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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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pdf

2.1.10非工作状态

塔机处于所有机构停止运动、切断动力电源、不吊载,关 防风保护措施的状态,

塔机迎风面杆件和节点净投影面积除以迎风面轮廓面 值。

根据荷载效应相等的原则,将塔机沿计算高度分布的风不 准值换算为均布的风荷载标准值。

GB/T 39368-2020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折牢度的测定:鞋面弯曲法1.14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节

2. 2. 1 作用和作用效应

塔机各部分的自重荷载标准值: Fg考虑荷载分项系数的塔机自重荷载设计值; Fak一一塔机的起重荷载标准值; F。—考虑荷载分项系数的塔机起重荷载设计值; Fk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塔机作用于基础顶面的竖 向力; F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塔机作用于基础的竖向力; Fk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塔机作用于基础顶面的水 平力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

Apa 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4sa 桩周土的摩阻力特征值; Ra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3.0.1塔机的基础形式应根据工程地质、荷载大小与塔机稳定 性要求、现场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并结合塔机制造商提供的 《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 3.0.2塔机基础的设计应按独立状态下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 态的荷载分别计算。塔机基础工作状态的荷载应包括塔机和基础 的自重荷载、起重荷载、风荷载,并应计人可变荷载的组合系 数,其中起重荷载不应计入动力系数;非工作状态下的荷载应包 括塔机和基础的自重荷载、风荷载。 3.0.3塔机工作状态的基本风压应按0.20kN/m²取用,风荷载 作用方向应按起重力矩同向计算;非工作状态的基本风压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给出的50年一遇 的风压取用,且不小于0.35kN/m,风荷载作用方向应从平衡 臂吹向起重臂;塔机的风荷载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简 化计算。

3.0.4塔机基础和地基应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塔机基础及地基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不符合本规程第4.2.1条规定的塔机基础应进行地基变 形计算; 3不符合本规程第4.3.1条规定的塔机基础应进行稳定性 计算。 3.0.5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 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理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 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

直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租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 形充许值; 3计算基坑边坡或斜坡稳定性,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 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其分项系数均应取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承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确定配筋和 验算材料强度时,传给基础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 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应采用相 应的分项系数; 5基础设计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取1.0。 3.0.6塔机基础设计缺少计算资料时,可采用塔机制造商提供 的《塔机使用说明书》的基础荷载,包括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 的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倾覆力矩、扭矩以及非工作状态的基本 风压;若非工作状态时塔机现场的基本风压大于《塔机使用说明 书》提供的基本风压,则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对风荷载予 以换算。 3.0.7塔机独立状态的计算高度(H)应按基础顶面至锥形塔 帽一半处高度或平头式塔机的臂架顶取值。 3.0.8塔机地基基础设计,可以所在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作为地质条件的依据,必要时应在设定的塔机基础位置补充

4.1.1塔机在独立状态时,作用于基础的荷载应包括塔机作用 于基础顶的竖向荷载标准值(F)、水平荷载标准值(F)、倾覆

图 4. 1.1 基础荷载

力矩(包括塔机自重、起重荷载、 风荷载等引起的力矩)荷载标准值 (Mk)、扭矩荷载标准值(Tk),以及 基础及其上土的自重荷载标准值 (Gk),见图4.1.1。 4.1.2矩形基础地基承载力计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底面压力应符合下列 公式要求:

)当轴心荷载作用时:

Pkmax < 1. 2fa

Fk+Gk+ Mk+ Fk. h Pkmax bl W

中:M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矩形基础顶 面短边方向的力矩值: F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矩形基础项 面短边方向的水平荷载值; h一 基础的高度; W 基础底面的抵抗矩。 3)当偏心距e> 6

