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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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主发酵和次发酵分两步顺序进行,通过时间分隔或空间分段 对主发酵和次发酵过程进行分别的控制。

3厂址确定:应对预选厂址进行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 条件的综合比较,推荐拟定厂址,并应对拟定厂址进行地形测 量、初步勘探和工艺方案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GB/T 25338.1-2019 铁路道岔转辙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5.1.4堆肥处理厂生产线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5.1.5堆肥处理厂内宜设置满足(3~6)个月产品储不

5.2.9堆肥处理广出入口和各道路交义口,均应设置交通警示 和引导标志,

5.2.9堆肥处理广出人口和各道路交义口,均应设置交通

6.1.3卸料区应设置通风排气及除尘除臭设施,卸料口应设置 局部吸风口,并宜采取必要的空间分隔设施;卸料大厅应采用全 面通风排气措施,通风换气次数宜为4次/h~6次/h。排气应处 理后达标排放

6.1.4卸料区应有地面冲洗和污水导排设施。

6.1.4卸料区应有地面冲洗和污水

1平面场地宣大于等于日均处理量。 2受料槽宜大于等于日均处理量的50%。 3受料坑宜大于等于日均处理量的2 倍。

6.2.3堆肥处理厂预处理系统,应包括破袋、分选和破碎处理

.2.5预处理应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分选工艺;分选工艺 立符合下列规定:

6.2.5预处理应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分选工艺;分选

易损部件应易于拆卸和更换,预处理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具有一定 的调节范围

6.2.7预处理设备应设有专门的渗沥液收集装置,并宜具有目

清洁功能。设备四周应留有维修需要的空间或通道。 6.2.8预处理分选出的塑料袋、纸类、织物等需远距离运输时 宜对其压缩打包。

6.2.9当人工分栋工位设置在封闭空间内时,该空间应有送亲

风和排风措施。新风吸入口应设置在露天空间。新风量不宜小于 30m/(h·人),换气次数不宜少于8次/h。

7.1.1堆肥处理工艺应根据物料发酵分段、运动和通风方式及 反应器类型进行分类。 7.1.2堆肥处理工艺类型应根据原料组成、当地经济状况、产 品要求和处理场地等条件选择确定,应优先比较确定物料运动和 堆肥通风方式,再相应选择反应器的类型。 7.1.3堆肥处理工艺分类类型宜按表7.1.3规定。

表7.1.3堆肥处理工艺分类类型

7.2.1进人堆肥处理主发酵单元的物料宜符合下列规定: 1含水率宜为40%~60%。 2总有机物含量(以干基计)不宜小于25%。 3 碳氮比(C/N,质量比)宜为20:1~30:1。 7.2.2 主发酵的堆层温度控制及发酵时间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层各测试点温度均应达到55℃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应 少于5d;或达到65℃以上,持续时间不应少于4d。 2设计主发酵时间不宜小于5d。 7.2.3主发酵通风设备和堆层高度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2.4主发酵设施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7.2.5主发酵的运行终止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耗氧速率上升至最大后逐步下降,与最大耗氧速率相日 应下降90%并趋于稳定。 2主发酵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7959 的有关规定。

1次级发酵宜采用静态或间歇动态的处理工艺。 2堆层通风方式和发酵时间,应根据场地条件、经济成本 和主发酵时间等因素确定。 3次级发酵车间或场地布置应物流顺畅,并应合理布置设 备、车辆和人员通道。 4当次级发酵在室内车间进行时,车间应具有良好的通风 条件。 5当次级发酵露大进行时,发酵区应具有雨水截流、导排 和收集措施,收集的发酵区内雨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7.3.2采用机械翻堆时,宜根据气温调整翻堆次数。 7.3.3次级发酵的终止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耗氧速率应小于0.1%O2/min。

7.4.3利用堆肥产品制有机肥时,有机肥产品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有机肥料》NY525和《生物有机肥》NY884的有关 规定。

7.4.4堆肥后处理各分选工段分选出的不可堆肥物应按物质类 别分别存放。

7.5除臭和渗沥液处理

8.0.3堆肥发酵过程中的检测和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9.2.3堆肥厂供配电系统的高压配电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9.3.3堆肥处理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控制技

9.4给水排水与污水处理

9.4.1堆肥处理厂厂内给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 计规范》GB50013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 规定。

9.4.5堆肥处理厂生活污水应优先考虑排人城市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的区域,应在厂内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刀 的排放指标应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9.6.2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叉,操作人员巡视检查路线、物料水平与竖向传送线路应顺 畅,避免重复。 9.7.3厂房的围护结构应满足基本热工性能和使用要求,并应 考虑节能

10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10.2.1作业区及厂内应设置固定的噪声、恶臭气体和粉尘监 测点。

测点。 10.2.2堆肥处理厂环境监测应包含下列项目: 1作业区监测项目应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H2S SOz、NH3)和细菌总数(空气)。 2厂区和厂界环境质量监测应包括:大气中单项指标 (NO.、总悬浮颗粒物)、地表水水质、噪声、蝇类密度和臭级。 10.2.3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区环境监测,应每月一次。 2厂区和厂界环境质量监测,应每季度一次

10.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11.1.1堆肥处理厂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进 行施工和安装JJF 1317-201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范,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施工标准的要求。施工 过程中遇到无法按设计文件施工的问题时,应待设计方出具设计 变更后方能施工。 11.1.2堆肥处理厂的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时,不得进行后续工 程施工。 11.1.3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有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合 格证书。

11.2.1堆肥处理厂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整体工程验收,验收除应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齐全的工艺概述及工艺设计说明、施工设计图纸 俊工图纸、调试报告等工程验收技术资料。 2堆肥生产线各设备均应分别进行空载和满载联动运行。 联动运行持续时间应大于单班作业时间

A.0.1堆层温度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定仪器可用金属套筒温度计或其他类型测温传感装置。 2测定点分布应均匀,有代表性。高度应分上、中、下3 层,堆层高度不足1m的,可设置上、下2层。上层和下层测试 点均应设在离堆层表面或底部0.3m~0.5m处,每个层次水平 面测试点可按发酵设施的几何形状布置,可分中心部位和边缘部 位设置,边缘部位距边缘宜为0.5m。 A.0.2堆层氧浓度和耗氧速率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定仪器可用气体氧测定仪。 2测定点的位置和数目,应与堆层温度测定点相一致。 3金属空管插入需测定的位置,抽取堆层中的气体,直接 输入气体氧测定仪,仪表上显示的氧浓度百分值应为堆层该位点 的氧浓度。 4耗氧速率可通过不同时间堆层氧浓度的下降得出。具体 步骤应为:测定前应先向堆层通风,在堆层氧浓度达到最高值时 (O2含量20%左右),记录该测定值;然后停止通风,间隔一定 时间测氧浓度下降值,记录每次测定时间;以时间为横坐标,氧 浓度为纵坐标,绘制曲线(同一测试点氧浓度的下降开始很快, 呈直线下降,然后曲线趋平,渐近于稳定值);取氧浓度下降呈 直线状的两次测试值,按式(A.0.2)计算,耗氧速率就是该时 间段氧浓度的下降速率

再计算平均值。该指数若小于100%,则表示该堆肥产品具 有植物毒性,该值越小毒性越强;该系数大于100%,则表示该 堆肥产品对种子的发芽和根伸长有促进作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DB14T 2254-2020 医疗机构临床体外诊断试剂 冷藏冷冻管理规范11.1 工程施工 24 11.2工程验收 54 附录A检测方法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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