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0-93(2016年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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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80-93(2016年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pdf

表100线u用小水净(m)

换美系数 发型客、货汽车机动三轮车 0. 7 厨车,两吨以下贷运汽车 1. 0 中型客车、喜包车,2~4t货益气车 2. 0 收接车 2 5

QZWSF 0001S-2013 厦门中味食府食品有限公司 方便米饭A.0.1附图A.0.1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A.0.2附图A.0.2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 A.0.3附图A.0.3院落式组固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 4.0.4附图A.0.4开管型险落式组围级拍示意图

A.0.6附表A.0.2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级配建表

附表A0.1展集区用率国表

附表A0.1展集区用编率国表

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

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B.0.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领"; 反面词采用“严禁”。 B.0.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间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B.0.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

极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的要求, 城市店住区规 设计规范》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修编,会同北 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共同修订面成, 经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 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和管理等有关单 位人员以及城市居民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 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编小组在原基础上,根帮修 编内容修订了本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有欠要之处请将意见反馈到中国城市规划 没计研究院规范办公室,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通讯地址:北京 市三里河路力号,邮政编盈码,100037)

使用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也是提高三个效益的重要环节。同时,还应考虑适应分期建设的 要求,并为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创造条件。 八,为提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 息好的“弹性”,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遗灾害的 发生,居住区规划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 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巢,更多地 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同时控制面源污染,采用渗、滞、蓄、净, 用、排等措施,落实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域市 的建设要求

市用地分卖与观划建设用地标准 称为住宅用地,则具有明显的单一性,不易滑。 再如,对反映绿化效果有关的指标用间,以往常用的是“绿 化覆盖率”,也有用“绿地率”的,满义不同,效果不一。经分 析,“绿化覆盖率”仅强调规划树本成材后树冠覆盖下的用地 积,而不管其占地而积的实际用途,而所占用地与使用性质还往 往不一致。因而,本规范规定统一采用“绿地率”。 此外,居住区用地、其他用地、容积率等均属此类。 、对成熟的术语纳人、青定。如住宅建筑密度、住宅建筑 面积密度、道路红线、停车率、地面停车率、建筑线等属此类。 三、为使于在居住区规划设计图纸中对规划范围内不同类别 用地的标注,特规定了居住区用地平衡表中各类、各项用地的代 ,以利于计和统让

3用地与建筑 3,0,1居住区是城市居民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其用地构成,按 功能可分为住宅用地、为本区居民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也称公建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把上述三项用地联成一体的道路 用地等四项用地,总称居住区用地。在居住区外围的道路用地 (如独立组团外围的小区路,独立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或城 市道路、居住区外围的城市干道)或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居 住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安排的非为居住区配建的公建用地或与居住 区功能无直接关系的各类建筑和设施用地,以及保留的单位和自 然村及不可建设等用地,统称其他用地。所以,居住区规划总用 地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部分。这一划分的原则与方 法同我国大多数贼市的现行办法相一效,也与原国家建委(80) 建发城字492号文件的规定基本吻合。 本规范中的“居住区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括居住区级在内 的各级配套的公建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这是因为居住 区、小区、组团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 均与有关的居住区,小区和组团的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必领 在规划中统一安排、统一核算用地平衡及技术经济指标。 30.23.0.3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具有一定的比例关 系。这一比例关系的合理性以及每一居民平均占有居住区用地面 积的数量(人均用地水平),是衡量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科学、 合理和经济的重要标志,必须在规划设计文件中反映出来 、本规范采用“居住区用地平衡表”格式(正文附表 A0.1),与各地现行格式基本一致,但具体平衡内容各地口径 不一,如有的将“其他用地”编入用地平衡,有的不参与平衡 等,考到“其他用地”就与居住区用地功能无直接关系,也与 57

3.表中的住宅层数按层数类型划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 高层,对各种层数混合形式的居住区、小区、组团等,可采用相 应的接近指标。 4.本表的控制指标对后住区用地具有一定控制作用,一是 控制低层,对低层住宅的用地指标,上限不宜太高,以限制建过 多的低层特别是平房住宅,二是中高层住宅上下限指标扣得较 紧,以限制只有在要求达到一定的密度而多层住宅又达不到所要 求的密度时,才考惠建申高层住宅。 5.表中每项数据都有一个额度。在使用本表和具体选用指 标幅度的数帮时,要考虑住宅日照间距、住宅层数或层数结构、 宅建筑面积标准以及该城市的用地案张程度等主要因素。一般 在地理纬度较高的地区(日照闻距要求较大)采用上限或接近上 限指标,纬度较低的地区采用下限或接近下限指标;住宅建筑面 积标准较高的居住区采用上限或接近上限指标;住宅建筑面积标 准较低的居住区采用下限或接近下限指标。 3.0.4这一条仅考惠本章条文内容的完整性,并对第五、第六 章的住宅和公共服务设筛两章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故本条内容 较为概括,仅阐明居住区内建筑的构成,即由居住区自身功能所 要求的住宅建筑和为居民生活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两部分组 成。对居住区规划范围内非属居住区自身功能要求安排或现状保 留利用的其他建筑,则提出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为原则的 要求,也即应存合城市对居住区用地内的适建建筑的制约性规 定,以不影响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质量。各部分建筑的详细规定 则分别在有关章节中讲速。

