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含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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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含条文说明).pdf

2.1.5外照射指数(I)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一226、 钮一232和钾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比活度限量值370、 260、4200而得的商之和。

单位体积空气中复的放射性活度。

DB21T 2029-2012 洗染业等级划分及评定adon concentratior

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 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组坏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成 型制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其表面装饰板等 产品。

2. 1. 8 木塑制品

由木质纤维材料与热塑性高分子聚合物按一定比例制成的产

品。主要包括木塑地板,木塑装饰板、木塑门等。

2. 1.9 水性处理剂

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人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内部, 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

2.1.10本体型胶粘剂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材料中挥发性 物的总量,简称VOC

2.1.13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

室内装饰装修时,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总暴露面利 空间容积之比。

f 第之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 内照射指数; 外照射指数, IRai 第讠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 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第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白 内照射指数; 外照射指数, IRai 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 第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3.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 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 机粉黏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分类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3当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 天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限量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 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3当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

表3.1.3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 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

3.1.4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应符合

3.1。4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表面复析出率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2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游离甲醛 释放量。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游离

王 3.2.3环境测试舱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 量不应大于0.124mg/m,测定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3.2.4干燥器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 位大于1.5mgL,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 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的规定。

3.2.4干燥器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

3.3.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墙面涂料、水 性墙面腻子的游离甲醛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 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

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2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内酮分光光度 法》GB/T23993的规定

3.3.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装饰板涂料的VOC和苯、甲 本十二甲本十乙本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溶剂型木器涂料和腻子的VOC 和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 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溶剂型地坪涂料的VOC和 本、甲本十二甲苯十乙本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地坪涂 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的规定

及其他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VOC和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均应符合表 3.3.4的规定;VOC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 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5的规定,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 法》GB/T23990的规定

表3.3.4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及 其他溶剂型涂料中VOC、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限量

3.3.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聚氨酯类涂料和木器用聚氨酯类腻 子中的VOC、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游离二异氰酸酯(TDI十 H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术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的规定。

3.4.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的游离甲醛限量,应符合

3.4.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的游离甲醛限量,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 3.4.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 3.4.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 胶粘剂的VOC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限量》GB/T33372的规定。

胶粘剂的VOC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限量》GB/T33372的规定。

3.4.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苯、

3.4.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苯、 甲苯十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

3.5.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 剂、防腐剂、增强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 不应大于100mg/kg。 3.5.2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

剂、防腐剂、增强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 不应大于100mg/kg。

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内酮分光光度法》GB/1 23993规定的方法进行。

3.6。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士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 大于0.10%,氨释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外 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有关规定。

3.6。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士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

大子0.10%,氨释放重测足方法应付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外 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有关规定。 3.6.2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防火涂料 水性建筑防水涂料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50%,测定方法宜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JG门 415的有关规定。 3.6.3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中 残留甲醛的量不应大于50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准《混凝士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31040的有关规定。 3.6.4民用建筑室内使用的黏合木结构材料,游离甲醛释放量不 应天于0.124mg/m,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 规定。

3.6.2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防火涂料

0.124mg/m²,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

00 王 重限量重应付衣 .6.6的有关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 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的规定

表3.6.6室内用墙纸(布)中游离甲醛限量

3.6.7民用建筑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 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的规 定,其限量应符合表3.6.7的有关规定。

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限量

3.6.8民用建筑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VOC和游离甲醛的释

3.6.8民用建筑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VOC和游离甲醛的释 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3.6.8的规定,

地毯地毯衬垫中VOC和游离甲

3.6.9民用建筑室内用壁纸胶、基膜的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电

3.6.9民用建筑室内用壁纸胶基膜的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 醛、苯十甲苯十乙苯十二甲苯、VOC的限量应符合表3.6.9的有 关规定,游离甲醛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 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的规定;苯十甲苯十乙苯十二甲苯测定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0982 的规定VOC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33372的规定。

表3.6.9室内用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 苯十甲苯十乙苯十二甲苯、VOC限量

4。1.1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对建筑工程所在城 市区域土壤中氢浓度或土壤表面氢析出率进行调查,井提交相应 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中氢浓度或土壤表面氢析出率测 定的,应对建筑场地土壤中氢浓度或土壤氢析出率进行测定,并提 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预评估,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便用量负荷比和 材料污染物释放量,采用装配式装修等先进技术,装饰装修制品 部件宜工厂加工制作、现场安装