2(Fk±Gk) 3la

图4.1.2单向偏心荷载(e>)作用下的 基底压力计算示意

Mk + Fkvy: h F→Gk e b/4

4当塔机基础为十学形时,可采用简化计算法,即倾覆力 矩标准值(M)、水平荷载标准值(F<)仅由与其作用方向相同的 条形基础承载,竖向荷载标准值(Fk和G)应由全部基础承载, 4.1.3方形基础和底面边长比小于或等于1.1的矩形基础应按 双向偏心受压作用验算地基承载力:塔机倾覆力矩的作用方向应 取基础对角线方向(图4.1.3),基础底面的压力应符合下列公 式要求:

图4.1.3双向偏心荷载作用下矩形基础的基底压力 (a)偏心荷载在核心区内;(b)偏心荷载在核心区外

pk≤fa Pkmax ≤ 1. 2 fa

当偏心荷载合力作用点在核心区内时(力kmin≥0)

Fk+Gk+ Mkx + Miy Pkmax A W. W

Fk +Gk Mkx Mk Pkmin A W. W

中:Fkv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顶面的 水平荷载值; e 偏心距; 方形基础和底面边长比小于或等于1.1的矩形基 础方向的底面边长; 方形基础和底面边长比小于或等于1.1的矩形基 础方向的底面边长; h一基础的高度; b'—一偏心荷载合力作用点至eb一侧α方向基础边缘的 距离; 一偏心荷载合力作用点至er一侧y方向基础边缘的

4.2.1当地基主要受力层的承载力特征值(fk)不小于130kP 或小于130kPa但有地区经验,且黏性土的状态不低于可塑(液 性指数IL不大于0.75)、砂土的密实度不低于稍密时,可不进行 塔机基础的天然地基变形验算,其他塔机基础的天然地基均应进 行变形验算。 注:地基主要受力层指塔机板式基础下为1.5h(b为基础底面宽度), 十字形基础下为3b(6为其中任一条形基础的底面宽度),且厚度 不小于5m范围内的地基土层。 4.2.2当塔机基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1 基础附近地面有堆载可能弓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 沉降; 2 地基持力层下有软弱下卧层或厚度较大的填土。 4.2.3基础下的地基变形计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

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4.2.4基础的沉降量不得大于50mm;倾斜率(tan)不得大于 0.001,且应按下式计算:

I Si S2 tan 0

式中:日 基础底面的倾角(); Si、S2———基础倾斜方向两边缘的最终沉降量(mm); b~基础倾斜方向的基底宽度(mm)

4.3.1当塔机基础底标高接近边坡坡底或基坑底部,并符合下 列要求之一时,可不作地基稳定性验算(图4.3.1): 1α不小于2.0m,c不大于1.0m,fak不小于130kN/m² 且地基持力层下无软弱下卧层; 2采用桩基础

.3.2处于边坡内且不符合本规程第4.3.1条规定的塔机基

于边坡内且不符合本规程第4.3.1条规定的塔机基础:

5.1.1混凝土基础的形式构造应根据塔机制造商提供的《塔机 使用说明书》及现场工程地质等要求,选用板式基础或十字形 基础。

5.1.1混凝土基础的形式构造应根据塔机制造商提供

5.1.2确定基础底面尺寸和计算基础承载力时,基底

合本规程第4章地基计算的规定;基础配筋应按受弯构件计算 确定。

5.1.3基础理置深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塔

大小和相邻环境条件及地基土冻胀影响等因素。基础顶面 宜超出现场自然地面。在冻土地区的基础应采取构造措施 底及基础侧面的土受冻胀作用,

5.2.1基础高度应满足塔机预埋件的抗拔要求,且不宜小于 1000mm,不宜采用坡形或台阶形截面的基础。 5.2.2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垫层混凝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C10,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 5.2.3板式基础在基础表层和底层配置直径不应小于12mm、 间距不应大于200mm的钢筋,且上、下层主筋应用间距不大于 500mm的竖向构造钢筋连接;十字形基础主筋应按梁式配筋, 主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且间距不应 大于200mm,侧向构造纵筋的首径不应小于10mm耳间距不应 大于200mm。板式和十字形基础架立筋的截面积不宜小于受力 筋截面积的一半。

