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52-2021 市政管线检查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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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2/T 1652-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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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652-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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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652-2021 市政管线检查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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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球墨铸铁检查井盖最小质量要求(续)

CB/T 877-2011 掣锚器注:括号内为防沉降检查井盖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所采用的钢纤维、水泥等原材料应符合《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GB 26537的规定;玻璃钢检查井盖采用的玻璃纤维、树脂等原材料应符合《纤维增强塑料用液 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T8237的规定;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并盖所用材料应符合《混凝主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的原材料应符合《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CJ/T121、《聚合物基复 合材料检查井盖》CJ/T211等规定; 球墨铸铁检查井盖、复合材料检查井盖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成套产品;钢纤维混凝土检查 井盖、玻璃钢检查井盖、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盖应采用工厂化预制的构件; 采用上述以外的其他材料,除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外,而且任何改良的独立部分应符合要求并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 1. 2 外观与标识

检查井盖的外观与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井盖与井座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b 盖座保持顶平,井盖上表面不应有拱度,井盖与井座间的接触表面应平整、光滑。铸铁井盖 与井座应为同一种材质,并盖与井座装配尺寸应符合《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 余量》GB/T6414的规定;, C 井盖应标明承载等级、检查井类型、权属单位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井盖中间空白处填铸 “给”、“污”、“雨”、“燃”等标志,应参照本文件附图1执行; d)绿化带、人行道、市政广场上非金属井盖的表面色泽、纹理宜与所在道路或场所的地面铺装 协调统一。

检查井盖的结构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井盖表面应设有凸起的防滑花纹。凸起高度:B125、C250型检查井盖为2mm~6mm,D400 检查井盖为3mm~8mm,凸起部分面积与总面积之比不应小于30%,不应大于70%; B125、C250型检查井盖的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mm,D400型检查井盖不应小于50mm; c)井盖与井座间的总间隙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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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检查并盖缝宽尺寸

d)并座净开孔设计应切实满足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人孔并座净开孔的尺寸偏差均应在土 1%Co(mm)或±10mm(取二者较小值)范围内 井座净开孔C0<600mm的球墨铸铁类检查井盖的井座支承面宽度应≥20mm,井座净开孔C0 ≥600mm的球墨铸铁类检查井盖的井座支承面宽度应≥24mm;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的井座支承 面宽度应≥30mm;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的井座支承面宽度≥35mm。对于防沉降检查井盖, 并座承载面径向宽度(D)不应小于100mm,最薄部分(不含防滑花纹高度)厚度不应小于8 mml; 检查井盖的斜度e以1:10为宜; 有通风要求的检查井盖通风孔可设在井盖上,也可设在井座上,设在井座上时,应有专门措 施保证在使用环境中可起到通风作用。通风井盖的开孔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通风并盖的开孔尺寸

检查井盖的功能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井盖应具备防盗、防坠落、防滑、防位移、防噪声、易开启等多项功能要求; b)金属类检查井盖宜采用内置销轴或铰链等形式进行防盗,不宜采用外置销轴或铰链。金属类 井盖应有锁定装置,并对锁定装置作防腐处理;同时应保证专业检查人员检修时,井盖开启 方便、灵活; 文 c)井盖应结合设置场所和井室深度设置子盖或防坠网; d 铰接井盖的仰角宜为180°,不应小于120°; e) 金属类检查井座支承面与井盖之间应通过如接触表面加工、设置橡胶垫圈或三点接触的设计 以确保使用时的安静稳定。设置的消音减震材料应与检查井盖、座连接牢固、平整。橡胶类 消音减震材料应为嵌入式,且厚度不得小于10mm,其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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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橡胶类消音减震材料性能要求

6. 1. 5 承载能力

井盖的承载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试验荷载 应以工作状态对井盖做整体试验。井盖承载能力应符合表6的规定。对于井座净开孔(CO) 小于250mm的井盖的试验荷载应按表6的数值乘以C0/250选用,并应不小于表列数值荷载 的0.6倍。子盖结构的承载能力应不小于15kN:

并盖的承载能力分级及

并盖允许残留变形的试验荷载应按表7中数值乘以2/3,允许残留变形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并盖充许残留变形

检查井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检查井盖应按成套产品(成套的井盖与井座)进行承载能力试验,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见附 录A; 检查井盖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进场检验,检验规则见附录B; C 检查井盖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附录C和附图1; 检查井盖其他各项要求及性能检测标准应符合《检查井盖》GB/T23858的规定,

