其配筋不应少于412 4.2.6钢结构厂房的围护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采用轻型板材,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宜与柱柔性 连接;9度时宜采用轻型板材。 2单层厂房的砌体围护墙应贴砌并与柱拉结,尚应采取措 施使墙体不妨碍厂房柱列沿纵向的水平位移;8度、9度时不应 采用嵌砌式。 4.2.7楼电梯间及人流通道处的墙体和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和人流通道处的墙体,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 加强。 2楼梯踏步板底的饰面层,应与板底有可靠的粘结性能。 3电梯隔墙不应对主体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应避免地震时 破坏导致电梯轿厢和配重运行导轨的变形

1应优先采用轻型板材,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宜与柱柔性 车接;9度时宜采用轻型板材。 2单层厂房的体围护墙应贴砌并与柱拉结,尚应采取措 施使墙体不妨碍厂房柱列沿纵向的水平位移;8度、9度时不应 采用嵌砌式

4.2.7楼电梯间及人流通道处的墙体和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和人流通道处的墙体,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 加强。 2 楼梯踏步板底的饰面层,应与板底有可靠的粘结性能。 3电梯隔墙不应对主体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应避免地震时 破坏导致电梯轿厢和配重运行导轨的变形,

4.2.8石材用作墙体饰面时,应嵌砌于墙体或用钢锚件固定于 墙体:面砖饰面层应与基材有可靠的粘结

4.3.1乙类设防的影剧院、避难场所不宜采用悬挂式吊顶,当 采用时应有可靠的加强措施,9度时尚应进行抗震验算。 4.3.28度、9度时,悬挂重物的支座和连接应进行抗震承载力 验算。

4.3.28度、9度时,悬挂重物的支座和连接应进行抗震承载力 验算。 4.3.3各类顶棚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件,应能承受顶棚 悬挂重物和有关机电设施的自重和地震附加作用;其锚固的承载 力应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4.3.4悬吊顶棚宜设置可调拉杆或钢丝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4.3.5应避免悬吊重的装饰物;当不可避免时,应有可靠的防 护措施。

悬挂重物和有关机电设施的自重和地震附加作用;其锚固的承季 力应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力应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4.3.4悬吊顶棚宜设置可调拉杆或钢丝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4.3.5应避免悬吊重的装饰物;当不可避免时,应有可靠的防 护措施。

4.3.6设置有暖通管道、自动灭火系统的顶棚龙骨,应与主体 结构可靠锚固

4.4.1功能级别为一级或8度、9度时功能级别为二级的出屋

4.4.1功能级别为一级或8度、9度时功能级别为二级的出屋 面女儿墙、广告牌、雨蓬,应进行构件锚固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1不应采用无锚固的砖砌漏空女儿墙。 2非出入口无锚固体女儿墙的最大高度,6度~8度时不 宜超过0.5m;超过0.5m时、人流出入口、通道处或9度时, 出屋面砌体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与主体结构锚固,构造柱间距宜 取2.0m~2.5m。 3砌体女儿墙内不宜理设灯杆、旗杆、大型广告牌等构件 4因屋面板插人墙内而削弱女儿墙根部时应加强女儿墙与 主体结构的连接。 5砌体女儿墙顶部应采用现浇的通长钢筋混凝土压顶

6女儿墙在变形缝处应留有足够的宽度,缝两侧的女儿墙 自由端应予以加强。 7高层建筑的女儿墙,不得采用砌体女儿墙。 4.4.3不应采用无竖向配筋的出屋面砌体烟卤。 4.4.4雨蓬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9度时,不宜采用长悬臂雨篷。 2悬臂雨篷或仅用柱支承的单层雨篷,应与主体结构有可 靠连接。 4.4.5屋面防水卷材不应削弱女儿墙、雨篷等构件与主体结构 的连接,

4.4.6不应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

4.4.7外廊的栏板应避免采用自重较大的材料砌筑,且应加强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4.5.18度、9度时,存放国家一级文物陈列柜的支座和连接 宜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4.5.2高于2.4m的文件柜宜在顶部采取相互拉结措施,8度 9度时,尚宜与主体结构或隔墙龙骨可靠拉结。

4.5.3独立浮搁的高货架,8度、9度时应在顶部、底部和靠墙

4.5.4存放重要设备、物品的储物柜宜采用隔震措施

5建筑附属设备构件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建筑附属的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气设备、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采暖和空调系统与建筑结构连接的相关构件、部件的抗震设计。5.1.2建筑附属设备构件的抗震措施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房屋高度、结构类型和变形特征、附属设备所处的位置和运行要求等确定。5.1.3建筑附属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级别可按表5.1.3采用,对未明确列入表内的设备构、部件,可按相近设备的系数和级别采用。表5.1.3建筑附属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级别类别功能级别构件、部件名称系数 甲类建筑乙类建筑丙类建筑应急电源的主控系统、发电机、冷冻机等,1. 0一级一级一级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安保监视系统1. 0一级一级二级排烟口,送、排风口1. 0 一级二级二级电气主管和主缆系统1. 0一级二级三级电机、变压器控制中心1. 0一级二级三级电梯的支承结构、导轨、支架、轿箱导向构件等1. 0一级二级二级水箱、冷却塔1. 2一级二级二级锅炉、压力容器支座0. 6一级二级三级支座柜式设备支座1. 0一级二级二级公共天线支座1. 2一级一级二级16