商提供的《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构造要求,并应有支盘 固措施。 5矩形基础的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不宜大于2,宜采用方 础,十字形基础的节点处应采用加腋构造。

制造商提供的《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构造要求,并应有支盘 式锚固措施。

5.2.5矩形基础的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不宜大于2,

5.3.1基础的配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有关规定进行受弯、受剪计算。,

5.3.1基础的配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5.3.2计算板式基础承载力时,应将塔机作用于基础的4根立

5.3.2计算板式基础承载力时,应将塔机作用于基础的4根立

5.3.2计算板式基础承载刀时,应将塔机作用于基础的4根立 柱所包围的面积作为塔身柱截面,计算受弯、受剪的最危险截面 取柱边缘处(图5.3.2)。基底净反力应采用式(5.3.2)求得的 基底平均压力设计值(力)。

Pmax 干pi 力元 2

式中: Pmax 按本规程第4.1节规定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 计算的基底边缘的最大压力值;

计算的塔机立柱边的基底压力值。 3计算十字形基础时,倾覆力矩设计值(M)和水平荷载设 (F)应按其中任一条形基础纵向作用计算,竖向荷载设计 )应由全部基础承受(图5.3.3)。

5.3.3计算十字形基础时,倾覆力矩设计值(M)和水平荷载1

5.3.3计算十字形基础时,倾覆力矩设计值(M)

计值(F,)应按其中任一条形基础纵向作用计算,竖向 值(F)应由全部基础承受(图5.3.3)。

图5.3.3十字形基础基底压力示意

6..1当地基土为软弱土层,采用浅基础不能满足塔机对地基 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时,可采用桩基础

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时,可采用桩基础, 6.1.2基桩可采用预制混凝土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混凝土 灌注桩或钢管桩等,在软土中采用挤土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的 影响。

砂土或粉土等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桩端全断面进人持力层 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对于砂土不宜小于1 率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 士层厚度不宜小于3d,并应验算下卧层的承载力。

拔承载力计算、桩身承载力计算、桩承台计算等,可不计算 的沉降变形

5.1.5桩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 GJ94的规定

6.1.6 当塔机基础位于岩石地基时,必要时可采用岩石锚杆 基础。

6.2.1桩基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的规定。预埋件应按《塔机使用说明书》布置。桩身和 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强度等级不 应小于C30,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 于C40。

6.2.2基桩应按计算和构造要求配置钢筋。纵问钢筋的最小配 筋率,对于灌注桩不宜小于0.20%~0.65%(小直径桩取高 值);对于预制桩不宜小于0.8%;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宜 小于0.45%。纵向钢筋应沿桩周边均匀布置,其净距不应小于 60mm,非预应力混凝土桩的纵向钢筋不应小于6虫12。箍筋应 采用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200mm~~300mm。 脏顶以下5倍基桩直径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 100mm。当基桩属抗拨桩或端承桩时,应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 配筋。灌注桩和预制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5mm,水下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6.2.3承台宜采用截面高度不变的矩形板式或十字形梁式,截 面高度不宜小于1000mm,且应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基 桩宜均匀对称布置,且不宜少于4根,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 离不应小于桩的直径或截面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 离不应小于200mm。十字形梁式承台的节点处应采用加腋构造。 6.2.4板式承台基础上、下面均应根据计算或构造要求配筋,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上、下层钢 筋之间应设置竖向架立筋,宜沿对角线配置暗梁。十学形承台应 按两个方向的梁分别配筋,承受正,负弯矩的主筋应按计算配 置,箍筋不宜小于8,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2.5当桩径(d)小于800mm时,基桩嵌人承台的长度不宜 小于50mm:当桩径(d)不小于800mm时,基桩嵌入承台的长 度不宜小于100mm。 6.2.6基桩主筋伸入承台基础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主筋 直径),对于抗拨桩,桩顶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 钢管桩,宜采用植于桩芯混凝土不少于6史20的主筋锚入承台 基础。预应力混凝士管桩和钢管桩中的桩芯混凝土长度不应小于 2倍桩径,且不应小于1000mm,其强度等级宜比承台提高

