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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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结构试验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

3.1.6.1使用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应具有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耐久性好、抗干扰能大 虽、安装和操作方便的特点,且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的量程、精度、采样频率、线性度、灵每 变、分辨率、迟滞、重复性、漂移、供电方式、寿命等性能指标,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经 验定合格或经校准确认其性能满足要求

3.1.6.2仪器设备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和周期内使用,使用期间应处于正常状态,并 立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现场使用仪器设备时,应采取防风、防潮、防晒、防损坏等必要的 方护措施

3.1.6.2仪器设备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和周期内使用GB 2320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使用期间应处于正常兆

3.1.6.4结构试验检测采用的自动化测试系统宜具有数据采集,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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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等功能,采用新型自动化测试系统前应进行可行性综合论证或验证: 3.1.7结构试验检测应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完整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试验检测结论, 3.1.8对结构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影响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结构损伤、变形等问题, 应及时采取措施 3.1.9对因试验检测造成的结构构件损伤应及时进行修补

应及时采取措施 3.1.9对因试验检测造成的结构构件损伤应及时进行修补

3.2.1结构试验检测工作应按方案阶段、实施阶段、报告编制阶段依次进行, 3.2.2 试验检测前应明确试验检测目的、试验检测指标、试验检测范围、试验计划等: 3.2.3方案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在资料分析、结构现状描述、确定试验检测对象、结构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检 测方案,试验检测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测目的; (2)委托要求; (3)试验检测依据; (4)工程概况; (5)资料分析; (6)结构现状描述; (7)试验检测对象; (8)试验检测项目; (9)试验检测方法; (10)试验荷载和测点布设; (11)仪器设备; (12)量测与记录; (13)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测试数据分析: (14)试验检测标志或终止条件; (15)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方法; (16)试验检测人员分工; (17)进度计划; (18)安全防护与环保措施; (19)需要委托方现场配合的工作等: 3.2.3.2资料分析应收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峻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和图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测,

见定,在资料分析、结构现状描述、确定试验检测对象、结构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检 则方案,试验检测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

方案,试验检测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测目的; (2)委托要求; (3)试验检测依据; (4)工程概况; (5)资料分析; (6)结构现状描述; (7)试验检测对象; (8)试验检测项目; (9)试验检测方法; (10)试验荷载和测点布设; (11)仪器设备; (12)量测与记录; (13)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测试数据分析; (14)试验检测标志或终止条件; (15)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方法; 16)试验检测人员分工; (17)进度计划; (18)安全防护与环保措施; (19)需要季托方现场配合的工作等

3.2.3.2资料分析应收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便用、维护等方面的相关资 图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测, 3.2.3.3结构现状描述应针对试验检测的范围和要求,重点调查材料劣化、结构损代 形和破坏等情况

3.2.3.4试验检测对象可由委托方指定或采用分类抽样方式确定,采

式确定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代表性,试验检测结果能够反映结构构件的主要受力特点; (2)位于荷载较大、抗力较弱、缺陷较多的部位; 3)试验检测造成的损伤不会对拟继续使用的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造 成明显影响; (4)能方便地进行试验检测和量测

(2)位于荷载较大、抗力较弱、缺陷较多的部位; (3)试验检测造成的损伤不会对拟继续使用的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造 成明显影响; (4)能方便地进行试验检测和量测, 3.2.3.5结构计算分析的方法和参数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 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码头结构设 计规范》(.TTS167)等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析内容包括试验检测指标对应工况和试验检测中其他控制工况的结构响应 并满足制定试验检测方案的需要; (2)采用的基本假定和计算模型能合理描述所选择的试验检测状态下的结构反应; (3)以结构理论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必要时按地基与上部结构共同作用进行结 构计算分析。

3.2.3.6试验检测方案应在经过审定批准

3.2.4实施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3.2.4.1试验检测实施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检测准备、过程控制、量测记录、必要的 补充试验检测等