6.2检查并并室和并简

2.1钢筋混凝土井圈、井室、井筒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抗渗等级应符合本文件表 定。混凝土、钢筋的设计指标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预制混凝土 保证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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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钢筋可采用HPB300、HRB400。并室钢筋整体成型,预留孔处钢筋截断并做加强处理。 6.2.3砌体结构的井室和井筒所采用的砖石砌体材料的设计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烧结普通砖的材质应满足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5;混凝土普 通砖材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20。 6.2.4砌筑砂浆所用的砂、水泥、水和外加剂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等规范的规定,且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6.2.5抹面、勾缝、坐浆、抹三角灰的砂浆应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 6.2.6 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井壁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混凝土井壁墙体模块强度不应低于MU10;砌筑砂浆满足本文件第6.2.4条的规定; b 灌芯混凝土、包封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C25;勾缝、坐浆、抹三角灰应符合本文件第6.2.5 条的规定。 6.2.7混凝土的最大含碱量3.0kg/m,最大氯离子含量0.1%。 6.2.8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根据试验确定,抗渗等级的要求应按表8确定,相应混凝土的骨料应级配 良好,且水胶比不应大于0.50

良好,且水胶比不应大于0.50

表8混凝士抗渗等级P

注:抗渗等级P的定义系指龄期为28d的混凝土试件,施加i义0.1MPa水压后满足不渗水 抗渗检测应取同一级别、相似原材料条件下50m混凝土为一批进行检验,不足50㎡以

股可不作其他抗渗、防腐处理;对接触侵蚀1 的混凝土,应按现行的规范或进行专门试验确定防腐措施。 2.10并室、并筒应采用球墨铸铁或塑钢踏步,步距为320mm~360mm,流槽处设置脚窝

5.3检查井垫层及基础

6.3.1检查井的基础垫层材料应符合表9的规

检查井的基础垫层材料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检查并基础垫层要求

6.3.2混凝土底板或基础材料应符合表10的规定

6.3.2混凝土底板或基础材料应符合表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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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混凝土底板材料要求

注:无地下水情况系指地下水位在底板以下大于等于20cm处

流槽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素混凝土浇筑或采用与检查井配套的材料砌筑并抹灰,抹灰应 件第6.2.5条的规定。流槽高度宜与管道上口平齐。

6. 4. 2 ±工材料

塑料土工格栅材料性能应符合《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17689的规定:玻璃纤维 栅材料性能应符合《玻璃纤维土工格栅》GB/T21825的规定;其它类型土工合成材料性能应满 或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

7.1. 1 设计标准

检查并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主体结构的安全等级应与所属管线工程的安全等级等同 b)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所属管线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同

7. 1. 2 荷载条件

验查并结构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结构上的作用可分为三类: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永久作用应包括:结构和永久 设备的自重、土的竖向压力和侧向压力、井室内部的水压力、结构的预加应力、地基的不均 匀沉降;可变作用应包括:地面人群荷载、堆积荷载、车辆荷载、地下水的压力(侧压力、浮 托力)、流水压力、结构构件的温、湿度变化作用;偶然作用包括:压力管道的爆炸力、地震 荷载等,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计入的偶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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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永久作用荷载:土重度标准值可取18kN/m;土浮重度标准值可取8kN/m;钢筋混凝 土自重标准值可取25kN/m;砌体自重标准值应根据所选用的砌体材料确定; C 可变作用荷载:地面人群荷载标准值可取4kN/m²计算;堆积荷载标准值取值不应小于10 kN/m;车辆荷载对检查井的作用,其标准值按《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 规定取值;水重度标准值可取为10kN/m;检查井井筒、室侧壁上的水压力,按静水压力计 算;水压力标准值的相应设计水位,应根据勘察部门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数据采用,并根据对 结构的作用效应确定取最低水位或最高水位

检查井结构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井筒、井室结构设计应按照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计算和验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 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 结构构件的计算,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的规定执行; C 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 d 当检查井处在地下水中时,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检查井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 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为0.20mm,并不得贯通。

7.2. 1 地基与基研

检查井的地基与基础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底板根据地质勘探报告的承载力来确定,不能达到承载 力设计要求或者受水浸泡、被扰动而影响地基承载力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加固处理: b 检查并底板面积与最小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且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00mm;底板或基础的混 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文件第6.3.2条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基础、底板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有垫层的下层筋保护层最小厚度 为40mm,无垫层的下层筋保护层最小厚度为70mm; d 软土、湿陷性土、胀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地基,应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的规定进行处理,