续表 5. 1. 3

5.1.4 重力不超过1.8kN的设备。 2 内径小于25mm的煤气管道和内径小于60mm的电气 配管。 矩形截面面积小于0.38m²和圆形直径小于0.70m的 风管。 4 吊杆计算长度不超过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 5.1.5 功能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建筑附属设备的制造厂家,应 对其部件及支座系统按本章要求进行检验,并应提供合格证书

5.2.1电梯的机械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间的结构,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关的构造措施要求。 2提升设备应锚固在机械间的吊钩梁上,7度~9度时应对 锚固件进行抗震验算。

5.2.2电梯的配重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重导轨应有足够的刚度,9度时和8度高层建筑上白 导轨应进行变形验算。 2房屋上部的配重导轨宜增加轨道支托的刚度,减少导辑 的变形。 3应加强导轨及其支托的锚固

5.2.39度时,应采取防止轿箱脱轨的措施

5.2.39度时,应采取防止轿箱脱轨的措施

5.2.4电梯应在电梯机房设置地震时的安全开关,导轨上

配重脱轨监视器,并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电源。安全开关和配重脱 轨监视器应定期检修和维护

5.3.1灯具应与结构构件锚固或可靠连接 5.3.2较高的电气控制柜的底部应与楼板锚固,顶部宜与主体 结构拉结。

5.3.1灯具应与结构构件锚固或可靠连接

5.3.3蓄电瓶等应急电源应符

设备支架应与主体结构锚固。 蓄电瓶应与支架可靠绑扎,避免地震时碰撞移位。 8度、9度时应验算支架的抗震承载力

5.4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

5.4.1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在设防烈度地 震时能正常工作

消防器械箱应与墙体可靠连接

5.5.1采暖空调设备在建筑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重型设备宜布置在房屋的下部, 2 设备不应设置在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 5.5.2 采暖空调设备的基座及其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基座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主体结

1设备基座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主体结

2基座和主体结构间应采取有效的连接措施 3基座在地震时不应发生移动,不隔振的设备应采用螺栓 固定,隔振的大型设备应设置限位装置。 4混凝土基座在固定螺栓的部位应有足够的承载力,8度、 9度或房屋较高时尚应验算锚固件的抗震承载力。 5构架式基座的自振周期宜小于0.1s,超过时应进行抗震 承载力验算。

5.5.3高宽比较大的设备,应在设备顶部设置支撑与主体结 可靠拉结;设备与支撑、基座连接的部位,应能经受住支撑和回 定螺栓所传递的地震力。

5.5.4小型设备采用悬挂固定系统时,其支架的构件应有足句

5.5.5大直径空调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宜成对设置附加斜杆,防止地震中发生错位 2 刚性管道的进气口、支架应与管道、顶棚或墙体可靠 连接。

5.6.1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不应设置在可能导致其使用功能发 障碍的部位;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应防止其强烈振动或与建筑纟 构发生谐振对连接件的损坏。

5.6.2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应使设备在遣遇 文地 震影响后能迅速恢复运行。 5.6.3管道、电缆、通风管和设备的洞口设置,应减少对主 要承重结构构件的削弱,结构构件在洞口边缘应有补强措施。 管道和设备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使二者间有一定的相对变位 能力。

5.6.4用于固定建筑附属机电设备预理件、锚固件的部位

5.6.5在设防烈度地震下需要连续运行的附属设备,宜设置在

在设防烈度地震下需要连续运行的附属设备,宜设置在

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相关部位的结构构件应采取相应 的加强措施。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

非结构构件本身以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本标准中的非结构构件 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支承于建筑结构的附属设备。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所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多,需由相应的 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机电设备设计T种的设计人员与结构 工程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附属设备自身的抗震性能由生产设备 厂家负责。

1.0.2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的设防烈度按现行国家标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一些特殊要求的建筑, 包括房屋高度很高的超高层建筑,其非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 车接的抗震设计要求,不同于一般建筑,需另行研究。 非结构构件如墙板、幕墙、广告牌、机电设备等自身的抗 震,系以其不受损坏为前提的,本规范不直接涉及这方面的 内容。 本规范所列的建筑附属设备,不包括工业建筑中的生产设备 和相关设施

1.0.3本条提出了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防目标,明确了与主体

结构三水准设防目标的协调关系,容许非结构构件的损坏程度略 大于主体结构,但不得危及生命。考虑到建筑非结构构件与附属 设备地震破坏后对建筑主体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同,分两款明确了 相应的设防标准

震规范、标准有不同的规定。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 一级:高要求,相当于性能水准1。外观可能损坏而不影响