4.1.3民用建筑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

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有关规定: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 程,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用建筑最小通风换气次数不应低于0.5次/h,必要时应采取机械 通风换气措施。

4.2工程地点土壤中氢浓度调查及防氢

4.2.1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 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浓度或土壤表面复析出率测定历史资料 及土壤氢浓度或土壤表面氢析出率平均值数据。

4.2.2已进行过土壤中复浓度或土壤表面复析出率区

或士表面复析出率测定结果平均值不天于0.02Bq/(m:s),且 工程场地所在地点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时,可不再进行土壤氢浓度 如定:其他情况均应进行工程场地土壤浓度或土壤表面复析出率 测定。

或土壤表面氢析出率不大于0.05Bq/(m·s)时,可不采取防氢工 程措施。

41.2.5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士壤氢浓度测定结果不小于30000Bg/

且小于50000Bg/m,或土壤表面氢析出率不小于0.10B/(m·s)且 小于0.30Bq/(m?s)时,除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 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的一级 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6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氢浓度平均值不小于50000Bq/m

50000Bg/m3,或土壤表面析出率不小于0.30Bg/(m·s)时,应 进行工程场地土壤中的镭一226、一232、钾一40比活度测定 当土壤内照射指数(IR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大于1.3时 工程场地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

4.3.1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 材料放射性限量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

4.3.1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

量》GB6566规定的A类要

装饰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混合使用 时,每种材料的使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Zf:·IRai<1. 0 Jf·I<1.3

式中:f一一第i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i—第i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第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4.3.3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涂料

胶粘剂、水性处理剂、混凝土外加剂、墙纸(布)、聚氯乙烯卷材地 板、地毯等材料的有害物质释放量或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的 规定。

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 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

4.3.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

4.3.6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

5.1.1材料进场应按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建筑主体 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或含量进行抽查复验。 5.1.2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量或含量抽查复验组批要求应 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装饰装修材料抽查复验组批要求

5.1.3当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 计要求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不得使用。 5.1.4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 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后按施工变更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1.6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方法,应符合本

章有关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 采取改进措施。

5.2.1民用建筑工程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建筑装

饰装修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查验其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 5.2.2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采用的天然花岗石石材或瓷质 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 行放射性指标的抽查复验

场时,施工单位应查验其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

5.2.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采用的人造木板面积大于 500m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 行抽查复验。

2.4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采用的人造木板

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剂型涂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VOC、苯、甲 苯十二甲苯、乙苯含量检测报告,其中聚氨酯类的应有游离二异氰 酸酯(TDI十HDI)含量检测报告。

工单位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童和VOC检测报告,溶 剂型、本体型胶粘剂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查验其同批次产品的苯, 甲苯十二甲苯、VOC含量检测报告,其中聚氨酯类的应有游离甲 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

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 规定。

结果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9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应

5.2.9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应 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和涂料: 橡塑类合成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进行抽查复验,并应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3.1采取防氢设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缝 施工缝,穿墙管(盒)、理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工艺,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 5.3.2I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 应进行铺一226、针一232、钟一40的比活度测定,耳回填土内照射 指数(IRa)不应大于1.0,外照射指数(I)不应大于1.3。

应进行镭一226、针一232、钾一40的比活度测定,且回填土内照射 指数(IRa)不应大于1.0,外照射指数(I)不应大于1.3。

5.3.3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

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5.3.6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产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5.3.7供暖地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不宜在供暖 期内进行。

饰装修施工时,应注意防潮,避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浓度或氢析出率检 测报告、高土壤氢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一226、针一 232、钾一40含量检测报告; 2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检测报告: 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 更文件; 4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 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6 样板间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 外); 7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6.0.3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类别、 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 6.0.4民用建筑工程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 检测其限量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

:1污染物浓度测量值,除氧外均指室内污染物浓度测量值扣除室外上风向空 气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本底值)后的测量值。 2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 规定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6.0.10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方法,应符 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6.0.11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TVOC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E的规定。 6.0.1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 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 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 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 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其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样板间类型的 房间抽检量可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6.0.14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 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氢、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 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 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5当进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点数应符合表6.0.15的规定。

