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4T 206-200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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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34T 206-200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pdf

1.综合单价法的下程数量应根据省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计算。 2.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山费三Z(人T消耗量×单价) 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材料消耗量×单价) 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Z(机械台班消耗量×单价)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可按照企业定额或“安徽省建设程消耗量定

并结合工程情况分析确楚。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可依据自行采集的市场价格或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情况确定。 3.取费基数是指综合单价法规定的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 施费中的人L费与机械使用费合计数。 4.利润等费率,可依据“企业定额”或《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并结合 工程情况确定。 5.承包人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根据1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承包 人自身状况,考患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等费用。 6.规费标准和税金,根据《安微省建设工程洁单计价费用定额》的统一标准和方法计算

2.3.1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月清单、其他项月清单

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条件是: 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执业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与工程专业相对应的本省造价资格人员GB/T 34078.2-2021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总体规范 第2部分:顶层设计导则,且人 数应与招标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 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承担相应贡任。 2.3.4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按照“清单计价依捉”和工程施工发包人的要求以及工程量洁单

日的内容,结合企业定额、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确定工程报价,

2.3.5投标报价评审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设有1程招标标底的,其标底仅作参考。投标报价评审按照有关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进行。投标报价评审应由相当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的评标专家担任。 投标报价的分析评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的!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政。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 不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 (2)投标报价是否存在计算错误、遗漏工程项目或费用。 (3)投标报价的总价评审。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评审。 (5)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6)规费和税金的评审。 (7)利润的评审。 (8)材料总用量和价格的评审。

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编制。

2.3.7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1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应委 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2.3.8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2.4工程成本价的界定

2.4.2成本价的界定依据: 1.国家建设上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2.省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和“清单计价依据” 3.其他。

2.4.2成本价的界定依据:

经过评审确定,可视为有效或不低于成本价。 1.提供该施工企业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二个类似工程(结构特征和规模相似)的 分部分项工程项月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 价咨询单位对该工程结算价出具审价报告,表明该企业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 工程施工,并末发生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2.应提供该企业上两度财务审计报告,

3.能提供企业由使用专有的新技术、新:正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程成本的相 关材料。 4.能提供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第 2.4.3条规定范围以外的。 5.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6.以上3.、4.、5.款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实确认。

2.4. 3 条规定范围以外

2.5工程合同价与结算

2.5.1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以下简称:清单合同价)和程结算(包括竣工结算),应 遵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5.2在确定印标人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根据中标价签订合同价。 清单合同价的类型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价三种。 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 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 施费的调整方法。

2.5.3清单合同价的调整

1.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合周约定的价款调整事项和方法及真实有效的依据调整合同价。合 司价调整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数童和单价的调整、工程设计变更调整、价格波动调整利双 方约定的其他调整。 2.合同价调整的主要依据: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有关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省清单计价依据; (了)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图纸及变更联系单: (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电子文档)或施二工图预算书。 3.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 (2)变更的:工程量应粮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 定。 4.单价的确定:

工程量调整部分,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 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 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不含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本项 同工程数量15%(不含15%)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 承包人参照原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 并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暂定综 合单价”的项日,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式为: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 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合同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 则或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 工程师审定,并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价格波动起合同价的调整仅适用于可调价合同,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抽料补差调整法、调值公式法。 (1)T程造价指数调整法是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因素和调整办法,根据工程 实际进度,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相应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施工承包合同价。 (2)抽料补差调整法是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双方 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信息价格,对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 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进行计量补差,调整合同价。 (3)调值公式法是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约定的付款方法,按双方确认的市 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采用以下调值公式对合同价中约定的 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合同价进行调整:

2.5.4清单合同价款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合筒价款的支付,是指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至合同终止,所发生的各种 款项(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保修金及工程工结算价款等)的支付。 1.清单计价汇程款的预付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款的预付,原则匕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不高于合同 价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7程计划遂年预付。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体性 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预付款比例,还必须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方式。 2.清单计价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价款的支付,以及竣工结算价款支付严格执行财政 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3.T程竣1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乙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 应按合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包人或承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与审核清单计价(包括工程结算)时,必须 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益和具体时间要求。委托方应负责向受托方提 为资料,并积极配合编制与审核工作。受托方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委托方清单计价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价审定后,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在结算文件上签字和盖章。一经 人即生效,并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按期完成委托方清单计价的编制与审核。 2.5.7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价审定后,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在结算文件上签字和盖章。一经 双方确认即生效,并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6.1在了程计价活动中发生争议时,由发承包人根据本规则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 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工程所在地向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仍有争 议的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1. 1一般规定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