3.2.4.2试验检测准备应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分工、试验对象预处理、搭设工作平台和 基雅架、布设测点和安装仪器设备、预加载试验、设置警示辅助设施等内容,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试验检测人员分工明确和相对固定,并设置专人负责指挥、加载、量测、安全监督 等工作; (2)对试验检测对象进行编号和标识、测画试验辅助线等内容,试验检测对象编号方 法与设计、施工协调在记录中作出说明; (3)工作平台能便于试验检测操作,且能保证试验检测人员和试验检测设备的安全 基准架能满足仪表、传感器安装的需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且与工作平台及 试验检测对象分离; (4)布设测点位置能反映试验检测对象的工作状态和结构性能,需要时布置少量校 核性测点; (5)预加载试验的加荷值控制在试件的弹性范围内,且不产生裂缝及其他形式的加 载残余值; (6)限行警示、照明、防护等辅助设施满足试验检测安全要求

有影响的关键性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当结构响应与结构计算分析值出现明显差 异,或出现可能影响试验检测安全的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验检测,查明原因并采取 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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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试验检测应根据试验检测目的和试验检测方案,选择荷载、位移、应力应变、 裂缝等有关内容进行量测,当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量测结果有明显影响时,应同时量 测环境参数,

变化和现象、量测参数的量测值、有关环境因素、试验检测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现场记 录,记录可采用数值、文字描述、表格、简图、照片、视频等形式,当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时,宜采用纸质专用记录表格;当采用仪器自动记录方式时,应将自动记录的数据打印 输出,并经现场试验检测人员校对确认:对影像信息应标明获取的位置、时间等必要信 息;对取得的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运输和保存,试验检测记录应有试验检测人员 记录人员的签字,记录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字迹清晰,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法且不得 涂改

3.2.4.6进行复测、补充试验检测或辅助试验检测时宜考虑作用效应的时间效应,在 隔适当时间后进行,补充试验检测和辅助试验检测可选择试验检测对象邻近的非加 受荷部位进行

3.2.5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

3.2.5.1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检测计算分析、试验检测报告编写与交付 试验检测资料档案归档等

3.2.5.1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检测计算分析、试验检测报告编写单

3.2.5.2试验检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计算分析,计算分析可包括下列内容: (1)整理试验检测数据,将试验检测参数用图、表或经验公式表示,必要时进行统计 处理和误差分析,试验数据有异常时查明原因: (2)绘制试验检测参数或试验检测现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图及其与相关因素的 关系图; (3)分析试验检测参数的变化趋势、单位变化量、变化幅度和变化规律; (4)将试验检测成果与理论曲线和以往的试验检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判断结构的 运行情况; (5)分析结构存在的间题,对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提出建议; (6)对后续试验检测提出建议

3.2.5.3试验检测完成后应按要求编写并交付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报告应由圭

面、罪页、目次、止文和参考资料等部分组成:罪页部分应注明完成日期,并有试验检测负 责人、报告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正文部分应包括试验检测概况、试验检测方 案、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结果分析、试验检测结论等内容:

3.2.6结构试验检测的项目合同、委托书、技术资料、试验检测报告及审查鉴定意

3.3.1结构试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

3.3试验检测方法要求

3.3.1.1结构试验检测应根据试验目的、委托要求、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

3.3.1.1结构试验检测应根据试验目的、委托要求、结构特点和现场条

3.3.1.2结构试验检测应优先选用直接的试验检测方法,也可选用直接方法与 法相结合的综合试验检测方法。

3.3.1.2结构试验检测应优先选用直接的试验检测方法,也可选用直接方法与间接方 法相结合的综合试验检测方法: 3.3.1.3结构试验检测宜优先选用对结构构件无损伤的方法,对修复困难的结构进 行试验检测时,应避免对其造成损伤:当选用造成试验检测对象局部损伤的试验检测方 法时,宜选择结构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对结构的安全性、适 用性、耐久性造成影响的破坏性试验检测,其试验检测方案应经过论证: 3.3.1.4当国家现行标准对试验检测方法有具体规定时,应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 公松湖国宝产

