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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 0087-2021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pdfSF/T 00872021
标识标牌主色为司法蓝和银白,应符合图A.1要求,辅助色应符合图A.2要求,使用时应按比例组合 使用,不应单一色彩大面积单独使用
字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 b) 英文字体和数字字体为ArialBold或ArialRegular。 示例: 方正大黑简体 XX县社区矫正中心 Arial Bold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1234567890 Arial Regular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1234567890
SN/T 0762-2011 猪瘟病毒荧光RT-PCR检测方法标识标牌组合方式可分为横式和竖式两种方式。 示例1:横式
标识标牌组合方式可分为横式和竖式两种方式 示例1: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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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徽章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司法行政徽章符合司发通[2006]79号《司法部关于启用司法行政徽章的通知》和司 [2006]80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徽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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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法行政徽章组合“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
中心标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a)标牌为竖式,式样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 b)颜色为白底黑字; c)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 d)规格为2000mm×400mm×40mm; e)悬挂在社区矫正中心门外醒目位置。 中心标牌式样见图A.3。
门帽标识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文字标志组合使用 b) 标识牌式样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 C 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 d 门帽标识牌长度为宽度的6倍,具体尺寸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e 喷绘、粘贴或悬挂在社区矫正中心入口处醒目的较高位置。 门帽标识牌式样见图A.4。
门帽标识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文字标志组合使用; b) 标识牌式样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 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 d 门帽标识牌长度为宽度的6倍,具体尺寸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e 喷绘、粘贴或悬挂在社区矫正中心入口处醒目的较高位置。 门帽标识牌式样见图A.4。
图A.3中心标牌式样
图A.4门帽标识牌式样
图A.4门帽标识牌式样
图A.5外墙标识牌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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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6路边指引牌式样
背景墙包括大厅背景墙、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背景墙、报到登记室背景墙、信息采集室背景墙和宣告 室背景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背景墙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为司法蓝: b)背景墙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厅背景墙应符合以下要求: 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XX社区矫正中心”字样的中文和英 文组成; b)在大厅的内墙、面对大门服务的后墙和大厅的侧墙等醒目位置择优安装。 大厅背景墙式样见图A.7。
A.7.3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背景墙
图A.7大厅背景墙式样
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背景墙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社区矫正指挥 中心”字样的中文和英文组成。式样见图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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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4报到登记室背景
图A.8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背景墙式样
报到登记室背景墙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社区矫正报到”字 文和英文组成。式样见图A.9。
报到登记室背景墙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社区矫正报到”字样 的中文和英文组成。式样见图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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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5信息采集室背景墙
图A.9报到登记室背景墙式样
信息采集室背景墙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社区矫正信息采集” 字样的中文和英文组成。式样见图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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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6宣告室背景墙
图A.10信息采集室背景墙式样
宣告室背景墙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和“社区矫正宣告”字样的 中文和英文组成。式样见图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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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室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由中文标志和英文标志组成; b)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 c)规格为300mm×150mm。 功能室牌式样见图A.12。
图A.12功能室牌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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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要求如下: a)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中文标志组成; b)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 c)宣传栏长度为宽度的1.7倍,具体尺寸可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 宣传栏式样见图A.13。
图A.13宣传栏式样
台牌应符合以下要求: a)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 b)规格为260mm×120mm 台牌式样见图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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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4制度牌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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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防撞条要求如下: a)应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组成; b)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 使用时“中国”字样的中英文、司法行政徽章和“司法”字样的中英文应居中分别放置于每个 单元格; 防撞条高度150mm固定不变,长度根据实际制作,当单元格长度<300mm时可不添加司法行政 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 e)宜使用高精喷绘或高精写真工艺。 玻璃防撞条式样见图A.16
图A.16玻璃防撞条式样
应在社区矫正中心外墙、大厅、走廊、通道、楼道和宣告室等部位涂刷墙裙,墙裙要求如下: 墙裙应从地面起向上,由下部色带、中部色带和上部色带组成,具体如下: 1)下部色带为司法蓝,带宽为800mm~900mm; 2)中部色带为银白,带宽为50mm; 3)上部色带为司法蓝,带宽为150mml。 b 如外墙地面低于室内地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宽外墙墙裙下部色带的带宽,保持上部 和中部色带的带宽不变。 墙裙涂刷示意图见图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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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7墙裙涂刷示意图
窗户应符合以下要求: a)沿窗框上下边缘的墙体绘制司法蓝; b)上部司法蓝色带150mm,下部司法蓝色带100mm; c)若窗户突出墙体,则从上下突出部分沿墙体绘制司法蓝 窗户涂刷示意图见图A.18
窗户应符合以下要求: a)沿窗框上下边缘的墙体绘制司法蓝; b)上部司法蓝色带150mm,下部司法蓝色带100mm; c)若窗户突出墙体,则从上下突出部分沿墙体绘制司法蓝。 窗户涂刷示意图见图A.18
檐口和外墙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檐口和外墙线颜色为司法蓝: b)檐口和外墙线用于檐口、封檐板或墙体顶部,突出墙体的外墙线:
图A.18窗户涂刷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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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口宽度按实际分隔线确定,若无分隔线,檐口宽度为200mm: d)外墙线按实际宽度制作。 檐口和外墙线制作示意图见图A.19。
图A.19檐口和外墙线制作示意图
B.1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备
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备应按表B.1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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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功能室设备配置
表B.1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备
B.2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设备
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设备应按表B.2配置
表B.2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设备
B.3档案资料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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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室设备应按表B.3配置
表B.3档案资料室设备
会联络室设备应按表B.4
表B.4社会联络室设备
装备室设备应按表B.5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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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设备应按表B.6配置。
报到登记室应建设封闭式柜台,柜台高度为1000mm1200mm,台面宽度宜为400mm~600mm,并涂刷 墙裙。报到登记室设备应按表B.7配置,
表B.7报到登记室设备
集室设备应按表B.8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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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8信息采集室设备
宣告室设备应按表B.9配置
B. 10 训诚室设备
训诚室设备应按表B.10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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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0训诚室设备
注检室设备应按表B.11配置。
表B.11 驻检室设备
HG/T 4666-2014 胶乳海绵B.12警务联络室设备
警务联络室设备应按表B.6配置
表B.12警务联络室设备
B.13教育培训室设备
FZ/T 72025-2019 西裤用针织面料教育培训室设备应按表B.13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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