3. 1 工程量清单编制

1.1.程量清单应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 力的招标人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月清单、其 他项月清单、零星工作项月表、规费和税金清单等组成。 4.“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 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日”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 星工作项目表”仍出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5,编制丁程量清单,出现清单项目计价指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 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3.1.2工程量清单格式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采用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T作项目表 (8)规费和税金清单 (9)需评宙的材料清单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 员签字、盖章。 (2)T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 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 员签字、盖章。 (2)T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 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总说明工程名称:第 页共页1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日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注:需评审项目综合单价在该项目编码后面加注“*”号。17

措施项目清单()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1.安全防护2.文明施工18

措施项目清单()工程名称:第贞共页序号项月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正程数量注:措施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的,其数量应为“1”。19

其他项目清单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招标人部分预留金2.材料购置费投标人部分1.总承包服务费20

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本页小计合计21

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人工2材料3机械22

规费和税金清单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工程定额测定费6.税金7.8.9.10.23

注: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不在此列。

. 1. 3上程量清单编

1.“封面”的填写: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填表须知”的内容: 主要说明填写相关表格的签字、盖竞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3.“总说明”的编写: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地基处理方式等)、 招标要求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白然地理条件、气象和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招标人就分包工程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清单项目计价指引”要求编制,其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计盘单位和工程置计算规则必须避循。 (1)项自编码:项目编码的前九位阿拉伯数字按“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的项目编码 填写,后三位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入,根据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自001起按顺序编制。 (2)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按“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自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根据要求将项目的具体特征补充其中。 (3)计量单位:按照“清单项目计价指弓!”中相应项目的计量单位填写。 (4)工程数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按“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相应“工程量计算规 则”栏内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其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吨”为单位, 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以“立方来”、“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5)遇“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缺项的,由编制人作相应补充。补充项目填写在相应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最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以“补×××”表示,“×××” 为缺项项目顺序码,自001起按顺序编制,并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该项目的工作 内容、计量单位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5.措施项目清单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参照“清单项目计价指引”相应的措施项目名称列项。 (2)影响措施项月设置的因素很多,“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的措施项目不可能一一列 出。因工程具体情况不,出现表木列的措施项目,丁程量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的 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措施清单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示之,“×××”为 补充的猎施项目序号,自001起按顺序编制。 6.“其他项日清单”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体情况,参照“清 单项目计价指弓「”中相应的项目名称,按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分别列项。招标人部分包

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7.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清单编制: 必须列明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其材料品种、数 量、合计金额必须与其他项目清单材料购置费一致

8.“零星工作项国表”的编制

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预测,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制。 (1)名称:人工按工种名称列项,材料、机械按名称并结合规格、型号等特征列项。 (2)计量单位:按基本计量单位编制。 (3)数量:按可能发生的数量暂估。 9.规费和税金清单编制: 规费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税金按 工程所在地的税金计取规定编制。 10.需评审的材料清单编制: 按照安徽省上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

3.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日计价表; (11)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播施项月费分析表; (14)正要材料价格表; (15)需评审的材料表(仅投标用); (16)分部分项T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7)措施项日费计算表()(仅投标用); (18)措施项日费计算表(二)(仅投标用)。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措施项目费表分析(计算)表,应 招标人根据需要提旧要求后填驾

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控制价(标底)(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审核人:(签字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制人:(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编制时间:28

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30

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报价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31

工程项目控制价(标底)总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金额其中(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规费评标价总承包服务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合计注:材料购置费列入总价时,按材料购置费×(1十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1十税金规定费率)计算的结果填入。32

注:材料购置费列人总价时,按材科购置费文(1十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文(1 定费率)计算的结果填入。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贞共页金额其中(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规费评标价合计34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规费5税金合计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计量金额(元)项自编码项目名称工程数号单位量综合其中合价单价人工费本页小计合计36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取费基数费率(%)金额(元)合计3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量工程其中(元)序号项日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单位数量人工费本页小计合计3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招标人部分小计2投标人部分小计39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综合单价组成序项目项目工程机械综合号编码名称内容人「"材料管理使用风险单价费利润费费费4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第贡共页金额(元)序措施项目单数量名称机械号位人材料管理风险使用利润小计费费费费费合计43