试验检测时,应避免对其造成损伤:当选用造成试验检测对象局部损伤的试验检测方 时,宜选择结构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对结构的安全性、追 用性、耐久性造成影响的破坏性试验检测,其试验检测方案应经过论证

3.3.1.4当国家现行标准对试验检测

验检测,当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建议的试验检测方法没有具体要求时,试验检测单位应 制定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对仪器设备、试验检测操作、数据处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应在 式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予以说明

足下列要求: (1)试验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通过论证; (2)试验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与已有成熟方法和仪器进行了比对试验,有关指标满 足试验检测要求; (3)试验检测单位制定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在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 予以说明,

3.3.2在下列情况下,试验检测对象应为试验检测范围内的全部样本:

(1)结构现状描述时; (2)在结构中查找存在缺陷或损伤的构件: (3)环境侵蚀、台风、火灾、爆炸、撞击等灾害事故发生后对结构受损情况的识别; (4)试验检测范围较小或构件数量较少

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同类结构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且结构安全状况相对较差的结构构件进 行试验检测: (2)简单随机抽样或等距抽样方式,抽样最小样本容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3)抽样方法在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作出说明

3.3.4委托方指定试验检测对象或结构试验检测受到现场条件限制时,结构试验检测拍

地基等环境影响和相关因素应同步进行检测和记录,对相关因素的检测方法压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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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结构动力测试可用于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的测试,以及评价振动源对结构的 影响和结构健康监测等

(1)投产使用初期、使用期发现安全问题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结构: (2)改变用途或改变使用条件的结构; (3)需要进行抗震、波浪动荷载或其他激励下的动力响应计算的结构; (4)需要通过动力参数进行结构损伤识别和故障诊断的结构; (5)在某种动力作用下,局部动力响应过大的结构: 4.1.3结构动力测试应具有针对性,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结构制定测试 方案。 4.1.4结构动力测试中被测结构、测试手段、测试仪器的选取应根据测试目的和要求确

4.2.1结构动力测试应包括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和结构动力响应测试等内容 4.2.2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应包括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测定等内容: 4.2.3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应包括动位移、速度、加速度、动应力、动应变等结构动态参数 和作用于结构上的动力荷载,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前应进行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4.2.4测试前应制定完整详细的测试方案,根据方案准备相关测试资料,必要时应进行

4.2.1结构动力测试应包括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和结构动力响应测试等内容

有关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测试方案应包括测试目的、测试项目、测试设备及精度要求、测点布置和测试 方法等内容 4.2.4.2相关测试资料应包括结构设计图纸、结构现状、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场地及 其邻近的干扰振源资料等

4.2.5结构动力测试宜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测试对象及其目的,选择合适的测试内容; (2)根据场地情况、测试要求和结构特点布置测点; (3)根据测试要求选择并安装传感器,传感器的安装应与测试目的相一致: (4)连接导线,包括屏蔽线和接地线,对整个测试系统进行调试:

(5)合理设置测试参数,包括对采样频率、数据采集时间、数据采集系统放大倍数等 参数进行设置; (6)采集数据并保存

4.3.1位移计、速度计、加速度计和应变计等传感器应根据需要测试的动参数和振型陷 数等情况选择,必要时应选择相应的仪表 4.3.2测试仪器的频率范围应根据被测结构的类别及振动频率选定。 4.3.37 测试仪器的分辨率应根据被测结构的最小振动幅值选定: 4.3.4传感器应具备机械强度高、安装调节方便、便于携带的特点,具有防水、防电磁干 扰等性能: 4.3.5记录仪器或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电平输入及频率范围,应与测试仪器的输出相 匹配