面结合空间综合进行考虑;第三,多样化和空间层次丰富,并不 单纯体现在型体多、额色多和群体组合花样多等方面,还必须强 调在协调的前提下,求多样、求丰富、求变化的基本原则,否则 只能得到杂乱无章、面怕零乱的效果。 二、公共股务设施是为满足居民生活基本所需而配建的,但 若设置不当,将会给居民带来不便或不同程度地影响居民正常的 居住与生活。如在住宅楼的底层设置有敲打的修补作业或餐馆, 对上部居民的居住与生活将是十分不利的。 三、不注重户外空间,特别是宅间庭院的完整性,是目前屠 住区规划中经常忽略的间题,如用自行车棚、菜窖、变电室等小 建筑塞满了宅间庭院,既影响住户,尤其是老人、儿童户外活动, 又使空间面貌极不美观,因而,宜将车棚等小建筑结合住宅或公 建安排,或利用地下室或组织在楼内或附站于楼侧设置,以及力 求管线地下埋设等,以保持户外适宜的活动空间及良好景观。 四、居住区中的各种规对因素均有其内在联系,而内在联系 的核心就是居民,因而要从满足居民居住生活的要求出发,考 虑、安排和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建筑小晶之 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在户外空间的相互关系,使居住区成为 有机的整体和空间层次协调丰富的群体。 4.0.3经调查,在居住区内常常出现老人或小孩核外出归家找不到 家门,或来访者很难寻找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建筑或布局本身无 识别标志。因此,在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上应有利于街道命名。 合理设置建筑小晶是增强识别力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美化环境 的饰物。但应注意其体型和大小应与周围建筑、庭院尺度相协调。 4.0.4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 的住宅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其规划设计需要有保护规 划的指导,保护规划应是已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房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本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予以保护,居住区应按法 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托、幼、学校、医院病房楼等建筑的正面间距均以日照标准的要 求为基本依帮,并作了具体规定,侧面间距则以其他因素为主, 提出了规定性要求。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决定居住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主要因素,一是所处地理纬 度及其气候特征,二是所处城市的规模大小。我国地域广大,南 北方炜度差50余度,同一日照标准的正午影长率相差3~4信之 多,所以在高纬度的北方地区,日照间距要比纬度低的南方地区 大得多,达到日照标准的难度也就大得多 大城市人口集中,因此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比一般中小城市 要大,这是一个普遍性规律,由此,同一地理纬度的同一日照标 准,小城市能达到的中等城市不一定能达到,中等城市能达到的 大城市可能很难达到,从全国140余个居住区的调套表明,北纬 25及以南地区如昆明、南宁等城市,现行住宅日照间距已达到 或接近冬至日日照1h的标准;北纬30"上下、长江岸一带第 Ⅱ、Ⅱ建筑气候区的南京、杭州、常州、武汉、沙市、重庆等城 市的现行日照间距则仅接近大寒日日照1h;而北纬40"以上、第 I建筑气候区的长春、沈阳、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本 斯等城市的现行住宅闻距则连大寒日日照1h也未能达到。根 我国的这一实情,本规范日照标准的确定,以综合考虑地理纬度 与建筑气娱区划和城市规模(大城市与小城市有别)两大因素为 基确,考虑实际与可能,以多数地区适当提高目照标准,少数地 区(主要是第V气候区和纬度较低地区已达到冬至日照1h的城 市)不降低现行日照标准,即以分地区分标准为基本原则。同 时,在建筑日照标准的计量办法上也力求提高科学性与合理性。 本规定较原有标准有几点改进 1.改变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采用 冬至日与大日两级标准日,过去,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 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从表1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 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末达到这个标准,大多数城市