6.0.15当进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

表6.0.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

6.0.16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 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 测值。

6.0.17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 应距房间地面高度0.8m~1.5m,距房间内墙面不应小于0.5m。 险测点应均匀分布,且应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6.0.18当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中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本 IVOC浓度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 常使用状态:采用集中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 行的条件下进行;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 窗关团h后进行。 6.0.19民用建筑室内环境中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通风的民 用建筑工程,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采用自然通风 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1类建 筑无架空层或地下车库结构时,一、二层房间抽检比例不宜低于总 抽检房间数的40%。 6.0.20土壤氢浓度大于30000Bg/m的高氢地区及高针地区的 工类民用建筑室内复浓度超标时,应对建筑一层房间开展复一220 污染调查评估:井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6.0.21当抽检的所有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 本标准表6.0.4的规定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2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表6.0.4 规定时,应对不符合项自再次加倍抽样检测,并应包括原不合格的 司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当再次检测的结果符合本标准表 6.0.4的规定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再次加倍抽 样检测的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 处理,直至检测合格。

附录A材料表面析出率测定

A.1仪器直接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氢析出率

A.1仪器直接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氢析出

A.1.1建筑材料表面图析出率的测定仪器应包括取样与测量两 部分,工作原理应分为被动收集型和主动抽气采集型两种。测量 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10h测量探测下限不应大于0.001Bq/(m²s); 2 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0%(k=2); 3 仪器标定应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A.1.2 被动收集型测定仪器表面复析出率测定步骤应按下列步 骤进行: 1应清理被测材料表面,将采气容器平扣在平整表面上,使 收集器端面与被测材料表面间密封,被测表面积(m)与测定仪器 的采气容器净空间容积(m)之比约应为2:1; 2测量时间应大于1h,并应根据析出率大小决定测量 时间; 3仪器表面复析出率测量值应乘以仪器刻度系数得出材料 表面氢析出率测量值。 4测量温度应在25℃士5℃范围内,相对湿度应在45%土 15%范围内。 A,1.3主动抽气采集型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氢析出率步骤应按下 列步骤进行: 1被测试块准备:应使被测样品表面积(m)与抽气采集容 器(抽气采集容器或盛装被测试块容器)内净空间容积(m)之比 约为2:1,清理被测试块表面,准备测量; 2测量装置准备:抽气采集容器(或盛装被测试块容器)应与

测量仪器气路连接到位。试块测试前,应测量气路系统内干净空 气浓度本底值开记录: 3应将被测试块及测量装置摆放到位,使抽气采集容器(抽 气采集容器或盛装被测试块容器)密封,直至测量结束: 4准备就绪后开始测量并计时,试块测量时间应在2h以上、 10h以内; 5测量温度应在25℃土5℃范围内,相对湿度应在45%士 15%范围内。 6试块表面析出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试块表面氢析出率Bq/(m:s)]; 测量装置系统内的空气浓度(Bg/m); 测量系统内净空间容积,即抽气采集容器内净容积,其 值等于盛装被测试块容器内容积减去被测试块的外形 体积后的值(m); S一被测试块的外表面积(m?) 从开始测量到测量结束经历的时间(s)

A.2活性炭盒法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氢析出率

A.2.1活性炭盒法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氢析出率准备过程应符合 本标准第A,1.2条的规定。 A.2.2活性炭法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析出率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 之

A.2.2活性炭法测定建筑材料表面析出率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物表面氢析出率的活性炭测量方法》GB/T16143的 有关规定。