扰等性能, 4.3.5记录仪器或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电平输入及频率范围,应与测试仪器的输出相 匹配 4.3.6结构动力特性测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3.6.1采用稳态正弦激振法测试时,宜采用旋转惯性机械起振机,也可采用液压伺 服激振器或电磁激振器,使用频率范围宜取0.1Hz~30Hz,频率分辨率应高于0.01Hz: 4.3.6.2采用锤击法测试时,测试仪器的使用频率范围应比稳态测试时大一个数 量级, 4.3.6.3采用初速度法测试时,宜采用火箭筒作激振源,其作用力大小应根据测试对 象弹性阶段的动力特性要求选定,相应的作用时间宜为数毫秒至数十毫秒: 4.3.7结构动力响应测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3.7.1结构动态参数测试应采用自动化仪器.其功能应满足实时控制和数据采集 数据处理、图形输出等要求: 4.3.7.2测试仪器动态范围应大于60dB,测试信号分辨率应高于最小有效振动幅值 的1/10, 4.3.7.3传感器的连接导线应采用屏蔽电缆,观测仪器的输出阻抗和输出电平应与 录仪器匹配

4.4.1结构动力特性测试.根据测试的自的可选择下列方法

4.4.1结构劲刀特性测试, 4.4.1.1结构基本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采用脉动法,在满足测试要求的前提下也可 选用初位移法等其他方法: 4.4.1.2结构平面内多个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稳态正弦波激振法, 4.4.1.3结构空间振型和扭转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多振源相位控制同步的稳 态正弦波激振法或初速度法 4.4.1.4评估结构的抗震性能时,可选用随机激振法或人工爆破模拟地震法, 142结构动五特性沁的注席符合下动韧定

4.4.2结构动力特性测试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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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脉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避免环境及系统十扰; (2)测试记录时间,测试振型和频率时不小于5min,测试阻尼时不小于30min (3)当因测试仪器数量不足而做多次测试时,每次测试中至少保留一个共

4.4.2.1脉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

4.4.2.2机械激振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4.4.2.2机械激振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

(1)正确选择激振位置,合理选择激振力,防止引起被测结构的振型畸变; (2)当激振器安装在板上时,避免板的竖向自振频率和刚度的影响; (3)激振测试中采用扫频方式寻找共振频率,在共振频率附近进行测试时,保证半功 率带宽内有不少于5个频率的测点

(1)根据测试的目的布置拉线点; (2)拉线与被测结构的连接部分能整体传力到被测结构主体受力构件上; (3)每次测试时记录拉力数值和拉力与结构轴线间的夹角; (4)量取波值时,舍弃突断衰减的最初两个波; (5)拉测时不使被测结构出现裂缝:

4.4.2.4施加初速度的自由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火箭筒的数目根据试验目的及试验方案决定; (2)火箭筒布置的位置在结构的顶部和结构主体部分的侧面; (3)火箭筒的引爆采用干电池引爆方式: (4)当采用多个火箭激振时,各个火箭筒同步引爆, 4.3结构动力特性测试中,测点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满足所测振型阶数和测试设计白 要求,并应在被测结构基础和周围地面设置测点

4.4.4传感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1平动测点应在结构的质心附近布置传感器: 4.4.4.2扭转测点应在结构平面上对称布置, 4.4.4.3宜沿结构纵向、横向和竖向三个测试方向布置传感器, 4.4.4.4传感器的布置应避开振型的节点和反节点处: 4.4.4.5安装在结构上的传感器和监测仪器质量不应大于该结构物构件质量的 10%,安装应牢固, 4.4.4.6传感器的安装谐振频率应远高于测试频率

4.4.5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动态参数采用相应的传感器直接测定;结构构件的轴力、剪力和弯矩等内大 反应,根据测定的应变或位移经计算分析确定; (2)结构振动形态采用先测定各测点振幅值与方向,识别振幅的正、负,再根据同 时刻量测各测点振幅的连线方法确定:

(3)结构动力放天系数通过测定结构最天动力效应与相应静力效应计算确定: 4.4.5.2结构动力响应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确定结构振动形态和测试设 求,离振源近时测点间距离小,离振源远时测点间距离大,并应在被测结构基础和 面设置测点