7. 2. 2 并室和并筒

检查井的井室和井筒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井室、井筒和井口的尺寸应便于养护和检修,踏步的尺寸、位置应便于检修和上下安全; 在城市规划区内车行道上的新建检查井,不应使用各种形式的收口砌筑检查井,不宜采用砖砌井 室、井筒,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混凝土模块式等结构形式的检查井; C 砌体结构检查井井室和井筒的内、外壁应用防水水泥砂浆进行勾缝,并分层压实抹面,厚度 20mm,砂浆应符合本文件第6.2.4、6.2.5条的规定; d)检查井井室和井筒各部位构件内,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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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钢筋的混凝士保护层最小厚度

7. 2. 3 并圈、并座、并盖

检查并的并圈、并座、并盖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设置在第三组场所的检查井盖应采用球墨铸铁井盖,第二组场所的检查井盖优先选用球墨铸 铁井盖,承载等级应符合本文件表1的规定; b 设置在第一、二、三组场所的检查井盖所采用的球墨铸铁、复合材料、钢纤维混凝土或钢筋 混凝土等材质,应满足本文件第6.1条的规定; C 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检查井及深度超过1.8m的其它管线检查井盖应设置防坠落 装置,包括子盖、防坠网或防坠板等: 设置在第二、三组场所的检查井井座严禁直接放置在砌体井筒或井壁上,应在井座下设置钢 筋混凝土圈梁或承压加强板。设置的圈梁或承压加强板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 于2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7.2. 4 并周回填

检查并的井周回填应在检查井井筒、并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并周回填材料应符合 本文件第6.4.1条的规定,压实度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回填土压实度控制

7.2.5路面结合处理

新建沥青路面车行道上的检查井四周应采取过渡和防沉降措施,以减少井周破损和井盖座不均匀 沉降(图4),与路面结合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DB42/T1652—20217.3.3对于非机动车道上的检查井井室盖板上覆土深度小于1m,内径或内边长小于1.5m,管径0.3m以下的给水检查井可采用收口砌筑形式,其它情况均应符合本文件第7.2.2条的规定。7.3.4接入支管与下游管道采用管内顶平接,接入干线时的高程差由支线井调节。预制检查井的雨水支管接入预留孔,由生产厂家选配不同高度的预制块来满足设计管线高程和方向的要求。8新建检查井施工8.1一般规定8.1.1市政管线检查井施工宜与城市道路同步实施。位于道路内的检查井盖,井口施工应在检查井井简与道路基层施工完成后、道路面层施工前进行。宜采用反挖法施工,反挖范围按检查井盖安装构造确定,并不得扰动周边道路结构。8.1.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检查井施工方案,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并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8.1.3建设单位应将地下管线的情况向施工单位交底,并提交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组织管线的复核,根据检查井施工的影响范围,对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需保护的,应在检查井施工方案中制定保护措施。8.1.4检查井施工所用的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现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合格后妥善保管。进场验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并按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1.5检查井施工前应对水准点等进行复核,测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表14施工测量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平地±20 /L (mm)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山地±6 /n (mm)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40V(")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1 / 4000直接丈量测距的两次较差1 / 5000注1: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尺度(km)注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8.1.6在基槽开挖过程中,当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会同设计、勘察等单位结合地质条件确定处理措施,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槽。8.1.7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排水措施,使地下水位降至基底面以下不小于0.5m。8.1.8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8.1.9检查井各道施工工序应按照本文件第10章的规定进行质量检验,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8.1.10雨季施工时,应充分利用地形与既有排水设施,做好防雨和排水工作,避免检查井基槽被水浸泡;各类材料也应放置在高地,避免被水浸泡。8.1.11冬季施工时,应做好防冻、保温、防护等措施。8.2基槽开挖与地基基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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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基槽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源 定,以确保满足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定,以确保满足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8.2.2基槽开挖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基槽开挖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b)基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c)无支护基槽的放坡要求;有支护基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d 施工设备机具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3.2.3施工条件允许,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标高,开挖深度在5m以 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坡率宜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挖深≤5m的检查并基槽边坡坡率值

