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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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pdf

a 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 配有专用废液收集*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C) 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 d)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

4.3.4应具备电脑、拍照设备、电子监控等设施

4.3.5I档~Ⅱ档地区的企业还应具备以下高效拆解设施设备:

WS/T 558-2017 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精细拆解平台及相应的设备工*; *) 解体机或拆解线等拆解设备; 大型高效剪断、切割设备; d)集中高效废液回收设备。

绝缘检测设备等安全评估设备; *) 动力蓄电池断电设备; c) 吊具、夹臂、机械手和升降工*等动力蓄电池拆卸设备; d) 防静电废液、空调制冷剂抽排设备; e) 绝缘工作服等安全防护及救援设备; f) 绝缘气动工具; g) 绝缘辅助工具; h) 动力蓄电池绝缘处理材料; 心 放电设施设备

4.3.8具体设备名称可参见表A.1

4.4.1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 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 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 4.4.2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具有动力蓄电池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 作证人员。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应具有动力蓄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等相关专业知识。拆解人 员应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拆解

1应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按以下方式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固体废物信息: a)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要求将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单位)名称、有效证件号 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和/或动力蓄电池编码、车辆识别代 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等相关信息录人“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信息 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 * 将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人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关系统,其中危险废物处理(流向)信息 保存期限为3年。 ) 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将报废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代码、 动力蓄电池编码、流向等信息录人“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 平台”。对于因租赁等原因导致动力蓄电池被提前从电动汽车上拆卸回收的情况,应检查保存 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租货运营等机构出具的回收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应低于3年。 2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实时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过程。相关信息 存期限不应低于1年

4.6.1应实施满足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 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 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 4.6.2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 护*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 4.6.3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 4.6.4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标志的要求。 4.6.5应按照GBZ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 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

4.7.1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 制的相关要求。 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 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7.1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 制的相关要求。 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 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GB 221282019

常住人口密度低于130人/km²的地区(省级)内企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执行4.1和4.2.2的 定。

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取适 的方式收集泄浦的液体或封任泄蒲处,防止废液渗人 地下。 5.2对报废电动汽车,应检查动力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等部件的密封和破损情况。对于出现动力蓄电池

6.1.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 6.1.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 别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卸, 6.1.3、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 损的车辆应隔离览存

.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 .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 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卸。 3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 4电动汽车中的事故车以及发生动力蓄电池破损的车辆应隔离贮存

6.2.1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 6.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的 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 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 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 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 6.2.6 容器和*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6.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 6.2.8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贮存方法可参见表B.1。

6.2.1固体废物的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 5.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设施及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物 标志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 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 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 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 6.2.6容器和*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存*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5.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 6.2.8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贮存方法可参见表B.1。

6.3.1回用件应分类贮存和标识,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贮存场地中。 6.3.2回用件贮存前应做清洁等处理

5.4.2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安全,且使于存取。 6.4.3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并隔离存放

GB 221282019

7.1.1应按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 规定拆解。 7.1.2报废机动车拆解时,应采用合适的工具、设备与工艺,尽可能保证零部件的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 的可回收利用性。 7.1.3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 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 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 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

7.1.1应按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

7.2.1拆解预处理技术要求

a 在室内或有防雨项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 容器分类回收; *) 拆除铅酸蓄电池: 用专门设备回收机动车空调制冷剂; d) 拆除油箱和燃料罐; e) 拆除机油滤清器; f 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 g)拆除催化系统(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置、柴油颗粒物捕集器等)。 2.2拆解技术要求: a)拆除玻璃; *)、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置、倒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 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d)拆除能有效回收含铜、铝、镁的金属部件; e)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f)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g)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7.2.2拆解技术要求

7.3.1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

3.1 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 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 *) 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 C 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 d 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 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 用容器分类回收; f)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 1 .3.2动力蓄电池拆卸技术要求:

3.1 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 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 *) 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 C 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 d 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 e) 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 用容器分类回收; f)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 1 .3.2动力蓄电池拆卸技术要求:

GB221282019

a)拆卸动力靠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安*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d) 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 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e 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7.3.3拆卸动力蓄电池后车体的其他预处理和拆解技术要求分别按照7.2.1和7.2.2的规定开展。 7.3.4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拆解可参照本标准,并依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指导手册开展

a)拆卸动力靠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 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安*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 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d) 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 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e) 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7.3.3拆卸动力蓄电池后车体的其他预处理和拆解技术要求分别按照7.2.1和7.2.2的规定开展。 7.3.4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拆解可参照本标准,并依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指导手册开展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 执行。

企业设备名称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企业设备名称

表A.1企业设备名称

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拆解和贮存方法及注意事项见表B.1。

GB/T 40053-2021 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规范GB22128—2019

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拆解和购存方法及注意

表B.1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拆解和贴存方汽

拆解程序中相关设备使用示例见表C.1

拆解程序中相关设备使用示例见表C.1。

GB 316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棉子糖表C.1拆解程序中相关设备使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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