面高度不宜小于1000mm,且应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主宜均匀对称布置,且不宜少于4根,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 离不应小于桩的直径或截面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 离不应小于200mm。十字形梁式承台的节点处应采用加腋构

6.2.4板式承台基础上、下面均应根据计算或构造要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简距不应大于200mm,上、下 之间应设置竖向架立筋,宜沿对角线配置暗梁。十字形承 安两个方向的梁分别配筋,承受正,负弯矩的主筋应按记 置,箍筋不宜小于8,间距不宜大于200mm

直径),对于抗拔桩,桩顶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确定。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 钢管桩,宜采用植于桩芯混凝土不少于6虫20的主筋锚入承台 基础。预应力混凝士管桩和钢管桩中的桩芯混凝土长度不应小于 2倍桩径,且不应小于1000mm,其强度等级宜比承台提高 级。

6.3.1桩顶作用效应,应取沿矩形或方形承台对角线方向(即 塔机塔身截面的对角线方向)的倾覆力矩和水平荷载及竖向荷载 进行计算。当采用十字形承台时,倾覆力矩和水平荷载的作用应 取其中任一条形承台按其纵向作用进行计算,竖向荷载应按全部 基桩承受进行计算。

6.3.1桩顶作用效应,应取沿矩形或方形承台对角线

2偏心竖向力作用下:

Fk+Gk Mk+Fh n L Fk+GkMk+Fvkh Qlmin 1

:Qk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的平 均竖向力; Qkmax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角桩的最 大竖向力; Qianin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角桩的最 小竖向力; Fk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竖 向力; Gk 桩基承台及其上土的自重标准值,水下部分按浮 重度计; n一 桩基中的桩数; Mk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沿矩形或方形承台的对角 线方向,或沿十字形承台中任一条形承台纵向作 用于承台顶面的力矩; F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塔机作用于承台顶面的水

平力; h一承台的高度; L一 矩形承台对角线或十字形承台中任一条形承台两 端基桩的轴线距离。 桩基坚向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Ra一一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6.3.4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

武中: R. 单桩竖向承载力

式中:u 桩身周长; qsia 第i层岩土的桩侧阻力特征值; l:一 第i层岩土的厚度; qpa 桩端端阻力特征值: A 桩底端横截面面积。

6.3.5桩的抗拔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

Qk < Ra Qkmax ≤ 1. 2Ra

R, = u2 sia . l, +ga · A,

Q< R. R, uz Agsiali+G

6.3.6桩身承载力计算

轴心受压桩桩身承载力应符合

GJB 6361-2008 装甲车辆炮控系统定型试验规程Q≤fAps+0. 9f,A

Q ≤f,A+fyAp

式中:Q 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的桩顶轴向拉力设计值: f、fpy—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As、Aps一—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3轴心抗拔桩的裂缝控制宜按三级裂缝控制等级计算。

6.4.1桩基承台应进行受弯、受剪承载力计算,应将塔机作用 于承台的4根立柱所包围的面积作为柱截面,承台弯矩、剪力应 按本规程第6.4.2条和第6.4.3条规定计算,受弯、受剪承载力 和配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 规定进行计算。 6.4.2多桩矩形承台弯矩的计算截面应取在塔机基础节柱边 (见图6.4.2,ho为承台在柱边截面的有效高度),弯矩可按下列

(见图6.4.2,ho为承台在柱边截面的有效高度)GB/T 34105-2017 海洋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弯矩可按 公式计算:

M, = Z N;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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