8.2.4因施工现场或地质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的基槽,应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8.2.5检查井基槽开挖宜连续施工,避免基坑长时间浸水或扰动地基土,开挖后应及时施工垫层和浇 筑基础。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工作,确保检查井施工在无水环境下作业。 8.2.6基槽开挖过程中,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cm~30cm土层由人工 开挖至设计标高并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局部扰动时,宜采用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 回填压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地基密实度;槽底土层为杂填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换填级配碎石或按设计要 求进行处理;换填应按要求进行清槽,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8.2.7检查井基础为原状地基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原状土地基局部超挖或扰动时应按本文件第8.2.6条进行处理;岩石地基局部超挖时,应将 基底碎渣全部清理,回填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或级配良好的砂石并夯实; b 原状地基为岩石或坚硬土层时,下方应铺设厚度不小于150mm的砂垫层。 8.2.8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八 混凝土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b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防止离析;浇筑后应进行养护,抗压强度低于1.2MPa时不得拆模。 8.2.9检查井基坑边缘部分需人工做必要的修整,保证基坑外观规整,路基坚实、稳定,开挖过程不 得扰动路基结构。

3.2.4因施工现场或地质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的基槽,应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3.2.5检查井基槽开挖宜连续施工,避免基坑长时间浸水或扰动地基土,开挖后应及时施工垫层和浇 筑基础。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工作,确保检查井施工在无水环境下作业。 3.2.6基槽开挖过程中,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cm~30cm土层由人工 开挖至设计标高并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局部扰动时,宜采用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 回填压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地基密实度;槽底土层为杂填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换填级配碎石或按设计要 求进行处理;换填应按要求进行清槽,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8.2.7检查井基础为原状地基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3 并简与并室施工

.3.1预制装配式检查并的并筒、

a)预制构件及其配件应符合本文件第8.1.4条的规定; b)预制构件装配位置和尺寸正确,安装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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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回填与路面结合处理

8.4.1检查并的回填应在检查并并室、并筒混凝主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各项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 行。回填前,应先清理基槽内杂物,如有积水或淤泥应先排除。 8.4.2检查井井周回填材料应符合本文件6.4.1条的规定,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8.4.3回填宜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无法同时进行时应留设台阶形接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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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回填材料应分层回填夯实,每层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表16的规定选取。

表16每层回填士的虚铺厚度

8.4.5回填土用量应根据每层虚铺厚度的用量运至槽内,均匀摊铺,严禁集中推入。需要拌合的回填 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合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合。 8.4.6井周回填夯实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回填压实度应符合本文件表12的规定。 8.4.7检查井井口宜覆盖临时井盖、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等措施,保证基层、面层(水泥稳定碎石等 连续摊铺,整体碾压成型。 3.4.8钢筋混凝土承压加强板施工时,应先挖除临时并盖上的基层混和料,开挖范围应能保证加强板 的设计结构尺寸要求,再调整至设计高程后进行浇筑或安装。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承压加强板时,应 采用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将周边缝隙填充密实 3.4.9采用土工材料进行路面结合处理时,施工应符合《玻璃纤维土工格栅》GB/T21825、《土工合 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17689等现行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8.5并圈、并座和并盖安装

8.5.1检查井井座直接支撑在圈梁或承压加强板上时,应连接牢固。设置在机动车道上检查井井座与 圈梁或承压加强板应采用不小于M20锚栓(螺栓)固定,锚栓(螺栓)应均匀分布,理入深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且不小于140mm。 3.5.2混凝土圈梁和承压加强板可采用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安装。当采用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井盖安 装螺栓需同步预埋到位,宜先将检查井盖临时定位至所需高度,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3.5.3严格控制井盖的竖向高程,安装完成后的井盖与路面高差应符合本文件第10.5.2条的规定。 加强对检查并及检查并盖的保护,避免施工过程中橡胶圈、铰链等易损机件的损坏和丢失。 8.5.4车行道上的圆形检查井井盖销轴或铰链应设置在来车方向,方形检查井盖板应与道路的纵横缝 方向保持一致 3.5.5沥青摊铺应按照检查井井盖标高仔细调整松铺厚度,复核检查井的纵横坡,必要时,可在规范 允许范围内进行微调,确保井盖与路面高差符合本文件第10.5.2条的规定

3.6.1给水、排水工程中检查并的施工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8.6.2通信管道工程中检查井的施工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规定。 8.6.3供热管网工程中检查井的施工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的规定。 3.6.4燃气管网工程中检查井的施工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的规定。