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44

需评审的材料表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总用量注:“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工所列材料品种,不在此列。45

国唑工Y量数计合号称项项46

价数单程合计综伴(一)HY计合项项47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计算式金额(元)合计48

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控制价(标底价)编制

1,“封面”的填写: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的填写: 总说明填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施工现场情况说明、施 工组织设计的特点、白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扩要求等。 (2)编制依据: ①控制价(标底)编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使用的清单报价依据、 采用的材料价信息等。 ②报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使用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 的采用等。 (3)投标报价文件包括的内容:工程质量等级,投标工期、优惠条件的说明。 (4)其他带要说明的问题。 3.“投标总价”的编制: (1)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和盖章。 (2)表中的报价总价应按工程项国总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4.“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编制: (1)表中I程名称按招标项目的名称填写;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造价汇 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表中的金额应按“单项丁程造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2)控制价(标底)总价表中的各单项工程金额按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 写。总承包服务费根据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情况确定。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必须按其他项 目清单中确定的金额填写。 (3)投标总价表中投标人部分的各单项工程金额按投标人的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合 计金额填写。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情况填写。预备金和材料购 置费应按其他项日清单确定的金额填写。 5.“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的编制: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位T程造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的编制: 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 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楚额》的规定程序计算的规费、税 金填写。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编制: (1)凡是招标人确定为白行采购的材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该材料均不 计价。 (2)控制价(标底)和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内容填写。 (3)控制价(标底)中的分部分项1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清单计价 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消

3. 3. 1工程结算的依据:

3. 3. 2T程结算格式

1.工程结算应采用统一格式。 2.丁程结算格式主要由下列内容纽 (1)封面。 (2)总说明。 (3)T程项日总价表。 (4)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5)单位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L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规费和税金计价表。 (10)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封面、工程项目总价表、签证及索赔计价表格式见下面表样,其他格式同工程量清单计 价用表。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签字盖章)工程造价法定代表人咨询单位: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签字盖章)审核人:编制人:(签字并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并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审核时间:编制时间:53

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总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承包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发包人部分材料购置费三计注:材料购置费填写要求同工程项日投标总价表。54

签证及索赔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量单价合价序号签证及索赔项目名称数量签证及索赔项目依据单位(元)(元)本页小计合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55

3.3.3工程结算编制

1.工程结算编制的川表中所有要求签学、盖竞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人员签学、盖章。 2.总说明:填写时险包括下列内容: (1)丁程建设规模、工程特征、工程质量、计划T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 场实际情况、环境保护条件等工程概况。 (2)工程结算的依据。 (3)施工合同、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分析说明清单工程量变 化情况(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的错误)。分析说明综合单价变化情况(包 括Ⅱ程量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工程费用变化的其他情况说明。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工程项目总价表中承包人部分的各单项工程金额按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 填写。总承包服务费按中标金额或合同约定调整后的金额填写。材料购置费按发包人提供的 实际购置金额填写。 4.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应按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其金额应按单位工 程造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表、措施项日清单计价 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签证及索赔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在工程结算(包括竣工结算)时,其综合单价应按承包人 的中标综合单价或按合同约定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填写。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在工程结算(包括峻工结算)时,其项目应按照承包人的中标项 目或发包人确认的项目填写,其措施项月费用依据承包人的中标费用或按合同约定调整后的 费用填写。 8.其他项月清单计价应依据承包人的i标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金额填写。 9.规费利税金清单计价表金额应按照承包人中标的金额或按合同约定调整后的金额填 写。 10.签证及索赔计价表按发、承包双方签学的签证单和约(规)定程序确认的索赔依据 计价填写。

3.3.4工程结算的一般规处

1.工程量的调整、工程价款的调整按照“安徽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规定 执行。 2.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 除合另有约定外,其他项自清单4“投标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承包人实 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 价不变。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让算规则的

4. 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让算规则的术语: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一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一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利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跳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跳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SZDBZ 254-20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18.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21.变形纤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2.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临街楼房。 25.过街楼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利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跳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跳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1.变形纤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2.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临街楼房。 25.过街楼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4.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则

4.2.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南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 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4.2.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扩结构的应按其 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JB/T 10296-2013 温室电气布线设计规范,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

4.2.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 其外墙结构外圈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

4.2.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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