4.4.5.4结构周围设置测点的地面应平坦、坚实

4.4.6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4.4.6.1采样频率的设定应符合奈奎斯特定理的基本要求,宜为被测结构

4.4.8.1结构动力测试仪器电源宜配置稳压装置, 4.4.8.2测试仪器区域应有保护设施,测试区域边界应设置明显标志: 4.4.8.3初位移法测试中,拉线与结构和测力计的连接应可靠,拉线被拉断后应防止 其反弹伤人 4.4.8.4起振机在安装之前应进行检查,经过试机后方可吊装就位,地脚螺栓应埋设 牢固, 4.4.8.5使用火箭激振必须遵守火箭激振器的有关操作规定

4.4.8.4起振机在安装之前应进行检查,经过试机后方可吊装就位,地脚螺栓应埋

4.5数据处理与成果提交

4.5.2时域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对记录的测试数据应进行零点漂移、记录波形和记录长度的检验, 4.5.2.2被测结构的自振周期,可在记录曲线上比较规则的波形段内取有限个周期的 平均值, 4.5.2.3被测结构的阻尼比,可按自由衰减曲线求取,采用稳态正弦波激振法时,可根 据实测的共振曲线采用半功率点法求取 4.5.2.4被测结构同一时间点上各测点的幅值,应用记录信号幅值除以测试系统的增 益,并按此求得振型

4.5.3频域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1采样间隔应符合采样定理的要求

4.5.3.2对频域中的数据应采用滤波、零均值化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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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4被测结构的阻尼比,宜采用自相关函数分析、曲线拟合法或半功率点法等 确定 4.5.3.5被测结构的振型,宜采用自谱分析、互谱分析或传递函数等分析方法确定, 4.5.3.6对于复杂结构的测试数据,宜采用谱分析、相关分析或传递函数分析等方法 进行分析,

4.5.4脉动信号的频域处理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且重叠系数宜大于1/2. 4.5.5测试数据处理后应根据需要提供被测结构的自振频率、阻尼比和振型,以及动力 响应最大幅值、时程曲线、频谱曲线等分析结果

4.5.4脉动信号的频域处理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且重叠系数宜大于1/2.

4.5.6结构动力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试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准确度等级、检定日期; (2)场地条件,测点布置,附简图和照片; (3)测试过程中的情况说明; (4)结构动力测试数据记录表; (5)测试数据处理资料; 6)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的时域曲线、频谱曲线; (7)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8)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成果; (9)测试人审核人批准人测试日期测试单位

5.1.1实验室结构试验应根据探索性试验或验证性试验的不同目的,采取相应的试验 方法

(1)试验目的; (2)试件方案; (3)加卸载方案; (4)量测方案; (5)判断准则; (6)安全措施

(1)试验目的; 2)试件方案; (3)加卸载方案; (4)量测方案; (5)判断准则; (6)安全措施

(1)试验设计; (2)试件的制作、养护和安装; (3)材料性能试验: (4)试验加载、量测及试验现象的观测及记录; (5)试验结果的整理及分析: (6)试验报告及结论: 5.1.4方案设计宜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或简化计算方法,分析试件内力、变形规律,确定试 件的几何尺寸、相似比、主要参数影响及量测方案等: 5.1.5在室外进行试验时应采取遮盖和屏蔽等防护措施 5.1.6实验室结构试验中用于计算和分析的材料性能参数应通过实测确定,检测和试验 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模型和原型试验时,材料性能参数可采用同条件浇 筑和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实测值: 5.1.7需进一步核实试验对象的材料参数时,可在试验完成后直接从受力较小的部位钻 取混凝土芯样或截取钢筋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测试: 一出

5.1.8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记录编号等; (2)试验方案,包括试件设计、加载设备及加载方式、量测方案; (3)试验记录,包括记录加载程序、仪表读数、试验现象、文字、图像及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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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果分析,包括试验数据的整理,受力机理的初步分析; (5)试验结论