附录B环境测试舱法测定装饰 装修材料游离甲醛、VOC释放量

B.0.1 环境测试舱的容积应为0.05m~40m。 B.0.2 环境测试舱的内壁应采用不锈钢、玻璃等惰性材料建造。 B.0.3 环境测试舱的运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应为(23土0.5)℃; 2 相对湿度应为(50士3)%; 3 空气交换率应为(1士0.05)次/h: 4 被测样品表面附近空气流速应为0.1m/s~0.3m/s; 5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木结构材料、壁布、惟幕、软包样 品的表面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应为1:1,地毯地毯衬垫样 品的面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应为0.4:1; 6材料样品甲醛、VOC释放量测定前,环境测试舱内洁净空气 中甲醛浓度不应大于0.006mg/mVOC浓度不应大于0.01mg/m B.0.4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试前样品应在(23土1)℃、相对湿度(50土5)%条件下放 置不少手1d,样品件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且应便空气在所有 样品件表面上自由循环,恒温恒湿室内空气换气次数不应低于 1次/h,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不应大于0.05mg/m、V0C浓度不 大于0.3mg/m; 2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术结构材料、壁布、雄幕样品应重 直放在环境测试舱内的中心位置,样品件之间距离不应小子 200mm,其表面应与气流方向平行; 3地毯、地毯衬垫样品应正面向上平铺在环境测试舱底,使 空气气流均匀地从试样表面通过:

B.0.1环境测试舱的容积应为0.05m~40m

4环境测试舱法测试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木结构材料的 游离甲醛释放量时,在测试的第2d开始每天取样2次,每次间隔 应超过3h,如果达到稳定状态,可停止取样,当最后4次测定的甲 醛浓度的平均值与最天值或最小值之间的偏差低于5%或低于 0.005mg/m时,认为达到稳定状态,若一直未达到稳定状态,以 第28d的测试结果作为测定值: 5环境测试舱法测试地毯地毯衬垫、壁布、惟幕的游离甲醛 或VOC释放量,样品在试验条件下,在环境测试舱内持续放置时 间应为24h。 B.0.5环境测试舱内的气体取样分析时,应将气体抽样系统与 环境测试舱的气体出口相连后再进行采样。 B.0.6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测定的采样体积应为5L~20L 采样流速不应大于进人舱内的气体流速,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I 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规定,同时应扣除环境测试舱的 本底值。 B.0.7材料中VOC释放量测定的采样体积应为5L~10L,采样 流速不应大于进舱内的气体流速,测试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E的规定,同时应扣除环境测试舱的本底值。 B.0.8地毯地毯衬垫样品的游离甲醛或VOC释放量应按下式 进行计算:

4环境测试舱法测试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术结构材料的 游离甲醛释放量时,在测试的第2d开始每天取样2次,每次间隔 应超过3h,如果达到稳定状态,可停止取样,当最后4次测定的甲 醛浓度的平均值与最大值或最小值之间的偏差低于5%或低于 0.005mg/m时,认为达到稳定状态,若一直未达到稳定状态,以 第28d的测试结果作为测定值: 5环境测试舱法测试地毯地毯衬垫、壁布、惟幕的游离甲醛 或VOC释放量,样品在试验条件下,在环境测试舱内持续放置时 间应为24h

B.0.8地毯YY/T 1477.6-2020 接触性创面敷料性能评价用标准试验模型 第6部分:评价促创面愈合性能的动物2型糖尿病难愈创面模型,地毯衬垫样品的游离甲醛或VOC释放量应按下式 进行计算:

附录C土壤中氮浓度及土壤表面氢析出率测定

C.1土壤中氢浓度测定

C.1.1土壤中氢气的浓度宜采用少量抽气一静电收集一射线探 测器法或采用理置测量装置法进行测量。 C.1.2、测试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0%(k=2); 2探测下限不应大于400Bq/m3。 C.1.3应查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资料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测量区域范围应与该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范围相同。 C.1.4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布点时,应以间距10m作网格,各 网格点应为测试点NB/T 51041-2015 千万吨级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设备选型配套技术要求,当遇较大石块时,可偏离士2m,但布点数不应 少于16个。测量布点应覆盖单体建筑基础工程范围。 C.1.5少量抽气一静电收集一射线探测器法测量时,在每个测 试点,应采用专用工具打孔,孔的深度宜为500mm~800mm。 C.1.6少量抽气一静电收集一射线探测器法测量时,成孔后,应 使用头部有气孔的特制的取样器,插入打好的孔中,取样器在靠近 地表处应进行密闭,大气不应渗入孔中,然后进行抽气测量,抽气 测量宜接续进行3次~5次,第一次抽气测量数据应舍弃,测量值 应取后儿次测量平均值。

7采用理置测量装置法进行测量时,应根据仪器性

C.1.8取样测试时间宜在8:00~18:00之间,现场取样测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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