DB42/T165220218.6.5其它检查井的施工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9既有检查井维修加固9.1一般规定9.1.1当既有路面检查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按既有检查井维修加固处理:a)检查并出现并盖沉陷、破损、丢失或并周破损等,影响出行或车辆行驶安全性和舒适性,需要维修;b)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变更为机动车道,需要将检查并提升或加固:原机动车道进行加铺改造,需要将检查并提升加固。9.1.2检查井井盖若出现松动、破损、丢失、移位、震响或盖座不配套等现象,应立即维修或补装完整,且应符合本文件第6.1条的规定。9.1.3在重新安装检查井座前,应对井筒或井壁进行检查,若井筒存在损坏的情况,应拆除到完好界面再重新进行砌筑。9.1.4路面修补前,检查并的井座周围、面层以下道路结构部分应夯填密实,其强度和稳定性不得小于该处道路主体结构的要求。9.1.5检查井维修及养护期间,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施工范围外设置围挡,并摆放警示标志牌及交通调流牌,夜间施工需悬挂警示灯,确保施工及交通安全。9.1.6当检查井维修需要快速恢复交通或应急抢修时,宜采用快速修复材料;施工应尽量减小占路时间及面积,可考虑暂时加盖不小于2cm厚钢板以尽早恢复交通的临时措施。9.2维修加固要点9.2.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检查井若出现沉陷严重(最大沉降≥15mm)或其它病害影响行车安全性时,应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图5),并符合以下规定:地方标息服务平台51一井盖;2一井座;3一锚栓(螺栓);4一钢筋混凝土圈梁;5一细石混凝土调平层;6一原井筒;7一混凝土二次填筑部分;8一原路面面层;9一原道路基层;10一抹面图5路面结合处理结构示意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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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环安装。根据需要将不同高度的混凝土调节环固定在井筒顶部,调节环顶部与路面标高 距离在12cm~15cm范围内;调节环与井圈之间采用高强(聚合物)水泥砂浆调平,砂浆抗 压强度不低于M10; d 在工作面表面喷酒适量界面剂,增加填充沥青与基础粘合度; e 原路面面层与井盖之间的二次填筑部分,应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流量选用与原道路路面材料 相适宜的沥青混凝土,并宜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应小于96%,直至与路面标高一致; 压路机碾压将井盖压入路面中,使之与路面一体;井盖应与路面高程齐平,允许偏差土3mm 最后清理井盖; g 清理残余沥青,待沥青冷却至50℃后,可开放交通。 9.2.3 人行道上检查井的沉陷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按本文件第9.1.3条的规定对并筒、并壁进行处理: b 砌筑材料宜采用页岩砖、建筑砌块,或改用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整平、调整井口高度时,严禁使用碎砖、卵石或土块支垫; d)按本文件第7.2.3条的规定设置圈梁

C 调节环安装。根据需要将不同高度的混凝土调节环固定在并筒顶部,调节环顶部与路面标高 距离在12cm~15cm范围内;调节环与井圈之间采用高强(聚合物)水泥砂浆调平,砂浆抗 压强度不低于M10; d 在工作面表面喷酒适量界面剂,增加填充沥青与基础粘合度; e 原路面面层与井盖之间的二次填筑部分,应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流量选用与原道路路面材料 相适宜的沥青混凝土,并宜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应小于96%,直至与路面标高一致; 压路机碾压将井盖压入路面中,使之与路面一体;井盖应与路面高程齐平,允许偏差土3mm 最后清理井盖; g 清理残余沥青,待沥青冷却至50℃后,可开放交通。 2.3 人行道上检查井的沉陷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按本文件第9.1.3条的规定对并筒、并壁进行处理: b 砌筑材料宜采用页岩砖、建筑砌块,或改用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整平、调整井口高度时,严禁使用碎砖、卵石或土块支垫; 按本文件第7.2.3条的规定设置圈梁。

0.1.1检查井应作为道路施工质量的重要检验对象,实行检查井专项检查验收制度,检查井盖应和 管线同步进行竣工测量。检查井的施工质量检验除应符合各行业管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0.1.2检查并的基槽开挖与地基处理、混凝主底板浇筑、并周回填、并圈和并盖安装施工,应作为 质量检验的关键环节。 0.1.3井周维修沥青混凝土质量抽检规定要求压实度不小于97%,100口井至少抽检1组,每组不少 于3口井。井周维修混凝土质量抽检按班组进行,宜按50口井为1组,不足50口井的按1组计。