5.2.1结构试验的加载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2验证性试验宜分级进行加载,荷载分级应包含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 5.2.1.3以位移控制加载时,加载等级宜以屈服位移值的10%控制, .2.2试件的加载区域以及与加载设备连接应有足够的刚度,其承载力应不低于最大试 验荷载的1.2倍

5.2.3试件的支承应符合下列规定

我应平行,且垂直于试件的纵向轴线:各支店

线应平行,且垂直于试件的纵向轴线:各支座轴线间的距离应等于试件的试

5.2.4.5试件铰支座的上垫板宽度宜与试件的设计支承宽度一致;垫板的厚宽比不宜 小于1/6 5.2.4.6难以满足上述理想简支条件时,应考虑支座处水平移动受阻引起的约束力或 支座处转动受阻引起的约束弯矩等因素对试验的影响

5.2.6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

图5.2.5四角简支和四边简支双向板的支座形式 (a)四角简支:(b)四边简支

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2.6管柱及接头抗弯试验加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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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桩身弯矩应按式(5.2.6)计算

5.2.6.1桩身弯矩应按式(5.2.6)计

式中M一 一弯矩(kN·m); P一荷载(kN),应考虑加载设备重量; 一桩长(m); 一1/2加载跨距(m),外径不大于1000mm时取0.5m,外径大于1000mm时取 桩身外径的1/2; W桩身自重(kN);

5.2.6.2桩长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6抗弯试验用管桩的最

5.2.7试验前应计算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的重量、试件在各种临界状态下相应的荷载及 变形预估值、加载量,计算加载量时应扣除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重量: 5.2.8试件自重和加载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确定,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验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于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的20%: 5.2.9承受集中荷载的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筋网片或钢垫板等局部加强措施,内埋量测 元件布置应合理,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2.10结构试验开始前应通过预加载校验支座平稳性和仪表及加载设备,并对仪表进 行调零,

行调零: 5.2.11结构试验的分级加载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1进行抗裂试验,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开裂荷载设计值的20%,当达到开裂 荷载设计值的80%后,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开裂荷载设计值的5%: 5.2.11.2进行破坏试验,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极限荷载设计值的10%,当达到极限 荷载设计值的80%后,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极限荷载设计值的5%: 5.2.12每级荷载加载完成后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10min,且每级加载持荷时间宜相等 斯划 一时应判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

5.2.11结构试验的分级加载原则应符合

.2.13验证性试验出现表5.2.13所列的现象之一时,应判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 狼状太

表5.213试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级加载试验时,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

(1)试件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 实测值; (2)试件在加载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 测值; (3)试件在持荷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载的平均 直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5.2.15.1每级卸载值可取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级临界试验荷

5.2.15.2卸载时,宜在各级荷载下持荷并量测,持荷时间不宜少于10min,直至卸载 完华, 5.2.15.3全部卸载完成并恢复性能后重新量测残余变形和裂缝等,恢复性能的时间 不宜小于I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1试验量测的内容应包括荷载、位移、应力应变和裂缝等

5.3.2试验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GB/T 27531-2011 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病原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方法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5.3.2.2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 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5.3.2.3进行破坏试验时,位移计和应变计的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仅 器仪表的安全

.3.3结构试验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试验精度要求,并应定期检验校准,读数应比所月 量测仪表的最小分度值小一位,仪表的预估试验量程宜控制在量测仪表满量程的 0%~80%

5.3.4试验中的试件挠度量测应根据需要布置位移量测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1应在试件最大位移处及支座处布置测点,沿跨度等距布置不少于5个

5.3.4.2对宽度较大的试件,应在试件的两侧布置测点,并取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 核处的实测值

5.3.4.3对具有边肋的单向板,除应量测边肋挠度外,还应量测板宽中间的最大挠度 5.3.4.4量测得到的构件挠度应考虑两边支座的不均匀沉陷影响YD/T 1720-2011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高速下行分组接入(HSDPA)无线接入网络设备测试方法,并按附录A的判 定进行修正:

5.3.5.1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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