绿化系统反复调整、相互协调后的结果。为此,其布局因规划用 地所处的周围物质条件、自身的规模、用地的特征等因索雨各具 特色,对公共活动中心QLYS 0002S-2016 灵宝市宇龙春食品有限公司 醪糟饮品,可将可连带销售,又互不干扰的项目组 合在一个综合体(楼)内,以利综合经营、方便居民和节约 用地。 6.0.5停车场、库属于静态交通设施,它的合理设置与道路网 的规划具有同样意义。正文表6.0.5中配建停车位控制指标均是 最小的配建数值,有条件的地区宜多设一些,以适应居住区内车 辆交通的发展需要。 正文表6.0.5中的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是以小型汽车为 标准当量表示的。其他各种车型的停车车位数应按正文表6.0.5 中算出的机动车车位数除以正文表11.0.2中相关车型的换算系 数,即得出实际停放的机动车车位数。例如,按正文表6.0.5的 配建停车位指标,应安排10辆卧车停车位。若停放微型客货车, 可停放10+0.714.3辆;若停放中型客车,则可停放10+2 5辆, 配建停车场的设置位置要尽量常近相关的主体建筑或设施, 以方使使用及减少对道路上车辆交通的干扰。 为节约用地,在用地案张地区或楼层较高的公共建筑地段, 应尽可能地采用多层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7.0.6城市居住区的绿化用地应结合毒编域市建设的“渗、沛、 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旅进行设计、建造或改造。店 住区规划、建设应充分结合现状条件,对区内雨水的收集与排 进行统筹设计,如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坑塘、沟巢、水面,设计 为适宜居区使用的量观水体;采用下凹式绿地、浅草沟、渗透 塘、望塘等绿化方式,但必须注意,承担调蓄功能的绿地应种植 抗透、耐旱性强的植物,这些具有调蓄功能的绿化方式,既可美 化居住环境,又可在晕肃时起到调落删水,减少和净化雨本径流 的作用,同时也能提高居住区绿化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 7.0.7小游园、小广场等硬质辅装应通过设计满足透水要求, 实现雨水下渗至土境或通过殖水,导水设施导人土境,减少建设 行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提害,小游园、小广场宜采用透水砖和进 水混凝土铺菱;小游园或绿地中的步行路还可采用鹅卵石、辞石 等透水铺装

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种植行道树和草坪花弄(图1),接各种组 或部分的合理宽度,居住区级道路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0m,有 条件的地区宜采用30m。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在一般情况下采 用行方式

防止事故的产生,君领 试,不同纵披相应的披长限制值如表2所示

车速一般为20~30km/b情况下的最大适宜数值,如地形允许, 要尽量采用更平缓的织坡或更短的坡长。 关于非机动车道的织坡限制,主要是根据自行车交道要求确 定,它对于我国大部分城市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在现阶段,自行 车对一股居民来说不仅是出行代步的交通工具,面且也是运载日 常物品的运输工具,据普查数器,往往减市越小和公共交通不发 区城市除外),例如;北京54.0%,房山71.2%,延安82.9%。 根据调查测试,自行车道适用的纵坡及相应的坡长限制值如 装3

三、主要道路因为通行的车辆和行人较多,交通量较大,所 以织坡应尽可能小些,面次要的道路等级较低,为减少土石方 量,可以在允许的织坡范围内取较大的控制值; 四、由于在山区或丘陵区修建道路工程量较大,道路的宽度 和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可采用正文中第8.0.2条规定的下限 值,但如要设置排水边沟,期必然会加宽道路用地,增加的达部 分宽度般不属于上速条文中规定的道路宽度控制值范围内,设 置会车避让路面和排水边沟的具体要求,另参照有关技术规范。 8.0.5本条对居住区内道路设置作了规定 “、本条款对居住区与外部联系的出入口数作了原则性规 定。规定了出人口数不能太少,是为了保证居住区与城市有良好 的交通联系。小区对外出人口不少于两个,为的是不使小区级道 路呈尽端式格局,以保证消防、教灾、疏散等的可象性,但两个 出人口可以是两个方向,也可以在同一个方向与外部连接,面居 住区的对外出人口要求是不少于两个方向,这是考虑到居住区用 地规模较大,必须有两个方向与城市干道相连(含次干道及城市 支路),有关车行和人行出人口的量大间距是依据消防规范的有 关条款作出的。正文条文中对人行出口间距规定“当建筑物长度 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这里提到的人行通道, 可以是楼房底层专设的供行人穿行的洞口,如果小区、组团等实 施理立督理,也应按规定设置出人口,供应急时使用。 二、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交接时应尽量采用正交,以商化 路口的交通组织,按道路设计规定,交叉角度不宜小于75"就是 这个意思。当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的交角在90"士15*范围内可 视为正交型路口。条文中关于道路相接时的交角超出上述范围 时,可在居住区道路的出口路段增设平曲线弯道来满足要求。在 山区或用地有限制地区,才允许出现交角小于75"的交叉口,但 必须对路口作必要的处理 三、目前,我国残疾人约占总人口的4.7%,老年人也达总 人日的10%左右。为此,居住区内有必要在业服务中心、文

图3两车易的 主SB/T 10747-2012 牛肉及牛副产品流通分类与代码,图中下限值适用于小汽车(率长5m,最小特转率径5.5m)

9,0.3当居住区内的地面披度超过8%时,地面水对地表土境 及植被的冲剧就严重加剧,行人上下步行也产生围难,就必须整 理地形,以台阶式来缓解上述矛盾。无论是披地式还是台阶式, 建筑物的布局及设计、道路和管线的设计都应作好相应的工程 处理, 2.息4(股消该备文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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