10.2.1当检查井基坑开挖完成后,基底土质和状态要按隐蔽工程验收。基槽开挖与地基处理的质 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漫泡或受冻; b)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c)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2.2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基槽开挖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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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并室的允许偏差

10.4.1检查井的基槽回填时检查井井筒、井室无损伤、位移。

a)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b) 基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的应符合本文件表12的规定; d) 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5.1检查并盖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

.2检查井盖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查井盖设置在路面时,并盖应与路面齐平,井盖与路面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9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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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并盖与路面高程充许偏差

b)井盖、井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稳固;施工后检查井盖与井座表面应平整,无破损、裂 纹、间隙等; 圆形检查井盖销轴或铰链应设置在来车方向,方形检查井盖板应与道路的横缝方向保持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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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主要量具见表A.1。

试验用主要量具见表A. 1

表A.1试验用主要量具

DB32T 3871-2020 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质量评估技术规范A.2.2检查并盖上表面防滑花纹按本文件6.1.3的规定用量具测量。 A.2.3嵌入深度按本文件6.1.3规定用量具测量。 A.2.4总间隙按本文件6.1.3规定量具测量。 A.2.5井座净开孔按本文件6.1.3规定用量具测量。 A.2.6并座支承面宽度按本文件6.1.3规定用量具测量。 A.2.7铰接井盖的仰角按本文件6.1.4规定用量具测量。 A.2.8井盖的斜度按本文件6.1.3规定用量具测量。

A.3橡胶类消音减震材料性能检测

A.3.1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按GB/T528规定进行试验 A.3.2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按GB/T7759规定进行试验。 A.3.3硬度的测定按GB/T23651规定进行试验。 A.3.4耐臭氧按GB/T7762规定进行试验,

A.3.1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按GB/T528规定进行试

测试承载能力的加载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加载设备应当能提供试验荷载1.2倍以上的加载能力,并经过计量校准,其加载精度为 于土1%。加载试验装置如图A.1所示:

DB42/T1652—20211一橡胶垫片:2一加载:3一刚性垫块:4一井盖;5一井座:6一台面图A.1加载试验装置图b)试验装置附件:刚性垫块尺寸应为,直径250mm,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上下表面平整;在刚性垫块与并盖之间放置一橡胶垫片,垫片的平面尺寸应与刚性垫块相同,垫片厚度应为6mm10mm。刚性垫块尺寸应符合《铸铁检查并盖》CJ/T511规定要求,A.4.2试验程序测试承载能力的试验程序应符合以下规定:a)调整刚性垫块的位置,使其中心与井盖的几何中心重合;试验荷载:以1kN/s~5k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试验荷载,维持5min后卸载,井盖、井座不得出现裂纹;注:钢纤维混凝土、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盖允许出现裂缝宽度≤0.2mm的裂纹。允许残留变形:以1N/s~5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2/3试验荷载,然后卸载此过程重复5次。第一次加载前与第5次卸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其值不允许超出表7的规定;d)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检验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A.2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检验项目项目性能指标测试标准耐热性承载能力不低于试验荷载的95%见a)耐侯性承载能力不低于试验荷载的95%见b)抗冻性承载能力不低于试验荷载的95%见c)巴氏硬度应不小于35GB/T 3854抗油性沾油后质量变化≤0.5%表面电阻≥1×108Q/m²注:对抗油性和表面电阻的检测仅限于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耐热性试验试验装置为高低温试验箱,试验控制温度(70土2)℃,试件在此温度下持续24h,迅速取出测试其承载能力;2)耐候性试验25

DB42/T1652—202 试验荷载:以1kN/s~5k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试验荷载,试验载荷施加上后 保持30s,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未出现影响使用功能的损坏即判定为合格; 允许残留变形:加载前,记录井盖几何中心位置的初始值,测量精度为0.1mm。以1N/s~5 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2/3试验荷载,然后卸载,此过程重复5次。第一次加 载前与第5次卸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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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荷载:以1kN/s~5k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试验荷载,试验载荷施加上后 保持30s,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未出现影响使用功能的损坏即判定为合格; 允许残留变形:加载前,记录井盖几何中心位置的初始值,测量精度为0.1mm。以1N/s~5 N/s的速度加载,加载至表6规定的2/3试验荷载,然后卸载XF 1261-2015 长管空气呼吸器,此过程重复5次。第一次加 载前与第5次卸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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