使用功能和防火能力,安全玻璃开裂,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 1.4倍建筑构件、设备支架设计挠度的变形,功能系数取1.4。 二级:中等要求,相当于性能水准2。可基本正常使用或可 很快恢复,耐火时间减少1/4,强化玻璃破碎,其他玻璃无下 落,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1.0倍建筑构件、设备支架的设计 尧度的变形,功能系数取1.0。 三级,一般要求,相当于性能水准3。多数构件基本处于原 应,但系统可能损坏,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耐火时间明显降 低,容许玻璃破碎下落,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0.6倍建筑 结构、设备支架设计度的变形,功能系数取0.6。 1.0.5很多情况下,同一部位有多个非结构构件,如出入口通 道可包括非承重墙体、悬吊顶棚、应急照明和出入信号设备四个 非结构构件;电气转换开关可能安装在非承重隔墙上等。当抗震 设防要求不同的非结构连接在一起时,要求低的构件也需按较高 的要求设计,以确保高设防要求的构件能满足规定

3.1.1~3.1.3世界各国的抗震规范、规定中,有60%对非结 构构件的地震作用计算做了规定,而仅有28%对非结构构件的 构造做出规定。考虑到我国设计人员的习惯,尽量减少地震作用 计算的范围。

3.1.4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除了自身质量产生的惯性力

各国规范对地震惯性力的计算,一般规定采用等效侧力法, 对刚性连接于楼盖上的设备,当与楼层并为一个质点参与整个结 构的计算分析时,也可采用等效侧力法。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时 房屋高度较高时的计算方法要求有所提高,相应的非结构构件的 计算要求也有所提高,等效侧力法所规定的楼面放大系数已不适 用,故要求用时程分析方法得到放大系数。 对于一些建筑附属设备如巨大的高位水箱、出屋面的大型塔 架等,其质量较大或自振特性与主结构体系的某一振型的振动特 性相近时,非结构体系还将与主结构体系的地震反应产生相互影 响,要求采用楼面反应谱法计算。 对于一些体型特别复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的要求,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结构整体分析 的结构。此时,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可取弹性时程分析的 结果。

构应作为一个质点参与整个结构的计算分析。根据振型分解反应 谱方法计算结果的分析,建议取25%支承结构的重力作为“较 大”质量的下限。

不同为(0.7~4.0)倍(若以硬土条件下结构周期1.0s为1.0, 则为0.5倍~5.6倍),欧洲规范为(0.75~6.0)倍(若以硬土 条件下结构周期1.0s为1.0,则为1.2倍~10倍)。我国一般为 (0.6~4.8)倍(若以T=0.4s、结构周期1.0s为1.0,则为 1.3倍~11倍)。 3.2.2楼面谱值取决于设防烈度、场地条件、非结构构件与结 构体系之间的周期比、质量比和阻尼,以及非结构构件在结构的 支承位置、数量和连接方式。当非结构构件的材料与结构体系相 同时,可直接利用一般的时程分析软件得到。当非结构构件的质 量较大,或材料阻尼特性明显不同,或在不同楼层上有支点,此 时,需采用随机振动法。这种方法可考虑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相 互作用,包括“吸振效应”,计算结果更加可靠。 采用随机振动法计算楼面谱需有专门的计算软件,其主要计 算公式如下所示:

不同为(0.7~4.0)倍(若以硬土条件下结构周期1.0s为1.0, 则为0.5倍~5.6倍),欧洲规范为(0.75~6.0)倍(若以硬土 条件下结构周期1.0s为1.0,则为1.2倍~10倍)。我国一般为 (0.6~4.8)倍(若以T=0.4s、结构周期1.0s为1.0,则为 1. 3倍~11 倍)。

MU+CU+KU=CRug+KRug+f mu.+ci,+ku=k.u

式中,U为结构和设备的总位移矩阵,Ur二[U,u门,UQSJKY 0009S-2015 山东健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减肥胶囊,、ua分 别为结构体系设备支座处和设备内非支座处的位移向量;f为设 备在支座处对结构的反作用向量;u,为地面位移时程向量;R为 地面运动影响系数矩阵;k。为设备支座与非支座间刚度的影响 系数。

3.2.4支点的相对位移包括非结构构件上下端所在楼层的相对

立移和防震缝两侧的相对位移,其方向包括构件平面内和平面 外、管道轴线方向和垂直于轴线方向

立移和防震缝两侧的相对位移GB 23200.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其方向包括构件平面内和

非结构构件支座间相对位移的取值,凡需验算层间位移者 除有关标准的规定外,一般按现行抗震规范规定的位移限值 采用。 对设备支架,支座间相对位移的取值与使用要求有直接联 系。例如,要求在设防烈度地震下保持使用功能(如管道不破碎 等),取设防烈度下的变形,即功能系数可取2~3,相应的变形

限值取多遇地震的(3~4)倍;要求在罕遇地震下不造成次生久 害,则取罕遇地震下的变形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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